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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最全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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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一)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二)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三)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四)数量;(五)单价;

(六)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九)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具;(三)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第三十二条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五)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括:(一)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

规;(二)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三)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 (四)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

确;(五)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二)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

(三)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四)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二)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三)接待的金额要相等;

(四)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会计账簿的设置

第四十八条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

第五十二条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第五十三条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第五十八条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

第五十九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实收资本(股本)是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第六十二条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六十五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六十六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应比照顾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立分类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帐,建立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

第六十七条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期盘点清查的时间。

第六十八条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

第六十九条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弄清情况,提出意见,逐笔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

第十章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七十条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第七十二条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长期和短期投资的核算

第七十三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案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金融债券、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货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符合信用,稳健、效益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七十五条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七十六条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七条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增加或冲减投资收益。第七十八条对外证券投资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二章其他类资产的核算

第七十九条公司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第八十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八十一条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第八十二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技改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的修理费以及摊销期超过 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八十三条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营业之日起分5年分期摊入营业费用。

第十三章经营成本的核算

第八十五条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

第八十六条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培训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其它费用等。第八十七条费用控制及管理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经营收入的核算

第八十八条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第八十九条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第九十条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

第十五章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第九十一条投资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利润、利息等收入。第九十二条营业外收支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却是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六章纳税、利润及其分配

第九十三条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净利润=利润总额-应纳所得税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用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不缴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四条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三)提取任意公积

金;(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九十五条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

第十七章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

第九十六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本公司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

第九十七条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副总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九十八条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第九十九条向外爆出的报表如发现有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之前必须由分管财务的财务副总和其它高管审核、签字。上报会计报表时,应当制作会计报表封面,并加盖告你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和报表编制人应当在报表封面上签章。

第十八章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百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一百零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为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

章;(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已较轻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瓷盘及有关资料等。

第一百零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副总(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第一百零三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一脚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一百零四条财务部副经理以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一百零五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页数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一百零六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九章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一百零八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资金结算方式

资金结算方式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资金结算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加速公司资金运转和商品流通,特 制定此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与内部员工及外单位现金、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 支票、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 1.3.权责单位 1)财务部负责本细则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细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资金结算方式 2.1.现金 2.1.1.现金支付范围 1)员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社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现金支付范围以外的支付均以银行存款方式结算。 2.1.2.公司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2.1. 3.现金收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2)现金支付,可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以公司的 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即坐支)。 2.2.银行汇票 2.2.1.银行汇票定义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 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2)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2.2.2.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2.2. 3.出票 1)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 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 的签章)。 2)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 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2.2.4.公司为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审查事项 1)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工作“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要素 相关文件目录 文件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文件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文件2-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文件2-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文件2-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文件2-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文件2-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文件2-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文件2-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文件2-10事故管理制度 文件2-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文件2-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文件2-14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1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2-16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文件2-17消防管理制度 文件2-18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文件2-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文件3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标准化工作“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要素 相关记录目录 记录1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记录(各部门的) 记录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1-2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表 记录1-3法律法规符合性性评价记录 记录1-4 法律法规告知单 记录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记录 记录2-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记录 记录2-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记录 记录3-1 培训计划 记录3-2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记录台帐 记录3-3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记录 记录3-4 培训签到表 记录4-1 隐患整改台账 记录4-2 隐患整改通知单 记录5-1 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发放到车间、岗位) 记录5-2 文件发放(回收)登记 记录11 安全操作规程(车间的到各岗位) 记录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1-2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表 另附样品 记录1-3 法律法规符合性性评价记录(每年综合

DOC-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DOC-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范本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1、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用版)

小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某公司的事。严格按照某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某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某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某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某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某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某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准则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 年月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满足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是由××电业公司、××水电厂等6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本公司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发、供电业务。 第三条本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经营、统一考核、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以公司总部为资金管理中心、利润中心、投资中心,以各下属单位为成本中心的财务核算体系。各职能中心的职责范围如下: 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编制资金计划,筹措资金,按计划调拨资金,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过程,评价资金使用效果。 利润中心:计提并交纳各种税费,核算、处理财务成果,工资的分配及管理。 投资中心:负责批准并组织实施对外投资,对投资项目进行管

理,核算投资收益,处置投资项目。 成本中心:各下属单位按公司总部下达的成本费用考核指标进行内部模拟法人核算,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内部考核办法和内部核算体系,其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公开性和灵活性原则。 合法性:保证所有的经济活动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公开性:为了维护各股东的合法权益,重大决策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定期向各股东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资料,所有经济活动必须向股东公开,不得有任何隐瞒。 灵活性: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具体生产经营特点,选择适当的财务管理办法处理经济业务,以满足筹资、投资、分配等经济活动的需要。 第五条本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拟定各项财务计划; 2、及时足额地筹措资金,合理地使用资金,加强资产存量的管理; 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准确、及时分配股利;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标准法规 1、建立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获取的内容 ①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②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③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文件; ④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⑤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⑥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2)获取的渠道 ①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②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③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④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⑤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3)获取方式 ①项目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②项目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各部门。各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上报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项目部每年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4)法律法规更新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领导批准后,提供给项目部,再按按职责分工发放给相关部门。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5)符合性评价 项目部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对于新近实施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应在实施之日前进行符合性评审。 2、各部门定期识别、获取本部门适用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向部门汇总: (1)安全管理人员应主动、经常地识别与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适用的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各级政府、团体、媒体、网络等方式获取最新信息。 (2)对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进行登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存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书库。 (3)安全管理人员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范本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范本 时间:2014-07-23 15:30来源:未知作者:过水青春点击:2873次 每一个公司都有财务部门,其财务部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财务会计的工作十分重要。如何制定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呢?以下整理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准则

企业公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准则范本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DOC) 什么是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统称,有时简称“财会制度”,具体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所确立的一系列公司财务会计规程。 公司会计制度,是指公司会计体制、组织、会计记账、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程。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的显著特点,是依法编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依据我国《公司法》第175条的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同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具体而言,它是指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静态的财务状况,即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情况的会计报告。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的规定,资产负债表以左右平衡式账户列示“借方”与“贷方”。左方为“借方”,记载各类资产项目,右方为“贷方”,记载各类“负债”和“股东权益”项目,左右借贷双方必须平衡,故资产负债表又称资产负债平衡表。 2.损益表。 损益表是反映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损益表反映的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动态的业务经营状况而非静态的财务状况,故学理上又称之为动态的会计报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是综合反映一定会计期间内营运资金来源和运用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通过该表,可以向股东、债权人、潜在的投资者、公司机、甚至政

府有关部门等会计报表使用人提供报告期内动态的财务状况,说明资金变化的原因。 4.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指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会计报表所列示的资料和未能列示的但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所作的必要说有。 5.利润分配表。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公司年度利润分本情况与年末未分配利润结余情况的会计报表。在会计实务中常将其作为损益表的附表。 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注意的问题 在我国,公司在制作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时,应特别注意《公司法》的有关要求。这些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关于制作时间。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1998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1998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总则每8条的规定:“年度会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出”。 2.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查验证”。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作完毕后,应“依法经审查验证”(《公司法》第175条)。 至于审查验的内容,主要应包括: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是否行合法定程序,内容有无虚假或欺诈的部分,有否遗漏重大事实等。对“审查验证”的结果,应制作书面报告,并由“审查全证”人签名盖章。 3.关于股东的查阅权。

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ISO45001-2018) 1.0目的 为了及时地获取、识别、确定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途径,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特制定此制度。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确定、更新的管理控制。 3.0引用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4.0职责 4.1总经理负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获取、识别、确定、更新的组织与领导。 4.2安全主任负责收集与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确定其适用性,及时将适用的传递给相关部门。 4.3安全主任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和识别进行统一管理和存放,并负责发放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的目录,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实施定期检查。 4.4公司各部门负责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确定其适用性,及时将适用的传递给安全主任及相关部门;同时,各部门必须遵守已

经确认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5安全主任负责向员工和相关方传达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5.0工作程序 5.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识别 5.1.1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5.1.2法规:国务院及省、市人代会颁布的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 5.1.3规章:国务院及各部、委、局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 5.1.4标准: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或管理)标准。 5.1.5国际公约:我国与外国签订的相关公约。 5.1.6其他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通知等。 5.2获取的途径和方法 5.2.1获取的途径 (1)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2)安全主管部门; (3)卫生主管部门; (4)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主管部门; (5)消防主管部门。 5.2.2获取方法 通过电话、网络搜寻、信函、传真、新闻媒体等渠道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并不定期地了解安全生产、环境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新动向;购买及订阅有关安全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2007-02-02 21:54:24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企业经营和管理行为,合理筹措和使用资金,优化资金结构,有效地规避经营风险,按照《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业务性资金实行计划管理 1、年初由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

计划和目标,编报资金使用计划、单项工作计划表,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2、公司各部门计划内业务用资金,须填制资金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授权执行副总经理审批。 二、费用性资金实行一支笔审批管理 1、所有费用的支出,每月均有总经理审批执行。 2、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执行。 3、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执行副总经理会同财务主管审批后执行,

同时上报总经理。 4、差旅费用的审批由执行副总经理和财务主管共同审批,同时上报总经理。 5、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确定报董事会批准。 6、专用性票据要正规票据, 7、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经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同意后方可购置。 8、员工工资的审批由总经理审批。 三、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严格票据和现金管理。 财务人员及时做好原始票据的催缴回收工作,杜绝白条下账和抵库。 1、职工因公领用款项,一般情况下

要七天内核销报账,无特殊原因,月满不报者扣发工资顶替。 2、内部职工个人借款,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办理,经领导批准的借款,必须注明还款日期及办法,否则财审部拒付。 3、不论支票、现金,发生费用时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开具正式发票。支票发出时,财审部门要执行审批手续,登记支票使用备查薄。要准确填写金额,如具体额度不确定,应限位数,使用限位数支票时,经办人应亲手填写或严格监督收方填写,并让其在存根联上签字,以防公司受经济损失。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范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62 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

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4 内容与要求 4.1 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A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B 山东省、青岛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山东省、青岛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C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D 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E 国家公约等。 4.2 获取方法 A 上级发文、转文; B 报刊、杂志登载; C 会议获取; D 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E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F 上网查询; G 其他渠道。 4.3 识别和确认 4.3.1 安全环保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

(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部会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 部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编辑] (一) 资产类科目 1001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库存现金。 二、小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各项现金收支业务。 三、现金收支的账务处理: (一) 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因支付职工出差费用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 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小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账面余额,并将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有外币现金的小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或“现金”等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扣除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后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现金溢余,应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现金溢余金额超过应付给有关单位或人员的部分,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最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初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企业的概念...工商企业制度的...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公司法》、《会计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得原则与宗旨就是:规范管理、稳健高效、量入为出.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用最少得物化劳动及活劳动,获取最大得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就是处理本公司所有财务事项得规范与准则,适应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设财务部,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会计人员与出纳,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第四条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与债权债务帐目得登记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按规定设置账簿,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与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第六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与财务制度得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得,不得离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得所有相关凭证、账册、报表、重要资料、档案、印章等。交接工作必须由财务经理监交。 第三章流动资产得管理 第八条流动资产得性质与范围:流动资产就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得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得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及存货等.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与银行结算办法,按国务院颁布得《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现金。 第十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得管理. 10、1 对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要及时登记所发生得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

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3.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6.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管理制度 1

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会计报告格式、种类与内容 第一条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向有关各方面及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它是财务会计工作的最终结果,是会计信息最浓缩的集中体现,也是有关各方获取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来源(本制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个别财务会计报告与合并财务会计报告,以下统称为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条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具体包括: (一)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各种附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它是对会计报表的各要素及其它财务信息的 补充说明。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5、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 6、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7、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它是对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财务、成本、

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的书面文字报告,是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了解和考核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它 事项。 第三条财务会计报告中有关会计报表的格式,由集团财经委根据国家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对外工作的需要统一制定。 第二章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范围 第四条凡是集团控股公司所属的所有企业都要按照规定分别编制母公司本身与其子公司合并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对企业之间互相参股、互相投资、设立子公司等活动的企业,应按照投资与被投资关系中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 50%以上或虽然占该单位注册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 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第六条对有合营企业的子公司,也应当按照比例合并方法对合营企业予以合并。 3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事务处理准则

财务事务处理准则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管理,促进资金运作之效益,特制定本准则。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财务事务之处理,均依照本准则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权责单位 1)财务部负责本准则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准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财务预算作业规定 2.1.资金收支预算 2.1.1.编订时间 权责单位应依据资金实际收支状况,于每月25日前逐月编制次三个月资金收支 预算。 2.1.2.检讨调整 《资金收支预算表》应依据实际执行状况,由权责单位每三个月检讨调整一次, 以符合实际需要。 2.1. 3.审核作业 《年度资金收支预算表》之编订与调整,权责单位均应呈公司最高主管审核。 2.2.营业预算 2.2.1.编订时间 权责单位应依据公司所拟定之经营目标,于每年底编订次年度之《年度营业计划 表》。 2.2.2.预算内容 《年度营业计划表》应依下列内容编订: 1)营业收入。 2)营业成本。 3)销售费用。 4)管理费用。 5)开发费用。 6)营业外收支。 2.2. 3.审核作业 《年度营业计划表》之编订,权责单位均应附资金运用及来源计划,呈公司最高 主管审核。 3.资金运用规定 3.1.固定资产支出 3.1.1.支出项目 凡本公司年度计划内之下列项目,均属固定资产支出: 1)固定资产之购置。 2)厂房之改建扩建装修。 3)固定资产较大之修缮。 4)在规定金额以上之资本性支出。

3.1.2.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支出之资金,得以下列来源支付: 1)资本公积。 2)计划增资之未分配盈余或股东增资。 3)长期借款。 3.2.营运周转金 3.2.1.支出项目 凡因生产经营所需之原材料采购、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均属之。3.2.2.资金来源 营运周转所需之资金,得以下列来源支付: 1)营业收入。 2)定额之营运周转金。 3)短期借款。 3.3.资金调度 1)权责单位如将年度计划内之固定资产购置资金,或其他筹集之长期投资资 金,移作短期资金调度时,应先拟订偿还资金来源计划,呈公司最高主管核 准的方可动用。 2)短期资金不得移作计划性固定资产之购置,或作其他长期资金之运用。 4.财务管理规定 4.1.现金管理 1)公司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员工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原则上定为1000元,若需调整,由 总经理确定。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2)以日常3-5天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为限额。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账户中提 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4)财务人员从银行账户提取现金,应当填写《领用支票申请单》,由总经理批 准后提取。 5)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 后方可借用。 6)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现金的支出,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据等,经手人 填制《零用金支出凭证》,部门主管及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7)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账目应日清月结,账 款相符。 4.2.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经手人使用时须填写《领用支票申请单》,并附上 发票,经部门主管及会计核对,总经理批准签字,出纳员方可开具支票,统 一编制凭证号,按银行账号登记在《支票领用簿》,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 上签字备查。 2)对于借支支票报销进短缺金额和未结清借支者,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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