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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职责

各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职责
各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职责

一、各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职责

(一)院长岗位职责

1、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度。

2、院长是学院行政最高领导人。是学院的法人代表,在上级主管机关和院党委的领导下,对外代表学院,对内负责全院行政工作。

3、负责学院行政班子的思想、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全院教职工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政策、法令及上级指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委和职代会决议,尽职尽责,依法治校。

4、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和院务工作会议及其它行政工作会议,经常听取副院长及各部门工作汇报,布置协调各部门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5、直接领导院长办公室、人事处(劳动工资、职称、社保)、计划财务处。

6、领导制定和审定学院长远规划、工作计划、基建方案、财务决算等重大问题,对教学、科研、人事、分配、保卫、后勤、招生、财务等行政工作有决策权和指挥权,对学院发生重大事件有奖惩权。

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改革,不断提高学院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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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教师队伍和教材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教学和服务设施,绿化美化校园,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9、加强全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院风院纪,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10、加强德育工作,切实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关心学生成长,使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

11、做好学院文体卫生工作,关心教职工的福利,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生活水平,并注重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2、审批以学院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报表,批办上级来文,处理涉外事宜。

13、根据财务“一枝笔”签批原则,学院各项开支、借款、报销一律由院长签批。

14、定期向上级主管机关汇报工作,向院党委和职代会报告工作。(二)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负责分管全院日常教学工作。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上级指示和学院决议。

3、直接领导教务处、各教学系部、成教处、图书馆、实训(实验)中心等部门工作。

4、组织制定教学工作长、短期规划,全院年度教学计划,组织制定学科教学大纲以及各类教学改革措施和文件,并组织贯彻实施。审批所辖教学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下达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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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领导制定实训(实验)计划,实训室建设规划,实训室管理制度,负责领导教材和图书资料的建设工作。

6、负责主持教学部门工作会议,组织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估,交流教学工作经验,研究改革措施。

7、注重提高教学质量,做好深入细致的教学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水平。协调各系部之间的工作关系,有计划地组织学术交流活动。

8、领导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尤其注重培养“双师型”教师,做好教师业务考核工作。

9、掌握外部信息,了解人才市场需求,按照社会需求进行专业调整设置和改革教学。

10、协助院长做好教学人员、辅导员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学习热情。

11、定期向院长汇报教学工作,完成院长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三)行政副院长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负责分管全院行政和学生管理等工作。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上级指示和学院决议。

3、直接领导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保卫科等部门。

4、根据学院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所辖部门具体实施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5、领导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针对学生的特点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6、做好招生宣传的组织和策划工作,提高学院知名度;深入社会调查研究,掌握人才需求信息,加强对外公关联络力度,开拓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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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师生的防火、防盗和遵纪守法教育,创造一个稳定的校园环境。

8、定期向院长汇报行政工作,完成院长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四)院长助理岗位职责

1、受院长委托对学院后勤工作进行管理,并协助院长搞好学院发展规划和学院基本建设工作。

2、兼任教务处长工作。

3、完成院长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五)院长办公室职责范围

1、协助学院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

2、组织安排全院重大会议和活动,承担院长主持召开的各类会议的准备、通知和记录工作。

3、负责学院工作计划、总结等文稿的起草、校对、印发和全院日常公文的处理。

4、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学院校历,并如实记录学院大事记。

5、负责学院卫生所的管理,做好教职工和学生卫生防疫和保健工作。

6、负责编报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统计表,并做好基层报表汇总工作。

7、负责机要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和学院印章的管理。

8、负责档案管理,以及有价值的资料、物品收集工作。。

9、负责接待上级机关、兄弟单位领导来校参观、访问、联系工作等有关事宜。

10、负责对外公关联络、媒介宣传,以及处理校友会日常工作。

11、负责信息收集工作和学院简报编辑出版工作。

12、负责接待、处理院内外的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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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负责制定学院作息制度。

14、负责工作用车的派遣。

15、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院长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对本室工作人员调动和工作部署及检查总结,并负责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

2、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业务活动,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

3、负责审核、修改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和报告材料,以及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4、参与学院综合管理,注意调查研究,收集情况和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做好院长办公会议及院级行政工作会议记录,负责学院各种例会及会务组织工作。

6、负责信息和信访工作。

7、协助院长做好上级部门和兄弟院校以及其它单位的公关联络工作,并负责校友会日常工作。

8、在院长授权下处理学院的日常行政工作。

9、负责办公用车调配。

10、负责卫生所的管理工作。

11、负责记录学院大事记。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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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秘书岗位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协助主任处理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2、负责草拟学院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文件和其它有关稿件。做好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会议记录和会议资料的管理。

3、负责沟通和保持与学院各部门间的联系,调查研究,综合情况,为领导提供参考。

4、协助主任催办上级机关、院长交办及院务会决定的事项,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

5、负责学院上报下发各种文件的核稿工作。

6、负责信息工作,了解和收集学院各方面情况,做好学院简报编辑出版工作。

7、协助主任做好来客接待和信访工作,以及校友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文书岗位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公文的签收、折封、登记,送主任批阅后送有关院领导批示,根据批示和批办精神,办理传阅、催办、收文和归档。

2、负责学院印章、名章、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各种津贴

和办公用品的保管、发放和办公设施的管理。

3、负责机要文件、公文的打字印刷工作。

4、负责会议室和接待室的管理,以及来客接待工作。

5、负责全院性综合统计以及计算机、传真机的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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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秘书做好学院简报的编辑出版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档案法》,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增强档案管理责任感。

2、负责全院各类公文、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进行分类、归档、立卷。

3、定期组织办理文件档案的情况鉴定,做好各种档案分类统计,以及填写各种统计明细表,并指导检查所属基层档案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做到查档及时、准确、迅速,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5、加强档案的规范管理,做好档案室的安全、保密、防潮、防虫、卫生等工作。

6、做好有价值的资料、物品的收集工作,如:刊登学院的消息、文章、图片(照片)、锦旗、牌匾、奖状等,并及时妥善保存。

7、负责来宾接待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收发岗位职责

1、负责报刊、信件、书籍、资料的收发工作,认真执行签收、清点、分类登记汇总等收发工作程序。

2、邮件、包裹、汇款单严格接收手续,收有登记,发有签字,保证投递无误。

3、将学院各部门送文、发函,进行统计登记,定时送达邮局和有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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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并做好签收记录。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人事处职责范围

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人事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识大局、顾整体,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干部日常管理,认真完成干部录用、培训、调配、考核、奖惩、任免等工作。

4、负责全院机构编制、干部职数申报、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的职数限额管理及评(考)聘工作。

6、负责学院工资总额管理及日常工资管理。

7、负责职工人事档案管理。

8、负责工人、临时工管理。

9、负责学院职工社会保险工作。

10、负责职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

11、负责学院离、退休职工管理。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全处工作,教育管理处内人员履行职责,定期召开处务会议研究工作,组织带领处内人员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主动做好学院职工和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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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组织拟定本院一般干部的考察、考核、交流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4、按政策和本学院实际需要,负责拟定全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经院党委审批后实行统一管理。

5、负责协调本院各系列职称评(考)聘和管理工作。

6、总结工作,主持起草主要文件,工作总结、报告。

7、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干部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调入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提出调入意见,经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2、负责拟定一般干部考核办法,完成日常考核工作,撰写考核材料,处理考核结果,撰写考核总结,报领导审核。

3、负责职工奖惩的调查、材料的撰写工作,经领导审定后报有

关单位办理奖惩审批手续。

4、负责待岗职工管理。

5、参与编制学院职工参加进修的教育培训计划并承办培训对象的选拔审核工作以及培训费用报销审核工作。

6、负责组织拟录(聘)用人员考核,提出录(聘)用意见,经党委批准后根据年度增人计划指标办理有关手续。

7、负责本院人员出国(境)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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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劳动工资岗位职责

1、负责上年度工资包干清算及本年度工资总额包干方案的制定,经领导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审批度具体落实实施。

2、承办调入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工资确定、审批,承办提高工资标准和正常晋级,职务晋升、职称晋升等引起的工资调整、测算、30%活的部分津贴和校内津贴的审核、审批等具体工作。

3、根据全年劳动工资计划执行情况,撰写有关报告,请示,总结等材料,经领导审核后上报。

4、负责离退休工资的测算事宜,经领导审核后计发离退休工资。

5、负责全校职工其他工资性支出的审核工作。

6、负责全校职工有关福利工作。

7、收集上级有关单位有关劳资的文件规定以及劳资计划,有关报表、材料等,年底装订成册备查。

8、负责工资总额计划管理

9、负责工人考工管理

10、负责临时工管理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专业职务岗位职责

1、起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工作计划,经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

2、承办晋升职称人员综合评议工作,具体办理推荐申报职称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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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事宜。

3、承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

4、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资格考试结果,结合考核提出聘任建议,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起草任职资格文件和聘任文件,颁发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并承办续聘,缓聘、解聘等手续。

5、承办认定、确认符合条件人员职称资格。

6、负责起草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计划,经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7、协助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小组对专业技术人员表现进行考核、评分,并搜集整理有关考核材料。

8、对被考核对象考核成绩进行全面评估,整理评估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9、负责联系、协调考核领导小组工作,承办考核意见的反馈工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人事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干部人事档案业务,热爱档案工作,忠于职守,责任心强,积极努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严格履行干部人事档案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档案机密,坚持原则,不得对有关人员泄露任何档案内容。严防干部人事档案失窃、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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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熟悉干部人事档案的基本内容和各项工作环节,掌握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范围、分类标准、鉴别方法和管理程序,按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查阅等工作。

4、掌握本部门干部档案管理现状,随时了解干部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对管理范围内的干部档案卷数,干部档案材料完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爱护档案设备,定期检察档案保存形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保护,确保档案安全无损。

6、积极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借阅、传递、移交、传发、销毁等管理工作。编制干部人事档案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干部档案的查询、检索工具,积极为有关部门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提供、利用和服务工作。

7、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利用先进技术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

(十七)老干部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老干部工作管理制度、办法,起草工作计划,经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离退休金和发放、生活福利的分送工作,管理文体活动器材及场所,组织老干部开展文体活动。

3、掌握离退休人员自然情况。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

4、组织对离退休人员的看望、慰问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反映。

5、组织对离退休人员定期学习,及时阅读、传达上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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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负责联系、办理安置事项。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八)社会保险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医疗保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掌握各项操作办法。

2、做好医疗保险的各项宣传工作。

3、积极与劳资、财务部门沟通,及时、准确完成保险基金的上缴工作。

4、认真、及时完成职工的住院药费报销工作。

5、办理职工其他就医方面的有关核批手续。

6、掌握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计划财务处职责范围

1、坚决贯彻和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

制度》。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3、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

4、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5、配合学院领导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

6、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准确编制学院决算报表,及时反映学院年度财务资金状况。

7、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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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9、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10、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11、对学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12、参与学院大宗采购工作,并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

(二十)计划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计划财务处处长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监督和指导全院各项财会制度执行情况。按照财务处职责范围,主持财务处的日常工作。

2、根据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和上级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适合本院具体情况的各项实施细则,以保证教学、科研、生产的需要。

3、做好本处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安排业务工作,明确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财务人员的积极性。

4、组织指导会计员、出纳员、审核员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基层部门的财会工作。

5、负责组织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向领导提出修改调整预算的意见。

6、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改进学院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协同有关部门挖掘学院潜力,为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为改善教职工的生活条件广开财源。

7、遵守国家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坚决同一切侵吞国家财产,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作斗争,抵制不合理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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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掌握院内各管理中心年度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经济效益状况,定期向院长汇报财务工作。

9、负责财务有关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

10、负责有关票据的保管、发放和回收。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十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务工作方针、政策和《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执行《高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搞好财务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学院财务计划、预算,掌握各部门包干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及时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发布经费使用信息。

3、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具体办理全院经费、专用经费及其他费用的收支业务,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4、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检查其合理性与有效性,并依据合理、合法的原始作证登记记帐凭证,并及时过帐、结帐,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有权做退票处理。

5、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开支及应列为低值易耗品和物品提请经办人办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登记手续,发生的材料费用提请经办人办理出入库手续。

6、做好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工作。认真填列年初预算报表和年末决算报表,并撰写预、决算财务情况说明书,负责及时上报。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上报财务处长及主管院长,并及时汇报帐务的相关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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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编制和报送教育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要求的各类财务报表。

8、保护国家财产,实行会计监督,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会计有权拒办,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

9、协同出纳员做好学费等收费工作以及发放工资等项工作。

10、及时清理职工的暂借款项,前事不清,后帐不借。

11、认真、妥善、安全保管财务法人章。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各项规定。

2、熟悉银行各种收付款结算方式,正确填制各种票据。

3、认真校对各种收付款凭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长,不得任意涂改抽换凭证。

4、掌握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坐支不挪用现金,不以白条子抵库。

5、每日结清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库存开户行进行余额校对,每月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进行校对,做到日清月结。

6、管好转帐、现金支票,随时掌握银行存款情况,不签发空头支票。

7、做好本院各种款项的收取和支付工作。

8、按财务管理要求,及时编报现金、出纳报表。

9、认真、安全、妥善保管学院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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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负责办理银行开户的相关事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二十三)审核岗位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政策法令、会计制度及上级和学院的有关规定。

2、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3、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检查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内容是否相符,金额是否相等,科目登记是否正确合理。对不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

4、严格控制暂付款支出,及时清理职工长期欠款,做到一事一清,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5、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反规定的经济事项,及时向处长反映。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综合岗位职责

1、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管理,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将住房公积金及时足额地划转入有关帐户。

2、做好外勤工作,如购领票据、划转学费等。

3、负责凭证、帐簿的装订及保管工作。

4、登记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总帐及明细帐,及时与实物保管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5、负责工会帐户的管理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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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学生工作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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