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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强化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导和整体安全状况的掌控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按照“分级负责、全程跟踪、系统排查、有效整改、闭环管理、持续提升”的原则,部署并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持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SMS)、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建设和运行的重点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直属单位、成员机场以及与机场安全运行密切相关的专业化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第五条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与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空防安全、消防安全、空管安全等相关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名词解释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隐患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一)安全隐患存在于一项或多项危险源之中,是已经存在的违章或缺陷。

(二)安全隐患具有造成危害的必然性,是导致事故或不安全事件的直接或间接原因;

(三)安全隐患能够在管理或生产过程中被识别,安全隐患应该被消除,且能够被消除;

(四)安全隐患的存在是风险管理不到位的结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是堵塞安全漏洞。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是指集团公司或成员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登记,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的活动。

第八条安全隐患治理是指消除安全隐患的过程,包括评估隐患等级、分析隐患产生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落实整改措施、验收整改效果,以及在整改过程中对潜在衍生危害进行控制的活动。

第九条整改跟踪是指督办单位对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过程性控制的活动,以促进实现安全隐患治理既定目标。

第十条整改关闭是指督办单位对一项或多项安全隐患治理结果符合整改要求的情况进行验收,并在经相应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批准后,在安全隐患库中对安全隐患做关闭处理的活动。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质量安全部是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一)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根据安全形势分析结果,对集团公司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按照《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安全监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成员单位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就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四)建立集团公司安全隐患库,对入库安全隐患进行归档管理。

(五)对进入集团公司安全隐患库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层级的隐患整改结果验收。

(六)将成员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各成员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负责:

(一)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机制,保证相关工作高效、有效落实。

(二)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履行隐患整改责任,及时消除本单位内部安全隐患;由外部因素构成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积极争取相关单位支持配合,协同推动消除安全隐患。

(四)对外包、承包业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契约化管理,并统一协调和监督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建立本单位安全隐患库,对安全隐患逐条登记建档入库,并及时维护更新安全隐患信息。

(六)按照有关规定向集团公司、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监管机构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信息。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排查

(一)安全隐患排查形式包括:集团公司组织、行业监

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监管机构组织、成员单位自行组织等。

(二)安全隐患排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1.被动式排查:通过事件调查、核查举报等方式进行排查;

2.主动式排查:通过自主开展安全监察、评价、测试、访谈,或“安全随手拍”等形式的员工自愿报告方式进行排查;

3.预测式排查:根据数据统计、安全形势、相关案例等进行分析预判式排查。

(三)定期安全隐患排查。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年度计划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隐患排查工作程序,内容包括实施排查的目标、时间、范围、方式、要求、工作单等,并考虑以下相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民航局、集团公司等上级单位对当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安全形势分析结果;

3.自身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4.运营规模和业务量的变化情况;

5.上一年度不安全事件和异常事件发生情况。

(四)专项安全隐患排查。遇以下情况时,成员单位应组织实施专项安全隐患排查:

1.本单位发生了典型不安全事件;

2.集团公司下发了安全提示;

3.同行业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

4.本单位异常事件数量呈连续上升趋势;

5.本单位或相关运行流程发生较大调整或运行区域发生较大变化。

(五)安全隐患信息收集。

1.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并公布安全隐患信息报告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收集安全隐患信息。

2.鼓励相关单位或员工个人主动报告安全隐患信息。

3.成员单位接收到安全隐患信息报告后,应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和处置,并记录相关工作情况。

4.各成员单位应将通过自主排查、上级监察/审计/评价、竣工验收等各种途径获取的安全隐患信息统一纳入本单位安全隐患库中进行登记记录。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的评估分级

(一)依据国际民航组织《安全管理手册》(Doc 9859 第三版)提供之有关危险优先排序程序(详见2-App 3-1),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安全管理实际和业务特点,可视情采用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安全隐患评估分级。

1.选项一(基本的):按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的最坏结果(事故或不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类别,进行分级并优先排序。

2.选项二(高级的):适用的或具备条件的单位可综合考虑后果的严重程度和造成后果的可能性两项因素,利用二维分析矩阵进行分级并优先排序。

3.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推荐,集团公司采用选项一方式,即按照以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的最严重危害为首要考虑因素的原则,综合考虑整改难度、造成后果的可能性等因素,对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分级并优先排序。

(二)集团公司安全隐患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般安全隐患、较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

(三)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可能直接造成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或其他不安全事件,发现后能够立即实施整改措施进行消除的隐患。

(四)较大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符合下列一项或多项条件的隐患:

1.可能直接造成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一般航空地面事故,需要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一般不超过90天)。

2.可能造成空防不安全事件。

3.管理系统或工作程序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或实际工作与管理程序不符合的现象普遍存在或重复出现。

(五)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符合

下列一项或多项条件的隐患:

1.可能直接造成重大及以上航空地面事故、空防安全事故、机场所辖区域内人员死亡、机场运行流程中断等严重后果,需要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或调整运行程序、或大幅降低运行效率,并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一般不超过180天)。

2.因外部因素致使成员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影响(如净空、电磁环境、机场周边生态环境、体制机制等)。

3.在设施、设备、器材、人员资质等方面存在严重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的问题,在工作中不可缺少且短期内不能解决。

(六)对一年内重复出现三次(含)以上的安全隐患,其等级应评定为原级别的更高一级,直至重大安全隐患。

(七)集团公司在安全调研、安全评价和专项安全监察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质量安全部组织安全监察员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级别,并按照《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安全督导问责办法》向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

(八)各成员单位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自主进行评估分级,评估分级方案制定及批准管理权限见表1。

(九)由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监管机构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按照其通知等级管理,未明确等级的由成员单位自行组织评估分级。

(十)针对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监管机构、集团公司安全隐患分级方法存在差异的情况,成员单位应按照就高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不同办法之间的安全隐患等级对应关系。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整改

(一)安全隐患分析。各成员单位应对安全隐患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查明隐患产生的根本原因。分析要素包括但不限于:规章制度、工作机制、运行流程、培训考核、设施设备管理(含物料)、作业环境、人为因素、日常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外部因素(包括不可控力)等。

(二)制定整改方案。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安全隐患分析结果,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临时控制措施、预计投入费用、整改完成时限、整改督办责任人、整改关闭标准,并落实相关整改工作。隐患整改方案制定及批准管理权限见表2。

如安全隐患整改所需时间超过对应等级的一般整改时限要求,应在整改方案中说明原因,并经督办单位批准。

(三)安全隐患整改实施。一般安全隐患可由成员单位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安全隐患应在成员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下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应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织下实施。

(四)各成员单位接到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监管机构、集团公司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将其有关要求和建议措施纳入本单位整改方案中。

(五)对于多项安全隐患整改,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安全隐患等级,科学确定隐患整改的优先次序和相关工作安排。

(六)对于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在整改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临时控制措施,并将此类措施纳入整改方案中,防止安全隐患造成直接或潜在衍生危害。

第十六条安全隐患整改跟踪督办

(一)质量安全部负责对进入集团公司安全隐患库的以下安全隐患整改进行跟踪督办,主要包括:

1.集团公司安全调研、安全评价、专项安全监察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2.成员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

3.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监管机构下发整改通知单中要求成员单位进行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

4.集团公司认为需要进行整改跟踪督办的其他安全隐患。

(二)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各项安全隐患均应有明确的整改跟踪督办部门或责任人。

1.一般安全隐患由整改责任部门负责督办,指定本单位一名相应专业的安全监察员进行跟踪,定期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2.较大安全隐患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跟踪督办,定期向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报告情况。

3.重大安全隐患由本单位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负责督办,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跟踪,定期向总经理报告情况。

(三)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监管机构对其下发整改通知单中所列安全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另有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安全隐患整改结果验收和整改关闭

(一)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各成员单位应及时组织整改结果验收,达到治理目标或符合安全要求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做整改关闭处理,并形成报告归档保存。成员单位安全隐患整改结果验收及整改关闭批准管理权限见表3。

(二)集团公司在安全调研、安全评价、专项安全监察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成员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后,应向集团公司申请验收。集团公司将对成员单位安全隐患整改结果的验收纳入安全调研、安全评价、专项安全监察等工作中安排。经集团公司验收合格,由质量安全部从集团公司安全隐患库中进行整改关闭,并通报成员单位。

(三)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监管机构下发整改通知单的安全隐患,整改结果验收和整改关闭应符合其管理要求或经其批准。

(四)未能通过本单位、集团公司、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监管机构中任何一方整改结果验收的安全隐患,成员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按照程序重新进行整改,未经批准或在安全隐患消除之前不得做整改关闭处理。

第十八条安全隐患升级、挂牌督办制度

(一)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升级、挂牌督办机制,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未通过整改结果验收的安全隐患应实施升级管理,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

1.首次逾期的递升一级,督办单位按照新等级重新确定,由新的督办单位发整改警告,责令限期继续完成整改并实施挂牌督办。

2.第二次逾期的直接升级为重大安全隐患管理,由分管

安全的公司领导负责实施挂牌督办,发整改警告并重新提出整改要求。

3.第三次逾期的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重新制定整改方案,按照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二)质量安全部按照《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安全督导问责办法》,对进入集团公司安全隐患库中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1.首次逾期的由质量安全部发《安全警告通知书》,在集团公司安质信息系统中公示,挂牌督办。

2.第二次逾期的由集团公司分管安全领导签发《安全约见通知书》,在集团公司安质信息系统中公示,挂牌督办。

3.第三次逾期的对责任单位实施安全绩效扣分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落实整改方案不力、整改跟踪不到位,造成本单位受到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监管机构通报或处罚的,应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四)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监管机构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有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第五章安全隐患信息与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集团公司报送本单位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同时,应按照按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监管机构的规定要求向其报送信息。

第二十条各成员单位应在《安全服务月报》中向集团公司报送上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质量安全部汇总分析各成员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安全警示或整改建议,并每季度向集团公司分管安全领导汇报情况,对其中重点信息、重大问题在集团公司月度工作讲评会上进行通报。

第二十二条每一项安全隐患都应建立档案,包括档案记录及相关台账记录(含电子版记录)。

(一)档案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发现时间和来源、隐患描述、可能造成的危害、隐患等级、整改措施及临时控制措施、预计投入费用、整改完成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责任人、整改验证结果、整改验证人、整改关闭时间、批准人等。

(二)相关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安全隐患报告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整改结果验收单等。

(三)电子版记录包括:照片、视频、录音、电子文档等。

第二十三条同一安全隐患的档案记录、相关台账、电子版记录等应采用相同编号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第二十四条安全隐患有关档案应作为受控信息进行管理,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提供给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无关的单位或个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切实执行隐患排查“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管理思路,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及省双控机制建设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 3 名词解释 3.1事故隐患 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清单 指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企业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编制的用于指导员工开展隐患排查的指导性清单。 3.3事故隐患级别: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车间/部门级、企业级。 3.3.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4 职责 4.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4.2安全科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隐患排查清单》(附表1)的具体编制工作,负责监督各部门各类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情况。 4.3各部门负责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结果编制辖区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清单》,并监督辖区范围责任人员对隐患排查的落实情况。 4.4各隐患排查责任人员负责按照隐患排查清单周期要求,落实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5 基本要求

首都机场招聘要求

首都空港贵宾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实习生招收简章 一、公司简介 首都空港贵宾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要客部)是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全资企业,是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政府首脑及重要外宾抵离首都国际机场提供服务保障,向广大旅客提供问讯服务的专业机构。公司拥有50余年政务专包机、重要宾客进出港服务经验,1000余名专业服务人员。近几年来,公司在保障政务要客服务需求的前提下,采取会员制管理方式,向高端商务贵宾开放,竭诚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尊贵高雅的贵宾接待服务。公司将秉持倡行中国服务的使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品质,把公司打造成国际上品质卓越、功能完善、管理先进的贵宾服务运营商,将服务品牌推向世界。 我们诚邀您加入这个令人骄傲的团队,成为我们的一员。 二、招聘职位 (一)机场问讯大使 工作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航站楼 岗位职责: 1) 负责航站楼内旅客问讯服务工作; 2) 负责航站楼内设备设施的巡视以及故障的通报工作; 3) 负责为旅客中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引导和帮助; 4) 负责旅客意见卡的收集工作; 5) 负责协助航站楼内启动应急预案时的旅客疏导和安抚工作; 6) 负责旅客暂存物品的发放工作; 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员 工作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航站楼 岗位职责: 1) 负责为客户查询航班信息,提醒登机; 2) 负责客人身份的确认、协助办理值机手续、托运、提取行李,为客人提供候机楼内的指引工作等;

3) 负责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会员休息室内商务服务; 4) 负责维护服务环境的清洁卫生; 5) 负责检查服务区域安全消防情况、以及设备设施的合理使用情况,掌握安全防护工具的使用方法; 6)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收条件 如您符合以下要求,我们竭诚欢迎您加入我们的队伍: 性别:不限 年龄:女(18-20岁),男(18-23岁) 身高:女(165-172cm),男(178-182cm) 体重:女(50-55kg),男(67-75kg) 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需能佩戴隐形眼镜) 工作经历:从事过民航相关岗位工作或有服务行业实习经历半年以上者可优先考虑。 其他要求: 1) 政审合格、诚实正派,热爱民航服务工作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有责任感,无不良嗜好; 2) 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语言组织能力、做事严谨认真、思维敏捷、抗压能力强、有亲和力; 3) 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取得国家口岸工作人员健康证; 4) 普通话标准流利,吐字清晰、音色纯美,持国家普通话资格认证二级甲等以上者可优先考虑; 5) 英语日常对话流利,持国家公共英语三级证、日语二级证、韩语二级等相关国家承认的外语资格证者可优先考虑。 四、实习期待遇 1、实习生自岗前培训起即享受公司实习补助,并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发放实习津贴,考核内容包含岗位要求、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出勤情况等,具体发放标准为: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

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 制度。 1.2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相关文件 3.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3.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4. 隐患排查的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4.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副总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安环部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 安环部负责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 5.隐患排查 5.1隐患排查方式如下:

5.1.1日常隐患排查: 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主任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1.2综合性隐患排查: 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公司董事长或安全分管副总带头,协同各车间主及各有关专业技术员参与的全面检查。 5.1.3专业性隐患排查: 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1.4季节性隐患排: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5.1.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5.1.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 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 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 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 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 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首都机场动力能源公司运行简介

动力能源公司指挥中心,作为首都机场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的直属部门主要负责公司日常生产运行及特殊情况的处理与协调、指挥监控等能源保障工作,响应首都机场股份公司TAMC C(机场运行监控指挥中心)及属地化部门的各项预案与需求,确保公司各项能源的正常供应。 指挥中心前身为2003年成立的首都机场动力能源总值班室,并于2006年调整为“北京首都机场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指挥中心”。现指挥中心是2009年与航站楼分公司中控相关业务合并,重组后成立的新指挥中心,设有办公室及运行值班席位。主要职能包括:生产运行信息接收报送;运行数据监控;突发事件指挥协调;能源保障服务监督;专、包机保障及要客服务;首都机场股份公司日、周例会。设有公司级7X24小时值守电话64535820,为用户提供全天候的咨询、报修等相关服务。 未来指挥中心的发展将依托于信息技术,提高信息透明度,加强对数据的监管与运用,同时大力提升值班人员的业务素质,为首都机场及用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销售分公司 动力能源公司销售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分公司现有员工61人(正式职工36人,劳务派遣工25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3人,具有中、初级职称9人,党员21人。主要负责整个机场地区的水、电、天然气、供暖、供冷、蒸汽的费用收缴、管理,能源稽查及计量器具的校准、检测工作。销售分公司下设三室两站,即办公室、经营结算室、能源稽查室、收费站、计量站,同时在经营结算室和收费站分设两个“营业大厅”,为用户提供各类能源收、售业务服务。为了能使您享受到合理的收费价格,优质的能源供应服务,分公司全员工将本着“团结、勤奋、务实、创新”的岗位信条,全心全意的为您服务。我们坚信,通过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必将会为您带来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经营结算室 经营结算室成立于2003年8月,隶属于动力能源公司销售分公司,经营结算室位于首都机场航安路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一层(老股份办公楼一层,中国银行对面)经营结算室主要负责收取及核算机场地区各大单位、驻场各单位、施工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水、电、天然气、暖气、蒸汽、制冷六项能源费。收费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咨询电话:64545023 人员状况:经营结算室现有职工10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男职工4人女职工6人 收费站 收费站成立于2003年7月。隶属于动力能源公司销售分公司,主要负责机场地区水,电,天然气,供热,制冷等计量器具的查表工作和机场地区水,电,天然气IC卡表的销售工作以及水、电、天然气表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工作和各种能源的稽查工作。收费站营业厅营业时间为:工作日8:00—19:30 节假日9:00—16:30 服务电话:64572043 维修电话:64565225 人员状况:收费站共有人员29名,站长1人副站长1人男员工13名,女员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障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与参考标准、文件 2.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的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工作 2.2参考标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3.定义、术语和隐患分级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在事故隐患的三种表现中,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如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处于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过程

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 3.2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3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3.4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当由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 机构职责 4.1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成立部门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3227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造成系统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职责 3.1厂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车间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制造部和厂领导报告。 3.3综合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 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隐患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所有的生产场所、工程部各站点作业场所、生产环境、人员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各类生产活动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认真查找,及时整改,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1、人的行为(人员情况) 4.1.1领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4.1.2领导按照企业标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4.1.3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1.4岗位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 4.1.5遵守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规定。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奖惩规定(修订)印发版

1.目的 1.1.为了维护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正 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鼓励员工 发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以及全资、控股、有实质性控制 力的参股成员企业(以下简称“各成员企业”)。 3.术语 3.1.奖励 包括全国级奖励、民航级奖励、集团公司级奖励和各成员企业级奖励,每级奖励包括综合奖项和专项奖项。 3.2.违纪行为 管理文件第 1 页共 16 页 2016年4月25日

指员工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违纪行为按轻重程度分为严重违纪行为、中度违纪行为和轻度违纪行为。 3.2.1.严重违纪行为 指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违纪行为。 3.2.2.中度违纪行为 指性质较恶劣、情节较严重、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违纪行为。 3.2.3.轻度违纪行为 指情节较轻和轻微违反劳动纪律、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的违纪行为。 3.3.行政处分 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本企业规章制度,对犯有违纪行为的员工给予的一种制裁。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或上岗协议)、留用察看、撤职、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和通报批评等。 3.4.经济处罚 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或本企业规章制度,对犯有违纪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员工给予的一种经济制裁。 4.原则 4.1.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

4.2.思想教育和惩罚相结合,思想教育为主。 5.职责 5.1.集团公司总经理 5.1.1.审批集团公司奖惩规定。 5.1.2.审批高级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人员的奖励及处罚。 5.1.3.审批集团公司级(含)以上的奖励。 5.2.集团公司职能部门 5.2.1.人力资源部 5.2.1.1.拟订并完善集团公司奖惩规定。 5.2.1.2.指导成员企业制订本企业的奖惩规定。 5.2.1.3.组织调查高级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人员违反人事、劳 动、用工制度的行为。 5.2.2.党群工作部 5.2.2.1.组织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各类奖项的评选办法。 5.2.2.2.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人员的奖励评比活动。 5.2.2.3.组织调查高级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人员违反党纪政纪 的行为。 5.2.2.4.受理高级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人员的申诉。 5.2.3.其他职能部门 5.2.3.1.参与相关奖项的评审、推荐工作。 5.2.3.2.配合调查本部门人员的违纪行为。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 案(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748-27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二. 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 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 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xx年2月1日

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 五. 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组长:李秀杰 副组长:李秀敏 成员:刘荣尧刘金旺张宝金 六. 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 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单位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本单位负责的原则。 第4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本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5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停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相关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对重大事故隐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和本单位实际具体组织认定;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进行监督指导。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或者举报。 第6条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参加并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7条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全员参与,实施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等活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危险预知训练,组织企业对口互查,委托外部评审,实施风险评估与预警,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8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建档监控、信息报告、资金保障、举报奖励等内容。 第9条单位将本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第10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汇总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第11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担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共用部分,应由各个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的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12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责任,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13条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单位与本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生产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重点防范的事故风险。 第14条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第15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专项性事故隐患排查: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时或有新的公布时; 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 3、企业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时;

首都机场集团宪章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宪章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制订《宪章》的目的 (1) 第二条《宪章》的地位 (1) 第二章集团体制 (1) 第三条集团公司性质 (2) 第四条集团构成 (2) 第五条母子公司权责定位 (2) 第六条母子公司管理原则 (3) 第七条集团公司管控模式 (4) 第八条分类管理 (4) 第九条组织机构 (5) 第三章集团文化 (6) 第十条文化主旨 (6) 第十一条核心理念 (6) 第十二条行为准则 (6) 第十三条集团标识 (6) 第十四条文化传播用语 (7) 第十五条企业文化管理 (8) 第四章战略管理 (8) 第十六条战略管理原则 (8) 第十七条战略目标 (9) 第十八条发展战略 (9) 第十九条战略管理 (10) 第二十条战略联盟 (10)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 (10)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管理原则 (11)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管理 (11) 第二十三条选拔与任用 (11) 第二十四条人才培养与发展 (12) 第二十五条考核与评价 (12) 第二十六条薪酬与福利 (13) 第二十七条劳动关系 (13) 第六章财务管理 (13) 第二十八条财务管理原则 (14) 第二十九条会计核算 (14) 第三十条预算管理 (14) 第三十一条融资管理 (15) 第三十二条资金管理 (15)

第七章投资管理 (15) 第三十三条投资管理原则 (15) 第三十四条股权投资管理 (16)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16) 第三十六条机场规划管理 (16) 第三十七条机场建设管理 (17) 第八章经营绩效管理 (17) 第三十八条经营绩效管理原则 (17) 第三十九条经营绩效管理 (17) 第九章信息管理 (18) 第四十条信息管理原则 (18) 第四十一条管理信息系统 (18) 第四十二条业务信息系统 (19) 第十章风险管理 (19) 第四十三条风险管理原则 (19) 第四十四条内部控制 (19) 第四十五条质量安全管理 (20) 第四十六条法律风险管理 (20) 第四十七条审计管理 (20) 第十一章附则 (21) 第四十八条宪章的适用范围 (21) 第四十九条宪章的修订、解释和生效 (21)

XX中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XX中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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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XX中学 2015年1月15日

XX中学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 方案 为进步一步强化我校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师生的安全和保障我校教育教学秩序平稳进行,根据街道中心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校内外安全事故隐患,强抓隐患整改,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排查整改的重点内容 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安全、校内安全巡护、极端天气安全预防、安全教育及演练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职责分工:组长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统筹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对具体的安全工作实施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XXX、XX和各班主任及值周教师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校内学生的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化解学生中存在的矛盾,定期检查学生的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险品并对师生进行极端天气安全预警和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预案。XX协同总务处人员负责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

全、用电安全、门卫值班安全、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各种硬件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隐患台账的记录工作。 四、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校园内部。校园的教育教学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水电安全、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安全教育和演练、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及警示标语、校园安全巡视等。具体包括: 1、校园安全教育防范制度、预案、内容和校园安全规章工作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是否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相符。 2、以门卫制度、值班制度、重点部位防火防群体事故为重点的学校安保制度建设和措施是否执行到位。 3、交通安宣传教育、消防器材检查和更新、消防通道和安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4、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实验物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是否妥善并有记录。 5、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是否严格执行。 6、校舍安全与危房排查整改是否经常进行。 7、防震避险、消防逃生、防踩踏、防群体性中毒等群体事故的预案是否制定。 8、师生的应急逃生演练是否进行。 9、安全信息上报与安全事故责任分工是否明确。 (二)校园周边、重点人群排查、周边交通安全。 学校是否有护送学生离校的安全制度,是否每天予以落实,是否

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车队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防止和减少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XXX法》、《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xxx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XX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XXXX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车队。 3.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车队在生产运行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可能存在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车队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 负责。 5.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应及时报告发现的隐患,车队安技室接到隐患报告或相关举报信息后,应认真予以核实,积极督促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隐患分级 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风险和整改难度大,可能造成事故或严重事故征候,需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原因影响致使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其中,重大隐患分为Ⅰ类重大隐患和Ⅱ类重大隐患。 Ⅰ类重大隐患,是指风险和整改难度极大,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原因影响致使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Ⅱ类重大隐患,是指风险和整改难度较大,需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的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风险和整改难度较小,可能造成事故征候或其他不安全事件,可立即排除的隐患。 三、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1.各部门落实责任、定期排查,认真落实整改,组织整改验收,按期报送信息。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坚持制度化、日常化、动态化、全员化原则。 3.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主要包括排查日期、排查人员、隐患名称、隐患种类、所属单位或部门、治理措施、治理时限、治理责任人和监督人、治理完成日期、治理效果评价以及是否作为危险源进行管控等要素,并将车队每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月度安全月报。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等。 5.3.1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专)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险情。

【腐败现象】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张志忠受贿获刑12年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张志忠受贿获刑12年 河北省衡水中院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张志忠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张志忠在担任中国民用航空局部门负责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索贿受贿472.77万元,被判刑12年。 职务之便,多次受贿 衡水市中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1年,张志忠为从事独联体国家货运包机业务的北京某航空服务公司提供帮助,三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舒某等送给的美元12万元、人民币10万元。 2002年至2005年,张志忠为绥芬河市某货运公司董事长黄某在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资格的办理和航空客运销售代理等方面提供帮助,之后收受黄某5万美元。 2006年至2009年,张志忠为深圳市某航空服务公司董事长林某在海航客运包机款的讨要、首都机场用地的协调及其朋友的广告公司广告费用的核减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五次收受林某的贿款。 2008年底,上海某幕墙公司总经理杜某请求张志忠给重庆机场有关领导打招呼,在重庆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招投标中给予照顾。经张志忠介绍,该公司中标。张志忠收受杜某送予的10万元银行卡一张。 某公司2008年有意把200套住宅及车位、一块9万多平方米的商业用地、290多亩土地的一级开发权出售给首都机场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董事长周某为促成此事,送给张志忠价值37万余元的金元宝。 为他人安排工作索贿 衡水中院还认定,2007年底至2009年上半年,张志忠在其担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将山西某矿业集团原副局长曹某的儿子及其朋友的子女安排到首都机场集团下属的公司工作。张志忠分两次向曹某索要130万元。 2009年,民航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某为个人调整工作,通过他人送给张志忠6万元。2009年年底,中信海洋某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天津分公司总经理杨某为其子安排工作,通过他人送给张志忠5万元。2010年4月,张志忠将杨某之子安排首都机场下属一家公司。 衡水市中院认为,张志忠已构成受贿罪。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主动退回全部赃款,且主动坦白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可从轻处罚。 衡水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张志忠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内蒙古原副主席刘卓志涉嫌受贿被审查起诉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涉嫌受贿案被指定管辖至北京,记者昨日获悉,该案现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但最快也将在明年开审。 案发前负责牧区经济和住建 现年58岁的刘卓志出生于吉林省双辽市,2008年1月27日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去年12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根据公开的资料显示,案发前,其负责农牧业经济和农村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自治区水利厅、农牧业厅等。 去年12月23日,中央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今年1月6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

公司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xx公司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部门及公司相关要求,全力抓好xx公司2020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1)为加强防汛工作落实力度,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 xx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由安环部xxx负责日常工作。 组长职责: 组长是公司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防汛隐患排查相关要求,带队做好公司各区域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副组长职责: 副组长是各分管区域防汛隐患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组织分管部门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部门人员对排查的隐患严格执行“四定四不准”原则落实整改。 各成员职责: 各成员是部门防汛隐患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应抓好区域现

场及作业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隐患或领导小组排查的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完善,未整改完善的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 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防汛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负责人,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验收;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定期汇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排查时间及排查主要内容 (一)排查时间。 自即日起 2020 年xx 月 xxx 日。 (二)排查主要内容。 以政府部门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要求排查内容为主,并结合xx 公司各区域安全生产风险开展整治排查工作。 1、配电室及现场电气设备设施管理,电气、热控等室外元件、端子箱、控制箱因密封情况: 2、电缆沟防水,封堵措施及积水处置情况换查: 3、电气设备带电检测发现题的整改情况: 4、各区域防汛抽水泵运行情况: 5、各部门地沟、排水管清理情况,防汛应急物资是否完善: 6、各种保护装置(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过流保护器等)是否符合用电规范,安全有效,各种照明(含临时照明)设置是否满足作业要求,电源插座、插头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范,配电箱上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编号:SY-AQ-0205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Implementation rules of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的推进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持续闭环管理,根据电监安全〔2013〕5号《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隐患定义:是指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不良工作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二章分级分类 第三条根据现场隐患的产生原因和可能导致电力事故事件类型,隐患可分为人身安全隐患、电力安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隐患和其他事故隐患等五类。 第四条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其中:重大隐患分为Ⅰ级重大隐患和Ⅱ级重大隐患。 第五条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 (一)Ⅰ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 4.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二)Ⅱ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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