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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评标办法及评分表

监理评标办法及评分表
监理评标办法及评分表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依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建设单位评标成员为三分之一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中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三)专家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在开标、评标、中标人确定之前保密。

三、评标原则

(一)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对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认真的审查和评议。(二)评标过程和内容保密,不得向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泄漏评标过程和任何情况。

(三)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向评标委员会每一位参加评标的评委、工作人员施加影响,将导致取消该投标人的评标资格和中标资格。

(四)评标委员会每位委员在评标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独立评标,记名打分,并在自己的评价结论上签名,对自己的评价结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采用数值表示评价意见,全体评委所打分值去掉一个总分最高分,去掉一个总分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委员会的结论。(六)凡是用定性描述评价意见的,由评委会统一讨论另行制定办法。

(七)根据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提供评标报告,评委通过后办理签字手续。

(八)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三、评标程序

(一)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执行。

(二)评标委员会交回所有资料,评标委员会解散。

四、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一)投标文件的编排、装订、份数、签署是否符合招标文件须知的要求,以及审查投标书是否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文本完全一致。

(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明确承诺的所有实质性条件,如投标报价(费率)、服务时间、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套等是否承诺或承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是否递交了足额而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以收据复印件为准)。

(四)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条件。

(五)上述(一)至(四)各款全部符合要求,其投标初审结论为有效投标、用“合格”表示。

五.百分制记分综合评价

5.1投标报价(45分,其中基础分25分)

5.1.1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为不高于监理取费标准范围内报价,得基础分25分。

5.1.2 投标报价计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标采用公开修正标底的做法,即有效标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值[A=A1+A2+…An/n],n为有效个数,An为某有效标的投标报价,A值为评标标底。

5.1.3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2分,下浮至十个百分点加20分,最多加2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一个百分点减2分,上浮至十个百分点减20分,最多减20分。

5.2监理大纲(18分)

监理大纲规划按下列内容进行评价,如果编制了下列内容,每项均得分。评委进一步评价该项目内容对招标要求的满足程度,可酌情加分,最高可加至最高分。

5.2.1工程概况及合理化建议,最高得3分

监理大纲对工程概况是否阐明扼要、突出重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否准确把握工程特点、难点;能否对该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

5.2.2工程质量控制,最高得分5分

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是否得力;关键部位是否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是否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励制度。

5.2.3投资控制,最高得分3分

投资控制内容是否齐全;能否针对项目特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化建议;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是否合理;能否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

5.2.4进度控制,最高得分3分

进度控制内容是否齐全;能否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如何;能否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

5.2.5合同管理,最高得分2分。

5.2.6现场协调,最高得分2分。

5.3监理设备,最高得分3分

监理设备主要指计算机;工程测量仪器和设备;检测仪器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照相或录像设备。

5.3.1以上设备中,齐全得3分;缺少一种设备得2分;缺少两种设备得1分;缺少三种及以上设备得0分;

5.4监理人员机构(15分)

5.4.1现场监理机构设置合理,监理人员专业配置合理,能够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的最多得4分。

5.4.2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内蒙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得3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得1分,最高得6分。

5.4.3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中,持高、中级职称者所占比例:80%以下,不得分;80%(含80%)至90%(不含90%)得3分;90%含(90%)以上得5分。

5.5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19分)

5.5.1企业获得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得2分;

5.5.2企业2008年至今受过建设主管部门表彰的得2分;

5.5.3拟派本工程的监理工程师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得2分;

5.5.4、企业2008年至今监理过的类似工程,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要求附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5.5企业监理过的2008、2009年工程(按颁布证日期;或明确表明是2008、

2009年度的,以下同),所监理的工程获得盟市级及以上优质样板工程或优良工程的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分8分。

5.5.6企业提供近二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结果表明每盈利一年得1分,最高得

2分。

注:各种证书及证明材料,必须以开标时提供的原件为准。

一、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除提供评标办法条款中明确的证件原件外,还应提供:资

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等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的原件。

二、以上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以原件为准。开标时,投标人要携带原件备

查。

三、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等必须具备的证照未携带原

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评分时每一类均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最高级别证书原件记分,不重复、不累计。

计。

工程监理招标百分制综合评分表

招标编号:MJLZ2011-2

工程名称:满城新世界三期B区9#、10#、25#、27#综合楼工程

评委签字:年月日工程监理招标百分制综合评分表

招标编号:MJLZ2011-2

工程名称:满城新世界三期B区9#、10#、25#、27#综合楼工程

评委签字:年月日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 知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招标办、有形建筑市场,省冶金、农垦、南昌铁路建管站(办),南昌经济、高新开发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已颁布实施,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标投标活动,现将重新制定的《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予以印发,并自2013年5月1日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4号)同时废止。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招标评标办法 赣建招标[2012] 18号 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监理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监理大纲)50分,商务标(综合素质)50分,评标委员会只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或者中标人,综合得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排

序人,以此类推。若前三名综合得分出现相同的情况,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自行约定是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或者是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按被抽到投标人的先后顺序进行1至3名排序。 开标和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开标 一、开标准备工作 (一)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并登记保管; (二)在规定的时间宣布开标会开始,并点到。 二、开标程序 (一)查验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当众宣读; (二)介绍参加开标会的行政监督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 (三)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四)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有限公司施工监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1总则 1.1本评标办法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1.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要求。 1.3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答疑、工程概算书及监理招标申请批复等,为评标依据。 1.4评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1.5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资质要求。 2评标机构及职能 2.1成立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 2.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根据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并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及中标侯选单位排序。 2.3评标委员会下设领导小组、商务资信、技术评审小组。技术组负责投标书中监理服务大纲、组织机构、主要成员情况等的评分;商务资信组负责投标报价、业绩、信誉和监理设备等的评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评分结果,按得分多少排出推荐顺序。 2.4各小组独立工作,互不沟通信息,其成员均以专家身份进行评标工作,不代表所在单位。 3评标原则及程序 3.1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为基本原则,按评标办法开展工作。 3.2请招投标管理部门全过程监督招标、评标活动。 3.3评标程序 3.3.1评标前准备; 3.3.2审阅招标文件; 3.3.3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的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3.3.4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中商务资信、技术部分按本评标办法合理定分; 3.3.5综合评分结果并按得分多少排出推荐单位顺序; 3.3.6报上级领导小组审定、呈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发预中标通知书。

4评标办法 4.1评标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专家打分小数点后取一位,汇总计算小数点后取两位)。 4.2评标指标的设置和评标打分标准见附件《监理招标评标评分表》 5附表《监理招标评标评分表》

监理评标办法

附件二: 监理评标办法 (一)综合评估法 1?评标委员会及其职责 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与《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得得若干意见》(粤府办[2010]37号)依法组建,负责 评标活动。 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推荐—名专家(最多1名)与从政府设立得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得____ 名专家共人组成。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得,应当具备 国家与省规定得评标专家条件与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她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1、3评标委员会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得原则,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得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与第三中标候选人。 2、评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 2、2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2、4《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得若干规定》; 2、5《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6本招标工程项目得招标文件; 2、7省、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得其她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3、评标专家守则 3、1 所有参加评标得专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得有关工程招标投标得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得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得,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 参与评标专家: 3、2、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2、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2、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2、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2、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2、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4、开、评标程序 4、 1 开标程序: 4、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得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得密封情况, 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得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1、3投标截止期前, 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得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得)、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 才接收其投标文件; 4、1、4开标前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得, 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4、1、5 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建筑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方法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凡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项目必须按照省建设厅鲁建建字〔2001〕20号文件要求进入青岛市有形建筑市场招标投标,5000万元以下应招标监理项目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监理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市场各方主体交易行为、评标专家的评审行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员可依法随时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为便于社会各界对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公示制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条本办法分为大型建设工程和一般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大型建设工程是指一等工程。一般建设工程是指二等及以下工程。工程专业及等级划分按照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拟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大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一般建设工程项目总监可以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不配备监理员。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包括土建、水暖、电气、造价或建筑经济专业,大型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可做适当调整,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等级应当与招标工程的等级相符。一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一个一等或两个二等或三个三等工程时,二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一个二等或两个三等工程时,三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两个三等工程时,不得参与投标。 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专业,其它工程的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有在监工程项目时不得参与投标。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可以参与本市各区、市同一区域或相邻区域内项目监理的投标,但同时监理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一等、二等或三个三等工程,否则,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分项不得分。 第八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并明确主投标人,主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在监理单位。由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人员不得少于拟投标监理机构的40%。企业业绩、项目总监业绩、类似工程经验、国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 7 名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 1 人,其余评标专家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2010】236 号文)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 5 名及以上相关技术类专业人员组成,报价组由 2 名经济类专业人员组成。 三、评标程序 技术商务组评委根据本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逐项打分累计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得分。 报价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复核,并根据本评标办法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技术商务部分得分与投标报价得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 3 名中标候选候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唱标价低的优先;投标唱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位。 四、有关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监理招投标评标办法

附件6 评标办法 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1]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 2.评标组织及职责 [1]招标人应从下列方法中选择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 a. 固定标价评分法,是指由招标人按照价格管理规定确定监理招标合同段的公开标价,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除规模较大或技术复杂的工程,推荐使用固定标价评分法。 b. 综合评标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分、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其中财务建议书的评分权值应当不超过10﹪。 c. 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前两名中的投标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交通运输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的详细评审;(适用于固定标价评分法)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适用于综合评标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2]; (2)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2]采用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招标的,应先对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审,然后再进行商务文件的初步评审。

监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和定标,即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先进合理可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监理单位具备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信誉、能力、技术经验、人力、物力和财力,综合评分总分最高者中标。评标小组分为商务标评委和技术标评委,分别对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独立评分。如出现投标人总分相等时,以商务标得分高者为优。具体办法如下: 一、商务标40分 (一)投标报价(满分40分) 1、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率报价有效范围: 2、报价评审,满分30分,具体办法标准如下: 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鉴定且投标报价费率在有效范围内,投标报价费率最低的得30分,与最低报价费率相比,报价费率每增加0.01﹪扣1分,得分计算公式: 30-(投标报价费率-最低投标报价费率)×100×100×1分。 (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三位)。(最多扣完30分) (二)资质条件分(满分4分) 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2分;同时具备造价咨询资质加2分。 (三)业绩、信誉分(满分6分) 1、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荣获全国工程监理机构政府放心单位荣誉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2010年以来完成以来完成或目前正在实施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及以上房建项目 监理业务的每项1分,满分2分(提供监理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技术标60分 (一)监理方案21分 1、方案中的“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监理措施,符合监理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者,并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的。本项满分为16分。

江苏省监理评标办法

附件七: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依法进行的监理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随机确定中标人法仅适用于监理费低于3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适用于本地区的评标办法。 第五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的; 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 14.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支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及《*** 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规范监理招标的评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决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备选中标人和选择中标人。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后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备案。其成员不少于五人,其中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的专业人员占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应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聘。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 评标全过程接受市招标办指导监督。 三、评标方法和内容 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标法。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投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格式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的投标书及投标人按以下三部分内容分别进行分析评分。 1、资信业绩及能力7 ----------25分 主要根据投标资料对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的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分,此项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照评分细则和评标资料,经充分分析、研究后,按规定进行评分。 2、监理组织、措施、手段13-65分 在认真审阅、分析投标书及监理大纲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评分细则的要求和规定由各评分专家自行判定评分。 3、商务0 ―― 10分 其中监理费报价分为8分,由评标委员会指定专人按照评分细则计算并复核。监理服务费的调整条件和办法是否明确为2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细则要求集体判定评分。 投标单位的最终评分值为全体评分小组人员中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 四、评分细则 1、资信业绩及能力7 ---------- 25分 1)、监理企业三年内(招标前三个年度)未受处罚或曝光的得3分;两年内未受处罚或曝光的得2分;一年内未受处罚或曝光的得1分。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监理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项目符合《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必须进行监理招标。国家和水利部对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项目监理招标一般不宜分标。如若分标,各监理标的监理合同估算价应当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监理分标的,应当利于管理和竞争,利于保证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对独立性,避免相互交叉和干扰,造成监理责任不清。 第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内容包括: (一)监督检查招标人是否按照招标前提交备案的项目招标报告进行监理招标; (二)可派员监督项目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查处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三)接受招标人依法备案的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第六条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监理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项目监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八条项目监理招标的招标人是该项目的项目法人。 第九条招标人自行办理项目监理招标事宜时,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手续。 第十条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时,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监理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已经批复; (二)监理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项目监理招标宜在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招标活动开始前完成。 第十三条项目监理招标一般按照《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监理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监理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服务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附件七: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依法进行的监理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随机确定中标人法仅适用于监理费低于3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适用于本地区的评标办法。 第五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的; 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 14.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

广州市监理评标办法范本

附件二: 监理评标办法 (一)综合评估法 1.评标委员会及其职责 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工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下,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推荐(招标人专家库中摇珠产生)的名专家(按有关规定执行)和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经摇珠抽出的名专家共人,在开标前组成。 1.3评标委员会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评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2.4《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2.5《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6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 2.7省、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3. 评标专家守则 3.1所有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参与评标专家: 3.2.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2.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2.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2.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2.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2.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4.开、评标程序 4.1开标程序: 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一、评标依据 1、XXXXXXXX改建工程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2、《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评标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标原则,严格评审,监理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满足要求,履约、信誉良好,技术力量雄厚;监理组织机构的设置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监理人员资格达到强制性标准;技术建议方案先进、切实可行;财务建议书报价合理的投标人中标。b5E2RGbCAP 三、评标过程中的纪律 1、评标委员会应当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有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后自动解散。评标工作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同时归还招标人。p1EanqFDPw 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与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厉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标人有厉害关系的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DXDiTa9E3d

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与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RTCrpUDGiT 四、评标组织 评标组织由从省级专家库抽取的公路工程方面的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根据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予以保密。5PCzVD7HxA 五、评标程序 1、组建清标工作组; 2、组建评标委员会; 3、初步评审; 4、详细评审; 5、撰写评标报告。 六、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一)初步评审: 1、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检查; 2、对投标书进行算术性修正; <二)详细评审: 1、对投标人进行合同条件评审; 2、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

青岛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

青岛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 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凡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项目必须按照省建设厅鲁建建字〔2001〕20号文件要求进入青岛市有形建筑市场招标投标,5000万元以下应招标监理项目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监理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市场各方主体交易行为、评标专家的评审行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社会监督员可依法随时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为便于社会各界对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公示制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条 本办法分为大型建设工程和一般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大型建设工程是指一等工程。一般建设工程是指二等及以下工程。工程专业及等级划分按照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 拟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大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一般建设工程项目总监可以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不配备监理员。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包括土建、水暖、电气、造价或建筑经济专业,大型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可做适当调整,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等级应当与招标工程的等级相符。一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一个一等或两个二等或三个三等工程时,二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一个二等或两个三等工程时,三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两个三等工程时,不得参与投标。 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专业,其它工程的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有在监工程项目时不得参与投标。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可以参与本市各区、市同一区域或相邻区域内项目监理的投标,但同时监理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一等、二等或三个三等工程,否则,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分项不得分。 第八条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并明确主投标人,主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在监理单位。

监理施工评标办法

第5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及其职责 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工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 1.3评标委员会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综合得分排序前两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 2.评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3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4《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2.5《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2.6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 2.7省、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3. 评标专家守则 3.1所有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参与评标专家: 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4.开、评标程序 4.1开标程序: 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

山西省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山西省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的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业主与监理单位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包括全过程和分阶段监理)和其它需要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除军事工程、保密工程和其它不宜实行招标的项目)必须按本办法规定,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择优确定监理单位。 第三条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省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范围的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审核招标投标单位的招标申请,审查招标文件,审定评标办法及评标组织,核准“中标通知书”。 (四)否决违反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定标结果,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 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依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关于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的管理职能,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分管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标 第五条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按工程规模、专业特点、合同履行难易程度分为,全过程监理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施工监理招标。 第六条进行工程建设监理招标的建设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法人具备管理项目资格(或已办理委托代理招标协议); 2、建设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手续齐全; 3、实施监理阶段的资金已经落实;

监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最新版本

七、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原则 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管、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监理大纲、监理机构及人员组成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定标。 二、开评标程序 (1) 招标代理主持人宣布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介绍参加会议有关人员,监督人宣读开标纪律; (2) 投标人检查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及需评审原件密封情况,签字确认; (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核验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总监)到场参加情况并现场记录,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总监)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并在项目负责人(总监)到场核验表签字确认,招投标监管、监察等监管机构人员监督;(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总监)未到场参加开标会并未提供身份证证书原件,或验证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打开商务标标书,宣读投标函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5)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打开技术标标书,导入投标人技术标光盘; (6) 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休会; (7) 进入评标阶段,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然后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8)评审结束后,现按照评标办法相关要求随机抽取商务标权重、系数等;抽取权重、系数等结束后,招标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监督人签字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休会; (9)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委会汇总商务标技术标评审结果;

(10) 评标委员会确认评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 (11) 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招标结束。 三、评审内容及计分标准(总分100分) (一)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监理评标办法及评分表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依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建设单位评标成员为三分之一人,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中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三)专家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在开标、评标、中标人确定之前保密。 三、评标原则 (一)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对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认真的审查和评议。 (二)评标过程和内容保密,不得向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泄漏评标过程和任何情况。 (三)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向评标委员会每一位参加评标的评委、工作人员施加影响,将导致取消该投标人的评标资格和中标资格。 (四)评标委员会每位委员在评标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独立评标,记名打分,并在自己的评价结论上签名,对自己的评价结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采用数值表示评价意见,全体评委所打分值去掉一个总 分最高分,去掉一个总分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委员会的结论。 (六)凡是用定性描述评价意见的,由评委会统一讨论另行制定办法。 (七)根据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提供评标报告,评委通过后办理签字手续。(八)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程序 (一)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执行。 (二)评标委员会交回所有资料,评标委员会解散。 四、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一)投标文件的编排、装订、份数、签署是否符合招标文件须知的要求,以及审查投标书是否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文本完全一致。 (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明确承诺的所有实质性条件,如投标报价(费率)、服务时间、

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原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定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诚实守信。 2、信誉高、价格合理、监理规划方案先进可行。 3、禁止不正当竞争。 二、技术标:(监理规划或监理大纲)39~45分 (1)质量控制措施 4.0~5.0分(2)进度控制措施 4.5~5.0分(3)投资控制措施 4.5~5.0分(4)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措施 4.5~5.0分(5)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形式 2.5~3.0分(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和检测设备配置计划 2.5~3.0分(7)项目难点部位的监理措施,重点部位控制方法和旁站监理部位清单 5.5~ 6.0分 (8)施工中各种矛盾组织协调及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 4.5~5.0分(9)环境保护以及安全措施保障监理措施 4.0~5.0分(10)监理工作程序 2.5~3.0分监理的监理大纲项目按分项进行评标,若出现缺项或只有标题无内容或内容有严重错误者,该项得零分,除此之外单项得分最低分为设定的下限分值。 三、商务标:55分 1、企业业绩:5分 两年内:企业监理过类似规模工程3个以上(含3个)得5分,每少一个扣2分。(两年内是指以开标日计算两年;类似规模工程是指同类工程面积或投资不少于本工程2/3) 2、监理人员组成:20分(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注册在职人员) (1)项目总监:8分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8分,否则不得分,且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2)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8分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3人得8分,少于3得0分。(要求土建、水、电、暖齐全,开标时应提供能证明专业类别的第一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3)监理人员(3人):4分 具有3名监理人员得4分,否则不得分。(监理人员须持有上岗证书) 3、监理费用报价:30分 (1)报价范围(5分): 本次监理报价范围按施工及保修期监理费的80%(含)至85%(含)。即监理报价范围为: 投标人报价在 17.27万元≤监理公司自主报价≤ 21.59万元 监理报价在此报价范围内得5分,超过此范围均为0分,并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2)最优报价(25分):以 17.27 万元≤监理公司自主报价≤21.59 万元范围内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得25分,其余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3%扣2分,扣完为止。不在监理报价范围内的监理报价为0分。 四、附加分:10分 1、企业信誉:5分 根据投标综合信誉考虑,由招标人排出名次,名次之间分差不得大于1分。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以及以后并列得3分。 2、企业奖励:5分 两年内:通过全国ISO系列认证得1分;获省级以上综合业务先进得2分;监理工程获省级文明工地或优质工程得2分。(两年内是指开标日计算两年;省级以上是指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优先工程是指获长安杯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筑协会颁发的证件不予扣分) 五、其他说明: 1、汇总评分结果,将投标人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1-3名中标后选人,排序第一名者为中标人。

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结果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维护招标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和项目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制订本评标办法~作为本次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基本准则。 1.制定评标办法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2001年7月5日,。 1.3《……….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4《……….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书。 2.评标原则 2.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2.2评标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循项目单位制订的《评标纪律》。 2.3坚持监理规划中控制措施可行~监理人员经验和管理能力满足工程监理要求~收费合理的原则~并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业绩、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和社会信誉等。 2.4评标采用综合评比法。主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人的监理资质、监理经验、财务状况、人力资源配置~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复核投标报价~分析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分析监理大纲的合理性、可行性、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分析投标人的社会信誉、履约能力以及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面试情况等。选择资格满足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监理大纲科学、合理、资源配置合理可靠、履约能力良好、投标报价合理的投标人~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3.评标内容与计分标准 3.1评标工作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初步评审~第二部分为详细评审。 3.2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各项评审标准及分值分配见附表1和附表2。统计时~对每项所有专家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项评审得分~选择综合评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分组 标委员会设技术组、商务组、综合组和监察组。技术组和评 商务组独立进行评审~由综合组负责汇总。 5.评审程序 5.1准备 学习讨论评标办法、学习评标纪律、熟悉招标文件。 5.2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按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5.3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按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完整性、响应性审查及算术性复核。 5.4对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及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即对投标文件进行更详细的评审并从总体上对投标人就承担本工程的综合能力进行分析评比~最后形成评标报告~提交公司招标委员会。 5.5定标 公司招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6.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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