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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图(高清)

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图(高清)

国家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

国家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 区域范围面积(平 方公里) 人口(万人) 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鄂伦春自治旗、 阿尔山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扎兰屯市黑龙江 省:北安市、逊克县、伊春区、南岔区、友好区、西林区、翠峦 区、新青区、美溪区、金山屯区、五营区、乌马河区、汤旺河区、 带岭区、乌伊岭区、红星区、上甘岭区、铁力市、通河县、甘南 县、庆安县、绥棱县、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 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嘉荫县、孙吴县、爱辉区、嫩江县、 五大连池市、木兰县 346997711.7 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吉林省:临江市、抚松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浑江区、江源区、 敦化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靖宇县黑龙江省:方正县、 穆棱市、海林市、宁安市、东宁县、林口县、延寿县、五常市、 尚志市 111857637.3 阿尔泰山地森林草原生态功 能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 巴河县、青河县、吉木乃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团场) 11769960 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 能区青海省:同德县、兴海县、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玛沁县、 班玛县、甘德县、达日县、久治县、玛多县、玉树县、杂多县、 称多县、治多县、囊谦县、曲麻莱县、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 35339472.3 若尔盖草原湿 地生态功能区 四川省: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2851418.2 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 功能区甘肃省: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临夏县、和政县、康乐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33827155.5 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 功能区甘肃省:永登县、永昌县、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不包括北部区块)、民乐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不包括北部 区块)、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中牧山丹马场、民勤县、山丹 县、古浪县青海省:天峻县、祁连县、刚察县、门源回族自治县 185194240.7 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江西省: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龙南县、全南县、定南县、 安远县、寻乌县、井冈山市湖南省:宜章县、临武县、宁远县、 蓝山县、新田县、双牌县、桂东县、汝城县、嘉禾县、炎陵县广 东省:乐昌市、南雄市、始兴县、仁化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兴 宁市、平远县、蕉岭县、龙川县、连平县、和平县广西壮族自治 区:资源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 县 667721234 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山西省: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吉县、乡 宁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中阳县、兴县、临县、柳 林县、石楼县、汾西县、神池县陕西省:子长县、安塞县、志丹 县、吴起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112050.51085.6

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精神,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环发[2002]117号)及其附件《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在全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分析全市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的敏感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与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异规律,编制了《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以下简称本区划)。 一、区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学原理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前提,以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在充分认识区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生态环境形成演化规律的基础上,制定生态功能区划,为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方案的制定、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等生态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和人民生活质量。 (二)区划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全市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避免盲目的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促进区域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发生学原则。分析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与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其时空变化的关系,明确区划中的主导因子及区划的生态学基础与依据。

区域相关性和相似性原则。从全市、全流域、甚至全国尺度考虑生态功能的评价和区划,并根据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指标的一致性与差异性进行分区的。 区域共轭原则。生态功能区域划分单元必须具有独特性,空间上的完整自然区域。 (三)区划范围 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 (四)区划目标 1.查明重庆市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与成因,明确重庆市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及其分布特征,确定生态环境敏感性特点。 2.评价不同生态系统类型的生态服务功能及其重要性,提出生态功能区划方案,确定各功能区的生态环境功能和社会经济功能。 3.为环境管理和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管理信息和管理手段,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 4.指导各生态功能区内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规划以及资源的合理利用,以持续地发挥区域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支持作用。 二、区划依据、方法和命名原则 (一)区划依据 生态功能分区是依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及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而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生态功能区划进行3级分区。 一级区划分以中国生态环境综合区划三级区为基础,根据重庆市地形、地貌和气候等自然生态环境特征的空间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

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整合研究

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整合研究 保护区分区管理是国际上普遍采取的管理方式,有利于发挥保护区的多重功能,科学的分区管理是协调自然保护区内各个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自然保护区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是其实施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1]。根据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的理论与原则,按照各类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作用和地位,合理划分保护区为3个功能区:核心区是绝对严格保护的封禁区,实验区可以理解为是保护性的经营区,缓冲区介于核心区和实验区之间的缓冲地带,是人为景观和自然景观的过度区域[2]。保护区分级管理的作用在于明确各级政府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职责、管理范围、投入机制以及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措施,从而达到对自然保护区的有效管理[3]。 与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一样,自然保护区随着保护区自身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因此,保护区的功能分区不应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而应随着保护区自身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以充分发挥保护区多种功能和解决保护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近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自然保护区申请进行功能区调整,这说明自然保护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其原来的功能分区已经无法协调各种矛盾、无法满足对保护区的有效管理[4]。因此,为继续拓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发展空间,着眼于保护区建设的长远需要,解决原功能分区的历史局限性和相对于社会发展的滞后性,但是为避免盲目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造成的种种恶果,应采用尽可能科学的方法开展保护区的功能区调整。 本文以"保护优先";为根本出发点,立足长远,兼顾当前,在保证保护区的性质、主要保护对象、范围和面积不发生改变,保证原生植被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保护生物学基本理论和岛屿生物地理学、最小存活种群、集合种群等相关理论,综合考虑保护区的地形、地理和社会因素,以及保护区生境特征和保护对象分布状况,从更加合理有效地保护该地区天然植被和重点物种并调动周边社区群众保护积极性、主动性的角度出发,采用了多目标适应性分析方法进行功能区调整。 1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调整的总体技术路线

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

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把重庆建设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重要讲话精神,适应重庆“一圈两翼”的战略发展新格局的需要,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精神,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环发[2002]117号)及其附件《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在全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原《重庆市生态功能区》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更新、补充与修改,通过系统分析全市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的敏感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与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异规律,对原《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进行了修编。 一、区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学原理为指导,实施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突出三峡库区的重要生态环境地位,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前提,以保障统筹城乡发展和“一圈两翼”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为目标,为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和人居生活质量。 (二)区划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开发,避免盲目开发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 发生学原则。根据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与生态系统结构、过程、格局的关系,确定主导因子及区划依据。 区域相关原则。综合考虑自然区域和行政区域,妥善处理区县级尺度和全市尺度的关系。 相似性原则。根据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和服务功能存在相似性和差异性进行分区。 区域共轭原则。任何一个生态单元必须是完整的个体,不存在彼此分离的部分。

附录滨水区规划控制指标体系-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 总则 1.0.1 为使城市滨水区成为整个城市极有价值的资源,达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创建城市特色,推动城市建设良性发展的目的,制定《黑龙江省滨水城市规划建设指引》。 1.0.2 本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准则,在保证滨水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合理地对城市滨水区进行控制、开发和建设,将滨水区建设或提升为区域性的开放空间体系,并形成综合的网络系统,从而指导黑龙江省各滨水城市对城市滨水区进行恢复、保护和提升。 1.0.3 本指引试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滨水的城市(指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城关镇),其他镇及滨水的林场、农场场部等所在地滨水区规划建设可参照本指引执行。 1.0.4 城市滨水区规划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自然和历史,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 2)贯彻科学发展观,强调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 3)兼顾效益,强化景观与功能并重的原则; 4)突出可实施性,体现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原则; 5)展现地方特色,讲求因地制宜的原则。 1.0.5 城市滨水区规划建设在试用本指引要求的同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城市滨水区 是指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与城市建成区内陆地接壤的区域,包括一定水域空间、岸线,以及与水体相邻近的陆地区域。空间范围包括20Om~30Om水域空间及与之相邻距离为1km~2km的城市陆域空间,约相当于步行15分钟~20分钟的路程。 2.0.2 城市蓝线 根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即指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或保护的现有城市水体、规划水体边界控制线,包括规划的、已建成的及自然的江、河、湖泊、溪流、沼泽地、自然湿地、水塘、水库、景观水系等边界控制线。 2.0.3 城市绿线 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滨水地区绿线指城市蓝线外绿化区域的控制线,是保证城市水系生态性、公共性和共享性的基本保证,是水系利用过程中公众活动的主要场所。 2.0.4 城市风貌特色 城市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生态、民俗等内涵综合显现的外在形象的个性特征。 2.0.5 景观视廊 观赏景观的视线通道。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报告2015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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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功能区划- 4 -

目 录 一、全省水资源概况 (1) ?(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 (1) 1、自然状况 (1) 2、河流水系基本情况 (1) 3、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2) ?(二)水资源量与水质状况 (2) 1、供水量和用水量 (2) 2、河湖水质现状 (3) 二、水功能区划体系 (4) ?(一)区划依据与目的 (4) 1、区划依据 (4) 2、区划目的 (4) ?(二)区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5) 1、指导思想 (5) 2、区划原则 (5) ?(三)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6) ?(四)一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7) 1、保护区 (7) 2、保留区 (8) 3、开发利用区 (8) 4、缓冲区 (8) ?(五)二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9) - 1 -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 1、饮用水源区 (9) 2、工业用水区 (9) 3、农业用水区 (10) 4、渔业用水区 (10) 5、景观娱乐用水区 (11) 6、过渡区 (11) 7、排污控制区 (11) 三、水功能区划成果 (13) ?(一)一级水功能区 (13) 1、保护区 (14) 2、保留区 (14) 3、开发利用区 (14) 4、缓冲区 (15) ?(二)二级水功能区 (15) 四、水功能区保护与监督管理 (17) 附表1 :贵州省水功能一级区划登记表 (19) 附表2 :贵州省水功能二级区划登记表 (48) - 2 -

2020年最新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2020年最新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xx年最新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放射性、电磁辐射等污染和其他公害的防治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坚持统一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遵循自然规律,实行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及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上一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对其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接受监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将环境保

护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投入环境保护及其产业发展,并落实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海事、农业、水行政、林业、卫生、旅游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明确专职或者兼职人员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新闻媒体、网络等负有义务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性宣传,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 各类学校应当有计划地开展环境保护教育。 每年5月30日至6月5日为本省环境保护宣传周。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举报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 对环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和破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保护规划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申报书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申报书 自然保护区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说明 一、申报书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编号,申报单位不填。 二、“地点”指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名称。 三、“地理坐标”指自然保护区所跨的经纬度范围。 四、“固定经费”指行政事业性经费和管护经费等具有固定来源的经费。 五、“基础设施概况”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现有业务用房、辅助用房、生活用房、交通工具、通讯手段、重要仪器设备的情况。 六、“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科学研究概况”主要包括在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后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的科研项目名称及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名称、科研计划及国际合作交流计划等内容。 七、“功能区调整后土地权属状况”是指自然保护区在功能区调整后,其土地权属、土地权属使用证认领变化状况及是否存在新的土地使用权属纠纷。 八、“功能区调整后管理协调状况”包括功能区调整后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与区内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状况,变化后的区内是否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国家重大基础建设工程。 九、“功能区调整后自然环境状况”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在功能区调整前后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变化对比以及概况、现存和潜在的环境问题等内容。 十、“功能区调整后自然保护区及其周围地区社会经济状况分析及其评价”指范围调整前后自然保护区内社会经济的对比分析与评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人口分布、密度、民族状况、主要生产方式; 2.生产布局、产业结构及运输等情况; 3.土地与其他资源的开发状况; 4.与当地政府及群众的关系; 5.主要社会、经济活动对保护对象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其预防措施。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精神,推进施实施《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指导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制定《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基本任务 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以下简称村庄布点规划)的任务是落实县(市、区)中心村布点,明确自然村数量,并分配到镇(乡)。中心村数量多、行政区域面积大的县(市、区)可以在村庄布点规划中只明确各镇(乡)中心村、自然村数量,在镇(乡)村庄体系规划中明确中心村、自然村布点。 1.3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于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区域上的村庄布点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村庄建设,应遵守城市、镇总体规划。 1.4规划原则 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环境等本底要素,将生态、历史文化遗存等保护内容列入布点规划。同时,加强耕地保护,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科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 坚持引导与控制相结合。充分考虑丘陵、山区、平原、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地域特征及产业发展需求,选择适宜地段引导建设,对重要生态地段的村庄进行有效控制,避让灾害易发地段。 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兼顾现实需要,考虑长远发展,分步实施村庄布点规划。 1.5规划依据 (1)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 (2)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

(3)市、县国民经济与“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 (4)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6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 第二章村庄体系规划 2.1村庄分级 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1个。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 2.2乡村人口预测 分析自然条件、资源基础和发展潜力,提出县(市、区)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县(市、区)域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分析城乡人口转移趋势和流向,预测县(市、区)域、各乡镇乡村人口规模。 乡村人口规模是指规划期末的常住乡村人口,并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考虑人口迁移因素。乡村人口规模是配置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主要依据。 旅游型村庄要合理考虑持续性旅游人口。 2.3村庄体系 2.3.1数量分布 依据乡村人口预测,确定县(市、区)域中心村、自然村数量;结合各乡镇乡村人口分布,明确各乡镇中心村、自然村数量分布。 其中,县(市、区)域中心村数量依据《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确定。 2.3.2规模确定 依据县(市、区)域人口及村庄分布特点,确定适用于本县(市、区)域的中心村服务规模、集聚规模、自然村规模。

黑龙江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

黑龙江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黑龙江省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省级自然保护区,是指按照《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经省政府批准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范围调整,是指省级自然保护区外部界限的扩大、缩小或内外部区域间的调换。功能区调整,是指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部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范围的调整。更改名称,是指省级自然保护区原名称中的地名更改或保护对象的改变。 第四条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监督管理工作。省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省级自然保护区不得随意调整。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应当避免与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区域在范围上产生新的重叠。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要占补平衡,严格控制减少自然保护区的总面积,原则上不得缩小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面积,应当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不破坏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不损害生物多样性,不得改变自然保护区的性质。对面积偏小,不能满足保护需要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应当鼓励扩大保护范围。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况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可以申请进行调整: (一)自然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二)在批准建立之前区内存在建制镇或城市主城区等人口密集区,且不具备保护价值; (三)国家或省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国家重大工程包括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列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且近期将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省重大工程包括省政府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列入省政府规划且近期将开工建设的大项目。 (四)确因所在地地名、主要保护对象发生重大变化的,可

安徽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 () 第一章总则 第条编制目的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于年底已实施到期。为适应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打造“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的目标要求,确立安徽省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构筑具有安徽特色的城镇体系,引导全省城乡空间高效、集约、和谐发展,安徽省人民政府编制《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条编制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号)》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条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核心,创新发展模式,走出中部地区科学承接、跨越崛起的新路子。 ()坚持“双轮驱动”。加快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着力增强中心城市带动能力,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共进、互动发展,走出资源性产业大省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的新路子。 ()全面深化对外开放,加强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增强与东部地区的产业联系,全面参与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走出农业大省城乡一体、区域联动的新路子。 ()立足安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特点,全省空间统筹规划,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全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走出后发地区低碳环保、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走出发展中省份普惠民生、和谐发展的新路子。 第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安徽省行政辖区,包括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安庆市、池州市、宣城市、六安市、黄山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阜阳市、淮北市、宿州市和亳州市,共个地市。总面积万平方公里。

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功能分区方案 文中部分内容来自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生态功能区划技术暂行规程》。 生态功能分区:生态功能分区是依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及 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而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 区划依据和分区等级: 分区等级 生态功能区划分区系统分三个等级。为了满足宏观指导与分级管理的需要,必须对自然区域开展分级区划。首先从宏观上以自然气候、地理特点划分自然生态区;然后根据生态系统类型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划分生态亚区;最后根据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环境问题划分生态功能区。 区划依据 生态功能区划的依据,即划分各级生态功能区划单位的根据。不同层次的生态功能区划单位,其划分依据应是不同的。 生态功能区划进行3级分区。 一级区划分:以中国生态环境综合区划三级区为基础,各省市可根据管理的要求及生态环境特点,做适当调整。 二级区划分:以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服务功能类型为依据。城市及城市近郊区可以作为二级区。 三级区划分:以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指标为依据。 分区方法 一般采用定性分区和定量分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区划界。边界的确定应考虑利用山脉、河流等自然特征与行政边界。 (1)一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气候特征的相似性与地貌单元的完整性。 (2)二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生态系统类型与过程的完整性,以及生态服务功能类型的一致性。 (3)三级区划界时,应注意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的一致性。 分区命名 依据3级分区分别命名,每一生态功能区的命名由3部分组成。 一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气候和地貌特征,由地名+特征+生态区构成。 气候特征包括湿润、半湿润、干旱、半干旱、寒温带、温带、暖温带、(南、中、北)亚热带、热带等,地貌特征包括平原、山地、丘陵、河谷等。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 二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生态系统与生态服务功能的典型类型,由地名+类型+生态 亚区构成。 生态系统类型包括森林、草地、湿地、荒漠、河口、滩涂、农田、城市等。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 三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的特点,由地名+生态服务功能特点(或生态环境敏感性特征)+生态功能区构成。 生态服务功能特点包括荒漠化控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文调蓄、土壤保持、海岸带保护等。生态环境敏感性特征包括土壤侵蚀、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酸雨敏感性等,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 生态功能分区概述 生态功能分区概述结果应包括对每个分区的区域特征描述,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地理条件和气候特征,典型的生态系统类型。 (2)?存在的或潜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引起生态环境问题的驱动力和原因。

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文本(2003-11-1)

第一章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第一节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概况 一、地理位置 安徽省位于我国的东南部,地理坐标北纬29°22′~34°40′,东经114°53′~119°30′,国土面积13.96×104km2。东临长江三角洲经济区,西接中原腹地,处于华北与华南之间过渡地带。行政区划上,全省辖17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和61个县,省会为合肥市。 我国重要的地理分界线淮河横贯本省,省域自然地理环境表现出明显的南北纬向过渡特征。由于地形由东部平原过渡到西部丘陵山区,海洋气候影响趋弱,也表现出一定的经向过渡性。气候、生物、土壤等自然生态要素的纵向和横向过渡渐替,形成了本省具有显著特点的自然地理环境。 二、地形地貌 长江、淮河横贯境内,将全省分为淮北(皖北)、江淮(皖中)和江南(皖南)三个区域。地形由平原、山区、丘陵相间排列,自北向南依次为淮北平原、江淮丘陵、大别山区、长江沿岸平原和皖南丘陵山区。 安徽省淮北平原是黄淮海平原的一部分,地势低平;淮河和长江之间分布最广的是岗、冲相间的波状起伏地,间有较高的低山、残丘及小面积的滨湖平原;大别山区位于江淮之间西南部,海拔多在500~1000m,大别山主峰白马尖海拔1774m,位于霍山县境内;长江沿岸平原介于江淮低山丘陵和皖南低山丘陵之间,依长江走向,呈狭长带状。铜陵以西平原狭窄,以东平原开阔,沿江平原残存有低山丘陵;皖南丘陵山区分布有三条明显的山地丘陵带,海拔一般都在400~1000m,少数1000~1500m以上,黄山莲花峰,海拔1873m,是全省最高峰。 三、气候 安徽省处于中纬度地带,属暖温带向亚热带的过渡型气候。主要气候特点是: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春温多变、秋高气爽,梅雨显著、夏雨集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 为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各种不合理人为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指导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健康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环发〔2002〕117号)精神,我区组织开展了生态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广西生态功能区划是在广西生态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分析生态系统类型及其空间分布特征、主要生态问题和产生原因、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与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异规律,确定不同地域单元的主导生态功能,划分生态功能区类型,确定对保障广西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功能区划是主体功能区划、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支撑能力,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生态功能区划的范围为广西陆域部分,不包括海洋。 一、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区划依据 (一)基本原则 1(主导功能原则:生态功能确定以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为主,次要功能服从主要功能。在具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地域,坚持生态调节功能优先的原则,优先定位生态调节功能。 2(区域相关性原则:在区划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不同区域保障生态安全作用的差别,从区域、流域的层面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生态功能类型。

3(协调原则:生态功能类型的确定与自治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农业区划、林业区划、城镇体系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有关区划、规划相协调。 4(遵循自然规律原则:充分考虑人类活动与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和服务功能相互作用关系,根据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敏感性、生态问题的空间分异规律,确定划分的主导因子及划分依据。 (二)主要目标 1(分析广西不同区域的生态系统类型、生态环境问题、生态敏感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划分生态功能区类型,明确各类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广西重要生态功能区域。 2(引导按要素管理生态系统的传统模式向“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现代生态系统管理模式转变,增强各功能区生态系统的生态调节功能,实现区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3(为区域产业布局、资源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区域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三)区划依据 以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为依据进行生态功能区划。 1(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我区地处低纬度地带,北回归线横贯中部,南濒热带海洋,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明显,光热充足、雨量丰沛、雨热同季,自南向北依次出现北热带、南亚热带、中亚热带三个生物气候带;山地、丘陵、台地、谷地、盆地、平原等各类地貌纵横交错,河流众多,地层组成复杂多样且地区性差异明显。特殊、复杂、优越的自然环境条件,孕育了极其丰富的生物物种,形成森林、湿地、海洋等多种类型自然生

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报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和意义 水环境功能区划不同于水资源保护规划,也不同于国土整治中的水域功能划分,而是根据水域环境污染状况、水环境承受能力(环境容量)、环境保护目标而确定重点保护区域,通过对实现各种环境目标的排污削减量的优化分配,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其目的在于有效控制污染源排放,落实水环境保护政策,为实现水环境保护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我省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意义十分重大,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在水上,落实在陆上,将环境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污染源,为陆上的污染源管理、产业布局的优化提供了决策基础。它是水环境分级管理工作和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石,是科学确定和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单元。 第二节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应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当代和后代人赖以生存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

康及动植物正常生存,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 应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为优先保护对象。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它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排放量,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三、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预防为主的原则 当地表水作为地下饮用水源地的补给水,或地质结构造成明显渗漏时,应考虑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影响,防止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污染,将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陆上污染源进行统筹考虑,保护地下水水质。 四、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 划分水环境功能区时不得降低现状水质对应的使用功能。对于水资源丰富且水质尚好但尚未开发的地区,确因发展经济的需要要求降低水体现状功能时,应论证降低水质要否影响该区未来水环境质量提高要求,并做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必要性说明。 五、水域兼有多种功能时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 当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时,依最高功能划分水环境功能区。 跨省界等水域还应按相应标准中的高标准值保护,在各省有不同的水质标准时,也依高标准值管理。

黑龙江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划分

黑龙江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划分 一、重点开发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总面积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除去基本农田后重点开发区域面积为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 (一)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哈大齐地区和牡绥地区城市带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 该区域包括哈大齐地区和牡绥地区城市带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共58个区(市)、镇(乡、街道办事处)。区域总面积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除去基本农田后重点开发区域面积为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 功能定位:全国重要的能源、石化、医药和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区域性的农产品加工和生物产业基地,东北地区陆路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1、哈大齐工业走廊 构建以哈尔滨为中心,以齐齐哈尔、大庆为重要支撑,以主要交通走廊为主轴的空间开发格局。 (1)哈尔滨。 主要指哈尔滨市辖区,包括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和阿城区。 (2)齐齐哈尔。 主要指齐齐哈尔市辖区,包括建华区、龙沙区、铁锋区、昂昂溪区、富拉尔基区、梅里斯区和碾子山区。 (3)大庆。 主要指大庆市辖区,包括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大同区和红岗区。 (4)重点开发城镇 主要指哈大齐工业走廊毗邻的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包括宾县宾州镇、宾西镇和居仁镇、双城市双城镇、周家镇和新兴满族乡、巴彦县巴彦镇和兴隆镇、依兰县依兰镇和达连河镇、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林甸县林甸镇和花园镇、肇源县肇源镇和新站镇、肇州县兴城

镇和肇州镇、讷河市雨亭街道办事处和拉哈镇、克山县克山镇、克东县克东镇和宝泉镇、拜泉县拜泉镇、泰来县泰来镇、龙江县白山乡和哈拉海乡、富裕县友谊乡和塔哈满族达斡尔族乡、依安县依安镇、肇东市五站镇和宋站镇、安达市任民镇和卧里屯乡等33个镇(乡)。 2、牡绥地区 以牡丹江市为中心,强化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和绥芬河口岸功能,打造重要的国际贸易物流节点和对外合作加工贸易基地,建设全国沿边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枢纽站。 (1)牡丹江。 主要指牡丹江市辖区,包括东安区、阳明区、爱民区和西安区。 (2)绥芬河。 (二)省级重点开发区域:东部煤电化基地城市群、绥化市建成区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 该区域包括东部煤电化基地城市群、绥化市建成区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共有51个区、镇(乡)。区域总面积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除去基本农田后重点开发区域面积为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 功能定位:全省重要的能源、电力和煤化工基地,区域性的农产品加工和生物产业基地,东北对外开放的重要地区和物流基地,重要的绿色特色农产品生产及加工基地。 1、东部煤电化基地 以佳木斯、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为区域中心城市,以能源与煤化工及其相关产业为主导,建设我省东部重要经济增长极。 (1)佳木斯。 主要指佳木斯市辖区,包括前进区、向阳区、东风区和郊区。 (2)鸡西。 主要指鸡西市辖区,包括鸡冠区、恒山区、滴道区、梨树区、城子河区和麻山区。 (3)双鸭山。 主要指双鸭山市辖区,包括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

对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

对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 学号:T01014178 姓名:李萧宇 专业:10广告

目录 1.安徽省生态环境现状 2.安徽省建设生态文明的意义 3.因地制宜,如何将安徽省打造成生态文明强省 4.总结

一、安徽省生态环境现状 “十一五”期间,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重大跨越,全省生产总值由5 350亿元增加到12 263亿元,人口由6 500万增加到6 800万。经济的 快速增长,庞大的人口总量,给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 减排情况 2011年全省COD排放总量为95.33万吨,比2010年下降2.05%。 氨氮排放量为10.98万吨,比2010年下降1.9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为52.95万吨,比2010年下降1.63%。 大气环境 2011年,全省16个地级市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有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 级标准,两个城市达到三级标准。 水环境 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23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61.2%的断面(点位)水质状况为优良,Ⅰ~Ⅲ类水质。 声环境 2011年,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6dB(A),城市

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声级为67.2dB(A),各省辖市功能区噪声平均等 效声级达标率为71.3%。 生态与农村环境 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生态系统较稳定。其中,黄山市、池州市、宣城市和安庆市生态环境状况优,六安市、芜湖市、铜陵市、马 鞍山市、滁州市、合肥市、淮南市和蚌埠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由此可以得出安徽省对生态环境愈来愈重视,在某些方面问题已经有 所改善,但是距离十二五计划中提出的要将安徽省建设成生态强省的目 标还是有很大一段距离。 二、安徽省建设生态文明的意义 构建生态文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重大任务,也是全球发 展大势。从世界范围看,发达国家正经历从工业文明到生态文明的价值 回归,生态理念、环保意识越来越渗透到现代社会生产、生活、消费的 方方面面。从我国国内看,正在由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向科学发展、可持 续发展的轨道转变。正是基于对世界发展大势的科学判断和对国内结构 矛盾的深刻把握,着眼于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胡锦涛为总书 记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强调全面推 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 新时期新阶段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路径和发展战略。省委、省政府提 出生态强省战略,就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 1.深刻认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 面对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增强生态危机意识,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 (1)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高级形态 人类社会文明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从人与自然关系看,原始文明是人类完全被动接受自然的阶段,历时百万年,对自然没有伤害;农业文明是人类开始对自然进行探索、初步开发的阶段,历时几千年,对自然造成了一些伤害,但由于伤害程度小,多数情况下自然可以自行修复;工业文明是人类社会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阶段,历时几百年,对自然带来伤害、损害、破坏,许多方面已经难以修复。

黑龙江地区鸡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黑龙江省鸡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鸡西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六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背景 (2) 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2)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5)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7)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1) 第一节区域发展战略定位 (11) 第二节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12) 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14)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8)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8)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3) 第四章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29)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9) 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31) 第三节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36) 第五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39)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39) 第二节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 (40) 第三节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 (40) 第四节保护和合理利用其他各类农用地 (41) 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43)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43) 第二节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 (43) 第三节各类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43) 第四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4) 第七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47) 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47) 第二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47) 第三节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49) 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51) 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及发展方向 (51) 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51) 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52) 第四节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 (54)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59)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9) 第二节建设重点项目用地 (60)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3) 第一节将《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63) 第二节执行规划公示制度,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规划衔接 (63) 第三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推进规划战略目标实施 (64) 第四节创新基本农田保护机制 (66) 第五节加强优势矿产开发,促进矿山生态重建 (66) 第六节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规划实施动态监测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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