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
目录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设计要求) (2)
GBT 50200-19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要求) (3)
GB 50198-2011《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4)
GBT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设计要求) (7)
GB50311-2007《综合布线与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设计要求) (17)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0)
GB_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设计) (26)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设计要求) (27)
GB 50394-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设计要求) (39)
GB 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设计要求) (40)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功能设计) (41)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设计要求)
系统形式的选择与设计要求
3、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泊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
2 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 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
3 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己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3、2、2 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于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与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2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3 系统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该装置应具有传输本规起附录A 与附录
B 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系统未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应设置火警
传输设备。
3、2、3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于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2 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与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
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3 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盟主示装置应具有传输本规泡
3、2、4 控甜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个主消防控制室。
2 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与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叮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 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空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本规范
GBT 50200-19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要求)
2、1、2传输方式的确定当传输干线的衰耗以最高工作频率下的衰耗值为准小于100db时可采用甚高频(VHF)超高频(UHF)直接传输方式传输干线的衰耗大于100DB时应采用甚高频传输方式或邻频传输方式
2、1、3系统模式应根据信号源质量环境条件与系统的规模及功能等因素确定前端宜设置在覆盖区域中心当接收信号场强小于57db时可采取增设远地前端等措施
2、1、5选用的设备与部件的输入输出标称阻抗电缆的标称特性阻抗均应为75Ω2、
3、6、3天线放大器应安装在竖杆架上天线至前端的馈线采用屏蔽性能好的同轴电缆其长度不得大于20m并不得靠近前端输出口与干线输出电缆
2、3、6、4两副天线的水平或垂直间距不应小于较长波长天线的工作波长的1/2且不应小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