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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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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运部精细化管理细则

目录 (1)

管理组织机构 (1)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

班前会制度 (1)

机电队各岗位精细化管理细则 (7)

机运专业精细化管理细则 (23)

材料、配件管理考核办法 (7)

小库房管理 (8)

工器具管理制度 (9)

从制度管理向文化管理过渡,最终实现自主管理。为此实施精细化管理方案,现将我部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制定如下:

管理组织机构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 全队全体职工一定要互助友爱、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严禁参与打架斗殴、汹酒闹事、吵架、偷盗、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乱纪的活动,搞好综合治理工作,否则,发现一次视情节罚款1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或上报调度处理。

2. 全科职工必须爱护我科所使用公物、工器具,不得丢失损坏,否则照价赔偿,如因此影响工作的视情节罚款10~1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故意丢失、损坏的另行研究加重处罚。

3. 全体职工必须按时认真上班,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如每月三次迟到算一个旷工,旷工三天及以上者,退回综合部处理。

4. 职工有事、休息一律批请假条,两天以内(包括两天)公休由班长和队长签字为准,两天公休以外、一天以上(包括一天)事假由科长或副总依次签字为准,两天或者两天以上由总工签字方可准予。管理(包括班长、技术员)人员及辅助人员也要凭假条向队长请假,同意后方可休息,不请假以及逾假期休息的一律旷工论处。

5. 生病者应持病假条、药费单、医生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先向所在班长请病假,班长同意后,到队长处请假签字后,到矿上办理相关手续;重大病情,本人不能行走的,也必须设法请人带相关材料向队长说明,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6. 为了使全队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每个人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的同时,管理上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工作中必须下级服从上级,上、下级意见不同,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必须以上级的意见、决策为准执行,如因此出现问题的由上级承担责任,如果下级拒不服从上级的,上级有权越级指挥并视情节停其职、停工或进行罚款50~1000元的处罚。

(2)各个职工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应积极、主动协商一致地完成本职工作,不得推诿、扯皮,或因自己工作质量不高影响他人或整体工作,否则,视情节罚款50~2000元。

7. 全体职工必须积极参加队通知的各项有益活动,临时性、突发性的工作活动通知到谁,谁必须无条件参加完成,事后可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给予计工或奖励。如拒不服从的视情节罚款50~100元,造

成重大损失的另行研究加倍处罚。

8. 参加有各种有益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秩序,不得来回走动、吸烟、嗑瓜子、睡觉等,一次不参加罚款50元,迟到、早退一次罚50元,在活动中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视情节罚款50~200元。

9. 职工有事、有问题,可以找队干部或管理人员谈话、谈心,寻求答复,决不能大吵、大闹,发生一些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工作积极性的或人身攻击上的言行,否则,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10.员工在班中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升井,影响本班整体工作,否则按旷工论处。

班前会管理制度

1. 每天早上7:20整开班前会,参加班前会人员为机电队维修班、岗位工早班人员、岗位工中班、夜班人员。所有人员会议前15分钟,到会议室签到。

2. 班前会内容为贯彻学习国家、地方及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布置当天的工作任务。

3. 所有参加班前会人员不得迟到(迟到确认标准为全部人员点名结束),会议结束前不得擅自早退,不得无故不参加班前会。迟到、早退或旷会罚款50-500元不等。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4. 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记旷工一天,无故不参加班前会记为旷工。

5. 班前会议室为无烟会议室,班前会期间任何人不得抽烟。

6. 参加班前会人员必须遵守班前会纪律,严禁任何人扰乱班前会秩序,涉及到的职工如对讲评有不同意见,可以会后申述、核实,会上不得辩论、争吵、谩骂等,否则,无论管理人员的讲评对错与否,均按其决议执行,并视情节罚款200元。会后申述、核实无论谁的错,都必须纠正,并挽回、补偿相应的损失。

机电队各岗位精细化管理细则

(一)、机电队队长精细化管理细则

1. 在矿领导和机电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队的行政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全面执行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指示精神。

3. 认真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操作,严抓“三违”,组织好系统安全生产。

4. 负责全队的工作计划,设备检修计划,所需材料编制上报的审核。负责向机电部长提交所要实施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5. 主持召开机电队安全生产会议,制定各种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实施。

6. 及时掌握全矿机电设备安全生产情况,配合机电部长搞好系统安全生产。

7. 负责监督全矿机电设备的质量标准化的执行和检查、整改工作。

8. 负责监督检查本队管理人员和员工执行公司所下达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9. 及时全面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及设备运行情况、每月下井次数至少12次,否则考核扣分。

(二)、机电队技术员精细化管理细则

1. 根据国家有关设计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做好机械电气设计,负责绘制有关机械电气图纸。若出现错误考核扣分,情节严重罚款。

2. 经常检查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并监督计划的落实情况。

3. 负责编制各种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贯彻和执行施工工序及安全技术措施。

4. 负责机电设备的维修,抓好技术培训工作,及时全面整理各种检修、维护保养总结资料,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转等技术指导。若资料总结不及时考核扣分。

5. 熟知机电设备、材料、工具的名称、型号规格,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若出现故障未了解运转情况罚款100~500元。

6. 参加机电设备的技术鉴定和机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7. 深入调查分析机电事故及分析设备故障原因。

8. 协助领导搞好设备的安全运转和单位的正常生产。

9. 及时全面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及设备运行情况、每月下井次数至少12次,否则考核扣分。

(三)、机电队材料员精细化管理细则

1. 熟知设备、工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和用途,熟练掌握设备管理业务。

2. 切实掌握车间、小库房设备的动态(新、闲置、修复、待修、报废等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

3. 积极配合队里使用材料、工具的进出库,发现有拒绝或推迟办理相关手续月底考核扣分,情节严重的罚款50~100元。

4. 凭设备领料单发放设备,严禁无手续乱发或先领料后补单现象,若有此现象月底考核扣分。

5. 做好井上下设备回收入库的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缺件或损坏及时向队长、班长汇报(追查,按规定处理,做好设备出帐,填写设备出入库验收单)。

6. 按时填写建立设备、工具台帐并根据使用单位使用地点的变化及时记录,做到帐物卡相统一。发生有对设备、工具的使用单位和使用地点掌握不清时,月底考核扣分,情节严重罚款50~100元。

7. 各种设备需有标签(标明新设备、修复、待修、闲置、报废等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检修单位、日期)按规章制度办事。

8. 因工作失误造成设备长时间丢失除月底扣分外,500元以下的设备、材料按原价赔偿,500元以上的按半价赔偿。

(四)、机电队维修班长精细化管理细则

1. 在队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分管的行政和管理工作。

2. 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认真执行矿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3. 坚决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学习安全知识,组织安全生产是本班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制。

4. 熟知责任区内所有设备结构、原理、技术规范、检修试验周期和标准,并能掌握所有设备的维修技术。

5. 熟悉本队在用设备的数量、型号和状况,搞好设备的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掌握全矿设备、配件的计划、供货情况和库存、使用、闲置、待修等动态。不得缺少备品备件影响生产。若出现缺少配件、材料月底考核扣分。

6. 组织设备配件的验收,认真检查配套情况、技术性能、备品配件、图纸资料等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写出验收报告及时办理拒付手续。

7. 有权指挥和分配职工工作,抓好劳动纪律,对“三违”现场有权根据情节,按规定处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若出现“三违”现象,罚款500~1000元。

8. 积极处理事故,参加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负责机电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9. 负责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认真执行按质量、按技术水准高低、按贡献大小搞好公分分配,不徇私舞弊。

10.对机电设备要勤查、勤修,保证完好率达标,及时安排处理机电隐患,消除失爆。若出现失爆

罚款500元。

11.维修车间配备的常用工具,常用的检修工具和仪表,由专人管理,工具材料在工具台上存放应整齐、建立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各类工具应放在固定位置,不得外借,若丢失除月底考核扣分外,按照材料工具管理条例赔偿。

12.维修车间内不得干私活,若发现有此现象除月底考核扣分外,罚款50~200元。

13.及时全面掌握井下供水、排水状况及设备完好、运行状况,每月下井次数至少12次,否则考核扣分。

(五)、机电队运行班长精细化管理细则

1. 变电所班长为该所行政技术负责人,认真学习执行上级指示,按有关规章制度办事。

2. 全面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检修和维护项目,报队长进行安排。

3. 掌握全所的技术规范,熟悉本所的图纸、资料、通晓调度规程。电业安全规程(变电部分)变电所运行规程及检修试验标准,熟知国家、行业及公司颁发的有关规定,并且带领执行。

4. 经常对全所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当发生事故时,班长应及时赶往现场进行指导。对值班员处理不当有权纠正,必要时有权接替值班员,亲自指挥处理,事后应组织全所人员分析原因,协助提出事故措施的处理方法。

5. 变电所班长不能脱离值班工作,班长休(请)假时,应指派专人代理,应履行班长职责。

6.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认真执行停送电制度,禁止违章指挥,禁止违章作业,若有不按命令及制度停送电或违章操作除月底考核扣分外罚款100~500元。

7. 抓好技术培训工作,做到人人都能掌握一般性的操作和应知应会的原理知识。

8. 外单位来所工作或参观,须持本公司介绍信,来人由班长或本矿领导带领,并讲明安全注意事项,方可进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抄录资料或拍照,更不允许变电所人员带领亲友进入变电所的设备区和主控制室,若发现除月底考核扣分外罚款100~500元。

9. 平时整理记录及资料,记录本不够及时上报队长,且每月月底上报记录,若不上报或丢失、缺页,除月底考核扣分外罚款50~100元。

10.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不履行制度罚款500~1000元。

1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一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一经发现无操作票操作罚款500~1000元。

12.根据季节变化调节全矿厂区照明开启时间,以便于节约用电。

13.及时全面掌握井下供电线路完好状况及设备运行状况、每月下井次数至少12次,否则考核扣分。(七)、电焊工精细化管理细则

1. 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有权拒绝违章作业。

2. 要严格执行动火措施,焊接作业前认真检查焊机、焊具及防护用品是否完好。电源线、焊接线插头等是否安全可靠。氧气带、乙炔带是否完好,接头是否漏气,表记是否灵敏。工作现场不安全因素是否排除。

3.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规章规程,作业点距氧气瓶、乙炔瓶保持10米以上距离,氧气瓶、乙炔瓶之间保持5米以上距离;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作业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出现违章作业除月底考核扣分外罚款50~100元。

4. 积极参加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注意节约用料。严禁浪费材料(边角料尽量利用)和给个人干私活,一经发现除月底考核扣分外罚款100~500元。

(八)、机电队电钳工精细化管理细则

1. 在机电队长及班长的领导下,负责定期检查保养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确保保护装置齐全、性能完好。信号灵敏、操作可靠、安全运转。

2. 移动设备必须先断电,设备启动先试车,转动保护齐全可靠。

3. 维护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挂上停电牌或专人看守,停电时先停负荷,后停电源,先低压、后高压。电气闭锁要有效。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若违反操作除月底考核扣分外,罚款100~500元。

4. 了解、熟悉、掌握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和有关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检修要有记录,并挂牌留名,一切杂物不准丢在设备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队长安排的各项任务,检修情况及时向队长汇报。

5. 遵章守纪,坚守岗位,保管好、使用好工具、材料。工作互相关照,做好安全生产。

6. 安装、检修设备和线路,管路均要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执行,确保质量达标。在确保达标的情况

下要做到节省材料、设备,例如:选择电缆要符合实际不应过长。若发现有浪费的罚款50~100元。

7. 每天定时巡检、维护保养责任区设备,及时发现设备运转异常,发现后及时汇报处理,因本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生产或设备损坏的机电事故除月底考核扣分外罚款100~500元。

8. 经常检查责任区承包的设备,设备卫生清净,并挂牌管理,对责任区机电设备要勤查、勤修,保证完好率达标,及时安排处理机电隐患,消除失爆。若发现有失爆,罚款500元。

9. 每天巡查设备和维修、保养设备都要作好记录,若做记录不及时或做虚假记录月底考核扣分。

10.维修车间回收的废旧水泵、开关、缆线、阀门、小电器等,能维修利用尽量利用,不能利用想法重新组配或者做维修配件利用,尽量不浪费任何材料;若发现有浪费的罚款50~100元。

11.维修组维修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否则月底考核扣分。

(九)、机电队地面变电工精细化管理细则

1. 不在所内监测电脑上连接私人任何移动式插件,不进行任何与工作无关任何操作,不增减或改变电脑的原有设置或程序。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2. 认真执行停送电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章指挥,禁止违章作业,做到安全第一。、

3. 值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勤听变压器及室内设备有无异响,勤看各种仪表数据指示、显示是否正常,隔离开关是否接触良好,发现异常立即向主管单位值班领导或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及时处理。

4. 认真学习本工种专业知识,做到“三知”、“四会”,知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设施的工作原理,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5. 操作高压开关时,均应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6.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进行所内全面巡回检查。

7. 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字迹工整。管好、用好所内工具器材。

8. 搞好室内外卫生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努力建设文明机房。

9.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不履行制度罚款500~1000元。

10.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一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一经发现无操作票操作罚款500~1000元。11.节约用水、用电,白天不允许开长明灯,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机电队井下变电工精细化管理细则

1. 在操作中如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2.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不履行制度罚款500~1000元。

3. 在高低压供电作业时,都必须遵循《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正确填写操作票,进行停电、验电、放电、挂临时接地线等安全操作,并在有关设备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一经发现无操作票操作罚款500~1000元。。

4. 操作高压开关时,均应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5. 在进行送电操作时,应确认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全部撤出,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6. 在进行任何一次断路器操作前,首先应查看各类仪表及显示窗是否显示正常,杜绝盲目操作。

7. 对各台高压开关操作前,要核对清开关编号、线路名称以及所带负荷,复诵无误后,依照操作票进行操作。

8. 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其他人不得代替,如因故需变更停送电联系人时,应履行电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严禁传话、喊话、用声光信号等误导性的方式进行停送电联系。

(十一)、机电队配电工通风机司机精细化管理细则

1. 主扇风机必须保持24小时正常运转,每间隔一小时将主扇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薄内,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 主扇风机严禁随意停开,如遇停电时,立即切断井下电源,打开防爆门,汇报矿调度室。来电后启动主扇风机必须按排放瓦斯制度执行。

3. 负责风机房所有仪器仪表数据库记录工作,熟悉掌握各种数据库准确范围,如遇数据库突然发生变化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4. 必须做好主扇风机停、送电排放瓦斯记录及有关安全检查人员对主扇风机的检查记录和检修维护记录。

5. 必须熟悉主扇风机反风方法,反风系统,经常检查反风设备。

6. 主扇风机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不断岗,专管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岗期间严禁私

自脱岗。

7. 负责主扇风机及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并经常检查风机房防火设备。

8. 有权拒绝矿方任何人不符合规定的停风要求,任何人无权指挥主扇风机专管员随意停开主扇风机。

9. 不在监测电脑上连接任何私人移动式插件,不进行任何与工作无关任何操作,不增减或改变电脑的原有设置或程序。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10.节约用电,白天不允许开长明灯,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二)、机电队水泵工精细化管理细则

1. 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坚守岗位。

2. 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3. 上班思想集中,精心操作,随时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和仪表指示,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 认真学习本职业务,掌握水泵设备性能,经常维修、保养,并保证设备完好。

5. 严禁水泵空转,一经发现月底考核扣分,若出现空转烧泵现象,罚款100~500元。

6. 认真填写好设备运转日志,清扫工作场所卫生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月底考核扣分,造成设备损坏罚款100~500元

7. 锅炉发生故障时,应积极主动采取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十三)、机电队矿井水处理精细化管理细则

1. 负责矿区污水处理站工作,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

2. 负责污水处理设备、仪器的日常维护,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3. 检查机器的运转情况和值班记录登记情况,及时发现污水处理站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和上报。

4. 执行保密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向外提供。

5. 节约用水、用电,白天不允许开长明灯,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6. 节约使用药品,严格按照比例配制,发现浪费药品罚款50~100元。

(十四)0、充灯工精细化管理细则

1. 负责全矿井矿灯的充电工作,积极参加单位的各项活动。

2. 在矿灯充电过程中,要加强巡回检查,注意仪表指示器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3. 按要求对矿灯进行充放电,保证矿灯的使用寿命。

4. 做好矿灯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减少矿灯失爆率,避免失爆矿灯入井。

5. 发放矿灯时,要认真检查矿灯是否正常,开关是否灵活,亮度是否满足要求。收回的矿灯要仔细检查,并做好各种记录。

6. 做好矿灯的收、发登记工作,凭牌领灯,无牌可以拒绝领灯,交接班时清点矿灯数目,若丢失矿灯除照价赔偿外,罚款50~100元。

7. 购进矿灯必须进行充放电试验,以检查矿灯的充电时间和工作时间。符合要求的方可使用,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并做好记录。

8. 矿灯的报废必须经过充放电试验,经认定达不到规定时间,并经有关领导签字后做好记录,方可报废。

9. 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搞好文明生产。

10.节约用水、用电,白天不允许开长明灯,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机电专业精细化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一)采、掘单位的机电工作范围及职责:

1、从采区配电点(含配电点设备)到工作面所有的设备,动力电缆、五小电器、信号电缆的安装、回收,并负责管理

2、所有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测试、润滑及故障排除。需机电科协助的,实行有偿服务。

3、闲置设备(含五小电器、溜子部件及其它电气设备)拆除回收升井。

4、设置专、兼职设备网员,保证所属设备与机电台帐相对应。

5、负责工作面临时排水,压风管路的延伸、安装、回收。

6、积极开展机电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7、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度,包机到人、责任明确,实行奖惩相结合制度。

(二)运转工区机电职责范围:

1、所属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测试、润滑及故障排除。如有困难申请机电协助解决的,要通过分管领导协调。

2、所属运行中的安全门、老虎口的检查、检修、更换。

3、井下、地面、管辖区内的五小电器设备及控制线路的安装、检修、回收。

4、主要运输大巷及上下山、机房硐室的标准化工作。

5、矿车、的维修、保养。

6、运输系统包括、皮带机的管理、检修、保养和清理及相应的安装工程。

7、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大修计划及大修措施的落实和资料整改工作。参与机电标准化检查。

(四)设备领发回收程序

1、设备的领用

领用单位必须到生产科办理领用手续经分管矿长鉴字同意,重大机电设备必须经矿长鉴字同意,否则不准出库。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值班人员签字领用的设备,设备保管员及使用单位必须在设备出库后的两天内补办正式出库手续。

(1)采煤工作面安装、掘进头开工应根据设计或矿调度会要求,提出需用设备计划。交科领导审批。

(2)因生产急需更换或领用设备,必须经科领导批准后,设备组方可发放设备。

(3)各单位应由文书领用设备,否则库管员有权拒发设备。文书要对设备进行检验,查看零部件是否齐全,是否达到完好标准,“MA”标志及设备铭牌、设备编号是否齐全,并对电动机、绞车、局扇等需通电试验的设备应试运转。

(4)对供应科新进的各类机电生产设备,应及时通知验收人员(经管科、生产科、机电工区)共同到场验收。若发现未经验收而发放的设备,由经管科承担全部责任。对主要设备的备品、备件,经管科必须足额库存,确保配件供应。

2、设备的入井:

(1)对新购机电设备、电缆、配件、材料“三证”不全,没有煤矿安全标志和安全标志号的严禁购买,严禁下井使用。

(2)井下常用通讯电器设备,信号装置,五小电器设备,通讯信号电缆,入井前须经过拆封,检查验收,不符合入井标准的不得下井。

(3)井口把钩工要严格把关,无“入井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安排下井。

3、设备的安装

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必须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试验。

(1)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由生产、技术部门于一月前向安装单位提出设备和安装计划。安装单位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设计说明书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禁止未经检修和设备倒装。

(2)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峒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机电工区、运转工区、生产技术科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安装。

4、设备安装竣工后的验收、移交

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安装单位应及时通知生产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行,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由安装单位继续处理。无特殊原因预期处理不好的,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从重处罚,处理好后再按以上规定移交。

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上级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部分因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设备管理员记录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验收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如条件具备使用单位愿意自己处理也可以),特殊情况下使用单位、生产科进行裁决。此种设备投入运行后,设备管理员及使用单位要加强检查、管理,作好记录,安装单位要抓紧,催促供应部门落实材料配件等,尽快处理合格,不得无限期的拖延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事故。设备安装验收后安装技术资料和验收单存入设备档案。

5、设备的回收

(1)设备的一次性安装,按照设备安装条款执行。由安装单位、库管员、使用单位共同鉴定,一次交接后,直到回收。安装后的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并由使用单位回收交设备组。

(2)凡回收的设备,缺丝少件的应在回收单上注明,损坏的配件应交旧。

(3)设备的非一次性回收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

(4)凡井上、井下不用的需及时回收的特种设备(包括:空压机、重配设备、压力容器、水泵及各种线路等)及电器设备(如:防爆开关、电动机、局扇、电缆等)应及时由使用单位回收。特种设备由机电工区、生产科临时安排回收。

(5)开关架、接地线、接地极、标志牌、电缆钩等回收交机电工区设备库。

(6)设备回收后应及时到设备组办理回收手续,并按设备组指定的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

(7)采煤工作面缩面或转点,机电设备的回收按矿规定的日期和责任范围,由使用单位负责按期完成。

(8)凡上井设备从上井之时计算,必须在24小时之内交到机电工区指定地点。

(9)井下机电设备不许直接转用,特殊情况必须转用时,必须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分管领导批准并到设备组办理手续后方可。

(10)设备材料转交后,其维护、回收工作由现使用单位负责。移交过程中,设备组应将待回收设备向回收单位交代清楚,按达成协议下回收通知单,回收要及时。

(11)装运设备的矿车、平板车进入机电工区大院后,应及时卸车并将矿车、平板车推出机电工区大院。运转工区对各工区装车回收的设备应及时打上井,对装车打上井的设备并要做好统计记录,严禁丢失。

(12)除了一次性物件、其它领用物品严格按“以旧换新”执行。

6、设备的更换、使用维护、定期检查及检修

(1)设备的更换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机电工区提出报告,机电工区再汇同生产科及有关领导研究确定。使用单位确因技术水平低,需机电工区人员协助处理的,使用单位维护员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清楚,由调度室具体安排。设备使用单位维护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机电工区进行处理,直至处理好为止。

1)各单位在帐设备,由本单位负责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严禁违章使用设备,严禁只用不修,拼设备。

2)各单位在帐设备必须达到《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使用单位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反馈到相关单位,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之日内处理,否则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罚。

3)各单位使用和管理的设备,严禁擅自拆套,不得丢失、埋压和私自调配(正常设备磨损除外),违者追究设备区长及分管人员责任,并予以经济处罚。

4)对井下各单位各类设备(尤其指开关、水泵)的备用台数一般不得多于1台,特殊条件的经矿领导批准可备用2台,对备用设备要切实做好保管保养工作。保管不善出现问题予以经济处罚。

5)备用设备、备品、备件必须摆放整齐、清洁卫生,严禁放在积水、淋水及杂物处。严禁将备品、备件乱丢、乱放,否则予以处罚。备品、备件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制,机电工区设备组应及时登帐,监督各单位及时回收旧备品、备件。

6)各使用单位要保持设备、电缆清洁卫生,设备及电缆上不得有积尘等.设备要摆放整齐,2台及2台以上五小电器要集中摆放,严禁落地,电缆吊挂整齐不得交叉盘圈;各种安全保护设施齐全完好,严禁甩掉不用。

7)各使用单位认真搞好设备管理,建立设备台帐,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设备管理网员每旬必须和机电设备组核对本单位设备使用情况。

8)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坚决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要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

五、机电设备包机制:

所有设备操作司机和维护员都必须实行包机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各单位主要设备必须悬挂包机人员名单,各岗位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等,不得擅离职守。

1)机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修)制,每月定期召开包机(修)业务分析会。

2)包机(修)组由各单位的设备区长和维护人员、操作司机组成,把机电设备、环境卫生分别包到每一个人,做到挂牌留名,各负其责,三班要做到包运转、包完好、包卫生、包标准化达标。

3)包机(修)组必须备有合格的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包机人员必须保持设备及其备品配件不得丢失损坏。

4)包机人员必须经常进行技术学习,对设备要会维修、会操作、会排除故障,要懂原理、懂结构、懂设备的性能。

5)人员必须经常巡检设备的运行情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安全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机(修)组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每月由包机(修)组长召集一次业务分析会,总结经验,布置任务,表扬先进,分析并指出存在的问题。

7)机(修)组长必须选思想好、工作能力强、技术熟悉的骨干分子担任。包机(修)组长有人员调动权和工作表现的考核权。

(8)各单位固定设备必须有运转(行)记录,三班制岗位司机、维护人员必须有交接班记录,记录要清楚、齐全;记录薄要清洁、完整,不准乱写乱画,更换下来的要专人统一保管,并至少入档贰年。

(9)各单位维护员要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张。维护员要腿勤、眼勤、手勤,要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利用维护时间把设备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要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损坏的及时更换,以确保安全运行,否则将按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罚款。

(10)设备使用单位不得损坏、埋压、丢失设备,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折价赔款;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如需折除、移交,必须事前通过机电科,并到设备组办理拆除、移交手续。

(11)各工区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并要做好加油换油记录,各重要设备建立润滑卡片,切实做好润滑管理工作。

(12)设备的润滑机构:各工区要配备兼职润滑网员,润滑油必须化验合格,由供应科专物盛放标明牌号,专人妥善保管,定量发行,严禁不合格的润滑油投入使用;如因油脂不合格,将润滑机械造成部件损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损坏程度予以罚款。

(13)设备发生事故,各单位应及时回报机电科,机电科应汇同安监站等有关部门和领导,认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转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所出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患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六、设备现场管理

(1)设备组现场管理办法

1)对生产单位井下供电线路要勤检查、勤维护。对采区供电各分支线路系统绝缘低于5KΩ,要停头检查、摇测;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发现分支线路系统绝缘低、频繁掉电现象要汇报调度室做出停头检查决定。对井下闲置备用开关、电缆,各单位要在安装投用前进行摇测,对低压开关一次侧对地绝缘低于

5MΩ,二次侧低于0.5MΩ,电缆绝缘低于5 MΩ的严禁使用。

2)使用单位领导要加强对井下设备的现场管理,加大动态管理的力度,保证每天至少要有一人下井,下井人员及时将现场隐患问题通知现场维护人员予以整改,对当场不能整改的,写整改通知单,及时反馈给矿领导,通过调度会下发给各单位。

3)加大对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好每旬的动态检查及抽查,及时做好设备管理的考核上报工作。

4)进一步加大设备管理的奖罚力度,对动态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设备组及时开具罚款单执行处罚;对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及时、不整改的予以重罚。对回收设备因丢失、损坏以及违反机电管理若干规定中相关项目的依据奖罚规定予以罚款。对现场管理秩序良好、整改彻底、及时的单位要适当奖励。

(2)现场设备管理标准细则

1)不得任意损坏设备或电缆标志牌。

2)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3)各种保护(漏电、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电机综合保护、保护接地等)不得任意甩掉不用。风电、瓦斯电、检漏、皮带机综合保护等保护试验应及时试验。

4)不得随意调整开关整定值;电气开关与实际负载要相匹配。

5)严禁用铜、铝、铁丝作保险丝。

6)三台以上电气设备必须设立合格的局部接地极。

7)电气维护人员要配带便携仪下井。

8)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带电检修设备。

9)严禁在开关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各种电气设备严禁全负荷起动。

11)供电系统需要增加负荷时,施工单位必须到机电工区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增加负荷。

12)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出线、负荷侧进线;磁力起动器严禁小喇叭口引出动力线。

13)严禁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的机械闭锁不起作用。

14)电缆(10㎜2及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发生炮崩等事故。

15)井下使用煤电钻电缆不得破损。

16)各工区回收上井的开关、电缆(10㎜2及以上)、负荷线、五小、JDB、综保插件等应上交机电工区,不得放在本工区。

17)因生产损坏的机电设备配件(如开关本体等)在更换新部件后,两天内必须交回机电工区或修理车间,并到设备组消帐。

18)严禁玩忽职守,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

19)井下闲置的机电设备,接到回收单后,二天之内回收上井送交机电科指定地点,并到设备组消帐。

20)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转用机电设备(包括电缆、五小电器)。

21)凡上井设备其零部件符合下井时的数量,不得丢失件。

22)严禁私自拆卸使用设备。

23)不得随意改动机电设备性能。

24)严禁私截电缆。

25)铁丝吊挂电缆、带电电缆盘圈及8字型、电缆要按标准吊挂。

26)各种电缆砌入风墙要使用好护套。

27)井下严禁私自拆卸矿灯。

28)严禁开关不上架,五小件不集中摆放或拖地。

29)严禁防爆设备无证下井。

30)严禁机电设备润滑不当造成事故。

31)严禁隐瞒机电事故。

32)严禁烧毁电动机。

33)四小线吊挂整齐,运输道及煤巷掘进头应首选皮电缆钩在巷道中间拉铁丝吊挂;主要开拓岩巷,应选铁制电缆钩且与动力电缆分侧敷设,电缆钩间距为2m。如在同侧下方敷设动力电缆,大小电缆钩应上下对齐布置,间距满足规程要求。五小电器集中上板管理(含皮带保护)且牌面整洁,规格应相同。

34)各单位维护范围内设备出现问题,本单位处理不好,需由机电人员处理的,由矿调度室安排。

35)临时绞车必须实行四压柱、两戕柱(不得使用单体支柱代替)。

36)斜巷绞车主钩头要坚持使用护绳环。

37)斜巷运输必须配备绞车验绳记录和安全设施检查试验记录,且填写规范。

38)斜巷地轮滚动灵活、可靠。

39)矿车车厢和底盘无严重变形,底盘无开焊、车厢无洞;碰头、螺栓、销子、油堵齐全完好;钩头、链环磨损不超标。

40)平巷、斜巷人行车必须时刻保持完好,斜巷人行车必须使用专用马蹬与大钩头连接;必须使用专用人行车信号、不得随意交与无证人员打点。

41)人行车包机人每天必须对人行车的车体、车轴、手动机构、制动系统进行详细检查,进行一次静止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及人车的调整工作,并认真作好记录;

42)工作面25kW以上绞车的一次性安装、回收由机电工区负责。

43)绞车硐室严格按设计施工。高度不得小于 1.8米,绞车突出部分距轨道不得小于500mm。距巷道帮或支架不得小于600mm。硐室支护达到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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