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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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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标准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标准

(试行)

一、办学理念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正确把握教育的本质和功能,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有正确的办学理念,并在学校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能够制订符合学校实际的长期和短期发展规划。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素质教育能够全面、科学地理解和把握,实施素质教育的思路清晰,效果明显。坚持以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为高等学校输送合格新生,为社会各行各业输送素质较高的劳动后备力量,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3.重视对学困生、贫困生、留守生、寄宿生、农民工子女和身心有障碍的学生的关怀和帮助,重视民族学生的民族差异,有助学计划、助学基金和个别化教育方案。

二、学校管理

4.坚持依法治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文件规定,有保障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制度和措施,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财务管理

制度完备,收费行为规范,接受社会监督。“择校生”招生严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三限”政策执行。不单纯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评价教师和学生。没有乱办班、乱收费,乱发复习资料现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5.实行校长负责制,推行以聘任制、绩效工资为核心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保证监督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学校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经教代会讨论通过。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学校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并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完善;制度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和课程改革要求,工作运转畅通、高效;有科学系统的考评体系,管理手段基本实现现代化。

6.有健康向上的校风、学风和教风。充分发挥学生会、学生社团在学校管理和学校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校园净化、绿化、美化。文化设施体现教育性、知识性和艺术性,形成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校园的整体文明程度较高。

7.校型和班额规范。完全中学的高中部规模应达到9 个教学班以上,独立高级中学应达到12个教学班以上。城市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56人,农村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48人。

8.学校安全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管理到位,有安全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寄宿制学校食堂管理和住宿管理责权清晰,人员到位,相应设施设备安全卫生,要按600:1的比例配备校医,要常备规定的基本药物,坚持做好每年一次的体检,并建立学生体检信息的电子存档。

9.认真执行《黑龙江省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建立教师业务、学校基本设施、文书、会计等各类档案,有专人负责,利用率高。

10.严格遵守财经、统计纪律,严格按规定收费,收费项目公

开,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从严掌握开支。严格财务审核,定期公布帐目。

三、领导班子

11.领导班子配备齐全,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领导班子整体素质较高,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12.校长至少要有5年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决策水平、理论修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统领全局,讲求民主,率先垂范,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的工作效率。校长要对素质教育思想和新课程理念有深刻的把握,有较强的课程建设、管理和实施能力,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和指导。

13.重视并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积极开展党员教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发展优秀教职工和学生入党。

四、教职工队伍

14.根据城市1:12.5、县镇1:13、农村1:13.5的编制教职工。专任教师均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聘的教师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60%。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不少于5人。通用技术课程必修课教师每6个班配备1名。信息技术每6个班配备一名。音、体、美课程教师每8—9班配备1名。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非教学人员比例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16%。

15.重视师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国家和省有关师德、师风的要求,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教师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6.注重教师培训。有面向全体教师的培训培养规划,校本培训主题突出、形式多样、效果显著。重视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培训及校本研修时间每周期不少于240学时。

17.教师教育理念符合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要求,教学基本功比较扎实,能够不断提高所教课程的教学质量。80%以上的教师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辅助教学,90%以上的教师能够承担相关学科的选修、综合实践活动教学,60%以上的教师能够熟练制作课件。

五、教育教学

18.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其他各项德育政策法规文件,有明确的学校德育工作目标和计划,有系列化的德育内容、途径和具体工作措施。德育机构健全,队伍稳定,基地充足,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19.坚持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的德育工作途径,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课教学,开展好综合实践活动和德育地方、校本课程。有比较完善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能有效开发、整合和利用各类德育资源。有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

20. 有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进行情感和意志品质培养,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养成。

21.教学常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教学管理制度适应新课程要求,各类教学档案、资料健全,管理规范。建立规范的学生选课指导和学分管理制度,坚持以学生为本组织学生进行选课,逐步完善行政班和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管理模式。

22.教学目标明确,注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养成。积极进行教与学方式的改革,建立民主、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引导学生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合作交流和实践操作,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科学应用信息技术等有效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各学科优质课比例不低于60%。

23.学校能够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按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

24.有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评价的制度。学校能够根据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科技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提供我省课程方案规定的、基本满足学生需要的选修课程。能够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开发、整合和利用相关课程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形成有本校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

25.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制度健全,有稳定的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基地,并有相应的活动计划、总结和记录,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活动。

26.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法规,重视培养学生基本的运动技能和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齐上好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27.学科模块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工作严格认真,学分认定程序严格规范,模块考试一次通过率和学业水平考试一次通过率不低于90%。

28.积极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具体实施方案,通过自评、互评、师评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过程,注重过程性写实和对原因的分析,引导学生养成自我反思的习惯,学会正确评价自己,提高自我认知的能力,恰当运用评价结果,促进学生不断发展。

六、教学研究

29.有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机构,有校长分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有专兼职的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有一定经费,有研究档案。

30.教研组、年级组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校本教研有时间保证、有记录、有总结,效果好,各学科每月至少1次教研活动。每学年组织骨干教师围绕本校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

31.有教育教学研究规划,针对性强,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效果明显。

32.学校定期举行教改成果交流会,对成功的教改经验有推广的办法和措施。能够对国内外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进行分析研究,

选定适合本校实际需要的项目加以推广应用。

33.学校要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对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把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与教师的表彰、晋级、评职挂钩。

七、办学条件

34.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和进行正常教学活动所需要的校园和校舍。校园占地面积,城市学校生均一般不少于16平方米;县镇学校生均一般不少于25平方米。其中校园绿地面积要达到生均1平方米以上。校舍建筑面积,城市学校一般每生不少于6平方米,县镇学校一般每生不少于7平方米。有住宿生的学校,宿舍人均居住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

35.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城市学校有30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县镇学校有400米的环形跑道。有满足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设施、器材。体育器材配备标准按教育部《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必配类(含一、二类)要求配齐,使用率和完好率高。

36.学校理、化、生实验室的数量,18个班以下应有理化生实验室各1个,并有与之相配套的准备室、仪器室。18个班及以上的学校应有理化实验室各2个,生物实验室1个,生物园或生物活动室1个;并有与之相配套的准备室、仪器室、药品室。实验室建设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合格实验室标准,实验仪器达到教育部《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基本的要求。仪器完好率在95 %以上。实验开出率应达到100%。

37.按照通用技术课程要求,配齐通用技术教室和仪器设备,

通用技术教室面积不得小于理、化、生实验室面积,平行班8班型(含8班)以下,要有1个通用技术教室;平行班9—16班型(含16班),要有2个通用技术教室;平行班17班型及以上,要有4个通用技术教室。

38.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专用教室。学校至少拥有电教室、音乐和美术教室各一个,能容纳一个学年学生的大型阶梯教室1个。微机室、语音室不少于2个,选修教室的数量要根据学校规模、班级学额按照课程计划的需要确定。计算机的配备数量、标准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配备音乐、美术教学器材。有卫生室1个,条件装备达到国家规定的Ⅱ类标准。有心理咨询室1个。

39.学校应有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电子备课室、教师资料室、藏书室。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分别按不低于教师总数的30 %和学生总数的10 %设置。藏书量为每生20册以上,学校每年用于购买新书的资金不少于5000元。报刊种类达到80种以上。

40.学校要有校园广播、校园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网络采用宽带网络接入并覆盖教学、教育管理活动的主要场所;学校网站、公共教育资源库、各学科教师课件库及教育教学管理平台能满足课程教学应用的需要,教学资源、课件整合、共享、共建应用程度较高。

41.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卫生室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学校厕所按女生15:1,男生30:1设蹲位,男生每40人设1米便槽,卫生室和保健室器材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配备。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 教师专业标准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准则,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保障,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有助于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包含“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三个层次,即“三个维度、十四个领域、六十一项基本要求”。 一、专业理念与师德 (一)职业理解与认识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中学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中学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二)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 6.关爱中学生,重视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护中学生生命安全。 7.尊重中学生独立人格,维护中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中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中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中学生。 8.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中学生的不同需要。 9.信任中学生,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中学生的自主发展。 (三)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 10.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中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中学生的全面发展。 11.尊重教育规律和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一个中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12.激发中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养中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营造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氛围。 13.引导中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培养良好的思维习惯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个人修养与行为

精选文库 14.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15.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 16.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 17.勤于学习,不断进取。 18.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二、专业知识 (五)教育知识 19.掌握中学教育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方法。 20.掌握班集体建设与班级管理的策略与方法。 21.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点。 22.了解中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过程及其教育方法。 23.了解中学生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发展的过程与特点。 24.了解中学生群体文化特点与行为方式。 (六)学科知识 25.理解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 26.掌握所教学科内容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与技能。 27.了解所教学科与其它学科的联系。 28.了解所教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 (七)学科教学知识 29.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 30.掌握所教学科课程资源开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 31.了解中学生在学习具体学科内容时的认知特点。 32.掌握针对具体学科内容进行教学的方法与策略。 (八)通识性知识 33.具有相应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34.了解中国教育基本情况。 35.具有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 《标准》的基本内容包含“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三个层次,即“三个维度、十四个领域、六十一项基本要求”。“三个维度”是“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在各个维度下,确立了四至六个不等的领域;在每个领域之下,又提出了三至六项不等的基本要求。 专业理念与师德 (一)职业理解与认识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小学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小学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二)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 6.关爱学生,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7.尊重学生独立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 9.信任学生,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三)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 10.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11.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12.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营造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氛围。 13.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培养良好的思维习惯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个人修养与行为 14.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15.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 16.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 17.勤于学习,不断进取。 18.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专业知识 (五)教育知识 19.掌握小学教育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方法。 20.掌握班集体建设与班级管理的策略与方法。 21.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点。 22.了解小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过程及其教育方法。 23.了解小学生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发展的过程与特点。 24.了解小学生群体文化特点与行为方式。 (六)学科知识 25.理解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 26.掌握所教学科内容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与技能。 27.了解所教学科与其它学科的联系。 28.了解所教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发[2000]41号)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 教发[2000]41号 国家教育部教发[2000]41号文颁布了(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此标准于二000年三月十五日开始执行,全文如下: 第一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第二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其人数应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在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 第三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建校初期,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50亩左右(此为参考标准)。 必须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在建校初期不能少于600万元;适用图书不能少于8万册。 第四条课程设置必须突出高等职业学校的特色。实践教学课时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课时40%左右(不同科类专业可做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的开出率在90%以上;每个专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的条件和稳定的实习、实践活动基地。 一般都必须开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并配备相应的设备。 第五条建校后首次招生专业数应在5个左右。 第六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二级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详]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设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麻醉监护仪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师…201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大部署,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双师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教育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院校(机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学习宣传活动,帮助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依据《专业标准》调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将《专业标准》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 2013年9月20日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doc 8页)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doc 8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 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人发〔2009〕53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 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教育局,区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和创新,各地、各部门(单位)、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

研究提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因事设岗、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 二 ○ ○ 九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主题词:人事教育岗位设置指导标准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室2009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600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岗位 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一)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其功能任务、规格规模、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分为A、B、C三类。“A”类为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学校;“B”类为除“A”类外的自治区直属及设区的市直属一般学校;“C”类为除“A”类外的县(区)属及其他中等职业学校。

社区医院基本标准

社区医院基本标准 (试行) 一、社区医院定位 社区医院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社区医院设置 社区医院设置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三、基本功能 (一)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 (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能够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三)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 四、床位设置 实际开放床位数≥30张,可按照服务人口1.0-1.5张/千人配置。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床位使用率≥75%。 五、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应当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净化室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老年医学科等科室。

(二)公共卫生科室。至少设置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妇儿保健门诊、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公共卫生科室宜相对集中设置,有条件的可设置“优生优育优教中心(三优指导中心)”、营养科。 (三)医技等科室。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影像诊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室等科室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设置手术室、麻醉科,病理诊断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四)其他科室。应当设有治疗室、注射室、输液室、处置室、观察室。社区医院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 (五)管理科室。至少设有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医务科(质管科)、护理科、院感科、公共卫生管理科、财务资产科。有条件的可设置双向转诊办公室、信息科、病案室等。 六、人员配置 (一)非卫技人员比例不超过15%。 (二)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医护比达到1:1.5,每个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 (四)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师不少于2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七、设备设施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设施。 (一)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洁污分流,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房屋建筑耐久年限、建筑安全等级应不低于二级,符合节能环保及抗震设防要求。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达标。建有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处。 (三)业务用房建设应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相关要求。

河北省中职学校分类分级评估标准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标准 A级 指标(权重) B级 指标 (权重) C级指标 自 评 分 备 注权重评分标准评估办法 A1 办学 方向(10分) B1 坚持为经济 建设服务, 培养实用型 人才 (5分) C1 3分 搞好市场调查,依据区域经济、社会 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及劳动力市场需 求变化,设置和调整专业,注重骨干 特色专业建设。 查档案、 资料、 座谈 C2 1分 在办学过程中,办学形式灵活,采取 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联合 办学,搞好短期培训。 查档案、 资料、座谈 C3 1分 依靠专业优势创办校办企业,为教学 服务,实现产教结合,起到一定的科 学实验、技术推广作用 实地查看、 座谈 B2 坚持面向全 体学生,促 进学生全面 发展 (3分) C4 1分 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重视 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积极创造条件, 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注重培 养学生学习兴趣。 座谈、 查资料、 C5 1分 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在突出职教特色、 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注重打好 文化基础,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不单 纯以考试成绩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 师、评价学生。 查档案、 资料、 座谈 C6 1分 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有帮助和辅导措施,并取得一定效果。 座谈、 查资料、 B3 坚持依法治 教 (2分) C7 1分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的政策、 法律和法规。 查资料、 档案、座谈 C8 1分 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 其他有关部门关于招生、收费及学生 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 查资料、 档案、座谈

A级 指标(权重) B级 指标 (权重) C级指标 自 评 分 备 注权重评分标准评估办法 A2 基本 办学 条件(40分) B4 校园 校舍 建设 (14分) C9 6分 校园(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 附属机构)占地面积:城市学校不少 于2万平方米(约30亩),农村学校 不少于3.3万平方米(约50亩)。 查档案、 资料、 实地查看 C10 6分 校舍(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 附属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 方米。 查资料、 实地查看 C11 1分 校园环境适合教学,绿化、美化、硬 化、净化;教室、实验室、办公室整 洁文雅,注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 职业氛围。 实地查看 B5 实验 实习 条件 (14分) C12 5分 具备与专业设置相匹配,适合发展规 模,满足教学需要的专业实验室,实 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齐全、规范、 实用,实验课开出率达到90%以上。 查资料、 档案、 查看实验室 C13 3分 有适应现代信息技术教学需要的多媒 体教室、闭路电视系统。 实地查看 C14 3分 有适应教学需要的语音室、微机室, 微机专业教学用微机生均2人一台, 非微机专业生均6人一台。 实地查看、 座谈、查资 料 C15 3分 有与专业教学计划相适应的校内实习 基地和较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查档案、考 察实习基地 B6 阅览 图书 C16 3分 有适应需要的图书馆(室)、师生阅览 室,建立完善的图书借阅制度,管理 科学规范。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 30册,其中专业图书不少于40%。报 刊、杂志100种以上,教师阅览室和 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分别不低于教职 工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 查资料、档 案、座谈、 实地查看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学生为本 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师德为先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中学生,尊重中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根据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中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制定中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中学教师入口关;制定中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中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 准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附件1 教育部文件 教职成[2010]1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 设置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我部2001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我部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通知 内部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政发司、规划司 教育部办公厅主动公开2010年8月4日印发附件: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二级综合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一)病床每床单元设备 病床 1/床 供氧终端 1/床 吸引终端 1/床 呼叫器 1/床 床头灯 1/床 卫生间呼叫器 1/病室 床单位消毒器 1/病区 (二)基本设备 治疗车按需要配置 病历车按需要配置 抢救车按需要配置 药物振荡器按需要配置 体温计甩降器按需要配置 心电图机≥10台(功能检查室以多导心电图为宜。急诊科、监护室 必备)

动态心电分析系统≥1台 脑电图仪 1台 呼吸器 1台/病区(急诊科、麻醉科适当增加) 心肺复苏器 1台 洗胃机≥2台 心电除颤仪≥4台(急诊科、监护室必备) 呼吸机≥10台(急诊科、呼吸科按需配置无创呼吸机。ICU病区 每2床配置1台) 监护仪每个标准病区配置5-10台。ICU床旁监护每床配置1台 中央监护系统≥2套(急诊、ICU和全院ICU各一套) (三)专科设备 根据县(市)综合医院建设规模、专科发展及病人需求,酌情配置 心内科: CCU监护系统 1套 运动负荷测试系统 1套 电生理记录仪 1台 射频消融仪 1台

多道心电图机 1台 除颤监护仪 1台 呼吸科: 呼吸机 3台(部分配置无创型) 肺功能仪 1台 电子支气管镜 1台 消化科: 电子肠镜每20万门急诊量配置1台 电子胃镜每10万门急诊量配置1台 电子十二指肠镜 1台 电子胃肠镜系统≥2套 肾内科: 血液透析机每5个血透病人配置1台,不少于5台血液滤过机≥2台 神经内科: 经颅多普勒仪 1台 肌电图仪 1台 传染科:

肝病治疗仪 1台 内分泌科: 动态血糖监测仪 1台 胰岛素注射泵≥3台 普外科: 腹腔镜≥1台(手术量3-4人/日配一台)胆道镜 1台 超声刀 1台 心胸外科: 胸腔镜 1台 体外循环机 1台 骨科: 关节镜 1台 椎间盘镜 1台 神经外科: 颅内压监护仪 1台 手术显微镜 1台 电动开颅系统 1套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汇总表(47条)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汇总表 学校名称(盖章)复评组组长 自评组组长省教育厅(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全称主管部门校址 校长建校日期获省重时间学生总数其 中校内学生人数 校园面积万M2校舍面积万M2班级总数个中专人生数 开设专业 个 主要专业名称: 骨干专业名称 及班级数 实验设备齐全率% 实习(基本技能训练)设备齐全率% 教学设备总值万元实验室数个实验开出率% 实习(基本技能训练)开出率% 实训场地面积万M2藏书量万册 教职员工结构(人) 总数校级领导专任教师教辅人员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其他教师 结构 校内兼职教师理论课教师实训课教师外聘教师 校内教师职称结构 (人) 总数高级中级初级未定职称校内教 师学历 结构(人) 本科以上本科大专大专以下“双师型”教师 评估结果 三级条目自评等级个数三级条目复评等级个数 自评总分复评总分A B C D A B C D

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 权 重 标 准 分 三级指标 权 重 标 准 分 自 评 分 自 评 等 级 复 评 分 复 评 等 级 M1 办学条件 0.20 标准分20.0 自评分 复评分 M1-1校园校舍0.3 6.0 校园0.5 3.0 校舍0.5 3.0 M1-2图书馆0.15 3.0 图书馆0.8 2.4 图书馆管理0.2 0.6 M1-3实训教学设施 与基地 0.25 5.0 设备设施0.5 2.5 实训场地0.5 2.5 M1-4现代化教学设 施 0.15 3.0 电化教学与专业教室0.3 0.9 计算机设施0.4 1.2 校园网0.3 0.9 M1-5体艺卫设施0.15 3.0 运动场地0.6 1.8 文体设施0.2 0.6 卫生保健0.2 0.6 M2 队伍建设 0.15 标准分 15.0 自评分 复评分 M2-1领导班子0.2 3.0 人员结构0.5 1.5 基本素质0.5 1.5 M2-2中层干部0.2 3.0 人员结构0.5 1.5 基本素质0.5 1.5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学生为本 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师德为先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中学生,尊重中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

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根据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中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制定中学教师准

教育部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教育部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 【颁布单位】教育部 【颁布日期】20000501 【实施日期】20000501 第一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 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 )长和副校(院)长,同时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第二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其人数应与专 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在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 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 数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 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 第三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 舍,以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 。建校初期,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 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50亩左右(此为参考标准)。 必须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置和 图书资料。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在建校初期不能少于600万元 ;适用图书不能少于8万册。 第四条 课程设置必须突出高等职业学校的特色。实践教学课时一般应占教学 计划总课时40%左右(不同科类专业可做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中规定 的实验、实训课的开出率在90%以上;每个专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技 能训练、模拟操作的条件和稳定的实习、实践活动基地。 一般都必须开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并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级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二级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一、科室设备 (一)、职能科室 院办公室、政工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预防保健科、信息科、总务科、医疗设备科、财务科 (二)、临床科室 1、一级科室应设: 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康复科、理疗科、家庭病床科、中医科. 2、二级专业科室: ①、内科:可从呼吸、消化、心血管、血液,内分泌、泌尿和神经内科等中选设。 ②、外科:3个以上,可从腹、骨、胸、泌尿和神经外科中选设。 ③、妇产科:可配置(综合产床、人流设备、吸引器、手术器械) ④.儿科:(复苏气囊、负压吸痰器、婴儿称) 3、ICU与CCU ①、ICU可配置:呼吸机、重症监护仪、吊塔等 ②、CCU全院至少有1个 (三)、医技及业务科室 1、药剂科:配置相关设备,须建制剂室 2、放射室:DR、全自动洗片机、防护设施 3、检验科:全自动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

00T/H左右速度)、尿液分析仪、显微镜、血液冷存箱、试剂冷藏箱、离心机、水浴锅等. 4、功能检查科:推车式黑白B超、彩色多普勒 5、病理科:包埋机、晾片柜、晾片机等 6、营养室 7、手术室:整体反射无影灯、电动手术床、麻醉机、高频电刀、除颤仪、心脏起博器、三氧消毒机等 8、消毒供应室:高压真空灭菌器、封口机 9、预防保健科 10、眼科:检眼镜、裂隙灯、相关器械 11、耳鼻喉科:耳鼻喉综合治疗椅 12、口腔科:牙科综合治疗机、三次预真空灭菌器、牙科X光射线机、封口机 13、理疗科:腰椎牵引床、颈椎牵引椅、中药薰蒸床、电磁波治疗仪 以上为二级医院基本配置,具体由需求而定.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

(三)中学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中学绩效管理机制。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四)中学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学生为本 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师德为先 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J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专业,有明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以及和适应的课程标准和教材。 第十一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经费应依据《职业教育法》和地方有关法规多渠道筹措落实。学校基本建设、实验实训设备、教师培训和生均经费等止常经费,应有稳定、可靠的來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十三条本标准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检查、评估、督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依据。如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用地面枳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制定高于木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办法。 对于边远贫困地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和相应的办学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口具体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标准制定,报教育部备案&对体育,艺术、特殊教育等类别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 第I四条本标准白发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 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 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 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 平方米。 体育用地:应有200 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图书馆和阅览室: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 册;报刊种类80 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 和学生总数的10% 设置。 仪器设备:应当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 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 元。 实习、实训基地: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 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及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其中,学校计算机拥有数量不少于每百生15 台。 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 设置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我部2001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我部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 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 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 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 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 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 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 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 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王智秋,刘慧 第一部分研制“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背景 一、对研制《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必要性的认识 (一)规范教师专业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设立教师合格标准,促进教育公平。 (三)为职前培养、职后培训提供目标参照。 (四)符合国际教师教育改革发展趋势。 (五)小学教师录用、评价、考核、注册的依据。 (六)是制定《中国教师标准》的基础性文本。 二、研制《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原则 (一)体现教育发展规律,特别是教师专业化的时代要求。 (二)针对性,国际视野与本土实际相结合。 (三)可操作性,具体可行。 (四)通用性,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五)发展性与引领性。 三、研制的思路与过程 思路:在对我国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现状和国际比较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过程,使标准研制过程具有小学一线教师、校长、高校培养培训机构专家、教育决策管理人员的广泛参与。 过程:现状研究、国际比较、标准开发、试测与咨询、修改与完善。 四、研制阶段 1、2008—2009年国际比较、现状调研、测试形成初稿。 2、2010年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小学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组建课题组,开始修改、完善文本。 3、2010年11月2日召开“教指委会”研讨文本。 4、2010年12月19—20日教育部师范司在北京召开“教师教育标准汇报研讨会”,征求教师教育专家意见。 5、2011年2月提交了“送审稿”。 6、2011年10月参照《幼儿教师专业标准》文本格式做进一步修改 7、2011年10月25日在北京召开专家审议会 8、2011年11月2—3日三个标准研制组主要负责人集中统稿,再次提交送审稿(2) 9、2011年11月中旬教育部党组讨论通过。 10、2011年12月初,形成现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二部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框架结构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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