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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英国衡平法的形成与发展

论英国衡平法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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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经理人CONTEMPORARY MANAGER2006?03

当代经理人CONTEMPORARY MANAGER2006?03

浅析英国议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影响

浅析英国议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影响摘要:英国是首创议会制的国家,其议会制度被称为“议会之母”,因此,了解英国议会制度的产生形成过程,分析英国议会制度的变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英国议会制度作为民主制度的产物,不仅对英国意义非凡,也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认可、采用和借鉴,在世界民主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英国议会制度;发展历程;影响 一、英国议会制度的产生形成过程 (一)英国议会制度的开端 自11世纪以后,英国国王的权力不断加强。13世纪,约翰王统治时期经常增加额外的捐税,对外战争接连失败,还干涉封建法庭的权力,使国王与贵族的关系日趋紧张,并与教皇发生了冲突,被教皇革除了教籍。分离倾向日益明显的强大贵族势力乘机联合教士、骑士和城市市民开始了反对国王的斗争。1215年,约翰王被迫接受了他们所拟的《大宪章》。大宪章保证贵族和骑士的领地继承权,由贵族和骑士组成王国的“大会议”,只有得到这个会议的同意,国王才能向封建主征收额外的税金。这就意味着在英国长期以来至高无上的专制王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约束。 《大宪章》虽然是封建的法律文献,但具有进步意义,它的整个精神是限制王权,置王权于封建法律的约束下。因此它被称之为“英国自由的奠基石”,是英国第一部“宪法”。到了17世纪,资产阶级为了适应反封建的要求,对它赋予了新的解释,成为资产阶级法治的主要依据。 但约翰王并未实行这个宪章,并且准备对贵族进行新的战争。1258年,亨利因为干预意大利战争,不顾农业歉收和饥荒,要求贵族缴纳三分之一的收入作为军费,激起了贵族的不满。贵族武装冲入王宫,亨利无奈,被迫于当年6月在牛津召开了贵族大会,制定了《牛津条例》,把国家权力交给贵族操纵的十五人会议,国王非经同意,不得做任何决定。 《牛津条例》是继《大宪章》之后又一重要的政治和法律文献,首次提出政府主要大臣要对委员会而非国王负责以及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公开宣布王权处

论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各自的渊源流变及其相互关系

论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各自的渊源流变及其相互关系 摘要: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两大重要法系,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它们因不同的原因形成、发展。虽然它们之间存在着区别,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也表现出了相互融合的趋势。 关键字: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一、大陆法系的渊源流变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成文法系、民法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因为它的历史渊源是罗马法和日耳曼法,此外还有教会法、商法和城市法)。它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影响深远的法系。它以欧洲大陆的法国和德国为代表,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为世界性的法律体系。在大陆法系内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情况不尽相同,大体上有两个分支——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拉丁分支和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日耳曼分支。 (一)大陆法系的形成以罗马法为基础 1、在罗马全盛时期,罗马统治者以武力扩大其版图,强行适用罗马法,被征服地区的居民也因罗马法的发达和完备而自愿采用罗马法,使罗马法成为“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2、日耳曼人入侵罗马后,日耳曼法采取属人主义原则,使罗马法得以保存。日耳曼人建立的国家编纂的法典受罗马法影响。公元9世纪,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法律的属人主义不再适用,罗马法与日耳曼法融合。 3、12世纪后,罗马法复兴运动兴起,罗马法研究同社会实际需要相结合,成为西欧大陆国家具有权威的补充法律。经过改造和发展的罗马法成了欧洲的普通法,具有共同的特征和法律传统,从而奠定了大陆法系的基础。 4、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西欧许多国家的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并巩固以后,适应资本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以及国家之间的交往,这些国家的法律制度相互间的联系和共同特征获得进一步发展。首先在法国,以资产阶级革命为动力,在古典自然法学和理性主义思潮的指导下,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开创了制定有完整体系的成文法的模式。法国法典成为欧洲大陆各国建立自己的法律制度的楷模,标志着近代意义上大陆法系的模式的确立。随后在德国,在继承罗马法、研究和吸收法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法典。德国法典成为资本主义从自由经济到垄断经济发展的时代的典型代表。 5、由于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适应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需要,并且由于它采用了严格的成文法形式易于传播,所以19世纪、20世纪后,大陆法系越过欧洲,传遍世界。 二、英美法系的渊源流变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或海洋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的体系。普通法是与衡平法、教会法、习惯法和制定法相对应的概念,由于其中的普通法对整个法律制度的影响最大,所以,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美国的法律源于英国传统,但从19世纪后期开始独立发展,已经对世界的法律产生很大的影响。英美法系的分布范围主要包括英国(苏格兰除外)、美国(路易丝安那州除外)、加拿大(魁北克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南非等国和中国的香港。英国法传统的传播主要是通过殖民扩展实现的。 说到英美法系的沿革要从英国和美国两方面分别来说: (一)英国法的历史沿革 1、普通法的形成 (1)盎格鲁-撒克逊法:英国从公元5世纪到1066年由盎格鲁-撒克逊人控制,当时实行

普通法

英国普通法的形成 ——从《大宪章》的角度考察【摘要】对英国法进行研究,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对“英国较早形成法治社会的前提条件”、“构成现代英国法治社会坚实的制度基础”的普通法的发展进行研究。鉴于此,本文以推动英国普通法的形成、确立和发展的《大宪章》为角度,对普通法的逐步成长过程及其《大宪章》在普通法形成过程中所起到的承前启后的作用予以阐释和探讨。 【关键词】普通法形成大宪章作用 引言 近年来,随着中西方政治经济交往的加深及文化交流的活跃,我国法学界逐渐兴起了一股研究西方法的潮流,而这其中对英国普通法的研究又逐渐成为一个理论热点。这是因为:首先英国是当代世界三大法系中普通法系的发源地,其法律制度中许多原理、原则、规则甚至概念、术语等都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普通法系的国家和地区所借鉴、吸收和引用。就英国法自身来说,普通法1不仅仅是其法制领域的一个独特内容,而且也是“英国较早形成法治社会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构成现代英国法治社会坚实的制度基础”。2所以对英国法的研究是重要的,而对普通法的研究则更是具有一种基础研究的价 1本文所指的普通法是指始于11世纪的英国中央普通法院创立、适用并加以发展的、通行于全英国的、具有普遍实效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 2张彩凤:《英国法治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2页。

值。其次,正如伯尔曼在《法律与革命》一书中所指出的:“在西方法律传统中,法律被设想为一个连贯的整体,一个融为一体的系统,一个‘实体’,这个‘实体’被设想为在时间是经过了数代和数个世纪的发展”。1它说明,西方法律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具有高度的历史延续性,这一论断尤其适用英国的普通法的发展,因为“有些法系比其他法系更有意识强调同过去的联系,更多的依赖传统的法律思想方式而不管社会和经济如何变化,这方面应英国为最。事实上,没有别的国家像英国那样数个世纪以来一直固守自己的法律风格,而免于其法律生活发生重大骚动”。2 所以,对英国法进行研究,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对“英国较早形成法治社会的前提条件”、“构成现代英国法治社会坚实的制度基础”的普通法的发展进行研究。鉴于此,本文以推动英国普通法的形成、确立和发展的《大宪章》为角度,3对普通法的逐步成长过程及其《大宪章》在普通法形成过程中所起到的承前启后的作用予以阐释和探讨。 一《大宪章》产生前的普通法 普通法,同地方习惯相反,是整个英国普遍适用的法,这种法在1066年是不存在的。 1【美】哈德罗·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11页。 2【德】K·茨威格特、H·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73页。 3笔者赞同英国学者约翰?哈德森的观点,主张普通法是在1215年《大宪章》时代由各种不同的因素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详见【英】约翰·哈德森:《英国普通法的形成》,刘四新译,2006年版。

福建省漳州市2019届高三三模文综历史试题 含解析

2019年5月漳州市普通高中毕业班质量检查 文综历史试题 1.西周时,周王通过婚姻关系与异姓诸侯建立血缘联系。周王照例称同姓诸侯为伯父或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或叔舅。这反映了 A. 中央与地方政治联系的加强 B. 忠孝一致的伦理道德观念 C. 分封制度与宗法制度的结合 D. 王权与神权形成紧密联系 【答案】C 【解析】 【详解】根据材料有同姓诸侯和异姓诸侯联姻,并称其为伯父、叔父或者伯舅、叔舅,可知材料涉及的是宗法制和分封制,故答案为C选项。中央与地方政治联系只是材料的一部分,故A选项排除。忠孝一致的伦理,材料未涉及,B选项排除。材料未体现王权与神权的结合,D选项排除。 2.下图是汉代画像砖中的牛耕图。研究者发现,汉代二牛抬杠的耦犁中的铁铧由生铁铸造,比较笨重,需用两头牛才能拉得动。随着钢刃熟铁铁铧的出现和使用,一牛挽犁逐渐取代了耦犁。这表明 A. 土地私有促进生产发展 B. 技术进步推动耕作方式革新

C. 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发展 D. 重农抑商政策有助于农业发展 【答案】B 【解析】 【详解】根据材料“随着钢刃熟铁铁铧的出现和使用,一牛挽犁逐渐取代了耦犁”可知是技术进步推动耕作方式革新,故答案为B选项。材料未体现土地私有的促进作用,A选项排除。材料未涉及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发展,C选项排除。材料未涉及重农抑商政策,D选项排除。 3.贞观年间,唐太宗曾签署一份向未满十八岁强壮男子征兵的敕书,但门下省给事中魏征不肯签署,导致该敕书最后作废。这表明当时 A. 官僚体制尚可制约皇权 B. 三公制度发展到达巅峰 C. 门下省掌控最高决策权 D. 科举制提升了官员素质 【答案】A 【解析】 【详解】根据材料唐太宗签署征兵的敕书,但门下省不肯签署,导致该敕书最后作废,可知门下省能一定程度上制约皇权,故答案为A选项。材料涉及的是三省六部而非三公制度,B选项排除。最高决策权是皇帝而非门下省,C 选项排除。材料未涉及科举制,D选项排除。 4.从1405年至1433年,郑和七下西洋,访问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代表皇帝接受当地君王的朝贡,并把大量礼品回赐当地的君王。这一系列活动 A. 改变了明初实施的海禁政策 B. 开创了海上丝绸之路新局面 C. 彰显了明帝国的国际影响力 D. 推动了明朝经济走向繁荣 【答案】C 【解析】 【详解】根据材料郑和访问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代表皇帝接受当地君王的朝贡,可知彰显了明帝国的国际影

民族国家的形成

民族国家的形成 在中世纪的西欧,假如你问一个人的身份,他会首先告诉你是基督徒,其次是某个地区的居民,比如卢瓦尔河谷人、勃艮第人或者伦敦人,最后才可能是英格兰人、法兰西人或者德意志人。 在中世纪早期和中期,西欧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基督徒,属于天主教会,可以说生活在一个基督教的大世界中,所有受过教育的人都使用拉丁语,封建等级制的金字塔型权力结构使得领地成为权力的实体,自8世纪到11世纪,欧洲经济几乎完全建立在农业和非常有限的地方贸易基础上,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庄园经济)是封建割据的经济土壤。近代意义上的国家概念在当时是不存在的。 ◆民族: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人的共同体。特指有共同 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人的共同体。 ◆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机器。根据掌握国家权力的人数多少 为标准,国家可分为下列三种类型:⑴君主国,⑵贵族国,⑶民主国。 ◆民族国家:两者合为一体,国家的领土界限与民族居住地范围相同,同时文化与 政治逐步整合。国家是民族的政治实体。在西欧,民族和国家是同步形成的。 15世纪下半叶,英法的政治制度发生了什么变化?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化? 变化: 15世纪下半叶,英、法等国的等级君主制逐渐演变为君主专制。 原因: ①民族国家的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推动英法两国政治制度的转变,社会 各阶层大多支持加强王权; ②英法百年战争及英国的玫瑰战争后,两国封建贵族失去昔日的权势,开始依靠王 权来维持自己的地位; ③新兴的资产阶级需要王权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开辟道路; ④部分农民和城市贫民也寄希望于王权,以改善生存环境。在这样的背景下,君主 专制出现了 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曾将许多商品专卖权赐予宠臣,使英国资产阶级深受其害。为了扞卫自身的经济利益,资产阶级奋起反击,他们利用议会的讲坛,猛烈抨击专卖权制度使“最主要的商品都落入了那些剥削全体国民的吸血鬼之手”。面对议会的强烈抗议,伊丽莎白一世被迫妥协,取消了私自授予的专卖权。 17—18世纪,法国三级会议中断召开170多年。在这期间,国王大权独揽,决定国家一切事务。路易十四(1643—1715)自称“朕即国家”,被视作神的化身。 根据上述两段文字及课文内容,分析英法两国君主专制的主要差异。 法国君主的专制程度甚于英国。 在法国,君主宣扬“君权神授”,王权几乎控制了社会的各方面; 在英国,则一直存在着议会的力量制约王权,这与英国中世纪《大宪章》带来的传统很有关系。 二、君主专制 1、时间:15世纪下半叶 2、原因: ①民族国家的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推动英法两国政治制度的转变社会

江西省大余中学2019届高三5月月考文综-历史试题 含解析

大余中学2018~2019年度高三下学期第七次考试 文科综合-历史部分 1.三代早期,华夏各部族的始祖神话大相径庭;春秋以降,“诸夏共祖”说或“五帝同源”说成为主流。导致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A. 民族交融的加快 B. 宗法观念的增强 C. 变法运动的推动 D. 自然科学的进步 【答案】A 【解析】 【详解】根据材料主旨,从三代至春秋,华夏始祖的神话由始祖不同逐渐演变为“共祖”或“同源”,可以看出这一阶段华夏各族之间相互交流融合,最终形成了祖先同一的神话体系,选项A正确;春秋以来礼崩乐坏,宗法制度受到冲击,选项B排除;变法运动主要在政治和经济领域,与神话传说无关,选项C排除;中国古代自然科学相对落后,而且神话传说不属于自然科学范畴,选项D排除。 【点睛】解题把握住神话传说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神话传说的内容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2.传统观点认为,秦二世而亡缘于暴政。后来有研究者认为秦朝社会变革力度远超人们心理承受能力,导致帝王、群卿乃至庶人都处于恐惧之中而又没有合理的消解渠道是压倒秦朝的最后一根稻草;又有学者提出,秦朝制度抑制了多元文化的发展,没有得到中原以及关东人士的认同,遭反抗以至亡国。据此可知,关于秦二世而亡的认识 A. 后期学者研究比传统观点可信 B. 只能有一种正确合理的解释 C. 随着研究视角拓展而趋于全面 D. 缺少对古代其他王朝的观察 【答案】C 【解析】 【详解】根据材料可知对秦朝灭亡的原因随着时间推移出现了多种观点,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研

究视角不同,比如秦亡于暴政是从阶级史观角度得出结论,而秦朝抑制多元文化发扎导致灭亡是从文化史观出发,因此选项C正确;A选项表述不符合实际,排除;选项B表述绝对,排除;选项D脱离材料主旨,排除。 3.唐朝把《孝经》作为学校的必修课。《唐律疏议》中涉及孝的有58条,约占全部条款的11%,从不孝罪的论定、定刑、惩罚措施以及为官的丁亲原则、家族中的尊卑等级等,皆有细致的规定。这充分表明唐朝时期 A. 四书五经逐渐被冷落 B. 传统孝道受到重视 C. 儒家思想开始法制化 D. 统治政策开明开放 【答案】B 【解析】 【详解】根据材料可知孝道在唐朝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充分说明政府对传统孝道的重视,选项B正确;四书名称出现于宋代,与材料时间不符,选项A排除;选项C“开始”表述绝对,排除;材料未体现统治政策,选项D排除。 4.商业类书籍是明清时期书市中的大端。徽商刊刻了如《天下水陆路程》、《宝货辨疑》、《商贾便览》等著作,举凡算帐、交税、用银、用秤、出行气候、商业通信、求神保佑发财等一切知识和经验都包括在内。这反映了 A. 文化进步推动政府政策调整 B. 贾而好儒成为商人共同追求 C. 印刷技术变革促进商业繁荣 D. 商业发展助推知识结构更新 【答案】D 【解析】 【详解】商业书籍在明清时期成为书市中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内容专业详细,书种门类齐全,从中可以看出明清商品经济的繁荣,推动了商业书籍的发展更新,选项D正确;选项未体现政府政策,选

民族国家的形成

民族国家的形成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民族国家的形成在中世纪的西欧,假如你问一个人的身份,他会首先告诉你是基督徒,其次是某个地区的居民,比如卢瓦尔河谷人、勃艮第人或者伦敦人,最后才可能是英格兰人、法兰西人或者德意志人。 在中世纪早期和中期,西欧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基督徒,属于天主教会,可以说生活在一个基督教的大世界中,所有受过教育的人都使用拉丁语,封建等级制的金字塔型权力结构使得领地成为权力的实体,自8世纪到11世纪,欧洲经济几乎完全建立在农业和非常有限的地方贸易基础上,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庄园经济)是封建割据的经济土壤。近代意义上的国家概念在当时是不存在的。 民族: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人的共同体。特指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人的共同体。 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机器。根据掌握国家权力的人数多少为标准,国家可分为下列三种类型:⑴君主国,⑵贵族国,⑶民主国。 民族国家:两者合为一体,国家的领土界限与民族居住地范围相同,同时文化与政治逐步整合。国家是民族的政治实体。在西欧,民族和国家是同步形成的。 15世纪下半叶,英法的政治制度发生了什么变化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化 变化: 15世纪下半叶,英、法等国的等级君主制逐渐演变为君主专制。 原因:

变,社会各阶层大多支持加强王权; ②英法百年战争及英国的玫瑰战争后,两国封建贵族失去昔日的权势,开始 依靠王权来维持自己的地位; ③新兴的资产阶级需要王权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开辟道路; ④部分农民和城市贫民也寄希望于王权,以改善生存环境。在这样的背景 下,君主专制出现了 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曾将许多商品专卖权赐予宠臣,使英国资产阶级深受其害。为了扞卫自身的经济利益,资产阶级奋起反击,他们利用议会的讲坛,猛烈抨击专卖权制度使“最主要的商品都落入了那些剥削全体国民的吸血鬼之手”。面对议会的强烈抗议,伊丽莎白一世被迫妥协,取消了私自授予的专卖权。17—18世纪,法国三级会议中断召开170多年。在这期间,国王大权独揽,决定国家一切事务。路易十四(1643—1715)自称“朕即国家”,被视作神的化身。 根据上述两段文字及课文内容,分析英法两国君主专制的主要差异。 法国君主的专制程度甚于英国。 在法国,君主宣扬“君权神授”,王权几乎控制了社会的各方面; 在英国,则一直存在着议会的力量制约王权,这与英国中世纪《大宪章》带来的传统很有关系。 二、君主专制 1、时间:15世纪下半叶 2、原因:

英国政体的演变过程

英国政体的演变过程 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给水排水工程101班 李若昭 6002210019 【摘要】英国现行的政体是议会民主制和君主立宪制,而且英国没有总统;英国的国家元首即形式上的最高领袖是国王。但是实权在内阁,内阁首相就是政府的真正首脑。内阁对议会负责是因为议会由国王,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的。本文主要探讨英国现行政体的形成过程,并分析其中重要的几次变革。【关键词】君主;议会制;首相责任制 英国的现行政体被认为是当今世界上最完备的政体——议会代议制和责任内阁制。从最初建国的绝对君制,英国政体经历了长达7个多世纪的演变与改革。从而使英国以一个强国的身份,在风云变幻的世界大舞台上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英国政体的初步奠定——绝对君主制 公元827年,西塞克斯王爱格伯特(Egbert)统一了七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英格兰这一名称。这时的英格兰,政治上有耆老会议(全国最有势力的贵族会议),国王的一切重大政务,都要经过耆老会议的批准,由此而形成了英国贵族制约国王的传统。1066年诺曼人征服,在英国建立了诺曼王朝(征服者威廉一世建立,1066-1154),随着征服分封了众多的追随者,并由国王的直接附庸组成大议会,负责决定重大事务,提出法令建议,确定赋税征收。大议会每年召开三次,因过于庞大,开会有困难,于是又有一个较小的库里亚(御前会议), 由宫廷大臣参加,也邀请贵族、骑士参加。库里亚具有财政机关和最高法院职能。同时,诺曼王朝开始在英国推行诺曼法。诺曼法本质上是一种契约法:它不是建立在国王的单方支配和臣民的单方服从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国王和受封者之间相对的权力义务上。不管国王和受封哪一方,只要是单方面拒绝行使自己的义务,或者是寻求契约以外的权利,权益受害的一方都可以投诉于法庭获得救济。如果法律解决不了,则受害者有权解除封建契约,国王可收回领地,附庸可放弃效忠义务。显然,独立的司法,在这时已经有了苗头。 限制王权的里程碑——《大宪章》 这一时期,随着王权的强大,王权和法律的关系就成了英国人注目的重大问题。1199年登基的约翰王,仗着手中的权力,践踏封建契约,横征暴敛,残害民众,破坏了以往的封建传统,导致了国内封建领主的普遍不满。在坎特伯利大主教的支持下,封建领主领导了反约翰王的起义。值得庆幸的是,约翰王因为刚刚在对法作战中失利,没有力量同国内的封建领主抗衡,而是以契约的方式达成了与封建贵族的“和解”,并由此而产生了等级代表机构-- 国会。这个契约,就是有名的《大宪章》。《大宪章》共65条,其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国 王与领主关系规定;第二部分为国王施政方针与程序规定;第三部分为国王与领主争端处理规定。按照《大宪章》的规定,国王要保障贵族和骑士的封建继承权,不得违例向封建主征收高额捐税;不得任意逮捕、监禁、放逐自由人或没收他们的财产;承认伦敦等城市的自治权。为了保证宪章能够顺利执行,由25名男爵组成一个委员会,对国王进行监督。如果宪章遭到破坏,封建领主有权以军事手段强迫国王履约。英国以后的宪政,追根溯源即来自《大

英国议会的历史演变

英国议会的历史演变 摘要:英文议会Parliament一词,源于法文Parler(原意为谈话),它的拉丁文形式为Parliamentum(意为会谈) 。英国议会的开端一般认为始于1263年,英王亨利三世无视大宪章,以亲信取代具有否决权的15人会议。在国王与贵族的冲突中,S.de孟福尔为首的贵族反对派在内战中获胜。1265年在威斯特敏斯特宫召集会议,出席者有僧俗贵族和每个郡两名骑士代表,每个大城镇两名市民代表,史称“孟福尔议会”.1295年,爱德华一世为筹集战费召集议会,史称“模范议会”。“模范议会”的召开,标志着议会的最终诞生。中世纪的议会在国王与贵族的冲突中不断增长其限制王权的重要作用,并在日后长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确立和完善自身体制。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议会制的国家,其制度不仅对英国自身的民主政治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美国等西方国家民主政治体系,甚至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具有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本文系统详细地介绍了英国议会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并简明扼要地阐述了其对美中两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影响。 关键词: 资本主义君主政治议会弹劾贵族 Abstract:The word “Parliament”in English came from the French word “Parler”(means conversation) and is written as “Parliamentum”(means discussion) in Latin . It is generally believed that the parliament was started in 1263 when Henry Ⅲ, the king ,replaced the 15 person meeting which had the veto with his trusted followers , ignoring the great completely .In the clash between the king and the aristocracy , the aristocratic opposition faction led by Simon de Monfort , won the civil war finally . A meeting , was held in Westminster Abbey palace in 1265 ,with the attendants consisting of religion aristocrats , two knights from every county and two citizens from every big town . In 1295 , a Parliament “ Model Parliament ” was called by Edward Ⅰfor collecting war funds . During the Middle Ages , the Parliament wa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in restrain the power of the sovereign in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king and the aristocracy . The Parliament system was first established in Britain . It is not only meaningful to the democratic political system of Britain itself , but also to some western countries , such as the system of US . And it even has extensive and profound influence on the political system of China . This thesis elaborate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the origin of the British Parliament in history , and also talk briefly about its influence on the democratic political system of both US and China . Key words: capitalism monarchy parliament impeach noble 1. 引言 英国议会是资产阶级议会的鼻祖,它起源于中世纪,大约在13世纪中期,贵族在同英王亨利三世的斗争中获胜,成立议会,议会制度形成。13世纪末以后,议会经常召开,议员由贵族、市民和骑士组成,由于各个阶层的利益不同,常常不在一起开会,14世纪以后,议会逐渐分成上下两院:上议院由贵族和教会代表组成,又称贵族院;下议院由乡绅和市民代表组成,又称平民院。国王是议会的召集人。即由英王、上院和下院三部分共同构成英国的议会政体。此后,下院的权力不断扩大,并最终发展成为近代史上的代议制议会。 那么,英国议会制度是怎样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呢?它所产生的历史背景又是怎样的呢?以及议会对当今世界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下面,我将把全文分为五节来对上述问题进行讨论。2、3、4节将着重分析前两个问题,第5节具体阐述第三个问题。 2. 英国议会产生的历史背景 与大多数国家一样,英国曾经有过较长的封建社会时期,和与之相伴随的封建君主制。可以说,议会就是在同封建君主不断地抗争,夺权的背景下产生的。 2.1 英国的贤人议会

英美法系的形成过程

英美法系的形成过程 第一时期:英国普通法之雏形时期(公元5世纪初—十三世纪初)1、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公元5世纪—11世纪) 盎格鲁撒克逊民族是欧洲北部日耳曼民族的支系。盎格鲁撒克逊民族自公元5世纪初期攻入不列颠,这次入侵才开始了真正英吉利民族的历史。盎格鲁撒克逊人在侵入不列颠后就定居下来,并逐渐形成一些小国,经过无数兼并和征讨才出现一些独立的较大的王国。在此时期,不列颠的法律是盎格鲁撒克逊人从日耳曼带来的,他是根据日耳曼人的习惯形成的.从世界范围来看,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英吉利与欧洲同一时期法律的发展处于同一水平和历史进程中。随着基督教在英吉利统治地位的确立,英吉利的法律收到教会法和罗马法的影响。在此影响下,英吉利国家开始了将早期的以口耳相传的习惯法变成成文法典的若干尝试,例如《埃塞尔伯特法典》、《真努特法典》等,但此时的法典在内容上杂乱无章,且主要是刑罚方面。在此过程中,成文法只是习惯法的一个部分。 2、诺曼时期(公元1066年起至1154年) 1066年,英王爱德华逝世,诺曼底公爵进攻英国兵占领英国。诺曼公爵征服英国后,出于政治统治的需要,开始几乎接管了英国的一切,包括原有的分散、落后的习惯法、教会法、罗马法等杂乱无章的法律秩序。威廉一世在日耳曼—基督教文明的基础上,结合诺曼底公国统治的经验着手进行统一国家政治经济和法律的创建。当地的法院在诺曼底王朝的封建制度下得以延续,由于统治者对当地的情况并不了解,所以地方的诉讼就按照以前的类似案件处理,这就是遵循判例制度的起源。同时,诺曼征服英国后,通过土地和财产为重点的一些列改革加速了英国的封建化进程,加强了中央集权。在处理政治与宗教、世俗法与教会法的问题上,诺曼划定了教会司法管辖权,排除了教会对世俗法院的干涉,确立了王权优于教权的原则,同时也设置了一个权力制衡的精神力量。为了加强国家统一管理,威廉一世还建立了御前会议,他既是国王的咨议机关,同时也是国王的大法官。亨利一世继续推进中央集权制度,他将御前会议的司法职能分离出来,设专门的机构—理财法院掌管王室财政税收。同时,他派出司法长官到全国各地巡回审理投诉,派遣的地方最高法官参与所有与王室利益有关的案件处理。在王室法官巡回办案中,地方司法管辖权必然逐步转移至行使皇家司法权的王室法院,司法权由御前会议行使带动起一个统一法律运动。这些巡回法官乘此机会扩大自己的权限,将巡回审判的管辖权扩张至所有归王室法院管辖的案件,从而为普通法院的诞生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3、安其文王室时期(1054年起至1272年) 在此时期,对英国普通法的发展起关键作用的当属亨利二世改革。亨利二世从1154年执政开始,进行了一系列有突破性的司法改革,被誉为“英格兰习惯法之父”。他在位时期是普通法和司法制度获得重大发展并得以形成的时期。首先,亨利二世进一步完善了法院组织体系。他在财务法院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御前会议分设出专门处理民刑事案件的普通诉讼法

安徽省合肥市2019届高三历史第三次教学质量检测试题(含解析)

安徽省合肥市2019届高三历史第三次教学质量检测试题(含解析) 第I 卷(选择题共140分) 本卷共35小题,每小题4分,共14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商周时期,国家遇到重大问题时,君主要征求“国人”的 意见,“国人”也可以通过舆论来干预朝政。西周王室重臣召公曾以“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比喻,劝谏周厉王不要限制民众的舆论。这说明当时 A. 君主专制政体不够完善 B. 原始民主遗存尚有影响 C. 公众舆论决定国家事务 D. 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尖锐 【答案】B 【解析】 【详解】根据材料主旨商周时期国君遇到重大问题时需征求“国人”意见,“国人”可以通过舆论干预朝政,而且召公劝谏周厉王不要限制舆论,可见商周时期依然有原始民主色彩,选项B 不正确;商周时期尚未建立君主专制,选项A 排除;选项C 表述绝对,排除;材料未体现阶级矛盾,排除D 。 【点睛】解题关键在于明确舆论是一种政权监督方式,把握住商周时期国君与国人的关系,即可解答本题。误导项是A ,需要对早期政治制度特征熟练掌握。 2.传统观点认为,秦二世而亡缘于暴政。后来有研究者认为秦朝社会变革力度远超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导致帝王、群卿乃至庶人都处于恐惧之中而又没有合理的消解渠道是压倒秦朝的最后一根稻草;又有学者提出,秦朝制度抑制了多元文化的发展,没有得到中原以及关东人士的认同,遭反抗以至亡国。据此可知,关于秦二世而亡的认识 A. 后期学者研究比传统观点可信

B. 只能有一种正确合理的解释 C. 随着研究视角拓展而趋于全面 D. 缺少对古代其他王朝的观察 【答案】C 【解析】 【详解】根据材料可知对秦朝灭亡的原因随着时间推移出现了多种观点,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研究视角不同,比如秦亡于暴政是从阶级史观角度得出结论,而秦朝抑制多元文化发扎导致灭亡是从文化史观出发,因此选项C正确;A选项表述不符合实际,排除;选项B表述绝对,排除;选项D脱离材料主旨,排除。 3.唐朝把《孝经》作为学校的必修课。《唐律疏议》中涉及孝的有58条,约占全部条款的11%,从不孝罪的论定、定刑、惩罚措施以及为官的丁亲原则、家族中的尊卑等级等,皆有细致的规定。这充分表明唐朝时期 A. 四书五经逐渐被冷落 B. 传统孝道受到重视 C. 儒家思想开始法制化 D. 统治政策开明开放 【答案】B 【解析】 【详解】根据材料可知孝道在唐朝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充分说明政府对传统孝道的重视,选项B正确;四书名称出现于宋代,与材料时间不符,选项A排除;选项C“开始”表述绝对,排除;材料未体现统治政策,选项D排除。 4.商业类书籍是明清时期书市中的大端。徽商刊刻了如《天下水陆路程》、《宝货辨疑》、《商贾便览》等著作,举凡算帐、交税、用银、用秤、出行气候、商业通信、求神保佑发财等一切知识和经验都包括在内。这反映了 A. 文化进步推动政府政策调整 B. 贾而好儒成为商人共同追求

民族国家的形成

民族国家的形成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民族国家的形成在中世纪的西欧,假如你问一个人的身份,他会首先告诉你是基督徒,其次是某个地区的居民,比如卢瓦尔河谷人、勃艮第人或者伦敦人,最后才可能是英格兰人、法兰西人或者德意志人。 在中世纪早期和中期,西欧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基督徒,属于天主教会,可以说生活在一个基督教的大世界中,所有受过教育的人都使用拉丁语,封建等级制的金字塔型权力结构使得领地成为权力的实体,自8世纪到11世纪,欧洲经济几乎完全建立在农业和非常有限的地方贸易基础上,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庄园经济)是封建割据的经济土壤。近代意义上的国家概念在当时是不存在的。 ◆民族: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人的共同体。特指有共同 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人的共同体。 ◆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机器。根据掌握国家权力的人数多少 为标准,国家可分为下列三种类型:⑴君主国,⑵贵族国,⑶民主国。 ◆民族国家:两者合为一体,国家的领土界限与民族居住地范围相同,同时文化与 政治逐步整合。国家是民族的政治实体。在西欧,民族和国家是同步形成的。15世纪下半叶,英法的政治制度发生了什么变化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化 变化: 15世纪下半叶,英、法等国的等级君主制逐渐演变为君主专制。 原因: ①民族国家的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推动英法两国政治制度的转变,社会 各阶层大多支持加强王权;

权来维持自己的地位; ③新兴的资产阶级需要王权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开辟道路; ④部分农民和城市贫民也寄希望于王权,以改善生存环境。在这样的背景下,君主 专制出现了 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曾将许多商品专卖权赐予宠臣,使英国资产阶级深受其害。为了扞卫自身的经济利益,资产阶级奋起反击,他们利用议会的讲坛,猛烈抨击专卖权制度使“最主要的商品都落入了那些剥削全体国民的吸血鬼之手”。面对议会的强烈抗议,伊丽莎白一世被迫妥协,取消了私自授予的专卖权。 17—18世纪,法国三级会议中断召开170多年。在这期间,国王大权独揽,决定国家一切事务。路易十四(1643—1715)自称“朕即国家”,被视作神的化身。 根据上述两段文字及课文内容,分析英法两国君主专制的主要差异。 法国君主的专制程度甚于英国。 在法国,君主宣扬“君权神授”,王权几乎控制了社会的各方面; 在英国,则一直存在着议会的力量制约王权,这与英国中世纪《大宪章》带来的传统很有关系。 二、君主专制 1、时间:15世纪下半叶 2、原因: ①民族国家的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推动英法两国政治制度的转变社会 各阶层大多支持加强王权;

简述英国议会的形成

简述英国议会的形成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国会为两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组成。它的形成反映了英国民主进程。 英国民主化进程中重要的一步是英王约翰被迫签署的宪法性的《大宪章》。《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基础,创造了“法治”这一理念。时至今日,《大宪章》中的3个条款目前仍然有效,包括保证英国教会的自由,确认伦敦金融城及其他城镇的特权,以及所有人都必须有合法的审判才能被监禁。1215年大宪章中最为重要的条文是第六十一条,即所谓“安全法”。根据该条的规定,由二十五名贵族组成的委员会有权随时召开会议,具有否决国王命令的权力;并且可以使用武力,占据国王的城堡和财产。这种权力是出自中古时期的一种法律程序,但加之于国王却是史无前例。它所最为关注的是对贵族、自由民的财产保障和人身保障。这是它的核心,也即为,它以明文的方式对自由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作出了规定。《自由大宪章》共63条,其中就有21条论述财产权。自此之后,无论是《权利请愿书》还是《权利法案》都未忽略这一点,就是排斥国王对于私人财产权的可能的侵害。“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谚语体现了财产权首先应该使不受政治权力侵犯的权利“普遍的、平等的、个人化的财产权与专横的政治权力是完全对立的。承认每个人的财产权就意味着统治者的权力要从根本上受到节制。” 1258年,约翰儿子亨利三世再次被迫接受“贵族请愿书”,即《牛津条约》,承认了议会独立于国王并定期开会的法定存在。郡法庭设4名骑士组成陪审小组;由贵族组成一个永久性的15人会议,参与国家管理,国王在处理国务的时候必须遵从劝导,大会有权利指定首席法官、秘书长和财政大臣;每年举行三次大会议,没有大会议同意,国王不得增加新税,不得没收、分配、监护土地。亨利三世不得不接受条例,向教会屈服,1260年以后他基本

《外国法制史》真题判断题答案

适用法律规则是日耳曼法颇具特色的制度 汉谟拉比法典》是两河流域法典中最为着名的一部,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保存比较完整的古代法典。 英国法在域外的传播为普通法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诺曼征服对英国法的发展有重大影响 《权利法案》弥补了1787年联邦宪法没有规定公民权利的缺陷 惯例在宪法中扮演着可有可无的角色X 《邦联条例》规定美利坚合众国是"邦联”,是由13个州组成的松散的同盟 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邦联制X 衡平法也是判例法,是英国法的渊源之一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习惯法是英国法的早期历史渊源 诺曼征服后,英国确立了以衡平法为核心的封建法律制度X 经典的法律权威着作对于普通法的发展至关重要 《独立宣言》是由美国的资产阶级民主派代表托马斯、杰斐逊等人起草的 英国革命的妥协性使其法律传统被废弃X 《邦联条例》规定美利坚合众国是"邦联”,是由13个州组成的松散的同盟 制定法是现代英国法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制定法效力高于判例法,其适用并无限制X 18世纪中期,英国普通法在北美殖民地取得了支配地位 现代时期的美国法,判例法大量增加,法律的系统化不明显X 现代时期的美国法,行政命令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显着,委托立法出现 美国也有通行全国的普通法X 令状制对普通法的形成和发展意义不大X 普通法是指英国大约于13世纪由王室法院发展起来的通行于全国的判例法 统一的司法机构是普通法形成的重要前提。

美国宪法规定的修改宪法的方式是宪法修正案 日本二战后的新宪法又称"和平宪法” 1791年宪法是法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 巡回审判和陪审制的确立是普通法形成的重要条件 法国封建法是西欧封建法的典型代表 15世纪以前的德国,日耳曼法占统治地位;15世纪后全面继受罗马法1949年联邦德国基本法的地位和作用有别于宪法X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是以1867年《北德意志联邦宪法》为蓝本制定魏玛宪法是德国第一部现代资产阶级共和制宪法。 "戴高乐宪法”是法国的现行宪法 美国的联邦和各州都有制定法。 衡平法对于英国法的发展作用不大。X 与法国法相比,德国封建法律发展相对较快 日本明治宪法所确立的宪政体制实质上是天皇专权X 人权宣言是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文件X 1793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最激进的宪法。 二战后德国曾长期分裂,东、西德有各自的法律体系 日本封建法律体系从内容到形式都深受中国封建法的强烈影响 日本近代法典编纂最初主要以法国法为模式~后期则主要以德国法为模式近代法国法是资产阶级多次失败的产物X 日本资产阶级法典编篡的初期以德国法为模式X 二战后的日本法更多地吸收了大陆法系的内容X 以明治宪法为标志,日本法的西方化进入到德国化阶段 1875年宪法最终确立了法国共和制政体 日本奴隶制时期的法律是以不成文的习惯和命令为表现形式的固有氏族法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对比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对比 法系 (1)法系是指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做的分类,是具有相同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总称。(2)法系划分的理论依据主要是法的传统。差异产生的原因: 地理差异、民族习惯、文化特点、历史传统等,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的影响。两大法系国家在许多方面不同的思维习惯,造就了两大法系的巨大差异。 英美法系特点: (1)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 (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 (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4)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 (5)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6)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大陆法系的特点: 1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成文法典的权威性。虽然也允许法官有自由裁量的余地,并承认判例和习惯在解释法律方面的作用,但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职能,强调立法是议会的权限,法官只能适用法律,决案必须援引制定法,不能以判例作为依据。 ②比较强调国家的干预和法制的统一,尤其在程序法上如此。例如,许多法律行为需要国家的鉴证、登记,检察机关垄断公诉权,庭审时采取审问制,以及法院的体系统一,等等。 ③重视法律的理论概括,强调法典总则部分的作用,这是罗马法的一种传统。英美法系至今没有如大陆法系那样严密的理论概括,法令也只着重分则。 ④注重法典的体系排列,讲求规定的逻辑性、概念的明确性和语言的精练。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定义大陆法系强调成文法作用,结构上强 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 并将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 也称普通法系,基于以往判决的判例上逐步形成 的一种在全国普遍通用的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 平法两部分。 形成西欧英国 主要代表法国和德国英国和美国 其他代表国家和地区瑞士、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西 班牙、葡萄牙、荷兰、日本、整个拉 丁美洲、非洲近东一些国家、美国路 易斯安纳州、加拿大魁北克省。 加拿大、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爱尔兰、新加坡、 巴基斯坦,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等 法律结构公法 指与国家状况有关的法律, 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 诉讼法和国际公法。 普通法 通过国王法院的判例逐步形成的一种 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 私法 指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 包括民法和商法。 平衡法 14世纪时为补充和匡正普通法的不足, 由英国枢密大臣法院发展起来,不受普 通法约束,按公平与正义原则作出判决 的判例法。 法律渊源继承了罗马法而产生的。 作为成文法国家,宪法、法典以及其 他的法律条例等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主 要渊源,判例在原则上不作为法的正 式渊源。 未继承罗马法。 判例曾是英美法的主要渊源,其基础是“先例约 束力”原则,即法院在判决中所包括的判决理由 必须得到遵循。但19世纪末20世纪初成文法在 英美法系国家的比重和作用不断上升,成文法也 成了英美法的重要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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