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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策划推广项目合作合同样本

营销策划推广合作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本项目广告推广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项目:

东阳高端红木系列家具营销推广

第二条推广服务内容

乙方的推广服务内容包括:推广策略、策划、广告创意、广告平面设计、推广活动、代理媒体发布、公关活动等一切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见项目推广方案(推广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委托服务期限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条工作内容

4.1广告创意、设计:提供有关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及与推广宣传相关的服务。具体内容见合作合同附件。

4.2 媒介服务: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4.3

公关活动:提供公关活动策略、计划及建议,协助甲方具体计划及组织实施。

第五条整合推广服务收费及付款方式

5.1服务时间为,服务费用总金额(项目运营工作费及项目推广执行费)为人民币万元整(¥:元)

5.2 收费方式:

5.2.1 项目运营工作费:每月万元RMB,共计万元RMB。

第六条费用说明

6.1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的宣传、广告、活动等业务,由甲方与第三方签署分项合同,并按分项合同规定的条款结算。

6.2项目运营工作费:人力成本+公务成本(办公、电话、差旅)+食宿成本+其它

6.3 项目推广执行费:前期策划费+整合策划费+顾问费+公关费+单项工作费+调研费+税费+其它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有缺失、延迟,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形,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

7.1.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以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如因甲方延误付款,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承担。

7.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2.1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做出调整、修改。乙方提交的所有方案需得到甲方的确认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其它事项

8.1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因实际工作与合同内容冲突引起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依法向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授权签署、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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