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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我矿各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顺利实施、我矿的技术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采掘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安装、拆除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矿井运输和采区运输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作业规程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作业。

第四条、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作业规程每月进行一次复审。

第五条、必须根据工作面的实际情况,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指导生产, 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作业规程编制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第七条、作业规程的编制要做到内容清晰明了,通俗易懂,叙述简练,数据准确,图表清晰。

第八条、作业规程必须在会审后3 天之内,由施工单

位打印完毕,打印后的规程要求页面整洁,并且及时发放到相关单位。

第二章作业规程的管理

第九条、作业规程的编制

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编制要以《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为依据,编制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工艺和作业程序及各工序的安全要求,必须熟悉机电设备的规格、性能,必须熟悉采区及工作面的供电、供水、通风、运输等系统。

(一作业规程编制必须符合“通风可靠,抽样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16 字瓦斯治理方针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16字防治水原则。

(二编制作业规程需要的技术资料,必须按时完成,按时提供。

1、施工工作面设计图纸,由技术中心开工前二十天提供。

2、采掘工作面地质报告及说明书,工作面底板等高线图、剖面图、井上下对照图、地质综合柱状图,由技术中心开工前二十天提供。

3、供电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包括风量计算,由机电供应科、通风科开工前二十天提供。

(三编写作业规程前,要求技术人员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编写。

(四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两周编写完毕,送交会审部门先进行审阅。

第十条作业规程的会审

(一编写完的作业规程必须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组织安监处、技术中心、机电供应科、通风科、矿调度、施工队组队长、技术员进行会审,提出会审意见后由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二会审工作面安装、拆架作业规程由安监处、通风科、矿调度、机电供应科、技术中心、施工队组队长等参加,会审运输作业规程由安监处、技术中心、矿调度、机电供应科、施工队组队长参加。

(三会审作业规程必须对规程规定的内容全部仔细审查一遍,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所规定的条款和内容进行专业审查,并要针对出现的不足及问题,提出会审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四参加会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资格,并能做到认真审查。

第十一条、作业规程的贯彻和考试

(一经批准的作业规程开工前不少于一周的贯彻学习时间,贯彻学习规程由施工队组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贯彻

作业规程,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盖章。

(二贯彻学习后人员必须进行考试,考试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组织,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上岗。

(三考试后的试卷必须由施工队组保存在作业规程中。巷修队施工结束后交给分管单位,保留期限为施工结束后两年。

(四凡批准正在使用的作业规程,每月至少贯彻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并有贯彻、学习记录及考试卷可查。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总体要求

(一安全技术措施能够对单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技术进行指导。

(二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地编写,条理清晰,文字简练,且必须保证各道工序安全生产。

(三巷道贯通前,施工单位和通风科分别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不少于三个圆班的时间,贯彻由队长组织,队技术员负责具体的贯彻、学习,并有贯彻、学习记录可查。

第十三条、采掘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一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过空巷、探放水时必须

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二掘进(开拓工作面开口、贯通、巷道维修及小型单项工程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三采煤工作面支护变更、初采、收尾、调斜、过压力增大区域或破碎带等情况, 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四比较小的工程或常规措施,由施工单位的技术员编制,队长审查签字,报安监处、技术中心和其它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比较大的工程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除报上述人员审批外,再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通风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一掘进巷道贯通、有计划停风、密闭采空区、改变通风系统及特殊情况下的瓦斯治理等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二采区、整个矿井等大的通风系统调整前,必须制定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改变采区或工作面通风系统须报通风技术负责人批准,整个矿井的通风系统须再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掘进巷道贯通前,由生产单位和通风部门分别制定贯通安全技术措施;与主要回风巷、采空区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组织机构,明确现场指挥的科队干部,必须报总工程师批准。

(四有计划的停电停风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

施;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必须制定排放

瓦斯、C02措施,必须经机电技术负责人、通风技术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

(五)利用全风压排放连接采空区巷道的瓦斯或利用全风压排放系统复杂、系统角联的巷道瓦斯时,必须制定具体

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六)通风安全技术措施由安监处、技术中心、通风科、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审阅批准。(七)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及时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第十五条、机电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一)每项机电工程必须具备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

全措施。其中组织措施包括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中各个成员的职责必须明确;技术措施明确施工前的准备、施工步骤、收尾等;安全措施明确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完成后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等。(二)停电检修工程、因拆装机电设备而变更负荷的工程、拆装移挪局扇等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三)需要变更负荷或拆、装、移、挪局扇的措施必须提前5 天审批,审批措施前要绘制供电图和设备布置图并附到措施后面,详细标明变更负荷的地点,施工时间,设备

型号和功率、线路型号和长度,并将供电图和设备布置图报机电供应科备案。通风科需要移挪或增减局扇时,必须提前5 天以报告的形式通知相关部门。

(四)设备检修措施要详细注明检修地点、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步骤等。

(五)对制定的措施必须严格执行,措施中注明的现场负责人对施工过程负全责,施工过程必须一直在现场指挥,施工过程要严格把关,严禁他人代替指挥。

(六)影响范围在一个采区内的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受影响单位、安监处、调度室、技术中心等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影响范围在一个采区以上的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如全矿范围内停电检修、大面积停电、主扇变更角

度等措施,必须经机电技术负责人、通风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七条、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一)1矿井的各运输区段必须有针对性的专业运输安

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地写出设备运输环境的技术参

数,明确技术管理要求和运输能力的核定验证,同时寸要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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