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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环境管理制度1

血液透析室环境管理制度1
血液透析室环境管理制度1

血液透析室环境管理制度

一、血液净化室的设置与布局

(一)血液净化室应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设普通病人透析治疗间(区)、隔离病人透析治疗间(区)、水处理室、治疗室、候诊室、储存室、污处理室、办公室、更衣室等分开设置。

(二)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少于3.2 m2,床间距应在0、8m以上。

(三)配备手卫生设备,包括:水池、非接触式水龙头、抗菌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擦手纸巾。每个透析单元配备一瓶快速手消毒液。

(四)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鞋套、防水围裙、袖套、防护眼罩或护目镜、洗眼装置等。

二、环境清洁消毒制度

(一)空气的清洁消毒

透析治疗室应保持空气清新,每天开窗通风至少2次,空气消毒每天至少2次,每次60分钟。

(二)地面的清洁消毒

1.普通透析治疗区:每次透析结束后应湿式清扫。被血液污染时,应用纸或布先将血液擦净丢弃,再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

2.隔离透析治疗区:每次透析结束后应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的拖把湿拖。

(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1.普通病人透析治疗区:每次透析结束后物体表面清水湿式擦拭,被血液污染时,应用纸或布先将血液擦净丢弃,再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

2.隔离病人透析治疗区:每次透析结束后用含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四)床单元的管理

每次透析结束后,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更换。(五)抹布的清洁消毒

抹布可采用一次性,如重复使用应严格分区,标识清楚。用后浸泡于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30分钟,洗净晾干备用。

(六)拖把的清洁消毒

拖把分区使用,有明显标记,每次使用后浸泡于含有效氯500/L消毒液30分钟,清洗干净,悬挂晾干备用。

三、环境卫生学监测

每月对透析治疗室、透析准备室的空气、物表、手进行环境生物学监测。空气培养细菌应≤4cfu/φ90皿〃5min(直径90mm的培养皿暴露5分钟菌落数≤4)

四、血液透析室透析液、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一)透析液质量监测:

细菌培养:

(1)细菌培养:每月检测1 次。细菌数< 200 cfu/ml,采样部位为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 次。

(2)疑有污染时或发生严重感染病例时,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口,反渗水口、贮水罐等,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改进;存在严重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透析工作并进行整改。

2、内毒素:每3个月检测1次。内毒素<2 EU/ml,采样部位为透析液进

入透析器的位置。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 次。

透析用水质量检测:

1、细菌培养:每月检测1次,细菌数<200 cfu/ml;干预限度为50 cfu/ml;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

2、内毒素:每3个月检测1次,内毒素<2 EU/ml;干预限度为1EU/ml。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

3、当细菌数或/和内毒素达到干预限度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如消毒水处理系统)防止系统污染进一步加重。

4、化学污染物情况每年测定1 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每周进行1 次。检测结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业标准《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05)的要求(见表1)。

表1 :

血液透析用水允许的化学污染物的最大浓度

审核部门:院感办

制定日期:2013年6月修订日期:2013年10月生效日期:2013年10月

血液透析室感染控制制度

血液透析室感染控制制度 1、血液净化中心划分为清洁区、半清洁区、污染区。清洁区:医护人 员办公室与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透析器储存室(库房);污染区:透析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2、在血液透析治疗区域内设置医务人员手卫生设备,包括水池、非接 触式水龙头、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或设备。 3、工作人员从专门的工作人员通道进入血液净化中心,更换工作服与 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与透析准备室,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等。 4、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时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医 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5、对于第一次透析的患者或由其她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 乙肝标志物(HBsAg、HBs-Ab、HBc-Ab、HBeAg、HBe-Ab)与丙肝抗体(抗HCV)检测,测定艾滋病毒抗体及梅毒螺旋体抗体。长期透析的患者至少每6 个月复查乙肝与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与HIV感 染指标。对于急诊透析病人没有上述检测结果时,透析器与管路应一次性使用。乙肝与丙肝病毒、HIV 与梅毒感染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血滤器。 6、透析区应划分普通病人治疗区(透析A区)与隔离治疗区(透析B区), 乙肝感染病人实施分区分机透析,所用透析机应严格进行消毒处置,隔离治疗区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工作人员相对固定。隔离

治疗区(透析B区)内设备与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 机器等应有标识。结合我科情况,暂未设定隔离治疗区。 7、 HIV阳性、TP阳性、丙肝阳性患者到指定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8、严格限制病人陪伴进入透析室,病人所用各类物品按要求处置。 9、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复用透析器/血滤器才可重复 使用,复用必须遵照卫生部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进 行操作。结合我科情况,暂未复用透析器/血滤器。 10、医务人员在复用透析器时应加强自身保护,穿戴口罩、袖套、手套、 塑料围裙、防护面罩或眼罩。 11、透析器管路与穿刺针不能复用。一次性物品用于一个患者后应按 医疗废物处理的要求处理。 12、透析室所有的医疗废水(包括排出的透析液)应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 统。 13、废弃的消耗品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 14、透析治疗室、置管室、配液室等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并做好记录。 15、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被单,对透析间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及地 面进行消毒擦拭。 16、每次透析结束时应按照透析机使用说明书要求对机器内部管路进 行消毒。透析时如发生破膜,动、静脉传感器保护罩渗漏,在透析 结束时应对机器立即消毒。 17、工作人员应每年组织体格检查,重点检测经血源感染的各项指标。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1、凡需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病人,经病人及家属签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2、对初次接受透析治疗的病人,治疗前应详细了解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对长期维持性透析的病人,每次治疗前,询问前次透析后的反应、饮食、干体重及用药情况,并测体重、血压,检查心肺情况等。 3、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室内必须备有常用的急救器械及抢救药品,并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4、透析记录应完整、准确,各项资料应妥善保管。 5、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陈设规范,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本室工作人员入内须更衣、换鞋,操作时洗手并戴口罩。 血液透析室医师工作职责 1、接待病人,做好体格检查,了解病人血压、脉搏、体温、呼吸及体重情况。根据病情下达透析处方及其他医嘱。 2、透析过程中记录病情变化,随时做出处理。 3、血液透析结束后书写透析记录。 4、按相关规定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5、进行特殊治疗前,负责人与病人及家属谈话并做好记录,嘱其签字。 6、定期督促患者行常规检查,做好病人随访复查。 血液透析室护士工作职责 1、在医师和护士长指导下工作,做好血透前的准备工作。 2、透析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精心护理病人,如有情况及时报告医师。 3、认真执行透析中标本的采集送检、输液、输血、用药及肝素追加等医嘱。 4、透析结束后,完成透析记录;做好血透机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检查补充血透的药品和器械。 5、督促卫生员搞好室内卫生,关好电源、水源及门窗。 血液透析室技师工作职责 1、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2、定期检查血液透析机、水处理等设备的完好情况。 3、发现机器故障,随叫随到、立即维修。 4、经常清理各种机器管道,保持管道清洁。 5、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维修的详细记录。 6、认真做好仪器设备保管工作。 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 1、血液透析室应设普通透析治疗区和隔离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应有隔离标识。 2、所有透析治疗区应通风良好,每天通风2—3次,每次30—60分钟。 3、透析治疗区内应当配备流动水洗手设施及手消毒剂。 4、应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手套、口罩、工作服。 5、HBV、HCV、梅毒及HIV感染患者应当在隔离透析治疗区分机透析。不具备条件的医院可将感染患者转至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专科医院透析。 6、隔离患者使用的设备、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不得与普通患者混用。 7、污物处置间上下水设施,清洗消毒抹布与拖把的水池应以高低加以区别。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血液透析室工作计划

2016年透析室工作计划 2016年血透室要围绕医院的发展规划,以陈院长工作动员报告为指导,以“舒馨医院,患者满意,员工幸福”为目标,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运行机制,狠抓医疗核心制度、“六个三”管理准则、“五条自问自责”落实,狠抓医德医风建设,依法执业、依规做事,践行和弘扬医院核心文化,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投入医院等级复审工作,使我们的工作质量保障,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提供的医疗服务成本效果最优。根据本科室的工作特点,本着以病人为中心,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动力,以为人民服务的卫生事业发展理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医疗质量提高。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医疗、护理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流程,落实各岗位职责,逐步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职责明确化、技术规范化、并建立起长效机制,确保医疗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2、加强质量控制。科内成立医疗、护理质控小组,熟悉和掌握透析室的质量考评标准,各项工作月初由主任、护士长制订质控计划,质控员按计划进行自查,按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录,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积极上报科内发生的不良事件,对不良事件科内要进行分析,评价,提出防范措施,以利今后工作。 4、重视医疗、护理安全教育,每月组织学习血透室安全教育知

识,时刻敲警钟。 二、贴心周到的为群众服务,使患者满意。 1、加强患者的健康宣教,针对患者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采取不同的宣教方式。 2、每月由专人组织召开工休座谈会,向患者及家属讲解疾病相关知识,并征求患者及家属的意见,有效改善血透室的就诊环境及工作作风,了解患者的病情动态,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二、加强院内感染管理,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每月定期监测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质量,每季度定期监测透析用水透析液的内毒素。每周检测透析用水的硬度、余氯。所有监测结果均做好记录,季末由主任组织召开院感工作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减少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保证患者的安全。 2、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护士长定期进行规范的培训,并使其转换成一种意识,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 3、加强医疗垃圾废物的管理,严格遵照医疗垃圾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垃圾废物进行分类、毁形及转运。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防止院内感染,透析病人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100%,一人一床一用一更换执行率100%。 5、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持水处理、配液间、治疗室、透析室的清洁,每日按时消毒,做好水机、透析机的日常清洁与消毒保养工作。消毒液按规定配制使用,保证消毒液的配制要按需、按量、按浓度配制,做到专用试纸天天检测浓度。

血液透析室环境管理制度1

血液透析室环境管理制度 一、血液净化室的设置与布局 (一)血液净化室应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设普通病人透析治疗间(区)、隔离病人透析治疗间(区)、水处理室、治疗室、候诊室、储存室、污处理室、办公室、更衣室等分开设置。 (二)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少于3.2 m2,床间距应在0、8m以上。(三)配备手卫生设备,包括:水池、非接触式水龙头、抗菌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擦手纸巾。每个透析单元配备一瓶快速手消毒液。 (四)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鞋套、防水围裙、袖套、防护眼罩或护目镜、洗眼装置等。 二、环境清洁消毒制度 (一)空气的清洁消毒 透析治疗室应保持空气清新,每天开窗通风至少2次,空气消毒每天至少2次,每次60分钟。 (二)地面的清洁消毒 1.普通透析治疗区:每次透析结束后应湿式清扫。被血液污染时,应用纸或

布先将血液擦净丢弃,再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 2.隔离透析治疗区:每次透析结束后应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的拖把湿拖。 (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1.普通病人透析治疗区:每次透析结束后物体表面清水湿式擦拭,被血液污染时,应用纸或布先将血液擦净丢弃,再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 2.隔离病人透析治疗区:每次透析结束后用含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四)床单元的管理 每次透析结束后,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更换。(五)抹布的清洁消毒 抹布可采用一次性,如重复使用应严格分区,标识清楚。用后浸泡于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30分钟,洗净晾干备用。 (六)拖把的清洁消毒 拖把分区使用,有明显标记,每次使用后浸泡于含有效氯500/L消毒液30分钟,清洗干净,悬挂晾干备用。 三、环境卫生学监测 每月对透析治疗室、透析准备室的空气、物表、手进行环境生物学监测。空气培养细菌应≤4cfu/φ90皿·5min(直径90mm的培养皿暴露5分钟菌落数≤4)

血液透析科感染控制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科感染控制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2、成立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定期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相关知识,每年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考试。 3、在医院感染监控为化验室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成立血液透析科质控小组,由护长、组长及各成员组成,并设立登记本登记。 5、医务人员进入必须戴血液透析科帽、口罩、换鞋等,病人进入血液透析科,必须更换鞋。限制陪人的出入,必须陪伴者,未经医务人员批准不得进入,必须陪伴时,穿隔离衣及换鞋。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手卫生要求,每操作后更换手套、并用速干手消费剂消毒双手。 7、每月做透析区、治疗室、手术室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等的细菌培养一次,要求达到Ⅲ类环境的要求:即空气培养细菌数<500cfu/m⒊,物体表面及工作人员手细菌数<10cfu/m⒉,每月进长透析液(出、入透析器水路口)细菌培养,要求细菌数<200cfu/mg,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1次。 8、对透析过程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进行血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9、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专柜放置,标

识清楚。设立阳性病人透析区,阳性病人专区专机治疗,治疗车、血压计、病历等专用,透析器耗材一次性使用。 10、对特殊感染病人及期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每次透析结束,严格按照厂家的要求和机器的说明书对机器内部进行消毒,并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1%消佳净)彻底清洁消毒透析机器外壳;如果有血液污染到透析应先立即用1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3%消佳净)的一次性布擦拭去掉血迹再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1%消佳净)彻底清洁消毒透析机器外壳。 12、透析区内定时通风换气,每天对透析区、治疗室、手术室空气消毒两次,并登记。第天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2%消佳净)拖地两次。 13、治疗室、办公室、配餐室、透析室、厕所等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识清楚,分开清洗,悬挂晾干。 14、透析耗材一次性使用。凡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必须装入塑料袋内焚烧处理,使用过的穿刺针、丢弃的透析器应放入防水耐刺的容器内,封口后无害化处理或送去焚烧。 15、周二更换所有的浸泡液,平时随脏随换,并检测保证其有效浓度。 16、垃圾置塑料袋内,封闭运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应分开装运;感染性废物置黄色塑料袋内,必须进行无害处理。

血液透析室所有制度全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一、主任职责及管理 (1)负责全面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对透析质量和安全负责。(2)依据血液透析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透析中心的管理规程。(3)负责透析室人员安排和责任划分。 (4)负责透析的培训、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等。 (5)定期查房,解决临床疑难问题。 (6)监督及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做好持续性质量改进工作。(7)负责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展。 (8)负责统计汇报透析登记相关资料并提供报告。 1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二、护士长职责及管理 (1)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实施。 (2)协助透析室主任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各项透析护理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技术培训。 (4)负责透析医疗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5)负责透析中心的感染控制和管理。 (6)负责各项报表如患者账单、工作量、各种护理记录的汇总。(7)负责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8)定期对卫生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负责护理人员(含卫生员)工作安排。 (10)负责定期组织对患者家属的科普宣教工作。 2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三、各级医生职责 (1)在透析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血液净化室的日常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2)负责患者透析方案的制定和调整,遵循个体化透析方案。(3)经常巡视患者,及时处理各种并发症。 (4)积极开展各种血液净化新技术、新疗法。 (5)负责透析技术操作前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填写知情同意书。(6)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等有关制度。 (7)认真记录并保管好病历资料。 (8)贯彻持续质量改进,定期分析评估患者透析质量,不断提高透

血液透析室感染控制制度讲解学习

血液透析室感染控制 制度

血液透析室感染控制制度 1、血液净化中心划分为清洁区、半清洁区、污染区。清洁区:医护 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 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透析器储存室(库房);污染区:透析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2、在血液透析治疗区域内设置医务人员手卫生设备,包括水池、非 接触式水龙头、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或设备。 3、工作人员从专门的工作人员通道进入血液净化中心,更换工作服 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透析准备室,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等。 4、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时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在操作中严格遵守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5、对于第一次透析的患者或由其他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 行乙肝标志物(HBsAg、HBs-Ab、HBc-Ab、HBeAg、HBe-Ab)和丙肝抗体(抗HCV)检测,测定艾滋病毒抗体及梅毒螺旋体抗体。长期透析的患者至少每6 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和HIV感染指标。对于急诊透析病人没有上述检测结果时,透析器和管路应一次性使用。乙肝和丙肝病毒、HIV 和梅毒感染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血滤器。 6、透析区应划分普通病人治疗区(透析A区)和隔离治疗区(透析B 区),乙肝感染病人实施分区分机透析,所用透析机应严格进行消毒处置,隔离治疗区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工作人员相

对固定。隔离治疗区(透析B区)内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 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结合我科情况,暂未设 定隔离治疗区。 7、 HIV阳性、TP阳性、丙肝阳性患者到指定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8、严格限制病人陪伴进入透析室,病人所用各类物品按要求处置。 9、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复用透析器/血滤器才可重 复使用,复用必须遵照卫生部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 范》进行操作。结合我科情况,暂未复用透析器/血滤器。 10、医务人员在复用透析器时应加强自身保护,穿戴口罩、袖套、手 套、塑料围裙、防护面罩或眼罩。 11、透析器管路和穿刺针不能复用。一次性物品用于一个患者后应按 医疗废物处理的要求处理。 12、透析室所有的医疗废水(包括排出的透析液)应排入医院污水处 理系统。 13、废弃的消耗品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 14、透析治疗室、置管室、配液室等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并做好记录。 15、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被单,对透析间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及 地面进行消毒擦拭。

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doc

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1 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透析室的医疗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换隔离衣、帽、口罩、鞋。参观者应提前联系,经医务部或护理部批准,统一换鞋,风衣后方可进入透析室 2、限制探视,治疗和护理操作时绝对禁止家属陪人进入,若病情需要,仅容许一人配伴。 3、透视室内不可随意跑动或嬉闹,不可高声谈笑,喊叫,保持肃静。 4、透视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煲电话粥和会客,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和护士长联系,工作妥善后方准离开。 5、严格按照《血液透析室护理工作流程》进行护理操作,各班次尽职尽责,既要严格交班,又要有计划有步骤的主动配合。 6、卫生员按照《血液透析室工作员工作流程》并在护理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7、HBV和HCV阳性患者必须在隔离区内进行透析治疗,固定床位,固定机器,透析管和管路一次性使用,用后装入塑料袋内封口送焚烧。透析结束后严格按照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进行处理。 8、保持透析室内医疗物品清洁整齐,摆放位置合理实用,托盘、污物桶等应固定实用,无菌物品每日检查消毒有效期,抢救物品和药品每日严格交接班,并及时补充缺药,抢救器械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做好完好率100%,抢救车拜访明显位置,便于使用

9、透析工作结束后患者使用过的被服及时更换,并及时装入污 衣袋送洗衣房处理。 10、每日透析工作结束后,用固定莫不擦拭机器表面,桌面,窗台及托盘等,擦拭血迹,拖净地面,通风消毒。 11.、透析房间每日湿式清扫二次,每周扫除一次,每月彻底大扫除一次,扫除后密闭消毒,并做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数不得超过200cfu/m⒊不合格者查明原因,重新消毒,再做培养,直至合格。 12、透析液入口和出口处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入口处细菌数不得超过200cfu/ml,出口处细菌数不得超过2000 cfu/ml,不合格者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重新消毒,直至合格方能使用。 13、透析房间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14、长期在血透室工作的医护人员定期查体,加强个人防护,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汇编

血透透析室管理制度 第一节血透室消毒隔离制度 第二节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第三节医院感染控制监测管理制度 第四节血透设备保养维修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五节血液净化患者登记及病案管理制度 第六节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第七节血透室交接班制度 第八节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第九节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第十节陪客管理制度 第十一节抢救物品管理制度 第十二节血透室工作人员自身防护制度 第十三节血透室安全管理差错事故防范制度 第十四节水处理间制度 第十五节透析液配置室制度 第十六节库房管理制度 第十七节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及消毒器材的管理制度第十八节不良事件报告处置制度 第十九节血透室医院感染管理及防控制度 第二十节消毒隔离查对制度

第二十一节血透患者常规实验室检查制度 第二十二节HCV、HBV实验室检查制度,HCV、HBV阳性 病人登记制度 第二十三节家访谈话制度 第二十四节透析患者接诊制度 第二十五节血透突发事件技术培训

第一节血透室消毒隔离制度 1.血液透析室严格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2.进入血透室必须严格遵守透析室各项规定,按规定通道出入并更换鞋子、帽子,进污染区必须衣帽鞋穿戴整齐,操作时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离开污染区应脱去衣帽鞋并消毒双手。3.接待参观要限制人数,并事先取得联系,严禁非本室人员擅自入内。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各项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5.污染的隔离衣、帽、鞋、被单、被套等被服类均应做好预消毒,再送洗衣房清洗。 6.认真做好各环节的消毒工作和消毒效果质量检测。 (1)透析水的检测与管理: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透析水每月做细菌培养1次,定时测定内毒素。每日清洁机房,水处理每天正、反冲各1次,每周做水软化1~2次,活性炭每月反冲1次,反渗水桶及管道每月消毒1次。对反渗水出口及透析液的入口、出口,每月采样,作细菌监测,符合要求方可使用,并有记录。 (2)血透析机的消毒与管理:每日透析结束,透析机必须彻底消毒。透析液的吸头每天清水清洗,将残留液体冲净、擦干,如遇有血迹用2000mg/l消毒液擦拭,清水冲洗、擦干。透析机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血液透析是慢性肾衰竭患者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手段之一,也为急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创造了条件。血液透析时需要将患者血液引出体外,血液在透析器中与透析液进行物质交换,达到清除体内代谢废物、排出体内多余的水分和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的目的。近年来,也是中毒等急危重症抢救的重要手段。 二、设立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部,主要对全省血液透析诊疗活动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并受省卫生厅委托检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技术培训,进行相关技术考评和考核。 三、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应配备至少4台以上的透析机,并经省卫生行厅进行技术及人员准入。 四、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技术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质控制度,并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规定,防止由此引发的医源性感染;透析器的重复使用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血

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执行,确保患者安全。 五、从事血液透析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医院资质基本要求 一、内科工作基础 具备较好的内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独立处理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二、设置独立的肾脏内科(或者内科肾脏病组) 具备较好的肾脏内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 肾脏内科病房(或者内科病房内设置肾脏病病床):有肾脏内科专科医师队伍,具有独立处理肾脏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三、血液透析室(中心) 血液透析室(中心)(简称血透室)应具备透析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应有符合规定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及抢救的基本设备;建立并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及水处理设备的质量检测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设备检查及维修制度;有完备的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包括透析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首次病程记录、透析治疗记录单、化验单等。建立健全透析病人登记册,普通病人、隔离病人及急诊病人分别登记。 四、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及综合抢救能力 具有麻醉科、重症监护室、放射科、检验科及大内科等的医疗技术支持。 五、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污水排放许可证。 第三章血液透析室(中心)的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医师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防止交叉感染,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2..医师要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对危重病人的抢救。 3.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 4.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护士完成当日工作后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定期检查急救器材、药品,保证抢救工作正常运行。 6.加强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对新技术的开展应做到有指证.有把握、有准备。 7.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得外出吃饭。 8.保持室内肃静,不在室内会客,不高声喧哗。 9、进入透析室必须衣帽整齐,更换拖鞋,严格出入流程。 10、严格限制家属的探视,保持透析室环境整洁,空气清新。 11、掌握患者的详细病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掌握治疗经过、特殊处理及治疗反应。

12、按健康宣教执行单积极做好宣教工作,记录并签名。 13、严格执行各组组长的职责,实行分工负责制。 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 一、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二、做好透析用水水质和透析液的监控: 1、透析用水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ml。 2、透析液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培养,采样部位为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ml。 3、每月进行一次透析用水、透析液内毒素检测,采样部位同上,要求内毒素 4、定期进行透析液溶质浓度的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结果应符合规定。 5、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透析用水必须符合要求。 血透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 1、科室配备电脑及上网条件,在完成每例血液透析治疗后,登录“全国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系统”按要求进行病例信息报送,如实登记患者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2、保证血透病历的完整性,1份完整的血透病历包括血液净化记录单、病程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化验黏贴单、谈话签字单。 3、血透医生接诊新病人后必须认真询问病史、仔细体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导原则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导原则 中国医院协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2009 年11 月修订 目录 一、医院资质 二、人员资质 三、分区 四、器材设备 五、透析用水和透析液 六、感染控制措施 七、病历档案管理 八、血液透析器的复用 九、其它规章制度 十、继续教育十一、接受评估、考核十一、收费管理 附件 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1995) 附件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管理方法》“血液净化设备和血液净化器具”部分 附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心血管植入物和人工器官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滤过器、血液滤过器和血液浓缩器》(YY 0053-2008 ) 附件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YY 0598—2006) 附件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中有关物体和环境表面消毒方法 附件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中有关污水和污物的处理方法 附件7. 卫生部关于印发《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5]330 号)及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

《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1. 范围 2. 需说明的医疗问题 3. 复用记录 4. 复用人员资格与培训 5. 复用设备及用水要求 6. 复用间环境的安全要求 7. 血液透析器标识 8. 血液透析器复用 9. 血液透析器使用前检测 10. 血液透析器使用中监测 11. 透析结束后处理 12. 质量控制 附件 1 血液透析器半自动复用程序 附件 2 血液透析器自动复用程序 附件 3 名词解释 血液透析是慢性肾衰竭病人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手段之一,也为急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创造了条件。血液透析时需要将病人血液引出体外,血液在透析器中与透析液进行物质交换,达到清除体内代谢废物、排出体内多余的水分和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的目的。 为了规范血液透析治疗的管理,保证治疗的质量和病人的安全,2007年11 月中国医院协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制定了“血液透析质量控制管理规范(草案)”。本次发布的“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导原则”是在上一版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订。 一、医院资质 (一)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能够独立完成血液透析治疗,具有处理血液透析患者急、慢性并发症和合并症的

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管理 一、血液透析室建立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记录与检修制度等制度。 二、血液透析室保持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环境安静,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一)清洁区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III类环境的要求; (二)清洁区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 (三)每次透析结束更换床单、被单,对透析间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及地面进行消毒擦拭。 三、血液透析室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包括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病例监测,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者,并将在院患者转出。 四、血液透析室设立隔离治疗间或隔离区域,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对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患者进行隔离透析,工作人员人员相对固定。 五、医护人员和患者更衣区分开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医护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医护人员进入清洁区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对患者进行治疗或者护理操作时应当遵循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

六、根据设备的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符合质量要求。每次消毒和冲洗后测定管路中消毒液残留量,确定在安全范围。 七、血液透析室建立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一)透析用水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细菌数不能超出200cfu/ml; (二)透析液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在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 /ml; (三)透析液、透析用水每三个月进行1次内毒素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 (四)定期进行自行配置透析液溶质浓度的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结果应当符合规定; (五)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每周进行1次,结果应当符合规定。 八、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隔日使用需要重新消毒。肝素盐水、促红细胞生成素等药物现用现配。 九、血液透析室建立规范合理的透析诊疗流程,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十、血液透析室为透析设备建立档案,对透析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证透析机及其他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十一、血液透析室使用的医疗设备、医疗耗材、医疗用品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血液透析室 感染控制知识

2010年福建省血液透析室执业准入管理验收现场考核题目 一、感染控制知识 (1)新入血液透析患者应进行哪些传染病检查? 答:新入血液透析患者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感染及肝功能的相关检查。对于HBsAg、HBsAb 及HBcAb 均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 乙肝疫苗的接种。对于HBV 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 及肝功能指 标的检测;对于HCV 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 及肝功能指标 的检测。每6 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和HIV感染指标。 (2)医务人员被针刺伤后应如何处理? 答:1、紧急处理办法:轻轻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冲洗(粘膜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进行消毒并 包扎伤口。 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3、被HBV 或HC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推荐在24小时内 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于1~3 月后再检查,仍为阴性可予以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3)透析器和滤器复用原则是什么? 答:1、复用的透析器和滤器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并明确标明为可复用的血液透析器和滤器。 2、需复用透析器或滤器下机后必须及时处理。 3、透析器(滤器)是否复用由主管医师决定,医疗单位应对规范复用透析器和 滤器行为负责。 4、主管医师要告知患者复用可能产生的风险,患者签署《透析器(滤器)复用 知情同意书》。 5、乙型肝炎病毒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标志物阳性的患者,以及艾滋病毒携 带者或艾滋病患者禁止复用。对可能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病患者不能复用。 6、对复用过程中使用的消毒剂过敏的患者不能复用。 (4)透析器和滤器复用有哪些注意事宜? 答:1、透析器或滤器只能同一患者使用,不得他人使用。 2、复用次数应依据透析器或滤器TCV 、膜的完整性实验和外观检查来确定,三 项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应废弃。使用半自动复用程序,低通量透析器复用 次数不得超过5次,高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得超过10次。使用全自动复用 程序,低通量透析器推荐复用次数不得超过10次,高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 得超过20次。 (5)医务人员在透析中如何做到手卫生? 答:在透析操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2、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血液透析是慢性肾衰竭患者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手段之一,也为急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创造了条件。血液透析时需要将患者血液引出体外,血液在透析器中与透析液进行物质交换,达到清除体代废物、排出体多余的水分和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的目的。近年来,也是中毒等急危重症抢救的重要手段。 二、设立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部,主要对全省血液透析诊疗活动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并受省卫生厅委托检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技术培训,进行相关技术考评和考核。 三、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应配备至少4台以上的透析机,并经省卫生行厅进行技术及人员准入。 四、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技术应符合本规要求,建立健全质控制度,并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规定,防止由此引发的医源性感染;透析器的重复使用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执行,确保患者安全。 五、从事血液透析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医院资质基本要求 一、科工作基础 具备较好的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独立处理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二、设置独立的肾脏科(或者科肾脏病组) 具备较好的肾脏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 肾脏科病房(或者科病房设置肾脏病病床):有肾脏科专科医师队伍,具有独立处理肾脏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三、血液透析室(中心) 血液透析室(中心)(简称血透室)应具备透析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应有符合规定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及抢救的基本设备;建立并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及水处理设备的质量检测制度、技术操作规、设备检查及维修制度;有完备的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包括透析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首次病程记录、透析治疗记录单、化验单等。建立健全透析病人登记册,普通病人、隔离病人及急诊病人分别登记。四、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及综合抢救能力 具有麻醉科、重症监护室、放射科、检验科及大科等的医疗技术支持。 五、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污水排放许可证。 第三章血液透析室(中心)的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医师 (一)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肾脏科诊疗操作技术和全面管理能力的肾脏科专科医师担任。拥有10台透析机以下的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10台透析机以上的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目录 1.岗位职责 2.质量管理制度 3.血透室工作制度 4.接诊制度 5.患者登记及病案管理制度 6.血透前准备及HCV、HBV阳性病人登记制度 7.血透室交接班制度 8.消毒隔离制度 9.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10.一次性医疗物品管理制度 11.血液净化患者护理文件书写管理制度 1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操作程序) 13.医院感染防控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处置记录) 14.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5.抢救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16.水处理管理制度 17.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18.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19.工作人员保健制度 20.医护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21.跌倒、坠床防范管理制度 22.库房管理及使用流程、登记制度 23.血透室传染病患者隔离制度 附:1. 门诊区域突发应急患者抢救管理制度 2. 除颤仪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一、成立血液透析室质量管理小组,由汪年松主任担任组长,负责血液透析室的 医疗质量以及安全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二、血液透析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召开质量会议,讨论医疗、护理以及工程 方面的质量问题,并做出相应的评价及改进措施。 三、血液透析室各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包括医师、护士、工程师、工勤 人员等,各在岗人员知晓自己的岗位职责,并确实履行。 四、血液透析室对各岗位人员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使工作人员具备与血液 透析相关的专业知识,并有培训落实。 五、血液透析室严格按照血液透析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血液透析质量及相关工 作,建立合理、规范的血液透析治疗流程,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六、血液透析室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加强血液透析 患者的信息管理,落实上海市的透析登记工作。 七、血液透析室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告知,加强 沟通,维护患者权益,每位血液透析患者透析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八、血液透析室建立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确保透析液和透析用 水的质量和安全。 九、血液透析室建立血液透析感染监测和不良事件处置制度、感染应急处理 预案。

血液透析室感染控制制度

血液透析室感染控制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血液透析室感染控制制度 1、血液净化中心划分为清洁区、半清洁区、污染区。清洁区:医护人 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透析器储存室(库房);污染区:透析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2、在血液透析治疗区域内设置医务人员手卫生设备,包括水池、非接 触式水龙头、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或设备。 3、工作人员从专门的工作人员通道进入血液净化中心,更换工作服和 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透析准备室,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等。 4、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时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医 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5、对于第一次透析的患者或由其他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 乙肝标志物(HBsAg、HBs-Ab、HBc-Ab、HBeAg、HBe-Ab)和丙肝抗体(抗HCV)检测,测定艾滋病毒抗体及梅毒螺旋体抗体。长期透析的患者至少每6 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和HIV感染指标。对于急诊透析病人没有上述检测结果时,透析器和管路应一次性使用。乙肝和丙肝病毒、HIV 和梅毒感染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血滤器。 6、透析区应划分普通病人治疗区(透析A区)和隔离治疗区(透析B 区),乙肝感染病人实施分区分机透析,所用透析机应严格进行消毒处置,隔离治疗区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工作人员相

对固定。隔离治疗区(透析B区)内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 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结合我科情况,暂未设 定隔离治疗区。 7、 HIV阳性、TP阳性、丙肝阳性患者到指定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8、严格限制病人陪伴进入透析室,病人所用各类物品按要求处置。 9、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复用透析器/血滤器才可重复 使用,复用必须遵照卫生部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进行操作。结合我科情况,暂未复用透析器/血滤器。 10、医务人员在复用透析器时应加强自身保护,穿戴口罩、袖套、手 套、塑料围裙、防护面罩或眼罩。 11、透析器管路和穿刺针不能复用。一次性物品用于一个患者后应按医 疗废物处理的要求处理。 12、透析室所有的医疗废水(包括排出的透析液)应排入医院污水处 理系统。 13、废弃的消耗品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 14、透析治疗室、置管室、配液室等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并做好记录。 15、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被单,对透析间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及 地面进行消毒擦拭。 16、每次透析结束时应按照透析机使用说明书要求对机器内部管路进 行消毒。透析时如发生破膜,动、静脉传感器保护罩渗漏,在透 析结束时应对机器立即消毒。

血液透析质量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质量管理制度 加强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的管理及监测是保证透析效果、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改善患者预后的重要手段,包括建立系统而完整的病历档案和透析间期患者的教育管理,定期监测、评估各种并发症和合并症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一)建立系统完整的病历档案 应建立透析病史,记录患者原发病、并发症和合并症情况,并对每次透析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平时的药物及其它器械等治疗情况、患者的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有利于医护人员全面了解患者病情,调整治疗方案,最终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和长期生存率。(二)透析间期的患者管理 1、加强教育,纠正不良生活习惯。包括戒烟、戒酒、生活规律等。 2、饮食控制。包括控制水和钠盐摄入,使透析间期体重增长不超过5%或每日体重增长不超过1kg;控制饮食中磷的摄入,少食高磷食物;控制饮食中钾摄入,以避免发生高钾血症。保证患者每日蛋白质摄入量达到1.0-1.2g/kg 体重,并保证足够的碳水化合物摄入,以避免出现营养不良。 3、指导患者记录每日尿量及每日体重情况,并保证大便通畅;教育患者有条件时每日测量血压情况并记录。 4、指导患者维护和监测血管通路。对采用动静脉内瘘者每日应对内瘘进行检查,包括触诊检查有无震颤,也可听诊检查有无杂音;对中心静脉置管患者每日应注意置管部位出血、局部分泌物和局部出现不

适表现等,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就诊。 (三)并发症和合并症定期评估与处理 常规监测指标及其检测频率如下。 1、血常规、肾功能、血电解质(包括血钾、血钙、血磷、HCO3-或CO2CP 等)。建议每月检查1 次。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整透析处方和药物治疗。血糖和血脂等代谢指标,建议有条件者每1~3 个月检测1次。 2、铁指标建议每3 个月检查1次。一旦发现血清铁蛋白低于200ng/ml 或转铁蛋白饱和度低于20%,需补铁治疗;如血红蛋白(Hb)低于110g/L,则应调整促红细胞生成素用量,以维持Hb 于110~120g/L。 3、iPTH 监测建议血iPTH 水平每3个月检查1次。要求血清校正钙水平维持在正常低限,约2.10~2.37mmol/L(8.4~9.5mg/dl);血磷水平维持在1.13~1.78mmol/L (3.5~5.5mg/dl);血钙磷乘积维持在55mg2/dl2 及以下;血iPTH 维持在150~300pg/ml。 4、整体营养评估及炎症状态评估建议每3个月评估1次。包括血清营养学指标、血hsCRP 水平、nPCR 及营养相关的体格检查指标等。 5、Kt/V 和URR 评估建议每3 个月评估1 次。要求spKt/V 至少1.2,目标为1.4;URR 至少65%,目标为70%。 6、传染病学指标必须检查。包括肝炎病毒标记、HIV 和梅毒血清学指标。要求开始透析不满6个月患者,应每1~3个月检测1次;维持性透析6 个月以上患者,应每6个月检测1 次。 7、心血管结构和功能测定包括心电图、心脏超声波、外周血管彩色超声波等检查。建议每6~12个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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