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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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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课程考试论文

课程论文题目:一个基于事实的假设推理框架

班级:广告XXX班

姓名:陈

学号:XXX 评阅成绩:

成绩评定教师:

二0一0年下学期

一个基于事实的假设推理框架

班级: 学号:姓名:

摘要:本文从Poole的信念出发:非单调性并不是逻辑系统的问题,而是假设集的问题。接下来介绍了现量、比量和因明论的概念,并把它们分别对应为事实、逻辑和假设推理系统。文中认为,因明论提供了一个演绎推理和假设推理的统一框架,并使用因明论解释了Hampel悖论。接着,文中给出了因明论的形式化定义和若干定理,重点基于“可诱导”和“可允许”这两个概念。在这个框架的基础上,因明论相对Poole系统的优点被讨论,因明论的非单调性质和辩论性质被讨论。

关键词:因明论;归纳逻辑;假设推理;可诱导的;可允许的;不一致的非单调性;辩论系统

正文:1 基于事实的假设推理

首先,我们考察经典的三段论:“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是要死的。”这里说的“所有人”是什么意思呢,它包含了什么?如果我们定义“人是一种会死的……”,那么“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显然是对的。但是,当“要死的”并没有在“人”的定义中出现时,我们凭什么说“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在我们地球,是否在某个地方住着不死的人?在人类的未来,是否有可能有人不死?在其它宇宙空间,是否有一些可称为“人”的,它们也不会死?这一切对于人类都是未知的,我们不能证明,我们也不能否证。对于我们来说,真正科学的态度只能对这一切存而不论,像胡塞尔一样用括号暂时括起来。如此来说,谈“所有”是一种虚妄,我们最好把“所有”用括号括起来。

我们只能谈我们可以说的东西。当我们说“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我们说的是我们身边的张三、李四、王五等都是要死的。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说,“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是我们从张三的死、李四的死、王五的死等归纳得出的。当我们所说的“所有”限定在张三、李四、王五等人身上时,我们说的是事实。但当我们所说的“所有”推广在某些未死的人身上,未知的人身上,无限多的人身上时,我们的“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只能是假设。

这个假设之所以至今还成立,是因为我们还未曾发现它及其推论的反例。这个假设之所以获得我们每个人的承认,是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未曾发现它及其推论的反例。

但如果在某一天,我们发现有人不死,那么我们必须修改这个假设。同样,如果某一个人发现有人不死,他也将修改他的知识。

我认为,在知识的增长进程中,往往是由归纳产生了一个理论,再应用演绎进行推广。如果在演绎出来的定理不符合某些极端的情况(也就是被证伪),这时候就再来个更高层次的归纳,然后再应用演绎进行推广……归纳可以发现新知识,演绎可以推广新知识和否证新知识。

如果出现矛盾,那并不是演绎系统的问题,而是知识集(或假设集)的问题。如果我们说“所有的人的都是要死的”,但后来却发现有一个人不死。问题并不是出在我们的推理过程中,而是出在我们的假设上。这正是Poole[1]的观点。Poole[1]虽然提出了一种基于事实的假设推理机制,但仍然存在以下缺点。首先,它的可能假设集与事实集可以是不一致的,这不符合直观。其次,它的推理系统中没有诱导机制,假设是不足令人信服的,也不符合人类认识自然的规律。其三,它的推理系统中只有演绎部分,没有归纳部分,不利于对知识发现的整个过程进行描述。而因明论,正是可以克服以上缺陷的一个推理框架。

2 因明论简介

因明是佛教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2]因明是梵语“希都费陀”(Hetuvidyā)的意译,“因”指推理的依据,“明”即通常所说的学;因明,就是印度古典逻辑中佛家所发展起来的关于推理的学说。因明是大乘佛教的“五明”(即五门学问)之一。因明大致可分为古因明和新因明。陈那是新因明的代表人物,《因明正理门论》[3]是陈那的代表作,玄奘法师于公元649年译成汉文。近年来,巫寿康[4]用罗素、怀特海《Principia Mathematica》一书中的一阶逻辑系统对因明论进行了尝试的描述。本文的因明理论主要基于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

《因明正理门论》的推理是使用宗因喻的三支论式,例如: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所作:是造作出来的)

同喻:有某个所作见彼无常,犹如瓶等;

异喻:若是其常见非所作,犹如空等。

其中,宗为要推出的结论。宗的主词称为宗有法,宗的宾词称作宗法。如上例中的“声”即是宗有法,“无常”即为宗法。

上例可以解释为:“我认为声音是无常的,原因是声音是造作出来的。存在有某个造作出来的是无常的,犹如瓶子等(同喻),并且凡有常的都不是造作出来的,犹如虚空等(异喻)。”

一个正确的因明推导要满足“因三相”的条件:“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这里的同品指有宗法性质的事物;异品指无宗法性质的事物,有兴趣的可以参见文献[5]的“以一阶逻辑试释《因明正理门论》”及相关资料,我们这里给出“因三相”的直观示例。在上例中,“遍是宗法性”指“所有的声音都是所作的”,“同品定有性”指“存在某个所作是无常的”,“异品遍无性”指“所有有常的都不是所作的”。

注意到,因明论的三支论式与三段论是有点类似的,但它们又不尽相同。三段论并没有推导出新知识(在演绎封闭意义下),而因明论的目的是推导出新的知识。三段论是完全的演绎系统,而因明论则含有相当的归纳成分。因明论要求的“遍是宗法性”与三段论是类似的;而“异品遍无性”解释中的“所有”并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全称量词,而指的是经验范围内的“所有”。如果把“异品遍无性”解释中的“所有”理解成一般意义上的全称量词,那么因明论就包含了三段论。但差别正在于此,这里的“异品遍无性”指的是当前经验下的“异品遍无性”。在此经验意义下,结论是不能用三段论的演绎推理可靠得出的,而还需要同喻来诱导,也即这里的“同品定有性”。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所有的声音都是所作的”没问题,问题就出在能不能说“所有所作的就是无常的”。三段论假定这是成立的,演绎推理水到渠成。而因明论并不认为我们可以确定“所有所作的就是无常的”。注意到,所作的外延比声音的外延大。我们还在讨论声音是否无常的时候,就认为所作的就是无常的。这确实是有点循环论证的味道。鉴于此,因明论把因明推理规定为:与当前经验事实一致的、并有同喻的例证。“异品遍无性”决定了推理与当前经验事实是一致的,“同品定有性”又进一步例证了这个推理的可能性,诱导了这个推理。

3 现量、比量和因明论

陈那在《集量论》[6]里写道:“量唯二种,谓现、比二量。圣教量与譬喻量等皆假名量,非真实量。何故量唯二种耶?曰:由所量唯有二相,谓自相与共相。缘自相之有境心即现量,现量以自相为所现境故。缘共相之有境心即比量,比量以共相为所现境故。除自相共相外,更无余相为所量故。”量为知识的来源之义,这里说的就是知识的来源只有两种,一种是现量,一种是比量。约略来讲,现量就是感觉直接认识的知识,现量是感觉活动。而比量是通过判断与推理间接得到的知识,比量是概念活动。比量认识共相一般,现量的对象永远是特殊个别者。一般来讲,现量相对比量更有说服力。在舍尔巴茨基的《佛教逻辑》[7]里,还有对现量和比量更细致的分析。而因明学,提供了一个通过现量和比量获取知识的统一框架。

当比量在现量内工作时,比量接近于演绎推理。当比量在现量外工作时,比量接近于假设推理。比如,当我们说“所有的人都会死”,如果“所有的人”指的是现量内的张三、李四、王五等人时,我们是在进行演绎推理。当“所有的人”超出了现量范围时,使用“所有的人都会死”这条规则,我们是在进行假设推理。这两种区别还未得到重视,一般把这两者都归为演绎推理。本文的工作,建立于这两种区别的基础上。

4 用因明论来解释Hampel悖论

对于归纳问题,Hampel提出一个Hampel悖论,又称为乌鸦悖论。它的内容是这样的。设我们要证明一个假设: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这个假设逻辑地等价于另一个假设:所有非黑的东西都不是乌鸦。原则上,每个与假设一致的实例都提供了对该假设的支持,或者说增加了该假设的可信度。于是,每发现一只黑乌鸦就增强了我们对第一个假设为真的信心,每发现一个非黑的非乌鸦则增强了我们对第二个假设的信心。由于这两个假设是逻辑等价的。于是,发现一枝白粉笔、一个红鞋子、一颗绿色的卷心菜等等都可以使我们更相信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由于这种推理方式违反常识,所以称为悖论。对于Hampel悖论,Hampel本人认为,这虽然看起来违反常识,但实际上并不是悖论。简单来讲,常识错了。对于Hampel悖论,还有其它的观点。Schoenberg认为白粉笔、白鞋子等只是与第一个假设相容,即不矛盾,而并不是支持该假设。我们可以分成四种情况:黑乌鸦、非黑乌鸦、黑非乌鸦、非黑非乌鸦。造成悖论的是后两种情况。它们的共同特点

是均非乌鸦。因此不但和第一个假设相容,而且和下列两个假设都相容:“所有的乌鸦都是白的”、“所有的乌鸦都是非黑的。”这两个式子都是第一个假设的对立面,由此可知,不说支持而说相容是合适的。它们起的作用相当于投票中的弃权者。

接下来,我们用因明论来分析一下Hampel悖论。如果我们定义乌鸦为一种“黑色的……”或者我们把“所有的”限制在已知事实集上,这时候假设“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显然成立,它的逻辑等价假设“所有非黑的东西都不是乌鸦”因此也成立。这时,白粉笔、白鞋子等确实支持了这个假设。这时是Hampel的解决方法。但问题是“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还只是一个假设,并不是铁定的真理。这个假设在当前事实集下是对的,并不表示这个假设将永远成立。当未来我们发现一只非黑的乌鸦时,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基于它只是个假设的认识,Schoenberg的解决方法就出现了。第一个假设“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只是一个假设,我们只是暂时认为它是对的,这个假设还有待进一步地确认。发现一只新的黑乌鸦确实可以加强该假设的可信度,但发现白粉笔、白鞋子等并不支持这个假设,而只是与这个假设相容。用因明术语来说,新的黑乌鸦是“同品有因性”,白粉笔、白鞋子等是“异品无因性”。“同品有因性”增强了假设的可信度,“异品无因性”则保证了假设的可能性(即不矛盾)。“同品有因性”的越多假设的可信度越强,“异品无因性”的越多假设的可能性越强

参考文献:

[1]David Poole. A Logical Framework for Default Reasoning[J].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36:27-47, 1988.

[2]沈剑英.因明学简论.全国逻辑学讨论会论文选[J].1979

[3]陈那,玄奘法师译.因明正理门论[M].大藏经

[4]巫寿康.《因明正理门论》研究[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10

[5]庄朝晖.《思拷者手记》[M].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

逻辑学论文1

央视的马赛克的思考 --逻辑学角度的解释 读了一遍刘韵冀的《普通逻辑学简明教程》后一直想找个题目运用所学的普通逻辑学分析一下。一来是为了应付化学与逻辑课程的期末小论文,再者也是读了这本书后感觉逻辑学确实有用所以就跃跃欲试。但是却对于题目犹豫不决,因为自己所掌握的东西实在太少,理解也不是很深透所以对很多问题只能“浅谈则止”实际上是无米可炊。原先想过要写“穆勒五法在化学中的应用实例”,“罗素悖论”但是都因为无从写起只好放弃。 直到央视的“壮举”发生后我才确定对这件事分析一下,也许能谈到的不是很多,但至少自己感觉有趣。上面提到的央视的“壮举”就是:7月9日,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建馆100周年的纪念日,央视新闻频道的新闻报道播出时,现场展出的米开朗基罗的著名雕像《大卫》的生殖器部位被打上马赛克。使得数百年来一直“坦蛋蛋”的君子《大卫》,漂洋过海,就成了“藏鸡鸡”的“小人”,被强行穿上万能的“马赛克牌贞操锁”。 看完这则新闻,我当时就震惊了,感觉这央视的工作人员也太有才了。所以我推测了一下,这个工作人员的逻辑,用三段论的格式把他(她)对于“应该给大卫打马赛克”的论证过程表示了一下: (1)、低俗文化不允许在社会主义社会传播

裸露的生殖器是低俗的文化 所以,裸露的生殖器不允许在社会主义社会传播 (2)、裸露的生殖器不允许在社会主义社会传播 中国是社会主义社会 所以,裸露的生殖器不允许在中国传播 (3)、不允许在中国传播的内容需要打马赛克 裸露的生殖器不允许在中国传播 所以,裸露的生殖器在中国需要打马赛克 (4)、裸露的生殖器在中国需要打马赛克 大卫的生殖器裸露着 所以,大卫的生殖器在中国需要打马赛克 以上的内容都是我自己对央视工作人员的逻辑的推测,出发点只是感觉有趣,姑且不讨论是否完全符合该工作人员的逻辑,接下来对这个论证过程进行分析。 这个论证是对“大卫的生殖器在中国需要打马赛克”这个论题进

逻辑学论文

《逻辑学》 课程大作业 题 目 生活中的逻辑学 姓 名 邱作磊 学 号 3110113075 专业班级 电子商务112 学 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 完成日期 2013年12月22日 宁波理工学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学逻辑逻辑通常指人们思考问题,从某些已知条件出发推出合理的结论的规律,逻辑反映的是事物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本文中所使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学逻辑概念,是描述和反映这样一种社会现象的内在规律:公有制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在人的层面上的含义、要求和体现,即公有制条件下的私人剩余劳动交换关系提升到人的高度,其应有的内在要求是什么。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特殊性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是一切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基础和承担者,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社会经济现象时,既要把人放在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中去考察,同时也要把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提升到人的高度去理解,即要正确把握“人”与“物”的两个层面的关系。 就“物”的层面来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规定性是在与市场经济一般本质的结合与分离中获得的,上述过程主要是:个人之间的等价交换、企业之间的等价交换、个人与企业之间的等量劳动交换。前两个过程是结合,后一个是分离,正是后者的分离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有本质。 就“人”的层面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人主要存在于三层面:个人,企业,社会,但在经济运行实践中,主要是两个,即个人和企业,只有这两个才真正成为实体。社会在剩余劳动水平阶段还无法成为经济实体。换言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交换关系具有三种

类型:个人之间、企业之间和个人与企业之间,前两者具有市场经济一般性,主要是价值规律和等价原则起作用,后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有,等量劳动交换原则起作用。因此,对这一过程,我们不能用价值规律去衡量,道理很简单,就像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与资本交换是等价的,但我们决不能就以此原则去衡量剩余价值生产过程。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具有特殊的规定性。弄清这种特殊性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这种特殊性是什么呢? 我认为,它特就特在社会主义的企业具有双重性。就资本主义企业来讲,总体上讲企业是资本的社会载体,是物化的资本家。但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看,情况就复杂。一方面,企业是不完全的社会的代表或象征,因为剩余劳动水平决定了其主体是私人,虽然生产资料公有,但公有的层次还只是停留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层次上,也就是说,并非社会每个人所有――社会所有,因此,他在与“社会”进行等量劳动交换时,这里的“社会”并非指人类社会,而只是社会的一部分――企业。根本原因是,剩余劳动水平还无法提供足够的社会总劳动,社会总财富还达不到“充分涌流”的程度。总之,企业成为社会的象征和代表。另一方面,企业同时还是扩大了的私人,因为在公有程度还不充分的前提下,在企业内部,劳动者是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他们只拥有劳动财富,因此他们个人劳动直接就是“社会劳动”,个人之间交换直接就是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交换;但在企业之间以及不同企业里的劳动者之间,由于占有生产资料的数量和质量不一样,他们

逻辑

论文关键词:逻辑真理;真理符合论 论文摘要:逻辑学是研究推理的一门学问,而推理是由概念、命题组成的,不懂得命题就不懂得推理。普通逻辑学在研究命题时,主要是从二值逻辑的角度研究命题逻辑形式的逻辑值与命题形式之间的真假关系。本文着重从认识论的角度阐述逻辑真理的内涵,同时详细论述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的区别。为了探求真理必须保证思维的逻辑性。 逻辑学离不开“真”这个概念。一般来说人们是从下述意义上使用“真”这个概念的: (一)前提或者命题真。这种真是指命题的思想内容是真的。任何一个命题的内容不是真的就是假的,在这里真或假不是用以描述事物状态的,而是评价命题或陈述的内容的。它的核心是针对其所表达的知识或信念的,例如:“台湾不是一个主权国家。”这个命题的内容是符合客观事实的,所以是个真命题。 (二)推理真。这是指推理中前提真和结论真之间的关系。演绎推理前提真结论必然真,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前提真而结论是或然性真。因此推理真就是推理中的结论相对于前提是必然的真或者是或然的真。这里“真”指的是否再现逻辑推断关系而不是对命题内容的评价。 (三)指派真和赋值真。在逻辑学中(特别是在现代逻辑中)把命题形式当作真值形式,而且只从真假的角度研究每一种命题形式的逻辑特征,真和假是命题的唯一属性。逻辑真在这里指这些真值形式和其中的变项与公式的真假,这时的真假和具体命题内容的真假无关,而只是一种假定的真假和根据这种假定而推论出的真假。 (四)形式真。这是指永真式(重言式)或普遍有效式的真。逻辑学中有一类公式,对其中的变项可以代以任何命题、谓词、个体词总能得到真命题。这类公式的真是一种逻辑关系的真,例如:P或者非P中不管变项P赋真值或是假值,这个公式都是真的。 (五)系统真。现代逻辑建立了形式系统,如果它的定理都是形式真,即都是永真公式或是普遍有效式,那么整个系统便是可靠的和一致的,这种可靠性和一致性就是一种系统的真。 在以上这五种“真”的情况下,逻辑学不考虑第一种意义的“真”,而只关注后四种“真”。后四种“真”在逻辑学中有各种表现,在其他科学中也有这些意义上的真的表现,就被称为逻辑真理。 所谓逻辑真理是一种特殊的真理,是一种因逻辑关系或逻辑原因而成为真的一种真理。逻辑真理不能凭经验而得知其为真,它需要我们借助逻辑分析、语义分析、关系分析确定它们是真的。它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真理是有区别的。 恩格斯认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思维与存在何者为本原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也就是我们的思维能否认识现实或者正确地反映现实世界的问题。从逻辑哲学的角度来看,其重大的基本问题就是逻辑与客观现实的关系问题,任何逻辑学家都要回答:逻辑真理是否与客观现实一致?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关于这个理论问题,亚里士多德在其所着《形而上学》一书中明确提出并详细论述了逻辑基本规律(矛盾律与排中律)。在谈到矛盾律时认为,事物不能同时存在又不存在。矛盾律首先是存在的规律。它之所以能够成为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是因为它符合“事理”。亚里士多德肯定了逻辑规律与存在规律的一致性,其根据就是真理符合现实的理论,即所谓真理符合论。它在解释真与假这对概念时说,凡以不是为是、是为不是者,这就是假的;凡以实为实、以假为假者这就是真的。按照真理符合论,一切真理必需与现实一致,逻辑真理也不能例外。可见亚里士多德的真理观,是唯物主义的一元论,这个真理论肯定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但是亚里士多德只强调逻辑真理与存在规律的一致性,却忽视了逻辑真理的特殊性。 莱布尼兹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他第一个提出了用数学方法研究逻辑学中的推理问题,对亚里士多德的真理一元论提出了挑战。他认为有两种真理:即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推理

逻辑学期末-价值与作用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逻辑学》课程期末论文 题目:普通逻辑学的价值和作用

普通逻辑学的价值和作用 或许我们觉得不用逻辑缜密的思考,不用极具逻辑的编制,我们依然在过日子。可是若是没了逻辑,你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会如此凌乱不堪,毫无条理,也因而无法生活,就更无从谈生活乐趣了。其实,逻辑思维与人类为伴,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处不在,无时不在。逻辑是一门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老学问。“逻辑”的原意是指思想、理性、规律性等。它与日常思维、语言表达、推理论证有着密切关系。学习这门基础性与工具性的学科,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从大学生的实际出发,结合个人的理解,从形成创新思维、提高语言能力、塑造理性品格三个方面阐述逻辑学的价值和作用。 逻辑学与创新思维的形成。“所谓创新思维,是指人类在探索未知领域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认识的能动作用,突破固定的逻辑通道,以灵活新颖的方式和多维的角度探求事物运动内部的机理的思维活动。”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创新已成为大学生所要具备的首要素质。而创新思维是以逻辑思维为基础的,是在长期的逻辑思维基础上基于对客观规律的深刻揭示而产生的。 首先,它表现为一个思维过程,这一过程中固然有诸如灵感之类的非逻辑因素,但如果仅凭纯粹的想象而没有逻辑的介入,这种思维甚至有时会变成胡思乱想,对新知识、新思想的产生无多大用处。而

以逻辑为基础、与深刻的逻辑思考相结合的思维具有开创性、深刻性和系统性。正如列宁所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只有熟知并应用逻辑学所研究的概念、命题、推理等思维形式来把握其科学对象,才能真正形成创新思维。其次,逻辑体系本身包涵着创新思维的思维形式。在归纳推理中,人们的认识不仅是由个别上升为一般,还通过运用比较、分析、综合等方法进行思维加工,认识事物的本质、掌握变化的规律。科学上很多重要理论最初往往是通过类比推理而受到启发的,许多卓越的创造发明也是由它提供线索的。 由此可见,逻辑思维是创新思维进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和有机的组成部分。一个具有较强逻辑思维能力的人,可以更好地发挥直觉和灵感的作用,培养创新人才离不开逻辑教育。 逻辑学与语言能力的培养。逻辑与语言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思维的逻辑形式要借助相关的语言形式来表达。可以说语言是交流思想的工具,良好的逻辑思维方法则是有效交流的基础。我们说话的时候、写文章的时候,其实都用到了它,如果我们说话不讲逻辑就会意思表达不清楚造成歧义,使大家对此有所误解,也就因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想大家对不讲逻辑闹的笑话印象应该很深刻的。如“中国有世界上没有的万里长城”刚一听这句话觉得没有什么但仔细辨认一下就会发现问题“中国有”而“世界没有”这就是自相矛盾了,要把我们的思想正确地表达出来,第一件事情是要讲逻辑。

逻辑学心得体会

逻辑学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逻辑学感想 结合本人实际,简述学习本课程后的体会(收获);并且提出对本课程的教学意见和建议。字数要求:1500字以上。时间过的真快啊,不知不觉间,学习逻辑学的课程也结束了。在这段时间里面,伴随着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的变化,使我们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充满了迷茫,显现出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整天都不知道干什么。就在我们处在迷茫的时候,它走进了我们的身旁,更走进了我们的心里。它就是逻辑学。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在头脑中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因为这门科学乃是思维的思维。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学习逻辑学对我还有很大的帮助学习逻辑学使我懂得更多,使我有了深深的体会心得。它就像我们的父母一样的疼爱我们;像老师一样的关心我们;像朋友一样的帮助我们。在它那盏明灯的指引下,我们走出了人生的迷茫期,大步的迈向幸福的阳光大道。 什么是逻辑?翻开厚重的逻辑学导论,上面的解释清晰而有深意:“逻辑学是研究用于区分正确推理与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理的学问。”正确推理的界定有着许多客观标准,而如果不了解这些标准,也就无法运用它们。逻辑学研

究的宗旨,就是发现并塑述这些标准,使之能够检验论证,把好的论证与坏的论证区别开来。我知道这才是学习逻辑的最终目的,习得知识并运用到实际活动中指导我们的生活与学习,也算是拥有了一份比别人更睿智的理性,在问题的分析上,我们会更占优势。因为在某些问题上,主观感官直觉做出的判断也许就是片面的,被蒙蔽的,而在这种时刻就应当辅助以逻辑的敏锐思维,丁是丁,卯是卯,不允许有丝毫含糊的地方。我认为这种严谨求精的态度也是学习文科需要注意的地方,这再也不单单是理科学生的专利。 也许人们受够了一些不实际的说教和死板的学术研究,觉得没有逻辑,生活照样进行的很好,而学习逻辑不过是多浪费了一些可以享受的时间和精力,在大学生的潜意识里,已经把逻辑学归到了马哲、军事理论这些可上课不上的课程里。大多数人将这些课程看做自由市场,想上就上,不想上了当然就翘课,这种风气已经逐渐得到大家的认可,成为了一种默认的习惯和做法。当然,一开始我也不例外,这确实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当初上逻辑课,也是奔着学分去的。然而在逐步的学习过程中,老师生动的举例,多是涉及到我们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让我觉得,逻辑学并没有想象中的乏味于枯燥,逻辑与生活并不是完全割裂开来的。生活离不开逻辑,逻辑也渗透在生活的各个层面。 我们都有逻辑思考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显然还没有

逻辑学完成论文

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的区分与复合命题的真假判断 张玉杰 哈尔滨师范大学(150025) 黑龙江哈尔滨 摘要:在逻辑学中,判断是对客观事物所有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所以判断有真有假。在数学中用来表示数学判断的语句或符号的组合称为数学命题。同时在逻辑学上把不含逻辑联结词“或”、“且”、“非”的命题称为简单命题,由简单命题与逻辑联结词构成的命题是复合命题.下面我们就详细地介绍一下如何判断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区别与判断复合命题真假的方法。 关键字:简单命题复合命题区别真假判断 1.问题的提出 从小学我们就学习数学,到了初中、高中更是感觉数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通过对以前知识掌握牢固的基础上再来对同样是基础学科的逻辑学进行了解。学习简易逻辑知识,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进行简单推理的技能,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我们在学习与生活中不断锻炼自己的逻辑思维。 首先在学习逻辑的理论知识上作为我们大学生可以通过老师的讲解、查阅资料进行研究,于是在本文中我们对逻辑学中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做了详细的研究。就是如何区分与判断命题的真假。具体到首先是如何区分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其次是通过具体方法来判断复合命题的真假。 真和假两个概念在逻辑学中有不同的含义:一是在命题的特征中它们表达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是否和客观实际情况相一致的问题;二是在复合命题中,复合命题的真假是指命题的真假是否反映了由于逻辑联结项的不同所形成的不同逻辑关系的正误。一个命题对事物情况的断定,如果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就是真命题;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就是假命题。 2.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的区分 从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的定义到判断与区分,似乎是很容易理解和掌握的。其实并不然,我们举出一个例子: 例1:说明命题“4的平方根是2或-2”是简单命题还是复合命题? 第一种看法,认为该命题是简单命题.这是因为,若是复合命题,则有: p:4的平方根是2; q:4的平方根是-2; p或q:4的平方根是2或-2. 由于这里的p及q都是假命题,由真值表可知,将p或q看成是由p及q用“或”联结的形式是不正确的.据此认为命题是简单命题。

逻辑论文

充足理由律——形式逻辑中不可或缺的规律之一 【摘要】关于充足理由律是不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的问题,学术界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和观点。以往的逻辑学学者大多数都承认它的地位,但是,随着近代逻辑学的发展,许多逻辑学者把充足理由律从逻辑的基本规律中独立开来,而作为论证的基本规则。有的学者甚至否认它是论证的基本规律,更有甚者根本不承认它在逻辑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本文将从充足理由律的特点;对形式逻辑的作用以及解决充足理由律问题的途径等方面论述说明充足理由律应该在形式逻辑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以进一步加深对充足理由律的认识。 【关键词】充足理由律特点逻辑证明三段论 一,充足理由律及其特点 在形式逻辑中,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的传统表述是:任何一个思想,如果被认为是真实的,总是要有充足的理由。在西方,公认为最早明确表述充足理由律的是德国哲学家数学家赖布尼茨。他说:“任何一件如果是真实的或者是实在的,任何一个陈述如果是真实的,就必须有一个为什么这样而不那样的充足理由,虽然这些理由常常总是不能为我们所知道的”①。充足理由律包括两方面的意思:第一,一切事物都有一个成因,这个成因决定了这个事物为什么存在,为什么是真的,为什么是固定的某种状况。布莱尼茨说过,如果不具有充足的理由,或者没有确定的理由,就什么也不能达到。第二,事物的感性存在,直观存在并不重要,只有事物背后的成因才是最为重要的。根据相关学者对充足理由律的说明理解,充足理由律具有两方面的特

点:一方面是理由的真实性;另一方面是理由与推断之间联系的必然性。因此,充足理由律要求人们在客观论证的过程中要做到“理由充足”,因为在客观世界中任何一种现象的出现都是有客观依据的,它是客观事物的特定关系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违反充足理由律则会导致:a,毫无理由(即武断,无根据的瞎说);b理由虚假;c推不出来。所以,取消充足理由律是不科学之举。 二,充足理由律的作用 充足理由律跟同一律,不矛盾律以及排中律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前三条规律是它的基础和必要条件,而充足理由律又是前三条规律的必要补充。否认充足理由律,则会导致思想的不确定性,如果思想不确定,概念和判断本身的确定性受到质疑,那么论题根本就谈不上有论证性,更将无法清楚判断与判断之间的联系是不是必然的。很多学者否定了充足理由律的这一作用,甚至有些书也删除了这一规律,这是不全面的,下面将从两个方面论述。 ⑴充足理由律在论证的组成(结构)中的作用。 从逻辑结构方面来分析。任何逻辑证明都是由三个方面要素组成的,即论题,论据以及论证。而论据又是逻辑证明中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因子。在否认充足理由律作为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的书籍中,我们看到编者对论据的阐述:“论据又称理由或根据,是用于证明或者反驳论题的具有真实性的命题”。②显然编者在极力回避着充足理由律的问题,而这样的表述是不全面的。编者的论述把充足理由律的作

逻辑学论文_郑腾飞

姓名:郑腾飞 班级:软件0901 学号:200909020132 逻辑学结课论文 何谓逻辑学?记得第一节课的时候,老师以简短的开场白告诉我们,逻辑学即是一门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它是由亚里士多德创立的。 在这个课程中我收获很多,其中最精彩的莫过于老师在课堂上列举的一个个生动的小例子或者老师一些曾经亲身经历过的事情。除此外,再加上理论的抽象与概括,我们不但对逻辑学有了一定的认识,而且还能简单的运用逻辑学原理来解决生活中的一些小问题。譬如这样一个原理吧:矛盾中必有一真。在课上老师给出了许多相关的例题,也许在学习之前我们会很头疼这些题,不知道如何下手解决,但通过老师的讲解后,我们能够迅速的得到正确答案。 下面是我学习过逻辑学后的一些收获: 关于概念:概念是反应某种事物及其特有性质的思维形式。一般来说,概念是反应某种事物及其特有性质的思维形式,这里“特有性质”就是该事物本身具有,而其他事物不具有的性质。比如:人是会使用工具的动物,这就是人的特有性质,而其他事物不具备这种性质。如果你看见一个会使用工具的动物的话,它必将会是人。人这个概念,就是反应人这种事物及其特有性质的。我们周围的事物有很多种,有些事物是比较简单的,比如:男的、女的,我们一看便知,但有些事物比较复杂且具有非常复杂的性质,需要我们掌握其概念,才能完全了解它们。不论是简单事物还是复杂事物,只要我们认识这些事物,我们的头脑中就会有相应的概念了。 关于三段论:三段论理论是逻辑学上的一个基本推理学说。它最早是由古希腊著名哲学

家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他最广为人知的例子就是: “人都是会死的 苏格拉底是人 所以苏格拉底是会死的” 在这里第一句“人都是会死的”叫大前提,“苏格拉底是人”叫小前提,而第三句就是结论。小前提要符合大前提。这样一个看起来并不难的推理就构成了形式逻辑的基础,逻辑学也就由此发展开。任何一个三段论都包含三个不同的词项,分别叫:大项、小项和中项。在结论判断中作谓项的词项叫大项,大项通常用“P”来表示;在结论判断中作主项的词项叫小项,小项通常用“S”来表示;在前提判断中出现两次而在结论判断中不出现的词项叫中项,中项通常用“M”来表示。任何一个三段论都包含着三个不同的判断,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其中,包含着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包含有小项的前提叫小前提;包含有大项和小项的判断叫结论。 关于悖论:老师经常提到的归谬法的例子——“理发师悖论”,即是著名的“罗素悖论”。“罗素悖论”的通俗形式就是“理发师悖论”:一个理发师声称他给且只给不为自己理发的人理发。那么问题来了,这个理发师是否给自己理发?如果他不给自己理发,那么按照他的声称,他应该给自己理发。如果他给自己理发,那么他便具有“不为自己理发”性质的,也就是他不为自己理发。结合我从离散数学中了解到的,数学家“日用而不知”的“集合”概念居然存在矛盾,这对于当时的数学家们不啻一记晴天霹雳。打个比方,一个人早上醒来,却发现自己脚下都是沙土。或者正如一个百万富翁突然发现自己的钱都是假钞。或者正如一个小孩放学回来,却发现自己的家人都不见了,自己的家都“空”了。这样的感觉无疑是使人震惊,甚至恐惧的。既然朴素的集合论思想是不严密的,那么数学家们就要建构更加严密的集合论,在朴素集合论的概念里加上一些限制,以防止不适当集合的出现。如此,公理集

逻辑学论文

本学期选修了逻辑学这门课程,使我对逻辑学有了更深层的认识,在书本上学到了以往不能接触到的知识,使我了解学会了逻辑学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下面就让我谈谈我对逻辑学的认识: 知识内化为品格,品格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为个体的能力。品格是个体在知识作用下所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心理品质,能力是品格的精神外显,是知识解码后的具体运用。知识、品格、能力,构成个体的总体素质。关于品格理论我们暂不在这里探讨。本文研究的是能力的基本特征及其逻辑关系,由此探讨高等教育对个体能力培养的有效途径及其对自身导引社会前进的基本方式。 1.经验,能力构成的基本要素 小编所论经验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指书本知识通过实验操作内化后或个体初步掌握知识的内涵、外延、结构后走向社会实践,对知识使用范围和方法的表象阶段理解的总和。这部分经验是低层次实践活动的结果;二是指科学研究实践对思维改造、开拓的总和,即思维自觉过程的总和。第一个方面经验是对学科知识应用的探索,既有深化书本概念的一面,也有框正实践前的好奇和无知的举措。经验,是无数次实践筛选出并储存在大脑记忆库中的“重复映象”,它们的重复,表证着实践提示的事物规律性(即科学性),而“映象”本身说明,它们仅是对知识的一种印证,实践的简单和肤浅,不可能使经验走向二次抽象,即经验的思维创造过程。从思维发展上看,个体已经学过的学科知识在这个阶

段印证后,使知识走向内化,但不是知识创新。如果要进行知识创新,就要在复杂的实践中使思维突破表象限制而走向二次抽象(第一次抽象是前人做完的)。第二次抽象才进入经验的高层次阶段。个体在第一阶段的经验里尽管知识的应用仍然停留在表象阶段,但心理上的知识坐标已经产生了应用后的效果,实践使个体承受的感觉和印象,不仅砸实学科知识在思维中的根基,而且可能为改造世界和改造自我带来新的冲动和快感。正是这无数次的实践的提示,个体驾驭知识的能力也就初步形成了。初级阶段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个体三个方面工作的完成,即:①对已学过的学科知识总体认识阶段的完成,随着知识的逐渐“解码”,“知识的休眠期”渐趋结束;②随着知识的使用范围和方法的基本确定,个体心理对知识的理解加深和知识内化为品格;③使用知识初期阶段的畏惧感和好奇心初步完成,从而转入了新一轮的知识幻想和应用联想。尽管在这个阶段里,个体的经验十分有限,但就是这点有限的能力已经能保证个体从事相应的技术工作或开展局部以应用为主的创造发明。教育实践和科学实践都证明,尽管个体在生产实践中,经验总要受着书本概念的掣肘,但他们仍然突破了桎梏,驾驭和改造了某些先进设备。在此,仍以工科为例,工科学校强调培养学生的大工程概念和生产实践中的动手能力,而这些都集中表现在毕业生就业后的成就上。但初期经验确实是有限的。个体一旦在生产实践中遇到书本知识无法解决的难题就会仓皇失措,这是因为毕业生理科基础不足或对工程过程的一知半

我对逻辑学的认识

我对逻辑学的认识 2013-2014-2、建筑工程学院 12土木3班、20120590343 30号、张彬彬 逻辑就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但具体来说什么是逻辑学?对逻辑学的认识有哪些?我们该怎样学习逻辑学?逻辑学作为大学里的一门课程必然有其存在的意义,学习逻辑学的意义又有哪些?作为思维中的思维,我们该怎么对待这门学科呢?下面就来告诉你这些问题的答案。 一、什么是逻辑学? 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由亚里士多德创立。逻辑就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有时逻辑和逻辑学两个概念通用。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传统逻辑与辩证逻辑两大阶段,辩证逻辑又有矛盾逻辑、对称逻辑两大阶段。对称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逻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对称逻辑学就是对称逻辑的概念、范畴与范畴体系,由我国著名学者陈世清先生创立。对称逻辑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是天与人、思维与存在、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对称的逻辑。对称逻辑就是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的思维方式就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是与和谐社会对称的思维方式。 在某种意义下逻辑学可以说是最难的科学,因所它所处理题材,是抽象的感觉表象,是纯粹抽象的东西,而且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力和技巧,才能够回到溯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但在另一种意义下,也可以把逻辑学看作最易的科学。因为它的内容不是别的,即是我们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同时又是最简单、最初步的,而且也是人人最熟知的。 例如:有与无,质与量,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这种熟知反而加重了逻辑研究的困难。因为,一方面我们总以为不值得费力气去研究这样熟悉的东西。另一方面,对于这些观念,逻辑学去研究、去理解所采取方式,却又与普通人所业已熟悉方式不相同,甚至正相反。 二、逻辑学的认识有哪些? 逻辑学是关于知性思维(普通思维)的形式、过程、规律和方法的科学。定义特别地强调了“思维过程”这个人所共知的事实,强调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知道,思维有过程,而且,这也是所有的哲学、逻辑学和心理学都公认的事实。 逻辑学在西方被称之为“工具”,培根把他创立的归纳逻辑称之为《新工具》),很受人们重视。就对社会有用这一点来说,普通逻辑学这种“工具”的作用与其他生产工具的作用

逻辑学在生活中的应用

逻辑学在生活中的应用 逻辑之于生活,就像是水之于生命,饭菜之于盐,生活中没有逻辑就相当于生命没有活动的规则和定律而一塌糊涂,就像是食之无味的饭菜吊不起胃口。不管你是否在意,逻辑在生活中都会被经常用到,通过此通道的学习逻辑,你便可以更加准确更加灵活的运用逻辑,让你的生活更有规律,让言语更加活泼和不至于犯基本的逻辑错误让人耻笑。 对于逻辑的错误拜倒有很多种,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只是会怀疑逻辑论乱的人的素质,之还不算什么,但是在公共正式的场合,如果犯了属于逻辑的基本错误,那就是贻笑大方,被八方人士作为笑谈,遗笑千年了,比如说是在国际上的场合,如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往,如果外交发言人犯了基本的而逻辑错误那就会对一国人的脸。在谈判中,逻辑显得更为重要,如果逻辑清晰则很容易打动对方,而如果逻辑混乱则会导致谈判的不利,会导致利益的流失,这种谈判如果是国家之间的那就是大问题了。此外更重要的是在法律中如果凡有逻辑错误,那这个法律法条就不能够算作是有效的了,因为如果烦的是矛盾错误,那这个法条就是相当失败的了,到时候法官五法可循,犯罪之人也可以借此洗脱自己的罪名,一个国家就无法可言,这就是懂逻辑用逻辑的重要性。 古代的时候有一个叫做公孙龙,作为名家的代表人物,这个人可谓是将名家的名誉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赵国一带的马匹流行烈性传染病,导致大批战马死亡。秦国战马很多,

为了严防这种瘟疫传入秦国,秦就在函谷关口贴出告示:“凡赵国的马不能入关。这天,公孙龙骑着白马来到函谷关前。关吏说:“你人可入关,但马不能入关。”公孙龙辩到:“白马非马,怎么不可以过关呢?”关吏说:“白马是马”。公孙龙讲:“我公孙龙是龙吗?”关吏愣了愣,但仍坚持说:“按规定不管是白马黑马,只要是赵国的马,都不能入关。”公孙龙常以雄辩名士自居,他娓娓道来:“ …马?是指名称而言,…白?是指颜色而言,名称和颜色不是一个概念。”…白马?这个概念,分开来就是…白?和…马?或…马?和…白?,这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譬如说要马,给黄马、黑马者可以,但是如果要白马,给黑马、给黄马就不可以,这证明,…白马?和…马?不是一回事吧!所以说白马就不是马。” 关吏越听越茫然,被公孙龙这一通高谈阔论搅得晕头转向,如坠云里雾中,不知该如何对答,无奈只好让公孙龙和白马都过关去了。 上面地例子就是公孙龙著名白马非马的论断。为什么会这样呢?公孙龙的论证在逻辑上和概念分析上做出了独到的历史贡献,但是他把一些概念混淆而流入诡辩。他分析了马与白马这两个概念的差别、个别与一般的差别。但是,他夸大了这种差别,把两者完全割裂开来,并加以绝对化;最后达到否认个别,只承认一般,使一般脱离个别独立存在。这样,就把抽象的概念当成脱离具体事物的精神实体,从而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的结论。这也是诡辩论者经常使用的招数那就是概念的混淆。试想一下,如果这段言论被一个敌国的人利用,牵一匹病马并且通过了关口混进了军队,那岂不是要导致本国的

普通逻辑学考试试卷期末复习练习答案

一、填空题(按括号中的要求完成各题答案。每空2分,共30分) 1、演绎推理的创立者是亚里士多德,归纳推理创立者是培根。 2、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主要有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 3、任何思维的逻辑形式都是由常项和变项构成的 4、概念是由内涵和外延构成的 5、能表达判断的语句是陈述句和反问句。 6、苹果(概括) 水果,资本主义国家(限制) 美国。 7、白色(矛盾关系概念) 非白色。 8、老年人(反对关系概念) 中年人(少年人)。 二、单选题(每小题2分,共12 分) 1、“中国位于亚洲东部”这句话中的“中国”和“亚洲”两个概念外延间为( D )。 A真包含关系 B真包含于关系 C交叉关系 D全异关系 2、“只要是金子就会发光”这个判断的逻辑形式是(A )。 A所有的S是P B所有的S不是P C有的S是P D有的S不是P 3、下列属于正确限制的是( D ) A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哲学系 B浪费→不必要的浪费 C六连一排→六连一排一班 D革命领袖→毛泽东 4、下列属于正确概括的是( E ) A西沙群岛→岛 B学生→知识分子 C喜马拉雅山→山 D中国→亚洲 E美国→资本主义国家

5、“至少有部分学生上课时候玩手机”,在这一判断中,主项与谓项的周延情况是( B ) A主项和谓项都周延 B主项和谓项都不周延 C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D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6、在“中华民族是勤劳勇敢的民族”这一判断中, “中华民族”是(B )。 A 普遍概念 B集合概念 C非集合概念 D属性概念 E负概念 三、下列语句作为定义或划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指出其逻辑错误(每题2分,共20分) 1.数学是一门基础科学。 错误定义过宽 2. 商品不是供生产者消费的产品。 错误下定义不能用否定词 3. 地球分为南半球与北半球。 错误是分解,不是划分 4、青年人是祖国的花朵。 错误不能用比喻下定义 5、数字电视是清晰度特别高的电视。 错误定义过窄 6、下岗工人就是离开工作岗位的工人。 错误定义过宽 7、杂志可以分为月刊、周刊、季刊。 错误子项不全 8、参加大会的有工人、农民、党员、学生、干部。 错误子项相容 9.工业分为重工业、纺织工业、食品工业、造纸工业。 错误越级划分 10、干部分为汉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中央干部和地方干部。错误多标准划分 四、用欧拉图表示下列概念的外延关系(每题6分,共18分)

逻辑学小论文

逻辑学学习小论文 04010212 邹烨 选修逻辑学这门课程,个人感觉有点难度,不过收获还是比较多。 首先,通过对逻辑课的学习,我看待问题的角度和方法都得到了改变。比如通过逻辑三段论的判断方法,判定一个论证的有效性。否定后件式,肯定前件式,纯假言三段论等等,都是帮助我们全面理性分析问题的向导。以我们身边的事情为例,大学中多有辩论比赛,主办方所定下的论题,则是利弊兼有,或是被称作模棱两可的题目,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获得不同的结论和观点。据我的观察,在辩论的过程中,辩手多采取偷换概念或者层层嵌套的论述方法,一步步把对方绕晕,以小的意义覆盖大的意义,就如逻辑命题中的某些名词一样,在此句中的意义要小于在彼句中的指示含义。一般没有经过逻辑训练的人,也许真的会哑口无言,在自己还在诡辩中挣扎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输给对方了,因为凭主观直觉上,我们无法推翻别人的断言,或者对其提出反驳,因为没有逻辑的思维,我们是无法抓住出错点的。如果具备了逻辑的知识,完全可以抓住对方的蛛丝马迹,陷其于自相矛盾、举例不当的尴尬境地。对方如果采用逐步论定的结论的方法,我们也可以用验证逻辑论证的方法,比如前面提到的否定后件式,看他是否犯了肯定后件的谬误,这样一来,对方想耍思维上的小聪明,对我们来说也不过是黔驴技穷罢了。

一个学了逻辑学的人,比之一个从未思考过推理原理的人,其进行正确推理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这首先因为学习逻辑学可以习得许多检验推理的正确性的方法,能够更容易地识别推理错误,从而使这些错误不容易在推理中滞留。在这些被识别出的错误中,有些普通的推理谬误,或所谓“自然错误”,是只要把它们充分弄清就很容易避免的。

普通逻辑学在生活中的应用

普通逻辑学在生活中的应用

目录 摘要、关键词 (3) 一、普通逻辑学基本内容 (4) (一)引论 (4) (二)概念 (4) (三)判断 (4) (四)演绎推理 (5) 二、普通逻辑学在生活中的应用 (5) (一)普通逻辑学在军事领域的应用 (5) (二)普通逻辑学在刑侦方面和推理小说的应用 (5) (三)普通逻辑学在科学领域的应用 (6) (四)普通逻辑学在数学教学与研究领域中的应用 (7) 三、总结 (7)

普通逻辑学在生活中的应用 摘要:普通逻辑是一门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它提供了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的推理的标准。普通逻辑所研究主要对象是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与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其中,概念、判断和推理就构成了普通逻辑的三大基本要素。同时,普通逻辑要求思维满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理由充足律。普通逻辑在我们学习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事物、探求新的知识,正确的表达和论述思想,反驳谬误、揭露诡辩。 关键词:普通逻辑学生活应用推理

引言:逻辑学昰研究思维形式的一种学说,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在某种意义下,逻辑学可以说是最难的科学,因为它所处理的题材,是抽象的感觉表象,是纯粹抽象的东西,而且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力和技巧,才能够回溯到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但在另一种意义下,也可以把逻辑学看作最易的科学。因为它的内容不是别的,即是我们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同时又是最简单、最初步的,而且也是人人最熟知的。我们的生活就是不可缺少了逻辑学的,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逻辑学在生活中的运用是非常普遍的,下来就来谈谈逻辑学与生活。 一、普通逻辑学基本内容 普通逻辑,亦称形式逻辑,是逻辑学的三大重要分支之一。普通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基本形式、思维方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在此次课程中,我们简要学习了其中一些重要的章节,总共有五大部分。 (一)引论 主要包括逻辑的概念,逻辑学的由来和发展以及它的学习意义。逻辑学作为一门学科,迄今已经两千多年。普通逻辑学作为分支之一,在认识客观事物过程中发挥着基础的,重要的作用。我国作为逻辑学发源国之一,《墨辩》,枚举思想为逻辑学的进一步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同时,阐述了我们学习逻辑学的意义,让我们由自发的逻辑行为过渡到自觉的逻辑思维,学会严密的论证,反驳谬误,揭露诡辩。 (二)概念 反映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它等同的适用于在它们外延中的所有事物,所以它们是普遍的。此内容包括概念本身的内涵与外延以及之间的关系,种类,还有关于定义的解释,下定义的方法,对划分的认识与相关规则,简明扼要的解释了这些基本要素本身以及之间所存在的联系。 (三)判断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的一种思维形式。判断包括模态判断和非模态判断,模态判断包括真值模态和规范模态;非模态判断包括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简单判断中,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是其主干,而复合判断包括负判断,

马原结课论文

《矛盾论》对我们的作用与影响 ——读《矛盾论》有感 摘要:在现实中矛盾是无处不在,无所不在的。在客体内部、主体内部、主体和客体之间,主观和客观之间,都是矛盾的表现,各个环节都是对立统一关系的反映。由于“矛盾”本身能够体现出“具体存在和本质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也能够体现出“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的对立统一关系,同时还能够体现出“个别和一般”的辩证逻辑关系。因此,用“矛盾”作为哲学理论的基本范畴,就能够实现唯物论、辩证法和逻辑学三者的同一,真正体现了它们三者的完美结合。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 关键词:辩证法;矛盾;同一性;共性个性 正文:《矛盾论》是毛泽东早期(1937年初稿,1952年修改稿)撰写的一部非常重要的哲学著作。《矛盾论》是继《实践论》之后,为着同一目的,即主要为着反对党内严重存在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重要的哲学著作。《矛盾论》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时间,深刻、系统地阐发了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因而也是唯物辩证法的精髓——关于矛盾的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锐利的思想武器。 (一)《矛盾论》继列宁之后,再次强调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矛盾论》就是对这一法则的深刻而系统的阐述,它完成了列宁关于要具体阐发和说明对立统一规律的遗愿,在辩证法发展史上有极重要的意义。 (二)为什么说对立统一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法则、是辩证法的核心呢?最根本的,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发展的源泉在于事物的矛盾性,特别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性。是否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去理解事物的运动,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形而上学的或庸俗进化论的宇宙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其所以如此,最根本的是缺乏矛盾的观点,即对立统一的观点。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能够科学地说明世界的发展变化,最根

硕士学位论文上的分类号填写说明

硕士学位论文上的分类号填写说明 说明:我校研究生在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时,学位论文封面上的分类号的填写,请查找《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细目》上对应的分类,查找学位论文分类号目前有多种途径: 一、网上自助查询,这是目前主要的查询途径 在学术期刊以及图书馆电子资源数据库年中查询相似论文,获取分类号。 二、人工查询 查找学位论文如需要用到工具书《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图书馆主书库和社会阅览室以及样本一库均有收藏都可查阅,也可随时咨询阅览室工作人员。 三、相关知识及查找示例 《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是我国建国后编制出版的一部具有代表性的大型综合性分类法,简称《中图法》。自1999年第四版起更名为《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称不变,英文译名为Chinese Library Class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LC。目前,《中图法》已普遍应用于全国各类型的图书馆,国内主要大型书目、检索刊物、机读数据库,以及《中国国家标准书号》等都著录《中图法》分类号。 《中图法》采用的是等级体系分类法,根据学科主题分为二十二个大类,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混合号码,用一位或者两位大写的拼音字母标注,字母后跟阿拉伯数字表示类目的细分,每3位数字用一个半角符号“.”分隔开,每个类目都是由总到分、由粗到细逐级细分,大类字母后跟的数字越多,表明分类越细,类目越明确。 学位论文分类就是根据《中图法》分类表,查询自己所写论文的主要学科主题在该分类表中对应的标识代码。

中图法分类号,是论文的必备项之一。作者要明确论文的性质和你所写文章的领域,即是属于计算机、电子、还是经济等其他领域,然后根据论文性质标注中图法分类号。 以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文章为例,说明如何标注中图法分类号: 1.“计算机网络安全导论”,首先它是属于计算技术、计算机技术类,其分类在中图法大类中的代号是TP 2.在中图法类表中查找TP大类—>TP39 计算机的应用—>TP393 计算机网络—> TP39 3.08计算机网络安全,因此,“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中图分类号即为TP393.08。 附: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细目 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A1 马克思、恩格斯著作 A2 列宁著作 A3 斯大林著作 A4 毛泽东著作 A49 邓小平著作 A5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著作汇编 A6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生平和传记 A8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和研究 B哲学 B0 哲学理论 B1 世界哲学 B2 中国哲学 B3 亚洲哲学

逻辑学 课程论文

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论文题目:试论莱布尼茨对逻辑学发展的影响 学院人文学院 专业逻辑学 班级 2009 级 学号 2009020018 学生姓名桂卫 教师张学立 2010-1-13

试论莱布尼茨对逻辑学发展的影响 摘要:莱布尼茨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先驱,不仅是德国历史上著名的科学家和哲学家,而且是现代形式逻辑的构设者与初步奠基者。在逻辑史上他是继亚里士多德之后最伟大逻辑学家。本文通过对莱布尼茨的逻辑学说的分析,试探论莱布尼兹对逻辑学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莱布尼茨、通用语言、数理逻辑 一、莱布尼茨的逻辑学说 莱布尼茨对逻辑问题的最早探索和最初贡献是试图沿着笛卡尔和霍布斯的思路建构所谓的“通用语言”。这种语言是一种用来代替自然语言的人工语言,它通过字母和符号进行逻辑分析与综合,把一般逻辑推理的规则改变为演算规则,以便更精确更敏捷地进行推理。或者说,“通用语言”是一套表达思想和事物的符号系统,利用这些符号可以进行演算并推出各种知识。在《论组合术》中,二十岁的莱布尼茨曾立志要创设“一个一般的方法,在这个方法中所有推理的真实性都要简化为一种计算。同时,这会成为一种通用语言或文字,但与那些迄今为止设想出来的全然不同;因为它里面的符号甚至词汇要指导推理;错误,除去那些事实上的错误,只会是计算上的错误。形成或者发明这种语言或者记号会是非常困难的,但是可以不借助任何词典就很容易懂得它。”在1679年9月8日给惠更斯的信中他又写道,有一个“完全不同于代数的新符号语言,它对于精确而自然地在脑子里再现(不用图形)依赖于想象的一切有很大的好处。……它的主要效用在于能够通过记号〔符号〕的运算完成结论和推理,这些记号不经过非常精细的推敲或使用大量的点和线会把它们混淆起来,因而不得不作出无穷多个无用的试验;另一方面,这个方法会确切而简单地导向〔所需要的〕结果。我相信力学差不多可以象几何学一样用这种方法去处理。” 综合莱布尼茨零零碎碎的设想,他的宏伟规划大体旨在创造两种工具:其一是通用语言,其二是推理演算。前者的主要使命是消除现存语言的局限性和不规则性,使新语言变成世界上人人会用的具有简明符号、合理规则的语言,规定符号的演变规则与运算规则,使逻辑演变依照一条明确的道路进行下去,进而解决所有可用语言表达的问题。 为此,莱布尼茨做了两方面的努力:一是寻找能够代表所有概念并可认作最根本的不可分析的符号;二是给出表述诸如断定、合取、析取、否定、全称、特殊、条件联结等形式概念的设计。关于第一方面,莱布尼茨首次设想用数目代表原初概念,而逻辑演算则用如同算术中的乘或除来代替。他认为用这种数字的不同方式排列组合,进行各种运算,就可产生无穷多的复合概念。这一思想后来改进为以素数代表基本概念,而复合词项即可借分解相应的数字成为它们的素数因子来加以分析。以“人是理智动物”为例,用素数“3”代表“动物”、“5”代表“理智”,则“人”即以“15=3.5”代表。为了更好地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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