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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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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会计制度目录 总贝U 为了加强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促进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发展,根据北京市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健全财务核算,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 法纳税,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检查监督。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配 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会计部设财务总监领导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按期向厦 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领导及执行董事报告厦门市 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核算,如实地反 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要办好移交手续,不得 中断会计工作。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自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与公 历相同。 第 九条 采用借 贷复式记 帐法。 第 十条 采用人 民币为记 帐本位币 第十一条 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 公司的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会 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 务进行登记。做到手续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齐备、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编报及时;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

表相符、表表衔接、;各种帐目、款项都必须日清月结,当日事当日

结,不准积压工作。

第十二条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一切自制凭证、帐簿、报表都要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会计报表可以使用中英文对照书写。

第十三条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

第十四条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各项财产应按实际进价进

行核算,不论市价是否变动,一般不调整帐面价值。

第十五条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必须以

本制度的规定为准,前后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变。如必须改变的,应由财务审

计部写出书面报告,经财务总监签字后,报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领导及

执行董事批准,并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投入资本

第十六条出资各方应按有关规定投入资本,出资额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验

证,出示验资报告后,由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的核算

按国家有关规定开立、使用银行存款帐户、现金帐户。日 记帐要逐笔登记。 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和其它应收款、其它应付款应及时催 款、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 长期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 算。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流动资产下单列项目 反映。长期负债应当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项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并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在 流动负债下单独列项目反映。 固定资产的核算 根据有关法规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 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 定固定资产目录,作 为核算依据。 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 平均计算。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 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的核算 各种无形资产应当在收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未摊销余额 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在经营期内对无形资产的年摊销额不得超过2 0% 各种递延资产的未摊销余额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成本 和费 用的 核 算 一切与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记入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长期投资及长期负债的核算

限公司的成本、费用。在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 按实际耗用的数量和帐

面单价正确计算,列 入成本、费用。 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超过人民币五百元的时 候,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费用。 凡已经发生,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而超过人民币一 千元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收入和利润的核算 本月实现的经营收入,全部记入本月帐内,并相应的结转 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 按月计算利润。 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 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应取 得或填写原始凭证。各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 续完备、 数字准确。外来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发单位的签章。原始 凭证应由经办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经办人签证。会计人员 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内容不全、手续不齐、数字有差 错的凭证,应予退回填补,更正后经审核无误,方可报销 记帐。 记帐凭证经过制单人和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签章后,据以 记帐、收款、付款的记帐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章。各 种记帐凭证按照编号顺序,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按月装订成 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置总帐、明细分类帐和日 记帐三种重要帐和各种必要的辅助性备查帐。各种帐簿应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进行登记,做到内容 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各种帐簿的记录 不得涂改,或用退色药水消除字迹,发生错误时,应采用 红色压线法予以更正,并由记帐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采用电脑记帐时,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 簿,应妥善保管。凡未打印成书面记录的磁盘,必须继续 保留,不得洗去。 会计档案 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 表等各种会计档案,都必须由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 司财务审计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 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 表及会计档案、公司章程、验资证明、审计报告必须永久 保存,一般至少到经营期满。 一般的会计档案保存期满要销毁时,抄具清单,报经厦门 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领导、和税务各机关同意后,方 可销毁,而会计档案清单要永久保存。 其他 本制度的解释权,由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授权厦门市融泰投资担 保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 本制度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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