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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以及规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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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法律法规和规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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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定清单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和规定清单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和规定清单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和规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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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DOC 72页)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DOC 72页)

第一章劳动就业 1.1 概述 1.1.1 劳动就业的概念 P1 劳动就业指具有就业资格的公民获得某种有劳动报酬或劳动收入的职业,其实质实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从法律上把握词概念应明确下述要点。 1.就业资格 P1 即国家所确认的公民有权实现就业的资格。它包括两个必备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并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2.就业界限 即国家确认的公民已经实现就业的界限,也就是国家据以确定就业人口的范围和统计就业人口数量的标准。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三个特征: P1 ①合法性。 ②限于国民经济领域。国民经济是指一个现代国家范围内各社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和其他经济部门所构成的互相联系的总体。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邮电业、商业、对外贸易、服务

某个部门的社会劳动,从而获得劳动报酬或劳动收入并以此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的状况。P2 1.1.2 劳动就业的立法概况 在劳动立法中,就业立法占有首要地位,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整个劳动法就是公民实现就业的保障法。P2 纵观各国就业立法,主要有三个组成部分: ①宪法中关于公民劳动权的规定。②劳动基本法中关于就业的规定。③关于就业的专项立法。2007年起,为了进一步适应就业新形势,《劳动合同法》(2007)、《就业促进法》(2007)、《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相继出台。P2 1.1.3 劳动就业制度的原则 P2~P3 1.平等就业原则 2.市场调节就业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3.城乡统筹就业原则 4.照顾特殊群体就业的原则

2007年最新颁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5条特别规定,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P3 我国《劳动法》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P3 1.2 公平就业 1.2.1 美国公平就业机会与法律P3 美国1963年的《民权法案》第7条规定——禁止种族、肤色、宗教、性别、血统方面的歧视美国1963年《公平工资法》——禁止工资发放上的性别歧视 美国1967年《雇佣年龄歧视法》——禁止任意的年龄歧视 1973年《职业恢复法》——照顾残疾人 1974年《帮助越战时期军人退役重新就业法》——雇用和帮助退役军人 1978年《怀孕歧视法》——禁止歧视怀孕或分娩的女职工 1991年《民权法》

2018年最新环境法律法规清单

NO 最近环境法律法规大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修正)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5)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2009) 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2006) 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010修正) 7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5) 8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2009) 9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通知 (2010)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5) 11 关于拆迁活动是否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问题的复函 (2010) 12 关于外商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 (2011) 13 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的公告(2016) 14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09)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18 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六十一条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2016) 19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2012) 20 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2010) 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 (1996) 22 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 (2003) 23 关于实行强制性环境信息公开的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 (2010) 24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7) 25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14) 2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2015) 27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2014) 28 关于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 (2004) 29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2014) 30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2012) 31 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 32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 33 环境保护部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2013) 34 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函 35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HJ617-2011) 36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 37 关于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等四项《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配套文件的通知 38 关于印发《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化学污染物释放与转移报告表》和《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的通知 39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003)

人力资源管理部

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机构图与岗位职责描述一.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机构图 二.一句话职务说明 1.经理助理:主要是负责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日常事务的工作,例如本部门的员工签到打卡等等2.人力资源专员: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的规划工作、档案管理和制度的设置与实施。 3.招聘主管:负责人力资源的具体招聘工作 4.员工培训与发展专员:负责员工的岗前培训和职业生涯规划 5.绩效考核主管:负责公司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6.薪酬福利主管:主管公司薪酬福利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工作,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和基金 7.薪酬分析师:研究薪资市场行情,协助制定最佳薪酬标准计划。 8.员工记录主管:创建、维护公司员工记录,协调员工绩效评价与人员信息工作(相当于员工在企业的档案制作处) 三.人力资源部各职务详细岗位职责描述 整和修正公司的人力资源制度,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长远发展。 岗位职责:(具体工作) (1)建立并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研究、设计符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包含招聘、绩效、培训、薪酬及员工发展等全方位各个体系的建设),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塑造、维护、发展和传播企业文化; (3)组织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的各种规划,并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

(4)为公司主管以上的管理者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 (5)及时处理公司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人力资源问题; (6)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职位要求: ◆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有系统的了解和实践经验积累,对人力资源管理各个职能模块均有较深入的认识,能够指导各个职能模块的工作; ◆具备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和扎实的理论基础; ◆熟悉国家、地区及企业关于合同管理、薪金制度、用人机制、保险福利待遇、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熟悉办公软件及相关的人事管理软件; ◆较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具有战略、策略化思维,有能力建立、整合不同的工作团队; ◆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很强的计划性和实施执行的能力; ◆很强的激励、沟通、协调、团队领导能力,责任心、事业心强。 2.人力资源经理 直接上司:人力资源总监 主要工作:协助制定、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建设发展人力资源各项构成体系,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为实现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人力保障 岗位职责:(具体工作) (1)参与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为重大人事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 (2)组织制定、执行、监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3)协助人力资源总监做好相应的职位说明书,并根据公司职位调整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保证职位说明书与实际相符; (4)根据部门人员需求情况,提出内部人员调(diao)配方案(包括人员内部调入和调出),经上级领导审批后实施,促进人员的优化配置; (5)与员工进行积极沟通; (6)制定招聘计划、招聘程序,进行初步的面试与筛选,做好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等; (7)根据公司对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评价政策,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并对各部门绩效评价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及时解决其中出现的问题,使绩效评价体系能够落到实处,并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8)制定薪酬政策和晋升政策,组织提薪评审和晋升评审,制定公司福利政策,办理社会保障福利; (9)组织员工岗前培训、协助办理培训进修手续; (10)配合人力资源总监做好各种职系人员发展体系的建立,做好人员发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人力资源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位要求:

HR应该掌握的法律法规

HR应该掌握的劳动法律法规 时间:2009-12-08 12:53:09 作者:李磊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系列劳动新法的重磅出击,企业劳动法的风险加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必须更多的掌握劳动法律法规,熟悉、掌握并且要运用。 然而,劳动法律法规多如牛毛。人大制定的法律、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部门规则、各地方规定,令出多门。五十多年前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在中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可算是元老了,至少我没发现别的法律部门还有这么老的法律),到2009年刚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新老都有。这些林林总总的法律法规五花八门,而且其间多有冲突之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如何掌握?只能是抓住重点。因此在这里向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做一个劳动法规的简单梳理与推荐。(星号数代表重要性程度) 《劳动合同法》★★★★★ 员工入职、离职、调动,无不涉及到本法。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法,最好听一些法律专家如律师的课。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相当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也必须全盘了解。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法定年休假是每个企业都要面对的问题。未安排年休假有何责任?如何安排年休假?HR必须根据法条来操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案件如此之多,以至于HR也常常要走上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线了,这就有必要学习本法。而且知道事后的劳动争议案件会如何处理,有利于事前预防。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因为仍有很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牵涉到2008年前,因此需要了解这个老办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IPO相关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IPO相关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1.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2.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06.5.18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09.3.31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 7.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部分内容) 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部分内容)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11.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1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14.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 15.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1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85 - 17.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06.1-

18.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 19.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20.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21.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 147 - 22.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153 - 23.资金申购上网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 168 - 24.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书- 194 - 25.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 26.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27.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 28.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6年7月制定,2008年2月第二次修订) 29.-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 30.股票发行定价报告指引(试行) 31.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 32.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33.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 34.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 35.关于公司公告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通知-----附

人力资源部实用法律法规清单与法规

-- 序 项目法规名称适用条款 发布发布日号部门期 劳动法第15条全国 1994 年人大 禁止使 国务院《禁止第 4、、 用童工国务 使用童工规6、8、10、2002 年 院 定》11 条 刑法第 224条全国 1997 年人大 未成年工特 第 64 条全国 1994 年 殊保护规定人大 未成年未成年工禁 劳动 忌劳动的范第 3 条1994 年 工禁忌部 围 劳动的 童范围 劳动部《未成 1 劳动工 年工特殊保第4、5条1994 年 部 护规定》 劳动法第 65 条全国 1994 年 未成年人大 工定期 健康检 查未成年工特第 6、7、劳动 1994 年殊保护规定8 条部 未成年工特 第 9 条劳动 1994 年 殊保护规定部未成年 工登记 制度未成年工特劳动 第 殊保护规定 强 2迫强迫劳 劳动法第劳动 动

--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doc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doc 刑法.doc 禁止未成年工从事 劳动的范围 .doc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规定.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doc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规定.doc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规定.doc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规定.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doc

中华人民共 全国 和国刑法 第244条 人大 关于劳动法 劳办发 劳动 若干条文的 [1994]289 部 说明 号 关于贯彻执 行《劳动法》 第24条 劳动 若干问题的 部 意见 关于加强外 劳动 商投资企业 部、公 和私营企业 劳总发 安部、 劳动管理, 切 [1994]118 全国 实保障职工 号第 2条 总工 合法权益的 会 通知 对关于用人 劳动 单位要求在 部办 职职工缴纳 劳办发 公厅、 抵押钱款或 [1995]150 国家 股金的做法 号 经贸 应否制止的 委办 请示的复函 公厅 1997 年 1994 1995 年 1994 年 1995 年 刑法.doc 关于<劳动法>若 干条文的说明 .doc 关于贯彻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 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 对关于用人单位要 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钱 关于重申禁 国函 国务 止劳改产品 1991 年 [1991]63 国务院关于重申禁 出口的规定 号第 1 院 条 止劳改产品出口规 定的 序 法规名称 适用条款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备 注 项 目 号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在行业引导、服务规范、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对会员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第二章人力资源市场培育

第七条国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 第八条国家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运用区域、产业、土地等政策,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并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业态发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国家引导和促进人力资源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合理流动。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人力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分开发利用国际国内人力资源。 第三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四条本条例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

法 律、法 规 目 录 清 单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上年度编辑日期:2011年7月1日 本年度编辑日期:2012年7月1日 批准:吴若平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公布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公布 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公布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公布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9号公布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公布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613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令第253号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令第373号发布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国务院令第393号发布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令第397号发布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令第493号发布 8《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令第530号发布 三部门规章

人力资源法律法规制度汇编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常用法律手册)2008网络版“出版”说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常用法律手册)2008网络版,用途在于方便大家查询与交流。相关条文连接主要来源于以下网站:1、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网2、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index/index.htm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 法律图书馆4、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 中国教育在线仅有少量来源于其它正规网站,请大家放心使用。在使用连接的过程中如发现错误,请留言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新。如发现有关法规没有收编,也请留言我们,以便完善。一、法律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1986.04.12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law/law_view.asp?id=36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1994-7-5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banshi/2005-08/31/content_74649.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第六十号 2001-10-27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banshi/2005-08/31/content_74648.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2001-10-27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banshi/2005-05/25/content_896.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七十号 2002-6-29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 zl/2006-05/27/content_292725.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正)主席令第七十八号 2002.10.28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banshi/2005-08/31/content_143982.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2005-10-28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flfg/2005-10/28/content_85478.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主席令第六十号 2006-12-29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flfg/2006-12/29/content_554397.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 主席令第四十号 2005-8-28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gongbao/content/2005/content_77755.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2007-06-29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flfg/2007-06/29/content_66939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主席令第六十六号 2007-06-29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flfg/2007-06/29/content_669395.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主席令第五十四号2006-08-27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flfg/2006-08/28/content_371296.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主席令第七十号2007-08-31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flfg/2007-08/31/content_732597.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主席令第八十号2007-12-29 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flfg/2007-12/29/content_847310.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主席令第三号2008-4-24https://www.sodocs.net/doc/d26261988.html,/jrzg/2008-04/24/content_953439.htm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不含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 二、环境保护法律 l 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l 中华人民共与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 l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l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l 中华人民共与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影响评价法?l 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l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l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l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l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l 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l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l 中华人民共与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四、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l 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一号局令)?l 国家环境保护局法规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号局令) l 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第三号局令) l 环境保护信访管理办法(第四号局令) l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五号局令)?l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第六号局令)?l 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第七号局令)?l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号局令) l 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管理办法(第九号局令)?l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号局令)l 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一号局令)?l 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第十二号局令) l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号局令)?l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第十四号局令) l 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五号局令) l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第十六号局令)?l 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号局令) l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八号局令)?l 环境信访办法(第十九号局令) 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系列) l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l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得若干意见 l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l (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权限问题得通知?l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l(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得原则与方法(试行) l (7)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得通知?l (8)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人力资源有关法律法规1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1991年1月18日国务院第七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199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号发布) 第一条为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第三条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工会、妇联,负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为个人)使用童工。 第五条禁止各种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 第六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 第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做童工。

第八条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文艺工作者、运动员、艺徒概念的界定,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 按前款规定批准招用的少年、儿童,用人单位应当切实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促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成长,并负责创造条件,保证少年、儿童依法接受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九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招工工作加强管理,在办理录用和备案手续时,必须严格核查应招人员的年龄,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前款规定发给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

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及其他标准要求目录清单

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及其他标准要求目录清单 法律法规及其要求目规()它R08-063/0-02 序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名称规布规规规施规规规布部规相规款条适用部规规规途径第一部分:根本法1 中规人民共和规法国全人大国全分厂规子文档第二部分:基本法2 中规人民共和刑法国全人大国全分厂规子文档3 中规人民共和刑法修正案(六)国全人大国全分厂规子文档4 中规人民共和刑法修正案(八)国全人大国全分厂规子文档5 中规人民共和民法通规国全人大国全文全分厂规子文档6 中规人民共和规规法国1994-7-5 全人大国第六、七章全分厂规子文档7 中规人民共和规规合同法国 2007-6-29 2008-1-1 全人大国全文全分厂规子文档8 中规人民共和安全生规法国全人大国全文全分厂规子文档9 中规人民共和规规病防治法国2001-10-27 全人大国全文全分厂规子文档第五部分:相规法10 中规人民共和消防法国全人大国全分厂规子文档11 中规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国2003-12-28 2011-5-1 全人大国全文全分厂规子文档12 中规人民共和规境保规法 国1989-12-26 1989-12-26 全人大国全文全分厂规子文档13 中规人民共和建筑法国全人大国全文全分厂规子文档14 中规人民共和规力法国全人大国全文全分厂规子文档15 中规人民共和规生规法国清全人大国全文全分厂规子文档2011年度1982/12/4 1982/12/4 第42、43、48条1997/3/14 1997/10/1 第113、114、115、1 34、135、136、18 7、397条2006/6/29 2006/6/29 第134、135、139 条2011/2/25 2011/5/1 第

人力资源部实用法律法规清单与法规

序 项目法规名称适用条款发布发布日 号部门期 劳动法第15条全国 1994 年人大 禁止使 国务院《禁止第 4、、 用童工国务 使用童工规6、8、10、2002 年 院 定》11 条 刑法第 224条全国 1997 年人大 未成年工特 第 64条全国 1994 年 殊保护规定人大 未成年未成年工禁 劳动 忌劳动的范第 3 条1994 年 工禁忌部 围 劳动的 童范围 劳动部《未成 1 劳动工 年工特殊保第4、5条1994 年 部 护规定》 劳动法第 65条全国 1994 年 未成年人大 工定期 健康检 查未成年工特第 6、7、劳动 1994 年殊保护规定8 条部 未成年工特 第 9 条劳动 1994 年 殊保护规定部 未成年 工登记 制度 未成年工特劳动 第 10条1994 年 殊保护规定部 强 2迫强迫劳 劳动法第 96条全国 1994 年 劳动人大动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doc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doc 刑法.doc 禁止未成年工从事劳动的范围 .doc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规定.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doc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规定.doc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规定.doc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规定.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doc

中华人民共 全国 和国刑法 第244条 人大 关于劳动法 劳办发 劳动 若干条文的 [1994]289 部 说明 号 关于贯彻执 行《劳动法》 第24条 劳动 若干问题的 部 意见 关于加强外 劳动 商投资企业 部、公 和私营企业 劳总发 安部、 劳动管理, 切 [1994]118 全国 实保障职工 号第 2条 总工 合法权益的 会 通知 对关于用人 劳动 单位要求在 部办 职职工缴纳 劳办发 公厅、 抵押钱款或 [1995]150 国家 股金的做法 号 经贸 应否制止的 委办 请示的复函 公厅 1997 年 1994 1995 年 1994 年 1995 年 刑法.doc 关于<劳动法>若 干条文的说明 .doc 关于贯彻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 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 对关于用人单位要 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钱 关于重申禁 国函 国务 止劳改产品 1991 年 [1991]63 国务院关于重申禁 出口的规定 号第 1 院 条 止劳改产品出口规定的 序 法规名称 适用条款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备 注 项 目 号 结社 宪法 第35条 1999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自由 结社自由和集 法(1999年修正本 ).doc 4和集 体谈判 体谈 第 7、 8、 33、 判 1994 年 劳动法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34、 35 条 动法.doc

法律法规清单

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序号名称文号实施日期备注 适用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 4号2014.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 6号2009.5.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号2015.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13号2014.12.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 28号1995.1.12009.8.27修改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 年修 主席令第 48号2016.7.2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主席令第 51号2015.11.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主席令第 57号2001.10.27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 58号2005.4.12016.11.7第四次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性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 69号2007.11.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 73号2013.7.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第 80号2008.5.1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87号2008.6.12018.1.1修改施行 行政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 号2000.3.20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 国务院令第302 号2001.4.21规定

序号名称文号实施日期备注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5.12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2.1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2.62016.2.6国务院令第666 号第二次修订 6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2004.12.1 7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11.12016.12.1修改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6.1 9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 513号2008.1.1决定 国务院令第 10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2008.1.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第580 号修 订2011.1.8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2008.9.18 13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5.1的决定 1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2010.4.1 15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2010.9.1 1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2011.3.12016.2.6修改17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1.1 1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12.7 19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7.1

人力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汇编95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1987年11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 第一条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妥善处理、安置职业病患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和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乡镇、街道、私人企业和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职业病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本规定所列《职业病名单》(附后)中的职业病,为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各地区、部门需要增补的职业病,应报卫生部审批。 第四条职业病的诊断应按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第五条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和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

规定确定。经费开支渠道按现行规定办理。 第六条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第七条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第八条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变动工作单位时,事先须经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材料装人健康档案。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情况报各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过去按有关规定已做处理的不再改变。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清单资料

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及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编制单位: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2016年2月25日 序号类别法律、法规、标准名称颁布时间实施时间颁布部门 符合 性 评价 存放地点适用条款 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1989.12.26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7、33条 2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 2008.6.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9、31条 3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8.29 (修订通过) 2016.1.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31、36、42、43 4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10.30 2013.6.29 (修订实施)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16、41、44、50条 5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2.29 1997.3.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8、29、30条 6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 2002.10.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6、7条 7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7.10.28 (修订通过) 2008.4.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2、37条 8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15.4.24 (修订通过) 2015.4.24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2条 9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12.25 (修订通过) 2010.12.25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19条 10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2003.9.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16-20条 1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29 2003.1.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18-31条 12 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5.7 2003.5.9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3 行政法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2003.10.9 2003.10.9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4 行政法规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1990.8.15 1990.8.15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5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8.3 1996.8.3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6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6.28 1992.8.1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7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18 1998.11.29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16-23条 18 部门规章散装水泥管理办法2004.4.8 2004.4.8 商务部等七部符合生产管理部8、13、15、16、23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8931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人力资源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对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人力资源,是指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录(任)用的各种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风险 (一)人力资源缺乏或过剩、结构不合理、开发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企业发展战略难以实现。这一风险侧重于企业决策层和执行层的高管人员。 (二)人力资源激励约束制度不合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完善,可能导致人才流失、经营效率低下或关键技术、商业秘密泄露。这一风险侧重于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销售管理人员,特别是掌握企业发展命脉核心技术的专业人员和掌握公司销售资源的销售管理人员。 (三)人力资源退出机制不当,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企业声誉受损。这一风险侧重于企业辞退员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等而引发的劳动纠纷。 第四条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需求预测,建立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能力框架体系,优化人力资源整体布局,明确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聘用、培训、

辞退与辞职、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等工作,参与制定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和岗位职责设计。 第二节人力资源的引进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决定,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的选用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业务开展计划编制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联合制定聘用标准,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人员招聘的方式分为公司内部调剂、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其中,应优先考虑内部调剂和内部招聘,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无法满足招聘需要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的招聘流程参见附件3-1《招聘及人事管理规定》。 第十条公司应明确各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重点关注选聘对象的价值取向和责任意识。第十一条确定选聘人员后,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见附件3-1《招聘及人事管理规定》。 对于在产品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掌握或涉及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工作岗位,应与该岗位员工签订有关岗位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保密协议的样式参见附件3-2《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第十二条建立选聘人员试用期和岗前培训制度,对试用人员进行严格考察,促进选聘员工全面了解岗位职责,掌握岗位基本技能,适应工作要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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