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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与经济仲裁有何区别

劳动仲裁与经济仲裁有何区别
劳动仲裁与经济仲裁有何区别

劳动仲裁与经济仲裁有何区别?

(1)争议主体不同,劳动仲裁双方当事人是特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经济仲裁的当事人主体则是非特定;

(2)处理机关不同,劳动仲裁机关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济仲裁机关是仲裁委员会;

(3)裁决效力不同,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十五日内到人民法院起诉,经济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来源:未知作者:j 日期:10-06-23

经济仲裁是解决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即处理的是经济纠纷也称为民商事纠纷。劳动仲裁是通过劳动部门解决用人单位与个人之间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工伤等纠纷的一种方式,即处理的劳动争议纠纷。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

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门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组织。

3、立案条件不同。经济仲裁必须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订有明确具体的仲裁条款或事后已经达成仲裁协议,才能申请立案。劳动仲裁是法律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要个人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后就可以申请立案。

4、适用法律不同。经济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就相互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通过仲裁一裁终局法律手段解决的方式,适用的是《民法》、《合同法》、《仲裁法》等民商事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惯例和商业规则。劳动仲裁处理的是劳动争议,适用的是《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5、仲裁效力不同。经济仲裁属于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法定原因,当事人不能再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数情况下可以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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