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明确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并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主题内容本制度规定了山东上汽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山东上汽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生产总则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艺纪律和其他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汗背心、短裤、裙子及赤膊进入生产区域。女工进入生产区域必须带好工作帽或把头发盘牢靠,旋转机床在旋转时如没有封闭的防护门严禁带手套。

第六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班前禁止喝酒,工作时间严禁串岗、谈笑、打闹及睡觉等。不得将小孩带入工作场所。

第七条操作工必须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设备应定人操作,不准擅自开动非本人的机床及设备,因工作需要开动本工种外的设备时,应凭有关部门考核批准,方可操作。

第八条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如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志、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占用。各有关管辖及使用部门必须经常检查,并保持齐全,完好、有效。第九条新工人进厂必须认真执行三级教育制度。区域调动工种的需进行二级教育,未经必要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不准上岗。外来参观人员由接待部门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条电工、电焊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殊工种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凭证操作,无证人员严禁操作。培训人员必须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备

案,并应指派带教人员。

第十一条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进行“安全锁定”,停止机床运转,并悬挂停电禁示牌,设立监护人,方可作业。检修完毕,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确认机内无人并安全时方可合闸。维修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按“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以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登高、带电、明火、易燃易爆、有窒息和中毒可能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安全措施、安全用具、设立监护人,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火种进入。

第十四条变配电室、空压机房、丙烷房、危险品房等场所,非本岗位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第十五条各种消防器材、工具等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六条区域必须保持工作场所和道路的整洁、畅通,各种材料、产品堆放整齐、安全,做到文明生产。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除场地。

第十七条凡标有“禁止烟火”的场所,严禁火种进入。必须在吸烟点进行吸烟。

第十八条各种机动车辆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第十九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抵制和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第二十条认真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在场人员必须及时抢救伤员,保持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按“四不放过”原

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二十一条总经办安全生产责任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按上级的部署和公司经济运行的需要,会同安全部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好人好事。

三、定期对配餐公司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保证职工饮食的健康卫生。

四、定期对公司的保卫设施进行检查,保证保卫设施安全有效。

五、定期抽查公司班车的安全运行状况,保证班车的行驶安全。

六、定期对公司内部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的行驶安全。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司的保卫工作,保证公司内的公司财产、员工财产等的安全。

八、按规定做好新进厂人员、变换工种及留休、病(伤)假愈复员工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将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列入综合计划,并与经济运行计划同时下达考核。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组织生产。对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或新工艺实施要督促落实安全保护措施方可投入生产。

三、在生产调度工作中,应坚持贯彻执行“五同时”。

四、组织对设备、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测工作,并将检测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建档,确保安全运行。

五、负责特种设备的专业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对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或新工艺实施要负责做好有关落实安全保护措施的工作。

六、根据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参加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七、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厂区车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电气设备设施、工具等的检测验证工作。

八、对造成企业财产重大损失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并责成有关部门迅速解决。

九、在制定经济承包合同时,必须将安全内容列入承包条款。

十、对公司进行定期的作业环境与卫生检查,保持生产、生活场所安全、卫生、整洁十一、做好安全巡回检查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工具、工件、材料摆放整齐,平稳可靠。

十二、做到本部门岗位安全责任明确,岗位安全状态清晰,岗位操作规程达到100%。十三、按规定做好新进厂人员、变换工种及留休、病(伤)假愈复员工的安全教育。第二十三条技术规划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项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并符合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

三、在制定工艺文件时,必须考虑安全因素,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明确安全操作要求。

四、组织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劳动保护规程,在试生产前,要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劳动保护指导。

五、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巡回检查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六、负责化学危险品的储存的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

七、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与文明生产的项目。

八、严格执行山东上汽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外来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九、会同生产经营部按规定做好临时用电线路的审批,并督促执行。

十、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理建筑工程必须执行“三同时”。

十一、负责做好容、管、安全附件(压容器、压力管道)的专业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工作。

十二、按上级的部署和本公司经济运行的需要,会同生产经营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好人好事。

十三、对建筑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指定责任人限期落实。十四、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巡回检查工作,确保动能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十五、本部门岗位安全责任明确,岗位安全状态清晰,岗位操作规程达到100%。

十六、按规定做好新进厂人员、变换工种及留休、病(伤)假愈复员工的安全教育。第二十四条采购部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采购的设备、外协件、配套件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定。

三、负责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工作。

四、采购人员的要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搞好危险化学品采购的安全工作。

五、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并认真执行。

六、采购的劳防用品,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的要求。

七、做到本部门岗位安全责任明确,岗位安全状态清晰,岗位操作规程达到100%。

八、按规定做好新进厂人员、变换工种及留休、病(伤)假愈复员工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五条质量保证部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做好安全巡回检查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三、做到本部门岗位安全责任明确,岗位安全状态清晰,岗位操作规程达到100%。

四、按规定做好新进厂人员、变换工种及留休、病(伤)假愈复员工的安全教育。

五、仪器、仪表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定期检查、校验和修复。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对新进人员(含临时工、劳务工)经体检合格后,应通知其到生产经营部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三、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行车工、司炉工、起重工、电梯工、厂区机动车驾驶员、化学危险品保管员等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对患有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

四、对提升、调任的中层干部在到岗前,应通知其到安全部门接受安全责任制教育。

五、做好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有毒有害、高温作业人员和新进厂人员的上岗前体检,发现禁忌症者,应书面通知生产经营部。

六、按规定做好女职工“四期”保护工作。

七、做到本部门岗位安全责任明确,岗位安全状态清晰,岗位操作规程达到100%。

八、将安全教育列入培训计划,并实施。

九、按规定做好新进厂人员、变换工种及留休、病(伤)假愈复员工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将安全、劳动保护费用列入财务预算,保证此项费用不受挤占或挪作他用。

三、做到本部门岗位安全责任明确,岗位安全状态清晰,岗位操作规程达到100%。

四、按规定做好新进厂人员、变换工种及留休、病(伤)假愈复员工的安全教育。

五、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工段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在生产计划调度工作中,应执行“五同时”。

三、制订和组织实施本工段的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四、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工段安全巡回检查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作业环境整洁,通道畅通,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整齐,平稳可靠。五、做好本工段“岗位确认,安全承诺”工作,职工“安全承诺”率达到100%。及时做好新进厂人员及留休、病(伤)假愈复员工的“安全承诺”。

六、做到本工段岗位安全责任明确,岗位操作规程达到100%。

七、做到本工段岗位安全状态清晰、岗位安全制度齐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或新工艺实施具有安全保护措施方可参与生产活动。

八、按规定做好新进厂人员、变换工种及留休、病(伤)假愈复员工的安全教育。

九、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凭证作业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班组安全生产责任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指导和督促班组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三、做好新进人员、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员工遵章守纪。

四、做好班组现场管理,坚持安全值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定期、定时做好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的检查,保证在完好状态下组织安排生产。

五、积极宣传安全知识,组织班组员工进行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

六、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向区域领导报告。

第四章附则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