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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病人的麻醉

急危重病人的麻醉
急危重病人的麻醉

危重病人指的是病人的重要器官如心、脑、肺、肝、肾等有严重的功能不全

或衰竭,威胁着病人的生命,处理不当随时有死亡的危险。麻醉既要满足手术要求才能达到治疗的目的,又要维护重要器官的功能才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对重要器官的功能障碍要进行积极的继续治疗和支持,尽量保持内环境的相对稳定,以顺利度过手术治疗。

一、呼吸功能不全病人围术期的麻醉处理:

有严重的肺部疾病,长期吸烟、肺气肿、慢支炎、支气管哮喘、肺部感染、有血气胸、脓胸、肺结核或支扩、肺脓肿咯血等均可引起肺功能的不全或全身性疾病导致ARDS ,如急性胰腺

炎、败血症、感染性休克等均可合并呼吸功能不全或衰竭。

(一)麻醉前估计及准备:

术前若病情允许可作肺功能测定,可区别其为阻塞性或限制性肺功能障碍。阻塞性肺功能障碍表现为气道阻力增加及肺顺应性增大,无效死腔增加,通气/ 血流比例失调,其用力

呼气肺活量(FVC )>4 秒,最大呼气1 秒率(FEV1.0%)<80%,正常应>76% ,2 秒率

(FEV2.0% )>89% ,3秒率(FEV3.0% )>92%,对判断气道梗阻时比较敏感,余气量/总肺容量(RV/TVC )>40% 。

最大呼气中期流速(MMER )<0.6L/ 秒,若FVC 1.0<40%,最大通气量(MVV )< 预计值50%,或呼吸储备百分比为最大通气量-每分钟通气量/最大通气量× 100%,若<70% 为通气功能有严重损害,手术宜慎重。正常通气储备在93%以上,若低于86%即有通气功能不佳,代偿极差。限制性通气功能损害为肺顺应性降低,潮气量和通气量减少,呼吸作功增加,耗氧量增大,肺功能测定有VC% <75% ,FVC(用力呼气肺活量)<80% ,FEVT (时间最大呼气量)正常或偏高(正常值为FEVL1.0 一秒量

2.83L,FEV2.0 为

3.30L,FEV3.0 为3.41 L )。

综合评定:重度:三项至少有两项达重度损害;中度:三项中至少有二项达中度损害或三项中,轻中重各占一项;轻度:损害均不足中度。

通过血气分析对呼吸功能可得到正确的评价。若有通气不足,有PaO2 的下降及PaCO2 的增高,有

过度通气时PaO2 可正常或高于正常(>100mmHg ),而PaCO2 低于正常范围(<30mmHg )。通气功能仅有轻度障碍者可按一般正常人处理。有中度肺功能不全,术前应用抗生素控制感染及肺部炎症,使分泌物尽量减少,当选用椎管内麻醉或局麻、神经阻滞,静脉麻醉而未插管者,应注意辅助用药或静脉麻醉药对呼吸的影响,若呼吸有抑制易发生低氧血症,或药物影响排痰可造成下呼吸道梗阻而发生严重的急性缺氧,甚至有发生心跳骤停的危险。

若用全身麻醉必须插管。麻醉期中应注意呼吸管理,保持气道畅通,应有足够的气体交换。术后最好进行一段时间的呼吸支持,待完全清醒,咳嗽反射灵敏,呼吸交换量正常或

接近原水平,脱氧超过10 分钟SpO2 能保持93%以上或恢复麻醉前水平才能考虑拔管,拔管后仍应继续给氧以保持SpO2 接近正常水平。术前即有严重通气功能不全者,应注意病人有无呼吸困难,能否平卧,双肺有无啰音等,及能否经治疗得到改善。

若手术不能等待,不能选用有可能加重呼吸功能降低的不插管的麻醉方法,如高持或单纯静脉麻醉等。若已有严重通气功能不全,进行肺切除术必须估计切除肺的范围及对通气功能的进一步影响,若成人术后肺活量将低于 1.2 升,呼吸储备低于50%。术后稍有其他

因素如痰排不出等,则将失代偿而难以维持生存的最低要求。

若未作肺功能测定,可作闭气试验以粗略估计心肺功能情况。正常成人闭气30~40 秒以上;仅能闭气20~30秒可能有轻度降低;10~20秒为中度;<10 秒为重度损害。另还可作吹气试验,若点燃的火柴在距口唇30cm 以上能一口气吹灭者,胜任一般手术可无问题。

(二)麻醉选择及注意事项:

有呼吸功能不全者首选无呼吸抑制的麻醉方法或药物;其次是能有效管理呼吸的方法,能在局部浸润、神经阻滞、低位椎管内麻醉下完成的手术,术中配合适量辅助用药及有效的氧吸入,常可安全度过手术治疗。

大型手术必须在全身麻醉下进行者,以气管内插管机械通气支持呼吸较为安全,分泌物多者术前应尽量控制感染,加强排痰引流措施,插管后应反复吸引,避免下呼吸道阻塞。术后必须送ICU 病室继续进行机械通气,因麻醉期中使用的全麻药、镇静药、镇痛药、肌松药的残留作用,均将对呼吸的恢复存在一定影响。

术后伤口疼痛亦将影响咳痰及深呼吸的活动,使潮气量受影响。故术后呼吸支持及术后镇痛甚为重要。直至全身状态恢复较正常,内环境稳定,咳嗽有力,能作深呼吸活动,肌力正常,才能逐渐脱机,可用亚利氏装置吸氧,过度到吸入低浓度氧(<40% ),SpO2 在不吸氧下恢复术前水平,才能考虑拔管,拔管后继续鼻管或面罩吸氧。

二、休克病人的麻醉问题

休克是指重要器官及组织有血液灌流量的锐减,不能维持正常生理需要。严重者可造成重要器官的功能不全甚至衰竭。麻醉方面既要注意围术期对休克的治疗及合并症的处理,又要进行适当的麻醉以满足手术对麻醉的需要,方能解除休克的原因,使休克得到有效的治疗。

(一)各种休克存在的麻醉相关问题:

1、低血容量休克:可因大量失血、体液丧失(如大面积烧伤、肠梗阻等)而使回心血量减少,血压低、脉搏代偿性增快。长时间严重休克可致心肌缺血、心功能受损,由于血流缓慢、代谢性酸中毒可导致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消耗大量凝血因素,血小板、纤维蛋白原降低,手术创面可发生渗血。还可导致休克肺、急性肾功衰竭等。最终亦可导致多器官功

能衰竭。

2、感染性休克:可因严重全身性感染、输入污染血液或液体发生休克,多有高热、白细胞增高,代谢增加、低血压、脉搏快、呼吸急促、过度换气而导致代谢性酸中毒及代偿性呼吸性碱中毒。血容量可因内毒素对毛细血管壁损害通透性增加进入组织间隙而有减少,由于组织灌注不足,毛细血管扩张及DIC 形成,血液淤滞于微循环中增多。

回心血量减少,组织供血进一步下降,因而中毒性休克虽无明显的血容量丢失,仍使有效循环血量降低。适当补充容量对改善休克状态有一定作用。由于内毒素、低血压、缺氧对心脏的作用,心功能常有一定程度的低下,若有DIC 对肺及肾的损害,其功能常受影响,最终亦可发展至多器官功能衰竭。

3、过敏性休克:过敏反应是抗原抗体反应,致敏原进入机体后可产生抗体IgE 使肥大细胞致敏,当再次有致敏抗原进入机体时即可使敏感的细胞发生脱颗粒而释放出组织胺、缓激肽、前列腺素等物质,其作用于血管壁使毛细血管壁通透性增加,体液成分漏出至血管外,并使血管扩张,使有效循环血量降低,严重者导致低血压甚至停跳。

4、心源性休克:由于心脏疾病或心脏受缺血、缺氧损害,心脏负荷过大,长时间低血压影响,严重心律失常等均可使心脏功能严重受损,心输出量低、血压下降、中心静脉压增高,致心源性休克。

5、神经源性休克:严重外伤引起的强烈的疼痛刺激可导致低血压。(二)休克病人麻醉处理原则:

1、解除休克的原因:如外伤出血应尽早采用简单止血方法如上止血带压迫止血等;心律失常如二度或三度传导阻滞采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或术前安置临时起搏器;低血容量积极补充容量;心源性休克应用强心药;过敏性休克应用激素、抗组织胺药等。

2、对症治疗:因休克病人常有低血压、低氧血症、低血容量、心功不全、外周血管张力变化等,可针对不同休克当时存在的问题予以对症治疗以改善休克状态,增强对麻醉的耐受。

3、手术时机:术前对休克的纠正虽有利于麻醉及手术治疗,但不能因强调术前的准备而延误手术时机,甚至需在抢救休克的同时进行麻醉和手术治疗。

4、休克越严重本身对中枢神经系统已产生强烈的抑制,所需麻醉药物越少,因而

不管什么情况下,血压越低越应减浅麻醉,因休克时脑血流所占心输出量的比例增加,麻醉药进入脑组织的比例增加,麻醉容易加深。

(三)休克病人的麻醉选择:

1、局麻及神经阻滞麻醉:对血流动力学影响最小,一般休克病人作较表浅较小及上肢手术首选此法。但镇痛不全可加重休克。

2、椎管内麻醉:休克病人用椎管内麻醉当交感神经阻滞后回心血量将进一步减少,影响心输出量使血压更为降低,除非血容量能及时补充,休克程度不严重,麻醉范围较窄如会阴区域或下肢手术可以考虑。若急性大量失血未能控制、中毒症状严重、或严重心源性休克均不适宜用椎管内麻醉。

3、吸入麻醉:吸入麻醉气管内插管的方法可以充分给氧,保证气体交换及气道通

畅对休克病人是有利的,但任何吸入麻醉药对心血管的直接作用均是抑制,由于有的药物在浅麻醉时对交感的兴奋作用而显示对循环的兴奋效应,当严重休克时交感神经系统已处于极度兴奋状态,则难以显示药物对交感神经系统的兴奋效应。但对循环随剂量增加而抑制加强。

休克病人对药物的耐受性差,需要量大为减少。由于休克时心脑血管的扩张,其血流量占全身心输出量的比例增大,因而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加强,而脑组织已处于血流量灌注不足,细胞功能降低,易受到麻醉药物的抑制,需要量大为降低,吸入麻醉常用药对循环影响按同等MAC 而论,七氟醚、地氟醚小于氟烷、异氟醚,此又小于安氟醚。

4、静脉麻醉:麻醉诱导常需要静脉麻醉药,对循环抑制较轻的有乙咪脂、γ - OH 、 芬太尼等, 氯胺酮因同时有兴奋交感神经及心血管抑制作用, 当用药后能增加心输出量, 虽 同时增加心肌氧耗, 只要不使心肌氧的供需失衡加重是可选用的, 若交感神经系统已因严重 休克有极度兴奋, 回心血量很低而陷于严重休克, 此时再兴奋交感神经已不起作用而常可因 用氯胺酮而显示对心血管的抑制作用, 使休克更加恶化, 心肌氧的供需关系更为失衡而过度 缺血缺氧而停跳。

因此宜在容量补充后用氯胺酮对循环影响较小。 乙咪脂诱导对循环影响较小, 但部分病人可 引起肌颤,可使心率加快, 氧耗增加, 可配合其他药物应用, 如先给小量咪唑安定 (0.05mg/kg 以下),再给乙咪脂则肌颤可减轻,配合肌松药插管。可在小剂量咪唑安定后用芬太尼 0.06~0.1ug/kg 加肌松药作诱导插管影响也较小。休克不是很严重可在小量咪唑安定及γ - OH 诱导后肌松药插管。

维持期中应积极处理休克, 血压越低麻醉越应减浅, 只需达到意识消失, 肌松药选择对循环 影响小或无明显影响者,如万可松、阿端、卡肌宁影响均较小。由于低血压肾滤过率降低, 主要靠肾排泄的肌松药作用时间将延长, 特别是有急性肾功能衰竭者不能使用。 芬太尼镇痛 作用好,可减少吸入麻醉药的应用。

(四)休克病人围术期监测:

1、血压、脉搏:休克病人均有血压下降和脉搏增快。使用升压药维持血压应视为休 克,因重要组织器官的血流量多已有降低, 不能满足机体的生理需要, 应根据血流动力学变 化进行治疗, 休克时脉压常因每搏量降低而减低, 用无创测压方法有时无法测得, 若能监测 直接动脉压则较准确, 而即使脉压差很小亦可测出。 当搬动病人体位后血压有明显下降, 常 说明有血容量不足, 应积极处理。脉搏增快常为代偿性的,当容量补充后或组织供氧、 心功 改善后可逐渐下降。

2、心电图:应持续监测心电图变化,特别对有心律失常或心肌缺血者更应密切 监测其变化。

3、血氧饱和度( SpO2)监测:休克病人循环时间延长,血流缓慢,

SpO2 将有

下降,当组织灌流及供氧改善 SpO2 可恢复正常。 4、中心静脉压监测: CVP 反映了回心血量与心功能间的关系,低血容量休克时 CVP 降低;而心

源性休克时常有 CVP 增高;外周阻力下降,回心血量减少引起的低血压亦 有 CVP 的下降,需要使用收缩血管药物或补充血容量。 CVP 的监测不但应注意绝对值(正 常为 6~12cmH2O ),同时应观察治疗过程的反应。

5、肺动脉压及肺毛细血管楔压:自颈内或锁骨下静脉置入漂浮导管至肺动脉测压

可反映右心室的后负荷, 当有右心衰时可直接了解右心功能情况。 当漂浮导管前端气囊充气,

可阻塞肺小动脉, 其所测压力则反映肺毛细血管内的压力即肺毛细血管楔压, 此反映了左心

用热稀释法测心输出量, 根据体表面积计算心脏指数及外周血管阻力等, 的变化。 6、尿量: 休克病人可因肾血流减少而尿量减少, 也可因急性肾功衰竭

而少尿或无 尿。当容量补足后若为肾前性少尿可逐渐恢复正常; 而有急性肾功不全者则仍可少尿或无尿, 血中尿素氮、肌酐可不断上升。

7、酸硷平衡、水电解质平衡监测:休克病人由于组织灌流不足,多存在代谢性酸中 毒,并有呼吸

代偿性硷中毒的趋势。 监测血气分析可了解失衡的程度及指导治疗。 术中充分 给氧、支持呼吸亦甚重要,有的病人因休克合并 ARDS 则术中尚需配合机械通气治疗。对 FinO2 及 PetCO2 的监测更能了解通气及供氧情况。绞窄性肠梗阻、腹膜炎、坏死性胰腺炎 等均常伴有严重的水、电解质平衡失调,需进行监测。 8、红细胞压积:急性失血量达血容量的 10~20% 即可出现血浆再充盈。在失血后的前 2 小

时内再充盈率可高达 90~120ml/h ,以后逐渐减低,至第 6 小时可保持在 40~60ml/h ,30~40 小时后血容量可能完全补偿。 因而在治疗休克的过程中, 观察红细胞压积的变化, 可了解血 液稀释的程度,及有助于进一步治疗的方案。

9、肝、肾功能:严重的感染性休克常导致肝脏及肾脏的器质性损害,可出现肝、 肾功能不全或

衰竭。监测肝、肾功对了解病情、选择治疗药和调整治疗措施均极为重要。

10、脑功能监测:休克早期由于脑循环的自身调节,虽然全身总的血流量有降低,而脑血流 量仍可维持基本

室的前负荷,肺动脉压正常为 15~30/4~8mmHg ,肺毛细血管楔压正常为 5~16mmHg 。并可 以了解血流动力学

正常,病人意识可保持清醒,但随休克的加重,病人可出现烦躁不安;当血压下降至8kPa(60mmHg)以下,可出现神志淡漠,甚至昏迷。由于脑组织缺血缺氧和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可发生脑水肿。当严重感染性休克有意识障碍时,监测脑电图对脑损害恢复的观察有一定的帮助。

(五)休克常见并发症的防治

1、肺水肿:休克病人容易发生肺水肿的原因有:

(1)当休克发展至血管扩张、血液淤滞阶段,需要超容量补充时,若补充全血过多,则当微循环功能改善后,血管床容积缩小,血容量往往偏高使心脏负荷增加。由于血容量过多,血球部分无法排出,血液中水分易外渗,易致肺水肿。

(2)休克时产生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肺循环通畅受阻,使毛细血管内压增高,易向血管外渗漏,形成肺水肿。

(3)休克时呼吸功能不全,有严重缺氧,使肺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增加,易促进肺水肿发展。

(4)严重休克时可丧失意识,呼吸道难以保持通畅,吸气时肺内负压增大,使肺毛细血管内压与肺泡间的压差增大,水分易向肺泡内转移。

(5)休克时心肌缺血、缺氧,心功能降低,也是导致心功不全,产生肺水肿的原因之

一。

(6)由于创伤、失血、感染等原因使血中儿茶酚胺增高,或应用大量升压药升压时,肺血管可持续收缩,使肺动脉压增高,也可导致肺水肿的发生。

(7)休克时若肾脏功能受损,肾脏滤过率降低,不能在微循环功能恢复后将体内过多的水分排出,使液体在体内贮留导致血容量过高,亦易发生肺水肿。

肺水肿的治疗仍按一般原则,如应用强心药、去泡剂、保持气道通畅、给氧、用PEEP 或CPAP 机械通气、用血管扩张药减少外周血管阻力、解除支气管痉挛及吗啡治疗等对症处理。

2、呼吸功能不全:严重休克肺可受缺血、应激反应、毛细血管通透性改变、DIC

等影响而有肺充血、出血,肺小叶不张,肺泡水肿,肺间质有弥散性出血及水肿等。肺的重量增加,肺间质、肺泡内有蛋白样物质,肺毛细血管栓塞等变化。肺内存在严重分流,PaO2/FinO2 ﹤300即有此可能。临床上常称休克肺。

治疗为加强换气、增加氧吸入浓度,根据血压情况用PEEP 或CPAP 机械通气支持呼吸。

3、心律失常:因休克导致严重心律失常并不常见,但心肌在严重缺氧时对增加心肌应激性的药物比较敏感,易致心律失常。心肌缺氧常有非特殊性的ST段及T 波变化,有电解质、酸硷失衡时亦易发生。

4、心跳停止:休克时可因血容量过低,血压过低,氧张力过低,大量快速输入冷血使体温过低,血钾过高,严重酸中毒,大量输入陈的库血等而引起。按一般原则及针对原因处理。

5、急性肾功衰竭:应激使血中儿茶酚胺增加,肾血管收缩常较其他器官为甚。因肾血流阻力增加或动脉压下降,肾血流灌注压降低,均使肾小球滤过率减低,可发生肾前性尿毒症。治疗适当、严重休克持续时间不长不致引起肾实质损害。若滥用去甲肾上腺素等缩血管药或严重休克持续过久有可能造成急性肾功衰竭。

治疗以除去原因,改善肾血流量为主,应注意检查血液尿素氮、肌酐、血钾等的变化。肾前性氮质血症与急性肾功衰竭的区别见下表:

6、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休克晚期常可发生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 )。改善毛细

血管灌流量是终止DIC 的重要条件。高凝状态、血流缓慢、酸血症、低氧血症与DIC 密切相关。

肝素具有抗凝血酶的作用,能抑制血浆中凝血活素的活性,阻止凝血酶原转变为凝血酶,抑制纤维蛋白原转变为纤维蛋白,但对已形成的血栓不能融化,肝素宜在DIC 的早期应用。

7、消化道出血:休克病人可发生应激性溃疡,当溃疡或坏死黏膜侵及黏膜下血管即可导致消化道出血。临床表现为呕吐咖啡色血液,可加重休克。治疗常以冰盐水或加肾上腺素洗胃,以达到止血的目的。

三、癫痫及昏迷病人的麻醉(一)癫痫病人的围术期处理及麻醉癫痫是以有反复发作的神经元异常放电所致的暂时性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为特征的综合征。因神经元部位不同和放电扩大范围不同,可表现为运动、感觉、意识、行为、自主神经等不同症状。癫痫可由脑部器质性病变(外伤、感染、肿瘤或血管病等)、代谢异常(尿毒症、低血糖、甲状腺功能低下或硷中毒等)或铅、酒精中毒等引起。

癫痫发作可分为:

1、局限性发作:不伴意识障碍。脑电图变化在症状对侧相应皮层区域。

2、全身性发作:表现为突然发生和突然停止的意识障碍,并有肌体挛性发作,即突然出现短暂、快速的肌肉收缩,可遍及全身或仅身体某部分。若为大发作则有意识障碍及全身抽搐为特征。

最初为强直期,所有骨骼肌呈持续收缩,上睑抬起、眼球上窜,喉部痉挛发叫声,口部先强张而

后突闭,可能咬破舌尖。继之为阵挛期,为间隙性阵挛,血压升高,心率快,分泌物增多,瞳孔

散大,对光反射及深浅反射可消失,常有发绀。以后为痉挛后期,阵挛后短暂强直痉挛造成牙关

紧闭,小便失禁。以后生命体征恢复正常,意识障碍减轻后常进入昏睡状态。

术前准备:除一部分需手术治疗引起癫痫的原发病灶外,常因癫痫病人需作其他外科手术治疗疾病,则应于术前防治围术期癫痫大发作。除常规用术前药外,抗癫痫药按日常用量服用。若未选全麻,术前一日睡前给以睡药或苯妥英钠0.2g;如长期服药可在术前一日

增服一次同剂量原药。

围术期麻醉处理:保持术中清醒的麻醉方法,应加强镇静药的应用,防止情绪紧张、恐惧或强烈刺激而诱发癫痫。麻醉方法要确实有效,避免局部麻醉药用量过大或误入血管而诱发癫痫。

静脉麻醉药如硫贲妥钠、安定类、γ -OH 、异丙酚、氟哌啶等均有不同程度抗癫痫发作的抗痉挛作用。及吸入麻醉药中乙醚、氟烷、安氟醚、异氟醚、七氟醚、地氟醚等均有强的中枢抑制作用及部分神经肌肉接头阻滞作用。可以减轻或抑制其发作,但安氟醚过深可在脑电图上出现棘波,有诱发癫痫的可能,肌松药中琥珀胆碱因可产生肌颤并非理想,其他肌松药均可控制癫痫发作,静脉普鲁卡因过量易发生惊厥,氯胺酮因缺乏肌松作用,并有兴奋边缘系统作用,易引起椎体外系症状,应避免使用。

术中应密切观察如头转动、眼上翻、肢体强直、抽搐等症状,如有大发作全身强直阵挛征象,尽早给以安定或硫贲妥钠、或肌松药等控制抽搐,同时应保持气道通畅,防止缺氧,可面罩吸氧,辅助呼吸,必要时插管控制呼吸以保证通气。为控制癫痫发作,术后宜稍加大原药剂量,一周后逐渐减至术前服药剂量。若无发作又未见术后CT 或MRI 有阳性发现,可于抗癫痫药使用1~2 周后逐渐减量,在2~4 周内停药。

(二)昏迷病人的围术期处理及麻醉昏迷是指病人意识丧失,不能用强刺激使之恢复清醒。可因缺血缺氧、脑外伤、颅内占位病变、脑水肿、高热、全身性疾病如脑炎、严重感染、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严重紊乱、外源性中毒、严重血流动力学变化等。网状结构与觉醒有直接关系,对保持清醒起着决定性作用,并与皮层功能相关,二者形成不可分割的整体。

网状结构是皮层活动起始部位,在脑干的中枢与间脑之间的一个小区域内若受到损害即可致完全昏迷,浅昏迷对强烈疼痛刺激虽不能唤醒,但可引起保护性的反射,咳嗽反射存在。中度昏迷则保护性反射丧失,瞳孔对光反射及角膜反射减弱。深度昏迷为瞳孔对光反射及角膜反射均消失,呼吸、血管、运动中枢衰竭,体温随外界环境变化,中枢调节衰竭。

术前准备,昏迷病人手术危险很大,选择性手术一般均暂不施行,但与生命相关的急症手术如消化道大出血、穿孔、绞窄性疝、肠梗阻、化脓性胆道感染、脑外伤或其他致命性疾病需手术治疗者仍需施行。此时则应根据昏迷程度及病因作好围术期监测和处理,术前使用抑制中枢神经系统药物须特别慎重,对浅昏迷者应减少术前镇静药用量,深昏迷者不用。

麻醉及监测:浅昏迷病人对疼痛刺激的反应尚存在,可引起肢体及躯干的移动,甚至发生躁动,难以合作。手术难以在局麻、神经阻滞或椎管内麻醉下进行,如部位表浅、需时短的小手术可以在静脉麻醉下完成;若需时较长,范围较广或需要肌松的手术,应在气管内插管行全身麻醉,才能保持气道通畅和充分供氧。由于昏迷使中枢神经系统处于抑制状态,对全麻药的耐受性降低,用量均应降低。可根据病人对药物的反应,如对手术刺激时呼吸、血压、脉搏的反应及肢体有无活动,眼部体征等来判断。即使未作气管插管的病人,麻醉期中亦应吸氧,必要时用面罩吸氧行辅助呼吸,以保证足够的通气。有颅压升高者,不宜用氯胺酮麻醉。

深昏迷病人对刺激的反应已很弱或已消失,常无需或需很少的麻醉药,有的仅作局部表面麻醉即可行气管插管。若嚼肌张力较大,无法放入咽喉镜者,仍需用肌松药后插管,维持可配合少量吸入麻醉药及肌松药,应维持循环稳定和足够的通气。

术中应注意观察病人SpO2、呼吸频率、潮气量、及脉搏、血压、体温、尿量等。眼睑有一定张力和闭合快常说明昏迷浅。昏迷病人若保留眨眼,表明脑干网状结构功能仍保存。瞳孔对光反射存在,常提示昏迷不深。

术后应注意观察病人意识变化,瞳孔大小及对光反射,肢体活动情况等。应注意防止各种合并症的发生,特别是保持气道通畅,预防肺部感染;预防褥疮;活动四肢、按摩肢体、防止肌肉萎缩;鼻饲管喂养时须防止误入气管;定时清洁口腔,以防口腔炎及腮腺炎。未清醒前可继续使用呼吸机支持呼吸,昏迷在二、三天以上宜作气管切开插入气管导管行机械通气。此外,应对症治疗,如有低氧血症应吸氧;高热应物理降温;脑水肿应用脱水剂;有水、电解质及酸硷失衡和代谢紊乱应及时予以纠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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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急危重症患者优先诊治的有关规定

急诊科急危重症患者优先诊治的规定为了使急诊抢救病人及时治疗,以挽救病人的生命为目的而建立急危重症手术抢救绿色通道,特作如下规定: 1.急危重症手术抢救绿色通道是保证病人在30分钟内由急诊科或抢救室、放射科、B超室等地直接进入手术室进行抢救。 2.病情危急的患者,应由分诊台护士立即直接送入抢救室先进行抢救,然后再补办挂号手续。外伤后有活动性出血的患者,分诊台护士应立即送达清创室,并通知外科医师前来处置,由家属或陪人补办挂号手续并缴纳有关医疗费用。 3.心跳、呼吸骤停的患者,分诊台护士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同时送抢救室抢救,家属或陪送人员应补办挂号手续。凡心衰、呼衰、肾衰等脏器功能衰竭,休克,多发伤,急性大出血,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需心肺复苏或紧急手术挽救生命的急危重病人,凭医保证、身份证、工作证、离退休证、保险卡或银行卡等有效证件可直接进入急诊绿色通道进行救治。 4.急诊绿色通道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使患者顺利进入急诊绿色通道。 5.来本院就医的急危重患者按病情的急缓、重轻享受优先服务。检查、转诊、住院和手术由本院人员陪送。 6.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急危重病人设特殊病历标志,急诊药房、收费处、各检查室、手术室须优先处置患者的就诊事宜。急诊医护人员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病人应遵循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进行急诊处置。 7.病情需要会诊时,会诊医师必须在接到传呼后5分钟内回话并于下一5分钟内会诊到位。若有必要,急诊科值班主任有权传呼院内有关人员参与抢救。急诊科急危重病人的诊断以及是否需要手术由急诊科及有关专科医师人员决定。 8.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需要紧急手术的急危重病人须遵循以下条款实施救治: ⑴专科医师于决定手术治疗后立即用电话通知手术室,手术室当班护士记录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诊断、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手术组人员、通知人姓名等,同时填写好手术通知单随病人送到手术室。 ⑵急诊科当班医师或专科医师应在5分钟内开除术前医嘱,20分钟内做好必要的术前检查。 ⑶术前医嘱由所在科室当班护士在10分钟内完成。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

南昌大学上饶医院 上饶市眼科医院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科室:---------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二、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应亲自到场指导和协助抢救,遇有疑难问题,及时邀请会诊,对重大抢救或特殊 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和主管院长。 三、凡属危重抢救病人,主管医师应填写病重(危)通知单,一式三份,交家属和医务科各一份,病历保留一份。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作好各项抢救记录,若因抢救来不及记录时,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四、各科应有抢救室,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作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 随时检查、随时补充。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和各科室应保证药品、器械的正常供应,便 于工作。 五、抢救时,当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护士在医生未 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 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六、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 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 品,及时补足,抢救物品合格率要达到100% 七、若遇特殊情况超出一科范围或本科力量不足时,科室之间应支援配合,必要时医院成立 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八、各有关科室遇有危重病人的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及时处理,不得过分强调手续,以免延误抢救。不得因抢救而忽视正规操作和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事故和交叉感染。 九、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接到病人或省、市卫生厅(局)的呼叫时,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若把病人接运回院抢救,本专业无法加床时,找到其他专业 借床,必须无条件服从;总值班有权协调处理,如被借床科室有空床而拒绝不借,一切责任 由该科负责。

急危重病人的麻醉

危重病人指的是病人的重要器官如心、脑、肺、肝、肾等有严重的功能不全或衰竭,威胁着病人的生命,处理不当随时有死亡的危险。麻醉既要满足手术要求才能达到治疗的目的,又要维护重要器官的功能才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对重要器官的功能障碍要进行积极的继续治疗和支持,尽量保持内环境的相对稳定,以顺利度过手术治疗。 一、呼吸功能不全病人围术期的麻醉处理: 有严重的肺部疾病,长期吸烟、肺气肿、慢支炎、支气管哮喘、肺部感染、有血气胸、脓胸、肺结核或支扩、肺脓肿咯血等均可引起肺功能的不全或全身性疾病导致ARDS,如急性胰腺炎、败血症、感染性休克等均可合并呼吸功能不全或衰竭。 (一)麻醉前估计及准备: 术前若病情允许可作肺功能测定,可区别其为阻塞性或限制性肺功能障碍。阻塞性肺功能障碍表现为气道阻力增加及肺顺应性增大,无效死腔增加,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其用力呼气肺活量(FVC)>4秒,最大呼气1秒率(FEV1.0%)<80%,正常应>76%,2秒率(FEV2.0%)>89%,3秒率(FEV3.0%)>92%,对判断气道梗阻时比较敏感,余气量/总肺容量(RV/TVC)>40%。 最大呼气中期流速(MMER)<0.6L/秒,若FVC 1.0<40%,最大通气量(MVV)<预计值50%,或呼吸储备百分比为最大通气量-每分钟通气量/最大通气量×100%,若<70%为通气功能有严重损害,手术宜慎重。正常通气储备在93%以上,若低于86%即有通气功能不佳,代偿极差。限制性通气功能损害为肺顺应性降低,潮气量和通气量减少,呼吸作功增加,耗氧量增大,肺功能测定有VC% <75%,FVC(用力呼气肺活量)<80%,FEVT(时间最大呼气量)正常或偏高(正常值为FEVL1.0一秒量2.83L,FEV2.0为3.30L,FEV3.0为3.41 L )。 呼吸功能评定以表内三种指标为主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流程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多专业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上报医务科、业务副院长。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 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医务科。 3.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事后及时补记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4.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了解患者家属的意见,告知内容须记录在病历上。发出病重(危)通知书,医师和家属双签字,完成告知义务。两个科室以上联合抢救时,须共同承担告知义务,以主要实施科室(如手术)为主。 5.抢救记录,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内容包括: 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精确到分)、抢救经过、检查和治疗的时间、参加抢救人员及技术职称、上级医师意见及执行情况、是否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有无知情同意书及家属签字等;死亡患者须注明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 6.拒绝抢救的患者,须有详细记录及患者直系亲属代表签字。一定要详细交代检查、抢救与治疗的必要性、可能的作用、副作用;强调拒绝抢救的后果。 7.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检查科室,应积极配合抢救。 8.急、危重症患者离开病房检查治疗或进入手术室的途中,须有医务人员陪同,根据患者情况,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及药品。 9.患者死亡后,医生须向患者家属提出尸检建议,并将家属意见记入病历,家属签字。家属同意尸检的,须按程序填写尸检同意书。 10.各科的抢救设备须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有关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

危重病人麻醉的思路

危重病人麻醉的思路 危重病人麻醉的思路 机体作为一个整体,各个系统、器官相互关联,相互影响,某一个器官的变化,会影响到全身各个器官的功能,而维持各个器官功能的单元为细胞,麻醉当中要维持全身各个细胞的功能,其基本思路就是保持内环境(水,电解质,酸碱,温度)稳定的情况下,维持所有细胞的氧供与氧耗的平衡。 氧供的基本思路:在中枢神经电活动影响下,呼吸肌驱动引起胸腔内压的变化,氧气通过通畅的呼吸道进入肺脏,通过六层 交换膜进入血液系统,与质和量均佳的血红蛋白结合,在血泵驱 动下(前负荷,后负荷,心律,心肌收缩力)进入正常微循环, 通过组织间液渗透入细胞,进入线粒休进行氧化磷酸化,供能。 预见未有问题,治疗未预病 机体各个系统息息相关,当某一系统损害时,整个机体便相应作出调整代偿,当其将失代偿时,便会发生障碍。麻醉中最重 要的一项工作是预防并发现其代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既要维持 其代偿,又要从源头上打断其代偿。如低血容量时,胃肠道血管

收缩,为的是维持重要器官的灌流,其为代偿机制,如果轻易打断其代偿,则可能重要器官面临低灌注状态,如果任其发展,刚可能会发生应激性溃疡,麻醉中责任就是补充血容量,不让其失代偿,偌持续代偿,则要预见性的预防应激性溃疡。 一般程序: 一、详细的病史回顾及查体: 通过对现病史及既往史的了解,可以对病人的病情有个初步的了解。如颅脑外伤病人,什么时间受的伤,损伤严重程度,现治疗情况,有没有应用脱水药及脑细胞保护药物,现颅内高压的控制状况,既往史可以了解病人有无高血压、冠心病等病史,通过详细的体格检查可以了解病人的潜在的损伤,如是否合并气胸,是否有其它脏器的损伤等。这样,就可以对病人的情况有个详细了解,对病人状态,有个正确的评估,从而做到有的放矢。 二、不要破坏病人代偿机制,针对病因迅速处理: 危重病人的许多临床表现都是自身保护的代偿机制,如果破坏掉代偿作用,则会引起严重的后果。如颅脑损伤病人,由于颅内高压,为了满足脑细胞的代谢需要,就要保持较高的血压,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

合阳县妇幼保健院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科室:------------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二、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应亲自到场指导和协助抢救,遇有疑难问题,及时邀请会诊,对重大抢救或特殊 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和主管院长。 三、凡属危重抢救病人,主管医师应填写病重(危)通知单,一式三份,交家属和医务科各一份,病历保留一份。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作好各项抢救记录,若因抢救来不及记录时, 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四、各科应有抢救室,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作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和各科室应保证药品、器械的正常供应,便于工作。 五、抢救时,当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六、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 品,及时补足,抢救物品合格率要达到100%。 七、若遇特殊情况超出一科范围或本科力量不足时,科室之间应支援配合,必要时医院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八、各有关科室遇有危重病人的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及时处理,不得过分强调手续,以免延误抢救。不得因抢救而忽视正规操作和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事故和交叉感染。 九、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接到病人或省、市卫生厅(局)的呼叫时,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若把病人接运回院抢救,本专业无法加床时,找到其他专业借床,必须无条件服从;总值班有权协调处理,如被借床科室有空床而拒绝不借,一切责任由该科负责。

急危重病人的麻醉

危重病人指的就是病人的重要器官如心、脑、肺、肝、肾等有严重的功能不全或衰竭,威胁着病人的生命,处理不当随时有死亡的危险。麻醉既要满足手术要求才能达到治疗的目的,又要维护重要器官的功能才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对重要器官的功能障碍要进行积极的继续治疗与支持,尽量保持内环境的相对稳定,以顺利度过手术治疗。 一、呼吸功能不全病人围术期的麻醉处理: 有严重的肺部疾病,长期吸烟、肺气肿、慢支炎、支气管哮喘、肺部感染、有血气胸、脓胸、肺结核或支扩、肺脓肿咯血等均可引起肺功能的不全或全身性疾病导致ARDS,如急性胰腺炎、败血症、感染性休克等均可合并呼吸功能不全或衰竭。 (一)麻醉前估计及准备: 术前若病情允许可作肺功能测定,可区别其为阻塞性或限制性肺功能障碍。阻塞性肺功能障碍表现为气道阻力增加及肺顺应性增大,无效死腔增加,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其用力呼气肺活量(FVC)>4秒,最大呼气1秒率(FEV1、0%)<80%,正常应>76%,2秒率(FEV2、0%)>89%,3秒率(FEV3、0%)>92%,对判断气道梗阻时比较敏感,余气量/总肺容量(RV/TVC)>40%。 最大呼气中期流速(MMER)<0、6L/秒,若FVC 1、0<40%,最大通气量(MVV)<预计值50%,或呼吸储备百分比为最大通气量-每分钟通气量/最大通气量×100%,若<70%为通气功能有严重损害,手术宜慎重。正常通气储备在93%以上,若低于86%即有通气功能不佳,代偿极差。限制性通气功能损害为肺顺应性降低,潮气量与通气量减少,呼吸作功增加,耗氧量增大,肺功能测定有VC% <75%,FVC(用力呼气肺活量)<80%,FEVT(时间最大呼气量)正常或偏高(正常值为FEVL1、0一秒量2、83L,FEV2、0为3、30L,FEV3、0为3、41 L )。 呼吸功能评定以表内三种指标为主 综合评定:重度:三项至少有两项达重度损害;中度:三项中至少有二项达中度损害或三项中,轻中重各占一项;轻度:损害均不足中度。

急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急诊危重病人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高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医院决定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急诊科、手术室、ICU、药房、血库、检验科和功能影像检查等科室必须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医院特制定关于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暂行规定,希各科遵照执行。 一、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人群 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原则 以抢救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先救治,后交费。 三、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工作制度 1、实行首诊负责制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输血、放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抢救,无条件为患者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最佳诊疗时机。各科室对盖“绿色通道”专用章的申请单、处方须快速反应优先处理。

2、科室实行医生和护士24小时值班制度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齐备,做好随时做好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准备。 3、在抢救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抢救科室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相关科室医生在10分钟内到达。 4、为保证抢救的及时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先留取血样,随后送检查科进行梅毒、艾滋和肝功能的监测。 5、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之病情及变化,进行医患沟通,根据病情发给病人及家属病重或病危通知。 6、实行上报制度在进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同时,必须向医务科报告患者病情及抢救情况,正常工作日报告医务科,夜间或休息日报告院总值班,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协调相关科室协助抢救,同时上报业务院长,并在必要时组织抢救会诊。 四、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工作程序 1、急诊科护士接诊时或救护车送达我院的患者发现有上述情况时,须立即报告医生,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程序。急诊科医生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进行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急诊科护士尽快准确执行。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 科室: 含山县人民医院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二、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应亲自到场指导和协助抢救,遇有疑难问题,及时邀请会诊,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 三、凡属危重抢救病人,主治医师应填写病重(危)通知单,一式三份,交家属和医务科各一份,病历保留一份。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作好各项抢救记录,若因抢救来不及记录时,须在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补记。 四、各科应有抢救室,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作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和各科室应保证药 五、抢救时,当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 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六、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足,抢救物品合格率要达到100% 七、若遇特殊情况超出一科范围或本科力量不足时,科室之间应支援配合,必 要时医院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八、各有关科室遇有危重病人的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及时处理,不得过分强调手续,以免延误抢救。不得因抢 八、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接到病人或省、市卫生厅(局)的呼叫时, 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若把病人接运回院抢救,本专业无法加床时,找到其他专业借床,必须无条件服从;总值班有权协调处理,如被借床科室有空床而拒绝不借,一切责任由该科负责。 危重病人抢救预案 、对危重病人,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合阳县妇幼保健院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 科室:------------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二、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应亲自到场指导和协助抢救,遇有疑难问题,及时邀请会诊,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和主管院长。 三、凡属危重抢救病人,主管医师应填写病重(危)通知单,一式三份,交家属和医务科各一份,病历保留一份。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作好各项抢救记录,若因抢救来不及记录时,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四、各科应有抢救室,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作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和各科室应保证药品、器械的正常供应,便于工作。 五、抢救时,当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六、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

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足,抢救物品合格率要达到100%。七、若遇特殊情况超出一科范围或本科力量不足时,科室之间应支援配合,必要时医院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八、各有关科室遇有危重病人的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及时处理,不得过分强调手续,以免延误抢救。不得因抢救而忽视正规操作和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事故和交叉感染。 九、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接到病人或省、市卫生厅(局)的呼叫时,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若把病人接运回院抢救,本专业无法加床时,找到其他专业借床,必须无条件服从;总值班有权协调处理,如被借床科室有空床而拒绝不借,一切责任由该科负责。 危重病人抢救预案 一、对危重病人,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二、抢救工作应由临床医生护士、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长。 三、每个医务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危重病人,详细检查,迅速判断病情,争分夺秒地、严谨敏捷地进行救治,医务人员必须现场守护病人,严密监护,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如由于忙于抢救而未来的及记录的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抢救记录登记本

抢救记录登记本 科 年月日至年月日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对急危重症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二)对急危重症患者应积极并先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医师及其上级医师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分管院长负责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各科应设置抢救室,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六)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和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参加抢救的人员需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及时清点、补充抢救药品,保证急救物品完好率要

达到100%。 (七)抢救结束后,主管医师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相应的病历文书书写,护理人员应认真及时书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应字迹清晰、项目齐全、真实全面,能体现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确保护理记录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八)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全体医务人员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科室之间应相互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立临时抢救组织,保证抢救工作顺利完成。 抢救记录登记本

(完整word版)急危重症病人处理应急预案

急危重症病人处理应急预案 一、目的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为病人提供快捷、安全、有效的诊治服务,提高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成功率。对危重病人的处理,制定规范的应急措施。 二、要求 (一)门诊、急诊、病房须很好地配合,充分利用医院资源,有问题及时向医务科及院领导汇报,及时会诊或进行各项检查,做到快速有效,协调有序。 (二)确保各种医疗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 (三)各项检查及时落实结果,妥善保存,认真分析。 (四)上级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认真记录。病历及时反映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妥善保管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 (五)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不良反应,应用贵重或自费药品前,应告知家属。 (六)注意与病人家属沟通,使医患建立协调配合的良好关系,以利于病人抢救治疗。 三、逐级报告程序 (一)各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危重病人后,要迅速到达病人身边询问病史和查体,做出初步诊断,快速完成生命体征的测量和记录。医师迅速开出医嘱交护士执行,病情紧急可先下口头医嘱由护士复述

后执行,抢救结束后立即据实补记。在紧急处理后尽快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资料,并向病人家属详细告知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和风险程度等,听取病人家属对抢救治疗的意见,取得其合作。 (二)严重外伤、大出血、休克或心肺功能不全等,如值班医师处理有困难,应在立即进行紧急抢救的同时,迅速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如上级医师处理仍有困难,要迅速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要立即调动本科人员,并与相关科室联系参与抢救,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请会诊,但应在抢救结束后立即据实补记会诊记录。 (三)遇2人以上严重外伤,中毒等突发事件时,白班值班医师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夜班要向总值班报告,由科主任或总值班负责协调组织人员参加抢救。科主任或总值班处理有困难时要向医务科报告,特别严重事件值班医师可直接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报告请求支援。医务科在处理严重医疗事件,突发危急事件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四)在发生医疗纠纷或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前兆时,值班医师要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到场处理,做好病历记录等文书工作,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要求,必要时写出书面意见向医务科汇报。 四、工作流程 (一)急诊出诊:凡接120指令或呼救,要求5分钟内出发,在给予必要初步治疗同时,通知急诊科或病区值班医师。病人急诊留观

急危重病人的麻醉教程文件

急危重病人的麻醉

危重病人指的是病人的重要器官如心、脑、肺、肝、肾等有严重的功能不全或衰竭,威胁着病人的生命,处理不当随时有死亡的危险。麻醉既要满足手术要求才能达到治疗的目的,又要维护重要器官的功能才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对重要器官的功能障碍要进行积极的继续治疗和支持,尽量保持内环境的相对稳定,以顺利度过手术治疗。 一、呼吸功能不全病人围术期的麻醉处理: 有严重的肺部疾病,长期吸烟、肺气肿、慢支炎、支气管哮喘、肺部感染、有血气胸、脓胸、肺结核或支扩、肺脓肿咯血等均可引起肺功能的不全或全身性疾病导致ARDS,如急性胰腺炎、败血症、感染性休克等均可合并呼吸功能不全或衰竭。 (一)麻醉前估计及准备: 术前若病情允许可作肺功能测定,可区别其为阻塞性或限制性肺功能障碍。阻塞性肺功能障碍表现为气道阻力增加及肺顺应性增大,无效死腔增加,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其用力呼气肺活量(FVC)>4秒,最大呼气1秒率 (FEV1.0%)<80%,正常应>76%,2秒率(FEV2.0%)>89%,3秒率 (FEV3.0%)>92%,对判断气道梗阻时比较敏感,余气量/总肺容量 (RV/TVC)>40%。 最大呼气中期流速(MMER)<0.6L/秒,若FVC 1.0<40%,最大通气量(MVV)<预计值50%,或呼吸储备百分比为最大通气量-每分钟通气量/最大通气量×100%,若<70%为通气功能有严重损害,手术宜慎重。正常通气储备在93%以上,若低于86%即有通气功能不佳,代偿极差。限制性通气功能损害为肺顺应性降低,潮气量和通气量减少,呼吸作功增加,耗氧量增大,肺功能测定有VC% <75%,FVC(用力呼气肺活量)<80%,FEVT(时间最大呼气量)

急危重症患者管理

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 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的急危 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对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 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为病人提供安全、及时和有效 的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 规范。 一、门诊管理 1、门诊部应对一站式服务台相关人员进行急救相关知识培训, 对来院就诊人员进行密切观察,发现可疑危重病人,应及时引 导至便民门诊医师前,给予初步检查、筛选,如有必要护送至 急诊就医。 2、门诊便民门诊医师,应熟悉急救相关知识,及时发现异常, 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诊疗,按照分科 收治的原则,优先转送对应专科病房、ICU或急诊留观。 3、护理部应对门诊候诊区护理人员必须进行急救相关知识培训,对诊候人员体态、神色等进行基本观察,发现可疑危急重病人,应优先引导至对应科室门诊医师诊室,以便及时处理,必要时 协助医师抢救或护送患者至病房。 4、门诊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 急危重症病人,必须就地抢救处理,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 沟通,必要时邀请其它科室医师到场协助处理、会诊;患者生 命体征稳定后,及时完善门诊病历及抢救记录等,按临床专 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优先收入ICU或相应专业科室病 房。 5、门诊部定期对各单元急救车检查,督促对相关器械进行维护,对急救药品进行数量核对、效期核查,确保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二、急诊管理

1、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急诊科24小时负责应诊急危重症病人,按照“及时、迅速、准确、安全”的原则,接诊后及时处臵,特殊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2、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在给予初步诊断的同时,向上级医师或二线班报告,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接到医生或护士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场指导处理,对诊断不明的应立即请求院内相关专科主任会诊。 3、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安排。立即完成维护生命体征的必要处臵,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给予抢救性治疗,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沟通。 4、急危重症病人按临床专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由科主任指导对病人进行分科收治,优先收入ICU或相应专业科室。 5、急诊医师必须完善门诊病历,尽快完成病人收治入院手续,同时通知收治科室医生护士做好病人收治的准备工作。 6、对于非本院临床专业范围的、或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确需转院的急危重症病人,或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时,在维护生命体征相对平稳情况下,要向病人或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在门诊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并请病人或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院专业范围的急危重症病人。 三、住院管理 (一)非手术 1、病人到达病区,病房护士按照入院收治流程接待,对初步判断急危重症者;或在日常巡视时发现病情突变,均应立即完成维护生命体征的必要处臵,并及时通知管床医师到场,5分钟内优先进行体格检查、病情判断,必要时邀请上级医师参与诊断、抢救性处置。

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医院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目的 迅速果断采取相关诊治措施,确保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在原有的制度基础上特修订本制度。 二、定义 是指救治生命体征不稳定,病情变化快,两个以上的器官系统功能不稳定,减退或衰竭病情发展可能会危及到病人生命的管理规定和流程标准。 三、依据 《执业医师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四、适用范围 全院各科各类医务人员。 五、条款 (一)职责 1.院领导负责主持全院性重大抢救指挥工作。 2.医务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负责组织全院性重大抢救协调工作及督导各科室急危重抢救制度落实情况。 3.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护士长负责主持、指挥、协调实施科内急危重患者抢救工作。 4.各级医师和护士负责参与科室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二)组织抢救 1.科内一般抢救:主治及以上医师和护士长负责组织抢救实施。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如需会诊者,应本着“先科内、后科外”的原则及时组织会诊,各类医务人员接到急会诊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2.多科抢救:对复合伤或夹杂多种疾病的抢救病人,要坚持先危后

重、先重后轻的原则,先由威胁生命的主伤或主病科接诊抢救。对其他科的疾病,由主治科负责邀请有关科参加抢救,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3.突发事件抢救:当接诊大量突发事件病人,急诊护士及时通知医师,并即刻报告科主任、保健科、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室。医师在接到呼叫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参与抢救,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必要时由科主任、医务部或院领导到现场主持抢救,并根据规定上报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 4.配合:各有关科室遇有危重病人的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按“三先三后”制度处理,不得过分强调手续,以免延误抢救。凡遇有大灾害、事故抢救,接到病人或有关部门的呼叫时,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若把病人接运回院抢救,床位不足时,及时报科主任调配床位,必要时时报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室调配,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室有权调配全院床位。 5.转院:超过医院诊治能力的急危重患者如病情允许转院,科主任同意后,由经管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向患者家属讲明病情及途中风险,征得患者家属同意签字后进行,同时报告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室。 6.准备:一切抢救物品实行六固定(定数量、定位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消毒、定期维修)。各类抢救设备要定期查检,保持性能良好,防止抢救时出现故障。抢救室物品一律不外借。值班护士要做好物品交接班,并做好签名记录。 7.讨论:必须按《疑难病历讨论制度》认真执行。 (三)抢救实施 1.医嘱:医师因抢救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据实补记医嘱。 2.告知:有关实施抢救的医师要认真及时向家属介绍病情和抢救情况,并同家属签署相关告知单。 3.填单:对病(危)重患者,填写《病危(重)患者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病人家属,一份贴在病历上,另一份报医务部,节假日和

急危重病人的麻醉审批稿

急危重病人的麻醉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危重病人指的是病人的重要器官如心、脑、肺、肝、肾等有严重的功能不全或衰竭,威胁着病人的生命,处理不当随时有死亡的危险。麻醉既要满足手术要求才能达到治疗的目的,又要维护重要器官的功能才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对重要器官的功能障碍要进行积极的继续治疗和支持,尽量保持内环境的相对稳定,以顺利度过手术治疗。 一、呼吸功能不全病人围术期的麻醉处理: 有严重的肺部疾病,长期吸烟、肺气肿、慢支炎、支气管哮喘、肺部感染、有血气胸、脓胸、肺结核或支扩、肺脓肿咯血等均可引起肺功能的不全或全身性 疾病导致ARDS,如急性胰腺炎、败血症、感染性休克等均可合并呼吸功能不 全或衰竭。 (一)麻醉前估计及准备: 术前若病情允许可作肺功能测定,可区别其为阻塞性或限制性肺功能障碍。阻塞性肺功能障碍表现为气道阻力增加及肺顺应性增大,无效死腔增加,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其用力呼气肺活量(FVC)>4秒,最大呼气1秒率(%) <80%,正常应>76%,2秒率(%)>89%,3秒率(%)>92%,对判断气道梗阻时比较敏感,余气量/总肺容量(RV/TVC)>40%。 最大呼气中期流速(MMER)<秒,若FVC <40%,最大通气量(MVV)<预计值50%,或呼吸储备百分比为最大通气量-每分钟通气量/最大通气量×100%,若<70%为通气功能有严重损害,手术宜慎重。正常通气储备在93%以上,若低于86%即有通气功能不佳,代偿极差。限制性通气功能损害为肺顺应性降低,潮气量和通气量减少,呼吸作功增加,耗氧量增大,肺功能测定有VC% <75%,FVC(用力呼气肺活量)<80%,FEVT(时间最大呼气量)正常或偏高(正常值为一秒量,为,为 L )。 呼吸功能评定以表内三种指标为主

科室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和急危重症抢救记录本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 科别: 年度: 无棣县中医院

讨论记录本格式 一、所有讨论病例必须进行记录,内容包括:讨论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死亡时间、记录人及详细的讨论内容。 二、要注明参加死亡病例讨论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三、记录要字迹工整、客观,其“死亡日期”与“讨论日期”应记录具体到分钟。 四、“讨论意见”栏医师发言的意见逐一记录清楚,每位医师的发言记录均要求另起一行。 五、由主管医师将死亡病例讨论的主要内容归纳整理并经上级医师审查签字后,归入病案。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救治情况、死亡诊断等。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六、死亡病例讨论应该在患者死亡以后7天内完成。

目录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3) 死亡病例讨论流程 (4)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表 (5)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 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部派人参加。 三、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 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四、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 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 死亡病例讨论流程 病人死亡 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部派人参加 病例讨论 讨论内容 日期、地点、主持人及参加讨论者的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报告病历、个人发言、死亡原因分析及诊断、经验及教训 记录 总结 报医务部,违反医疗制度,依据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奖、罚 讨论由主管医师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人、主持人双签字 应重点进行死亡原因的分析,涉及分析病因、对抢救措施的意见及国内外对本病诊治的经验和方法。结论应包括对死亡原因的认定和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 (1)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 科室 ______________ 注:1---2页正反,3页打印50页,100本 定陶县人民医院

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一、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遇有大批病人、严重多发伤或或需跨科室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对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要及时填写病危通知书。 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

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六、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七、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室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八、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十、抢救结束,应认真总结。内容包括:(1)病人到院后处理是否及时?是否正确?(2)组织是否得力?医护配合如何?(3)抢救中有何经验教训?

急危重症诊疗规定

清苑区中医医院 急危重症诊疗规定 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的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对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为病人提供安全、及时和有效的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门急诊管理 1、门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急诊科24小时负责应诊急危重症病人,按照“及时、迅速、准确、安全”的原则,接诊后及时处置,特殊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2、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在给予初步诊断的同时,向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报告,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接到医生或护士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场指导处理,对诊断不明的应立即请求院内相关专科主任会诊。 3、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安排。立即完成维护生命体征的必要处置,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给予抢救性治疗,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沟通。 4、急危重症病人按临床专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由住院总医师指导对病人进行分科收治,优先收入相应专业科室。 5、门急诊医师必须完善门诊病历,尽快完成病人收治入院手续,同时通知收治科室医生护士做好病人收治的所有准备工作。 6、对于非本院临床专业范围的、或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确需转院的急危重症病人,或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时,在维护生命体征相对平稳情况下,要向病人或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在门诊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并请病人或家属签字后

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院专业范围的急危重症病人。 二、住院管理 (一)非手术 1、病房护士接到门急症通知后,立即告知值班医生并做好病人收治准备。抢救物品、器材及药品必须完备,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各临床病房必须常态保留1张抢救床位。 2、急危重症病人入院到达病房后,科室护士立即安置病人,在5分钟内完成对病人生命体征的监护,值班医师立即接诊,并报告上级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治疗抢救时机。 3、上级医师接到报告后,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治疗抢救,与值班医师共同对病人进行病情评估,指导值班医师诊断与治疗,审核医嘱,决定下一步处置措施(如报告上级医师、请其他专科医师会诊)。及时与家属沟通并下达危重通知书。 4、住院期间急危重症病人需要抢救时由经管医生或值班医师立即实施,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住院总医师/二线值班主任)10分钟内到达现场共同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三线值班主任参与抢救。 (1)、抢救由科主任或现场最高职级医生负责,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应保持镇静和信心,禁止谈论抢救以外的话题,避免在病人家属面前对抢救措施提出容易引起医患矛盾的意见。 (2)、危重抢救过程中,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执行医嘱时,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后方可由护士执行,以确保用药安全。抢救结束医生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3)、抢救使用的药品安瓿、药瓶、药袋和一次性用品等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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