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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房产管理办法

基建房产管理办法
基建房产管理办法

X x x x x x x x x x局基建、房产管理办法(试行)

(讨论稿)

为了加强基建、房产管理工作,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房屋及设施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房地产管理法》、《国家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标准》、《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中国物协《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管理的范围

1、xxxx局大楼,办公楼、综合楼以及用于办公的房屋。

2、公寓、单身宿舍等。

3、附属设施为锅炉房、配电室(生活)、水泵房(生活)以及生活区内的给排水系统,供电线路,采暖管线、道路绿化等。

第二条职责

1、依据xxxx局《后勤机构、职责调整方案》由xx处代表xxxx 局对以上办公生活房屋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实施统一管理、调配,维修。

2、各房屋的使用单位,具体负责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安保、卫生等。

第二章办公区管理

第三条办公室配置的原则及标准

1、办公室分配一律以人事处核定的人员数为准,安排办公室。

2、局机关办公室分配标准为:局级套间,正处一个标准间(m2以下),副处级人一个标间(m2以下,m2以下可一人一间),一般工作人员人一个标间、大办公室(以下)。

3、下属单位、正处套间、副处每人一个标准间(m2以下)科、站长每人可配一个标准间,一般工作人员人一间。

第四条为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工作人员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嬉闹;不准随地吐痰、泼水、乱丢纸屑、烟头、杂物;不准将杂物倒入洗刷池内;不得在开水间洗刷和洗涤衣物。屋内垃圾、废弃物品要放置在楼层指定地点,不得任意堆放、扫入楼道或向下抛洒。

第五条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xx予以维修,如有人为损坏情况,照价赔偿。

第六条工作人员要加强保密观念,凡涉及党和国家工程秘密的文件、稿件、记录等应严格按保密规定及时处理。

第七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消防规定,不准将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带入大楼;不准在楼内焚烧文件纸张等;不准随意加设各种家用电器;不准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吸烟。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准触摸、按动楼内的安全消防栓、报警开关和按纽;不准擅入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如:各种机械设备所在地、电话室、

电脑室等;不准随意动用、开启各类电力、机械设备。下班前关闭所有电源、水源及门窗、门锁。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报告门卫值班员或xx予以处理。

第八条工作人员出入机关大门时,应自觉出示证件。无证件者,门卫有权对其查问。工作人员将公物带出工作区,要接受门卫的检查,并清点登记。骑自行车上下班的工作人员出入机关大门时,要主动下车,并将自行车存放在大院的存车棚内,不得在大院内和办公楼内乱停、乱放。

第九条外来人员,无论公事还是私事,均要主动出示证件,并在警卫室进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亲属来机关时,要自觉进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见客人后,要主动签字。

第十条车辆进出机关大院,要出示局交安委统一印发的通行证,并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在指定位置停放整齐。外单位车辆进入机关大院必须经门卫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出租车辆严禁进入。

第十一条禁止机关工作人员将外来人员留宿机关办公楼内。单身宿舍留宿客人必须事先在单身宿舍管理室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局机关单身宿舍

第十二条xxxx局机关单身宿舍只安排外埠,且在xx没有购买过住宅楼的单身职工。具体为:xx街以北,xx街以南,xx路以东,xx路以西路程较远,交通不便的单身职工居住,一律不安排

家属入住。

第十三条符合入住条件的职工,需入住的单身职工写出申请,办理入住登记手续,领取床位证和住房钥匙。入住职工按规定继续执行租赁保证金制度,标准为每人元,入住时一次性交纳,办完退房手续后退还。

第十四条入住职工不得随意拆卸、搬运和转让宿舍公物,违者照价赔偿。

第十五条入住职工不得以各种借口在集体宿舍办婚事和长期留宿客人,违者由xx处以市场招待所住宿价格收取费用,并对转让床位者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入住职工不得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电炉做饭、烧开水、取暖(包括电暖气)违者按照市节电办公室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职工入住单身宿舍后,按照规定,收取下列费用:(1)租金每月每平米(使用面积)元;(2)电费按表读数分摊,每度元;(3)水费每人每月元;(4)卫生费每人每月元;(5)采暖费元/m2.月。

第四章产权、产籍管理

第十八条xxxx局xx处作为自有土地和房屋产权的主管部门,全局负责的土地,房屋产权的管理工作。凡由xxxx局登记、注册的土地、房产均实行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由xxxx局统一管理的土地、房产,统一由各分局负责向当地政府办理土地证及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原

件一律交回xxxx局xx处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查阅、出证,必须经局领导批准。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土地证、产权证抵押、出借。确实需要时,需经xxxx局办公会议批准。

第二十一条国有资产的调拨、出售、出租、转让、置换、报废、报损、对外捐赠的,严格按照《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资产。

第二十二条下属单位在统一经管现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开发以及出租,均由分局提出意项报xxxx局批准。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的内容及原则。物业管理涉及房屋的养护、设施的维护、维修,日常保洁、保安以及庭院的美化、绿化等工作。物业管理可遵循的原则为通过物业管理,给广大职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使管理和养护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及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挥。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的确定及要求。依据xxxx局机关的物业管理工作委托xx承担。xx应积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管理能力。在没有取得资质前给予xx三年的过渡期。即第一年准备期,第二年办公区达到省级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住宅区达到《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二级标准。第三年办公区达到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住宅区达到一级标准。第三年如达

不到上述要求,按照《物业管理条理》进入市场择优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五条服务的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在xx物业管理没有具体管理资质的情况下,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机关事务xxxx局《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项目收费参考标准》执行。

一、房屋日常养护维修

房屋日常养护维修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保持办公楼(区)房屋原有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和及时修复小损小坏等房屋维护管理工作。

(一)服务内容:办公楼(区)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等的日常养护维修。

(二)服务标准:确保办公楼(区)房屋的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24小时。

(三)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包括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下同)。

二、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使用所进行的日常养护维修。

(一)服务内容:对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

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二)服务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畅通;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三)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

三、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对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一)服务内容:对办公楼(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二)服务标准: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

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完全;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

(三)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

四、电梯运行维护

电梯运行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电梯设备正常使用所进行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

(一)服务内容:电梯运行管理和对机房设备、井道系统、轿厢设备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二)服务标准: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备齐全有效,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轿厢、井道保持清洁;因故障停梯,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及时排除故障。

(三)收费标准:元/月/梯

五、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空调系统运行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集中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所进行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一)服务内容;集中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及冷水机组、新风机组、水泵、风机盘管、热交换器、管道系统、各种阀类、采气装置和各类风口、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

(二)服务标准: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运行中无超标噪音和严重滴漏水现象;定期检修养护空调设备,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零维修合格率100%。

(三)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

其它类型空调设备的维护维修,根据本单位情况协商确定服务内容、质量和收费标准。

六、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区)公共部位及道路等公共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

(一)服务内容:办公楼(区)内楼梯、大厅、走廊、天台、电梯间、卫生间、公共活动场所、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库)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和化粪池清掏等。

(二)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地下室、天台、内外墙面、停车场(库)、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和,不见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及时清扫积水积雪,确保办公区和卫生责任区容貌整洁。

(三)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

七、绿化管理

绿化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管理。

(一)服务内容: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办公楼(区)“门前”规定区域绿地的养护管理等。

(二)服务标准: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权及病虫害现象;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三)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按绿地面积计算)。

办公楼(区)花卉摆放及节假日装饰等美化服务,根据机关需求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八、传达、保安、秩序管理

传达、保安、秩序管理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对来人来访登记、查验,防止盗窃、破坏及意外事故,办公区车辆、道路及环境秩序管理等。

(一)服务内容:办公楼(区)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

(二)服务标准;建立办公楼(区)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办公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区),环境秩序良好;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做

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高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三)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

九、会议服务

会议服务是指为机关在办公楼(区)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提供的劳务性服务。

(一)服务内容:会议室的茶水供应、保洁等服务。

(二)服务标准:建立会议室管理制度,制订会议服务规程并认真落实,保证茶水供应并定时续水,保持室内整洁。

(三)收费标准:元/半天/平方米(按会议室使用面积计算)。

贵宾接待室(外事接待室)、多功能厅、礼堂等会议场所,根据本单位情况协商确定服务内容、质量和收费标准。

十、代办性服务

代办性服务是指机关委托的报刊邮件收发、代收代缴房租、水电暖费等公共性服务。

(一)服务内容:受机关委托,为机关代办报刊征订和邮件收发、代收代缴房租、水电暖费等公共缴费服务。

(二)服务标准:根据机关委托和要求,保证报刊征订和报刊、邮件、汇款分发及时准确,按时有效完成各项代收代缴任务;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收费缴费,计数准确,各种收费缴费凭证安全。

(三)收费标准:按报刊征订金额及代收代缴费用总额的

4%的比例提取服务费。

住宅区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遵循内外有别的原则收取物业管理费。

第二十六条xx处代表xxxx局与xx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在合同内进一步明确。

第二十七条检查监督,xx处作为xxxx局的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物业管理合同的执行。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对xx物业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二十八条托管物业与设施的管理

对于xx托管的房屋及设施,依据国家规定,本着国有资产保质增值的原则,收取一定的使用费。xx对托管的房屋必须依法经管,并负责对资产的管理、维护、保养。

第二十九条小型维修、保养已在物业管理费中明确。大、中型房屋及设施的维修、保养,由xx提出,经xx处审查后报xxxx 局批准,通过招标的形式确定施工企业。

第三十条下属单位物业管理费的由结算中心从经费中扣除。经营性的公司物业管理费由xx直接收取。

第三十一条代收代缴的费用。xxxx局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代办的邮件、报刊、房租和水、电、暖等费用,按委托费用应收金额的4%收取服务费。

第六章基本建设

第三十二条局属系统的基本建设(办公及生活设施)均归口xx处负责。

第三十三条的基建计划,均以计划财务处下达的计划为依据,所有建设必须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施工。

第三十四条改建、扩建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如需变更规划,需报经xxxx局办公会议确定。

第七章房屋及设施的维修

第三十五条局属各单位下一年度的维修项目,必须在当年的10月30日前报xx处审查,xx处审查,经xx批准后,报xx处履行预算批准程序。

第三十六条各项维修工程,维修预算的制订,必须由具备国家造价员,造价师资质的人员编制,否则xx处不予受理。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局机关的维修项目,原则上一年安排一次。除特殊情况外,均不追加预算。各单位必须在批准的预算内,专款专用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小型维修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由各单位、xx (局机关)依据有关程序自行组织实施。属大、中型维修由xxxx 局统一招标,确定施工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安排中、大型维修工程。

第八章公积金管理

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是每位在职职工享有的住房保障资源。xx处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收缴、管理、支取工作。各单位财务负责从职工工资中代扣并归集单位部分。行政政统一转缴住房公积金中心专户储存。

第四十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第2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起薪月开始缴存。缴存比例为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单位%。

第四十一条享有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从调离本单位30天内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新工作单位。解雇和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在终止雇佣关系30天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第四十二条享有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买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第四十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由xx处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到相关部门给予办理。

第九章维修资金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章所指的维修金是指物业管理费以外的大、中型维修资金。

第四十二条办公、生活设施的大、中型维修资金,从xxxx 局专项资金中解决。下属单位的大、中型维修项目由xx处审核报计财处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

第四十三条房改住宅大、中型维修从公房出售时扣缴的单位%,个人%的房屋维修资金中解决,具体由xx处提交xxxx局批准后,向省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如不足或缺额则由xxxx 局列专项资金加以解决。

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集资建造的住宅,由物业公司直接向xx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资金实施维修,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大、中型维修工程依照《xxxx局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与其他规定有低触时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xx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从发放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公房屋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房屋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切实做好公司房产的统一管理,保障房产的科学利用,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2.1本办法所称的房产是指本公司拥有的房屋。 2.2用于办公或公司员工住宿外租房屋依照本办法执行。 2.3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公司员工。 2.4公司房产由综合部统一归口管理。负责公司房屋登记、装饰、维修、租赁、监管及资料保存。 3房屋使用 3.1房屋新增。 公司自建或购买的房产,综合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后将其相关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3.2房屋租赁。 3.2.1因生产经营需要租入的房产,由需要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办理租入手续,签订租赁合同,会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使用部门管理。 3.2.2如因公司业务调整需在外地租赁房产,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委托需求部门代为办理租入手续,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和

房屋相关资料必须提供综合部备档。 3.2.3公司租住房人员安排以及公司承担费用。{房租、水电、物业、燃气、床上用品(四件套、枕芯、被子)}。 3.2. 4.1总经理、副总经理:独立住房,公司承担全部租房费用。床上用品按照800元/人购买。 3.2. 4.2部长级(含公司引进高级人才):合住房,按照一人一房原则安排住宿,公司承担全部租房费用。床上用品按照600元/人购买。 3.2. 4.3特殊员工一:合住房,按照每户不大于8人安排住宿。公司承担有限租房费用。其中,冬季11月、12月、1月,夏季7月、8月、9月电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00元,其他月份电费每人每月不超过30元,超额费用由租住人承担。水费、燃气费每月30元报销。床上用品按照200元/人购买) 3.2. 4.4特殊员工二:合住房,按照每户不大于8人安排住宿。公司承担房租,其他费用和日常管理有租住人自理。 4.房屋管理 4.1每位入住房屋员工必须保证以下事项: 4.2检查屋内所有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如使用中出现设施损坏应及时告知综合部,由综合部负责修缮,如因人为造成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则有本人承担修缮或更换责任。 4.3清点屋内使用物品,退房时,由综合部检查物品是否完整,如短缺,由本人负责赔偿损失。

房地产开发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北科建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试行) 二零零八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3) 第三章规模标准与招标方式 (6) 第四章招标程序 (8) 第五章招标管理 (10) 第六章附则 (14) 附件1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一览表 (15) 附件2 工程项目招标方案一览表(例表) (16) 附表3 工程项目招标资料归档和备案一栏表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工程招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贯彻集团阳光下经营的方针,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二级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等。 第四条招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及合理低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优选施工、监理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集团是工程招标采购的管理机构,对各公司的工程招标采购工作以管理、服务、支持和重点环节的监控为主;具体工作包括:(一)制定招标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示范文本; (二)对项目招标工作的整体策划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对招标过程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合格承包人信息库,逐步与承包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管理; (五)逐步发展战略采购,建立集团战略招标采购流程。 第六条各公司是工程招标采购的执行机构,全面负责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具体包括:

xx公司产权登记工作管理办法

xx公司产权登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产权登记管理,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范围包括,集团及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各级子公司(企业)以及集团及各级子公司(企业)投资参股子公司。 实际控制权,是指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或者持股比例虽然不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通过章程、协议、董事会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企业行为且其他股东不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第三条集团产权管理部负责集团所属企业的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审查并向省国资委报送产权登记资料,对集团所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第四条各子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专职负责股权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本企业的产权登记及相关产权信息的报送工作。 第二章占有、变动、注销产权登记 第五条产权登记分为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和注销产权登记。

第六条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通过集团产权管理部申办占有产权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省管企业或省直主管部门有关办理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的申请(加盖省管企业或省直主管部门的公章); 2、企业填报的《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四份; 3、企业填报的《企业国有资产占有状况补充资料》和《企业长期投资情况》各一份; 4、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和有关企业成立的证明(1990年以前成立的企业,提交企业演变过程的说明); 5、批准设立企业时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或其它会议纪要; 6、企业章程;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最近一次的企业验资报告; 10、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有关部门核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11、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资料、文件; 12、企业办理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时,有产权变动行为的,需提交产权变动行为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 13、出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当提交产权登记表、证复印件;

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房屋安全鉴定就是对既有建筑(建成并投入使用满两年及以上)通过一定的检测手段,现场随机测得各构件的实际强度,并通过 科学的统计方法推定出强度值,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使用荷载)和实际尺寸用计算机建模计算,根据房屋本身的抗力和外界作用效力的比评价各鉴定单元的等级,然后综合给出房屋的安全评级。下面小雅就房屋安全的相关规定收集了信息。 20xx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 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 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移。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第五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金条款。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房地产公司行文管理办法

行文管理办法 为规公司各种文件的起草、签发和管理流程,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正确指导公司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施行,各部门、下属公司参照执行。 一、主要容 公司的行文管理主要包含发文管理及收文管理。 (一)发文 发文,是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公司发文分为一般事务性文件、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务文书。 其中,一般事务性文件包括:通知、说明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公司在管理中的各项规定、办法、措施等;公务文书包括:请示、报告、指示、布告、公告、通告、批复、通知、通报、决议、函、会议纪要等; (二)收文 收文,是指公司本部收到的各类文件,按来文方向分,分为外部收文及部收文。 外部收文,指的是公司以外来文,包括上级机关、主管单位的信函、公文、传真等;部收文,指的是下属企业的请示件、方案等。 (三)收发文管理 公司下发的公文由综合部统筹管理,人资部门、各独立法人企业有权自行向上、向下发送公文,涉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对外宣传、联络的

文字材料,由综合部以公司名义发文。公文字号由综合部统一编制(详见附件1)。 公司收到的外来文及部呈报件都交由综合部进行收文办理。公司外来文件和部文的收文编号,由综合部按年份依流水号一文一号编制。 二、收、发文处理程序与要求 (一)发文处理程序(详细流程见附件3) 1、申请 一般事务性文件的发文,应事先向相关领导提出口头申请。 公文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发文,应事先向分管副总经理提出口头申请。 2、拟稿 各类文件拟稿承办部门: (1)公司总部对外文件、重要会议纪要由综合部负责拟稿; (2)各下属公司对外文件由下属公司自行负责拟稿; (3)职能部门各种一般事务性文件,由发文部门拟稿。 (4)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拟稿。 格式要求 各类文书拟稿要求观点明确、述清楚、条理清晰,标点符号使用正确。具体发文格式如下: (1)文号格式 ①文号格式以发文单位+[年份]+XXX号为标准; ②XXX号要求三位数,按发文时间先后依次编号,例如001、002;

公司房产管理办法(5)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房产管理办法(5)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0593公司房产管理办法(5) Company Real Estate Management Meas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房产管理办法(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公司房产的统一管理,科学合理使用,提高房屋的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房产是指在公司属地上的一切房屋建筑物,主要有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后勤服务用房以及各类附属用房等,其产权属于公司所有。 第三条房产管理必须符合公司总体建设发展规划,根据需要科学合理安排使用。 第二章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四条行政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房屋维修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以及公司房产管理办法。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房产管理、维修、改建及扩建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拟定用房分配和调整方案,提出房屋建设维修的意见。 第六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房屋建设、验收、房屋土建(内、外墙、地面、屋面、门、窗)、上下水管道及供暖设施、环保、工艺水管线、消防管线设施的维修、维护。 第七条行政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房产管理总台账,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组织新建工程各项验收,办理资产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档案管理。 第三章房产管理 第八条公司房产实行统一管理,由用房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行政管理部统一安排调配使用。 第九条用房单位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占用或调换用房,不得私自出租用房、不得私自改建、扩建,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和改变用途。因机构调整,用房单位要按时办理用房退交及调整手续。 第十条行政管理部随时检查用房单位房产使用情况,发

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保护公司利益,并有效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明确各部门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本管理办法的监督。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某某集团范围内所有工程经济活动,包括建安工程、材料采购、样板间装修工程及相关的各类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活动,总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均应按本制度进行招标。

第六条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议标形式确定合作单位,议标项目的合格投标单位数量不得少于三家,主办部门必须填写《议标项目审批表》,并将详细资料报成本管理部备案,其最终审批权为城市公司总经理。 第七条特殊工程项目如核实确实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应按如下规定执行:主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报《直接确定合作单位审批表》,将相关文件及不招标缘由等事项进行书面说明,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其中标的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报送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合约管理部审批。 第八条集团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其具体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按《某某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 第九条集团副总裁、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全面领导招标工作,审批本集团招标范围内的招标结果,裁定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 第十条集团总部项目管理中心 10.1 项目管理中心是全集团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全集团所有招标活动的招标结果进行审批,其审批权限为: (一)标的额200万元以下,最终审批权为项目管理中心集团合约管理部; (二)标的额200万元以上且500万元以下,最终审批权为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 (三)标的额500万元以上,最终审批权为集团副总裁。 10.2 对城市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报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市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招标资料的报送工作;

房产登记管理条例

房产登记管理条例 房屋是大家最关心也是非常热衷的话题,那么对于房屋登记又有多少了解呢?今天就由小编找来最新版房屋登记方法的条例,仅供大家参考。 《房屋登记办法》最新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房屋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第六条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登记上岗证书,持证上岗。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八条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第九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第十条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百科名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举措,对于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第8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房地产经纪活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颁布意义 住房城乡建设部第8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房地产经纪活动 第四章监督管理 页脚内容1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颁布意义 " 禁止中介吃差价 " 各界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的认可 展开 编辑本段住房城乡建设部第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第8号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 页脚内容2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 编制说明 一、本制度是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施的基础管理文件,旨在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 关业务活动。 二、本制度由公司负责编制、发放、修改与管理。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 公司,以便及时补充和修改。 三、本制度作为公司内部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外传。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一、项目管理管理框图 二、岗位职责 1 .总经办 2 .总经理助理(策化) 3 .总经理助理(工程) 4 .总经理助理(行政) 5 .总工程师 6 .行政办公室 7 .办公室主任 8 .人事管理

9 .文秘管理 10 .行政后勤 11 .前期部 12 .前期部经理 13 .项目策化师 14 .销售部经理 15 .工程部 16 .工程部经理 17 .土建工程师 18 .水暖工程师 19 .电气工程师 20 .技术档案管理员 21 .合同预算部 22 .合同预算部经理 23 .合同管理员岗位职责 24 .预算员 三、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1 .公文管理细则 2 .档案管理办法 3 .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规定 4 .办公区域管理规定 5 .考勤管理制度

6 .休、请假管理制度 7 .离职管理制度 8 .保密细则 9 .惩戒细则 四、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1 .现场管理会议制度 2 .合同管理制度 3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4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5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6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办法 7 .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8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9 .材料、设备供应管理办法 10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11 .工程进度付款管理办法 12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3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14 .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15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职位名称:总经办(集体负责制) 所属部门:

房地产公司招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

招投标管理制度 1.招标目的、招标工作原则、招标形式 1.1. 招标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开发成本,防范合同履行风险。同时也为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1.2. 招标工作原则 1.2.1招投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每一个投标单位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1.2.2招投标工作的各部门参与者:严禁接受投标单位宴请、礼物;严禁泄露考察单 位、入围单位、评标过程;严禁泄露标底、公司谈判草稿、公司谈判记录表和谈判内容;在 招投标过程做到客观公正,各部门参与者如有违背,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1.3招标形式: 委托代理招标、邀请招标(含公开邀请招标)、简易邀标(含公开简易邀请招标)、直接定标共4种方式。 1.3.1委托代理招标:首先按本制度》确定好招标代理单位,然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应主管部门和成本控制部负责具体资料的准备以及与委托单位的工作衔接。(备注: 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和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或亲自参加。) 1.3.2邀请招标:由成本控制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活动包括:考察单位筛选、考察、考察报告、发放标文、勘察现场、答疑文件、回收标书、开标和评标、商务谈判、招标报告等系列。(备注: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 邀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 1.3.3简易招标:由成本控制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 标活动。招投标活动包括:单位资格审查、发放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书、答疑文件、回 收标书、商务谈判、招标报告。(备注:本过程中的资格审查、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 书、答疑文件由成本控制部部门经理和相应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批准,招 标报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1.3.4直接定标:相应主管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直接确定单位并执行公司的合同审批 流程。 2 .招标适用范围、竞标单位数量要求及不适用招标的范围 2.1招标适用范围 2.1.1委托代理招标:主体建安工程施工规定为委托招标。 2.1.2邀请招标:工程类预估费用在30万以上的各类项目,其它类预估费用在10 万元以上的项目。

房屋交接管理办法及流程

合肥鸿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君 和 皇 家 花 园 交 房 筹 备 方 案 日月日期:年20131029

房屋交接管理办法及流程 一、目的 规范操作,确保房屋交接工作有序进行,避免交房现场混乱现象的发生,使业主能顺利办理交房手续,竭诚为业主提供热情、周到、优质、满意的服务,为后期销售及开发商形象奠定基础,特制定本交房方案。 二、范围 适用于所有项目的交房工作。 三、交房前准备工作 (一)根据项目的交房日期及现场情况等制定入住工作计划; (二)与开发商确定、规划、布局、配置物业用房; (三)与开发商资料对接:小区红线图、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征用地申请批复文件、消防审查批复文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供(用)电合同、供水合同、消防验收合格证书、人防验收合格证书、电梯验收合格证、燃气工程验收合格证、水电工程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备案证书、消防系统移交证明、消防设施验收移交表、电梯交接协议书、资料移交清单、围墙红外报警系统验收记录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验收记录表、可视对讲系统验收记录表、给排水设备移交资料、高低压配电移交资料、房屋移交验收表、景观绿化工程验收移交表、竣工图纸移交清单、小区门面租赁合同、总平面图、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地质.

勘察报告、地下管网图、图纸会审记录、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水、电、暖、通、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供水、供暖、管道煤气的试压报告、共用设备台帐(清单)、施工单位合同、施工单位联系方式; (四)交房资料准备:具体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消防责任书》、《业主手册》等。 (五)确定交房现场工作人员,并对人员开展培训,要求参与人员熟悉交房流程及可能出现问题解决措施等。 四、物业接管验收 对房屋实施接管验收,将存在的问题在《房屋接管查验记录》中予以登记,填写《物业验收汇总记录》上报至开发公司或施工单位处,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携带工具:榔头、卷尺、便插灯或电笔、圆珠笔、笔记本、报纸、塑料带、包装绳 1、楼房结构 )检查房屋有无裂缝。1(. (2)检查空鼓。

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及《****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本管理办法进行的招标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单位; (二) 整体招标原则:工程、物资和服务类项目必须按规定招标,不得将应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三) 事前预算原则:工程类项目招标,一般情况下应根据施工图纸编制标底。标底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应力求准确、全面,不重不漏。 (四) 资格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格审查,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项目投标; (五)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杜绝暗箱操作; (六) 保密原则:必须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环节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七) 回避原则: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第二章招标范围、方式与项目分类 第三条适用范围:工程类合同估算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物资类合同估算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服务类合同估算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四条招标工作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一) 国家法律法规、开发项目所在地地方法规和规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中明确要求需公开招标的项目,以及公司决策机构明确要求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二) 其他无强制性要求,公司决策机构认为需由公司组织的招标,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三) 情况特殊、对项目开发建设具有重大影响的,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经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可免于招标。 第五条公开招标需按照国家法律及各级政府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市场、遵循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公司组织的招标,至少应有三家(含)以上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第七条因项目建设要求需提前启动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扩大)会研究提出建议,经公司执行董事审批,可先行开工实施。 第三章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 招标决策机构 公司总经理办公(扩大)会审议并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提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9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1年7月23日建设部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 二○○一年八月十五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做如下修改: 一、第十七条中的“30日”修改为“90日”。 二、第二十一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依法直接代为登记,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一)依法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 (二)无人主张权利的房屋;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四、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 五、第二十七条中的“两个月”修改为“30日”,“一个月”修改为“15日”。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权利人(申请人)逾期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登记费的3倍以下收取登记费。” 七、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八、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涂改、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登记机关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非法印制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机关应当没收其非法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删去第三十九条。 此外,对部分条文的文字和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1997年10月27日建设部令第57号发布,2001年8月15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第四条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监督机制,规范公司房屋出租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公司资产经营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房地集团和总公司的相关要求,制定《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房管物业部反馈。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房屋出租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资产经营管理能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房地集团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和《北京天运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房屋是:公司所管辖的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的房屋,对外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用途不限于商业、办公、仓储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出租是:公司经平等协商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屋出租取得收益的经营行为。 第四条房屋出租管理应遵循: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健全制度、权责清晰、高效利用、合理定价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本公司房管物业部为房屋出租的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的出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房地集团的房屋出租法律法规、文件和天运公司相关规定; (二)编制《出租方案》并报经理办公会批准。《出租方案》应包括

公司房屋管理制度

公司办公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办公楼管理力度,使所有房屋能够高效使用,并逐步走入正规化、秩序化管理,进一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财产免受损失,创造一个干净、优美、舒适的办公、生产和生活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四川鑫展望碳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章办公室用房管理 第十六条不准在墙面乱涂、乱钉、乱粘贴,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墙面、地面。 第十七条要爱护室内的办公家具及办公设施,严禁对办公设施造成人为的损坏。 第十八条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需维修,使用部门应到办公室完善维修登记手续,再由办公室后勤管理员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八条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堆放整洁有序。 第四章办公楼公共部位管理 第十九条不准在楼宇内公共部位、巷道、楼梯等处堆放任何东西,以确保消防、交通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爱护公共部位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将室内垃圾扫到过道等公共部位,必须将室内的垃圾放到楼层指定的垃圾堆放处。 第二十一条不准将茶叶水等倒入下水道及洗手盆内,以防止管道堵塞。 第二十二条房屋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加强对墙体、屋顶的检查,发现下沉、塌陷、开裂等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后勤物业部报告,以便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五章纪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损失情况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未造成损失或损失不大的责令照价赔偿(详见价目表)或给予20-50元罚款处罚。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未造成损失或损失不大的责令照价赔偿或给予50-200元罚款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给公司未造成损失或损失不大的给予10-20元罚款处罚。

房地产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 金泽地产采购部 2011-4-14

目录

一、采购控制程序 1.目的 保证所购甲供材料、设备符合公司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系统所有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 3.职责 (1)工程部是甲供材料、设备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采购全过程的操作。 (2)招投标小组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控。 (3)设计部、预算部、财务部是材料、设备采购的协办部门。 ①设计部负责材料、设备选型,并提供给工程部;②预算部负责价格审核。 ③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 4.程序 采购程序流程图 甲供材料、设备及供应商资料 材料岗甲供材料、设备清单 甲供料采购时间计划 招标书1 合同文本 分供方考察及资格审查 招投标小组标书审查 合同审查 履行合同 发标会

评标会确定中标分供方 工程部合同报批 预算部、财务部会签 分管副总会签 总经理签署 5.相关文件 (1)《关于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设计任务委托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四日)。 (2)《工程保修金使用办法》。 (3)《发标、评标会议纪要》 6.相关表单 《相关合同及标书》。 《合同报批表》。 《付款申请表》。 《甲供材料、设备清单》。 《材料、设备采购决算申请表》。 《甲供材料、设备采购时间计划表》。

二、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1)确保采购材料(设备)100%符合有关国家规范及标准。 (2)确保采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要求进场,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3)严格按采购合同要求支付材料(设备)款,做到付款进度不超前于材料(设备)进场进度。 2.范围 新建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中所指定的甲供材料(设备)。 3.职责 (1)设计部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采购材料(设备)在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甲供料清单及验收规范。 (2)工程部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料准备、采购实施、组织验收以及检查采购材料(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 (3)预算部负责控制采购材料(设备)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进度。 4.程序 (1)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2)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拟定《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投标厂商的入围资格报请部门经理审批。 (3)主办工程师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至五家分供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4)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主办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主办工程师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为招投标的依据之一。 (5)所有甲供料须在房屋预售前一个月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须预留20天合同审批时间,20天招投标时间。

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sodocs.net/doc/cd12978785.html, 2001年09月21日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8月23日建设部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和利用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是城市建设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权属档案管

理工作的需要,建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健全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确保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从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经过业务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七条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制度。 第八条下列文件材料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人(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资格)证明、法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来源证明、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联建或者统建合同、翻改扩建及固定资产投资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有关材料等; (三)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房产继承书、房产赠与书、房产析产协议书、房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调拨凭证、有关房产转移的上级批件,有关房产的判决、裁决、仲裁文书及公证文书等; (四)设定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有关合同、文件等。 二、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三、房地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房产登记申请书、收件收据存根、权属变更登记表、房地产状况登记表、房地产勘测调查表、墙界表、房屋面积计算表、房地产登记审批表、房屋灭籍申请表、房地产税费收据存根等。 四、反映和记载房地产权属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统计报表、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缩微胶片、计算机软盘、光盘等。 五、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资料,包括房地产权属冻结文件、房屋权属代管文件,历史形成的各种房地产权证、契证、账、册、表、卡等。

房地产行业管理制度暂行办法(2)完整篇.doc

房地产行业管理制度暂行办法1 房地产行业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作者:————————————————————————————————日期: 深圳市XX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房地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和管理架构体系,为做到专业化管理,规范运行流程,提升产业品牌效应和提升产业经营质量,结合集团产业整合后的实际运行情况,修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明确现阶段集团房地产行业的管控模式、组织架构、管理流程、过程风险控制等,规范内容涵盖项目立项、设计、工程建设、成本控制、营销、竣工验收、结算、入伙办证、质量回访等开发全过程和相关人事与考核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直接管理的所有项目部(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其他各单位、各产业可参照制定相应办法,重点是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原则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对房地产开发产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即集团、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和项目部(公司)。其中:集团是房地产业的投资决策和管理主体;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是集团房地产业的专业化管理与督导主体;项目部(公司)是房地产项目开发全过程的运营与执行主体。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体现对房地产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与督导的职能,设置房地产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营销管理部等专业部门,履行专业管理与督导职责。(取消原房产开发部设置)第六条集团房地产业管理的总体原则: (一)以集团法人主体作为房地产业独一投资和管理主体,充分发挥集团国家一级房地产综合开发资源优势和规模与品牌优势,实行统一管理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根据集团房地产项目法人注册分散的状态,实行产权管理与经营权管理相分离的原则,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为非实体机构,项目部(对项目投资地设项目法人公司,对内分片区或项目设项目部)为集团事业部; (三)根据集团作为房产项目投资决策和管理主体的基本架构,实行项目开发建设,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相统一的原则; (四)根据XX文件规定实行重要事项集团审议制、一般事项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会议评审制和执行团队首长负责制的原则。 第七条XX集团对房地产业管理的主要职能: (一)通过集团房地产业管理领导小组、集团联席会议或董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全套管理制度及流程(336页)

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一、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结构 1、垂直化管理组织结构图 2、项目前期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3、设计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4、商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5、工程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6、销售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7、办公室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二、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位说明书 1. 高层管理类 (1)总经理职位说明书 (2)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职位说明书 (3)副总经理(分管营销)职位说明书 (4)总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2.项目前期部 (1)项目前期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投资发展主管职位说明书 (3)项目开发主管职位说明书 (4)项目规划主管职位说明书 3.设计管理部

(1)设计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结构设计师职位说明书 (3)图纸审核员职位说明书 (4)资料管理员职位说明书 4. 商务部 (1)商务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造价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3)合同主管职位说明书 5. 工程管理部 (1)工程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土建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3)水电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4)市政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6. 销售部 销售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7. 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职位说明书 (2)人力资源主管职位说明书 (3)行政主管职位说明书 (4)档案主管职位说明书 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与开发管理

1、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制度设计 (1)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2)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2、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操作工具 (1)项目阶段投资回收分析表 (2)企业年度总体经营计划书 (3)投资项目竞争分析调研表 (4)项目开发成本费用估算 3、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管理工作流程 (1)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流程 (2)年度经营计划编制流程 4. 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方案设计 (1)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2)项目投资分析方案 (3)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四.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管理 1.设计管理制度设计 (1)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2)设计图纸自审制度 2. 设计管理操作工具 (1)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单 (2)设计任务修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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