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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粤府办[2009]93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9.01

【实施日期】2009.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粤府办〔2009〕9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一日广东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财政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资质管理的职责和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具体工作交给相关社会组织。

(三)将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承担的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四)加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职责。

(五)加强推进省直接管县(市)的财政体制及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改革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承担省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级和全省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省级部

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拟订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全省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

(五)负责省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拟订彩票管理制度,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省驻穗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使用,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六)组织制定本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省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监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七)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负责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负责省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八)负责各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障资金,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和农村财务制度。

(九)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负责制定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参与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广东省正政府令第146号)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 广东省正政府令第146号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5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的管理。 第三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应当作为建设用地成本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耕地开垦费应当专款专用,用于耕地开垦和新开垦耕地的地力培育等开支。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实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当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建立省、市(地级以上市,下同)、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补充耕地项目库;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年度计划方案,并从补充耕地项目库中安排具体项目,组织有关单位实施项目建设;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补充的耕地不得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划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精)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 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2008年9月17日 粤发〔2008〕1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把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作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新引擎 (一用世界眼光谋划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思路。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高层次人才是在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条件下制胜的核心战略资源。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努力建设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的战略目标,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善于科学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型广东等重大战略部署,紧跟世界发展趋势,紧贴全省发展目标,紧盯科技发展前沿,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改善生活环境、提升人文环境、创新制度环境,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的首选区、安居乐业的目的地、实现人生价值的大舞台。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局面。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面对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局面,必须以政策创新打造吸引人才新优势,以制度创新搭建培养人才新平台,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破除一切束缚人才工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最好的服务、最优的环境、最大的诚意汇聚各方精英,构筑人才高地,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重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范围和对象。创新和科研团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前两位完成人;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外包服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总部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执行<关于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 【法规类别】廉政 【发文字号】粤府办[1997]2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1997.10.23 【实施日期】1997.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关于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的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1997)22号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局以上单位: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关于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若干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 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若干意见

省委、省政府: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7〕3号,以下简称《规定》),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现就执行《规定》的几个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除《规定》指定须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人员外,下列人员也必须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省属处级或相当于处级以上、市属科级或相当于科级以上、县属股级或相当于股级以上国有企业中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纪委正副书记、工会主席,企业的正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正副厂长(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2、在《规定》和本意见所规定的须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人员范围中,已经办理退(离)休手续,又被返聘担负领导工作的和已到退(离)休年龄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发[2002]13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 (粤发〔2002〕13号) 为贯彻实施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开创山区工作新局面,现就加快我省山区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山区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在新形势下山区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目前,我省山区正面临加快发展的大好机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山区作为我省的一个重要经济区域,是我省的主要生态屏障、重要后备资源和发展后劲之所在,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快山区发展,是实践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增创我省发展新优势,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

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下增强我省经济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建设经济强省的重大举措;是促进不同类型地区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握机遇,把加快山区发展摆上重要议程,作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推动山区经济社会实现新的发展。 加快山区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现脱贫奔康为总目标总任务,依靠山区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努力,在充分发挥内因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外部扶持力度,突出抓好以公路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山区投资环境;加快山区优势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提升山区生产力水平;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省扶贫纲要;实行资源深度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切实加强山区生态系统建设,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加快山区发展的目标是:五年打基础,十年上台阶。到2007年,全省50个山区县以公路交通为重点的各项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形成中心城市通往山区和山区之间的高速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经济发展有所加快,财政状况明显好转,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得到较大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新水平,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二、三产业占GDP 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全面实现脱贫奔康,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人口的比重大幅下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效果显著;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到2012年,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快以交通为重点的山区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加快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中心城市通往山区高速公路和省际高速公路建设力度,加快山区国道、省道主干线公路的改造,实现地级市通高速公路,市到县通二级公路,形成与高速公路网相互连接、相互补充,层次分明的区域干线公路网络;加强县乡(镇)公路的建设与改造,基本实现县到镇通三级公路,形成较为完善的县乡公路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办理笺

附件 2015年广东省专利奖获奖名单 一、2015年广东专利奖名单 (一)广东专利金奖(15项) 序号项目名称专利号申报单位 1 陶瓷颗粒局部定位增强耐磨 复合材料的制造方法 ZL201410183449.2 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2 一种采用固体酸催化剂和活 塞流反应器连续生产生物柴 油的方法 ZL200610036419.8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3 一种高磺化度高分子量木质 素基高效减水剂及其制备方 法 ZL 200910040399.5 华南理工大学 4 一种带有转接盘总成的混合 动力汽车 ZL 200810185949.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5 一种汽车车身前部结构的设 计方法及其汽车的设计方法 ZL 201210269508.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一种加密键盘ZL 200910192854.3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 永磁同步电机ZL 201110223492.7 珠海格力节能环保制冷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8 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的心脏间 隔缺损封堵器 ZL 200510032924.0 先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9 一种具备多个功能层的纳米 人工硬脑膜及其制备方法 ZL 200910037736.5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10 一种桥接转发技术ZL 200510112882.1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1 一种媒体修改方法及系统ZL 200910093943.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2 一种病毒释放缓冲液的制备 及其应用 ZL 201210049094.2 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 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 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粤府办[2000]5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4.18 【实施日期】2000.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事厅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粤府办[2000]5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0]2号),设置人事厅。人事厅是主管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办理厅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政审的职能,交给省委组织部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 将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职称考试事务、各类培训任务的组织实施、《广东人事》的编辑出版和各类教材的编写、发行以及信息、人才库等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三)增加的职能 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人事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订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三)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指导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省直、中央驻穗机关公务员录用和调任、转任工作;负责省直、中央驻穗单位和在人事厅设立人事户头单位从广州市区以外调进干部的审批工作。 (四)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省直和中央驻穗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和我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推荐遴选工作;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 (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基层法律事务 【发布部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05 【实施日期】2014.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 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根据省委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现就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构建法治广东、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民主

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协同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府负责,人大监督,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组织引导社会力量,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广大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是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区域。各市可结合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推进工作。全省分步组织实施,先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全面推开。 (三)主要目标 1.法律服务在全省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人员配置和工作职责 (一)人员配置要求 1.我省范围内的执业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可以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相关遴选制度,并组织培训。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广东省政府办公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府办[2006]32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2.24 【实施日期】2006.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 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2006年2月24日深府办〔2006〕3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5〕89号)精神,加强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程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关系到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是社

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多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饮用水水源污染未得到有效遏制、城市供水保障程度尚有待提高、偏远地区饮水水质还难以保障、城市供水水质的全面提高还存在诸多困难等等。切实做好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的一项紧迫任务,是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供水企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建设区域性国际化城市的需要出发,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共同作好饮用水安全工作。 二、认真组织规划编制工作 水务、规划、环保部门要加快水战略研究、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饮用水水质、饮用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要通过合理保护和配置水资源、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加大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力度、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推行节约用水和加强监管

对广东省委工作建议

对广东省委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目前,广东省社会工作发展与人民群众日趋增长的需要相比,还面临一些瓶颈制约和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质量和数量的关系有待优化。 随着中央十八部委联合颁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的通知的落实,全社会对社工需求剧增。但是与剧增的社工服务要求及其相应的人才需求相比,目前的社工人才基数相对较小,人才供给跟不上需求。按照香港等地发展了几十年的比较成功的社工经验来看,社工机构的年龄构成要求老、中、青三代社工优化配置,“老”的经验丰富,看问题宏观,“中”的富有经验的可以做督导的,年青一线的社工多一点时间去学习掌握社工介入的方法、理论结合、应用等等,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团队。但是,目前为了扩大社工服务的范围,部分机构单纯追求社工人才数量,而相对忽视社工人才的质量,目前从事专业工作的主要是刚毕业的“80后”甚至“90后”的人员,存在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未能达到社工所需要的坚实人生经验、工作阅历要求。 同时,目前对社工服务的评价,主要侧重于对服务内容数量的计量,相对忽视工作绩效水平的评价,与社工这个行业不能以数字来表达工作成效相矛盾。比如有些边缘青年,他在黑-社-会中交了朋友,那社工花在一个青少年身上可能

要花费很多时间,但是在数字上也只是一个案。 如果不能科学处理社工的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关系,将阻碍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提升与进一步科学发展,进而影响社会公众对其整体形象和功能的认识。 (二)社会服务的执行主体转移艰难。 “社会管理服务创新”的本意是为了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将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服务管理的执行及参与主体,使之在政府制定的政策范围内开展对社会的管理及服务的行动。但现阶段社会组织在参与及执行社会管理服务创新中的身份、地位的角色未能明确,社会组织在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高度依赖政府政策和资金扶持,导致其难以完全发挥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主体能动作用,不能提供纳税人所需要的社会服务。 导致上述状况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相关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功能、社会工作的理念缺乏认识,作为基层群众服务主体的居委会未能充分发挥自治功能;二是社会体制改革的政策未能清晰出台,目前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进入与承接社会服务缺乏信任和接纳;三是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对政府、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地基层政权组织三者权责的界定不清晰;四是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有待提升,需要政府加强对社会组织培育,同时政府部门对社会服务成效未必能“立竿见影”要有清醒理性的认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2015)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2015)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府办[2015]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13 【实施日期】2015.0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粤府办〔2015〕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向市场、社会和基层政府简政放权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的部署,省政府大力组织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 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教育厅等40个省直有关部门的有关职能事项作出调

整,现予公布实施(详见附件)。 此次调整共涉及各类职能事项1260项,其中省教育厅23项,科技厅2项,民族宗教委21项,公安厅4项,监察厅6项,民政厅22项,司法厅10项,财政厅53项,水利厅180项,农业厅201项,林业厅95项,卫生计生委146项,工商局10项,安全监管局10项,食品药品监管局238项,统计局1项,知识产权局19项,旅游局36项,侨办1项,粮食局11项,监狱局1项,戒毒局21项,外专局1项,中医药局22项,人防办98项,保密局1项,档案局3项,盐务局24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再行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 (2005年10月28日粤发〔2005〕15号)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国有企业活力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带动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国有企业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产权制度改革不深入、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我省国有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建设经济强省,构建和谐广东,现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目标 1.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强化财务监管为突破口,以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实际,抓住机遇,采取一切有利于搞好国有企业的政策措施,坚决消除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思想束缚和体制障碍,充分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提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坚持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建立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和企业积极探索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协调推进,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 2.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未来五年,着力推动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完成新一轮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努力打造若干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国企“航母”,一批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群体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单打冠军”;基本完成大中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快推进配套改革,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资产和管人、管事职能的统一。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 游强省的决定 广东省旅游局:https://www.sodocs.net/doc/d87453017.html, (2008年11月25日)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意义重大 (一)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旅游业是构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增加财税收入,改善我省经济增长主要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现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旅游已成为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需求。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统筹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与幸福指数,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是谋求新一轮旅游产业大发展的迫切需要。我省是旅游大省,在全国旅游业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旅游总体形象不鲜明、缺乏科学规划和核心竞争力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旅游业发展的瓶颈。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全国旅游综合

改革示范区,有利于我省以新举措推动旅游业新一轮大发展,为全国旅游业改革发展积累经验。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解放思想为引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全面展示南粤风采、广东特色为主线,用世界眼光谋划我省大旅游发展新格局,推动旅游事业实现新的跨越,把我省建成旅游强省。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原则。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旅游市场运作机制,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旅游产业发展格局。 ——分类指导原则。针对我省旅游发展区域不平衡和产品结构不合理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和措施,鼓励和引导旅游产业错位发展,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旅游产业发展新局面。 ——合作发展原则。加强省内旅游景区和企业间的合作,深化粤港澳旅游合作,推进国内国际旅游合作,走互利共赢的道路。 ——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实现旅游资源永续利用和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2年,我省的旅游整体形象更加鲜明,旅游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旅游环境更加优化,旅游产业素质显著提升,旅游产业总体规模、服务质量、综合效益领先全国,初步建成旅游强省。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4500亿元左右,旅游创汇达到130亿美元左右,

1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及简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及简称 (供内部使用)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府办公厅)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24个) 1.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粮食局) (省计委,省粮食局) 2.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内设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经贸委,省国防科工办,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3.广东省教育厅(省教育厅) 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省科技厅) 5.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民族宗教委) 6.广东省公安厅 (省公安厅) 7.广东省国家安全厅 (省安全厅) 8.广东省监察厅(省监察厅) 9.广东省民政厅(省民政厅) 10.广东省司法厅 (省司法厅) 11.广东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 12.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人事厅,省编办) 13.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保障厅) 1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 15.广东省建设厅(省建设厅)

16.广东省交通厅 (省交通厅) 17.广东省信息产业厅 (省信息产业厅) 18.广东省水利厅 (省水利厅) 19.广东省农业厅 (省农业厅) 20.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省外经贸厅) 21.广东省文化厅 (省文化厅) 22.广东省卫生厅 (省卫生厅) 23.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计生委) 24.广东省审计厅 (省审计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又是省政府的工作机构,与广东省人事厅合署办公)。 三、省政府直属机构(17个) 1.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省地税局) 2.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省环保局) 3.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省广电局) 4.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体育总会) (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 5.广东省统计局 (省统计局) 6.广东省物价局 (省物价局) 7.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工商局)

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全文(2010年5月11日)

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 全文(2010年5月11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大力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工作,推动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 (一)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完善消费信贷等政策措施,建立住房货币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扩大住房、汽车消费。加快培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旅游休闲、体育健身、重大节庆等消费热点。制订商业网点规划,加快建设城乡互动的现代流通网络。继续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 (二)努力扩大国内市场。深入推进“广货全国行”。支持企业在国内主要城市建立“广东商贸城”、“广东商品直销中心”等内销平台,并加大对中等城市的市场开拓力度。开展“广东名品进名店”和广货网上销售试点活动。继续办好“外博会”。 (三)加快城镇化发展。统筹做好城乡空间布局规划,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2012年底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7.5%。探索建立

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出台实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大力推进“三旧”改造,2010年启动改造面积30万亩,3年内完成100个城中村改造工程、总投资1000多亿元。加大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建设力度,2011年底前解决7万户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四)促进投资合理稳定增长。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新十项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到2012年新增高速公路1500公里、城际轨道交通180公里、铁路1500公里、电力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油气管网1300公里。积极引导资金投向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环境保护、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完善促进民间投资政策,出台民营企业投资指导目录,编制民间投资项目计划。 (五)力促外经贸平稳发展和转型升级。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扩大出口。深度开拓美欧日等传统市场,加大力度开拓东欧、中东、南美、东盟、北非等新兴市场。积极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广州、深圳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支持佛山、珠海建设成为全国服务外包基地,力争服务贸易每年增长20%左右。创新招商机制和方式,推进主题招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大力培育本土跨国公司。全面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加快制定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

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粤劳社发〔2009〕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委组织部、劳动保障局(劳动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卫生局、工商局、地税局、物价局、团市委、国税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9〕3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享受扶持政策对象管辖权限 《通知》规定可享受扶持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广东省户籍的省外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参加西部计划等政府组织开展的服务基层专项计划当年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一)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享受扶持政策,本文中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和中山七市。 (二)暂时未能实现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在户口(不含临时户口)所在地领取临时性生活补助。 (三)中央驻粤和省属用人单位招用符合规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通知》规定的各项补贴政策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无特别说明审批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补贴发放情况应录入劳动保障统一业务系统。 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即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高校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_百(精)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 (2008年7月2日)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结合实际,现就加快建设我省现代产业体系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建设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性 现代产业体系是以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自主创新能力强的有机产业群为核心,以技术、人才、资本、信息等高效运转的产业辅助系统为支撑,以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备、社会保障有力、市场秩序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为依托,并具有创新性、开放性、融合性、集聚性和可持续性特征的新型产业体系。 (一)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广东服务”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是国际产业发展的普遍规律。既是一国或地区参与全球高端竞争的基础,也是工业化国家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普遍规律,有利于增强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抢占国际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三)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是我省产业发展升级的必由之路。我省已初步形成了适度重型化、高级化的产业体系,但总体上与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面临着国内外产业竞争的严峻挑战。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有利于我省破解发展难题,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建设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引领,以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扬长补短,狠抓关键,建设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主体产业群,打造示范带动力强的八大重要载体,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建立既与世界接轨又有广东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争当全国现代产业发展排头兵。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三次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服务业占三次产业的比重为50%左右,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先进制造业规模壮大,农业综合效益明显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到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现代服务业成为主导产业,在第三产业中比重超过60%;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分别成为第二、第一产业的主体,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和基础产业成为现代产业体系的支柱,形成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布局合理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完善要素市场,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推进自主创新,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突出抓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原则,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发挥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 ———坚持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原则,坚定走广东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信息技术、服务业与工业的融合互动,加快信息技术对传统工业的改造提升。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_(精)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 次人才的意见 2008-09-22 16:33:31 来源: 南方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把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作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新引擎 (一用世界眼光谋划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思路。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高层次人才是在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条件下制胜的核心战略资源。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努力建设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的战略目标,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善于科学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型广东等重大战略部署,紧跟世界发展趋势,紧贴全省发展目标,紧盯科技发展前沿,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改善生活环境、提升人文环境、创新制度环境,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的首选区、安居乐业的目的地、实现人生价值的大舞台。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局面。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面对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局面,必须以政策创新打造吸引人才新优势,以制度创新搭建培养人才新平台,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破除一切束缚人才工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最好的服务、最优的环境、最大的诚意汇聚各方精英,构筑人才高地,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 定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发[2003]15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3.10.09 【实施日期】2003.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 (粤发[2003]15号2003年10月9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实施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部署,现就加快建设文化大省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重要战略意义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一个民族的魂。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先导和旗帜,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文化借助科技武装,形式不断创新,内容更加丰富,吸引力、影响力越来越强。当今的经济是文化经济,文化已深深融入经济之中,成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经济发

展越来越依赖于科技创新和人才素质的提高,经济竞争越来越依赖于文化竞争。文化产业方兴未艾,市场广阔,潜力巨大,成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文化竞争、经济竞争和综合国力竞争的一个重要内容。文化与政治紧密相连,相互渗透。政治越来越多地通过文化的形式来表现。融入文化中的政治内容,其影响范围更广,渗透力更强。我们建设的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文化,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对于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弘扬民族精神,培育“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广东人精神;对于发展繁荣文化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于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阵地,学习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对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对于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建设文化大省,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我省在新阶段增创新优势,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凝聚方方面面力量,加快建设文化大省。 二、建设文化大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建设文化大省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化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以弘扬民族精神、培育广东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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