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暖卫分部工程技术资料编写
一、工程资料组卷
1.根据资料类别不同,按表1顺序进行组卷。组卷的具体要求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和公司《施工技术管理规定》。
2.由甲方分包并由我方进行预留预埋的部位,如通风、喷淋、消防等按要求编写所施工部分的资料,待分包单位进场后,同工程一起进行交接,并填好交接记录表。由专业分包单位组卷。
暖卫分部工程资料组卷内容详表表1
二、工程资料编号及组卷
1.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代号详见下表。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子分部)、分项及其编号的划分 表2
2. 编号的组成:
2.1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入右上角的编号栏。
2.2通常情况下,资料编号由7位组成,每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编号形式如下:
①.分部工程代号。(通风分部为08)
②.
资料类别编号:根据资料所属类别按表1进行填写。
③.顺序号:根据相同表格、相同检查项目、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2.3其中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子分部资料应单独组卷,编号为9位编号。每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编号形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