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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及附件

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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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进一步促进民用爆炸物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严格准入、强化基础、规范管理、管控风险”的原则,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为目标,以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和企业达标,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增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第三条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制定并完善岗位、班组以及企业达标实施细则,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动态管理模式,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第四条生产企业(含生产场点)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场点和生产线(或生产车间)应设置专职安全员,生产班组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销售企业(含销售网点)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储存库区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第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同时负责全面推进和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达标;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企业技术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进步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民爆及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销售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民爆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民爆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民爆及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民爆及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兼职安全员应从事民爆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第三章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与治理、危险源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绩效考核、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风险管理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企业安全规程和各工序、各岗位操作规程应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行业安全监管规定,适应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变化。规程编制应符合国家标准化等要求。

第九条操作岗位醒目位置处应张贴岗位操作要点,工(库)房入口区域应张贴与工序相适应的安全管理要点和应急避险路线图。

第四章区域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条企业应划分生产、行政、辅助和生活等区域,并有清晰的分区界线和明确的管理制度,鼓励采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实现区域安全巡查。

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应保持环境整洁,标识清晰规范,道路平整硬化,安全通道合理畅通。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起爆器材类生产区与工业炸药类生产区应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

第十一条企业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检查制度,设置明确的警示告知标牌,鼓励应用智能化门禁系统。进入生产区、试验(销毁)区和总仓库区的人员必须穿戴纯棉质或防静电衣、帽、鞋(雷管区域必须穿防静电鞋),不得携带烟火、移动通讯工具。

企业应对进入危险区域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告知,配备专用证牌和衣、帽、鞋,由专人引导和陪同。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有明显的区别标志。同一生产区存在工业炸药类和起爆器材类生产线时,不同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应配发有明显颜色区别的衣帽。

第十三条企业应对承担施工项目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工(库)房生产作业时,其安全距离范围内严禁施工。

第五章作业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源标识管理制度,按照民爆危险源标识标准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在危险源附近设置危险源标识牌。标识内容应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等级、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等。

第十五条企业定员定量定置应严格执行行业相关规定,现场管理应按照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等要求组织实施,生产现场不得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并应及时清理浮药、残药。鼓励创新和采用先进安全管理模式,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企业应确保生产现场防雷、防爆、防静电等相关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生产线超温、超压、断流等安全连锁装置应每月进行全系统实测和有效性验证,消防雨淋设施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有效性验证。

第六章工艺技术及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行业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等相关要求,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及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工艺技术及生产设备设施应符合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监管要求。

第十八条企业应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确保检修周期内无故障运行。要进一步完善设备维修制度,严格维修程序和设备维修维护档案管理,生产设备应每周组织一次检查维修,生产线每半年组织一次全系统检查维修。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专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更改生产线专用生产设备结构、功能及技术参数,不得在生产线上进行设备试验。

第七章风险管控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对各类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估,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档案,包括企业主要风险因素、安全生产事故、员工工作状态、周边及社会影响因素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企业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与治理相关制度,对安全隐患实施闭环管理,采用“危险点巡视卡”等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危险源动态管理,要针对技术进步、工艺调整、设备更新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及时对危险源进行评估判别并相应调整管控措施。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制定并落实符合行业要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应对设备故障、动力系统异常等突发情况的专项措施。生产区域应按照预案要求,清晰设置疏散路线、避险场所等应急标识。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报警、紧急停机的相关制度,根据工艺技术和实际管理水平,在主要工序设置手动应急报警按钮,在关键危险工序设置紧急停机装置。

第八章岗位培训基本要求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健全和完善与生产工艺相适应的培训制度,积极改进培训方式方法,突出岗位技能操作培训,提高培训实效;应根据工序安全生产特点、岗位要求及员工素质等,充实相关培训内容,强化员工的危险源辨识、故障排除、应急处置等技能。

第二十六条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及时开展专项培训,加强实际操作演练,严格现场技能考核。

第二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监控室操作人员、专用设备维修人员等必须经过企业专题培训,熟练掌握工艺流程、工艺技术特点、自动化控制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附则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按照《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标准》(见附件)进行自查和考评。

第二十九条本通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标准

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标准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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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

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第六条【基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二?领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 ?四?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 ?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七?批准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完整版)《GB50656-2011_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CONSTRUCTION COMPANY SAFETY MANAGE CRITERION G B50656-2011 2009北京

目次 前言 (1) 1 总则 (3) 2 术语 (4) 3 基本规定 (5) 4 安全管理目标 (5) 5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与责任体系 (6)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 8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8) 9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8) 10 安全技术管理 (9) 11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10) 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0) 13 应急救援管理 (12) 1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2) 15 安全检查和改进 (13) 16 安全考核和奖惩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CONSTRUCTION COMPANY SAFETY MANAGE CRITERION 前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二〇〇二至二〇〇三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计划要求, 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 国内外相关规范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6章,主要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和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分包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统计报告、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政编码:200032,电子信箱:an54614788@https://www.sodocs.net/doc/d9595288.html,)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政编码:200032,电子信箱:an54614788@https://www.sodocs.net/doc/d9595288.html,),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定人: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施工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及人身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抗震加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运行和管理均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公司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进行编制。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成立生产管理安委会,下设安全科,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工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网络体系,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 第五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安委会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一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或副总经理级领导担任安全委会副主任。各单位的第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且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报审:有技术负

责人(技术员)编制,项目部有关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保管员、机械管理员)会签后报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5000㎡以下工程由副总工程师批准),审批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方可实施。 第七条项目部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特殊工种【起重工(塔机、上人电梯、物料提升机)、信号工、绳索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司炉工等】须经有资质培训中心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八条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危险部位人员的疏散,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好现场。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场调查期间,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予以协助。 第九条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发生死亡或重伤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年终取消先进评选资格。 第三章安保体系的建立 第十条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把关。 第十一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管理人员强弱配备,发挥各自的专长,形成自上而下的整体管理网络,安全保证体系须将承包人和班组长纳入。 第十二条建立切实可行的检查制度(各工序分部工程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分项工程由技术员组织、安全员参加),制度要细化,检

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公司安全检查科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俺去昂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等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12)责任目标:确保施工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安全检查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一次,年度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100%,确保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管理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三宝”、“四口” 防护达标,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2、施工生产管理科学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 (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科室。 (3)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施工设备的装载能力,防止超负荷作业。(5)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6)责任目标:监督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监督落实安全管理科安全检查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落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全套)

高晶钒钛汽车板簧 GJ–AQ02-2017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依据标准AQ/T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 受控状态:受控 版本号:A/O-A Q02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7-3-25发布2017-4-31实施 高晶钒钛汽车板簧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手册管理 第三章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基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1.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A1.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A2.1安全生产责任制 A2.2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A2.3安全会议制度 A3.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A3.2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A4.1法律法规规管理制度 A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A4.3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A5.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A5.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A6.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A6.2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A6.3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A6.4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 A6.5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安全管理制度 A6.6生产设备设施报废安全管理制度 A6.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A7.1“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 A7.2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7.3现场带班安全管理制度 A7.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A7.5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A7.4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A7.6变更管理制度 A8.1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A9.1危险物品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A9.2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A10.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A10.2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A11.1应急管理制度 A12.1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A13.1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A13.2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用电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 装卸、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应急救援器材维护制度 第四章各类操作规程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六章安全作业证 第七章安全生产技术通则 第八章应急救援预案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做到有计划地改善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员工劳动条件,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2 职责 2.1 公司总经理对安全费用投入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2. 3 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费用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做到专款专用。 2. 4 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全投入报告,具体实施安全经费投入,建立本单位安全费用投入台帐,并汇总到安全环保部。 3 管理流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流程图如下:

4 管理程序 4.1 安全费用的范围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2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安全职责

化工限公司 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二年二月 目录 (10)

(10) 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法人代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有效的实施。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4.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定期组织召开厂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如实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生产事故。 8.保证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企业得到有效落实。 9.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0.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1.每年定期接受上级部门安全培训、考核,检查并考核副职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2.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协议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和安全要求的条款。 生产副总安全职责 1、生产厂长隶属总经理的领导和监督,是总经理的代言人,对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2、负责协助总经理的工作,带领全厂员工提高思想品德素质,树立时间观念,质量观念,提高管理意识和品质意识,以厂为家,尽心尽国力,为本厂的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3、负责协助总经理进行企业的开拓与规划,及时献计献策,不断生新产品投放市场。 4、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和各项制度及企业文化精神,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生产发展目标。 5、负责全厂生产产品的质量控制工作,做好化验工作,严格贯彻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6、负责全厂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协调与管理,加强其组织能力、技术指导和思想教育工作,以身作则,严明公正,全面要求。 7、负责审查控制各部门的生产任务、工作时间、工作质量、工作数量以及工作经费开支情况。 8、负责各部门的生产秩序与生产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全厂的环境卫生,生产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全厂员工的选拔培训,绩效考核手续的监督审核工作,不断整体提高全厂员工的综合素质。 11、负责员工离职手续,新进员工入职手续的审核工作。 12、负责组织召开并主待各部门的生产质量会议,及时落实有关政策,加强管理。 13、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调解处理因生产带来的各类纠纷。 14、负责全厂的设备管理,检修维护管理,检验保养。管理公司的特种设备,做好保养检修工作。 14、总经理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综合办(主任、专职安全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董事长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主要的管理、监督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 x 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和不断提高,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提高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的技术水平,全面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地面生产经营企业。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划》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并组织评级验收。 第五条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并动态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每半年对二级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 指导、考核;二级公司每季年对所属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指导、检查、考核;生产经营企业每月进行一次自查自纠。

第三章实施 第七条各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实施安全生产 标准化的重要性,熟知各要素及相关内容要求,做到全面参与。 第八条实施过程中要编制工作计划,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并 对阶段性工作定期进行分析、总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完成标准 化建设工作。 第九条创建工作,要抓规范、抓过程、抓实效;对达到标准化一 级的单位要重点抓巩固、二级的单位着力抓提升、三级的单位督促抓改进;对未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单位,抓指导、抓促进、抓达标。 第四章考核 第十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 标准化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比工作;对积极开展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时达标的单位可自行奖励。 第十一条考核评比要严肃、认真,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树典型, 进行奖优罚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纺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纺织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的各类纺织企业。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第五条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第六条企业的年度工作计划应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并分解到各基层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七条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的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第八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严格进行奖惩;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和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专题会议,研究生产安全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等。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300人以上的企业,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独立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企业从业人员的2‰及以上比例配备,但最少不能低于2人。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企业可设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危险程度较高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分厂(车间)应设专职安全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分厂(车间)可设兼职安全员,但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企业应为分厂(车间)安全员定岗。班组应设不脱产的安全员。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部门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部门职责 为了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任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指定此 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要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保证定期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浅谈企业安全监督管理

浅谈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浅谈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百年大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的头等大事。达到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全员安全教育, 坚持和创新"一评估二到位"的安全监管模式,重点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微杜渐,?实现安全生产,通过在我公司多年的安全监督管理,我深深感受到: 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前提。我公司坚持以一把手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首先从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上入手,公司成立了安全科,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对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进行检查监督;各下属公司、工程处、项目部也都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员。公司还将一大批懂技术、肯钻研、肯吃苦的年青人充实到安全管理队伍,形成一个以一批经验丰富的老安全员组成的合理梯形人员结构,保证了全公司安全管理队伍具有了较高的整体素质。其次在体系运作方面上落实。实行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保证总公司、下属公司、施工现场和班组四级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到位,实现了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作, 使安全生产工作纵管到底、横管到边, 级级有人管, 层层有人抓落实。为保证各工程现场及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公司实行了"安全保证金制度", 在每项工程开工时, 从工程款中提取预算造价的5‰ 作为该工程的"安全保证金", 施工期间,若没有出现大的安全问题,工程竣

工后,则退还保证金;?若施工期间出现安全问题, 则依据公司规定, 对该工程的质安保证金进行相应的扣除。同时, 还依新开工工程预算造价, 提取1 ‰ 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管理好的项目组和有功人员进行奖励。这些制度实施以来, 有效地以经济手段促使了各单位搞好安全生产, 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雄厚的物质保障。 二、打好基础,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结 合内部的实际,编制、完善了一批适合本公司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近几年出台的有《施工(生产)现场防火规定(试行)》、《"安全交底卡"实施办法》、《人工挖孔桩与深基坑(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防护若干规定》、《关于职工安全教育的若干规定》、《安全奖罚标准及管理办法》、《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评选优秀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优秀监管员的实施办法》、《下属公司、处、安全奖励基金及管理办法》、《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管理纲领性文件《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数十项。公司对《安全检查日记》、《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班组日记》、《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工程线月度安全报表》每月进行严格检查,?制订下发了《塔吊、井字架提升机、施工电梯、脚手架、施工用电、模板支撑、临边洞口防护验收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防止高处坠落、坍塌、触电和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公路建设集团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一、总则 1.编制说明 为加强和规公司施工安全管理,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建设管理单位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体系文件。 当本体系文件与其他有关文件(包括上级各单位)所制定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高或严格的规定为准。 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法规、条例、规定等。 3.适用围 本体系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及各项目部。 二、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 1.安全方针 以人为本,安全生产,降低职业安全风险。 2.安全目标 2.1公司级安全生产目标: 2.1.1确保无基坑坍塌、高空坠落、电击及机械伤害、支架垮塌、起重、高温沥青伤害、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1.2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杜绝因工程施工造成行车安全的事故,消灭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和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的事故,年度重伤率控制在2‰以,负伤率控制在5‰以。 2.1.3劳保用品发放覆盖率100%,使用率100%。 2.1.4全员培训,人员培训合格率100%。 2.2项目级安全生产目标: 2.2.1确保无基坑坍塌、高空坠落、电击及机械伤害、支架垮塌、起重、高温沥青伤害、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2.2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杜绝因工程施工造成行车安全的事故,消灭

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和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的事故,年度重伤率控制在1.5‰以,负伤率控制在4‰以。 2.2.3查出隐患整改率100%。 2.2.4项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率100%。 2.2.5工人岗前三级教育执行率10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率100%。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2.6施工现场脚手架、高处作业防护设施及起重架设等特种设备验收合格率100%。 2.2.7劳保用品发放覆盖率100%,使用率100%。 三、安全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公司特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工作的总体筹划、责任分工和资源配置等。 组长:光宏 副组长:高楠、安丰军、周建平、徐有航 组员:王云江、马晓庆、春雨、国利、涛、王绍旭、邱梅芳、牟海新 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本公司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各部室职工、各项目部主要领导不仅要完成本职围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围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单位负责人(含主持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一岗双责” 1、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岗位职责 (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的贯彻落实。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国家资产和投资者的权益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我公司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本公司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本公司应在工作范围内,树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按照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五条公司必须贯彻“企业安全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布置、检查、、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考核安全工作。 第六条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执行“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从事安装、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二)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五)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七)不发生由本单位责任造成的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第三条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一般设备事故; (二)班组不发生未遂和异常; (三)个人无违章,实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三章、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一.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决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运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股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

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人货梯、塔机、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1、2、7、8、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统计上报。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五、公司、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从事食品加工及制造的企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畜禽屠宰、生鲜乳收购环节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工作场所职业卫生,下同)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食品生产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第二章基础安全 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食品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及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安全投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等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并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九条【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销账的闭环管理,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条【职业卫生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申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声、高温、低温等职业病危害,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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