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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检验规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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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额定电压450/750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 (2)

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2)

额定电压0.6/1kV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4)

额定电压10kV、35kV架空绝缘电缆 (15)

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17)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18)

耐火电缆(电线) (19)

阻燃电缆(电线) (20)

裸绞线 (21)

橡皮绝缘电缆 (22)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动力、日用电器、仪表仪器及电信设备用的铜芯或铝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的出厂检验。

2 标准依据

GB /5023.1-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

第一部分一般规定

GB/T 5023.2-2008 第二部分固定敷设用电缆(电线)

GB /T5023.3-2008 第三部分连接用软电缆

GB /T5023.4-2008 第四部分安装用电缆

JB 8734-199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3 检验项目

3.1连接用软电缆检验项目见表一。

3.2固定敷设用电缆(电线)检验项目见表二。

3.3安装用电线检验项目见表三。

3.4屏蔽电线检验项目见表四。

3.5成品电缆标志。

成品电缆护套表面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及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标志应自己清楚,容易辨认、耐磨,成品电缆的标志应符合GB6995.3-1996的规定:一个完整标志的末端和下一个完整标志的始端之间的距离不超过500mm;在带状体(平行或集束线)上不超过200mm.。

3.6成品检测老化前机械性能测试项目见附表6、附表7。

4 检验规则

4.1产品应由质检部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每个出厂的包装件上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成盘交货电缆附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

4.2产品应按照第3条规定进行试验。

4.3产品应按以下实验频度进行抽样试验。

4.3.1结构尺寸检查应在每批同一型号及规格电缆中的一根制造长度上进行。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批长度数量的10%。

4.3.2交货批中多芯电缆总长度超过3km,单芯电缆总长度超过4km,可根据表五确定抽样的试样数。

4.3.3如果第一次试验结果不符合第3条规定的抽检的任一条试验要求,应在同一批电缆中再双倍试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试验,仍不合格时,应100%试验。

4.4成品检测老化前机械性能测试项目及频次见附表6、附表7。

5 包装

5.1成盘电缆(电线)应妥善包装在符合JB/T8173-1999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成圈电缆电线应符合有关规定。

5.2每圈或每盘上应附有标签标明;

5.2.1制造厂名称;

5.2.2型号及规格;

5.2.3额定电压;

5.2.4长度;

5.2.5重量;

5.2.6制造日期:年月;

5.2.7产品编号或认证标志;

5.2.8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成盘交货)。

5.3成盘交货,电缆端头应可靠密封,伸出盘外地电缆端头长度应小于300mm.。

表一

注:例行试验(试验代号R),由制造方在成品电缆的所有制造长度上进行的试验,以检验所有电缆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抽样试验(试验代号S)由制造方进行,按规定的频度在成品电缆试样上,或在取自成品电缆的某些部件上进行的试验,以检验电缆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GB(GB/T)5023标准、附件6、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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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GB/T)5023标准、附件6、附件7

*该产品导体结构项目不检测。

**该项目仅适用于有护套的产品。

***该项目仅适用于导体工作温度为90℃的产品。

注:⑴确认检验主要是产品标准中的抽样检验,分定期抽样检验和逐批抽样检验;

⑵例行检验和抽样检验应按标准规定的方法,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⑶工厂必须具备例行检验和逐批抽样检验的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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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电缆类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JB/T8734标准、附件6

**该项目仅适用于导体工作温度为90℃的产品。

***该项目仅适用于屏蔽电线。

****该项目仅适用于屏蔽电线和安装用电线(标称截面0.4mm2及以下)。

注:⑴确认检验主要是产品标准中的抽样检验,分定期抽样检验和逐批抽样检验;

⑵例行检验和抽样检验应按标准规定的方法、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⑶工厂必须具备例行检验和逐批抽样检验的检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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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的出场检验。

2 标准依据

GB/T5013.1-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一部分一般规定

GB/T5013.4-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四部分软线和软电线

JB8735-199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3 检验项目

3.1检验项目见表一

3.2成品电缆标志

成品电缆护套表面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及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成品电缆的标志应符合GB6995.3-1986的规定。

4 检验规则

4.1产品应由质检部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每个出厂的包装件上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出厂检验包好或质保书。

4.2产品应按照第3.2条规定进行试验。

4.3产品应按以下实验频度进行抽样试验。

4.3.1结构尺寸检查应在每批同一型号及规格电缆中一根制造长度上进行,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长度数量的10%。

4.3.2交货批中多芯电缆总长度超过2km,单芯电缆总长度超过4km,可根据表二确定抽样的试样数。4.3.3如果第一次试验结果不符合第3条规定的抽检的任一条试验要求,应在同一批电缆中再双倍试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试验,仍不合格时,应逐件试验。

5 包装

5.1电缆应妥善包装在符合JB/T8173-1999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成圈应符合有关规定。

5.2 每圈或每盘上应有标签标明;

5.2.1 制造厂名称;

5.2.2 型号及规格;

5.2.3 额定电压;

5.2.4 长度;

5.2.5 重量;

5.2.6 制造日期:年月;

5.2.7 产品编号或认证标志;

5.2.8 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出厂检验。

2 产品标准

GB/T 12706-2008 额定电压1kV(U m=1.2kV)到35kV(U 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检验项目、方法

检验项目、方法见表1。

技术要求

4.1 结构检查

导体根数应符合GB/T 3956、GB/T 12706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不得发生缺根和断线现象。

线芯根数、颜色标识及排列应符合GB/T 12706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

20℃导体电阻试验

20℃导体电阻应符合GB/T 3956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

4.3局部放电试验

有绝缘屏蔽和导体屏蔽的电缆需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在1.73 U0电压下局部放电量应不超过10pC。

4.4电压试验

施加工频电压见表2,时间为5分钟,电缆应不击穿。

表2

4.5外观

护套表面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额定电压、长度(如有要求的话)及相关认证标志编号(如有要求的话)的连续标志,标志应正确、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一个完整标志的末端和下一个完整标志的始端之间的距离不超过500mm。

检验规则

5.1 产品应由质管处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每个出厂的包装件上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质保书。

5.2 交货的每盘(圈)产品都应按照第3章规定进行试验。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出厂检验。

2 产品标准

GB/T 12706-2008 额定电压1kV(U m=1.2kV)到35kV(U 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MT 818-2009 煤矿用阻燃电缆

检验项目、方法

检验项目、方法见表1。

表1

4.1 结构检查

导体根数应符合GB/T 3956、GB/T 12706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不得发生缺根和断线现象。

线芯根数、颜色标识及排列应符合GB/T 12706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

20℃导体电阻试验

20℃导体电阻应符合GB/T 3956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

4.3 电压试验

施加工频电压为3.5 kV,时间为5分钟,电缆应不击穿。

4.4 外观

护套表面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额定电压、长度(如有要求的话)及相关认证标志(如有要求的话)的连续标志,标志应正确、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一个完整标志的末端和下一个完整标志的始端之间的距离不超过500mm。

检验规则

5.1 产品应由质管处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每个出厂的包装件上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质保书。

5.2 交货的每盘(圈)产品都应按照第3章规定进行试验。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额定电压10kV、35kV架空绝缘电缆(含辐照交联型、化学交联型、温水交联型、承载型架空绝缘电缆)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10kV、35kV架空绝缘电缆(含辐照交联型、化学交联型、温水交联型、承载型架空绝缘电缆)的出厂检验。

2 产品标准

GB 14049-2008 额定电压10kV、35kV架空绝缘电缆

3 检验项目、方法

检验项目、方法见表1。

表1

4.1 结构检查

导体根数应符合GB/T 3956、GB/T 14049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不得发生缺根和断线现象。

线芯根数、颜色标识及排列应符合GB/T 14049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

20℃导体电阻试验

20℃导体电阻应符合GB/T 3956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

4.3绝缘电阻试验

无绝缘屏蔽电缆,应进行绝缘电阻试验。

额定电压10kV电缆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500MΩ·km,轻型薄绝缘结构电缆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0MΩ·km;额定电压35kV电缆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4100MΩ·km。

4.4局部放电试验

有绝缘屏蔽的10kV电缆需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电缆上施加交流电压9kV,电缆的局部放电量应不超过20pC。

4.5电压试验

施加工频电压见表2,时间为1分钟,电缆应不击穿。

4.6外观

护套表面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额定电压、长度(如有要求的话)及相关认证标志(如有要求的话)的连续标志,标志应正确、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一个完整标志的末端和下一个完整标志的始端之间的距离不超过500mm。

表2

5.1 产品应由质管处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每个出厂的包装件上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质保书。

5.2交货的每盘(圈)产品都应按照第3章规定进行试验。

本规范规定了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含承载型、集束架空绝缘电缆)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含承载型、集束架空绝缘电缆)的出厂检验。

2 产品标准

GB 12527-2008 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3 检验项目、方法

检验项目、方法见表1。

表1

4.1 结构检查

导体根数应符合GB/T 3956、GB 12527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不得发生缺根和断线现象。

线芯根数、颜色标识及排列应符合GB 12527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

20℃导体电阻试验

20℃导体电阻应符合GB/T 3956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

4.3 电压试验

施加工频电压为3.5 kV,时间为1分钟,电缆应不击穿。

4.4 外观

护套表面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额定电压、长度(如有要求的话)及相关认证标志(如有要求的话)的连续标志,标志应正确、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一个完整标志的末端和下一个完整标志的始端之间的距离不超过500mm,在带状体(平行或集束线)上则不超过200mm。。

检验规则

5.1 产品应由质管处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每个出厂的包装件上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质保书。

5.2 交货的每盘(圈)产品应按照第3 章规定进行试验。

本规范规定了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控制、监视及保护线路等场合使用的塑料绝缘控制电缆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0.6/1kV以下控制、监视及保护线路等场合使用的塑料绝缘控制电缆的出厂检验。产品标准

GB 9330-2008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3 检验项目、方法

检验项目、方法见表1。

表1

4.1 结构检查

导体根数应符合GB/T 3956、GB 9330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不得发生缺根和断线现象。

线芯根数、颜色标识及排列应符合GB 9330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

20℃导体电阻试验

20℃导体电阻应符合GB/T 3956及相关工艺文件的规定。

4.3 电压试验

施加工频电压为3.0 kV,时间为5分钟,电缆应不击穿。

4.4 外观

护套表面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额定电压、长度(如有要求的话)及相关认证标志(如有要求的话)的连续标志,标志应正确、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一个完整标志的末端和下一个完整标志的始端之间的距离不超过500mm。

检验规则

5.1 产品应由质管处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每个出厂的包装件上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质保书。

5.2 交货的每盘(圈)产品应按照第3 章规定进行试验。

电缆(电线)的耐火试验属于型式试验,不属于出厂例行试验内容,故耐火电缆(电线)的出厂检验应按相同类别的非耐火电缆(电线)出厂检验项目进行,若用户要求提供电缆(电线)的耐火性能时,可以提供其型式试验报告。

低烟低卤、低烟无卤型耐火电缆(电线)也适用于上述要求。

电缆(电线)的阻燃试验属于型式试验,不属于出厂例行试验内容,故阻燃电缆(电线)的出厂检验应按相同类别的非阻燃电缆(电线)出厂检验项目进行,若用户要求提供电缆(电线)的阻燃性能时,可以提供其型式试验报告。

低烟低卤、低烟无卤型阻燃电缆(电线)也适用于上述要求。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规范化标准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规范化标准 一、个人书面申请 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大社保工作中心提出相应救助要求,填写《杭州市富阳区社会救助申请核查表》。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其中《社会救助申请书》需写明家庭基本情况与申请救助原因,并随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村(社区)受理与初审 1.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验,证件、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补齐;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对《杭州市富阳区社会救助申请核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所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进行初步审查,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初步调查。 2.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委托,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议。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派人参加。民主评议小组,1000人(含)以下规模村(社区)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1000人以上规模村(社区)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全体村民小组长、妇女主任、村老协会长等人员组成,认为有必要的也可扩大到全体村民代表,评议小组要对本村(社区)拟救助的申请对象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民主评议时,调查人员首先逐户介绍各申请对象家庭的实际调查情况,也可以申请人直接介绍情况,评议小组按户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可向低保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询问。民主评议应采取无记名的方式使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当场公布评议结果,并要求参评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无论同意与否,均应做好详细记录。

3.将经初步审查和民主评议后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家 庭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申请人不同意村(社区)意见的,可直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乡镇(街道)审核 1.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街道)组成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的调查小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走访工作单位等手段,核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签字确认。 2.确定拟救助金额。对经调查复核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对象确定拟救助金额。 3.做好单独登记台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乡镇(街道)应当进行单独登记。 4.提交集体讨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将拟救助对象进行汇总,形成报告,提交党委政府集体讨论。 5.录入系统。将拟救助对象名单录入社会救助系统,利用高拍仪将纸质档案扫描进系统,建立电子档案。 6.公示。打印拟救助公示表,在拟救助对象所在村(社区)社会救助公示栏、各自然村和居民住所(楼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确保公示内容完整、准确,接受群众监督。 7.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审核。 四、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审核 1.信息比对。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依法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审核,通过与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

三农营销服务部标准化建设指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农营销服务部标准化建设指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销售及服务能力,加强网点建设标准,规范员工服务行为,提高员工服务质量,提升公司服务形象,制定本指引。 一、组成部分 本指引主要由《网点建设标准》、《通用服务标准》、《销售服务标准》、《协赔服务标准》四部分组成。 二、规范对象 本指引规范的网点特指扎根于农村地区,属于公司正式营业机构的三农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规范的服务人员包括三农营销服务部中能够与农村客户发生接触的人员,包括归属服务部管理的农村个人代理营销员。 第二章网点建设标准 一、网点选址原则 (一)前瞻性原则 根据自身总体发展战略和三农保险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等方面情况据以选址。 (二)客户优先原则 根据网点的市场定位和客户分布情况,按照就近服务于目标客户群和最有价值客户的原则确定选址。 (三)全面性原则

选址时应注意综合考虑地段位置、楼宇品质、租售价格、内部结构、交通、形象辐射、时间安排等因素进行最优选择。 (四)持续性原则 选址属租赁的,应签定较长时间的租赁合同,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合同期间,特殊情况可适当短租,避免摊销建设成本过高或续租价格过高。 二、选址区域要求 (一)市场调研 1、对辖内农村保险市场现状以及发展规划进行调研; 2、分析区域经济区块划分及功能定位,评估经济区块的总量和构成; 3、分析符合拟设网点市场定位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群; 4、对当地同业的网点布局和经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5、分析拟选区域的辐射能力和交通状况; 6、分析其他影响选址的因素。 (二)统筹选择 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对经济区块、地理位置、楼盘状况和网点建设要求,综合考虑预期收益、资源配置、市场占有、形象宣传、市场成熟度等各方面因素,统筹安排,注意避免过早进入未成熟区域和防止进入衰退区域。 三、用房选择要求 (一)坐落位置要求 1、优先选择人口密度相对较大的乡镇主干道,网点用房需为独立店面,避免建立在物业、居委会、洗车店、修理店等合作单位内部。

物业管理岗位硬件配置标准

物业岗位硬件配置标准 幸福驿站整体规划 ?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应至少设置一个幸福驿站,每个幸福驿站至少设置2个接待窗口;每个驿站面积≥30㎡。 ?幸福驿站2个接待窗口的最大服务户数为2000户,项目户数超过2000户的,每增加1500户增设一个接待窗口。 ?项目占地面积每增加15万㎡应增设1个办事点;办事点能办理收费、卡类授权、客户咨询报事等业务;同时驿站内窗口数量可相应减少。 ?中心城市运营中心负责对管辖项目开设幸福驿站事宜的评估、指导与推进:包括可行性及迁移、合并改造方案的评估、指导现场工作流程优化等。 工作场所及布局 ?幸福驿站应设置在平层,自然条件和通风条件良好。 ?有条件的可以向项目外围开门,方便外部人、车来访。 ?有条件的幸福驿站外围可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位及非机动车停车棚。 ?幸福驿站功能布局应包括:邮包仓库、自助服务区、业务办理区、客户等候区、宣传展示区、管家助理办公区。 ?邮包仓库 (邮包存放区域)面积小于5㎡的,应因地制宜发掘、改造出足够大的空间或区域,或设立二级仓库,避免因场地因素限制邮包业务的正常开展。 ?当邮包日均量在50件以上或者邮包仓库面积不小于10㎡的幸福驿站。可在邮包仓库中设置相应的功能区域:如分拣区、录单区、代寄区、待送件区等。

幸福驿站其他设置要求 ?幸福驿站内WIFI信号覆盖。 ?幸福驿站内安装视频监控及拾音器。 ?幸福驿站应公示内容包括:证照类(服务中心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服务标准和承诺、收费价目表、服务人员信息公示、服务产品授权信息等。 邮包仓库及货架设置要求 ?幸福驿站仓库须通过配备货架充分利用空间,以及实现邮包的分类摆放(可以按照快递公司、区域、楼栋等进行分类)。邮包由快递公司自行上架,幸福驿站邮包业务人员负责监督。 ?幸福驿站邮包仓库内应设置摄像头并连网至控制中心。 ?仓库位置设计,要考虑存储与领用的便利性,选择组合型货架,需根据小区的苑落或楼栋号进行编排且悬挂标识。 ?邮包存放区内地面可设置大件物品存放区。 ?邮包存放区内应配置至少2瓶2公斤灭火气、干湿温度计,保持室内温度不超过40度,湿度不超过80%。 操作台布局 ?每个单元工作柜台长度为80—100cm,预留线孔+键盘托+打印机放置台。 ?工作柜台台面左侧预留线孔,显示器放置台面中间线靠左的区域。 ?每个接待窗口工作柜台下方应安装推拉式键盘托盘。 ?每个工作柜台下左侧配置一个75—80cm高的工作柜(详细设计要求见下图)。

2016年中国联通数字化营业厅一体化高拍仪接口规范v1.0

2016年中国联通总部数字化营业厅一体化高拍仪设备接口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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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新版)

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 (新版) 目录 一、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方案介绍 二、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产品优势 三、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关键技术 四、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五、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增值功能 六、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模块功能 七、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技术特点 八、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组成 九、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架构 十、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体检流程 十一、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发展前景 前言 在当前深化医疗卫生改革,推动健康管理发展的新形势下。需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传统的健康体检模式,同时建立标准的人群档案、体检档案。以便在此基础上进行数据分析与挖掘,实现健康管理服务过程的环形运转循环。传统的“健康体检软件”,以专业健康体检机构工作模式为基础,无法有效实现可扩展的管理模式、工作流程、专业报表等功能。新研发的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横向上同时满足日常六大类健康体检工作需要;纵向上根据其它监督机构的工作性质或相

应用人单位进行数据推送;单点上与相应体检者进行信息交互。达到:减轻医疗机构内部的工作压力、体检报告流通过程中防止伪造篡改、精确到个人的健康管理服务、“大数据”模式的综合信息分析。 正文 一、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方案介绍 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是对医院体检中心进行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管理。系统从检前,检中,检后整个业务流程提供标准化以及精细化的解决方案。实现体检业务市场开拓、预约登记、收费、临床检查、总检等各工作岗位的信息化管理,目的在于提供体检中心的综合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可实现健康体检、职业病体检、从业人员体检、妇女儿童体检、外检服务、体检卡发送等全方位体检服务。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适用于各级医院体检中心、民营体检中心、疾病预防中心,能够满足健康体检、体检车外出体检的所有体检方式。 二、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产品优势 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具有完善科学的管理思想,能辅助体检中心从检前至检中到检后的每一个环节管理好体检数据,堵塞各种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全流程进行“质量盲区分析”与“质量责任追溯”,消除质量隐患。大大地提高顾客满意度,降低投诉率,提高体检中心的核心竞争力与品牌形象。

微型摄像头模组选型

静脉显像系统的摄像头模组选型对比 1.手机摄像头模组的概况 摄像头的成像过程就是将光信号数字化的过程。光线首先通过镜头,到达感光元件-可能是CCD,或者是CMOS,两者的作用都是将光线转换为数字信号,然后数字信号被传送到一个专门的外理器(DSP),进行图像信号增强以及压缩优化后再传输到手机或者其它存储设备上,那么由此可以看到其中的每一个设备都对摄像头的整体性能有影响。手机相机模组主要由镜头(lens),传感器(sensor),后端图像处理芯片(Backend IC),软板(FPC)四个部分组成。决定一个摄像头好坏的最重要的因素关键部件就是:镜头(LENS)、图像传感器(SENSOR)和数字信号处理芯片(DSP)。相机手机的关键技术为:光学设计技术,非球面镜制作技术,光学镀膜技术等。 摄像头模组主要组成部分: 摄像头模组主要组成部分由:镜头(Lens),红外滤光片(IR Filter),图像传感器(Sensor IC)、数字信号处理(DSP)及软板(FPC),其中有些Sensor IC是集成了DSP,有些是没有集成DSP,没有集成DSP的module需要外部外挂DSP。如果所示为具体的结构示意图: 外部光线穿过Lens后,经过IR Filter滤波后照射到Sensor面上,Sensor将从Lens上传导过来的光线转换为电信号,再通过内部的A/D转换为数字信号。如果Sensor没有集成DSP,则通过DVP的方式传输到baseband,此时的数据格式是RAW RGB 2.摄像头模组的选型 根据有效的资料查找,摄像头模组的主要研发和生产厂家是日本、韩国、台湾以及中国大陆的厂家和公司。由于国外的产品较难购买并且价格较高,首先考虑国内的摄像头模组公司。大部分大陆厂家按照网上联系方式联系不到,也无邮箱可以联系,联系到的厂家和公司几乎都是主要和大的手机厂商合作,他们都是批量生产,大量供应,很难申请到免费样品,必须要进行购买, 主要联系到的厂家有深圳金乾象科技、沈阳敏像科技、深圳三赢兴电子和东莞信泰光学等。联系了国内以及台湾在内的十几家主要摄像头模组生产厂家,很多不符合我们的要求其中有的是联系不到,有的是不提供样品不单卖,还有事不符合我们的使用情况,模组不能

唐山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19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根据《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主要职责: 1、负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农产品(畜牧产品、种植产品、水产品)、生产投入品(种子、肥料、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器械)和农业生产环境(土壤、大气、水)等方面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2、承担国家、省、市下达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任务,为执法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提供技术依据。 3、承担相关检验标准制定与修订、检验仪器开发、检验标准物质研制等工作; 4、承担食品药品、农产品等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性工作;承担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物质及相关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研究工作。 5、承担对县级检测机构和企业自律性检测机构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工作 6、承担农业生物转基因成分检测,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贮藏保鲜、产地加工和流通消费环节质量安全和营养品质科学研究与

技术推广工作,为政府部门推进农产品生产消费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提供决策依据。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工作。 8、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和追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及技术。 9、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营养品质知识科普宣传,为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技术支撑。 10、承担市农牧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设置情况: 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单位规格副县级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形式是财政拨款,内设机构设16个,事业编制161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126人,离休人数2人,退休人数21人,遗属人数1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1、收入说明:预算收入为14108.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10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10000万元。 2、支出说明:预算支出14108.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93.78万元、正常公用经费支出501.1万元、专项公用经费629.68万元,专项项目支出11384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部门预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具总体架构、工作流程概述、数据库接口规范、工具规格要求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具总体架构 E.1 检查工具的总体架构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具由三部分组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检查专用工具(以下简称为“等级保护检查专用工具”)、辅助检查设备和防护箱。其中,等级保护检查专用工具集成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为“工具管理系统”)、技术检测工具库;辅助检查设备包括便携式打印机、数码相机、录音笔、便携式扫描仪和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防护箱用于容纳所有的硬件设备。 检查工具总体架构示意图如图E.1所示。 图E.1 检查工具总体架构示意图 在图E.1中,检查工具架构的各个功能如下: a)等级保护检查专用工具:等级保护检查专用工具集成了工具管理系统和专用检查工具,以便检 查人员在现场进行检查和记录。等级保护检查专用工具经过安全加固处理,安全加固要求详见本文的第8.1。等级保护检查专用工具的硬件规格参数参见附录H中H.1。技术检测工具库包括标配工具和选配工具。标配工具是集成在等级保护检查专用工具中的专项技术检查工具,包括U口检查工具和网口检查工具。选配工具为各地公安机关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而选配的检查工具; b)辅助检查设备:辅助检查设备用于网络安全检查工作中的辅助管理工作,包括便携式打印机、 数码相机、录音笔、便携式扫描仪、执法记录仪、打印纸、刻录光盘等。辅助检查设备的硬件 规格要求参见附录H.2。 E.2 检查工具与重要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关系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具是公安机关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的信息化工具,获取的检查数据可通过网安专网终端导入到重要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 重要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是以网安专网为依托,部、省两级建设部署,采用专用终端访问,最终实现部省两级联网,部省市三级应用。有关数据格式应符合网安综合应用平台和网安业务专网的标准,最终可接入网安综合应用平台数据中心。 具体架构如图E.2所示。

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规范

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规范 Work specifications for "one window, full services" as to deal with government affair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的管理要求、服务要求、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体系的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3/T 2036.1-2017 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 DB33/T 2036.2 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2部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DB33/T 2036.4 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4部分:服务大厅现场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DB33/T 2036.1、DB33/T 2036.2、DB33/T 2036.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一窗通办 通过推进“受办”分离改革,改变各审批部门分别受理的模式,在服务大厅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可 办理多个事项的办事模式。 4 基本要求 4.1 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一体化运行的配套制度体系,构建一 窗通办、前后台衔接有序、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大数据代跑、实时监督、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满意度。 4.2 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高频事项一窗办、专业 事项重点办、季节事项弹性办、极少事项远程办。 4.3 统一规范服务事项、信息化建设、业务流程等,确保政务服务一窗通办的系统性、科学性、协调 性、优质性。 4.4 增强政务服务的集群效应和联动效应,促进服务质量的整体优化和便利度提升,实现主动、精准、 便捷、就近的服务融合创新。 4.5 通过媒体(含自媒体、新媒体)、网站、实践基地等多种渠道,强化改革宣传,提高一窗通办知

固定资产管理

青岛****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系列文件 020112 固定资产管理 第 1 版 批准: 2013年01月发布 2013年1月实施 青岛****有限公司

版本状态记载 版本实施日期更改单号更改原因编制审核批准A/0 2013年1月15日无根据控股公司内控要求

1.0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具体要求,旨在规范固定资产入账、折旧、保管、维修、转移、盘点、闲置、出租、报废和出售等各项工作,防范固定资产管理中的潜在风险。 2.0制度要求 2.1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制定 2.1.1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单价2000元以上(含2000元)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下列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类:所有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类:分拣流水线、地磅、监控器、手持终端、地牛、采集器、传送带、叉车; 运输工具类:机动车辆、电动车; IT设备类:电脑、采集器、高拍仪、摄像头、监视仪、服务器、工控机、LED 显示屏、投影仪等 办公设备及其他类:打印机、传真机、扫描机等办公设备; 2.1.2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会同综合管理中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程序。 2.1.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核算固定资产价值,并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综合管理中心建立实物台账,管理对应固定资产实物。 2.1.4人力资源部及内控部与财务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中心共同举办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培训,对各部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参加固定资产培训的管理人员包括: 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岗位的员工; 全体工程或项目管理员工; 财务管理中心全体员工; 各部门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 2.1.5综合管理中心人员、财务管理中心人员分配到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前,必须参加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2固定资产的采购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报送资料及要求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报送资料及要求 一、适用范围及备案主体 适用于辖区汽车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是指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具备所承修车型服务能力的材料提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拟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公民、法人是备案的责任主体。 二、备案要求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附件1);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并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机动车维修经营”项目; (三)维修场地信息。《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业务接待室、停车场、总成大修车间面积)平面图、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等复印件(附件2);

(四)维修人员信息。《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从业人员信息汇总列表。经理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及从事燃气汽车、电动汽车维修经营的,还包括燃气系统维修、电动高压系统维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毕业证或资格证等证明(附件3)。 (五)维修检测设备汇总表及计量检测设备的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附件4);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根据备案内容要求,对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2014)及有关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核准业务类型、业户类别和项目种类,确定经营范围,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 经营范围由业务类型、业户类别和项目种类三部分构成。 (1)业务类型:分为汽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和其他机动车维修。 (2)业户类别:汽车和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3)项目种类:一类汽车维修项目种类分为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燃气汽车维修和电动汽车维修;二类汽车维修项目种类分为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燃气汽车维修和电动汽车维修;三类汽车维修项目种类分为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汽车润滑与养

联通数字化营业厅一体化高拍仪接口规范v

联通数字化营业厅一体化高拍仪接口规范v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2016年中国联通总部数字化营业厅一体化高拍仪设备接口规范 目录

一、更新历史 2016.7.28 V1.0 初次编写 二、外设设备接口要求 2.1.电子凭证采集功能模块接口要求 电子凭证采集功能模块,对接联通无纸化系统,外设接口类型为Windows DLL,接口调用方式采用stdcall标准调用,每个厂家的每类设备只能提供一个DLL文件。设备命名为设备类型.dll。 驱动文件存放地址对于windows系统,为安装操作系统所在盘的WINDOWS\system32目录下。在打开相关设备时,当输入参数端口号为-1时,驱动文件按照本地配置文件中设备对应的端口号调用相关设备,其它数值按照输入参数调用相应端口设备。 各驱动的命名如下: 驱动命名列表 设备类型描述设备命名 电子扫描设备Unicom_Cap.dll 设备本地配置文件说明:本地配置文件用来配置驱动日志地址信息。配置信息的windows存放在地址C:\DeviceDriverConf.ini中。 1. 驱动文件日志记录要求: WriteLog(WriteLog值为0:不记录日志;WriteLog值为1,不记录调用接口函数的参数;WriteLog值为2,记录调用接口函数的参数)

2. 配置文件格式为: [Unicom_Sign] UserIdCardPort=6 (设备端口) WriteLog=1 UserIdCardAddress=C: \DeviceDriverLog\ sign\ [Unicom_Cap] UserIdCardPort=7 (设备端口) WriteLog=1 MutiIdCardAddress=C: \DeviceDriverLog\ cap\ 3. 状态码常量定义 状态码(正常状态、运行状态、告警状态)建议用8位数字或字母表示。 第1位表示状态类型, 1:正常状态 2:运行信息 3:维护告警(级别:黄维护) 4:故障告警(红维修)。 第2-6位表示设备类型码。 第7-8位表示各部件的状态类型。 2.1.1.功能说明 对此接口进行定义、作用、参数、描述等 定义电子凭证采集设备相关的打开、关闭、采集(为保证图像质量

多地查获无CCC认证产品,这些产品未获强制认证禁止销售!

多地查获无CCC认证产品,这些产品未获强制认证禁止销售! 众所周知,在中国强制性认证目录管辖范围内的产品,未经认证禁止上市销售。近日,长沙、宁海、昆山等多地监管部门查获了一批无CCC认证产品。 (1)多地查获无CCC认证产品,不得冒用CCC认证标志 长沙市质监局查获无CCC认证浴霸 “产品未通过CCC认证,但外包装上不仅有3C标识,还印有能效标志……”近日一款名为“穗之顶”的浴霸和LED灯具涉嫌假冒伪劣被长沙市质监局查封。长沙市质监局稽查支队副支队长谢宁鲁介绍,对于未通过CCC认证这一块,将处以5万-20万元罚款,“关于伪造厂址等问题,将会根据涉案金额,调查后再进行相关处理。”目前,该处货物已被依法封存扣押,将进一步调查处理。(来源:三湘都市报) 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冒用CCC认证标志违法行为 在汽车用品领域,汽车方向盘套尚未列入CCC认证。然而,日前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在宁海某汽车用品公司内发现了外包装彩盒上标注有“CCC”认证标志的方向盘套。经查,标注有“CCC”认证标志外包装的彩盒是该公司擅自委托印刷厂印刷的。据初步统计,该公司已生产外包装彩盒上标注有“CCC”认证标志的方向盘套1281只,货值3万余元。目前,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作出“没收冒用认证标志的方向盘套,并罚款1.5万余元的处罚决定”。(来源:宁波日报) 昆山检验检疫局销毁进口不合格电源线 3月6日,江苏昆山检验检疫局按照程序监督销毁了一批日本进口的不合格电源线,这是该局今年销毁的第二批不合格电源线。据介绍,该批产品货值约6万日元,检验检疫人员在实施入境检验时发现,电线为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但产品本体上无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进口商也无法提供认证文件,经查产品为未经认证产品。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强制认证产品须获得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识后,方许进口。据此,昆山局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实施了销毁处理。(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高拍仪成品检验规范

高拍仪检验规范 一、目的: 为了使检验部门能以正确检验标准进行检验与判断高拍仪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文件作为公司品质检验人员检验操作的规范流程及判定标准,以确保高拍仪产品能维系产品设计规定的品质水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拍仪及相配合这些产品的附件包装。 三、职责权限 3.1 本规范由品管部负责实施,生产部、采购部负责配合执行: 3.1.1 产品的品质检验及判定由指定的检验员负责。 3.1.2 产品工程师负责对检验结果进行处理。 3.1.3 由负责质量控制的主管确认并审核检验结果。 3.1.4 各相关部门协同进行会签处理,由部门主管做会签确认。 3.1.5 最终判定由公司负责产品质量的主管确认。 四、检验设备及测试条件 4.1检验设备 4.1.1 色卡 4.1.2 电脑{带光驱} 4.1.3 USB数据线 4.1.4 测试架/板 4.2 测试条件: 除非有其他说明,测试条件如下: 规定电压:参考用户操作手册 环境亮度变化:从400到1000勒(亮度单位),光源以昼光日光灯为准环境温度:工作范围(10℃-40℃),储藏范围(-25℃-55℃)

环境湿度:工作范围(20-85%RH),储藏范围(20-90%RH) 4.3基本定义: 4.3.1 外观:指产品由外部所能直接看见的部分,如正面、后面、底面等皆属之(透过外部开口能看见处亦是)。 4.3.2 结构:仅指影响产品组合,功能或特性等方面的机构电气部分。 4.3.3附件:为确保用户对产品的正常使用而附属之物等。 五、检验标准及抽样计划 5.1 缺点分类 5.1.1严重缺点(Cr):Criticd Defct 指通过经验和判断未符合国家安全规定或使用本产品可能对个人产生危险或者不安全因素的缺点。 5.1.2 主要缺点(Ma):Major Defect 指会导致机器故障和产品失效或者实质上降低产品使用性能,使无法达成期望目的的缺点。 5.1.3 次要缺点(Mi):Minor Defect 指使用功能上不致降低期望目的,虽与设定的标准有所差异,但在使用与操作上不影响功能的缺点。 5.2 检验标准: 除非有其他说明,检验以及判定标准必须遵守GB/T 2828.1-2003或MIL-STD-105E中的规定,并限定于一般检查水平II,正常检查,一次抽样计划。 5.3 抽样计划 5.3.1 确定合格质量水平: 根据产品特性及同行业中共同遵守的检验同类电子产品的原则,规定合格质量水平(AQL)如下:

医疗机构医院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医疗机构医院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临床医学实验室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临床医学实验室信息系统应用单位,也适用于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商及具有临床医学实验室信息系统模块的医院信息系统(HIS)软件开发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B 20988-2007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GB/T 21028-2007 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安全技术要求 GB/T 25063-2010 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安全评测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 clinical laboratory information system 即专项应用于临床医学实验室的实验室信息系统(Laboratory Information System,LIS),临床医学实验室对实验操作过程中(包括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进行数据收集、存储、分析和应用的一套管理软件。该系统对于实验室检测过程中的操作者、时间、地点和事件等进行完整记录,并进一步实现实验室检测数据的存储、调用、统计和分析等功能,最终实现实验室检测自动化和无纸化办公的目的,从而达到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实验室数据规范管理与应用、降低运行成本的目的。 4 总体要求 4.1 系统标准化要求 1)满足美国病理学家协会(CAP)实验室认可相关标准要求; 2)满足ISO15189实验室认证相关标准要求; 3)满足2011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相关要求。 4.2 系统架构要求 1)多层体系架构、前端B/S、C/S多种展现形式、方便部署; 2)模块设计,方便流程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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