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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香港非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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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香港非政府组织

【摘要】: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内陆与香港的经济、政治、文化、信息等各项联系均日益加深,香港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其相对成熟的非政府组织体系不断推动着大陆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完善,香港的非政府组织发展模式对大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对香港的非政府组织有一个全面、客观、公正的了解。本文立足于探究香港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以求对大陆的非政府组织发展有所启示。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志愿工作社会服务

一香港非政府组织发展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伴随着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的爆发和社会危机的不断涌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市场和政府的局限性明显的被凸现出来,市场并不能为社会提供所需的各种产品和服务,而政府也不能不顾效益和成本的承担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这就为非政府组织的出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香港作为英国在远东地区的殖民地,早在 1843年就开始实行贸易自由港政策,此政策的颁布实施从此便将香港彻底纳入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当中,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香港经济进入蓬勃发展的十年,多元化的迅猛发展使香港一跃由传统的转口贸易型社会进入工业化社会,成为国际舞台上一支不容忽视的生力军。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各项配套事业的发展也迅速扩展开来,当中就包括非政府组织的大量涌现和不断发展。因此,不断发展的经济是香港非政府组织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香港长期处于英国的统治之下,深受西方文明的影响,经济的繁荣催生了香港多元文化的社会结构,伴随着全球化步伐形成的稳定的社会结构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香港政府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不断地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创造有序文明的政治环境也为香港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因此可以说,相对成熟的公民社会的形成为香港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香港非政府组织发展简析

香港作为自由贸易港的地位决定了香港的发展模式深受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影响,其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也不例外。同美国一样,在香港社会舞台上,主要有三大角色,即政府、营利部门(企业公司)和非营利部门,其中非营利部门又称为非政府组织,或者称为社会中介组织。营利部门主要致力于经济的发展,非政府组织主要致力于社会服务和管理,政府是在这两者之间,站在更高层次上,通过政策调节、制定法律和财政支持,来实施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

(一)香港非政府组织的成立

在香港,非政府组织是指由非政府组织举办的机构,非政府组织主要以两种方式成立并取得法律地位,方法相当简单。一是通过在香港警务处登记注册为非营利社团,成功率高达98.5%;另一种则是直接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为有限公司,然后向香港税务局申请慈善地位,取得税务豁免。其中李嘉诚基金会的法律地位即为有限公司。

(二)香港非政府组织与香港政府的关系

这些非政府组织是独立的民间组织,拥有自己的资产,自行雇佣工作人员,自行解决一部分经费,另一部分则由政府资助。香港政府对服务于社会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特别是对从事社会公益服务的非政府组织历来采取的是鼓励和支持的政策。每年香港特区政府都有支持非政府组织的财政预算。香港政府提供福利的方式不是政府机构直接提供服务,而是以“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即由政府提供福利资金,由非政府机构承担社会福利服务。①香港社会福利署2004-2005年度提供给非政府组织的资助为(港币)66亿元,2005-2006年度的预算为(港币)67亿元,占福利署年度总开支的约20%。很多非政府组织都是向福利署申请资金开展项目并维持自身的运转的。对于非政府组织提供的公益性的、专业化的社会服务,香港特区政府很多是采用政府招标和政府购买的方式购买非政府组织的服务。这些具有服务性的非政府组织广泛涉及公共服务、教育和社会福利服务等领域,例如香港90%以上的中小学都是由非政府组织开办的,并且非政府组织是香港福利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像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福利服务以及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几乎全部由它们承办实施(见表1)。

(三)香港非政府组织与志愿者的关系

①https://www.sodocs.net/doc/d212419292.html,/web/zazhi/Show_List.asp?id=1436&BigClassID=155,郜俊玲,周立. 《美国与香港地区慈善模式及其启示》,决策探索网。

②转引自杨团主编,《社会福利社会化:上海与香港社会福利体系比较》,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2001。原始来源:香港社会福利署,《九七至九八社会福利署年报》。

香港的非政府组织对组织内部人员(通常称为志愿者)的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香港,志愿活动历史悠久,参与人数众多。目前,香港的志愿者大约有200万,占香港总人口的10%,他们为香港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志愿者享有均等的培训机会,民主参与组织管理的权利,与此同时,非政府组织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注意吸收年轻的志愿者,重视志愿者结构的合理性,注重组织的可持续发展。例如,香港兴起独立而小型的非政府组织,如“培才基金”、“流动书角”、“大地基金”、“土房子”等等,致力于深入大陆内地开展项目,或到农村小学组织有益的课外活动,或到边远地区建立自给自足的绿色小学,或到都市中培训大学义工为家乡服务。这些非政府组织虽然规模小,但数目庞大,且主要由香港的老师、律师、社工及艺术工作者组成,熟悉民间需要,他们又在项目上有分工,有协作,不会带来资源浪费、重复投入的弊端。在机构内部,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员工和员工之间,充分体现了相互之间的平等、民主和合作,共同开展工作,也互相分享经验和成果。

香港的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历史较长,相对比较成熟,组织由大量的优秀员工和志愿者组成,这些员工和志愿者的工作和奉献精神,源于他们对自己服务的组织目标和使命的高度认同和追求。由此可以看出,香港的非政府组织能够不断的拓宽志愿者参与非政府组织工作的途径,有效的凝聚起具有奉献精神和一定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参与到志愿工作中去。

为探索香港志愿工作的发展方向,香港最大的非政府组织社会服务联会早在1968年就成立了服务咨询委员会及属下志愿者服务部。1970年,在社会福利署的资助下,一个专门负责发展志愿工作的独立性机构——志愿工作协会正式成立。其宗旨是为香港志愿者建立稳固的基础,在推广志愿工作协调和发展中发挥主要作用。③自此,香港志愿组织开始较有系统地开展工作。1981年7月,“志愿工作协会”正式更名为“志愿工作发展局”(Agency for Volunteer Service),本着以往的工作宗旨,全力发展及推动香港的志愿工作,鼓励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建造爱心社会贡献力量。

目前,由于公民教育水平提高和大众传媒的普及,志愿组织通过不同的渠道广泛传播服务信息。社会各界人士,例如儿童、老人、青少年、妇女及家庭、工商企业员工、学生、伤残、弱能人士等,都积极加入志愿者行列。其服务范围从福利工作推展到了改善环境、医疗及文娱康体活动等方面。

(四)香港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模式

香港是一个法制社会。虽然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管不多,但是法律体系健全,任何违反组织章程、贪污受贿的非政府组织领导人不仅要面临法律的制裁,而且要面临个人信用的危机。另一方面,香港人的公民意识很强,不仅员工对于管理层、董事层的不法行为会积极投诉,而且,被服务群体的权利意识也很强,向媒体或政府投诉的渠道也很畅通。而这恰恰是香港非政府组织得以健康运行的基石。

所有这些非政府组织都有董事会,也称董事局或执委会,有的叫干事会。从组织结构看,董事会的人数通常在5人以上,董事会不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但对机构负有监督的责任。从理论上说,这有助于避免机构被个别人所控制、避免少数人以非政府组织的名义的方式谋取个人利益,特别是防止行政长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从而保证组织的非营利性和公共性。董事会最主要的功能是把握组织的发展方向。其他功能包括:决定秘书长或总干事的人选(有的规模小的非政府组织没有秘书长,由董事会决定各部门负责人的人选);对组织预算和财

③https://www.sodocs.net/doc/d212419292.html,/GB/40531/40557/41317/41320/3025786.html,丁元竹:《我国志愿服务的发展现状与问题》,人民网。

务报告进行审定;为组织的发展提供社会关系网络,帮助组织筹款。所有非政府组织都在章程中规定了本组织的董事产生方式、董事的任期与轮换,董事的权力与职责,董事会议的程序与议事规则。

有的非政府组织除董事会外,治理结构中还包括管理委员会。设管委会的非政府组织通常是实体性的非政府组织。香港非政府组织的董事会通常根据功能的需要,遴选具有不同专业背景的董事。例如,具有财务管理知识或经验的人选、具有法律背景的人选或具备筹款技能与公共关系的人选。而管委会的成员通常由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组成:例如,董事会的成员代表、管理层的代表、员工的代表、志愿者的代表、社区的代表或受益人的代表。管委会的职能与董事会有很大不同,主要是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起到沟通与桥梁作用。管委会的权限相对较小,一些小的问题,可以在管委会协商解决,但一些涉及组织重大利益的问题,还需要管委会提请董事会讨论解决。有的NGO会规定一个额度,例如,在多大资金规模的范围可以由管委会决定,在多大额度以上必须由董事会讨论决定。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分离程度也不一样。通常,规模较大的非政府组织,其决策层与执行层,或者说董事层与管理层的人员是分离的,董事会成员不负责具体的日常事务,秘书长不担任董事,更不能担任董事长和负责财务监管职责的董事一职,如香港的李嘉诚基金会。但是,秘书长可以出席董事会议,向董事会报告、发言或提出建议,不过没有投票权。而在一些小的非政府组织,通常由于经费方面的考虑,不设秘书长一职,而是由不同的董事分工负责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

三香港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启示

随着民间组织的逐步兴起与壮大,社会管理过程的管理方式将不再是统治,而转变成治理。④非政府组织作为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有效应对手段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香港的非政府组织的经验表明,非政府组织功能的完善不仅有利于节约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提高效率并且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公民的素质不断的提高,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物价和不断激化的社会矛盾,政府掌握太多的资源和权力反而成了一种负担,人们普遍的将矛头对准政府是很危险的,我们的政府不如进一步放宽对非政府组织的限制,创造有利于这一类组织发展的要素机制,完善关于这一类组织的法律法规,借用社会的力量来化解社会矛盾,要知道单靠政府的力量,是很难缓解各种社会矛盾的,而民间组织恰恰就起到了这种作用。北京、深圳、上海等地已经开始借鉴香港的非政府组织,由政府出资,购买非政府组织提供的老人安养服务。香港的经验表明,政府的政策导向及财政支持对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为内地发展非政府组织、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非政府组织的成熟和完善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它需要整个社会包括政府、各类组织和公民的通力合作。

总之,我认为公民可以通过非政府组织这种平台,有组织和理性地化解某些社会矛盾,从而避免个别激烈维权的发生或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而香港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恰恰为我们全国的非政府组织事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④https://www.sodocs.net/doc/d212419292.html,/article/yjlw/200712/20071200008899.shtml,刘卫:《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路径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

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考试卷(专科) 2011-2012年度春季学期期末(2011.8) 《非政府组织管理》 主讲教师:郭道久 学习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当前,政府正在加快职能转变的步伐,把不属于政府的职能分离出来,交由非政府组织来承担,这就为非政府组织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与以前相比,我国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有了较大改善。本文理论结合实际,详细阐述了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关键字】非政府组织;政府;管理 一、非政府组织的涵义 非政府组织一词最早见于联合国文件。1946年6月《联合国宪章》第71条规定:“经社理事会作为负责协调经济和社会活动的联合国机构,在提出建议和开展活动时,需与有关非政府组织磋商[1]。”该条款明确提出了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当时所提的非政府组织是指“任何不是根据政府直接协议成立的一般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的社会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社会福利活动。”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1条推定的含义,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国际范围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政府以外的所有组织,包括慈善机构、援助机构、青年团体、宗教组织、工会、合作协会、经营者协会等。但是目前在国际上,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涵义和称谓并没有形成统一认识。比较普遍的称谓是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英文分别简为NPO和NGO,即Non-profit organization和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与之相类似的称谓还有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CSO)、志愿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VO)、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慈善组织(Philanthropic organization)及免税组织(Tax-exemption organization)等。 二、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构建的理论基础 在很大程度上,非政府组织研究的热潮是伴随着国外政府改革运动而发展起来的,因而关于非政府组织与政府改革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政府与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管理(5723)

《非政府组织管理》复习 名词解释: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根本宗旨)、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公民社会从社会关系上指非营利组织。这一概念所涵盖外延比非营利组织要宽泛些,但内涵基本一致。它不是一个否定的概念,而是有个积极肯定的概念,并突出了新型社会关系的主体,在这种意义上他比非营利组织一词更准确。 草根组织特指非营利组织中那些扎根于城乡社区的基层民众组织,侧重于发展中国家的基层组织。 救助儿童会:1919年,在伦敦的一家大剧院里,一家名叫救助儿童会的慈善组织开始向挨饿的儿童发放免费事物,后来成为全世界苦难儿童的救星。 乐施会:1942年,在英国成立了一个专门救助穷人的慈善机构,这一组织后来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网络。 国际红十字会:致力于战场救护的非营利组织日益活跃,促成了国际公约的签订并成功地建立了国际红十字会。 分级管理原则:就是对非营利组织按照其开展活动的范围和级别,实行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 非竞争性原则:就是为了避免非营利组织之间开展竞争,禁止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设立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非营利组织。 决策:是领导的重要职能之一,是一个过程,指领导者为达到一定的目的,从两个以上的代替方案中,选择一个有效方案的合理过程。决策技巧:主要是思考的技巧,管理者最容易忽视的就是思考。包括向后思考和向前思考。 治理:指的是非营利组织为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按照效率、法治、责任的原则,采取合作与互动的过程。 财务管理是指根据财务资料、财务报告去预测未来,包括成本分析、投资管理和财务分析三大环节,他们构 成了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 的核心。 零基预算法:每期的预算必 须先归零,从零开始考虑预 算的增减。 培训:是指给员工传授其完 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知识、 技能、能力和态度的过程。 志愿精神:是一种利他主义 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 “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 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 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 报酬的社会理念”,在一些 国家,志愿精神被作为国民 精神大加赞扬和提倡,成为 其公民社会的基础。 志愿部门:指由各种志愿者 组织、支持组织、草根组织、 网络组织、协调组织、志愿 者小组、联络站以及定期召 开的志愿者大会、联谊会等 形式组成的志愿者社会体 系。 地域生态货币:指的是在一 定时间和区域范围内可以 流动、主要用来购买商品和 服务的货币,这种货币是志 愿者为非营利组织提供的 志愿服务的计量单位。 非营利组织的项目管理是 指这样一个系统的过程:非 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宗旨, 通过项目申请的形式获取 资金、人力等社会资源,优 化配置所获得的资源,有效 地组织、计划、控制项目的 运作过程,从而达到项目的 既定目标。 筹款:指的是“组织或个人 为了政治因素,发动募集资 金的行动或过程。”经过实 践,人们发现:和营销一样, 筹款也是一种市场活动,非 营利组织筹款也需要进行 市场分析,也需要有筹款的 市场策略。非营利组织的筹 款理念大致经历了产品导 向阶段、推销导向阶段和顾 客导向阶段。在筹款策略上 开始采取顾客导向,以顾客 为导向的筹资活动必须以 组织采用营销导向为基础。 顾客导向方式的标志是不 再把捐赠人当做它的目标, 而是当做潜在的合作伙伴。 诚信评估也译为非营利性 评估、公信度评估或问责 制、社会交待。诚信是当前 我国非营利部门存在最为 严重的问题 选择、判断、填空: 行为科学家利克特发现了 四类基本的领导形态,即剥 削式的集权领导、仁慈式的 集权领导、协商式的民主领 导和参与式的民主领导,这 种伦理被称为管理系统理 论。 企业提供的是私人物品,政 府提供的是垄断性公共物 品,非营利组织提供的是竞 争性的公共物品。 在现实生活中,非营利组织 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协会、学 会、研究会、联宜会、商会、 行会、会馆、学校、医院、 福利院、文化院、体育馆、 博物馆、美术馆、文艺团体。 非营利组织中不应包括政 府出资成立的各种政府附 属组织或外延性组织,非营 利组织中一般也不包括政 党组织和宗教组织。 非营利组织的总和被称为 “非营利部门”或“第三部 门”。 英国在17世纪末颁布了《慈 善法》和《济贫法》,1924 年废除了禁止结社条例, 1832年颁布了《新济贫法》。 法国著名政治学家托克维 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 中描述了当时美国的非营 利组织——民间结社和政 治结党的问题。 1964年8月,英、法、意、 美、荷等16国代表在日内 瓦签署《万国红十字会公 约》,制定了改善战地伤病 者境遇的国际通则,并建议 各国成立民间的救护团体。 非营利部门在世界各国的 发展表明,一个由非营利组 织所发动的全球的“社会团 体革命”正方兴未艾。 美国非营利组织活动的一 大特点是动员大批志愿人 员参与各种非营利的慈善 活动。 美国的非营利组织中有特 色的非营利组织:1、宗教 性的慈善服务组织。2、社 区互助和公益服务组织。3、 各种慈善救济基金会。4、 联合劝募组织。 澳大利亚的非营利组织大 多数集中在教育、社会服务 和医疗保健三个领域。 英国的非营利组织中最具 特色的是非营利科技社团, 资金主要来源于会费、财团 及个人捐款和政府资助。 孟加拉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中最具特色的是小额信贷 的所谓GB扶贫模式的开发 和普及。 菲律宾非营利组织主要包 括:提供各种服务和政策建 议的发展组织、开展各种公 益活动的慈善组织、提供资 金援助的基金会以及作为 政治家和企业附属机构的 所谓“变形NGO”。 香港非营利组织往往被叫 做志愿机构,它们一方面受 到宗亲会、同乡会等华人社 团积善济贫精神的传统影 响,另一方面体现着自下而 上的志愿精神且具备民主 自治的性格,与政府保持良 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资金 方面,香港非营利组织对政 府的依赖性较大,它们一半 以上的资金来自政府。台湾 和香港一样,宗亲会、同乡 会等传统的华人社团有相 当影响,在社区支援、社会 福利等领域发挥着很大的 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设非 政府组织会议,世界银行设 有非政府组织——银行委 员会。 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第一阶 段是从20世纪初至1949年 新中国建立。 1950年9月制定了《社会团 体登记暂行办法》。1989年 10月,国务院公布《社会团 体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 8月和1989年6月公布《基 金会管理办法》、《外国商会 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8 月颁布了《公益事业捐赠 法》。 领导者的权威包括:1、职 位权力。2、个人威望。 领导者的权利基础可分为: 1、惩罚权。 2、奖赏权。 3、 合法权。4、模范权。5、专 长权。 1944年成立的美国国际小 母牛项目组织,其创建者 丹·威斯特先生基于“给人 一杯牛奶,不如助人养头奶 牛”的理念。 理事会通常由选举产生,作 为组织决策和治理的最高 权利机构。 非营利组织理事会发挥着 核心作用概括地说集中表 现在:1、扮演“促成者” 的角色。2、扮演“政治倡 议者”的角色。3、扮演“缓 冲者”的角色。4、扮演“价 值护卫者”的角色。 捐赠人报告面向的对象是

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始末

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始末 19世纪后半叶,英帝国主义用炮舰外交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三个不平等条约,逼迫清政府将香港岛、九龙半岛尖端割让给英国,并把九龙界限北至深圳河的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00多个岛屿租借给英国,为期99年。弱国无外交,这是中华民族的耻辱。 新中国的成立使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结束了长期受侵略、被压迫、遭凌辱的历史。中国历史迈进新的纪元,中国外交也揭开了新的篇章。那时一个敏感而又紧迫的问题是,如何对待英国占领下的香港,何时收回香港对新中国更为有利。建国前夕,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人客观地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作出了“暂不收回、维持现状”的决定。这个决策是极具战略眼光的。“暂不收回”并不意味新中国承认三个不平等条约或放弃香港,而是有更加深远的考虑;“维持现状”有利于新中国打破帝国主义的封锁,使香港成为新中国“同国外进行经济联系的基地”。周总理讲得很清楚:香港总有一天我们是要收回的。 1960年代,中国政府对港澳工作又明确提出了“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八字方针,即对香港的未来要作长期打算,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采取足以改变香港现状的政策,同时要充分利用香港的特殊地位,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外交战略服务。香港成为新中国与外部世界联系、保持与西方世界对话关系的“桥梁”和“窗口”。 1970年代末,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国内来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个领域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全国政局稳定,经济繁荣。从国际上来讲,冷战格局开始打破,不同制度国家之间的矛盾大为缓和,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的主流。1980年1月,邓小平提出

了中国在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务,即: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世界和平,实现祖国统一。 随着“九七”日益临近,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如何处理新界租约是个十分现实的问题。而英国出于保护其在港既得利益的考虑,则一心想通过某种方式延续对香港的统治。坦率地讲,英国是极不愿意把香港归还给中国的。但面对一个强大的中国,英国没有其他选择。 1982年9月22日,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拉开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的序幕。9月24日,邓小平会见撒切尔夫人。撒切尔夫人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的立场,并断言由中国取代英国的管治,“香港就会崩溃”,就会危及中国“四化”建设。针对这种论调,邓小平针锋相对地回答:“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中国和英国就是在这个前提下来进行谈判,商讨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和办法。”邓小平说:“至于说一旦中国宣布1997年要收回香港,香港就可能发生波动,我的看法是小波动不可避免,如果中英两国抱着合作的态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就能避免大的波动。我还要告诉夫人,中国政府在做出这个决策的时候,各种可能都估计到了。我们还考虑了我们不愿意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15年的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了严重的波动,怎么办?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会像夫人说的‘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做出决策。”邓小平还说:“我们等待了33年,再加上15年,就是48年,我们是在人民充分依赖的基础上才能如此长期等待的。如果15年后还不收回,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任何中国政府都应该下野,自动退出政治舞台,没有别的选择。”邓

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分析

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分析 在中英香港问题谈判中,中英双方强弱态势不断转换,展现在双方对香港问题的较量上,谈判进行了整整两年,谈判的强弱趋势也在不断的变动,双方都进了最大的努力,最终中国从英国手中收回了香港。作为乙组成员,下面我将站在英方的角度来分析在英方在谈判中所运用的谈判理论与谈判思维以及英方在谈判中的强弱态势转变。 在1979年3月,英国派了当时的港督来北京摸底,说明英国在谈判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想延长对新界的租期,就必须在谈判前试探一下中方的态度与香港的情况。同时在中英方正式谈判之前,英方也做了一番准备,并研究制定了与中国立场截然相反的对策,不打无准备的仗,这样才能为后续的谈判奠定一个基础。 在第一轮谈判中,英方运用了谈判实力理论,从一开始就让中方适应英方的大目标,建立并加强自己的谈判实力。在这轮谈判中英方处于强势,因为香港在前期由英国统治。撒切尔夫人一上来就要求在1997年后继续维持英国对香港地区的管辖不变,并以威胁的口气说:“要保持香港的繁荣就必须由英国来管制”。同时英方运用谈判需求理论,英方认识到中方的需求:收回香港。这属于国与国之间的谈判,因此,英方选择不同的方法去改变中方的动机,使中方服从自身的需要。撒切尔夫人开始并不想把香港交还,便用香港经济的繁荣为要挟,要求掌握香港主权,体现了获取实力为主的思维方式,给中方心里压力。 在第二轮谈判中,英方运用了谈判实力理论的逻辑循环谈判法则

和获取谈判实力为主的思维方式。英方针对中国提出的先承认主权然后再磋商其他问题的谈判原则,采取了与之不同的方针。英方提出谈判不应有任何先决条件,恰当的暗示自己的谈判实力。中英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经过五六轮的商谈,一直在绕圈子。绕圈子的谈判体现了谈判实力理论的逻辑循环谈判法则。 第三轮谈判中,英方运用了谈判策略理论。要想取得谈判的成功,应不惜一切手段,甚至不道德的手段,同时选择不同的手段去改变对方的动机。英方根据形式提出“以华制华”拿香港来否定中国。在中方立场坚定的情况下,制造民意,并通过报纸等媒体宣传推波助澜,策动由两局议员单独组织的代表团到伦敦向英国政府“请愿”,要求英国政府“不要对中国作太多让步”等等。另外英方还打“经济牌”,有意地制造恐慌,和经济的混乱来威胁中方。 第五轮谈判中,英方运用了谈判策略理论和以退为进的思维方式。基于中方强硬的态度和施加的压力,英方的谈判态势由强势转为弱势。英方开始改变态度,并讲“只谋求与香港保持某种密切联系”,以退为进。在此次谈判中,英方根据谈判态势改变策略,给予中方心理上更多的满足感来增强谈判的吸引力。 在第八轮及以后的谈判中,英方运用了谈判实力理论的逻辑循环谈判法则和谈判是实力论。针对中方提出的12条方针,英方则采取“迂回战术”。对于中方每谈论的一个问题,英方都会说出自己的理解,并说明自己的理解与中方相差很大。后来在香港驻军问题上,英方借助媒体的说法,企图让中国空有架子,实行军事上的对抗。在最

浅谈政府对非政府组织

毕业论文 题目浅谈政府对非政府组织 行为的监管 姓名郭栋 所在学院行政管理 专业班级 10年秋季行政管理 学号 1014001255042 指导教师 日期2012 年 3 月 14 日

目录 论文提纲 (2) 内容摘要 (3) 正文 (4) 参考文献 (11)

论文提纲 一、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界定 1、国内及国际对其概念的界定 2、非政府组织的相关概念 二、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进程 1、中国古代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2、现代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发展 3、中国非政府组织的问题与挑战 三、解决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问题的措施和原则 1、对非政府组织行为的监管原则 2、加强对非政府组织行为的监管方法 3、政府的作用 4、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建设 5、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共同作用

内容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它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信用缺失、缺乏有效的评估体系、政社不分等,政府如何有效地对非政府组织行为进行监管,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纵观世界,非政府组织的迅猛发展,已成为影响世界各国发展进程的重要力量,其对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也日益突出。非政府组织的两面性与工具性不容忽视。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和利用,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非政府组织是中国当代的新生事物,如今非政府组织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具有本国特色,所发挥的功能是多样化的,需要重视和引导,保障其健康发展。随着世界民主化浪潮波及全球,公民的政治参与成为当代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比较狭隘。在全球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背景下,应针对我国的实际国情以及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发展状况,提出现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发展问题与挑战监管制度

境外非政府组织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境外非政府组织给中国带来了什么? 新华网上海7月26日电(记者邹伟、黄安琪)“中国政府高度赞赏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欢迎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将进一步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努力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服务、更好的环境和保障。” 7月25日,在中国对外开放前沿城市上海,面对众多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以及美国、英国、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总领事,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如是说。 这是中国政府对境外非政府组织问题的最新表态,也向外界释放出更加积极、开放和包容的信号。人们有理由相信,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国,将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境外非政府组织对中国的积极贡献有目共睹 就在几天前,8岁的小昕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接受了心脏手术。连日来,看到孩子恢复良好,小昕的父母不禁喜极而泣。“非常感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挽救了我儿子的生命。”小昕的父亲蒙先生说。 不久前小昕被诊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对于这个来自贵州黔南州的家庭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老家医疗条件有限,我们得知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治疗小儿先心病是全国最先进的,就不远千里带孩子来求医。手术很成功,谢天谢地!”蒙先生说。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是上海市政府与美国世界健康基金会的合作建设项目。自1998年建成以来,该中心的小儿先心病手术成功率超过97%、小儿白血病五年无病存活率超过85%,均达到世界顶尖水平。数以万计的中国孩子在这里重获新生。 “我们的使命是通过在世界各地实施健康教育培训以及提供必要的人道主义援助,以达成健康关爱事业持续性的发展。”已在中国工作15年的美国世界健康基金会上海办公室总监徐丽华告诉记者。

4.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

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代表机构 第三章临时活动 第四章行为规范 第五章便利措施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特别规定 第八章法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往与合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成立的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环保、慈善等领域依法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第四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宗教活动或者非法资助宗教活动。 第六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通过依法登记的代表机构进行;未登记代表机构需要开展活动的,应当事先取得临时活动许可。 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未取得临时活动许可的,不得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不得委托、资助中国境内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业务主管单位。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 国家建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国家建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统计制度。 第九条国家对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给予表彰。 第二章代表机构 第十条境外非政府组织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

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

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引导学生理清文章思路,学习掌握文章谨严的结构特点。 3.理解并积累“回旋、坦率、下野、磋商、管辖”等词语;辨析四组近义词“管辖、管理”,“商讨、磋商”,“保留、保持”,“决策、政策”的意义,并学会运用。 能力目标 1.培养学生根据关键语句,理清文章思路,整体把握全文内容的能力。 2.培养根据语境表达得体语言的能力。 德育目标 对学生进行一次爱国主义教育,认识“发展才是硬道理”“弱国无外交”的道理。激发学生热爱祖国,树立为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做贡献的远大理想。 ●教学重点 1.理清本文的谈话思路,掌握严密的逻辑顺序。 2.揣摩文中准确而严密的词句,学习文章的语言技巧,领会其博大精深的思想及高超的谈话技巧。 ●教学难点 补充大量的课外阅读资料,帮助学生清楚会谈的背景及意义,明白国家的强大才是会谈成功的关键因素。 ●教学方法 整体感知(理解感受文章谨严的结构特点)——讨论分析(与结构内容有关的问题,如:三个问题针对英国的什么错误观点而言)——揣摩赏析(探讨文中含义丰富的句子)——迁移运用(课堂练习语言的严密性和得体性) ●教具准备

1.多媒体投影。 2.课文录音带;录音机。 3.香港回归盛典的录像带或VCD片。 ●课时安排 2课时 ●教学步骤 ★第一课时 [教学要点]整体把握全文,理清文章思路,梳理文章结构。 [教学过程]一、导语设计 播放1997年7月1日,中英政府关于香港政权交接仪式的电视实况录像。 同学们,你们一定还记得香港回归盛典的情景吧!1997年7月1日,是每一个炎黄子孙终生难忘的日子。因为那一天,香港上空飘扬了一百年的“米”字旗终于降落了,鲜艳的五星红旗从此冉冉升起。漂泊百年的“小龙”回到了龙的故乡。从那天起,“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耻辱永远被洗刷干净,百年别愁离恨化成醉人的欢笑和激动的泪水。然而回顾香港风风雨雨的回归历程,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一位老人——邓小平,香港回归这一千秋功业的奠基者和开拓者。不是吗?“1997年,收不回香港,中国领导人就是李鸿章!”那玉振金声如今还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耳旁回荡。今天,我们就来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香港回归的重要文献——《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板书课题) 二、解题 本文是邓小平同志于1982年9月24日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接见英国女首相撒切尔夫人时的谈话。 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第一次访华,拉开了中英关于香港前途问题谈判的序幕。开始中国领导人就正式通知英方,中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收回整个香港地区。同时阐明对香港采取的特殊政策,包括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由香港当地人管理,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等等。本次谈话,表达了中国政府应对一切局面的决心和力量,旨在挫败英国政府可能采取的阴谋,争取英国政府的合作,为保证十五年平稳过渡扫清了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文是一篇经典性的讲话,对香港的回归有着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研习课文 1.学生听课文录音,发现并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读音。

浅析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与协调

浅析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与协调 摘要: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自然保护区已步入游开发的行列。而保护区旅游开发也引发了一系列不同利益主体间冲突,面对这些错综复杂的利益冲突,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路在何方?本文从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主体入手,理清各主体间的利益关系,针对自然保护区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初步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利益协调; 1.引言 独特的自然资源既是保护区所要保护的对象,也是旅游开发过程中最具竞争力的资本,但保护区在旅游开发时因利益分配不均衡,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等利益冲突频发。同时自然资源不合理开发与破坏等事件也相继曝光,专家学者及环保非政府组织对资源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因此,在旅游开发中明晰部门职权范围,理顺各主体间利益关系,有效协调旅游开发中各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坚持经营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及相应的扶贫政策和资源补偿机制,已成为当前保护区旅游开发中面临的首要问题。 2.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分析

2. 1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利益冲突 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采用的分级管理模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隶属中央政府管理,但实际上我国90%以上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由所在当地政府经营管理。而中央把管理的责任委托给地方政府时,却没有委以相应的权利,也没有投入足够的管理经费。这些没有足够管理经费投入的委托责任又相继发生在各地方政府的上下级之间,导致保护区在管理的实际过程中出现了级别与管理责任的错位。由于多数地方政府没有强大的经济满足对保护区最基本的投入,造成某些保护区管理机构员工工资低且不能按时发放,甚至还会出现拖欠资的现象。保护区迫于经济利益和生活压力而产生重经营轻保护的思想,因此,政府在自然资源保护中的利益与保护区管理机构自身的经济利益之间存在着冲突。 目前,在我国保护区旅游开发过程中,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因旅游开发涉及经济利益时难免存在着对土地、森林、动植物、水、矿产等资源的争夺,以此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然而在旅游开发中因管理不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时,各部门之间难免会相互推卸责任、扯皮,导致问题复杂化、多元化,大多事件最终因责任主体不明确而不了了之。由于这些利益冲突大多发生在行政机关内部,因其具有某种隐蔽性,一般很难被人们所察觉。 2. 2保护区管理机构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冲突

浅谈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状况

浅谈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状况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发展十分迅速,逐渐成为了社会的热点话题之一。然而,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规定上存在着较大的滞后性,影响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笔者从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出发,分析影响非政府组织发展的门槛过高,自身能力不足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法律状况 非政府组织,即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中文直译,尽管我国目前尚未对产生公认的概念,但为较多人所接受的概念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支援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非政府的社会组织。除了“非政府组织”外,国内还通常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名称称呼此类组织。本文为了行文流畅,上述概念都有所提及,但是所指的内涵都是一致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也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所从事和涉及的行业也日渐广阔。但是这些社会组织在运作过程中所暴露的缺陷和政府管理上的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 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现存问题主要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立法上存在缺陷。其二则是一些非政府组织内部制度的不完善。 一、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现状 众所周知,非政府组织(以下简称NGO)是一个十分宽广的概念,在这个概念之下,非政府组织被涵盖在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之下。可是目前,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相当凌乱,这些法律法规分别存在于一般性的法律和一些特别性的法规中。 (一)一般性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我国《宪法》第35条是关于公民有自由结社的权利的规定。 2.《民法通则》第50条提及了 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法律地位。3.行政法的相关规范,主要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各种行业的管理条例。4.在地方性法规中,各地均有对社会团体的规定。例如《广州市社会团体管理登记办法》、《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等。 (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部门法律 在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立法中,目前仅《红十字会》和《工会法》。但是相关法律亦有所规定。例如《律师法》、《体育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的部门规章包括《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等。 由此可见,我国对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为主导,以根据各行业、各地方不同情况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为辅助的法律体系。该法律体系基本涉及了非政府组织从设立、变更到注销的运行过程和日常的人事、财务管理、税收管理方面的事项。应当说,尽管有些地区尚缺乏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但是从总体情况上看,我国对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二、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立法中的问题 (一)非政府组织设立的门槛过高 1.双重管理体制亟待改革。对于非政府组织,我国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即NGO的管理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分别行使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权。这一制度在《社会团体

(14)境外非政府组织设立代表机构与临时活动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境外非政府组织设立代表机构与临时活动备案常见 问题解答 问1:如何登陆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平台? 答1:请点击链接: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平台。 问2:无法在预约时间内按时到前台提交资料,需怎么处理? 答2:可委托其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预约办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委托书交给被委托人。 问3:如已过预约时间再提交资料,需要重新预约时间吗? 答3:需要。 问4:拟设代表机构的住所证明材料需要怎么证明? 答4:住所证明材料可以是境外非政府组织所拥有的房屋的房产证,也可以是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手续等。如用他人的房产作为设立代表机构的住所,则需补充说明并附上房产证复印件。

问5:代表机构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文件由哪个部门出具? 答5:根据该组织的活动领域在我省公布的业务主管单位名录上查找对应的相关主管部门,由该部门出具此同意文件。 问6: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英文全称太长,在线上系统无法完全填写,如何解决? 答6:可写英文简称。 问7:临时活动名称太长,在线上系统无法完全填写,如何解决? 答7:压缩临时活动名称的字数,同时线上系统须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临时活动备案表中填写的临时活动名称保持一致。 问8:第一次申请临时活动备案,提供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材料需提交原件吗? 答8:第一次必须提供原件。如之后中方合作单位继续与该组织开展下一次临时活动备案时,则可在网上提交原件扫描件,现场提交境外非政府组织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问9:临时活动备案中,中方合作单位为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得不到中方合作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活动的文件时,能否以社会组织登记证书代替吗? 答9:不可以,必须提供。 问10:临时活动外方负责人没有境内住所,需要填写吗? 答10:可填“无”,若未在境内住宿也需注明。 问11:界定在香港以公司名义注册的组织是非营利性质的境外NGO组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11:需提供香港税务局开具的免税证明,并且该公司的合法成立文件中也需表明其性质为非营利或慈善组织。 问12:资金来源证明材料有模板吗?需要公证认证吗? 答12:模板请见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官方网站,无需公证认证。 问13:临时活动项目中如未涉及资金往来,也需要提供中方合作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吗? 答13:是的,需提供。 问14:临时活动备案中的“项目经费(中外方出资数)”需要填中方的出资数还是外方的?

香港问题之我见

团结统一促长远 ------香港问题之我见 “我好比凤阁阶前守夜的黄豹,母亲呀,我身份虽微,地位险要······母亲呀,快让我躲入你的怀抱!母亲!我要回来,母亲!”这是香港的呼唤,这是孩子对母亲的呼唤!1925年3月闻一多先生在美国留学期间创作的一首组诗中,香港,作为七子之一,通过歌曲的传唱将回归的心声洒向神州大地。 香港,自古以来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1840年爆发第一次鸦片战争,闭关锁国的“天朝上国”遭到迎头棒喝,战争失败,英国政府通过武力的方式强迫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1856年,英国通过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南部割让出去,1898年,英国又与晚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及其它一系列租约,将九龙半岛北部、新界和邻近的两百多个离岛,租借出去,租期99年。这一系列的租借和割让,形成了今日香港的边界。 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又开始了内战,中华民国政府无力向英国政府取回公道。到了上个世纪70年代,由于新界租约问题,英国政府曾多次要求续约,但遭到中国政府的拒绝,因为中国的立场是,香港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等时机成熟时,通过和平协商,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步骤,收回香港。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经济的飞跃发展,中国已经有足够的国力收回香港,于是,关于香港问题的和平谈判提上了日程,经过中英双方两年二十二轮慎重和耐心的谈判,终于解决了这个历史问题,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分别在《中英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按照《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到那时,中国将执行一国两制的原则,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香港历经坎坷,冲破重重阻碍终于回到了祖国母亲的怀抱。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响起的那一刻,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五星红旗升起的那一刻,全国人民都在欢呼,激烈跳动的心脏宣扬着心中的无限喜悦。是的,领土问题决不妥协,孩子终将回到母亲的怀抱。 之后的香港,沐浴在“一国两制”和煦春风之下,迎来一个有一个的机遇,得到不断的发展。充足的自治权利,宽裕的社会环境,丰富的历史经验成为香港繁荣富裕的雄厚资本。然而,就是这样的令世人所看好的香港,竟然因为“抗议示威”的“占中”世间而再一次和世人见面。 “占中”即“占领中环”,全称“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简称“和平占中”或“占中”。“占中”于2013年3月27日发起,至2014年9月28日正式启动。 近年来,“占领”运动在各国都有出现,已经成为一种街头政治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社会部分公众尤其是血气方刚的青年学生表达政治诉求的主要手段,表现出更强的对抗性。这类“占领”活动在社会对抗情绪严重的国家经常会导致流血冲突和社会动荡,而这种通过激烈对抗表达诉求的行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非法的,警方都有权依法处置。 香港,作为一个特别行政区而存在,在之前也发生过类似的动荡事件。纵观历史,香港在每次民主发展过程中都会出现动荡。香港民主三波带来了动荡三波。第一波动荡就是1967年反英抗议运动转为要求结束殖民统治,引发了香港社会的动荡。第二波动荡是在90年代,1992年以后,香港在回归之前彭定康采取比较激进政治改革,这个改革是违背了联合声明、基本法和中英两国达成的协议,所以这样就引起中国政府和英国政府之间激烈的对抗,香港社会出现了一个大分裂,大动荡。 不过,这一波动荡和以往两次不同,这一次的动荡里,我对香港的伤害会更大一些。因为从香港第二波民主运动以来大约30多年的历史中,香港社会的主要争论都在政治问题,涉及到香港回归、基本法制度,政改争议、政权交接等,中国政府和港英政府的主要精力也都在政治问题上,然而这一次的问题却有所不同。

浅谈非政府组织作用及挑战

浅谈非政府组织作用及挑战 内容摘要:非政府组织在加强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组织开展项目,翻译出版物等多种形式,将国际上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介绍到中国,促进了中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国际社会介绍了中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进展与成果。 关键字:非政府组织;作用;挑战 一、现状与措施 10年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生活中,为普通民众投身或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平台。这些非政府组织主要从事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性别的研究与服务,通过热线、讲座、杂志等形式进行宣传和交流。 非政府组织在加强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组织开展项目,翻译出版物等多种形式,将国际上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介绍到中国,促进了中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国际社会介绍了中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进展与成果。 二、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及其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整个社会越来越趋向多元化。特别是在一些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尖锐的领域里,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尤为活跃和集中,它们往往发挥着政府和企业所没有或难以充分发挥的作用,推动了社会进步。 (一)环境保护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活动 在中国的环境保护领域里,活跃着一大批形形色色的非政府组织。其中较为著名的包括: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绿色家园志愿者、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中华环保基金会、北京环保基金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等。 由这些组织开展的环境保护活动,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提供了政府和

关于香港问题的一些思考_共7页

关于香港问题的一些思考 文/贾学斌 最近两个月,香港问题上升到了全民的高度。毋庸置疑,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这一刻又将迸发出空前的民族情怀和爱国主义,中国人民是有这样的基础的,也是绝对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展现团结的。诚然,对于一个从小到大生活在中国的大陆人,我们对于爱国爱党这样的信念是坚定的,也是发自肺腑的。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从小到大,香港是印象中大片的感觉,是诸多大碗明星的诞生地,是金融繁荣的港湾,是充满蓬勃活力的一方热土,当然更是中华民族固不可少的一部分。作为一个公民,一名党员,更作为一名平凡的培训讲师,我们在用自己的思想和声音传递着属于自己的思想。于大众而言,关于香港问题,需要解答的是这样几个问题。第一,中国政府和中央政府为啥还不出手?第二,香港问题就不能立刻停止吗?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或缺的一方领土,这是不争的事实。一个国家内部的问题是需要在内部解决的,这叫内政,别人无需指手画脚。由于香港的历史背景和特殊情况,加之一些没有判断能力的别有用心的人,一定程度上催化和加速了香港问题。毫无质疑,中央政府若要干预香港问题,那么香港当下的动乱和无秩序状态会立即消失。我们有必要这样去做,但是我们也要清楚的看到在国际舞台上处理香港问题需要把握合适的时间节点和妥善的方式。中央政府给予香港特区政府充分的信任和支持,鼓励香港特区政府在自

己的管理权限内解决香港问题,这是对香港问题的正确态度,也是对香港自治的高度认可,更是对香港700多万民众的尊重,诚然也是对自治法的高度认可。如若特区政府解决不了或者不能很好的解决香港问题,我们要永远明白香港的后面有祖国,有14亿的中国同胞。 历史事实告诉我们主权不可侵犯,挑衅中国人民将是没有好下场的。我们不能用简单的爱国热情去指责和评判中央政府对于香港问题的态度和做法。做事需要去做,更需要做好。不给别有用心之人留下制造问题的借口,不给香港特区政府增加麻烦,将一个中国公民的爱国热情和理性结合起来是我们正确的选择。 无论如何,我们看到了正义的力量,看到了绝大多数人还是能够明白的,更看到了爱国的热情是高涨的。我们坚信正义不会空缺。我们坚信香港问题一定会解决好。 我爱中国,我爱香港,我是中国人。

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

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 一、非政府组织的特征 非政府组织一般都是由民间个人、组织机构等主体发起,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采取基金会、志愿协会等形式,自主管理的一种组织。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组织形式,具有以下的特点: 一是民间性。从主体来看,非政府组织的发起是由民间的人员或组织发其成立的,而不是由政府主导。从运作来看,非政府组织有其自身章程,按照发起目的来运作。从组织管理上,非政府组织并不从属于政府领导,或执行某个政府部门的工作意图,而是依据自己成立时的章程开展活动。 二是社会公益性。非政府组织的成立目的,往往是以某种公益事业为其活动内容,在实践中,主要以社会弱势群体、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定事项的调研等为主要活动,是典型的社会性组织,并且不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组织的直接或间接目的。 三是志愿性。如前所述,非政府组织的并不隶属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并且其活动目的是以公益事业为主。一般来说,非政府组织的内部员工大多数是志愿工作者,依靠广泛动员社会活动的积极分子参加。因此,非政府组织对员工的自主性要求较高。 二、非政府组织与国家的互动关系 现代国家的基础是秩序,这种秩序直接体现为一国的法律体系。但是,系统的法律体系并不一定说明这个国家当然的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秩序。特别是在特定的社会领域,法律体系并不能妥善的解决全部社会问题,而依赖于民间的治理体系。作为民间自发的非政府组织,其与国家的关系即在于此。 (一)国家与非政府组织是互相支撑的作用。现代国家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主权在民原则。特别是在经济领域,自从上个世纪美国凯恩斯主义的风靡,导致产生了大量的非政府主义思潮。在社会管理领域,这种思潮的影响也至今仍有地位。在公共管理理论中,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现象都十分明显。因此,当代行政管理的主流认识是,国家和社会必须进行合作,实现二者对社会管理的合理分工。国家行政权力的形式是强制性、自上而下的运行,而非政府组织则恰恰弥补了行政管理的不足,从社会基层出发,能够较好的支撑国家管理。 这种支撑首先表现为沟通渠道上。代议制是现代国家政权组织的最典型形式。一个国家主权的形式,从根本上说是来源于人民。因此,作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政府,必须建立在最为广泛的吸收采纳民意的基础之上,才能科学、合理、有效、稳定的治理社会。而如何实现

浅谈中国民间环保组织

浅谈中国民间环保组织 摘要:中国民间环保组织是推动中国和全球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力量。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主要的民间环保组织及其作用,阐明了中国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现状,并针对其特征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国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民间环保组织;作用;现状;特征;问题;建议 Briefly discussing about Non-governmental environment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Abstract: Non-governmental environment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is the important power on promoting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China and the world. The major Non-governmental environment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and its function is introducted in this article,and its development status is talked about ,then its development advice is put forward against its feature and problems in its development process. Key words: Non-governmental environmental organizations; function; status; feature; problem; advice / 、八 1 前言 自20 世纪60 年代以来,日益加深的全球生态环境危机是人类社会所面对的史无前例的挑战,全球生态环境恶化的威胁,从根本上改变着人们对发展、当前与未来的关系、以及发展与环境之间关系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改变着人们的态度和行为。随着环境资源的过渡利用以及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一系列环境生态问题接踵而至,水资源短缺、水污染、荒漠化、温室效应、赤潮、固体废物污染、生物物种加速灭绝、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 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国家和民众关注的焦点[1]。 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不但妨碍了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使得人类的栖息地千疮百孔。在这种情势下,全球各国各界人士积极关注环境保护事业,从人类自身的根本利益出发,想方设法弥补人们对环境的破坏,促使人与自然达到一种相对平衡状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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