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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控材料与甲供材料的弊端分析

甲控材料与甲供材料的弊端分析
甲控材料与甲供材料的弊端分析

甲控材料与甲供材料的弊端分析

摘要:若要进行一个工程,如何选用施工材料是建筑师甲方非常重视的一个环节。如果选取合理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既能够节约成本,工程质量又能得到保证。但在工程实施时,甲控材和甲供材的运用均有优缺点,本文通过在施工中对材料的研究分析,总结得出了甲控材和甲供材各自的弊端,以便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提高质量。

关键词:甲控材;甲供材;工程;弊端;措施

在工程实施时另甲乙双方左右为难的是如何选取“甲供材料”和“甲控材料”。

甲供材的弊端:(1)施工甲方毕竟不够专业,需要更多的投入大量的精力、时间来完成采购,消费了更多的资金,容易导致资金链崩溃。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质量也会多多少少的存在些问题。由于是甲方需要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在不需要时乙方就要求见到材料,接收时又鸡蛋缝里挑骨头。(2)甲方必须准备一套完整的工程造价预算,尽量控制材料数量,时刻防备施工单位偷梁换柱,节约成本,尽量避免一些变相超支工程款的现象发生:如过度浪费,乙方滥用材料。建议甲乙双方约定的预算进行结算,超供的加采保费扣,乙方节余的经双方协商进行分金。另外不要投机取巧,随便违约,承包商可能会假装答应以得到承包权;在二次分包时,通常土建方在任何时候都会刁难分包方。[1]工程竣工后甲供材料仍然存在许多的隐患,只要一个工程的某个部位出现问题,必须维修时,乙方马上就把责任归咎于材料。究其原因,无法简单地下定论哪里出现了故障。故提出相应对策:甲方要选择市场上少见的品牌的向乙方提供;在招标时最好不要指定唯一的品牌;甲方在招标定下材料后,要以原价格为根本提高一部分税金和利润,让乙方来供应。

甲控材的弊端:乙方在甲方确定产品,审核价格时往往没有动力无精打采建议甲乙双方一同合作调查市场价格,共同参与定价。

为了工程顺利进行,在招标和合同中应采取哪些应对措施呢?

1、从材料质量上考虑

甲供材:施工材料是甲方供应的,与材料有关的问题对乙方没有什么影响,都由甲方来负责,但要是乙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还没进行检查、验收、就直接把材料运用到施工中,导致了质量问题,这样,乙方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甲控材:建筑施工材料是由施工单位乙方来购买,然后甲方来检验确定与材料相关的质量、价格、数量等,这就称为“甲控材”。在招标时甲乙双方合作,甲方进货,是把钱拔到施工单位,但往往会存在资金周转不及时的问题,引来纠纷。

2、从计价方面上分析

通常情况下,甲控材凭借暂时估算的价格进行预算,开始施工前,乙方会进行报价,一般至少提供三家的价格让建设单位对比评估。建设单位(监理)可以调查参考当时市场的价格,相应地增加利润最后确定价格,当然这个价格也必须得经过施工单位同意。最终结束时材料就要按最后确定的价格来支付。

3、从会计方面考虑这些问题

(1)、在甲供材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导致账面流转与实物不符的现象。正常情况下,甲供材料由总承包商一手承揽,接手后才由材料部门把材料分包并编写调度单。在每个工程任务中,由于材料运用频繁,必须找专门的部门对这些材料进行监管,材料消耗台帐是每个较好的公司的必备账目,根据材料部门统计的材料消耗量表来进行月末成本总结。如果企业仅仅要求编季报,那消耗报表就在季末编制完成就可以,把材料消耗情况编写成册,因为在一个完整的施工过程中,预算部门往往会依据施工进展,为财务部门预编写暂估成本,财务部门就会依据该报表估价成本。换句话说,材料被总承包商估价计入总成本,当然,分发的材料由分包商可以任意支配。由此可知,总承包商对材料的使用并不知情。在结算前总承包商由于对材料的消耗程度基本上一无所知,由此可以引起账面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不一致。[2]

(2)、甲供材对主业收入的确认造成了影响。有关规定《具体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中规定:通常确认收入的方法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由于部分企业资金周转不灵活,拖欠现象有些严重,对于合同收入的回收有一定的难度,赞成使用回收成本的方法,完工百分比的确定可以利用累计实际合同投入成本占合同总预计总成本的百分比所确定的完工进度体现,在核实成本时,不能把未使用的材料但已投入使用的成本计算在内而且应该对预付款合理扣除。正是由于材料下拨后,总承包商对材料的使用情况无法得知的原因,预算部门只好估计当期算进成本的材料费用,这是如何确定完工进度的一个不利因素。在一个跨度时间长的工程项目中,将会影响确认各期主业收入。一般情况下,用互通账目结算材料的调拨,核算分包商与总承包商间的工程结算也是运用来往账款来实现的。倘若运用往来帐户同时解决工程计价的款项与结算款项。这时,应付应收发生冲撞后,分包商极有可能把两者的差额算进主营业务收入中,这就造成了计算失误。除此之外,分包商的成本明显减少,因为材料不当做分包商的工程成本而直接计入总承包商的成本。[3]

4、从管理成本的投入上考虑

甲供材的优点非常之多,我们所说的甲供材包含三个主要材料:钢筋、木材、水泥,具体方法是甲方把材料提供到现场,乙方只做好验收工作,如果材料不合格可以立即退货,当然如果乙方已通过验收,以后如果再发现材料不合格这类事情也就与甲方无关了,这是值得特别重视的。

(1)甲供的优点:A甲方所承受的风险得到明显降低;B可以控制成本、质量、进度;

(2)甲供的缺点:A过度浪费了有较大差价的材料;B乙方偷买材料的现象比较严重;C工程材料出现扯皮现象;D甲方供应速度满足不了乙方工程进度;

(3)、乙供好处:A节省了仓库管理费用;B供货不影响工程的按时完成;C 乙方自己承担由于购买错误带来的损失;D有利于甲方对材料出现问题的索赔;

(4)乙供坏处:成本高并且难控制质量。

5、甲供和与甲控的不同

甲供材料保障了工程材料的质量,避免了以差充好,很好地掌握材料的费用,材料的供应也可以得到保障,避免影响施工速度,但甲方应该设立相应部门来确保施工健康运行,对此部门进行合理监管。如果没有管理到位,可能导致混乱的内部材料供应,因此必须由监理、甲方及施工单一起考查市场价格。

关于到底是由谁供应材料是与企业的经济实力、项目战略、是否具备专设的采购部门等密不可分的,倘若企业选择成本节约的方法,有利的解决方法是主要采取甲供,辅以甲定乙供的方法。与此同时,若是资金较短缺并且没有专门的采购部门,就只需把握具有较高质量要求的和价值大的材料便可。

工程管理最重要要素之一就是工程进度,关系到企业的整体施工规划,所以分析是否运用甲供方式特别关键。从以往经验观察,砼、钢材由甲提供对避免工期风险更有利。对施工单位而言抵触心理较大的就是砼、钢材由甲提供,在施工中也会出现关于合同的配合度不够等现象,制约了工程进度,这也警示了甲方在签合同时,要有意识地规避这些问题,比如选择有信誉的总包单位,在总包合同中规定违约处理办法,规定好权利义务内容等等,均能很好地规避由于配合问题而延误工期现象。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到很好的结论,当然,甲供的方式有利有弊,运用甲供项目的质量、成本、工期进度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所以,甲供的方式有一定好处,但弊端也显露出来了,必须避免了其弊端,工程才可以得到很好地完成。

参考文献:

[1]郭林.王建强.建筑工程中甲控材与甲供材的利弊分析.科技创新.2013.07.08

[2]刘明.范贵隆.高速铁路施工项目的甲供、甲控材料管理.施工技术.2011.06.25

[3]饶婕.建设工程甲控乙购材料的控制管理.价值工程.2011.04.18

甲控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甲控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按合同约定控制材料设备价格、数量、品牌等,由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负责采购部分工程材料设备(简称甲控材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甲控材料设备的品种和范围 由公司依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及工程建设招投标文件或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甲控材料设备清单”,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展和具体采购项目情况调整甲控材料范围。 二、甲控材料设备核价表报送及审批流程 1、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工程建设进度,按本管理办法要求上报《甲供材料的总量和各阶段(期间)的供应计划》;以及按流程报送甲控材料核 价表(核价表必须按甲方要求表样报送,后详)。填写要求:填写内容齐全并打印,不得手写;如填写内容不全或手写,监理及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2、报送流程:乙方编制《甲供材料的总量和各阶段(期间)的供应计划》及甲控材料核价表f报监理单位审核f报工程管理部审核f报甲方成本合约部审核f报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3、审批流程 (1)监理单位审核:核定核价表中工期、到货时间、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用途(使用部位),并签字确认。 (2)工程管理部审核:核定核价表中工期、到货时间、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用途(使用部位),并签字确认。 (3)成本合约部对乙方所报材料设备品牌及价格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甲供材料的总量和各阶段(期间)的供应计划》的调整和补充,同样遵循上述审核流程。 (4)以上单位及部门签字确认后,由成本合约部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下发实施。 4、乙方报送表格一式四份,乙方、监理单位、甲方工程管理部、成本合约部各一份。 5、乙方报送甲控材料核价表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甲控设备30个工作 日;对于加工及供货周期较长的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前上报,对数量少或金额小、易采购的材料审核时间可缩短在10个工作日前报送。乙方未及时上报核价表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相关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上报核价表时,应同时上报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企业业绩、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并保证所上报资料的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样本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样本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有效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杜绝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同时也为更好地控制进货源头,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依据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甲供材料主要指钢材(包含板材和线材)、水泥、木材、管材、商品混凝土、砌块(包含砖、浆砌块等)、沙石料等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也包括卫浴、机电类(开关、配电箱)、灯饰、空调、燃油、电缆、五金类材料等。 3、本办法适用于金润源集团(包括子公司和控股企业)所有工程项目建设。 4、本办法解释权归金润源集团公司 第二章甲供材料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对土建工程建设而言,甲供材料的主管部门为集团采购部,执行单位为集团贸易公司,其它关联部门为工程部、法务部、审计部、财务部、造价公司、监理公司(如果有)等,各部门职责如下: 1、采购部:作为业主方代表,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对整个甲供材料流程进行监督。对供应商的选择,甲供合同的签订,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材料的进场和验收,材料款的结算,材料的存储和保管等环节进行监督指导。

2、工程部:依据工程项目的类别、用量和实际建设需要,在立项、招标或合同谈判时确定是否采用甲供材料,划定甲供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及各项技术指标或等级,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2、贸易公司:为甲供材料的实施部门,负责和审计、法律、造价等部门共同完成甲供材料的询价、招标(或议标)以及谈判,确定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合作数据库,签订供应合同。同时负责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进场、核算等工作,为最终的工程结算提供准确数据。 3、法律部:负责甲供材料合同、协议的签订审查工作,确保供应合同或协议在法律层面上的完整和严谨,防范风险的存在。 4、审计部:负责对甲供材料的审计工作,核对材料的规格、数量以及供应程序是否完整,并审核甲供材料的结(决)算。 5、造价公司:负责向业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提供甲供材料的设计种类、规格及数量,为业主提供判断和分析的依据,复核甲供材料的设计用量和实际用量,做好工程的结(决)算工作。 6、监理公司:负责对甲供材料的进场把关,做好材料的品相、规格、数量等内容的检查和相关试验检测工作,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场。 7、财务部:复核甲供材料的结算,负责对甲供材料款的支付和扣回工作(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和要求执行)。 第三章供应商的选择 在确定某项工程采用甲供材料后,采购部、贸易公司协同采购、审计、财务、法律、造价等部门经过询价、招标(或议标)等程序来选择最终的供应商,并遵循以下原则:

甲供材料账务处理

甲供材”的账务处理及其税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的概念 所谓“甲供材料”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建筑工程,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称甲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 “甲供材”产生的原因是甲方从材料质量和成本效益角度出发,防止建筑乙方在材料上做文章,担心不能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影响住房和自身的声誉。一般材料占商品房建造成本的30%~40%。 对于甲供材的税务处理,在税法上是比较明确的。但对甲供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直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就带来了开发票的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税收问题。 二、“甲供材”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甲供材征税主要是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税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纳税人将“包工包料”的建筑工程,改为以基本甲方的名义购买原材料,从而逃避营业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没有明确规定装饰工程中甲供材要不要不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而根据2006年8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14号文)的规定:“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的装饰劳务。因此,除了装饰劳务以外的“建筑业”的甲供材需要并入乙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三、甲供材的账务处理及其税务处理

乙供材料管理办法

乙供辅助材料管理办法 1、目的:保证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价格合理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及工期要求。 2、范围:适用于总包方在本工程项目提供的施工用辅助材料、设备的采购。 3、职责: 3.1总包方负责组织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工作并与建设方共同协商确定供应商; 3.2总包方与建设方材料采购部门分别对市场价格进行考察,为最后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 3.2建设方成本部负责价格(大宗材料)审核,合理降低建设成本; 3.3建设方技术部负责材料的选型; 3.4总包方所供材料应在建设方、监理的监督下进行封样,以便作为验收所进货物的验收依据。 4、总包方和建设方对供应商共同考察,并确定战略伙伴关系单位; 5、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总包方初选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建设方和总包方所询价格差距较大时,应说明所选材料的理由; 6.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应包括: 6.1供应商基本情况: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6.2营业执照、产品标准、经营范围; 6.3准用证、检验报告; 7、总包方按《乙供材料清单》及供应商有关资料七天内编制《乙供材料采购计划》和《资金计划》报工程部、采购部、成本部、监审中心等领导审核;批准后,总包方和建设方指定人员,共同采购,资金的使用详见《资金管理办法》; 8、元以下的辅材,由总包方和建设方材料采购部共同签署执行,元以上的辅材,由总包方15日内提出计划,建设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询价、确价或是招标定标,定标后的价格做为最终结算价格; 9、中准价以外的按照“中准价以外乙供材料价格确定的工作程序”执行; 10、采购后的材料验收按照“乙供材料(设备)进货检验指导书”执行; 11、对总包方采购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负责退货,除征得建设方、监理对不合格材料降级使用外,对造成工期延误,所有后果由总包方承担; 12、总包方如出现材料超供,将按照双方合同“关于超供材料处罚条款”执行。 13、操作流程:采购计划-总包方材料员-建设方材料员-考核商家-看样封样-确价定价(招标)-上报审批-购买-验收入库

星河湾甲供甲控材料管理办法

星河湾集团 甲供甲控材料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星河湾集团工程建设中甲供、甲控材料的供应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甲供材料是以星河湾集团(含下属各项目公司,下同)名义采购的供施工单位在星河湾自营工程中使用的工程材料和设备,甲控材料是以施工单位名义采购的供施工单位在星河湾自营工程中使用的指定工程材料和设备。本办法中的甲供甲控材料(以下简称“材料”)主要指以下装饰性材料、设备和机电设备。 装饰性材料、设备包括:饰面材料、地板、洁具、淋浴隔、水暖装饰件、五金、炉具、热水器、厨房电器、厨柜、排气扇、灯具、开关面板、康体娱乐设施等。 机电设备包括:电梯、发电机组、水泵、阀门、变频柜、空调主机、空调末端、冷却塔、热水炉等。 材料采购种类由采购部根据项目特点参照常规采购范围确定。 第三条本办法将是含有甲供甲控材料的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亦是材料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施工单位和供应商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 二、材料的总量计算 第四条材料的总量计算如下: (一)项目工程部在样板房装修施工过程中,对损耗较大的装修材料(如墙纸、扪皮、扪布、瓷砖、玻玛、石材等)应收集及制订最佳的施工方案,预定施工损耗率,为今后大面积施工时控制其损耗率建立基础。 (二)提供样板房装修施工图和物料表后一周内,采购部提供各种相应材料的规格、品牌、型号,合约成本管理中心预结算部完成编制甲供甲控材料清单,及含预定损耗率的数量,提供给采购部及项目部。 (三)样板房装修完工后一周内,规划设计部按照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编制样板房竣工图,以便后期大面积施工所用。 (四)样板房装修完工后一周内,各区域合约成本部根据现场样板房的实际施工情况及时汇总计算出甲供甲控材料数量。如出现实际施工与装修图纸有差异的地方统一提交预结算部。 (五)预结算部将存在差异地方统一归类后交由规划设计部答疑,由规划设计部与项

甲供材方式账务处理流程

甲供材财务流程 1、甲方购进工程材料时, ⑴公司采购部根据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国税发票票面金额办理入库单,经甲、乙双方人员共同验收合格签字后,将入库单返还采购人员(乙方有关人员同时、等额办理领料单),采购人员凭发票、入库单填制报销凭证,财务部根据手续完备的报销凭证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工程物资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⑵根据采购部手续完备的付款申请单金额,付给供应商材料款,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 2、现场材料员月末根据施工方签章确认的领料单交财务,财务部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 贷:工程物资 注:工程物资入库领用手续与入库手续同时办理,当月必须履行完毕,“工程物资”科目当月无余额。 3、对乙方日常预付工程款账务处理,财务部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施工单位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也就是说,乙方申报缴纳建安营业税时,必须将甲供材部分金额纳入营业额计征营业税。所以,为了防止乙方未依法申报缴纳甲供材部分的建安营业税,而受到地税部门的稽查,由此将甲方纳入协查范围造成的税务风险,所以在支付乙方工程款之前,乙方必须出具甲供材部分(即上月乙方

领用材料)金额的完税凭证之后,才予以支付工程款。 4、对于已完成决算的工程项目,由乙方根据工程决算报告的总金额,扣除甲供材部分的金额开具地税发票,甲方根据发票票面金额进开发成本会计科目,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 贷:预付账款——施工单位 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 5、特殊事项说明。 ⑴根据财税[2006]114号文,《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也就是说,在精装修房项目中,甲方提供的灯具、橱柜、电器、卫浴、瓷砖、乳胶漆、砂子水泥等材料,是不需要并入乙方营业额计征营业税的。所以,无需对乙方申报缴纳营业税进行监控。此类业务账务处理流程可按本标准流程进行处理。 ⑵为了避免实行甲供材之后,出现资金占用、材料积压与损耗等现象产生,同时便于财务管理与核算,实行零库存管理。材料运送至施工现场后入库单领料单同时办理,由我公司采购人员和现场材料员分别拿到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现场材料员登记材料账进行数量核算。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规范完善工作流程,从甲供材料(设备)选用、合同、验收、保管、结算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使甲供材料得到有效监控,真实反映材料成本、最终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甲供材料(设备)管理流程 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招标及合同签订---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验收---进度款支付及结算---供应商后评估 一、采购计划 工程部依据项目整体进度要求,编制《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合同管理部依据《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综合考虑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备货期、运输时间、合同洽谈时间等,编制《材料/设备招标采购计划》,报领导批准; 二、供应商选择 公司各部门推荐一至二家供应商,合同管理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考察及整体评估。 三、招标及合同签订 1、采取邀请招标的材料和设备,合同管理部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执 行; 2、采取简易招标的,由合同管理部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推 荐单位中筛选优质供应商,邀请三至五家单位密封报价,并封存各家单

位的样品,做好标识;(简易招标适应于:标的总金额﹤50万或50万≥标的总金额≤100万,且供货期紧张的招采项目) 3、定标后,合同管理部负责甲购材料采购合同准备及前期合同沟通,工程部及规划设计部从技术、供货时间、质量控制及商务报价等角度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管理部、成本部及财务部从价格、付款条件等角度参与合同谈判,经领导批准后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由规划设计部负责材料样板封样、并移送工程部保存等相关管理工作。 四、材料进场及验收 工程部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及施工单位的要求,确定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场时间,由工程部通知供应商供货,同时通知施工单位做好接货验货准备。 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工程部提前协调、落实进场条件,如道路、堆场或仓库等): 验收流程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前,由供应商填写《材料验收申请单》报工程部,工程部通知各部门做好验收准备。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后,由工程部组织合同部、规划设计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加验收,并做好统计的原始记录,各单位、部门统一签字确认送货单由工程部留底并抄送其他部门,所有单位和部门的相关人员签署验收合格后,才视为该批材料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对接管货物后,对本批次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负责。

甲控材料管理办法

甲限乙供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甲控材料采购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质量、造价、工期符合公司经营目标,争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暂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南区域公司工程项目。 第二节材料采购方式的确定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可进行调整,拟确定本期项目甲限乙供材的主要类型如下:钢筋、水泥、商品砼、管材管件、电线电缆、防水材料、外墙装饰材料、门窗、屋面瓦、成品天沟。 第三节甲控材料采购流程 1.1.指定品牌材料范围的确定 1.1.1 指定品牌材料类型:钢筋、水泥、商品砼、管材管件、电线电缆、防水材料, 1.1. 2. 成本部根据项目成本控制目标和项目策划定位测算材料成本,明确指定品牌材料成本范围。 1.1.3. 设计部、招采部依据成本限价对市场进行调研,对各品牌市场信誉、价格、质量进行分析,对指定品牌提出参考意见。 1.2. 指定品牌限定价格材料的选定 1.2.1 指定品牌、限定价格材料类型:外墙装饰材料、门窗、屋面瓦、成品天沟 1.2.2. 成本部根据项目成本控制目标和项目策划定位测算材料成本,明确指定品牌、价格材料的成本范围。 1.2.3. 设计部、营销部依据成本范围确定材料类型、风格、颜色等。 1.2.4. 招采部根据指定品牌、价格的材料进行市场调研,重点对指定品牌优缺点提出参考意见。 1.2.5. 招标委员会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形成谈判纪要,并让供应商出具供货承诺书。 1

1.2.6 由设计部组织招采部、营销部、工程部共同对样品进行封样。 1.3. 指定品牌材料的管理 1.3.1. 指定品牌材料进场时,须填写《施工班组进出场申请单》(一式陆 份),经各方签字确认,所有材料的进出场均履行上述手续。 1.3. 2. 指定品牌材料进场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钢筋、水泥:汇总表、出厂材质证明、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现场抽样实验报告(厂家资质、许可证、检验报告)。 商品砼:配合比试验报告、预拌砼站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及试验报告、砼站抽样试验报告、汇总表、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结构用砼试块强度评定验收记录、现场抽样实验报告。 防水材料:出厂证明、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电线电缆、管材管件:出厂证明、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厂家资质。 1.3.3. 所有指定品牌材料必须随货物一并提交。 1.3.4. 材料员、工程部、监理单位一并对指定品牌材料进场进行验收。 1.3.5 乙方申报指定品牌材料价格时,须由招采部经理、成本部经理、 项目部经理、工程总监、总经理共同签字后确认。 1.4 指定品牌、价格材料的管理 1.4.1 该类材料主要类型为外墙装饰材料,文化石、真石漆、挂板、理石、 门窗、水泥彩瓦、成品天沟。 1.4.2 统计此类材料规格、型号、颜色、品牌、厂家、价格等,形成汇总 表,报总经理签字后发函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项目部备案,并将汇总表写入主体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中。 1.4.3 施工单位签订指定品牌、价格材料供应合同后,提交一份合同原件 交综合部备档。 1.4.4 组织材料员、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对指定品牌价格的材料进行分析, 熟悉其产品外形、特点,具备初步鉴别能力。 1.4.5 指定品牌、价格材料进场时,供方还需提供出厂材质证明,试验报 告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检验报告。

房地产甲供材的账务及税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的账务和税务处理技巧及例解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的概念 所谓“甲供材料”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建筑工程,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称甲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甲供材”产生的原因是甲方从材料质量和成本效益角度出发,防止建筑乙方在材料上做文章,担心不能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影响住房和自身的声誉。一般材料占商品房建造成本的30%~40%。 对于甲供材的税务处理,在税法上是比较明确的。但对甲供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直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就带来了开发票的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税收问题。 二、“甲供材”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甲供材征税主要是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

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税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纳税人将“包工包料”的建筑工程,改为以基本甲方的名义购买原材料,从而逃避营业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没有明确规定装饰工程中甲供材要不要不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而根据2006年8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14号文的规定:“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的装饰劳务。因此,除了装饰劳务以外的“建筑业”的甲供材(包括甲方提供设备的情形)需要并入乙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三、甲供材的账务处理及其税务处理 (一)甲供材的账务处理

甲定乙供材料管理规定

GTS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 准 GTS83105-2011 项目甲定乙供材料管理规定 2011-4-15发布 2011-4-

30实施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 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工作职责 (1) 3.1 材料设备部职责 (1) 3.2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产品中心相关公司职责 (1) 3.3 项目公司成本管理部职责 (1) 4 甲定乙供材料管理的工作流程 (1) 4.1 甲定乙供材料范围的确定 (1) 4.2 甲定乙供材料品牌、供方评价 (1) 4.3 甲定乙供材料价格签证 (2) 4.4 甲定乙供材料采购要求 (3) 4.5 甲定乙供材料现场验证 (4) 5 附录 (4) 6 引用文件 (4) 附录1 流程图 (5) 附录2 管理审批权限表 (6) 附录3 GTR83105-01 材料核价单 (7) 附录4 GTR83105-02 甲定乙供材料抽查表 (8)

前言 本标准明确了甲定乙供材料管理职责,规范了甲定乙供材料询价、核价等操作流程,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审批路径,为规范项目甲定乙供材料核价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本标准根据绿城集团甲定乙供材料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起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材料设备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爱萍。

1 范围 适用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项目公司、控股项目公司以及按绿城模式管理的参股、代建项目公司的甲定乙供材料采购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甲定乙供材料:甲定乙供材料是指由项目公司指定产品厂家、品牌等,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安装的物资。 3 工作职责 3.1 材料设备部职责 材料设备部集团本部负责酒店项目甲定乙供材料的询价指导、提供品牌及核价意见;材料设备部区域分部负责其他项目的甲定乙供材料供方管理、材料询价,提供品牌及核价意见。 3.2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产品中心相关公司职责 负责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甲定乙供材料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组织相关各方对甲定乙供材料的进货检验。 3.3 项目公司成本管理部职责 负责根据材料设备部确定的品牌、价格计入工程结算。 4甲定乙供材料管理的工作流程 4.1甲定乙供材料范围的确定 4.1.1项目公司须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定甲定乙供材料的范围,材料设备部区域分部参与工程招标文件会签。 4.1.2预算招标或工程量清单招标,材料设备部区域分部须明确甲定乙供材料品牌、厂家。 4.1.3费率招标,材料设备部区域分部须明确甲定乙供材料价格、品牌、厂家。 4.1.4项目公司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如对招标文件确定的甲定乙供材料范围、品牌、厂家、价格进行调整,必须在报审合同时进行专项说明,并经材料设备部区域分部会签。 4.2 甲定乙供材料品牌、供方评价 4.2.1材料设备部区域分部负责建立甲定乙供材料《合格供方名册》及各供方的档案,甲定乙供材料《合格供方名册》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须报材料设备部集团本部备案。 4.2.2材料设备部集团本部负责发布甲定乙供材料《合格供方名册》。信息平台主要内容

甲控材料及管理办法

甲控材料 甲控材料,指的是招投标过程中已明确甲控乙供的材料。 在,为明确责任。避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产生扯皮现象,特定立此办法: 1、属甲控乙供应的材料,甲方组织监理协助进行招投标,选择供应商。由乙方签定供货合同。零星材料由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商定。 2、乙方与供应商在买卖交往中,因货款不清产生的矛盾与甲方无关。影响供货拖延工程进度由乙方负责。 3、乙方要提前通知甲方材料到货时间和地点,以便甲方、监理跟踪检验,必要时甲方、监理将抽样检验。乙方要给予配合。 4、凡发生材料货源与招标中标单位不符。或材料发票、质保书、炉批号与材料不符。甲方、监理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清退出场。影响工程进度由乙方负责。 5、甲方、监理委托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对抽检材料进行检测,所发生的检测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乙方负责。 6、凡乙方所购甲控乙供材料必须将供货合同及供货发票的复印件交给甲方物供部以便财务结算. 7、凡需甲方通过招投标形式选择供应商的少量和大宗材料。乙方必须根据自身计划安排提前50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影响供应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有甲方组织业主代表、监理、施工单位原材料考察组,对各种原材料、设备进行实地考察,由总监办出考察报告,做出评价后一起讨论,确定生产厂家后总监办直接发文给施工单位进行采购。 水泥、石料、沥青、钢筋、石灰、橡胶支座、伸缩缝等有施工单位报送产品品牌、厂家年生产能力、日生产能力、注册资金等相应材料进行比对后再实地考察,取样委托第三方检查机构进行试验,最终确定生产厂家。 大型设备需要施工单位提供企业资质、营业执照、企业业绩、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营改增后的“甲供材”和“甲控材”

营改增后的“甲供材”和“甲控材” 营改增后,关于“甲供材”与“甲控材”,很多建筑企业在无形之中增加了税收负担,却无从下手。“甲供材”的涉税风险到底有哪些?合同签订时有怎样的技巧?“甲控材”规避税收风险的实操要点又有哪些? 一、营改增前后“甲供材”的区别 1“甲供材”的定义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甲供材是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发包方或业主自行采购,并将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动力交给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一种建筑工程现象。 基于此规定,如果发包方针对发包的建筑工程自购的材料为零的现象就是包工包料工程。 “甲供材”中的业主或发包方自己购买的材料、设备或建筑配件在整个建筑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例,在税法中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只要业主自己有购买工程所用材料的行为,即使是业主买一元钱的材料也是“甲供材”现象。 2营改增前后的区别 (1)“甲供材”成本核算的区别

营改增后的“甲供材”直接在发包方或业主进行成本核算,材料供应商将材料发票直接开给发包方或业主进行账务处理。 而营改增前的“甲供材”分为“设备和装修材料的甲供材”和“除设备和装修材料之外的甲供材”。 其中“设备和装修材料的甲供材”直接在发包方或业主进行成本核算,即与营改增后的“甲供材”是一样的。“除设备和装修材料之外的甲供材”在施工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材料供应商将材料发票直接开给施工企业进行账务处理。 (2)“甲供材”是否计入建筑施工企业的产值的区别 营改增后的“甲供材”不计入施工企业的产值,即在进行工程结算时,“甲供材”不计入施工企业的结算价。 而营改增前的“甲供材”,其中“设备和装修材料的甲供材”不计入施工企业的产值,与营改增后的“甲供材”是一样的。“除设备和装修材料之外的甲供材”才计入施工企业的产值。 (3)建筑施工企业对“甲供材”是否要缴纳增值税的区别 营改增后的“甲供材”,施工企业不缴纳增值税。 因为“甲供材”在发包方进行成本核算,如果发包方依照税法的规定,符合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况,则“甲供材”部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发

工程结算环节中“甲供材”的涉税问题处理.pdf

工程结算环节中“甲供材”的涉税问题处理 甲供材,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现象。在建筑行业的实际操作全流程中,甲供材贯穿于工程概算、招投标、合同签订、财 务核算、工程结算和工程审计等6大环节之中,要防范甲供材的涉税风险,必须要有全流程管控风险意识,充分控制甲供材以上6大环节中的财税风险。 工程结算环节甲供材现象的税收问题处理 工程招投标环节,有两种甲供材现象:第一种招投标甲供材现象的内涵是指发包方 将甲供材从工程造价中进行剥离,然后将不含甲供材金额的工资造价对外进行公开 招标的现象;第二种招投标甲供材现象的内涵是指发包方将甲供材步工程造价中进 行剥离,然后将含甲供材金额的工资造价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的现象。 1、第二种招投标甲供材现象的工程结算法 招投标甲供材现象在工程结算环节中,由于第一种甲供材现象中的施工企业与发包 方或甲方进行工程结算时,采用的差额结算法,即结算价中不含甲供材金额,施工 企业按照不含甲供材金额向发包方开具发票,向发包方收取不含甲供材金额的工程 款计入收入。发包方和施工企业双方不存在税收风险。但是第二种甲供材现象在工 程结算环节,根据甲供材业务中的甲供材金额是否计入工程结算价中,存在两种结 算法:总额结算法和差额结算法。所谓的总额结算法是指发包方将甲供材金额计入 工程结算价中的一种结算方法;所谓的差额结算法是指发包方将甲供材金额不计入 工程结算法中的一种结算方法。两者的涉税分析分析如下:

2、第二种招投标甲供材现象的总额结算法的税收风险分析 在总额结算法下,对于发包方和施工方都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 (1)对于发包方的税收风险 第二种甲供工程现象的总额结算法有以下特征:一是发包方发出甲供材给施工企业 使用时,财务上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而施工企业领用甲供材时,财务上在预收账 款科目核算。二是甲方或发包方购买的甲供材计入施工企业的销售额(或产值)或 结算价。三是根据结算价必须等于发票价(发票上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和增值税销 项税额的总和)的原理,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含甲供材金额的结算额向发包方开具增 税发票。 基于以上特征,在第二种甲供材现象的总额结算法下,施工企业开给发包方的增值 税发票中含有的甲供材金额,发包方享受了10%(一般计税项目)或3%(简易计税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由于甲供材是发包方自行向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而从 供应商获得了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享受了16%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换句话税,发包方就甲供材成本享受两次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两次抵扣企业所得税(如发 包方式房地产企业,则房地产企业就甲供材成本含享受两次抵扣土地增值税)。这显然是重复多做成本,骗取国家税款的行为。如果被税务稽查发现,则发包方肯定要 转出多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补交企业所得税并接受罚款和滞纳金的行政处罚。 如果发包方要规避以上分析的税收风险,则必须就甲供材向施工企业开具增值税发 票,而且发包方不可以按照平价进来平价出,必须按照甲供材采购价×(1+10%)的计征增值税的依据向施工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由于发 包方没有销售材料的经营范围,根本开不出销售材料的增值税发票给施工企业。也 就是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包方将甲供材视同销售,向施工企业开具增值税发

甲控乙购材料管理办法

甲控乙购材料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材料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从工程材料选用、合同、验收、保管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使材料得到有效监控,能真实反映材料成本,高效地实施管理与使用,完善监督机制,兼顾质量和成本,做好事前质量控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乙供材料”的定义 “乙供材料”,是指业主和施工单位(班组)之间材料(含设备)供应、管理和核算的一种方法。即:业主在进行施工招投标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 业主方为甲方, 合同中规定该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除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以外由乙方 (班组)统一购入, 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实际审价或者当月当地信息价格结算 , 数量按照甲方(业主)竣工结算实际办理结算数量结算。在“乙供材料”核算管理中, 材料的价格风险、材料数量风险、材料的看管及存放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材料确认及验收 (一)、乙方采购材料之前,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或者相关材料规范要求,甲方对施工单位提出各类材料的品牌、质量要求、规格要求等,乙方制定乙供材料送样确认单,并选定样品交付甲方进行确认,甲方项目部汇同设计部、资源部、监事会进行共同确认,确认后进行现场封样,各方在确认单上进行会签。 (二)、乙供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由施工单位的代表及甲方相关部门人员(项目部、物管部、设计部、资源部、监事会)共同进行验收,验收人员根据材料确认单及封样样品,对材料品牌、规格、型

号等进行核对和抽样检查,并签署书面意见。验收通过后,参加验收的相关人员在乙供材料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三)、材料抽样检验在材料进场时进行,验收时现场拍照留存并随机抽取,实验、检测结果经项目部会同各方见证后存档。 (三)、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进行乙供材料的收货,并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项目部到货时间,并确保在工作时间内材料到场,以便各部门能及时参与,及时进行验收。 (四)、材料质量的检验方法和质量标准,材料质量的检验方法主要有书面检验、外观检验,各相关责任人应做到材料的书面检验和外观检验: ①、书面检验是指通过对施工单位采购供应的材料质量保证资料、实验报告等进行核认; ②、外观检验是指对施工单位采购供应的材料从品种、规格、标志、外形尺寸等进行直观检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 (五)、参加材料验收的人员要认真仔细核对相关证件,依据图纸及规范进行材料验收,包含规格、型号、大小、尺寸、厚度、数量等方面。核对要认真仔细,发现错漏的及时指正。仔细检查产品实物与其证明书的内容和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相符。检查产品的外观形状,包括其包装、标识及相关内容是否完好、合格;检查同一批进场的产品型号、规格是否一致,防止质量不同的产品混进场;乙方需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甲方需检查乙方需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是否齐全,如果资料不齐全应及时向乙方索取,若资

甲供材料多种情况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甲供材料多种情况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甲供材”是建筑行业术语,“甲供材”工程就是甲方(基本建设单位)与乙方(施工单位)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事先约定的,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甲供材”的税务问题,长期困扰着理论界和实务界,本文系统梳理甲供材料(设备)的增值税问题,并就甲乙双方的税务会计事项作出相应处理。 从广义上讲,甲供材料(设备)的来源一般分两种,一是甲方自产或委托加工,二是甲方外购。第一种又分自产无偿提供和自产有偿提供两类;第二种分外购无偿提供、外购有偿提供和代购三类。其中,自产无偿提供和外购无偿提供是狭义上的甲供材料(设备)。 “自产无偿提供”应缴增值税 自产无偿提供,即甲方直接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材料(设备)计入工程成本,并无偿交与乙方用于在建工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货物。建筑工程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甲方应当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甲方(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下同)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工程施工或开发成本)

贷:产成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由于甲方将材料(设备)直接计入工程成本,乙方收到材料(设备)时不作会计处理。但考虑到实物管理的责任问题,乙方应当建立辅助账,明细记录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出情况。 “自产有偿提供”应缴增值税 自产有偿提供,即甲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材料(设备)交与乙方用于在建工程,并与乙方结算抵减工程款。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有偿,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甲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材料(设备)交给乙方用于在建工程,转移过程中甲方将材料(设备)价款与施工单位抵减了工程款,属于“有偿”行为;材料(设备)的所有权也发生了事实上的转让,此转移行为属于销售货物,甲方应当缴纳增值税,同时应当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甲方会计处理如下: 借:预付账款——乙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乙方会计处理为: 收到时

小议 “甲供材”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

小议“甲供材”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 汪疆 所谓“甲供材料”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甲供材”产生的原因是甲方从材料质量和成本效益角度出发,防止建筑乙方在材料上做文章,担心不能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影响建筑物的质量。 现在这种情况普遍存在,但在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却存在一些问题,建设方购买的材料取得了增值税发票,按规定要入账,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的规定甲供材全部要开具建安发票,在实际处理中,甲供材一般都是由建设方以施工方的名义开具建安发票,营业税款都是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这部分税款,当然这不符合税法规定,但在现实情况中大部分的施工单位为外来施工单位,所得税不在当地管理,账务不好检查,同时很多施工单位是实行定律征收,成本未明确核算,同时建设方也已经以施工方的名义按含甲供材开具了建安发票,税款也已经缴纳,也未造成税款流失,但在会计处理过程中甲方支付了这部分营业税款应该计入那个科目?建安发票 又如何入账?是否会存在重复进入成本的问题? 我认为针对上述情况在现实的会计处理中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建设单位购入材料时以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入账记入工程物资的借方,在建设单位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用于工程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规定建设单位每支付一笔工程款都应该取得建安发票,无论是预付款还是工程进度款。依据这项规定在发出材料时也应该取得建安发票。在开具出库单或领料单时同时开具建安发票。将建安发票及出库单或领料单同时入账。在现实情况中发票可能是由建设方以施工方的名义开具,税款也可能由建设方承担,但要注意发票开具的金额应该是以材料的成本除以(1-3%*(1+城建税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率)计算出来的金额。具体会计处理是: 借:在建工程(含税价,附件是建安发票) 贷:工程物资(成本价,附件是出库单或领料单)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营业税金) 按照以上的账务处理税金就进入到了在建工程中,同时甲方手中的发票记账联和完税证要移交给施工方,建设方不能入账,如果在建

甲供材和甲控材的法律和账务问题

甲供材和甲控材的税会处理 (一)甲供材的账务处理 甲供材,是指建设方直接向承建方提供部分材料,采购结算全部由建设方全权处理,承建方只负责材料进场时的到货点验和使用管理。大部分情况下甲供材不含在总承包合同的合同价中,合同成本中也不包含甲供材。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做好甲供材料出入库台帐,不做会计处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甲供材是计入合同总价的,也就是说合同收入包含了甲供材内容,合同成本中就得核算甲供材了,同时必须取得建设方开具的甲供材发票,按照会计准则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即可。 总造价中包含了甲供材,承建方就得给建设方开具含甲供材的工程服务发票,也必须取得建设方开具的甲供材发票。如果承建方没有取得建设方开具的甲供材发票,那么税负就直线上升了。这种情况下往往建设方会以甲供材料抵偿工程款,这时候甲供材属于建造合同收入和建造合同成本的一部分,建筑企业应该做会计处理如下: 建设方拨付材料时,承建方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甲供材 贷:应收账款—建设方 领用甲供材时,承建方会计处理: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甲供材 (二)甲控材的账务处理 甲控材,从外部看来与普通的材料供应没有区别,只是供应商为建设方指定,或者材料品牌为建设方指定。通常情况下都是指定供应商,因为指定供应商,材料价格也被建设方指定了,甲控材对应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必须都在承建方中核算。采用一般计税的项目,在与建设方签订甲控材料协议时,一定要尽可能的要求甲控材料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16%税率的专票。 甲控材在账务处理上与自采材料没有区别,可能有区别的地方在于款项的支付。甲控材的材料款,建设方一般从支付给承建方的工程款中扣下,直接支付给甲控材供应商,三方签订委托付款协议,三方以债权债务为纽带,作为中间环节的承建方,实质是以债权抵债务。 甲控材供应商供应材料时,承建方的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XXX供应商 工程项目领用材料时,承建方的账务处理: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明细科目

乙供材料管理制度

乙供材料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安工程合同的乙供材料设备管理工作,包括乙供材料设备的范围确定、封样、审批、进场验收、检查、更换等。 本管理办法是运营管理中心制定的《工程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版)》的补充,本管理办法未提及的内容以《工程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版)》要求为准,本管理办法与《工程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版)》有矛盾的,以本管理办法要求为准。 二、职责 (一)工程部 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做好乙供材料设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乙供材料设备质量,对乙供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参与确定乙供材料设备的范围、品牌要求、封样要求。 组织审批投标乙供材料设备样板。 组织审批拟进场乙供材料设备。 ?组织乙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对拟更换的乙供材料设备进行审批。 (二)设计部 负责确定乙供材料设备选型,提供乙供材料设备样板(设计师样板)。 ?参与确定乙供材料设备的范围、品牌要求、封样要求。 参与审批投标乙供材料设备样板。 参与乙供材料设备审批。 ?参与乙供材料设备质量检查。 ?参与乙供材料设备更换审批。 (三)采购部

参与确定乙供材料设备的范围、品牌要求、封样要求。 参与审批投标乙供材料设备样板。 参与乙供材料设备审批。 ?参与乙供材料设备质量检查。 ?参与乙供材料设备更换审批。 (四)成本部 组织确定乙供材料设备的范围、品牌要求、封样要求。 ?参与乙供材料设备审批。 参与乙供材料设备质量检查。 参与乙供材料设备更换审批。 三、工作程序 (一)前期设计阶段 成本部在每次招标文件发出之前,组织各部门确认甲供、乙供范围。 ? 参与部门包括成本部、采购部、设计部、工程部,需要明确甲供、乙供、甲指乙供的材料设备范围,以及乙供材料、甲指乙供材料的品牌要求,确定需要封样的材料设备。 设计部确定乙供材料的选型(技术规格),提供及保管材料样板(设计师样板)。 (二)招投标、合同签订阶段 工程部组织设计部(涉及效果的)、采购部(甲指乙供的)、监理单位共同审批投标样板,审批通过进行封样。 ?定标后,中标单位在投标中报送的材料样板将作为验收依据,若有需要补充提供材料设备样板,由工程部组织审批、封样。 定标后,中标单位需提供乙供材料设备明细表(含技术规格、品牌、厂家)及材料样板(如需补充),工程部审批。 工程部保管各阶段的材料设备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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