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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

一、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

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

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

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

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8.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

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

1.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

2.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3. 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

4. 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十一、专间要求

1. 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专间墙裙铺设到顶;

2. 专间只设一扇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

3. 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加装净水设施;

4. 专间内设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流动水源、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凉菜间、食品冷却间、食品包装间设专用冷冻(藏)设施;

5. 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除符合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应当为非手触动式。

十二、更衣室要求

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

第二十五章。

工艺流程:

清理墙面

刷第一遍乳胶漆

刮腻子

修补墙面

刷第二遍乳胶漆

刷第三遍乳胶漆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墙面一定要清理干净,不得有油污等。腻子使用耐水腻子,比例为:聚醋酸乙烯乳液:水泥:水=1:5:1。

2)第二类顶:轻钢龙骨吊顶

施工工艺参见北京市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九篇

第十六章。

工艺流程: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依据镀锌板规格,副龙骨间距以500*500为宜。铆钉间距为150。吊顶一定要水平,以免镀锌板表层结露后流坠,镀锌板分块间隙缝一定要直,避免副龙骨直接暴露在外而生锈。

(二)墙面装修

目前墙面装修可采用152*152白瓷砖铺贴。

施工工艺参见北京市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九篇第十一章(室外贴面砖)及第十三章(墙面贴陶瓷砖)。

工艺流程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墙面铺贴平整,不得错贴,以免积累油渍。基层处理干净,各粘结层粘结强度要高,墙面不得空鼓,以免瓷砖脱落。墙砖勾缝后应及时檫净沙浆以及其他工种污染物,以免日后清理不净。

(三)地面装修

地面装修目前使用的材料有如下几种:50*200劈开砖、100*100广场砖、300*300红色通体砖三种。目前主要使用劈开砖和粉色通体砖两种。

1)基层处理

2)吊垂直、套方、找规矩

3)抹底层砂浆

4)贴灰饼

5)弹线分格

6)镶贴面砖

7)浸砖

8)排砖

9)面砖勾缝与擦缝

10)弹线

11)安装主龙骨吊杆

12)安装副龙骨

13)安装主龙骨

14)刷防锈漆

15)预留检修口和风口

1. 中央厨房(工厂)电气工程设计依据(有关设计规范)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程》JGJ/T16-92

准备工作:弹线,刷水泥浆结合层,铺干性水泥砂浆,铺地砖,勾缝、清理

2)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4) 《等电位联接》97SD567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6)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集(增订本)》92BQ《建筑电气通用图集》

2. 中央厨房(工厂)电气工程施工依据为施工图纸以及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编撰的《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

3. 所有中央厨房(工厂)开关、插座、配电箱必须安装防水。

4. 到主炉鼓风机电线用高温线

5. 电管墙处做暗管、顶部做明管。

6. 配电室要求安装防爆灯,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

7. 仓库可采用36W日光灯,照明及排气扇开关在门外控制。

8. 煤气室要求安装防爆灯,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

9. 卫生间:要求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

10. 如有鱼池增氧机,插座要求装在距地1.8米处,使用防水日光灯。

11. 热灶区:除照明和冰箱、厨房加工设备用电外,需设置排烟风机电源、油烟进化器电源和油烟灶新风电机电源。排烟、新风和防爆照明灯开关必须做在同一个小配电箱控制。

12. 食梯;如有安装餐梯,建议提升能力不小于100公斤。应预留4KW电源。

5. 照明箱、插座箱、开关上口配线均为母排供电,每个控制回路均为断零断火。

6. 中央厨房(工厂)内各种动力用电(如鼓风机、电烤箱、保鲜工作台,电热水器均为动力配电),而且每个设备应单独控制。

7. 排烟罩内配线应采用NH-1BV-250°导线,其它厨房区应采用2R-BV-105°导线。

8. 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的进出线开关大于80A的均选CME朔壳开关,小于80A 的可选用C45N或C65N,照明开关可选用DPN双断点开关。

9. 中央厨房(工厂)内采用防雾日光灯照明。特殊区域使用防爆灯具。

10. 厨房区、大厅、小厅、走道、包间,按要求设置照明及安全出口指示灯、值班灯等。分区设照明配电箱,尽量集中控制。

11. 走道灯为跳控与两地双控。

12. 厨区热灶间灯分区控制,其它为在每区门口或外墙±1.4M,开关面板控制.

13. 吧台内设收银机、扎啤机、功放机等使用,具体与使用而定,吧台内照明要在下台面附近控制。

14. 室外灯箱供电从动力柜直接给出,采用原有电缆。

第四章排风和新风系统规范

1. 卫生间排风采用管道式,540立方/小时的换气扇,直接排至室外。

2. 所有系统管道的设计应尽量取直,避免弯头。如遇到与消防系统冲突的点位,以消防系统为主,可采用变径、分路等手段。

3. 所有系统管道内应设置防火阀和静音箱。

4. 300平方米以下店面可不采用上述系统。

第五章暖气系统规范

1. 采暖系统采用碳素钢管:DN65、DN50、DN40采用焊接,DN32、DN20、DN25为丝扣。

2. 原系统改装部分,除按实际尺寸甩口外,原管径不得变小及不得在加装弯头,在明装位置设DN20阀门,暖气片采用三叶时安装尺寸均为600*800MM。

3. 采暖立管管卡安装为每层安装2个,即距地面±1M与±3M。

4. 立、支、干管穿墙一律加金属套管,套管比管径大2号,油麻填实,墙与墙面平齐。

5. 支管长度超过1.5M应加设卡子。

6. 暖气干管变径,管径DN65,长度为300MM,管径为DN50以下长度为200MM,弯径为偏心,平面向上(供水),暖气干管,托吊管的坡度不得小于3%。

7. 每组采暖立管最顶层的散热器均设热气用自动跑风,暖气系统阀门采用闸阀。

8. 散热器安装前应进行单组试压,试验压力为工作压为1.5倍(0.6Mpa),保持压力为3分钟无渗漏为合格。

9. 水压试验,暖气系统试验压为0.8 Mpa,水压稳定5分钟内降压不大于0.02 Mpa,无明显渗漏为合格。

10. 管道管件、支架等刷防腐漆前,必须清除表面灰尘,污垢锈及焊9渣物,管道、管件、支架均应刷防锈漆2遍。

11. 整个吊顶内、管道均需按P1SB1-61进行保温,保温材料为高压发聚乙烯管壳厚度20MM,外缠珍珠塑带二层。

12.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冲洗,达到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目测一致为合格。

13. 暖气系统干管、分支管均设供水管调节阀、回水管调节阀。

第六章弱电系统规范

1、电话线留办公室。

2、网络线根据设计图纸布设。可纳入桥架。

第七章给、排水系统规范

一、安装适用图集规范

1. 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91SB1、2、3、4、6*1)

2. 北京市建筑工程暖卫设备安装质量若干规定。

3.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世规程(第三分册)。(DBJ01-26-96)

二、施工做法与要求

1、给水系统

1) 管道均采用热镀锌钢管丝扣连接。或根据当地要求采用合格PVC管材。

2) 管道穿越外墙安装刚性防水套管,管径比其穿越管大两号,采用油麻填充。

3) 镀锌钢管对镀锌表面缺损处涂防锈漆,支架、吊架,均采用金属,安装前涂刷防锈漆。

4) 管道采用难燃性高发泡聚乙烯(PEF)管壳做防结露保温厚度为20MM,外紧密缠珍珠朔带二层。

8) 立管隔层设置在平负载卡子,立管根部抹水泥台,吊顶内水平管道采用污水吊卡,吊棍采用可调式,间距不大于2M,拐弯处应适当增加

9) 设于吊顶内的排水管道,用高压岩棉壳处缠珍珠塑带进行保温,防结露。

10) 管道安装应后应做灌水试验,埋设保温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分层做灌水试验,满水15分钟,若水面下降,再满水延续5分钟,以液面不下降为合格。

11) 通球试验,系统通水试验进行后,对每根立管和水平管至引出口处进行投球试验,球体不小于管径约2/3投球后管道通畅无阻为合格。

12) 厨区、卫生间排水后,室外设隔油池、化粪池。

13) 厨房排水:沉定池CC、隔油池YC、市政排污井。

14)卫生间:中和化粪池2C、市政排污井。

第八章卫生器具安装规范

1. 管道的甩口标高,座标尺寸应保证安装准确无误,在防水及装修前应及时校核。

2. 卫生洁具落地稳,应采用熟白灰与水泥混合灰。

3. 给水配件在齐全,启动要灵活,表面光洁,各接口处无渗漏。

4. 小便斗标高在埋设时,即排水口距地±450MM,蹲便冲洗阀为±1000MM。

厨房设计规范

一个100平米的厨房,烟罩抽风有效面积是5平方米(也就是说壁子(也不知道怎么写了)面积),房间掉完顶高度是3000,壁子处的风速要求是6m/s,要多大的风管、风机啊,还有多大风管配多大风机啊,还有风管里的风速是不是有规定啊,也就是说能不能告诉我,风管里的风速,风管壁压强,风管大小,风管厚度,风机功率大小的关系,抽风与送风比,怎么算大小? 厨房的换气次数中餐一般为60次/小时左右,即厨房的空间体积乘以60为每小时总的排气量(100平方米的厨房高度按照3.5米计算,每小时的排烟量为100×3.5×60=21000立方米),烟罩接口处风管的风速要求在7~8m/s之间,大了会有噪音,风管的截面积一般为,21000立方米/小时÷3600秒/小时÷7米/秒=0.83平方米,按照0.83的截面积选择合适的长宽即可以了。风管的厚度主要跟隔热有关,影响点主要是风管的表面粗糙度对沿程阻力的影响。一般来说厨房的补风比排烟量低10%以上,以便保持厨房的负压环境,防止气味散发到厅堂. 厨房设计九大原则解读 1、水池与灶台不在同一操作台面上或距离太远。如在U型厨房中,将水池与灶台分别设置在U型的两个长边上,或在岛型厨房中,一方沿墙而放,另一方则放在岛型工作台上。热锅、清洗后的蔬菜、刚煮熟的面条必须经常在水池与灶台之间挪动,锅里的水因此会滴落在二者之间的地板上。 一般的厨房工作流程会在洗涤后进行加工,然后烹饪,最好将水池与灶台设计在同一流程线上,并且二者之间的功能区域用一块直通的台面连接起来作为操作台。 2、水池或灶台被安放在厨房的角落里。有些厨房的格局设计很不合理,烟道采用墙垛的形式,燃气管道预留在烟道附近,很多人想当然地将灶台紧贴烟道墙安放。这样,操作者的胳膊肘会在炒菜时经常磕到墙壁上,否则只能伸长胳膊操作或放弃使用贴墙灶眼烹炒食物。水池贴墙安放也会带来同样的麻烦。 因此,水池或灶台距离墙面至少要保留40厘米的侧面距离,才能有足够空间让操作者自如地工作。这段自由空间可以用台面连接起来,成为便利有用的工作平台。水池的下面最好放置洗碗机和垃圾桶,而灶台下面放置烤箱。这种搭配会带给使用者更多的便利。 3 、习惯中餐的家庭往往将灶台设置在岛型工作台上。岛型设计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开放式厨房中。如果你的厨房只是一种展示,这种格局会让你心满意足,然而在烹制中餐时,锅里的油烟会四处飞溅,每餐下来,岛型工作台上,甚至附近的地面都很油腻。 每平米地面面积的换气量60M3/H*M2 厨房间的容积为280立方,排烟罩的吸风口是6500*1200mm,风管的口径为 650*500,管道长度10米,请问需要配多少风量和风压的离心风机,知道的请帮忙回答一下,怎样计算的? 管径D(m);风速U(m/s);沿程摩擦阻力R(Pa);风量Q(m3/h);λ阻力系数;L管道长度(m) 风速(m/s)=风量(m3/h)/风管的截面积(m)*3.14*3600。 U=Q*4/{(D/2)^2*3.14*3600}。 R={λ/D*(U^2*1.2/2)}*L。 当风机铭牌上所标注的压力等于大于R时,就是你所要的这台风机的压力。

【通用文档】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doc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一、总则 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1)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1、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套型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3、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4、卧室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5、起居室(厅)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6、厨房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7、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8、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9、标准层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10、层高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2、阳台balcony: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13、平台terrace: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14、过道passage: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15、壁柜cabinet: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16、吊柜wall-hung cupboard: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17、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19、中间层middle- floor: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上海出台《中央厨房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上海出台《中央厨房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所谓中央厨房,是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单位,它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随着餐饮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中央厨房集中生产加工制作、统一配送至餐饮门店已经成为新型的餐饮发展模式。为建立统一的针对该业态的卫生规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于2012年底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中央厨房卫生规范》,于2013年2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主要对中央厨房的定义、产品分类、生产场所和设施、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产品的贮存和运输、产品的追溯和召回管理机构及人员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厂房和生产加工场所 根据中央厨房生产加工的特点,该标准提出了设计与布局、建筑内部结构的基本要求,生产加工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标准还对原料加工场所、烹调热加工场所、冷却场所、分装间、贮存场所、工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和检验室等主要场所和设施做了具体规定。 1.原料加工场所 为防止交叉污染,满足生产加工需要,原料加工场所要求设置分类的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并明显标识其用途。同时,为防止易腐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中腐败变质,要求加工易腐原料的场所应配备空调等温度控制装置。

2.烹调热加工场所 烹调热加工间要求采用机械排风装置,产生油烟或大量蒸汽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3.冷却场所 生产工艺中采用冷链工艺的,应配备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快速冷却设备(如真空冷却机、隧道式冷却设备)或设置冷却专间。冷却专间内应配备降温、紫外线灭菌、温度指示装置等设施。 4.分装间 即食食品应分装间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专间的要求。 5.贮存场所 食品和非食品应分开存放。按食品种类分别设立冷藏库、冷冻库和常温库房,各类库房的容量应当满足生产加工数量的需要。冷藏库、冷冻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即食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记,同时要求有温度指示装置。 6.工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 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设备,宜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2个专用水池;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记表明其用途。接触即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显示和清洗消

住宅设计规范2006年版

*****住宅设计规范---2006年版************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l.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l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 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l.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l.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中央厨房手册

怎样做好中央厨房《中央厨房手册》 序言 中央厨房(工厂)营建手册是以工程角度来阐述新中央厨房(工厂)的设计及装修。本手册以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方面来说明新中央厨房(工厂)的营建: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是依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卫生防疫、环保、消防等)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厨房(工厂)操作流程的要求,编制若干模块,作为各类别新中央厨房(工厂)设计参考。另外,中央厨房(工厂)的装修以及上下水系统、电气工程的相关要求,是在考察众多中央厨房(工厂)和具体实践者的合理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来作为设计规范的。中央厨房(工厂)的装修以及上下水系统、电气工程的施工工艺标准是依据北京市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以及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编撰的《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来规定的。天然气管道工程由专业公司来完成,施工及验收标准也应遵循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编撰的《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通排风(含排烟)系统工程及设计应也由专业公司来完成,应遵循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及GB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97)以及GB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 50155-92)的相关规定。天然气管道工程和通排风(含排烟)系统工程本规范也有一些具体的要求。 目录

第一章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 一、选址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 五、洗手消毒设施要求 六、工用具、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七、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要求 八、通风排烟、采光照明设施要求 九、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 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 十一、专间要求 十二、更衣室要求 十三、厕所设置要求 十四、运输设备要求 十五、食品检验和留样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 第二章中央厨房(工厂)装修规范 一、中央厨房(工厂)装修标准 (一)土建部分 1. 顶部装修 2. 墙面装修

厨房设计规范02268

住宅的厨房是指用于炊事的专用房间。 国家在1987年颁布实施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对住宅的厨房设计规定:采用管道煤气、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厨房,净高不应低于2.20平方米,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固定式碗柜(或搁式、壁龛)等设备或预留其位置。在设计时为满足采光、通风及电气化的需要,厨房应有外窗或开向走廊的窗户,并要为排油烟和电炊具的使用创造条件。在住宅中,厨房的平面一般应为正方形或矩形,按照人们炊事劳动空间尺度和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厨房不能过于狭长,应有一个最小的宽度。由于住宅的厨房宽度与厨房内部各种设计的布置形式有关,所以不同的布置形式要求厨房的最小宽度也不同。 厨房是住宅生活设施密度和使用频率较高的空间部位,也是家庭活动的重要场所。购房者在住宅施工现场或样板间中查看住宅厨房的设计和附属设备时,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住宅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和《住宅厨房排气性能标准》等建筑法规,对厨房的面积、厨房设施的尺寸和空间的布置进行了解和核对。 厨房设计原则 原则一:空间决定形式原则依据空间大小决定厨房形式厨房依据空间的大小,可分为I字型、L字型、凹字型与中岛型。 I字型厨房直线式的结构简单明了,通常需要面积7平方米,长度为2米的空间。只要依照使用者的习惯将烹调设备由左至右或由右至左摆放即可。如果空间条件许可,也可将与厨房相邻的空间部分墙面打掉,改为吧台形式的矮柜,如此便可形成半开放式的空间,增加使用面积。 L字型厨房的两边至少需要1.5米的长度,其特色就是将各项配备依据烹调顺序置于L 型的两条轴线上。但为了避免水火太近,造成作业上的不便,最好将冰箱与水槽并排于一直线,而炉具则置于另一轴线。如果想要在烹调上更加便利,可以在L型转角靠墙的一面加装一个置物柜,既可增加收藏物品的容量,也不占用平面空间;也可在L型的轴线上继续延伸,设计一个可以折叠或拉出式的置物台面,平时不用时可收起,待烹调料理多时再开启使用。 如果在L型厨房里再加设一个橱柜,即成为凹字型。凹字型厨房可以在转角处与左右两边多规划些高深的橱柜,以增加收纳功能。凹字型有两个转角空间,往往被人们忽略其置物的功能性,其实可以加装可180度或360度旋转的转角旋转柜,当门开启时,里面放置的物品会随之旋转而出。 中岛型的厨房是在厨房中央增设一张独立的桌台,可作为餐前准备区,也可兼便餐桌的功能,但需要至少16平方米的空间。 原则二:人体工程原则注意使用时的人体工学在厨房进行烹调时,必须长时间弯腰倾身,通过适当的设计,才能避免腰酸背疼的问题。例如厨具的台面高度与在台面上工作时的手腕距离15厘米时,最适合人们从事较轻松的烹调工作。而壁柜与层架的高度以170至180厘米,人们伸手即可拿到为宜,超过此高度的橱柜空间,可存放不常用的物品。而上下柜的距离则以55厘米较为理想。除I字型厨房外,在其余形式的厨房里,冰箱、工作台与炉台间都会形成一个三角形的工作区,三边的距离都必须间隔60至90厘米以上,让使用者在拿取与放置食品时不会太近或太远,在转身时不会太局促。 原则三:操作流程原则合理分配橱柜空间在规划空间时,尽量依据使用的频率来决定物品放置的位置,如将滤网放在水槽附近、锅具放在炉灶附近等,而食物柜的位置最好远离厨具与冰箱的散热孔,并保持干燥和清洁。在收纳物品时,当然还要注意到安全问题。 原则四:能源照明原则利用充足的照明增进效率,避免危险厨房的照明首要安全与效率。灯光应从前方投射,以免产生阴影妨碍工作。除利用可调式的吸顶灯作为普遍式照明外,在橱柜与工作台上方装设集中式光源,可以让切菜与找物更为方便安全。在一些玻璃储藏柜

住宅设计规范强条整理

《住宅设计规范》实施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 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 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 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5.1.1、5.3.3、5.4.4、5.5.2、5.5.3、5. 6.2、5.6.3、5.8.1、6.1.1、6.1.2、6.1.3、6.2.1、6.2.2、6.2 .3、6.2.4、6.2.5、6.3.1、6.3.2、6.3.5、6.4.1、6 .4.7、6.5.2、6.6.1、6.6.2、6.6.3、6.6.4、6. 7.1 、6.9.1、6.9.6、6.10.1、6.10.4、7.1.1、7.1.3、7 .1.5、7.2.1、7.2.3、7.3.1、7.3.2、7.4.1、7.4.2 、7.5.3、8.1.1、8.1.2、8.1.3、8.1.4、8.1.7、8.2 .1、8.2.2、8.2.6、8.2.10、8.2.11、8.2.12、8.3.2、8.3.3、8.3.4、8.3.6、8.3.12、8.4.1、8.4.3、8. 4.4、8. 5.3、8.7.3、8.7.4、8.7.5、8.7.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现将强制性条文摘录如下: 5.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 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 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1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 一、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 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1. 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 ,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 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 (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 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 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 ),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 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 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 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 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8.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 9. 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10. 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11. 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 欧阳学文 一、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 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 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 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 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 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 一、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1。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 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2。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套型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卧室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使用面积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标准层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层高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阳台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平台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过道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壁柜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吊柜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中间层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 2.0.20单元式高层住宅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2.0.21塔式高层住宅apartment of tower 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2通廊式高层住宅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厨房设计要求

最近查阅了厨房通风的资料,发现有些混乱,各个规范和对规范的理解都不一致。现在总结一下,希望大家都提下意见。以下所提的厨房都是仅指有炉灶的房间。 厨房的通风一般涉及到: (1)排油烟(局部通风)及其补风 (2)全面通风换气 (3)事故排风及其补风 (4)机械排烟 (5)空调 一、排油烟 厨房里必不可少的就是排油烟风机。在施工图纸设计阶段,往往得不到有关厨房的详细工艺资料,在建筑专业所提供的方案图上,一般只有厨房的面积、层高。最多会有灶台的位置。这就给合理地确定厨房通风量带来了困难,因此一般排油烟的系统都会丢给二次设计,预留排油烟的风井即可。 简单介绍一下排油烟系统。一般油烟通过炉灶上排风罩进入排风管,然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排油烟风机排至室外。风机一般安装在屋面(油烟高空排放)、系统的末端(保证管道内负压,放置烟气溢出),当然也可以直接吊在厨房里安装。几种安装方式见下图: 上两图是屋面安装,高空排放

上图是吊式安装在厨房内,低空排放 上图是安装在室外地面,低空排放 ******系统设计主要注意 (1)风量的计算:4种方式 (1.1)热平衡计算: 严格的说,风量应该由热平衡计算。炉灶的型号,数量等在施工图阶段没有相关的数据,因此只能估算。如有人使用每个炉灶2300-2500CMH来计算。 09版措施提出了两种估算方式。 (1.2)公式4.2.3来计算风量L=1000 X P(罩子周边长)X H(罩口距灶面的距离)(1.3)罩口断面风速法:罩口断面风速不小于0.5 当缺乏数据时,提出了第四种风量计算方法: (1.4)换气次数法:中餐厅40-60次/h,西餐30-40次/h,职工餐厅厨房25-35次/h。取吊顶下空间时按换气次数上限,取楼板下空间按换气次数下限 (2)系统的设计 得到排油烟的风量,就可以着手设计了: (2.1)针对预留油烟井的问题,可以直接采用换气次数法并取换气次数上限,即适当放大风量来预留油烟井。 (2.2)风机风量推荐按照1.2或者1.3方法计算。

最新餐饮空间常用设计规范资料

餐饮空间常用设计规范 一、一般规定 1、顾客交通 1)位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一级餐馆与饮食店和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其他各级餐馆与饮食店均宜设置乘客电梯; 2)方便残疾人使用的饮食建筑,在平面设计和设施上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2、防护与消毒 1)饮食建筑有关用房应采取防蝇、鼠、虫、鸟及防尘、防潮等措施; 2)外卖柜台或窗口临街设置时,不应干扰就餐者通行,距人行道宜有适当距离,并应有遮雨、防尘、防蝇等设施。外卖柜台或窗口在厅内设置时,不宜妨碍就餐者通行; 3)餐具的洗涤与消毒均需单独设置。 3、室内墙面与地面 1)餐厅与饮食厅的室内各部面层均应选用不易积灰、易清洁的材料,墙及天棚阴角宜作成弧形。 2)厨房各加工间的地面均应采用耐磨、不渗水、耐腐蚀、防滑、 易清洗的材料制作,并应处理好地面的排水问题。室内墙面、隔断及各种工作台、水池等设施的表面,均应采用无毒、光滑的易清洁的材料。 二、餐厅设计规范 1、餐厅的面积一般以1.85平方米/座计算,指标过小会造成拥挤,指标过宽,以增加工作人员的劳作活动时间和精力。 2、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餐厨比宜为1∶1 (2)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贮存、加工方式、燃料及各地区特点等不同情况适当调整。 3、餐厅或饮食厅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餐厅和小饮食厅不应低于260m;设空调者不应低于240m;(2)大餐厅和大饮食厅不应低于300m; (3)异形顶棚的大餐厅和饮食厅最低处不应低于2.40m。 4、餐厅与饮食厅的餐桌正向布置时,桌边到桌边(或墙面)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仅就餐者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35m;桌边到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2)有服务员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桌边到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35m; (3)有小车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210m; (4)餐桌采用其他型式和布置方式时,可参照前款规定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餐厅与饮食厅采光、通风应良好。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 1/6。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1/16。 6、餐厅与饮食厅的室内各部面层均应选用不易积灰、易清洁的材料,墙及天棚阴角宜作成弧形。 7、食堂餐厅售饭口的数量可按每50人设一个,售饭口的间距不宜小于1.1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 - 1999 ),经建设部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以建标 [1999]76 号文批准,业以发布。本规范第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参加单位是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建委综合设计院、 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南京市住宅设计研究所、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四川绵阳 地区建筑勘察设计院。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 解和执行条文规定,《住宅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 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 1总则 1.0.1城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 土地和建材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权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 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 本要求,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 86 是国家计委于1986 年颁布实施的, 执行已有 12 年。原规范是在1983 年国务院颁布的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 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无疑起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原规范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城市住宅提高质量的要求,国家制定了新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与此相 适应,本规范也应修订,个性不适用的条文,补充新的内容。同时,为加强立法,使本规范具有强制性 法规的性质,增加了监督、执行规范的保证措施,扩充了各专业的内容,使其成为综合性的设计法规, 规定了设计中基本的低限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内容,实施后必将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 进城市住宅建设健康发展。 1.0.2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宅商品化,城市住宅已不再是单一标准的集 合式住宅模式,目前除了大量的中、低档标准的城市普通住宅外,尚有标准较高的住宅,其形式有独立式 住宅、并联式住宅等等,按层数分也有从低层到高层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城市住宅,基本功能及安 全、卫生要求是一样的,故本规范应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各种类型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层 数的划分与原规范规定基本一致,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 )修订后,高层建筑已 突破 100m 的限制,故本规范不再作高层住宅上限为三十层的限制。划分的依据主要是垂直交通和防火 要求的不同。一至三层的低层住宅住户一般自用楼梯,四至六层住宅住户共用楼梯,七层以上应设电梯, GB50045 规定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要求设消防电梯和防火设施,但又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 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才设消防电梯,故这类住宅十一层以下可像中高层住宅一样设一般的电梯,但其 防火设计仍须符合 GB50045 的要求。 1.0.4 国家对住宅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 了城市住宅建设标准,特别是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方针政策和法规与 住宅建设关系特别密切,住宅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如建设部提出“从1996 年起到 2000年,新设计的 采暖居住建筑应完成 1980 1981 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节能50% ”的目标,对《民用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已进行了修订,为此要改革墙体,加强住宅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 我国是土地和水资源缺乏的国家,因此在设计中要采用节地型方案,使用节水型器具等等。 1.0.5 本规 范只对住宅单体工程设计作出规定,但住宅与居住区规划密不可分,住宅的日照、朝向、层数、防火等 与规划的布局、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道路系统、竖向设计等都有内在的联系,必须共同形成一个良 好的居住环境。困此,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创造方便、 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当然还包括前条规定的安全、卫生等要求。 1.0.6 住宅建筑量大面广,因此, 建筑构配件需要标准化、模数化,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适应工业化生产,建筑设备与建筑主体也需 模数协调,有得于商品化生产;目前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层出不穷,国家正在实行住宅产业现代 化的政策,改变以往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粗放经营的局面,采取集约化规模经营,提出高产品质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介绍

2014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2.术语 2.0.8 使用面积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的面积。 2.0.9 层高storey height 上下相邻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对于坡屋面,屋顶层的层高是指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坡屋面的结构面层(上表面)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所计算的垂直距离。 2.0.10 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5 凸窗bay-window 凸出建筑外墙面的窗户。 2.0.16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越两个楼层且设有套内楼梯的住宅。 2.0.17 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8 中间层middle-floor 住宅底层、入口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 2.0.19 架空层open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23 地下室basement 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空间。 2.0.24 半地下室semi-basement 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空间。 2.0.25 附建公共用房accessory assembly occupancy building 附于住宅主体建筑的公共用房,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符合噪声标准的设备用房、中小型商业用房、不产生油烟的餐饮用房等。 2.0.26 设备层mechanical floor 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和电气的设备和管道施工人员进入操作的空间层。

住宅设计规范标准设计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专题论证报告、答疑 专题简介: 1、名词定义—住宅、公寓等 2、与“强制性条文”及《住宅建筑规范》的关系 3、小套型与低限面积 4、住宅设置凸窗的有关问题 5、窗台与阳台的防护高度 6、从“可踏面”的规定看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关系 7、关于高层住宅配置可容纳担架电梯 8、日照计算与住宅套型设计 典型问题答案: 1、底层公建(商住楼)适用标准? 2、净尺寸及窗地比指标的计算方法? 3、住宅的无障碍设计与无障碍住宅的设计? 4、电线回路截面与负荷匹配?(相关标准改版) 5、开敞式厨房与燃气安装技术条件? 6、本规范的“实施时间”问题? 1、名词定义—住宅、公寓等 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住宅的两个关键概念“房子”和“家庭”。《住宅设计规范》的定义说明:规范主要是按照家庭的居住使用要求来规定的。未成家前或离散后的单身男女以及孤寡老人作为家庭的特殊形式,居住在普通住宅中时,其居住使用要求与普通家庭一致的。作为特殊人群,居住在单身公寓或老年公寓时,应另行考虑其特殊居住使用要求,在《住宅设计规范》中不特别考虑。 公寓:为特定人群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居住使用的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配套相应公共服务设施。

公寓经常以其居住者的性质冠名。学生公寓;运动员公寓;专家公寓;外交人员公寓;青年公寓;老年公寓。公寓中的居住者的人员结构相对住宅中的家庭结构简单,而且在使用周期中较少发生变化。住宅的设施配套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配套的,而公寓一般以栋为单位甚至可以以楼群为单位配套。例如,不必每套公寓设厨房、卫生间、客厅等空间,而且可以采用共用空调、热水供应等计量系统。 不同公寓之间的某些标准比公寓与住宅之间的差别还大。如老年公寓在电梯配置、无障碍设计、医疗和看护系统等方面的要求,比运动员公寓要高的多。因此,不应编制通用的公寓设计标准,必要时可分别制定相应的专用公寓设计标准。 事实上没有所谓的公寓标准,某些设计项目如果准备不执行《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则应执行相关公建设计标准的规定。如:酒店公寓应执行《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关于名词定义的论证结论: 在执行《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明确“公寓”、“廉租房”的呼声很高,但是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办法规定,条文中没有的词不必定义。因此本次特别给“住宅”的定义写了“条文说明”并在专题论证报告中详细论证。 实际是明确提出《住宅设计规范》中有许多条款不适合各种“公寓”、“廉租房”“公租房” 。 2、与“强制性条文”及《住宅建筑规范》的关系 《住宅设计规范》1999年颁布实施时,明确“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但这是针对整本规范的属性的,所谓“强制性标准”的概念是相对于“推荐性标准”而言,这就是编号“GB 50096”而不是“GB/T 50096”的原因。如果问《住宅设计规范》是不是“强制性标准”,答案是肯定的。 2000年4月建设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收录了《住宅设计规范》中1/3的条文,作为强制性条文,但还有2/3的条文没被列入其中。如果问《住宅设计规范》的某条规定是不是“强制性条文”,需要针对具体条文。(是否黑体字) 2005年《住宅建筑规范》改写了《住宅设计规范》的50多条条文。2009

GB500961999版住宅设计规范全文

GB50096-1999 (2003年版)住宅设计规范(全文)1 总则 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层高storey height 2.0.11 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 阳台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2.0.13平台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 过道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 壁柜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 吊柜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 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 中间层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 2.0.20单元式高层住宅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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