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云南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doc

云南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doc

云南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doc
云南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doc

云南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

集中采购实施方案1

云南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

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卫生部等7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以省为单位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通过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规范购销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省卫生行政部门是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主管部门,在

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过程中对采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管和

指导,协调解决采购中出现的问题。

(二)省招标采购局履行基本药物采购机构的职责,是基本药物采购的责任主体,负责平台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设在省招标采购局。是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网上采购系统,面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提供药品采购、配送、结算服务。

(四)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照卫生部等7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规定职责任务,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四、实施范围

全省政府举办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村卫生室,实行政府主导、全省统一的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鼓励其他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五、采购主体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签订协议授权采购机构,采购机构代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基本药物采购主体,负责定期汇总全省基本药物采购需求,编制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和采购文件,实施基本药物采购,并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负责合同执行。

县级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按原有政策,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上统一采购。

六、采购周期

基本药物采购周期暂定为12个月。如需调整采购周期或提前中止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的中标资格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采购目录及方式

(一)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基层部分)》和我省补充药品目录,结合临床用药实际,经专家评审,确定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具体剂型、规格、质量要求、明确采购数量等,同时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求。对基本药物目录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费治疗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用药、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仍按国家现有规定采购。

每种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大容量注射剂除外)。

(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方法

1、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采用技术标、商务标的“双信封”方法,结合卫生部7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的综合评定办法,公开招标采购,实行量价挂钩。

2、对于以下几类基本药物,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

(1)独家生产的基本药物采取与生产或经营企业进行单独议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2)原则上用量大的基本药物直接向生产企业采购,由生产企业自行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直接配送,(3)对基层必需但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采用邀请招标、询价采购或定点生产的方式进行采购。

(4)对临床常用且价格低廉的药品,或者经多次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日平均使用费用在3元以下的基本药物试行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5)其他基本药物均应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中如出现企业投标价格均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格,采购机构应与投标企业依次进行单独议价,均不能达成一致的,即宣布废标。

(6)对通过以上方式均未能采购到的基本药物,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采购机构可以寻找替代剂型、规格重新采购,或者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点生产,并及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备案。

(三)实行量价挂钩集中采购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采购机构要求,定期填报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及数量,暂无法确定采购数量的,可以通过单一货源承诺方式,在中标企业中选择一家企业供应药品。中标企业获得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市场份额,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具体到剂型和规格)均由中标企业供应。

八、药品技术标资料申报及审核

(一)投标人报名条件

1、实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

售本公司药品的商业公司、生产企业品种销售代理公司、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与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相同的投标主体资格。

2、药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GMP证书》和药品生产批件等。仅销售本公司药品的商业公司、生产企业品种销售代理公司和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药品GSP证书》,并分别具有药品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代理授权委托书、进口产品代理协议书。

3、信誉良好,药品质量可靠,2008年以来企业在生产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产品无不良记录。

4、具有持续生产、保障供应投标药品的能力。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必须承诺保证药品供应。

5、法律、法规及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投标人申报材料

1、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真实、有效、齐全的申报材料,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相关资料。

2、技术标资质证明材料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3、商务标投标报价包含配送费用及其它所有税费在内的货架交货价,且不得高于我省确定的采购参考价。

4、药品企业不得串通报价和恶意竞争。除国家和省价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谈到,我国今年将进一步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争取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在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 在整顿医药市场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下,四川、广东等省陆续推行了药品挂网招标采购,目前已有12个省(自治区)施行,它对药品购销、流通体制改革、医药工商企业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招标弊端日渐显露 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集中采购的探索始于1993年,河南省卫生厅是首开先河者。当时药品流通秩序十分混乱,为了降低医院采购成本,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纠正药品购销环节中出现的“吃回扣”等不正之风,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实行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2000年,卫生部开始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试点。2001年11月,政策框架形成,卫生部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本意是转换采购模式,实现药品采购的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采购制度。同时降低医院的药品购进价格,增加医院的药品差价收入。 但是,就在卫生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同时,原国家计委(现已被撤消,其职责并入国家发改委)也推行了一项降低药品定价的新政?“顺加作价”,两项政策同步实施。正是“顺加作价”政策的推行导致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走向“异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自“顺加作价”开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寿终正寝了。

“顺加作价”就是将医院销售药品的加成率限定在一个确定的“流通差价率”上,其计算公式是:集中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中标价×(1+规定的流通差价率)(现行“流通差价率”为15%)。 “顺加作价”要求低进低出、高进高出,因为医院的差价率是固定的,其利润随中标价的提高而提高,这在客观效果上造成了医院不得不靠提高药品采购价格或者使用高价药来获利,这与当初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可谓南辕北辙,水火不同炉。“顺加作价”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逐步异化为“二次限价”,使得药企、医院和流通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于是都开始反对招标采购。 已经实施了八年的原有招标模式因为种种漏洞备受各界诟病,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没有很好地起到降低药价的作用。企业对招标政策的熟练应对,已通过种种方式一一化解了招标的威力,比如通过产品组合,用牺牲低价品种保护高价品种销售的做法,结果是药价并没有真正降下来,还衍生出一大堆问题,如产品生命周期被缩短、招标中介费支出不菲等等。更严重的是由于招标拉长了药品采购链,导致了更多的 腐败行为产生。 二、药品“挂网采购”应运而生 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实施过程中被异化,加上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从2005年起,以纠风部门主导的国家相关部门对原有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不再是转换采购模式,而是为了降低虚高的药价,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其基本原则也从以前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转变为“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淘汰报价偏高的药品”。经过模式调整后,出现了以“挂网限价竞价”为特点 的“四川模式”和“广东模式”。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 电子交易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电子化交易,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增强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活动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 《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39号令)、 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云政发〔2015〕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6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审专家等各方交易主体参与的,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展的,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在线完成全过程交易的活动。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通过检测认证后方可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

第三条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对电子交易活动实施行政监督;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电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各级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平台的日常建设、维护、运行等工作,为电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第六条电子交易平台采用国家授时中心的标准时间。本细则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数字证书 第七条各方交易主体在参与电子交易活动前应办理数字证书(CA),并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电子交易活动中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报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均必须通过数字证书(CA)进行电子签名,确保交易过程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保密性。 第八条电子交易活动中的各项文书采用数字证书(CA)签名加密的数据电文方式记录,任何数字证书(CA)持有人

公司战略管理论文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研究 一、云南白药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 (一)云南白药公司发展历史 云南白药创制于1902年。她不仅凝聚着中华名医曲焕章的心血,也是中华智慧的结晶,蕴涵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内涵。 1971年,公司前身云南白药厂正式成立,白药开始了专业化生产。 1993年11月30日,云南白药厂注册为云南白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云南省第一家A股上市公司。 1995年,云南白药(散剂)、云南白药胶囊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品种,保护期20年。云南白药酊、膏、宫血宁胶囊和热毒清片被列为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 1996年,云南白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集团获得了企业进出口权。 1999年,云南省医药公司和昆明天紫虹制药厂作为国有优质资产,配股进入云南白药集团,同期云南红塔集团成为云南白药的第二大股东。同年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业”。 1999年12月,集团出资3000万元组建云南白药集团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0年4月,云南白药集团赞助2000年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得“第27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热心赞助商”称号。云南白药系列产品(胶囊、散剂、气雾剂、创可贴、云南白药酊、膏)被指定为2000年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首选疗伤药品。 2000年5月,云南白药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云南省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0年5月,云南白药集团成功注册“云南白药”商标,云南白药这一中国著名品牌由阶段性的行政保护上升到永久性的法律保护。 2000年6月,云南白药散剂、云南白药胶囊、云南白药酊、云南白药膏、宫血宁胶囊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2000年9月,云南白药集团药物研究院正式成立。 2000年10月,胶囊剂,颗粒剂、散剂、片剂、酊剂、气雾剂六个剂型一次通过国家GMP 认证,创造了GMP认证史上的一个奇迹。 至此,云南白药集团已拥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十余家,集团总资产接近 8亿元,净资产接近4亿,集团汇总性销售收入超过8亿,一跃成为云南省实力最强、规模最大、品牌最优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 (二)云南白药公司经营状况概述 1、产品结构 云南白药的中央产品主要是散剂、胶囊、气雾剂、白药酊、宫血宁胶囊,两翼产品主要有:透皮产品包括白药膏、创可贴、急救包、药妆等;健康产品包括牙膏等,其他产品还包括热度清、田七花精等。 云南白药实施“稳中央、突两翼”的战略,“两翼产品”使企业冲出了发展瓶颈,赢得了奇迹般的崛起。2007年云南白药牙膏的销售额已经突破了6亿元,高露洁和佳洁士都已经把其列为了中国市场上最为主要的竞争对手。 公司产品以云南白药系列和田七系列为主,共十种剂型七十余个产品,主要销往国内、港澳、东南亚等地区,并已进入日本、欧美等国家、地区的市场。“云南白药” 商标于2002年2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是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中成药、中药材、生物制品、保健食品、化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流程和采购行为,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进行,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省医药集中采购工作机构承担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全省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省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第五条参与省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其他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省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各医疗机

构必须按照至少不低于上年度实际使用量的80%,向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当年采购数量。 第二章药品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 第七条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外,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其他药品,原则上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对纳入省集中采购的药品,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药品,可直接挂网采购。 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的非目录药品的招标采购,由省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 第八条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药品通用名公布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目录中未涵盖的,药品生产企业可提交申请,经专家论证,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进行增补。 第九条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2009年暂实行限价挂网采购。对于集中采购后新上市的药品和其他医疗机构临床必需药品,按照《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备案管理办法》实行备案挂网采购。 第十条集中采购中部分药品剂型采取合并办法。 第十一条药品质量层次划分 集中采购目录所列药品按照三个质量层次进行评价。每一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药品采购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药品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得规定与要求,制定本药品管理制度。 一、供货单位需要提供得资料。 1、供货企业得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与国组织机构代码。 4、中华人民共与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表复印件。 9、经营企业得公章印模备案表、发票模、医药公司得出库单样表。 10、经营企业得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及账号。 11、与医院得购销合同。 12、开具与所购产品一致得相关出库单、增值税发票或普通税票。 13、与供货方得产品质量承诺协议。 14、与供货方签订得产品售后服务协议。 15、供货方得具体经办人得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货单位得鲜章后编号存档

二、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负责人就是药品质量得主要责任人,药剂科主任全面负责医院药库及药房得日常管理,保证质量管理部门与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按照本规范要求管理医院得药品采购、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 2、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医院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3、医院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得职责不得由其她部门及人员履行。 三、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1、督促相关部门与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得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2、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得执行; 3、负责对供货单位得合法性、购进药品得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本单位采购人员得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得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质量信息得收集与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 5、负责药品得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得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不合格药品得确认,对不合格药品得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与质量事故得调查、处理及报告; 8、负责假劣药品得报告; 9、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各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交易中心)网址汇总(最新版)

各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交易中心)网址汇总(最新版) 安徽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 北京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index/index.aspx 福建http://218.85.72.86/ 甘肃http://61.178.83.52/CMSweb/HomePage 广东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bpportal/ 广西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 贵州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 海南http://218.77.180.92/ 河北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HomePage/Default.aspx 河南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HomePage/Default_new.aspx 黑龙江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 湖北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CMS/HomePage/Default.aspx 湖南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 吉林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 江苏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 江西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8889/ 辽宁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HomePage/Default.aspx 内蒙古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HomePage/Default.aspx 宁夏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 青海http://125.72.14.22:8001/Default.aspx 山东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Website/index.aspx 山西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 陕西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 上海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 四川https://www.sodocs.net/doc/de17073228.html,

最新招标会领导讲话(精选多篇) 演讲 讲话 致辞

招标会领导讲话(精选多篇) 第一篇:招标投标管理局治庸、治懒、治散领导讲话来宾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党支部关于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活动工作及实施方案 9月30日,来宾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了以“治庸、治懒、治散”为主题,以五个“五”(即“五公开、五个好、五项制度、五不要、五不让”)为载体的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会上,局领导带领大家针对文件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干部职工纷纷结合实际,自我剖析,对如何整治庸、懒、散各抒己见。 会议上总结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引导作风转变。在全局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对思想上自甘平庸,不思进取,缺乏事业心;不注重学习和知识更新,业务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不尊重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和领导安排的工作应付了事;办事拖拉,不能按要求完成日常工作,组织纪律涣散,执行上级决定不自觉、不积极和不主动;对纪律规定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得力、遵守不严格;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等或

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随意脱岗;工作作风漂浮、粗心等“庸懒散”问题作出专项整治。 二是以明察暗访为手段强化监督问责。按照“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考核”工作要求,每月由局督查室对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工作、纪律作风、学习培训、廉政建设、规范服务及群众评议情况以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促进全局工作人员的规范服务。不定期对单位值班情况、工作时间到岗到位情况、重点工作安排情况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投诉举报电话无人接听、接听人员态度生硬、回复不及时、工作制落实不力等问题,及时下发检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三是以突出为民,秉持以“心”为出发点的服务态度。官员要想不庸、不懒、不散、不贪,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始终做到为民请命、为民造福。人民是我们衣食父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但是,心中有民,才能为民。心中有民,也便有了积极工作、尽职履职的动力之源,也就不会让人用鞭子在后面抽,“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也便会烟消云散。反之,如果心中无民,没有了动力,也就不可能做到真心为民、真情惠民、真诚利民,当然,也就很难使各项工作顺乎民情、合乎民意、赢得民心。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

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

永德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 为加强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人体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永德县实际,永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对医疗机构开展诊疗的科目、内容、范围和执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进行监督管理。辖区内医疗机构药房必须按此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一、组织与人员的管理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管理组,负责本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的具体工作;其它医疗机构成立药事管理组,设置质量负责人或者质量管理员,负责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的具体工作;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设置专职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药品质量管理经验;一级医疗机

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医务室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具药学或医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采购、验收、养护、保管、处方调剂的人员应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其它医疗机构的同类人员应具有药学或医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还应当接受县级(含)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药事法律法规、药品质量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 4、医疗机构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必须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5、医疗机构必须制定保证药品质量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制度应包括:人员培训制度、药品调剂及处方审核管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药品陈列分类管理制度、拆零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管理制度、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6、医疗机构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本单位使用药品的质量问题、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时,及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卫生局报告。 二、药品购进与验收的管理

山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企业网上申报资质及审核操作说明 一、网上申报资质材料流程 二、企业网上报名 登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企业管理”,如下图: 选择右上采购项目中相对应的子项目名称后,点击右边工具栏中的“企业报名”,当前企业就会加入到申报企业列表,即表示报名成功。显示如下: 如果取消报名,选中列表中的企业,然后点击工具栏中的“企业取消报名”。 特别提示:企业只有报名后,才能申报产品。 三、申报(增加)、维护企业及产品信息 在平台中增加产品信息、修改产品信息、维护企业及代理企业的信息,请查阅平台内“公告栏”最新发布的《药品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的维护说明》。 注意:企业只有按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申报维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四、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 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信息管理”,如下:

“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有三个功能: 1.申报资质总览:显示当前申报企业申报产品及企业的个数。从此窗口可以查看当前资质的审核情况,即审核通过的产品及企业个数。 2.企业信息管理:显示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如果当前申报企业是代理企业,也会出现此列表中)。从此窗口可以查看企业的审核情况。 3.产品信息管理:完成产品信息的管理(增加、删除申报产品)。从此窗口可以查看各个产品的审核情况。 ㈠申报产品管理 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产品信息管理”,如下图: 1、增加申报药品 在“产品信息管理”界面中,点击“增加申报药品”,如下图: 在当前列表中,选中要申报的产品(即点击“业务处理”栏中的选择框),然后,点击工具栏中的“加入申报列表中”,所选择的产品可加入到申报列表中。 2、删除申报产品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41857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医疗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一、总体目标 (2) 二、指导原则 (2) 三、采购模式 (3) 四、组织形式 (3) 五、采购主体 (3) 六、采购范围 (3) 七、采购周期 (4) 八、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5) 九、组织机构及职责 (5) 十、适用范围 (6) 第二章网上竞价限价流程 (6) 第三章配送与采购 (15) 第四章监督管理 (20)

为规范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做好我区2009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号)、《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国纠办发〔2008〕3号)和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一、总体目标 (一)保证药品质量,确保医疗机构用药安全。 (二)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节约采购成本,减轻患者负担。 (三)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长效机制。 二、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原则,按照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促进我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科学化、合理化、信息化。 三、采购模式 以自治区为单位,全区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实行“全区统一、竞价限价、网上采购、全程监管”模式。 四、组织形式 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自治区为单位的药品网上竞价限价集中采购。将全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县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整合,区分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和新农合基本用药采购目录,在上一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基础上适度扩大《自行采购目录》规模,增设《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目录》。全区使用统一网上竞价限价平台,实行产品统一审核,统一报价,分步骤通过网上竞价限价产生入围品种,统一零售价格。医疗机构通过统一交易平台采购药品,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不同配送办法。 五、采购主体 采购主体为全区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六、采购范围

科研工作条件不断改善

科研工作条件不断改善 改善科研工作条件主要是指为了实现科研成果所做的改善各类基础性条件的建设工作,它取决于科研单位为实现科研成果而形成的特有的能力条件,而单位为了拥有或达到特有的科研条件,又要不断进行科研条件建设工作,最终使得科研单位的科研条件符合科研成果所需的基础条件。正是因为如此,才使得我院不断重视科研条件改善工作。在科研工作条件改善方面行政处十三五的目标主要是改善我院科研的硬件条件,硬件条件是基础,硬件条件做的好,才能使得软件等各方面条件得以发挥。 我院国有资产存在闲置的现象,盘活我院闲置国有资产是改善科研工作硬件条件的关键,几年来行政处根据院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的实施意见,盘活了我院部分闲置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杜绝了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但是仍然存在一部分未盘活的资源,行政处“十三五”期间将以继续盘活我院闲置资产为目标来开展产业工作。 “十三五”期间,盘活我院闲置资产的工作还将继续推进,首先可以利用市场手段来经营。对经营性资产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进行挂牌竞价租赁,实行阳光交易。牢固树立市场导向,对常年闲置资产应该及时进行清理并形成常态,经市场调研和论证再面向市场。物尽其用深度开发,通过对原有闲置资源进行改进,使之成为具有新的生产能力或者具有较强实用价值的资产。盘活我院闲置资产可大大提高资产优良率,提高我院的竞争力与社会接轨的能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迎接“十三五”改革的各项挑战。 政府采购工作是保障科研工作硬件条件的基础性日常性工作,提供科研所用的办公用品、图书资料、搜索引擎等必不可少的工具。 “十三五”规划,国家强调要建设廉洁型政府,实施政府采购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发挥财政的监督作用。从廉政建设角度看,实施采购制度有利于使政府采购行为置于财政、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等全方位监督的机制当中,在公开、公正、透明的环境中动作。我院政府采购办公室设置在行政处,在“十三五”期间行政处将继续执行院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采购计划,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工作,厉行节约。对须进行政府采购的物品,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2014年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方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2014年常用低价药品集 中采购方案(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布部门】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1.13 【实施日期】2014.1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2014年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方案(试行)》的通 知 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云南省2014年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方案(试行)》已于11月6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规定编写采购文件并组织实施。 附件:云南省2014年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方案(试行)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1月13日

云南省2014年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方案 (试行)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委《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1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14〕36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省2014年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引导和调动企业生产供应常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分类采购、上下联动、保障供应、全程监管。 二、实施范围 全省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 三、采购范围 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内的品种(清单内属我省2014年短缺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品种的,原则上在采购合同到期后按本方案实行挂网采购)。 四、采购方式 常用低价药品中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 (一)低价基本药物通过遴选一定数量的药品生产企业挂网,公立医院与挂网企业网上议价自行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州(市)或以县为单位与挂网企业网上统一议价采购,也可在公立医院与挂网企业议价成交后跟标采购。

民营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民营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 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

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六、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但配送企业如非指定公司,必须资证齐全。 七、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发现配送企业有药品回扣行为,立即终止与该企业业务往来,不退还药品押款。发现药剂人员有统方行为及收受回扣行为,一经落实,按医院有关制度处理。 八、药剂科主动做好新药信息收集及l临床药品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定期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以提高我院用药水平,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10月 目录 欢迎使用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使用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产品快照.............................................................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常见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系统无法登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忘记账号和密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3如何提交对系统的改进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4遇到问题如何获得服务支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5使用系统时, 浏览器应如何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医疗机构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完善医疗机构的基本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制定采购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新建采购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采购单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等待配送企业确认订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等待配送企业配送药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验收入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 销售出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3.0 退货.....................................................................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医疗机构操作指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登录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省中标库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采购目录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简明操作手册 (2010年1月) (参阅《管理系统“采购业务”流程图》) 一、“预算录入、计划申报”操作步骤 【采购预算录入】 ——准备好“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或数码拍照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尺寸不要超过500Kb) ——采购单位经办人登录系统,点击左栏“采购预算录入” ——点击“新增”,录入相关内容,点击“保存”。如需修改,点击“操作”栏的“修改”。 ——点击“操作”栏的“上传文档”,按提示上传“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或数码拍非公开招标照电子文档 ——勾选预算条目,点击“提交”按钮 ■预算录入注意事项 1、年初采购预算数据由省财政厅采管处统一导入,其他资金由采购单位自行录入。 2、一笔采购预算分多次采购时,只需录入一次。 【采购单位经办人计划申请】 ——经办人登录系统,点击左栏“计划申请” ——点击“新增” ——选择“其他采购”,点击“下一步”按钮 ——填写采购计划基本信息 ——点击“选择预算”按钮,在预算列表中点选预算条目,点击“确定”按钮 ——点击“操作”栏下的“本次使用金额确认”,输入本次使用金额,点击“保存” ——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 ——如果准备申请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则输入“非公开招标理由”(本次采购预算10万以下可输入“未达集中采购限额”,10-50万元可输入“未达公开招标限额”,其他情况酌情填写) ——如果采购项目不多,可点击“添加项目”逐条填写;如果项目很多,建议事先在Excel格式的《底表》中录入,以便一次性导入管理系统。●《底表》请在采购网首页左栏中下载。 ——如需导入《底表》,点击“导入项目”按钮,按提示导入。 ——将项目内容补充完整,点击“保存”按钮 ——点击“操作”栏下的“打印审批表”(可将页面设置为“横向”直接打印网页) ——审批表签字盖章,扫描或数码拍照(文件尺寸不要超过500Kb) ——再次登录系统,点击“操作”栏下的“上传文档”,输入审批表左上方的“打印单据号”,点击“查询”按钮,再点击“上传文档”按钮,按提示上传扫描或数码拍照电子图片文件

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2011-03-10 09:09:18 来源: 昆明日报(昆明) 跟贴 0 条手机看新闻 昆政办〔2010〕1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政府采购活动,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统一管理、集中交易、全面监管的原则,结合昆明市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 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采购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工程适用《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市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为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第四条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监办)负责全市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备案,对重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昆明市财政局负责对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审核、计划管理、采购方式及组织形式的审批,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条昆明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和见证服务。市交易中心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及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受市招监委委托对政府采购专家信息库进行维护、建立计算机交易网络信息系统、保存政府采购过程的相关资料档案、管理场内政府采购活动秩序。 本办法适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均应进入市交易中心交易。

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上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负责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 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质量购销合同和廉政责任合同。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云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年度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售价,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

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年度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