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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有限公司章程(有股东会、有董事会、有监事会版)

2020年有限公司章程(有股东会、有董事会、有监事会版)
2020年有限公司章程(有股东会、有董事会、有监事会版)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2:1。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山西鑫创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在本公司办公室,召开了山西鑫创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东会议,在会议召开的15日前本公司已以电话方式通知到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到会。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经到会股东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住所: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本公司由二位股东组成,股东名单如下:***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的**%。 五、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选举***为执行董事,执行 董事为法定代表人。 六、本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兼任。 七、本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选举***担任。 八、以上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一致通过山西鑫创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章程,章程共十一章四十一 条。 十、一致同意委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十一、全体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二、一致同意委托***代表本公司办理注册登记。 十三、全体股东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一切责任。 表决情况: 对本次股东会决议,持赞同意见的股东二人,代表100%的股份,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股东签名: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山西鑫创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山西鑫创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认缴),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适用于多元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由2 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

填写不下请另附纸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行使职权。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 6 个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模板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模板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上述表格适用于股东一次缴纳全部出资;若股东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出资的,可用下列表格:)

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董事会议,应到董事名,实到董事名,符合法定要求。会议由主持,经协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有效决议: 1、 2、…… 3、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 董事会成员签字: 年月日 注: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内容未涉及章程修改的,第3项内容勿需保留 变更股东股权的,新老股东均在决议上盖章或签字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第次股东会议,应到股东人,实到股东人,参会股东为(代表 %表决权)、(代表 %表决权),符合法定要求,会议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如下有效决议: 1、 2、…… 3、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 法人股东(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注:适用于外商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内容未涉及章程修改的,第3项内容勿需保留 变更股东股权的,新老股东均在决议上盖章或签字 股东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规定,公司出资人于年月日作出如下决议: 1、 2、…… 3、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法人股东(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适用于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内容未涉及章程修改的,第3项内容勿需保留 变更股东股权的,新老股东均在决议上盖章或签字

股东会决议新章程

股东会决议新章程 1

股东会决议新章程 【篇一: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xx公司股东会决议 时间: 4月12日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会议性质:临时 参加人员: 会议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2方,实际到会股东2方。参会股东共代表100%表决权,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董事xx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的决议情况: 1、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xx,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xx。 3、全体股东承诺: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身份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所列情形。

4、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了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报工商部门备案。 5、委托xx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会议表决情况:全体与会股东一致同意上述决议1-5项。全体股东签名: 4月12日 南通海泰科特精密材料有限公司章程 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南通海泰科特精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如皋市搬经镇搬经居委会 第三条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涡轮叶轮、压气机叶轮、汽车机械配件、工程机械铸件、机电产品零配件、模具、微电机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以及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100%。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必须由股东会经过并作出决议(或决定)。减资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缴出资,也能够由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四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六条本公司注册资本采取实缴制,即在公司设立登记前和每次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由全体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一次性缴足到公司开设的账户。 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

(2020年整理)两人及以上,不设董事会及监事会有限公司章程.doc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h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公司章程参考文本之一: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参考文本之一: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法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

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股东1 XXXXXXXXXX 股东2 XXXXXXXXXX 股东3 XXXXXXXXXX XXX 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关于设立宁夏金泰亨工贸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决议 一、会议时间:2014年3月17日 二、会议地址:公司办公室 三、参加人员:张兴文陈广领 四、主持人:张兴文 五、会议议题: 1、讨论成立宁夏金泰亨工贸有限公司 2、讨论通过拟定的公司章程。 《会议决定》 1、公司名称:宁夏金泰亨工贸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其中: 张兴文以货币投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本期缴51万元,一次性缴足; 陈广领以货币投资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 ,本期缴49万元,一次性缴足。 3、公司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阳光家园南门营业房 4、经营范围:纸制品的加工、销售;计算机及耗材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销售;纺 织、服装及家庭用品销售;文具、体育用品及器材销售;钢材、建材销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及配件销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张兴文为执行董事。 张兴文为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广领为监事。 公司股东及签名: 宁夏金泰亨工贸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8日

宁夏金泰亨工贸有限公司 章程 第1章宗旨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2章公司的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 第二条公司名称:宁夏金泰亨工贸有限公司 第三条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阳光家园南门营业房 第四条经营范围:纸制品的加工、销售;计算机及耗材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销售;文具、体育用品及器材销售;钢材、建材销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及配件销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第3章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 第五条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其中: (1)张兴文以货币投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本期缴51万元,一次性缴(2)陈广领以货币投资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 ,本期缴49万元,一次性缴足。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出具资金证明,并加盖公司印章,股东资金证明 一式两联,一联交股东,一联留公司。 第4章股东出资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八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 部分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版

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 、、八 章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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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以上万元。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021最新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范本

2021最新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范本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______经贸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制定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经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铁矿石、铁精粉、生铁、焦炭、钢材、润滑油的批发零售。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中实收资本______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五条、股东姓名: 1、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2、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3、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4、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5、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6、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第五章:股东出资情况 第六条、股东出资的方式、额度、比例、时间: 1、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

式:_____。 2、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3、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4、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5、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6、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设立股东会决议及章程完整版

设立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股东全体会议,会议就设立公司、出资人出资、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以及筹建委托代理人事项进行商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徐**、常**二人,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会议由股东徐**召集和主持。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一致同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具体出资如下: 徐**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常**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时间:全部资本于年月日一次性到位。(备注:针对资本一次性到位的样版) 全部资本分次到位,第一次到位**(请写清楚每个股东的具体出资数额),第二次到位**,(备注:针对分期到位) 二、商议公司经营范围为:高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电力工具、仪器仪表,成套设备,防爆电器,安保器材,绝缘材料销售。 三、公司住所:平凉市崆峒区***。 四、会议选举徐**为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五、会议选举常**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六、商议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七、会议研究确定由徐**同志作为委托代理人,具体负责该公司的有关筹建事项。 八、公司经营期限为年,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工商局核准日期为准。 全体股东(签字):徐** 常** 年月日 (备注:需要改动的地方已用红色字体标注。) ***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平凉市崆峒区** 第四条:公司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竭诚为顾客服务、信誉至上、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五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高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电力工具、仪器仪表,成套设备,防爆电器,安保器材,绝缘材料销售。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与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徐** 货币 **万元 % 常** 货币 **万元 % 出资时间:全部资本于年月日一次性到位。(备注:针对资本一次性到位的样版) 全部资本分次到位,第一次到位**,(请写清楚每个股东的具体出资数额)第二次到位**,(备注:针对分期到位)(备注:分期到位,任缴资本要求5年到位)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 5、依法转让出资权; 6、对

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一人 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八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注:此处填写执行董事或者股东)作出决定。(注:此处还可以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额)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任免。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模板1

成都XXXX 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成都经济作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 第三条公司住所:XXXX 第四条公司由两个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XXXXX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20 万元,分两期缴足。第一期出资20 万元,第二期认缴出资80 万元。其中:XXX 认缴出资8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XXX 认缴出资12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全体股东一致承诺于两年内(即XX 年X 月X 日前)缴足。如果到期未足额缴纳,按规定办理注销。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单位(万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 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万元)││(%)│ ├─────────────┼───────┼───────┼───────────┤ │││││ ├─────────────┼───────┼───────┼───────────┤ │││││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无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新疆百川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阿克苏市西大街新华大厦九楼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企业注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上市指导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洽谈对接服务、金融仓储服务、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等(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 (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 出资期限 陈庆华350 现金70 无期限 刘红100 现金20 无期限 王建伟50 现金10 无期限 无期限第十一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缴纳的出资比例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一、时间:年月日 二、地点: 三、参加人员:、、、、 会议主持人: 四、议题:关于本公司申请贷款、申请保证担保及提供反担保之事宜。 五、决议 参加人员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同意向银行支行申请借款万元,借款期 间为一年,借款用途为。 2、董事会同意向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申请保证担保。 3、董事会同意向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① ② ③ 董事签章: 公司(公章) 年月日

一、时间:年月日 二、地点: 三、到会股东:、、、、 四、议题:关于本公司申请贷款、申请保证担保及提供反担保之事宜。 五、决议 与会股东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股东会同意向银行支行申请借款万元,借款期间为一年,借款用途为。 2、股东会同意向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申请保证担保。 3、股东会同意向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 ① ② ③ 股东签章: 公司(公章) 年月日

一、时间:二○年月日 二、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四、议题:关于本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并提供担保之事宜 五、决议:参加人员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同意向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申请委托贷款(由XX市商业银行彩田支行受托放贷)万元,借款期间为一年,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 2、董事会同意以名下的房产向担保中心提供抵押担保。 董事签章: 公司(公章) 二○年月日

一、时间:二○年月日 二、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与会股东:、、、、。 四、议题:关于本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并提供担保之事宜 五、决议:与会股东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股东会同意向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申请委托贷款(由XX市商业银行彩田支行受托放贷)万元,借款期间为一年,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 2、股东会同意以名下的房产向担保中心提供抵押担保。 股东签章: 公司(公章) 二○年月日

多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等两人出资成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是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合法利益受国家保护。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县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生肉、蔬菜、食用菌、蛋类、米面粮油、工艺品(不含文物古玩)、保健用品、预包装食品的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旅游信息咨询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名称)、住所及身份证明第六条股东姓名:*** 住所:**县**乡**村 身份证号:****************** 股东姓名:*** 住所:**县**乡**村 身份证号:****************** 第五章程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0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货币出资,出资时间20*0年12月31日;**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货币出资,出资时间20*0年12月31日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 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重庆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 首次缴纳出资情况: 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四条公司臵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

新一般公司章程(无董事会和监事会)

新一般公司章程(无董事会和监事会)

芜湖捷特电机贸易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戈惠芬、范晓林共同出资,设芜湖捷特电机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芜湖捷特电机贸易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芜湖市镜湖区润翔商务中心A03.04。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工缝电机、分马力电机、水泵电机、工业缝纫机配件、汽车配件的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陆拾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三个月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力。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股东召集和主持,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如下: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的档案材料予以保存。 第十七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和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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