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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知识试题及答

案道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库

一、单选题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 C )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

法行政、公正司法。

A、人民代表大会

B、民主党派

C、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D、社会团体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应当向( A)人民代表大会

报告,接受监督。

A、本级

B、各级

C、上一级

D、下一级

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A )公开。

A、社会

B、一部分人

C、特定人群

D、本级人大代表内部

4.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

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D )。

A、业务报告

B、工作总结

C、总结通报

D、专项工作报告

5.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通

过,印发( D)并向社会公布。

A、代表大会

B、党委

C、主任会议成员

D、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6.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B )和本级人大代

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

A、人民群众

B、本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C、各民主人士

D、党委

7.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常务委员会组成

人员和本级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和(D )。

A、检查

B、慰问

C、评议

D、专题调查研究

8.常务委员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的( A)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

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A、人大代表

B、群众

C、常委会组成人员

D、工作人员

9.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一府两院”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 A )前,将

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A、二十日

B、三十日

C、十日

D、十五日

10.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 A)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A、本级

B、各级

C、上一级

D、下一级

11.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一府两院”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将专

项工作报告送交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 B )。

A、审查

B、征求意见

C、审议

D、讨论

12.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一府两院”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 D)前将专

项工作报告送交常委会。

A、二十日

B、三日

C、十五日

D、十日

13.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 C )日

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A、五日

B、三日

C、七日

D、十日

14.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由(B )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A、工作人员

B、负责人

C、庭长

D、副庭长

15.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 D )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

报告专项工作。

A、人民法院

B、党委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政府

16.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A )交由本

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

A、审议意见

B、讨论

C、呼声

D、发言

17.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后,“一府两院”

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C )。

A、反馈意见

B、口头报告

C、书面报告

D、报告

18.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后,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 A )。

A、决议

B、决定

C、规定

D、表决

19.国务院应当在每年( B ),将上一年度的中央决算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A、七月

B、六月

C、八月

D、五月

2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 C)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

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A、六月

B、九月

C、六月至九月

D、六月至八月

21.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D )期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

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A、六月

B、九月

C、六月至八月

D、六月至九月

2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 D )审查和批准。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上一级政府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预算安排的资金需要调减的,应当提请(B )审查

和批准。

A、上一级人民政府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24.某县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县政府应当将

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 )。

A、审查

B、批准

C、备案

D、审查和批准

25.若省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10月底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省政府预算调整方案,省财

政厅应当在( B )底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送交省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A、8月

B、9月

C、7月

D、6月

26.常委会听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

作报告后,认为必要时,可以对( B )作出决议。

A、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B、审计工作报告

C、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D、以上三个报告

2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

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 D )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A、前期

B、后期

C、中长期

D、中期

28.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 A )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

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

A、主任会议

B、常委会会议

C、小组会议

D、主任办公会议

29.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由本级(B )具体组织实施。

A、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B、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

C、政府

D、政府有关部门

30.常务委员会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 C)。

A、执法检查委员会

B、工作组

C、执法检查组

D、评议审查组

31.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包括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B)。

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C、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

D、常委会工作人员

32.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六月,将上一年度的中央决算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C )。

A、审查

B、批准

C、审查和批准

D、同意

3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D )对有

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A、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省政府

C、省监察厅

D、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 A )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

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C、国务院

D、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

有关法律、法规在( D)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A、全国范围

B、其他省

C、部分区域

D、本行政区域

36.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

任会议决定提请( B )审议。

A、人大代表

B、常务委员会

C、专门委员会

D、有关领导

37.对县人民政府发布的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利的决定、命令,( B )可以撤销。

A、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8.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决议、决定,

(B )可以撤销。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省政府

D、省委

3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

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 D)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A、十

B、二十

C、十五

D、三十

40.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C )相

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A、最高法院发布的文件

B、地方性法规规定

C、法律规定

D、最高检发布的文件

4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

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A )备案。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

4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

门、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派( C )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A、有关人员

B、主要领导

C、有关负责人员

D、一般工作人员

4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A )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

提出对国务院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A、十人

B、三人

C、五人

D、八人

44.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C )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

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A、十人

B、三人

C、五人

D、十五人

45.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B )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

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A、十人

B、三人

C、五人

D、十五人

46.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

出要求,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 D)。

A、报告

B、汇报

C、总结

D、答复

47.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

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C )。

A、评议

B、检查组

C、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D、研究组

48.( A )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A、五分之一

B、六分之一

C、七分之一

D、八分之一

49.调查委员会成员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在( A)和本级人大代表中提名,提

请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B、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C、政府组成人员

D、人民群众

5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

以向本级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A、六分之一

B、七分之一

C、五分之一

D、八分之一

二、多项选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

( AB)。

A、侮辱

B、诽谤和诬告陷害

C、批评

D、控告

2.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是指在

(A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

B、各种会议上的发言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表决

D、进行视察活动时的一切行为

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 ( ABCD )的自由。

A、言论

B、出版

C、集会、结社

D、游行、示威

4.国家通过普及( ABCD ) 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

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A、理想

B、文化

C、道德

D、纪律和法制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在( AB )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

案。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6.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

权限内,发布( ABC )。

A、命令

B、指示

C、规章

D、决定

7.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 ACD )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

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A人民调解 B、社会事务 C、治安保卫 D、公共卫生

8.根据宪法91条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可以对(ABCD )行使审计监督权。

A、省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

B、国家农业开发银行的财务收支

C、中国电信公司的财务收支

D、卫生部的财务收支

9.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ABCD )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

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A、各专门委员会

B、本级人民政府

C、主席团

D、常务委员会

10.下列选项中(AB )可以提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

A、本级人大主席团

B、本级人大代表三十人以上书面联名

C、本级人大代表二十人以上书面联名

D、本级人大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

11.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D )。

A、县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县人大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C、县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派出机关

D、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受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12.某县召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人民政府。根据

法律规定,下列何种做法是错误的( ABCD)。

A、李某被人大代表联名提名为县长候选人,但大会主席团认为李某已连任两届县长,不能再担任新一届政府的县长,决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B、王某被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为县长后,提名张某为副县长候选人

C、县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根据本县经济不发达的实际情况,不设立交通局、商业局和审计局

D、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授权新一届县政府决定本县预算的变更

13.合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

( ABCD)备案。

A、国务院

B、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安徽省人民政府

D、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4.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 ABC)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

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A、行政机关

B、审判机关

C、检察机关

D、社会团体负责人

1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

( AC )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

A、主席团会议

B、大会常务会议

C、大会全体会议

D、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

16.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有( ABC )。

A、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

B、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

C、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

D、经国务院批准,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部队

17.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

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 ABCD )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B、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C、人民法院院长

D、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8.下列选项中( AB )可以提出省长的人选。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十人以上书面联名

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十人以上书面联名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

19.我国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包括( ABCD)。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代表

B、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

C、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代表

D、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

20.选民登记工作表述正确的是(ABCD )。

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B、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

C、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D、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三、判断题

1.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的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2.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

3.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不超过八十五人。()

5.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不超过四十一人(√)

6.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7.我国选举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

8.各级人大代表都是依照法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的。(√)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

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10.凡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

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1.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

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

开支。(√)

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具体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

14.界首市、明光市、天长市、巢湖市、桐城市、宁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相

应由这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15.合肥市包河区的选举委员会受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16.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的指导。()

17.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指导无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也可以指导绩溪县华阳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18.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仅可以领导临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

作,还可以指导阜南县鹿城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19.宿松县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中共宿松县县委任命。()

20.绩溪县华阳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绩溪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

命。(√)

21.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22.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是选举委员会的职责之一。(√)

2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选举

法确定。(√)

24.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

选举法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5.休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选

举法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6.休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选

举法确定,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7.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照选举法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8.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选举法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9.寿县安丰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

选举法确定,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0.直接选举的选举日由上级选举委员会确定。()

普法小知识

1\遵守法纪,从我做起! 2、法是铁,律是轨,不循法律要出轨 3、人生行万里,法律记心里 4、普法教育你我他,法治建设靠大家 5、法以民为本,民以法为天 6、学法让人生更美好,守法使社会更和谐 7、法治建设人人爱,人人参与更精彩 8、知法守法你我他,幸福平安千万家 9、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10、知法守法用法,和平和美和谐 11.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 12.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13.守护人生绿灯,不闯法律红灯 14.读书明理,普法医愚,守法律己,和谐添彩! 15.开启法律明灯,照亮人生前程 16.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 17.播下法治的种子,收获和谐的果实! 18.和谐与文明同在,法治与发展共存 19.法律是灯,照亮征程;法治是桨,迈向希望 20.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守法律举步维艰 21.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治是社会的安全网 22.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普法

23.违法,法如一把利剑;守法,法似一盏明灯 24.金贵银贵平安最贵,千好万好守法最好 25.守法,法有情有义;违法,法铁面无私 26.诚是做人之道,法乃治国之本 27.一言一行遵纪守法,一生一世清正做人! 28.祖国在我心中,法律伴我成长。 29.人生道路千万条,学法用法第一条 30.做人以和为贵,做事以法为本 31.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 32.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 33.为人守法,为事依法,为公护法,为国弘法。 34.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 35.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 36.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 37.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38.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39.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40.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41.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小学生法制宣传常识 (1)

小学生法制宣传常识 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思想实际和接受能力,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容重点是进行有关《交通管理规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常识教育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我们小学生要做到如下几点: 1、要尊敬国旗、国徽,维护祖国尊严。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国旗和国徽是国家尊严的象征。要尊敬、爱护国旗、国微。懂得正确对待国际友人,不做损害国家荣誉的事。 2、要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交通规则的基本要求,如行人、车辆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必须靠右侧通行,行人走便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在农村公路上也要靠边走,注意无来往车辆再横过),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或追逐打闹,骑车不闯红灯;使学生知道违反交通规则是违犯《交通管理规则》的行为。 3、要讲究公共卫生,保持市容整洁。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人人都要注意保护公众饮用的井水、泉水或者其它水源,不要弄脏,防止污染;人人都要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在街上乱倒垃圾,秽物,不随地便溺,不在建筑物上任意涂抹刻划;人人都要爱护花草木,不要攀折和故意损害公园、街道和屋旁的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地。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就是妨害公共卫生和市容整洁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五条有关规定的。 4、要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遵守公共秩序是公民的美德,知道结伙闹事,打架斗殴,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商场、娱乐场、展览会、运动场或其它的公共场所的秩序,任意放高音声

响,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和休息,不听劝阻,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损坏国家机关尚在发生效力的布告、封印等,都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有关规定的。 我们小学生应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殴打、辱骂他人或故意污秽他人身体、衣物,都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的。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玩火玩电十分危险,失火烧毁国家或他人财物,是损害公共安全和公民利益的行为;游戏要远离铁路、公路到安全地方进行,不要妨害交通运输安全;在铁路、公路上挖掘坑穴或者放置障碍物,对火车,船只投掷石子、泥块或者其它类似物品,损毁路灯、交通标志或者其他交通安全设备,都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八条有关规定的。 要使小学高年级学生知道,有上列各项行为,若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危害就会导致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5、要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合法财产。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是公共财产,人人要爱护;爱护公共财产是公民的美德和义务;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偷窃、诈骗、侵占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都是侵害公有财产或公民财产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使小学高年级学生懂得,其中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危害的就会导致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6、要爱护名胜古迹和珍贵文物。 我们小学生应懂得,名胜古迹和文物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文明的象征,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人人有责;污损文物和名胜古迹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有关规定的。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五里牌派出所金星警务室梁必武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青少年是家庭的寄托,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校园伤害事件和青少年侵权案件时有发生,这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根据青少年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今天我很高兴接受学校领导的邀请,到咱们学校和同学们共同探讨有关的法律常识,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一、小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通过学习,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不合法的,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运用法律来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 其次,通过学习,我们才能了解,我们享有哪些法律赋予的权利。比如:我们从出生开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就享有法律赋予我们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只有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这些法律,更好地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活动比较突出,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自身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就象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因此,我们青少年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因此,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我们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耽误终身。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二)10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

普法知识宣传

普法知识宣传 1.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3.“六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答:“六五”普法的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检查验收阶段。 4.“六五”普法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法治广安建设。 5.“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治并举,同步推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民参与。 6.“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广安”建设,推进依法治市。 7.“六五”普法对象包括哪些? 答:全市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8.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哪些? 答:(1)观看电视法制栏目。(2)接受普法资料和学习法律知识。(3)参加法律咨询活动。(4)因买假货向消协投诉进行维权。(5)阅读报纸的法制报道。(6)遇到法律问题向律师、法律热线12348进行咨询。(7)观看法制专栏、板报。(8)参加普法考试等法律知识测试。(9)参加乡村或社区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10)观看法制文艺演出。(11)浏览普法网站。(12)中、小学生参加法律课、听法制讲座等。 9.“法律六进”指的是哪六进? 答:“法律六进”指的是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围绕和谐

小学生必知的法律知识

小学生必知的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是法律智慧的前提和基础,法律智慧是法律知识的内化和升华,小学生需要了解法律进行自我保护,以下是由学校整理关于小学生必知的法律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小学生必知的法律知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11、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12、施打、吸用麻醉药品。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13、赌博罪。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14、毁坏公共设施罪。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1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

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为了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推动“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进一步浓郁我校的法律文化氛围,提高我校广大少先队员的法治观念,增强广大少先队员依法维权的意识。我校少先队大队部特举办法制宣传活动,希望每一位少先队员都能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什么行为是犯罪行为呢?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

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有的队员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队员,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队员喜欢打架,将别的队员同学打伤;有些队员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队员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好东西玩,就强行向弱小队员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要告诉队员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什么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队员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听到看到许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给队员们讲一讲如何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队员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队员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2018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稿【精选】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稿 2018法制专题 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本人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和大家分享一些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树立自觉遵守法纪的法律观念,培养自己的“法商”(相对学生“智商”和“情商”来讲的,“三商”都重要!)——“法商”就是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学生: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普法知识在线测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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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 ),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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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B.独立行使司法权 C.责任追究制度 D.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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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A
2、(单选题)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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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B.对行政权力进行科学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C.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 D.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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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C
3、(单选题)我国的诉讼制度以( )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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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证据 B.事实 C.法院 D.审判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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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D

4、(单选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手段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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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社会全面公开政府权力 B.政务公开 C.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D.保证公正司法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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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B
5、(单选题)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 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 )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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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专业陪审员 B.业余陪审员 C.人民群众 D.社会组织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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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C
6、(单选题)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 )依法治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 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 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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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深层次 B.多领域 C.多层次多领域 D.多层次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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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C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法在我身边”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亲爱的同学们,下午好~ 我是曙坪派出所的民警,今天很荣幸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愿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权利是我们可以做什么,义务是我们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我们行为的限度。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1 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

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二、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在我国,法律有很多,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民法(同学们去学校门口的商店里买东西就是受到民法保护的);刑法(比如偷东西,抢东西等等都是刑法要制裁的);婚姻法(比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 同学们知道怎么判断一个人是未成年人吗,(可以请同学回答)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为划分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今天在坐的各位同学都是未成年人。 还有和同学们关系最密切的——义务教育法(我们国家实行9年制的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 2 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

普法知识培训

普法知识培训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世人皆知道这个道理,但是何谓有理,何谓无理,怎么进行区分呢?有人会说很简单啊,说得有道理的就是有理,说得没有道理就是无理。我认为不然,在现在当今的法治社会,只有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度等才是真正有理的;但是你违反了这个社会的法律、法规,就算你说得再怎么符合常理,你也是没有道理的。 为了增强管理人员工作中的法制观念、普及与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一些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以便更好的应用于实际的工作,本节课咱们就来学习一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和大家一起进行普法教育。 一、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 1.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4、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如:物权法)、行政法规(如:物业管理条例)、一般地方性法规(如: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如: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 5、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 ①、法的规范作用 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完整word版)小学生普法知识

小学生普法小知识 最近校园暴力、违法的事件频传,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学们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为没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 虽然同学们还未成年,但是万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还是会受到『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惩罚』。因此,为了防范於未然,同学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误触法律,遗憾终生。 窃盗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施打、吸用麻醉药品 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赌博罪 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毁坏公务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务,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小学生普法小知识 1.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2.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3.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2)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材料资料

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暨禁毒法制教育宣讲材料 盘县石桥镇鲁番小学 第一篇章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青省年成长的法律法规,今天,我要和大家讲的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知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座,同学们能够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对照一下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行为,能够利用法律法规为更好地保护自己。 什么是未成年人?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称为未成年人。什么是犯罪?我国刑法作了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简单的说,犯罪就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盗窃、抢劫、杀人等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判刑、抓进监狱的严重处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在这几种不良行为当中,同学们尤其要注意千万不可有下列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4、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为什么要特别提出这几点呢?因为同学们经过老师父母多年的教育,都已经知道偷窃、赌博等行为是社会所不允许的,而对上述四条所说的行为,同学们认为这些都是不算什么大事,而且这些事情在同学们生活、学习中经常出现,这些看似不太严重的行为,因为同学们自身的防范意识不够,往往就会演变成犯罪行为。 为什么不能旷课?不能夜不归宿?因为旷课容易与社会上的不良少年和违法犯罪团伙厮混一起,最后走上犯罪的深渊。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到深夜还不归家的行为,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坏人引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往往由于孤身无助成为犯罪者的攻击对象。 什么是管制刀具?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三棱刮刀,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极大,很容易在一时冲动下持刀伤害别人,由于力弱,刀具有很容易被人抢去伤害未成年人,因此必须来历禁止。某校有两个学生和社会青年一起持刀抢劫人民币100元、红塔山香烟两包被判2年。济南有三个青年拦截工人强制剥去人家裤子,抢去裤子两条,现金3元,并用匕首把人扎伤,被法院判处11年徒刑。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是指利用轻微暴力,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以其他手段相要挟的方法迫使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就会构成犯罪。如刚刚年满16岁的李小飞是北京某县的一名中学生。一天傍晚,李小飞来到学校宿舍,将同学王可辉叫出来,向他要100元钱。王可辉说没有,李小飞便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刀,顶着王可辉的脖子比划了几下,威胁他回去准备100元钱,明天早晨送到教学楼西侧。否则就杀了他。第二天早晨李小飞打到王可

小学生法制知识讲座稿

“我与法同行、法在我心中”小学生法制知识 讲座稿 徐禅堂小学李飞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利用升旗仪式这个时间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 常识。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愿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权利是我们可以做什么,义务是我们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我们行为的限度。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二、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在我国,法律有很多,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民法(同学们去学校门口的商店里买东西就是受到民法保护的);刑法(比如偷东西,抢东西等等都是刑法要制裁的);婚姻法(比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 同学们知道怎么判断一个人是未成年人吗?(可以请同学回答)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为划分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今天在坐的各位同学都是未成年人。 还有和同学们关系最密切的——义务教育法(我们国家实行9年制的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

普法知识手抄报内容:法制宣传常识

普法知识手抄报内容:法制宣传常识 普法知识手抄报欣赏 普法知识手抄报内容:法制宣传常识7、什么是重婚? 答: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一个人在结婚以后,在其配偶尚未死亡或者尚未离婚之前,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另一种是行为人本人没有结婚,或者其配偶已经死亡或者已经离婚,但知道他人已经结婚,又与他人结婚的。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严厉打击重婚。我国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投。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因而构成妨害军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时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 答: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在违反夫妻义务或损害家庭成员时而导致的离婚,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的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9、哪些人应当申领暂住证? 答: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佣的人员;(2)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普法知识手抄报资料:普法儿歌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它,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交通法规是个宝, 自觉遵守要记牢。 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起步准备好。 先看左,再看右, 安全保证很重要。 警察叔叔来指挥, 伸臂抬腕车辆停; 左臂伸直右臂弯, 车辆缓缓向左行;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下午好!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咱们牛路口中心小学的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争当四个好少年”的希望和要求。争当四个好少年就是: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品德优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学法、守法和用法。 一、法是什么? 什么是“法”呢?在新华字典上的解释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中所有的行为规范。而“法”之一字是怎样来的呢?在古汉字中,“法”写作“灋”,是由“水”、“廌(zhi)”、“去”三部分组成。“水”代表公平,“廌”是一种长相像牛的独角兽,它生性正直,具有明察善恶的本领,“去”表示惩处。传说,在古时候,有两个人发生了矛盾,为一点事情闹得不可开交,双方都强调自己有理由,指责对方的过错,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这事闹到县衙里了,于是县官就叫他们两个先后说出自己的原因和理由,而后由“廌”去裁定,结果“廌”一下就找到了说谎的人,并用自己的独角把他顶到在地。这就是法的来历。(在县法院门口就有个独角兽的石像)。 所谓的法,我们的理解就是规矩,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例如:在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吸烟、喝酒等等。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则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首先,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是我国的《宪法》法律便赋予我们的权利,当你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你们可以获得九年义

最新小学生应知应会法律小常识教案资料

小学生应知应会法律小常识 案例1:我们可以随身携带刀具吗? 小明的考试成绩达到了父母的要求,缠着要爸爸买一把小刀给他作收藏用以 奖励。爸爸拗不过他,只好给他买了一把小刀,但严正声明只许放在家里,不 可以带到学校去。小明不仅偷偷把小刀带回学校,常常在同学面前炫耀,而且 和别人发生争吵更是马上亮出小刀来吓唬对方,后来老师没收,小明不服气, 说:“我又没有真的拿它来伤人,我没错!”请问,小明的说法对吗?(B) A 对,使用刀具伤人才是违法行为 B 不对,携带刀具违法行为 案例2:私自动用灭火器练习如何灭火有错吗? 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应该积极学习,勇于创新,对于不懂的问题要刨根问 底。老师经常这样子教育我们,那么,对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我们是否也可 以私自动用它们来练习如何灭火呢? 例如,小梁是三年级的学生,一天他跟同学们一起在课堂外的走廊玩时,发 现了一个灭火器。有同学就说“你看,这是什么?你会吗?应该很好玩的!”“谁说我不会呢?我看电视学的,那些消防员叔叔就是用这个救火的啦,好威风的, 要试试吗?”“轰”的一声,干粉全都喷了出来…请问,小梁的做法对吗?(B ) A 对,练习一下怎么救火是积极学习的表现应该受到鼓励。 B 不对,这是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案例3:因为我们有言论自由权,所以我们就可以辱骂他人吗? 法律规定我们言论自由,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包 括辱骂他人呢?冬冬是六年级学生,由于自小被父母宠坏,平时待人没什么礼

貌。有一位是轻度残疾同学,就经常受到冬冬的无礼取笑。有一天,那位同学 终于受不了冬冬的侮辱,和冬冬打起架来。老师因此教育批评了冬冬。请问随 便侮辱他人对吗?( B) A 对,嘴巴长在我们身上,我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别人管不着。 B 不对,辱骂他人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 案例4:损坏教室里的桌椅是违法行为吗? 我们都知道,偷窃公共财物属于违法行为,那么,破坏公共财物、也是违法 行为吗? 其其的桌子因为有蛀虫不能再用了,老师给他换了张新的。冬冬看见其其的 新桌子,十分羡慕,也想换一张。但自己的桌子好好的,“无奈”之下,他从家里拿来锤子,把桌子敲了一个洞,然后对老师说他的桌子也被虫蛀了。老师一看, 就知道了真相,批评冬冬一吨。请问冬冬这种破坏公物的行为是属于什么行 为?(A) A 违法行为 B 合法行为 案例5:在名胜古迹乱刻乱画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吗? 学校组织同学们去泰山玩,小豪和小博看见一个道观刻着“某某某到此一游”的字样。也觉得好玩,因此小博也拿着小刀就在墙上刻了起来。此时,管理员已经 站到了小博旁边,并报了警。派出所民警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按 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小博处以50元的处罚。请问对这种在名胜古迹乱刻乱画的行为,分析一下最恰当的是?(B) A 不文明行为 B 违法行为

小学生法制教育知识

小学生法制教育内容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正好路过。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 (一)在小学阶段,进行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 1.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 2. 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体会法律代表公平正义,维护秩序,保障自由,保护人身、财产等权力不受侵犯。 3.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剥夺和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初步建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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