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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廉洁自律规定

员工廉洁自律规定
员工廉洁自律规定

员工廉洁自律规定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职业道德修养,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是每一名员工基本素质要求,也是公司树立良好市场信誉的重要前提。加强廉洁自律的宣传与建设,既是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公司全体员工不断提升自身修养、塑造一支高素质人才团队的基本保障,据此,公司特制定本廉洁自律规定。

一. 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交通部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弘扬职业道德,强化自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2、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3、严格遵守相关纪律,不得以欺骗、隐瞒的手段同时任职于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相关机构以牟取私利;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径。

4、不得参加承包、监理单位等邀请的营业性歌舞厅及夜总会活动、休闲、钓鱼、旅游等娱乐活动以及对公司正常行使职权有影响的宴请。

5、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业务往来机构或个人赠送的礼品以及以加班费、辛苦费、奖金或以其它名义给予的经济报酬。

二. 工作职责

6、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廉洁自律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责任,各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廉洁自律行为负直接领导、监督责任。

7、综合部负责廉洁自律方针的宣传贯彻工作,受理各类相关问题的报告、举报事宜,向公司领导汇报。

8、全体员工应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学习,互相监督、提醒。

三. 监督管理

9、个人自查:所有员工应在季度末总结廉洁自律情况,年终工作总结应包含个人廉洁自律行为内容。

10、通报与报告:各部门发生违反本规定的事件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对隐瞒不报,不及时、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报告请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接到请示、报告不及时答复或对报告中反映的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1、谈话、诫勉:公司领导应定期就廉洁自律情况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现员工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当事人应对诫勉要求表态。

四. 考核与奖罚

12、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当事人、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罚。

13、纪律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留用察看、开除。

14、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关于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

关于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切实推进和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队伍的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本级中层管理人员和公司员工(含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以及委派到所属企业的财务总监,以下均简称公司员工)。 第一条公司员工廉洁自律工作,应当坚持从严治党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机制和依法依纪惩治相结合;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八项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确保经营城市国有资产安全运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条公司员工不准从事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与他人合伙投资入股与公司所属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企业; (二)未经本公司领导班子同意,兼任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的有关职务并领取报酬; (三)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泄漏、提供给他人或其他企业。 第三条公司员工不准擅自决定下列事项: (一)不经可行性研究,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批准同意下属单位对外投资、借贷、担保、出让银行授信额度等重大事项;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暗箱操作大宗物资商品采购及固定资产修建事项; (三)违反决策程序,超越权限调拨、使用大额资金;

财务人员廉洁自律个人总结精选(3篇)

财务人员廉洁自律个人总结精选(3篇) 篇一:财务人员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我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各行各业的重要意义,作为财务人员,也要紧跟时代步伐,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清风亮节、廉洁自律,我作为财务工作者,从三个方面浅谈对财务人员廉政建设工作的体会。 一、清正廉洁须防患于未然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强调了人的意识的反作用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优良的精神文化是指引和约束具体行为的强大动力。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深度考验。 二、清正廉洁与职业道德溶为一体职业道德是各行各业的行动指南,财务人员的清正廉洁体现于职业道德规范之中,是社会主义经济利益对财务工作的要求,是指导财务人员具体实践的引路明灯。 三、清正廉洁重在落实、贵在坚持廉政的基本内涵是:“廉”为“政”服务,“政”以“廉”长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防腐体系的必然要求。 总之,《廉政准则》是衡量我们党员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标准也是行动的准则,只有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才能履行好一名党员干部的职责,才能做到清正廉洁,永葆党的先进性。 篇二:财务人员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通过深入学习中央和省有关领导及董事长关于党风廉政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学习《关于国有企业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我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我作为财务工作者,也要紧跟时代步伐,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清风亮节、廉洁自律, 财务工作者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因此,从以下三个方面浅谈对财务人员廉政建设工作

廉洁自律规章制度

廉洁自律规章制度 为了确保项目部人员公正地执行项目部业务,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责任,,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在寿光市绿色通道连接线第六标段从事工作的全体人员,均需执行本规定。 二、项目部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按照“严格项目部、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从事项目部工作。 三、项目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与被项目部单位发生项目部委托合同以外的任何经济关系,不准收受被项目部单位的任何形式的礼金,推辞不掉的,应将所收礼金上交并报公司处理。 四、不允许从事与所项目部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业务以及材料、设备、供应业务等直接或间接的中介活动。 五、不准参加被项目部单位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项目部工作产生影响的非公务活动的宴请,工作时间不准酗酒。 六、不允许泄露所项目部的商务机密。 七、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规定,谋取私利,不得公车私用,公款私用,公话私用等以及利用职权在公司报销各种私人费用,不得违反规定接受礼品、礼金。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应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并报请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和辞退等; 2、经济制裁:包括扣除当月奖金、当年奖金,扣发工地补贴等。 3、对于因违纪而造成工程支付、质量等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其本人相应责任。 九、项目部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到承包单位报销个人费用,如有上述行为则属严重违纪或违法。 十、项目部人员不得参与赌博。 十一、项目部人员不得参与有“三陪”现象等涉黄活动。 十二、对严重违纪与违法行为,各项目经理部有责任向项目部处或公司报告,项目部人员也应相互监督。 十三、对违法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违纪、违法人员的相应责任。 1、退还受贿钱物或报销费用,并处以3倍罚款; 2、有涉黄行为的,扣减当月工地补贴。情况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罚。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公司廉洁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项目外包、财务付款等相关工作过程。 三、管理职责 1、公司股东会对总经理、副总级及股东、董事长、董事、监事廉洁事件表决处理。 2、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对其它人员的廉洁事件决定处理。 3、由董事会信箱和总经理信箱分别接受对相关人员非廉洁事实的举报。功能包括: 1)接收员工反馈,收集意见; 2)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 四、管理规定 1、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3、严格岗位入职资格和条件预审,对重点岗位,如采购、工程、物流、销售、外协、财务等相关岗位,应着重品德素质及个人经历考察,考察不合格一律不准录用。新到岗员工,应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训导,自觉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4、与供应商及业务合作方签定阳光合作协议,坚决打击任何非法获利的行为。对于一次5000元以上业务和累计10000元以上业务供应商需签定阳光合作协议,未签者处承办人1000元罚金/次。 5、总经理组织不定期对供应商、客户等相关方开展廉政相关的活动调查,收集证据。并对公司高管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形成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跟踪管理。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除应退回所有不正当获益外,另处以1000~5000元罚款,并记大过一次: 1)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2)以任何形式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随意透漏企业重要信息; 3)擅自接受关联或合作单位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4)向外协或合作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信息费等不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为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员工廉洁从业,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1、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勤业。 2、公司员工不准有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损公肥私的下列行为:(一)利用工作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挪用、私分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二)将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本单位支付、报销。 (三)在企业业务、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四)借(租)用公司财物长期不归还,或不按规定缴交费用,或工作调动、离岗、退休时不按规定移交个人使用的公配物品。(五)违反规定公车私用。 (六)其他侵吞、违规占有企业财物、损公肥私的行为。 第六条公司员工不准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下列行为:(一)利用工作便利或企业资源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其他不当利益。

1.利用公司的资产资源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2. 本人开办或与他人合伙开办的经济实体与所在企业发生物资采购、租赁等交易。 3. 将本人特定关系人所开办或与他人合伙开办的经济实体作为非竞争性采购的合作对象,进行经济交易,谋取利益。 4. 利用工作便利对客户或其他服务和管理对象吃、拿、卡、要。 5. 以减免费用、提供合作项目或录用等好处为交换,要求服务或合作对象为个人谋取利益提供便利。 6.挪用客户委办业务款项不上缴,或应退还不退还。 (二)私自从事或参与关联企业经营与公司构成竞争的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1.经营或与他人合伙、合资经营(含参股)与公司业务运营相关联的各项业务。 2.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关联的有偿中介活动。 (三)允许特定关系人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从事与本人职权影响相关联的以谋利为目的的活动。 1.开办或参与开办(含参股)与公司业务运营有直接关联的经营机构。 2.承揽工程,设备和线路代维,各类建筑、安装、装饰装潢工程。 3.代理业务或广告投放、终端设备销售、卡类销售、工程外包、业务外包以及维护外包等。

关于公司廉洁自律的规定

关于公司廉洁自律的规定 为进1步加强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的工作态度及观念,宏扬公司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格,使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员工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廉洁自律的规定: 1、严禁相互宴请,下属员工不准向上级领导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各类消费卡,优惠卡及其他物品; 2、不准接受分包单位、供货商等合作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礼金、信誉卡和各种有价证券和任何名义的不正当收入,对未能拒收的要按规定登记上交。如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必须请示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赴宴; 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当的费用,不准违背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不准私存私放公款,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 以上规定要自觉遵照,相互监督,若发现有公司员工违背以上规定,1律零容忍,将处以所收或挪用物质金额10倍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严禁相互宴请,下属员工不准向上级领导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各类消费卡,优惠卡及其他物品; 2、不准接受分包单位、供货商等合作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礼金、信誉卡和各种有价证券和任何名义的不正当收入,对未能拒收的要按规定登记上交。 如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必须请示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赴宴; 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当的费用,不准违背

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不准私存私放公款,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 1、严禁相互宴请,下属员工不准向上级领导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各类消费卡,优惠卡及其他物品; 2、不准接受分包单位、供货商等合作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礼金、信誉卡和各种有价证券和任何名义的不正当收入,对未能拒收的要按规定登记上交。如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必须请示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赴宴; 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当的费用,不准违背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不准私存私放公款,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 1、严禁相互宴请,下属员工不准向上级领导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各类消费卡,优惠卡及其他物品; 2、不准接受分包单位、供货商等合作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礼金、信誉卡和各种有价证券和任何名义的不正当收入,对未能拒收的要按规定登记上交。如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必须请示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赴宴; 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当的费用,不准违背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不准私存私放公款,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 1、严禁相互宴请,下属员工不准向上级领导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各类消费卡,优惠卡及其他物品; 2、不准接受分包单位、供货商等合作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礼金、信誉卡和各种有价证券和任何名义的不正当收入,对未能拒收的要按规定登记上交。如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必须请

公司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条例

Xx集团职员廉洁从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促各级职员廉洁从业,公司所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勤勉敬业。 第二章集团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企业领导人员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履行集团的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投资决策权限,规范 决策程序,并履行规定的报批程序。 (二)对重大事项决策应发扬民主、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提出可行性报 (三按照决策程序集团管理人员集体研究,形成决议;财务总监、人资总监应列席会议 第二条管理人员在人事管理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任用下一级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人员,应提前征求集团管理者的意 见。 (二)组织人事变动和各分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晋职、调任、离职 等变动,应事前征求上一级部门意见。 第三条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 (二)公司应建立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和工作流程。 l、大额资金的具体标准由集团各级管理单位确定;分公司可依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按金额孰低原则再细化。 2、对大额资金使用应严格预算管理,实行授权审批制度。 第四条公司管理人员在薪酬分配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应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兑现,并根据有关规 定核算。 (二) 公司管理人员未经批准在其他公司兼职的,一律不准领取任何报酬; (三)公司管理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由公司按照 有关规定报集团综合部和财务部核准后实施。 第三章廉洁从业的行为规范 第五条集团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以权谋私、损害集团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对外入股、投资、担保、融资、为他人代开信用证、采办、销售等; (二)接受或者索取本集团的关联单位、与本集团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不正当利益 (三)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从事违反财经制度的活动; (四)利用集团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五)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者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 (六)将集团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八)其他谋取私利损害集团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 第六条集团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职员的廉洁从业情况

银行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员工廉洁自律、奉公守纪,规范员工对外交往和经营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的管理,维护本行的名誉和利益,防止个人谋取私利,参照国家《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行所有员工(包括干部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上交登记原则 1.员工在公务交往和经营活动中不得接受或索取对方(与本行有合作关系或交易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以下简称礼品、礼金)。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或无法退还的,应当登记并按规定上交。 2.总行员工上交的礼品、礼金全部上交;支行员工收受的礼品、礼金,统一上交到支行,礼品由支行负责管理,礼金(含各种代币券、卡)等必须上交总行管理。 员工一次性收到的土特产价值未超过500元的,由所在部门或支行负责人确定处理,可不用上交。 (二)双线管理原则 1.总行员工上交的礼品、礼金,由人力资源部和稽核部共同管理; 2.支行员工上交的礼品(除礼金外),由支行综合员和风险经理负责管理,总行稽核部定期检查。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总行稽核部 1.负责受理总行员工收到的礼品、礼金和支行员工收到的礼金的上交,对未标明价值的礼品、礼金等进行价值认定,并造册登记; 2.负责将员工上交礼品、礼金登记后,按照本行财务管理规定移交总行人力资源部保管和处理; 3.负责对员工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检查和监督; 4.定期组织召开廉洁自律管理工作会议,并通报接受礼品、礼金,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情况; 5.负责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未按规定上缴人员按照本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罚。 (二)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接受稽核部移交的员工礼品、礼金,并按照本行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入账和保管; 2.定期与稽核部对保管的礼品、礼金进行清点,防止变质、变坏和损失; 3.负责对上缴的礼品、礼金的使用提出方案,报行长审批后用于本行经营活动; 4. 礼品、礼金的使用应同时报稽核部销账,人力资源部的账实须与稽核部的登记账册保持一致,不一致的须查明原因,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支行风险经理职责 1.负责接受支行员工上交礼品、礼金,并对未标明价值的礼品、礼金等进行价值认定、造册登记;

2020年财务人员廉洁自律规范体会

财务人员廉洁自律规范体会 通过学习廉政准则,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洁从业对各行各业的重要意义,接下来就跟着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吧。 2月24日下午,参加了集团公司进行的廉洁自律专题讲座,由天桥区检查院的检查官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通过对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和案例讲解,收获很大,进一步了解了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放松要求的危害,提高了加强廉洁自律,预防职务犯罪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心。 一、进一步了解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的概念就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其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客观要件是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刑法规定的职务犯 罪有54个罪名。通过职务犯罪的案例剖析,认识到,放松学习、放松要求、放松警惕对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必有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教育是基础, 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 "的原则,把职务犯罪预防提高到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高度,深入扎实地开展反腐-败斗 争工作,为实现集团公司提出的各项战略目标做保证。我认为在遏制职务犯罪上,应学习先进经验,使其思想上"不想 犯",因为认识到位;工作中"不能犯",因为制度健全;行动上"不敢犯",因为打击力度大,一旦犯罪处理严重。 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思考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在主观上使其" 不想犯" 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就坚持从宣传教育入手,着眼于广大党员干部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变"亡羊补牢"式的被动预防为整体配套的主动超前预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为预防职务犯罪奠定思想基础。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测试试卷及答案

第一题、填空题(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2015年10月18日,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两项党内法规是:《》、《》。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准则》坚持、以相结合,紧扣主题,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依规治党、以德治党、廉洁自律、,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 3、《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负面清单,重在立规,) 4、修订后的《准则》共条、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 8条、281字“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5、修订后的《条例》共编、章、条、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 6、《条例》对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和。 (改组;解散) 7、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2)严重警告;(3);(4)留党察看;(5)。9 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 8、《条例》第三章对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作出规定,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列为处分的情形。 (从重或者加重) 9、《条例》整合修订的6类违纪行为分别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违反行为、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违反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违反行为。 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 10、《条例》规定: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或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第二题、单选题(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将适用对象从( )扩大到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A.领导 B.干部 C.首长 D.党员领导干部 2《条例》增加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 )以上(含)处分,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的规定。 A.警告 B.严重警告 C.留党察看 D.撤销党内职务 3《条例》第五章明确了相关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的( )。 A. 最短时限 B.最长时限 C.截止时间 D.开始时间 4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在( )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 A.半个月 B.一个月 C.一个半月 D.两个月 5《准则》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是要求全体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 )关系。 A.公与私 B. 廉与腐 C.俭与奢 D.苦与乐 6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属于违反( )。 A.群众纪律 B.工作纪律 C.政治纪律 D.组织纪律 7新修订的《条例》将纪律处分种类中“严重警告”的影响期由原来的一年修改为( )。 A.一年半 B.两年 C.两年半 D.三年 8《准则》明确了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四条强调,坚持吃苦在前( )( )。 A.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B.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C.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D.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9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属于违反( )行为。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doc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公司的工作人员,自律、自爱、廉洁奉公,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工作人员在实施职务行为时,必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法按章规范行事。必须强化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奉公。以国家利益为重,为学校办好实事,争当廉洁模范。 二、签订工程合同或协议时,必须与劳务分包公司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书。 三、工作人员与合作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中,不得索要和接受任何单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回扣等钱物,如无法拒绝,必须上缴纪委、监察处,统一登记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向合作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六、办公制度公开化、办事程序透明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七、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八、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私自与合作方洽谈业务,洽谈业务或采购工程设备、设施,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参加。 九、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办事流程,严格按章办事。 十、对劳务分包队伍在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报告,在两天内必须予以答复和解决,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刁难或拖着不办,因此原因延误工期者,将予以严肃党纪政纪处分。 十一、对执行工程建设廉政规定的情况,进行阶段性的检查。 第二章廉政警示制度 一、工作作风:廉洁、务实、团结、拼搏。 二、学校与参加工程建设所有的工作人员签定廉洁承诺书。 三、认真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党风廉洁活动,学习廉洁规定,做到教育常抓,警钟长鸣。

公司员工廉洁管理规定

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廉洁风险内容 4.廉洁风险,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思想道德风险 是指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职业道德不牢固,个人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的个人从业行为规范及职业操守发生偏移失控,或授意他人违反职业操守,导致从业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行为对象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可能构成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岗位职责风险 是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构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业务流程风险 是指由于业务流程中的环节和节点不清晰,运行程序不规范,工作内容公开透明度低,且缺乏相互制约和有效的过程监控,可能构成个人或集体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制度机制风险 是指由于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漏洞,制度缺乏有效制衡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到位,权力过于集中或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外部环境风险 是指个人、集体为了达到权利运行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对行政权利部门或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权利行使人员行为失范,可能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第三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5.全体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接受或索取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输送;

销售人员廉洁自律准则完整版

销售人员廉洁自律准则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销售人员廉洁自律准则 根据销售业务的性质决定,销售人员商务往来频繁,为增强销售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规范自己的行为,特制定销售人员廉洁自律准则。 1、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同涉外活动中一功违犯纪律的行为和腐败 现象作斗争。 2、遵守企业各项规定和国家各项法律,依法办事,不得利用职务之 便,在经济上或其它方面损害企业利益,不个人谋私利。 3、不得索贿受贿,损公肥私,以权谋私。 4、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5、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拉帮结伙,破坏团结。 6、加强自身修养,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 业道德。 7、不得泄露企业私秘密和工作秘密。 8、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个人经商,办公司及参与其他盈利性经营活 动。 9、不得收取客户的礼品,红包,好处费,回扣等违规行为,在公司 未进行调查之前能够主动向公司承认错误,并改正错误,公司可 根据情节严重性酌情进行减轻或免予处理地。 10、自觉维护销售人员的自身形象,树立窗口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 务质量。

11、公司员工因违反以上条款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对本人及相关负责 人处罚如下: (1)员工作辞退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额工资,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员工直接上级领导记过一次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额 工资;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2)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除上述处罚外,另须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公司员工违反本规定情况严重者除按以上条款处理外,如触犯国家法律,公司将依法移送公安及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 任。 北京桐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廉政规章制度

廉政规章制度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根据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乡机关实际,经全体同志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一、要甘当公仆。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要改进作风。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积极热情接待;下乡应在职工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费;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三、要清正廉洁。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安排升学、就业、参军、提干、晋级;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小汽车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务公开。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五、要严格考核制度。平时的考核,由纪委负责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六、党风廉政建设措施: (一)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带头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维护党纪和法规的尊严; (三)不准把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 (四)勤俭节俭,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不准用公费旅游;严禁公车私用; (五)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不准乱写乱批条子,不搞任人唯亲,拉帮结派; (六)严禁假公济私,教育管好自己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

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处事准则,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1、监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 2、监理人员不准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 3、监理人员绝对不准由于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不得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 4、监理人员不得由于自己的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而对承包人进行刁难,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的行业不正之风;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 5、监理人员不准接受承包人邀请出入卡拉OK歌舞厅、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

6、监理人员不准以开会为名,绕道观光旅游,不准以各种名义大吃大喝,讲排场、请客送礼; 7、监理人员不准违反财务纪律,虚报冒领,重报多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8、监理人员不准以各种名义变相截留公款,不准领取巧立名目的各项费用; 9、监理人员应在本职工作中为承包人排忧解难,热情服务,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全体员工。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计划合同、审计、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 三、稽查科职责 1、公司成立监察部稽查科,隶属监察部,监察部由董事长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 2、在董事长及分管领导、监察部的领导下,及时分析、研究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3、有计划的组织、协调对公司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及查处; 4、对公司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5、了解和掌握公司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不定期向监察部报告; 6、负责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的拟定、解释和修改; 7、根据工作部署,实施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8、接收员工及外部信息反馈,及时上报,报道公司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9、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 四、重点岗位廉洁自律重点职责 (一)物资采购:1、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应当按照程序招标、比价,为公司节约成本,采购优质产品,禁止违反程序采购;2、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工作便利在物资验收、保管、发放中索取、收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牟取个人私利; 3、严禁违规收受供应商的贿赂,接受高消费宴请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物资采购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中应以公司利益为根本,严格、审慎的工作,不得滥用权力,不得疏忽大意。 (二)工程建设:1、严格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控制,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及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及调度工作;2、在检查、指导生产计划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严格管控,不得疏忽大意,不得借机索拿卡要;3、对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检查、指导、控制,不得接受对方的非正常宴请、赠与,严禁因任何原因放松检查、监督,降低工程质量要求。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人民政府监察厅(局)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军委纪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现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 (二)违反规定决定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借贷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对外投资、担保、融资、为他人代开信用证、采办、销售、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相关法律手续,用企业资产以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从事违反财经制度的活动; (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者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 (七)偷逃国家税费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家税费,隐瞒、截留国有资本收益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有资本收益; (八)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九)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二)接受或者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不正当利益;

员工廉洁行为规范

员工廉洁行为规范 1 目的 规范员工廉洁行为,创造公平、公正、简单、透明的公司环境,弘扬优秀的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及关联母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紧密或实际控制关联公司、事业部等单位的所有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3.1礼金: 包括现金、代币购物券、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加油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 3.2礼品: 包括小纪念品(贺卡、明信片除外)、办公用品、保健品、化妆品、食品、烟、酒、收藏品、服装饰品等物品。 3.3合作方: 指为公司提供或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包括配套件供应商、临采物资供应商(食堂物资、办公用品物资、设备等)、经销商、售后服务商、物流公司、咨询公司、认证公司、广告媒体、劳务市场、中介机构、券商、学校、试验认证机构、合作机构等。 3.4重点廉洁岗位: 指副科长及副科长以上管理人员、采购、招标、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价废弃物外卖、人事招聘、外检人员、财务、库管、在外驻点人员、高管秘书、销售业务人员及经常外联的人员。 3.5特定人员: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或继子女、兄弟姊妹或继兄弟姊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姊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孙及外孙;叔父、伯父、舅父、姑父、姨父;姑母、姨母、伯母、婶母、舅母;表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及其他有特定关系的人员。 3.6寻租: 利用工作职权或职务之便通过各种方式寻求个人经济利益的行为,即为寻求个人利益而“出租”手中权力的行为。 4 职责 4.1 公司领导 4.1.1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批准对员工的奖惩。

个人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

第一篇、廉洁自律情况的鉴定材料 个人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 关于***同志廉洁自律情况的鉴定材料 ***,男,汉族,19 年月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同志在思想上建立了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作风正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注重加强自身理论知识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工作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顾大局、识整体、讲团结、守纪律,保持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和克己奉公的优良作风,团结结协作,发扬民主,积极为党和公司做贡献,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检查,与同事相处融洽。 ***同志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经济工作纪律和***公司各项财经管理制度,签订了《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能认真履行职责和承诺,以身作则,争当表率,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同志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按组织要求做到述职述廉,坚持和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工作、生活作风、财经纪律等诸方面无违纪违规行为。工作中严

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他人智慧才能,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廉洁从业。 ***同志能够不断给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严格遵守国家、委、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自我约束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牢固树立“奉献、团队、创新”的工作理念,衷心为***公司做大做强****业务而不懈努力。 目前没有发现该同志存在任何不廉洁的行为。 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第二篇、个人廉洁自律总结报告 个人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 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材料 作为连工会主席我深刻的认识到新形势下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性,认识到“为民、务实、清廉”的重要性,认识到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

教师廉洁自律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 心得体会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廉政管理制度

湖南华侨集团南门湖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廉政管理办法 一、目的 1.1 为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2.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南华侨集团南门湖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常宁市华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华侨建设开发集团常宁分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投资公司、地产公司、常宁分公司,统称为公司)的所有员工(简称公司员工)。 三、职责 3.1 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 3.2 总经理及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3.3 公司全体员工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廉政问题是影响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的良好工作作风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保障,因此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廉政管理制度,由公司领导并全公司员工共同操作和执行。 4.2 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规范和执行,通过各部门主管宣传廉政教育、考察平时工作、临时抽查等措施保证其执行力度。 4.3 对违反廉政管理制度的公司所有人员,根据本办法进行相应的惩处。 4.4 廉政行为准则 4.4.1 公务活动 4.4.1.1 公司员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不准违反规定公款吃喝,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 4.4.1.2 公司员工在外出公务活动中,应当有明确的公务目的,一切从简,不准超标报销差旅费用,不准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 4.4.1.3 公司员工对分管的工作,应按程序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徇私舞弊,不准拉帮结派,搞“私人关系”、“人情关系”。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4.4.1.4 公司员工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除记事本或台历等市值低于50元/件的纪念品之外,不得接受供应商和承包商赠送的任何礼品、现金或其它变相财物。不得在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4.4.1.3 公司员工不准未按实申报各类费用、数量,如浮报出差费、虚开多开发票、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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