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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审核)制度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审核)制度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审核)制度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审核)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副处长、处长、省文博专家组成员、分管副厅长。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第二十三条“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如果必须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应予批准:

(一)新改变的用途必须符合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属性和特点;

(二)使用单位有能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做好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工作,确保国家文化财产不受侵害。

四、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应提交申请书;

(二)要求改变用途的文保单位名称、位置、产权及使用管理单位名称、保护修缮等基本情况介绍;

(三)文保单位原有用途和改变后的用途;

(四)文保单位改变用途的理由。

五、受理

承办人A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项目不予受理,出具书面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公章。决定不予受理的时限应为当日或3日内。

六、审查与决定

(一)组织省文博专家组进行论证,并提出书面论证意见,作为审批依据。

(二)根据专家组意见,承办人A审查并起草审批意见,承办人B复审后报处长审核,处长组织召开处务会议集体研究提出处室意见,呈报主管副厅长签批。处长无法审核,由处长授权的副处长审核并召开处务会;主管副厅长无法签批,由厅长指定其他厅领导签批。

(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的审核,最后应

文物古建筑保护及开发问题探究

文物古建筑保护及开发问题探究 摘要:文物古建筑是我国民族财富的重要组成,同时也是传统文明的象征,不仅能够反映出古代人民的生活面貌,而且还为现代化城镇增添了历史的厚重感,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及经济价值。但是,就当前各地文物古建筑保护开发现状来看,其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有待解决,文章阐述了文物古建筑保护及开发的重要性,并立足于当下较为突出的问题,提出具有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的保护与开发策略,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文物古建筑;保护;开发;问题;策略 在城镇化建设及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很多文物古建筑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对历史研究、文化传承都造成了较大影响,不利于文物古建筑价值的有效发挥[1]。而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此背景下,就需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加大对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力度,在确保其完整性的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这是当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2]。 1、文物古建筑保护及开发的重要性 做好文物古建筑保护与开发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文物古建筑是古人智慧的结晶,是民族传统文化的载体,透过文物古建筑可以追溯历史轨迹,研究古人的生活背景、文化理念、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彰显出我国的古代文明魅力及厚重的文化底蕴[3]。其次,文物古建筑是由古代能工巧匠建造而成,并且一些规模较大或具有重要地位的古建筑,经过了多个朝代的修缮保存至今,如北京故宫、西藏的布达拉宫等,其中蕴含了我国优秀的传统思想和建筑设计理念,能够为现代建筑设计提供灵感和借鉴,呈现出具有民族特色的优秀作品[4]。另外,以文物古建筑为依托,挖掘并提升其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形成集旅游、餐饮、文化产品销售等为一体的产业模式,可带动地区经济快速增长。以新昌历史文化古村为例,通过对斑竹和梅渚古村落进行开发,拉动了当地旅游产业发展,2017年斑竹古村的游客量超过了5万,创收经济效益25万多,梅渚古村的游客量超过了7万,创收经济效益200多万元。由此可见,加强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力度,并对其进行科学、合理开发,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2、文物古建筑保护及开发存在的问题 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文物古建筑保护及开发尤为重要,但就当前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其中存在以下几点突出问题: 2.1认识不到位 缺乏对文物古建筑保护及开发的深刻认识,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一方面,部分乡镇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错误的将文物古建筑当做了绊脚石,将其等同于需要拆除的老旧建筑,忽视了其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5]。而地方政府对文物古建筑保护的宣传力度也不足,造成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保护意识薄弱,不仅没有积极参与到保护工作中,甚至还会出现故意破坏行为。另一方面,保护将文物古建筑时,错误的将修复等同于翻新,人为干预现象严重,破坏了其原有历史风貌,开发利用不科学、不规范,容易出现开发性破坏问题。再加上盲目开发和随意拆除行为,很多明古建筑、明清宗祠、文化遗迹等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对文物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带来了较大困难。 2.2缺少保护经费 经费不足是影响文物古建筑保护工作开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能够下拨的专项资金有限,只能用于对重要文物的修缮和维护,而地方文物保护单位财政能力不足,在财政预算中用于文保工作的资金较少,造成文物古建筑保护经费紧缺,无法保证

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问题分析

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问题分析 发表时间:2019-07-01T14:33:15.85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作者:邢俊锋 [导读] 摘要:20世纪初,我国就已经开始了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工作,时代的不断进步使得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工作持续发展,我国在此方面也具备了很多技术与经验。 潮州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广东省潮州市 521000 摘要:20世纪初,我国就已经开始了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工作,时代的不断进步使得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工作持续发展,我国在此方面也具备了很多技术与经验。但是,实际保护规划过程中,仍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以古建筑文物的价值为立足点,分析出我国在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期为更好地保护古建筑文物提供参考。 关键词:古建筑文物;保护规划;存在问题;保护对策 引言:我国的古建筑印证了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在建筑领域具备很高的影响力,是古代人民劳动和智慧的象征。古建筑因为年代久远,遭受了许多人为与自然的破坏,导致其受损严重。目前,人们对古建筑文物已经有了一定的保护意识,也采取了很多行动,但其中存在的纰漏依旧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切实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工作,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古建筑文物的价值意义 (一)历史价值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已经度过了五千年的悠悠岁月,在这历史长河中,古建筑文物作为先人留下的宝贵财富,对我们的价值是无穷的。我国的古建筑遗迹遍布各地,且因其独特的结构形式,在世界人民的眼中“独树一帜”。古建筑文物清楚地呈现了我国建筑历史的发展趋势,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就是对历史的保护;对历史的保护,就是为后人探索历史提供可靠参考。 (二)文化价值 建筑本身反映出文化价值。具体来说,实际的古建筑文物蕴含着我国古代时期的建筑水平,通过分析建筑风格及建筑图案,就可以大致掌握当地人民的基础生活信息,例如,兴趣爱好、宗教信仰等。对古建筑文物的不断研究和保护,能够了解到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另外,古建筑文物中有相当一部分具备相关的历史典故,可以加深人们对古代文化的理解程度。 二、古建筑文物保护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保护规划理念的缺乏 我国在执行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工作中,缺乏统筹兼顾的整体观,只对个别古建筑实施保护规划,忽略了建筑群,乃至建筑街区的重要性[1]。另外,受到房地产开发经济利益的驱使,各地区的政府部门对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持续关注,导致“全力开发土地,胡乱拆迁重建”的现象发生。部分地区漠视古建筑群或古建筑街区的价值,仅仅存留一些、甚至一个较为知名的古建筑文物。这种手段表明,相关部门根本不了解完整的古建筑文物所凸显的意义,也无法发现古建筑文物的历史价值。 (二)保护规划机制不够健全 对古建筑文物实行修葺工作是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规划的工作之一,但因为保护规划机制的不健全,让修葺工作出现种种不足。一般情况下,古建筑文物的修葺工作应该被当作一项社会事业,具备一定的公益性。但就目前的状况看来,大多负责古建筑修葺工作的企业,都将其视为商业盈利事业,为了谋取高额利益,在具体的工作中偷工减料,导致各种问题频发。 (三)保护规划制度不够完善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是我国在2004年颁布的,对文化保护规划工作的行政部门主体进行统一的规定。但就其中的具体规章看来,主体的行政部门仅局限于全国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未曾纳入地方的文物保护单位,这造成文物的保护规划主体不完善,让某些充满地方风情的古建筑文物得不到有效地保护规划,进而使国家古建筑文物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 (四)价值评判标准不明确 以世界遗产保护的通用法则为依据,对古建筑文物进行保护规划就是为了实现其最大价值。只有深入挖掘古建筑文物的潜藏信息,才能公正评判其存在价值,进而达成保护目标。传统的价值评判以艺术价值、历史价值、审美价值为标准,古建筑文物在此方面进行的价值评判非常清晰。但对一些与经济价值联系不深的评判,却往往出现标准混乱、接线模糊的现象,例如,评判古建筑文物的社会教育价值、文献研究价值、科学价值等[2]。 三、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对策 (一)建立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政策 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很多古建筑文物在这种发展浪潮中受到损害。所以,为了进一步落实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工作,就应认真做好城市建设与古建筑文物保护规划的协调发展。在城市的规划与发展过程中,社会各界人士都应该将保护古建筑文物视为一种责任,只有这样,我国传统的民族历史文化才能得以更好的传承。具体应做到:第一,避免自然因素侵蚀古建筑文物,杜绝人为因素损坏古建筑文物;第二,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优先建立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政策,这在增强城市文化氛围的同时,对古建筑文物的开发和利用也有很大的积极影响。 (二)重视人才培养,健全保护规划机制 为了保障古建筑文物保护规划工作的长远发展,就应该设立专业的研究机构,为保护规划工作招揽专业人才。只有具备专业技能的人才专门地保护古建筑文物,古建筑文物才能得到科学合理的保护。具体的人才培养工作,应该注重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改变古建筑文物保护规划工作者的理念,提高其保护技能;第二,实行专业的培训,持续为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工作输送人才;第三,促进与高校间的合作,建立合作办法,设立相关专业,确保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工作的人才支撑[3]。另外,加强与当地企业的合作,健全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机制,这不但能够解决保护规划工作的资金短缺问题,还能培养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让企业认识到社会事业的本质重点。最后,结合古建筑文物的材质、结构与周围环境,制定出合理地修葺计划。 (三)强化古建筑文物保护规划的立法制度 保护古建筑文物的最好机制,就是充分依靠依法治国的背景,依法进行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工作。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国人民保护古建筑文物的意识,让人民在明确古建筑文物价值及其影响的情况下,积极自觉地保护古建筑文物。其次,明确保护规划细则。

国外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国外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国际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有关保护文物的国际公约中,把文物称为“文化财产(Cultural·Property)”或者“文化遗产(Cultural·Heritage)”,前者是指可以移动的文物,后者是指不可移动的文物。中国文物的定义: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文物包括了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在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且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古建筑是文物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文物保护包括了古建筑的保护。我们看看国外对待历史遗留下来古建筑的一些路程和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能否对于我们,对现在中国的古建筑保护得到一些启示。 1、意大利博洛尼亚:活着的古迹 在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它的改造方式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它在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把人和房子一起保护”(也称“整体性保护”)。所谓的“整体性保护”就是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上既要保护有价值的古建筑,还要保护生活在那里的居民原有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这使得不仅保持建筑的原始面貌,而且里面的生活方式也没有在改造中消失。留下的不只是古建筑的躯壳,而是使古建筑“活着”,充满着生命的迹象。博洛尼亚古城历史中心保护规划,宣示了实践“老建筑物和居住其中的人同时保护”的新途径。不仅对文物的一种尊重,更是对社会的关注。在环境改善之后,90%的居民保留下来,低收入者住房的租金不应该超过其家庭收入的12%-18%。博洛尼亚保护规划所秉承的理念是:城市发展必须要由当局充分有效地保护和引导,在公共资源和社区居民之间必须寻求平衡,公共参与和民主管理的加强。多方面的考虑使得意大利博洛尼亚不仅保留了大量古老建筑,更为难得还保留下了宛如隔世的神韵气息。 (意大利博洛尼亚的古建筑走廊) 2、英国伦敦:古老与现代的融合之路 英国伦敦,数百年来形成的“杂乱”街道并没有给现代生活带来过多负面影响,反而为伦敦这座城市增加了更多历史性、真实性。伦敦街头多为四、五层的传统砖石建筑,许多建筑的外观十分老旧,但室内大多经过了改造,市中心质量较好的老建筑被成片保留了下来,其间穿插着富有伦敦特色的红色电话亭。远离市中心的许多老建筑仅保留古典式外墙,室内则经过了改造,钢网玻璃屋顶,外部加建玻璃拱廊。这些由砖石建成的带有柱式、檐口的古典式立面与钢架玻璃顶、玻璃拱廊的组合毫不生硬,即古老又现代。如大英博物馆,便是通过保留原有古典式建筑主体,在中间的庭院加盖钢架玻璃顶,玻璃顶的重量由老建筑的内侧墙体及圆形图书中心的外侧墙体承担。新苏格兰博物馆则以精湛的细节改造,人性化地保留建筑基本抽象线条,实现新建筑的形体、细部、色彩、质感等各方面都与老建筑相神似。

文物古建筑科学防火思维与对策

文物古建筑科学防火思维与对策 近些年来,我国古建筑火灾频繁发生,文物古建筑防火工作成为了全社会热议的话题。本篇文章针对于古建筑防火工作的特殊性,结合实际调研结果为相关部门提出了专业性、实用性、有效性的防火工作思路,深入探讨了古建筑防火的有效手段。 标签:文物古建筑科学防火思维 前言:古建筑文物作为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鉴证,有其特有的参观价值和科研价值,其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显得极为重要。由于我国文物古建筑多由木材建造,其耐火能力较低,极易被火灾损害。经过多年来国内外的古建筑防火研究和学术讨论发现,虽然,基础消防机构在古建筑防火方面重视程度不断很高,但由于缺少正确的方向和思想指导工作,火灾预防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火灾预防工作思路陈旧,缺乏行之有效的对策和办法。 一、建立完善的火灾消防体制 很多古建筑群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在旅游高峰期,人满为患的场景屡见不鲜,空间拥挤,导致安全保卫任务繁重,成为了相关部门预防火灾的一大隐患。根据文物古建筑“唯一性”的特点,其消防安全方案可以根据实际的火灾危险系数、文物保护要求、地理条件与水利条件等,通过科学、系统、合理的分析讨论进行制定和实施。一些特殊地区可以引进“消防技术专家评审机制”,在解决基层预防部门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实现对文物进行科学化、专业化的监督管理,从而形成与消防技术同步成长的古建筑火灾预防机制。 二、科学划分古建筑群消防安全区域 通过大量的文物古建筑消防管理经验表明,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相关消防机构的意识会陷入误区,对文物古建筑群不加区分,笼统的按照文物古建筑群进行保护和预防,导致消防方案的设计与制定出现漏洞。针对于这种现象的正确做法是,对于真正的古建筑群,采取重点保护措施,作为重点安全区域进行火灾设防。而古建筑周围的配套设施,例如,酒店、宾馆等仿古建筑和场所与古建筑文物之间的关系不大,消防人员必须认真加以区分,将其划分成为独立的建筑区域,相对于古建筑群来说,建筑区域可以适当降低火灾危险评价系数和消防安全设防等级。 除此之外,在古建筑群、古城古镇等古建筑密集区,例如:中国的平遥古城、西塘古镇、五台山风景区等也可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耐火等级、人员数目等,合理划分不同的消防安全区域,明确对应的预防等级和预防措施。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消防安全体系,是实现现代科学消防管理的重要基础[1]。 三、客观评价文物古建筑火灾危险系数

文物古建筑消防隐患及防火对策参考文本

文物古建筑消防隐患及防火对策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文物古建筑消防隐患及防火对策参考文 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摘要]俗话说“古建筑里面每一块砖都是历史”。文物 古建筑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见证,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 源,其艺术和科学的价值都是无法估量的。如何做好文物 古建筑的安全防护工作,是各个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就 近期本人在检查中发现各个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结 合国内部分古建筑发生的火灾情况,分析古建筑的火灾危 险性,同时参照国内外古建筑在消防安全保护方面的一些 做法,针对洛江区古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 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措施对策

古建筑是古代建筑的简称,是历史文物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以及重要的纪念和教育意义。一般是指始建时间较长远的存在于地面上的各个历史时期的建筑物。在我国现存的古建筑文物是国家重要的历史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风格各异的古建筑是我国五千年文化的象征,是点缀在中国大堤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但是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古建筑的消防基础设施簿弱,消防难题亟待解决。 今年以来,我区结合当前的消防专项治理,对多处文物古建筑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大量消防安全隐患。现就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及防火措施和对策进行探讨。 一、现存消防安全隐患 1、古建筑耐火等级普遍偏低。针对上阶段检查中,发现洛江区的古建筑绝大多数是以木材为主要材料,以木结构为主要结构形式,其耐火等级低于按照建筑物耐火等级

文物古建筑方案审批稿

文物古建筑方案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市关于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关于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市关于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市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现在起至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结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古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对我国悠久历史文化遗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消防法》、《文物保护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有效预防和遏制古建筑火灾事故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重点 (一)清理在古建筑内设置的违法经营公共娱乐场所; (二)拆除在古建筑之间及毗连古建筑私搭乱建的棚、房; (三)清除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

(四)改造在古建筑内未经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 (五)规范管理宗教活动用火和僧、尼、道士等人员在古建筑内的生活用火行为; (六)增加和改善古建筑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8月15日前) 联合旅游、宗教、文化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辖区古建筑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发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整改(8月16日——9月1日) 对辖区的古建筑全面统计、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各古建筑单位按照当地的统一部署,针对此次整治的重点内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强化自我管理,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装备,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三)联合整治(9月2日——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爱护古建筑

爱护古建筑 教学目标: 1 了解中国古建筑的风格特点及保护古建筑的意义。 2 增强对传乘民族文化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 教学重点: 通过欣赏,让学生了解这些伟大的古建筑物是祖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技术的结晶,从而认识到,爱我中华,保护好国宝是我们新一代神圣的职责。 教学难点: 通过考察,调查,史学声进一步认识到我国古代建筑的文化特色,从而提高认识美丑的能力,潜移默化地爱护文物的道德教育。 第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欣赏图片,谈话导入。 1、同学们,你们好。我们中华民族是个伟大的民族,更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古国。我国的建筑,历史悠久,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在东方乃至全世界都享有盛誉。让我们一起走进——中国古代建筑。 现在我们要介绍的时我国的古代建筑都是具有代表性和历史意义,是人类建筑宝库中的瑰宝,是我国历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例如: 中国的万里长城与埃及的金字塔称得上是世界的奇迹;还有北京

的故宫,是世界上现存最雄伟,最古老的宫殿建筑;西藏的布达拉宫,是世界上现存海拔最高,保存最好,历史最悠久的宗教建筑…… 二、整体感知,谈论感受。 1、看到了如此雄伟,壮观的古代建筑物后,老师相信你一定有很多的话想说,现在就请同学起来说一说自己的所观所感。(指名学生回答) 2、听了同学们的感受老师也好像身临其境,那这些建筑物的外貌如何呢? 3、结合学生的讨论,老师也谈一谈自己见过的古建筑,说一说自己的亲身感受。也可对当代十大建筑物进行简短的介绍,(可围绕古建筑的文化内涵和历史背景) 三、弄清概念,升华情感。 1、观看了这样多的古建筑,也了解了这些古代建筑的历史背景和内涵,那究竟什么才是古建筑呢?什么又是仿古建筑呢? 古建筑:是前人保存下来的遗产,是国宝。(中国的古建筑一般都由石,砖,木构成,特别是木结构的建筑常因战争,火灾等人为因素和自然灾害的破坏,原貌很难保存。但宁波的保国寺历千载而完好如初,它是江南至今保存最好的一座北宋木结构殿堂,其建筑奇特雄伟,令人神往, 保国寺由此成为我国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仿古建筑:是现代人按古人建筑的模样新做的,不是文物,只是外观,规格十分的相似。

六年级上册美术《爱护古建筑》教案

第10课《爱护古建筑》 第一课时 教学目标: 1.了解中国古建筑的风格特点及保护古建筑的意义。 2.增强对传承民族文化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 教学重点: 通过欣赏,让学生了解这些伟大的古建筑物是祖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技术的结晶,从而认识到,爱我中华,保护好国宝是我们新一代神圣的职责。 教学难点: 通过考察,调查,进一步认识到我国古代建筑的文化特色,从而提高认识美丑的能力。 课前准备:收集古代建筑的图片,资料。(制成挂图) 教学过程: (一)上课,师生问好 欣赏当地及我国古代优秀的建筑,分组讨论、了解中国古代建筑的风格和特点,以及保护古代建筑的方法和重要意义,发表对古代建筑的看法。 学生纷说。 生1:“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生2:“我国的建筑,历史悠久,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在东方乃至世界享有盛誉。”生3:“如中国的万里长城与埃及的金字塔称得上是世界的奇迹。还有北京的故宫……” (二)教师谈谈自己见过的古建筑,谈谈身临其境的感受,(如曲埠孔府,孔庙;泰山绝顶等等。 (三)根据部分古建筑的文化内涵和特定的历史背景,教师作适当的介绍和讲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破坏,偷盗,价值) (四)弄清古建筑与仿古建筑不同的概念: 古建筑:是前人保存下来的遗产,是国宝。

仿古建筑:是现代人按古人建筑的模样新做的,不是文物。 (五)简介部分古建筑: 万里长城、北京故宫太和殿、颐和园、杭州西湖。 (六)课后小结 第二课时 教学目标: 1.了解古建筑的范围,常见类型,一般特征和有关历史典故。 2.体验并掌握线画古建筑的基本方法,能以泥为主要材料做一简约小亭. 3.培养和增强学生对家乡人文遗产的情感联系和对家乡的热爱。 教学难点: 通过考察,调查,进一步认识到我国古代建筑的文化特色,从而提高认识美丑的能力。 课前准备: 收集古代建筑的图片,资料。 教学活动 一、引导阶段 师:我们已对家乡的古建筑进行了考察,了解到古建筑有各种各样的风格样式,具有共同的一般特点,你能说说吗 学生述说后教师小结: ①造型优美,对称,渐变,顶有脊,檐翘等。 ②结构科学,斗拱,柱梁,不用钉子,稳固。 师:要画好古建筑,先要进行观察分析,把看似复杂的建筑物变得简单易于理解,如亭阁的屋顶,有飞檐呈流线却是三角形或梯形。其实它的各部分均可看成大小不同的△口等形的组合,大家看是不是这样。 学生在小组内交流讨论。 二、发展阶段 1. 指导学生用造型泥、纸板、废弃木材等制作古建筑模型。

文物古建筑维修表格

文物古建筑维修表格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古建筑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台基与露台石作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石驳岸(挡墙)石料的加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石驳岸(挡墙)石料的砌筑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体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柱类构件制作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木柱类材质验收表 梁式类构件制作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木梁类材质验收表枋梁类构件制作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木枋类材质验收表搁栅檩类构件制作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木桁、檩类材质验收表屋面木基、板类制作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木椽类材质验收表木板类材质验收表 下架木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架木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屋面木基层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屋面木基层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斗拱(牌科)制作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立贴屋架、牮发、升、位移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大木构架修缮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大木构架移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砖细加工与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石料(细)加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石料(细)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砌石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漏窗的制作与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地面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墁砖地面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墁石地面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木装修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窗扇(框)的制作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隔扇、长窗(框)制作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门扇制作分项工程检验批

质量验收记录 窗扇、隔扇、门扇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木栏杆制作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美人靠、坐槛制作与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挂落、飞罩、落地罩制作与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木装修构件的修缮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装饰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木雕的制作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砖雕的制作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地仗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砖雕的制作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屋面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屋面望砖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小青瓦铺设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屋脊及饰件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 结构类型: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工程名称: (2)表中所列出的合格证、试验报告、施工验收记录、报告、资料等都应真实明确。复制件应注明存放单位,并有复制人、单位签字盖章。 古建筑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工程名称: 台基与露台石作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石驳岸(挡墙)石料的加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石驳岸(挡墙)石料的砌筑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主体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 全保护工作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西藏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消火栓,但渗漏出的水使墙上的壁画面目全非。

-威尼斯宪章-与中国的文物古建筑保护修缮(精)

-威尼斯宪章-与中国的文物古建筑保护修缮(精)

一、《威尼斯宪章》及相关国际文件解读《威尼斯宪章》是“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于1964年5月在威尼斯通过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他是对《雅典宪章》(1931年在雅典召开的第一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通过的文件的研究和拓展。 《雅典宪章》和《威尼斯宪章》的诞生,反映出与会的西方国家同仁对人类创造的历史古迹价值的正确认识和科学保护理念。宪章指出:世世代代人民遗留的古代遗迹是人类的共同遗产。为后代保护好这些遗产,“将它们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职责”。宪章对全世界范围内的“古代建筑的保护与修复”提出了若干“指导原则”并“做出规定”,要求“各国在各自的文化和传统范畴内负责实施这一规划”。 《宪章》分六个部分,共计十六条,分别是:“定义”,(第1、2条;“宗旨” (第3条:“保护”(第4、5、6、7、8条;“修复”(第9、10、11、12、13、 14条;“发掘”(第15条:和“出版”(第16条。 第一部分“定义”明确了历史古迹的范畴不仅包括单个建筑,而且包括它赖以存在的环境;不仅包括伟大的艺术作品,而且包括民间朴实的艺术品。同时强调对古迹保护与修缮应当采取对研究和保护有利的一切科学技术。 第二部分“宗旨”,指出保护与修复古迹的目的旨在“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 第三部分“保护”,共五条;第一条强调了“日常维护的至关重要性”。第二条:指出对历史古迹的合理使用有利于古迹的保护,强调这种使用“决不能改变建筑的布局或装饰”;第三条,谈了古迹的保护包含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以及对在保护区域内拆改建设的限制:第四条规定,除非出于保护古迹的需要或因国家、国际极为重要的利益需要,不得随意对古迹进行搬迁;第五条规定对构成古迹的雕塑、绘画或装饰品只有在非移动而不能确保其保存的情况下才准许进行移动。 第四部分“修复”,共六条。第一条(原文第九条;包含两层内容,第一层内容是说修复过程是一个高度专业性的工作,要有充分依据,不能臆测,以保存和

文物古建筑周边施工方案

盐官景区西学弄及春熙路商业街一期I标段工程对周边建筑及文物保护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盐官景区西学弄及春熙路商业街一期I标段 工程地址:海宁市盐官景区 建设单位: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海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绍兴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本工程由绍兴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位于海宁市盐官景区;总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177.21m2。本工程为仿古公共建筑组群,结构层数一、二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部分木结构。 本工程场地周边有文物(海神庙位于本工程东北方向)、建筑(新建孔庙位于正南方向),且位于盐官风景区。海神庙位于海宁市西南角,钱塘江北岸,2001年6月与盐官海塘一起并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海神庙始建于公元1730年,由当时的雍正帝下旨,皇家拨款修建的一座仿宫殿式建筑俗称“庙宫”,以祭祀浙海之神:这在禁建皇家建筑的南方是不多见的,所以又有“江南紫禁城”的美誉。初建时约占地四十余亩,后屡毁屡建,现存建筑面积不及原来的1/3。海神庙专祀“浙海之神”,并列祀海神及有功于海塘者,是我国保存最为完整的海神庙之一,也是江南地区现存规模最大的敕建官式建筑遗存,且又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工程目标和承若 1、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合格,争创优良,保护文物。 2、工程进度:确保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按时交付业主投入使用。 3、工程安全: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4、文明施工:创建一流的文明施工现场,科学严谨的维护文物。 5、施工现场到位率:项目经理现场到位率80%,其它管理人员现场到位率90%。 三、编制方案及依据 1、根据工程现场条件做调查,以便制定恶劣天气施工措施。 2、工程开工前,主动与当地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施工区周边文物、建筑分布情况,积极的采取文物建筑保护措施。 3、通过组织各工种的施工管理人员加强教育、提高安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建筑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组织各专业施工队伍共同研究制定周边文物建筑的保护措施,商定施工配合事宜。 5、作好与监理工程师就本工程周边文物建筑的保护、围护总体设想,进行的沟通和交流。 6、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和建设单位对文物建筑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文件。进场后,由施工技术部门主动与肩负起文物建筑保护的责任,施工时注意,全过程监控,使施工过程中的文物建筑处于安全状态。 7、做好环境卫生保持,对于路面上落下的建筑垃圾和泥土,安排专人进行及时清除,以保持盐官风景区的景观风貌。

保护文物古迹的措施

保护文物古迹的措施 近年来,在省文物局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xx县文体旅局、文物局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始终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 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推进文物执法,在文物抢救、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多方努力,加快xx县博物馆建设工作 二、以文物普查为抓手,夯实工作基础 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夯实文保工作的制度。普查工作中逐步形成县文体旅局指挥,县文物局具体实施,各乡镇、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xx 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77处,其中新发 现191处、复查86处;调查登记消失文物36处。基本上摸清了分布在这些乡镇文物点的保护现状。所有普查结果均以“一户一档”要 求制作成文物电子档案,并对已公布的文保单位专门划定了保护控 制地带,所有电子档案已上报省文物部门数据库。20xx年下半年, 县文物局再次对县城内的古建筑进行复查,对复查后的古建筑如何 保护利用,提出了建议,已上报给县有关部门。 三、以历史遗产保护为重点,推动工作深入 制定古建筑修缮计划,加大对古建筑的保护力度。xx县政府先 后投资了300余万对马玉昆府第、陆将军府进行了全面维修。马玉 昆府第是清末爱国将领马玉昆的府第。陆将军府系陆建章任陕西督 军(1914-1916年)时新建府第,是淮北地区仅存的民国初期的两处 名人故居之一。两处古建筑由于年久失修,毁坏严重,为加强对其 保护,我局邀请省古建筑专家到陆将军府实地查看,制定了保护维 修方案。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对其进行了全面维修,维 修后的马玉昆府第已对外开放。

国家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

国家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 1引言 如今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对国家文物古建筑的消极影响也不断增加,其保护情况参差不齐,部分古建筑破坏情况严重,再加上年代久远、自然损毁、法制不完善、管理缺位等原因,现在文物古建筑面临的挑战越来越严峻。本文以南京明清文人故居为例,了解文物古建筑现在保护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探索更为合理的保护与开发模式。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这对古建筑的保护和文化的传承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2南京明清文人故居保护现状 中国在文化古迹保护上起步较晚,20世纪中国才开始出现相关的专著和规定。一直以来国内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在保护理念、工作机制上存在较多缺陷,导致大量的历史建筑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遭到肆意破坏。如今受到破坏的古建筑逐渐引起政府和人们的重视,人们开始意识到保护古建筑的重要性,政府和一些民间组织也开始采取相关措施来保护历史建筑。在实地考察中,我们发现南京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明清文人故居由于有法律保护,保护状况普遍良好,但许多还未列入保护名单的故居情况着实糟糕。其中,保护较好的故居约占总数的40%,主要是纪念馆、博物馆等。调查数据显示,南京市目前仅有11处历史名人故居对外开放。其中作为公共文化设施对外开放的有3

处,如:赛珍珠旧居、杨廷宝住宅、魏源故居;作为博物馆对外开放的有8处,如:甘熙宅第、拉贝故居等。保护状况一般的有15%左右,也就是说,剩下的45%的文人故居的保护状况堪忧。一方面,由于老城长期发展的惯性与历史文化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对于已经保护的名人故居大多数不够保护维修和利用发展的开支,经费不足,且管理机构不确定,缺乏适用的管理办法。许多问题导致文人故居还在继续消失,许多故居已经徒具虚名,有的仅是在上面挂块牌子,写明某某故居,其实早就变成了大杂院;有的只修缮厅廊门窗,原有的文化氛围荡然无存;更有的故居恢复的毫无历史感,修复如同新建,实在是无味至极。如: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殷高巷14号的刘芝田故居。刘芝田在光绪年间购得此处房产时,房屋多达百间,占地颇广,而如今只剩下六个大院,外墙斑驳,木门破败。鉴于南京明清文人故居的保护和利用存在以上一系列的问题,文物古建筑的保护需求变得格外迫切。根据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数据显示,登记历史名人故居有248处。但目前文物古建筑的利用和保护方法并不多,还仅仅局限在政治和文化有巨大影响的历史名人建筑上,更多的古建筑尚处于有保护无利用,甚至无保护无利用状态。总的来说,古建筑的实际保护状况堪忧。 3文物古建筑保护的意义 文物古建筑作为珍贵的人文资源,是城市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是城市的历史文脉和灵魂。中国的每一座城市在一定意义上都可以被称作历史文化古城,每一座古建筑都体现着这座城市的文化底蕴,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延续古建筑

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修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dc4225578.html, 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修缮 作者:郭文田 来源:《祖国》2016年第19期 摘要:文物古建筑是重要的文化遗产,对文物建筑的保护也是当代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点工作。文章对文物古建筑保护修缮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说明,阐述了文物古建筑保护修缮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在进行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修缮中需要重视的几点问题。 关键词:文物古建筑保护修缮 我国是属于文明古国,具有很长的发展历史,我国的古建筑艺术特色鲜明,具有极高的艺术成就和科学价值,保护好文物古建筑是当代文物保护的重要任务,在当前文物保护修缮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不利于文物古建筑价值的保存,如何修缮文物古建筑让古建筑得到更好的保存是当代文物保护工作者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一、文物古建筑保护修缮的重要意义 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几千年的文明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许多朝代的变迁,在不同朝代人们的生活、思想以及价值观等都具有很大的不同,特别是在居住环境方面,各个朝代的居住习惯也有很大不同,在建筑的外形、用途等方面也有很大的不同,但不同时代的建筑都体现了我国历史上的时代特点,具有一定的艺术性,是我国人民智慧的结晶,文物古建筑重要的物质人类文化遗产。 文物古建筑不仅包含有各个朝代流传下来的工匠艺术,还体现出政治、经济等社会信息,这些文物上所具有的信息非常珍贵,对研究历史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古建筑也可以被当成一种文化载体,它并不是简单由木材或者砖块搭建和堆砌而成的,而是记载着当代社会上丰富的历史信息。例如,当代建筑的样式、工艺以及文明的发展程度等都可以通过建筑来体现,因为建筑是真实、直观存在的,所以它所体现的信息甚至比历史文献都要可靠,因此,可以把文物古建筑作为可靠的历史教材,科研价值非常大。对于古建筑文物和修缮要特别慎重,对染修缮可以让文物更加完整,增强美观性,提高观赏价值,但是在缮中不可避免的会改变文物古建筑原有样貌,每一次修缮都会使原本存在的历史信息消失,修缮的次数越多,所丢失的信息也越多,文物古建筑的价值也会逐渐变低。为了对文物古建筑更好地进行保护,对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必不可少,但为了使文物古建筑的历史价值尽可能的保存下来,在对其进行修缮时,要重视其历史信息的保存,也就是说要考虑如何把文物更长久的保留下来,而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其美观性和观赏价值,这样才能通过修缮来对文物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让文物古建筑的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保留。 二、文物古建筑修缮需要遵循的原则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王小晶 2008-10-29 【大字中字小字】 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

西藏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消火栓,但渗漏出的水使墙上的壁画面目全非。2003年1月19日晚7点,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遇真宫主殿突发大火,导致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的建筑化为灰烬,同时,火灾扑救过程中压力水流的冲击和水渍损失给周边文物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同时,文物古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安装损害了古建筑的美观,并对内部木结构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价值。 (二)传统消防保护措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文物古建筑的传统消防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我国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宗教文化和民间活动的重要场所,正是这些传统历史文化提升了古建筑的价值,也正是这些传统文化的盛行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完好地保存下来。但是近些年来,一些部门为了杜绝火灾隐患,采取了单纯的绝对的保护方式。这些措施在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随之产生的新问题正以另一种方式吞噬着古建筑,直至它倒塌。如:苏州玄妙观的三清殿自从禁香火以后,滋生了一种叫“天牛”的害虫,对殿内的木结构进行吞噬,给建筑结构安全造成了隐患。始建于南宋淳熙年间三清殿之所以能够完好的保存至今,在一定程度上是香烛烟气的驱蚊杀虫效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严禁点烛焚香,实际上打破了这种自然平衡,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正在以另一种形式被加速损毁。 三、如何正确处理古建筑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能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我们应将消防工作结合文化遗产的保护,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当今世界上对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两种形式:“突尼斯”形式(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和“华盛顿”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笔者认为,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也应该遵循这两种保护形式,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古建筑保护。古建筑的消防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对矛盾,我们应该用哲学“重点论”理论来分析孰轻孰重。 (一)“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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