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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疑难问题

【工程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疑难问题

【工程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疑难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应注意的五大问题:1、诉讼主体的确定;2、合同效力的认定;3、工程价款的确定;4、违约责任的认定;5、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保护。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比较复杂。在处理该类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六种情况:

1、因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只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应予准许,原则上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当事人。但承包人要求追加发包人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以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需要,法院也可以追加发包人为第三人;实际施工人直接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应予准许。

2、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起诉发包人的,发包人可申请追加被挂靠单位或者挂靠施工人为第三人。发包人起诉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的,可以追加被挂靠单位或挂靠施工人为共同被告。

3、转包、分包(包括违法分包)工程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如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或者发包人只起诉实际施工人的,可依当事人的申请,将实际施工人或者承包人追加为共同被告。

4、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工程转包的,属于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合同一经转让(转包),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合同关

系,受让人(实际施工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其起诉索要工程款,应当直接起诉发包人;与此相对应,发包人因工程质量问题应直接起诉实际施工人。

5、多个承包人联合共同承包的,因其均为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发包人提起诉讼的,承包各方应作为共同被告。

6、工程项目经理部不是适合的诉讼主体,应以设立该项目经理部的法人为诉讼主体。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该条第(五)项规定了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并非所有的强制性规范都是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行性规范的合同,因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不特定第三人利益,才应认定为无效合同。过去我们一般是从条文使用的某个术语或者词语进行判断是管理性规范还是强行性规范,以此来认定合同的效力这是不准确的,实践中应当注意。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主要审查以下几类: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建设工程的合同无效。

2、没有资质得实际施工人使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合同无效。在这里要特别注意区分挂靠关系与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关系。如两者之间有产权联系、有统一的财务管理、有严格而规范的人事任免和调动或聘用手续就可以认定为内部承包关系,而不认定为挂靠关系。反之,则为挂靠关系。

3、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合同无效。

4、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无效。

5、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的施工合同应确认无效,但在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6、承包人没有承揽建设工程的资质,但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7、垫资施工合同不作无效认定。当事人对垫资及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其约定利息计算标准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对垫资没有约定而实际存在垫资事实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三、建设工程价款的确定

1、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决算报告逾期不予答复的处理。

《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实践中适用该规定特别要注意其前提条件,即当事人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或按结算文件载明的价款结算工程价款。此时应以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文件之日为应付款时间,至于工程价款未结算、工程也未交付的,因结算条件尚未成就,应按权利人向司法机关正式主张权利之日作为应付款时间。逾期利息应当在法定利率范围内(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按照双方约定计付标准计算延期履行利息。如当事人在合同中只约定发

包方应在承包方提交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并未约定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或按结算文件的价款结算工程价款,则不应适用上述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的处理是:如果双方对结算不能协商一致,则可以提交鉴定单位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判案依据。

2、合同无效但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的确定。

《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实践中,有的承包人并不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而是要求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此请求不予支持,在此情况下也要参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结算工程价款。在实践中适用《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还要注意:一是工程即使未竣工,但只要已施工部分经验收合格或经修复合格的,都应参照合同约定来结算工程价款,如果依照合同无法直接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在进行造价鉴定时也应参照合同的约定。二是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增加工程量而发生的经济签证,对价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签证或签证对价款无约定的,应当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

3、关于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合同工程价款的结算。

一是实际施工人与非法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明确约定以非法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结算价款作为双方结算依据,而在非法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结算后,实际施工人往往要求不以非法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结算价款为依据,要据实对工程价款进行鉴定结算。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实际施工人能举证证明非法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结算结果明显损害了其合法

成都市建筑施工合同范文(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6640-33 成都市建筑施工合同范文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成都市建筑施工合同范文(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 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订立本施工合同,合同签订 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共同遵守,违约方承担经 济和法律责任。 一、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不含12M宽道路的花岗岩 面层,沥青面层,栏杆)。 2、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

合同总价暂定为元,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合双方确定的综合单价(含税)进行调整。(附包干单价一份) 四、合同期限: 1、工程工期: 2、开工日期:20xx年 3、竣工日期:月日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因基础变化增加深度或改变结构形式; 3、因本项目施工许可证手续,造成停工; 4、由于双方协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况。 五、工程质量:按现行质量验收评标准,达到合格。 六、双方职责: 1、甲方代表: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为 2、甲方工作: (1) 甲方在开工前七天提供施工图肆分及其他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 1、价合同:①固定总价合同②调值总价合同③固定工程量合同 2、单价合同:①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②纯单价合同③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 3、成本加酬金:①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②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③成本加奖罚合同④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选择施工合同类型: 1、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如果项目的规模较小,工期较短,则合同类型的选择余地较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由于选择总价合同业主可以不承担风险,业主比较愿选用:对这类项目,承包人同意采用总价合同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这类项目风险小,不可预测因素少。 2、项目的竞争情况。如果在某一时期和某一地点,愿意承包某一项目的承包人较多,则业主拥有较多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如果愿意承包项目承包人较少,则承包人拥有的主动权较多,可以尽量选择承包人愿意采用的合同类型。 3、项目的复杂程度。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较高,则意味着:一是对承包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二是项目的风险较大。因此,承包人对合同的选择有较大的主动权,总价合同被选用的可能性较小。如果项

目的复杂程度低.,则业主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握有较大的主动权。 4、项目的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如果单项工程的类别和工程量都已十分明确,则可选用的合同类型较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选择。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已详细而明确,但实际工程量与预计的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时,则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此时单价合同为最合理的合同类型。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和工程量都不甚明确,则无法采用单价合同。 5、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项目的准备包括业主的准备工作和承包人的准备工作。对于不同的合同类型,他们分别需要不同的准备时间和准备费用。对于一些非常紧急的项目如抢险救灾等项目,给予业主和承包人的准备时间都非常短,因此,只能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反之,则可采用单价或总价合同形式。 6、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局势、经济局势因素(如通货膨胀、经济发展速度等)、劳动力素质(当地)、交通、生活条件等。如果项目的外部环境恶劣则意味着项目的成本高、风险大、不可预测的因素多,承包商很难接受总价合同方式,而较适合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简易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山东同兴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大自然生物食品科技1#、2#车间 二、工程地点:大自然生物集团有限公司院内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开工日期:2017年7月10日 竣工日期:2017年8月31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嘉兴良友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平湖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嘉兴良友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 工程地点:嘉兴市东升路二环西路口 工程内容: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嘉开供()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总平面图内的工程总包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自承包方收到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仟伍佰玖拾捌万元(人民币) (小写):¥元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按期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08 年 5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嘉兴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节通用条款 本工程的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第二部分的“通用条款”。

成都市建筑施工合同完整版

编号:TQC/K277 成都市建筑施工合同完整 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都市建筑施工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经甲乙双方磋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建筑装修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现将双方有关事且宣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概况及质量要求。 1、装修标准:住宅楼室内装修: 2、工程质量:乙方按图纸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各工程施工程序严格按国家建筑规范进行及做好有关保养工作,凡隐蔽工程均需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

建设工程合同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的一种。 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工程不同的性质、阶段、内容通常可作如下分类: 一、按承包方式分类: 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又称为“交钥匙承包合同”,亦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承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就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任务分别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专业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合同.如单位工程中的地基、装饰、幕墙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合同。 二、按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和职能分类: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代理合同、监理合同、工程咨询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工程保险合同、工程担保合同等 三、按工程计价方式分类: 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其中固定价合同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可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四、按施工内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分类: 主体结构合同、地基与基础合同、设备安装合同、水电合同、装修合同、电梯合同、幕墙合同、弱电工程合同、锅炉合同、垃圾处理合同、室外道路合同、园林绿化合同等。 五、按行业的不同分类: 建筑工程合同、市政工程合同、水利工程合同、公路工程合同、铁路工程合同、通讯工程合同、航空工程合同、港口工程合同等

建设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引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现 并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 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护途径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 ,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 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 突更是与日俱增。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 企 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 合同管理越显重要。 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 做好合同 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 近年来,承包人与发包人 或建设单位之间因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案件居高不下, 尚有越演越烈之势。而在诸多承发包 纠纷案件中,以工程款纠纷案件为数之最。近年来,由于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多方 面因素的影响,在我国道路、桥梁、房地产、基地、开发区、工业园等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 中,出现了前所未所的拖欠工程款事件。 这些事件已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和建筑市场的正常招投标管理秩序, 结合一起建设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案, 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 包、违法分包的处理原则、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方式、 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案情介绍 2005年底,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某省某市政府决定,控股成立了某高速公路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 A )。2006年3月份,业主A 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 将一 条通往省外的高速公路以总承包施工的方式,发包给某施工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B )施工建 设。B 承接整个工程的施工任务后, 将其中的三个工区的工程项目转包给某投资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C )。2006年5月,B 与C 签订《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方式为总承包, B 配合C 进行现场管理、技术管理,C 全权负责现场组织施工;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实行综 合单价承包,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工程量以业主 A 批复的工程量为准。B 不向C 预付工程款, 每月底验工计价,扣除 5%质量保证金。工程税金由 B 承担。C 由于是家投资公司,没有相应 的施工资质,于 F 2006年6月与施工班组(实际施工人)D 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协议书》, C 将承接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项目承包给 D 施工,包工包料;合同价,以工程量 清单为准,在此基础上下调 6%乍为C 的管理费用,单价表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附件 ;付款方 式为,C 按照D 每月工程进度,由项目部报业主批复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90%支付,每 月余额的10%在工程完工后付 5%余款5%乍工程质保金,两年内付清。2006年12月,因各 种原因,实际施工人 D 被迫退场。经D 与C 书面结算,本工程总工程款为 1314178.3元,扣 除材料款 793267.8元,代付款 81048元,借支款199000元,C 拖欠D 工程款392302元。2 007年底,因民工上访,业主 A 支付了 D 实际施工人班组 5万元民工工资。截止 2008年实 际施工人D 作为原告起诉之日, 共被拖欠工程款 342302元。因业主A 、总承包施工人 B 转 包人C 三被告拒绝支付剩余拖欠的工程款,遂致诉。 、案例分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非法分包的处理原则 合法的工程分包存在着众多风险 (如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工程款结算与支付以及政 策法律、

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官方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官方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监理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及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分类及组成 建设工程合同分类及组成 1.按承发包方式分:①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②单位工程承包合同③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④BOT合同(特许权协议) 2.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①总价合同②单位合同③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可分类固定总价合同和调价总价合同。单位合同分为: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单位与包干混合合同等。 3.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②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③建设工程保险合同④建设工程担保合同 4.按工程建设阶段分为:①工程勘察合同②工程设计合同③工程施工合同 1Z206030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的组成②总承包的内容③双方当事人的权得义务④合同履行期限⑤合同价款⑥工程质量与验收⑦合同的变更⑧风险责任和保险⑨工程保修⑩对设计分包人的规定⑾索赔与争议的处理⑿违约责任 2.建设工程总承包的履行: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

后,双方都应按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②总承包单位可以按合同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但不得不利于转包③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分包外,必须经发包人认可。 3.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的内容:①工程概况②工程承包范围③合同工期④质量标准⑤合同价款⑥组成合同的条件⑦承包人向发包人的承诺⑧发包人向承包人的承诺⑨合同的生效 4.组成合同的文件依据优先顺序分别为: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附件④专用条款⑤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专业工程分包资质设2-3个等级,60个资质类别。劳务分包资质设1-2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 6.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7.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 款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近年来,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建设单位之间因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案件居高不下,尚有越演越烈之势。而在诸多承发包纠纷案件中,以工程款纠纷案件为数之最。近年来,由于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我国道路、桥梁、房地产、基地、开发区、工业园等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了前所未所的拖欠工程款事件。这些事件已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和建筑市场的正常招投标管理秩序,引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现结合一起建设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案,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并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处理原则、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方式、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护途径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一、案情介绍 2005年底,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某省某市政府决定,控股成立了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A)。2006年3月份,业主A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将一条通往省外的高速公路以总承包施工的方式,发包给某施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B)施工建设。B承接整个工程的施工任务后,将其中的三个工区的工程项目转包给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2006年5月,B与C签订《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方式为总承包,B配合C进行现场管理、技术管理,C全权负责现场组织施工;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实行综合单价承包,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工程量以业主A批复的工程量为准。B不向C预付工程款,每月底验工计价,扣除5%质量保证金。工程税金由B承担。C由于是家投资公司,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于2006年6月与施工班组(实际施工人)D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约定:C将承接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项目承包给D施工,包工包料;合同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在此基础上下调6%作为C的管理费用,单价表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附件;付款方式为,C按照D每月工程进度,由项目部报业主批复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90%支付,每月余额的10%在工程完工后付5%,余款5%作工程质保金,两年内付清。2006年12月,因各种原因,实际施工人D被迫退场。经D与C书面结算,本工程总工程款为1314178.3元,扣除材料款793267.8元,代付款81048元,借支款199000元,C拖欠D工程款392302元。2 007年底,因民工上访,业主A支付了D实际施工人班组5万元民工工资。截止2008年实际施工人D作为原告起诉之日,共被拖欠工程款342302元。因业主A、总承包施工人B、转包人C三被告拒绝支付剩余拖欠的工程款,遂致诉。 二、案例分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非法分包的处理原则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发文字号】川高法民一(2015)3号 【生效日期】2015年3月16日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1.哪些情形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投标而未招投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转包、违

法分包建设工程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超越资质登记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2.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何认定?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审理期间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了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且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认定为有效。

建设单位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3.如何认定转包? 转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转包:(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工程施工合同类别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选择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根据招标准备情况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选用其中的任何一种。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1)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业主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均应按合同价获得工程款的支付。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要考虑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因此,投标报价较高。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① 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差异。② 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这样,可以使承包商在报价时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③ 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1年之内),双方可以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可能对承包价格的影响。(2)可调总价合同。这类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因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由于合同期较长,承包商不可能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1年后市场价格的浮动影响,

因此,应在合同内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方法和依据。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应为计入各种摊销费用后的综合单价,而非直接费单价。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时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由业主实报实销,另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给承包商相应报酬。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由于在签订合同时,业主还不可能为承包商提供用于准确报价的详细资料,因此,在合同中只能商定酬金的计算方法。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业主需承担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而也就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全部。而承包商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按照酬金的计算方式不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有: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等。在传统承包模式下,不同计价方式的合同类型比较见表1-1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范本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实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 发包方:山东博源旺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山东德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制定如下补充条款。本补充条款与本工程其他合同条款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东都华庭1#、2#、3#楼 1.2工程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 1.3结构类型:钢筋砼剪力墙结构,地下1层,地上21、 25层。 1.4建设规模:总建设用地 8919 m2;总建筑面积约 39630 m2(其中地下6821 m2,地上32809 m2)。以竣工结算面积为准。 2、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方式及分包规定: 2.1承包范围: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等。(消防系统工程、甲方分包及二次装修工程不在此承包范围内,详见后附表)。 2.2承包内容: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甲供除外),建筑安装,调试运行,验收、保修等全部工作。 2.3承包方式: 2.3.1乙方以工程施工总承包方式承接甲方的工程建设,承担总包单位的全部责任,但甲方保留将专业性强或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协调的工程分包给第三方的权力,乙方必须对第三方工作进行全力配合。 2.3.2不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工程任何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4分包工程规定

2.4.2甲方发包工程的规定:乙方对于甲方分包工程应进行总包管理(包括不享有总包配合管理费的分包工程,工程中又不可避免需要乙方配合的专业性分包工程)。,并提供现场现有的正常施工所需要的一切合理设施和作业场地,满足甲方配合指令要求。 2.4.3总承包管理配合的内容指乙方对甲方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等全面管理和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协调日常工作,按月提供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并指定专人协调; 2)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满足负荷要求;水、电费由分包单位承担; 3)提供分包单位作业区的现有安全防护设施; 4)完成相关的土建配合工作,如预埋管线和预埋件。对分包单位施工完毕的预留洞、孔、边角进行封堵修理收尾(如煤气管线、安装管道洞口封堵、门窗侧壁修复等); 5)与分包商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及时提供分包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 7)将乙方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脚手架等提供给分包工程使用,乙方如需拆除垂直运输、脚手架等应报甲方批准; 8)对分包单位施工的成品、半成品负责保护; 9)在合理的工程进度下,根据甲方需要及时提供分包单位的施工条件。 2.4.4乙方可参与上述分包工程的投标报价,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总包单位。 3、工期: 工期合计540 日历天,工期指工程全部验收交工,并保证使用(含甲方分包工程)。 3.1开工日期说明:以甲方移交场地,提供基础施工图,具备乙方进场施工条件为准,(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开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2竣工日期说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乙方并向甲方提交全部(包括分包工程)竣工档案。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 3.3报竣后的工作: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档案,经质量监督站等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3.1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工程未完工或甲方、监理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需承担违约责任。 3.4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时已经充分考虑了以下几项造成的工期拖延原因: 3.4.1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冬施、高温天气、节假日、扰民、民扰、不超过24小时停水停电等因素在内; 3.4.2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3.5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连续停工3天以内,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相应窝工费用和其他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连续停工3天以上,而且对主控工期造成影响,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费用。 3.6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总工期不得顺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7由于非乙方原因,如规划等有关政府部门责令停工的,停工时间超过7天的,工期顺延,人员窝工费、机械停滞费和材料损失费等由现场监理进行确认。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1.1.1合同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3工程和设备 1.1.4日期 1.1.5合同价款 1.1.6其它 2.一般约定 1.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2法律 1.2.3语言文字 1.2.4标准、规范 1.2.5图纸和文件 2.6保密 1.2.7联络 1.2.8现场查勘 2.9招标文件错失的修正 2.10投标文件的完备性和算术性错误的修正 1.2.11施工准备 2.1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2.13交通运输 1.2.14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1.2.15文物、化石和地下障碍物 1.2.16联合承包

1.2.17员工 2.18工程档案 1.2.19严禁贿赂 3.合同当事人及相关人 1.3.1发包人 1.3.2承包人 1.3.3监理人 1.3.4工程造价咨询人 3.5现场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更换3.6现场管理人员的职权 1.3.7专业工程分包 3.8承包人劳务分包 4.工期 1.4.1开工 1.4.2施工进度计划 1.4.3工期延误 1.4.4暂停施工 4.5复工 4.6加快进度 4.7竣工日期 4.8提前竣工奖励 4.9误期赔偿 5.材料和设备供应 1.5.1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1.5.2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1.5.3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 5.4样品 5.5材料代换 5.6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

5.7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6.1安全施工 1.6.2安全防护 1.6.3事故处理 1.6.4工程保护与照管 6.5治安保 6.6文明施工 6.7环境保护 7.工程质量 1.7.1工程质量要求 7.2测量放线 1.7.3质量检查 1.7.4隐蔽工程验收 1.7.5重新验收和额外检验 7.6缺陷修复 1.7.7工程试车 8.工程变更 1.8.1工程变更的条件 1.8.2工程变更的范围 8.3工程变更的权限 8.4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9.工程造价 1.9.1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 9.2工程计量 9.3暂列金额 9.4暂估价 9.5计日工 1.9.6合同价款调整

建设施工合同有哪些分类-施工合同

建设施工合同有哪些分类-施工合同 核心内容: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分类主要有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特许经营协议,下面由法律快车为您介绍。 1、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 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全部勘察、设计和施工的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实际上这类合同是将勘察、设计和施工分别由不同的主体向业主负责。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人与其各自的分包人就工作成果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又称为平行发包合同,是指在大型、复杂的工程中,发包人可以将专业很强的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与承包人分别签订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电气与机构工程承包合同等,这些承包人之间为平行关系。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常见与大型工业建筑安装工程。现在在房地产开发中,这一类合同有增多的趋势。 3、特许经营协议 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授予承包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以自筹

资金建设项目并自费经营和维护,向(地方)政府出售项目产品或服务,收取价款或酬金,期满后将项目全部无偿移交政府的工程承包模式,形式有BOT、BT等多种具体形式,操作形式比较复杂。这类合同在大型基础建设中使用较多,比如说高速公路、电厂、隧道等。 一般情况下,合同模式的选择并不是取决与建筑商,作为建筑商,要注意的是几种模式下自己在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不同。比如在平行发包模式下,业主虽然与各承包商都分别签订合同,但其往往是将“总承包商”也作为合同的主体,实际上这时的总包与分包的关系是相对松散的,作为总包商,要注意自己是否就分包的工程质量向业主负连带责任,是否有向分包付款的义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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