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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环保、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环保、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目录

一、工作依据 (1)

二、工作范围及重点 (1)

1、环保、水保控制监理工作重点 (1)

2、环保、水保控制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1)

三、工作流程 (2)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控制手段 (2)

1、设计图要求控制临时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2)

2、水上施工作业环境保护措施的检查 (3)

3、取土场、弃土场的使用和恢复 (3)

4、施工污水排放的处理 (3)

5、施工营区的环境保护 (3)

6、施工现场周围水系的保护 (3)

7、施工影响区的恢复 (4)

8、混泥土拌和站的环境保护 (4)

9、隧道内施工环境 (4)

10、改良上施工控制环境污染措施的检查 (4)

11、采取的手段 (4)

五、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5)

1、巡视与指令 (5)

2、环保、水保控制的监理措施 (5)

3、水污染控制措施 (6)

安全与环保考核评分细则 (8)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一、工作依据

(1)国家和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经批准的开工项目环境评估意见书。

(3)施工区域地方的环保规定。

(4)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及相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5)建设单位下达的有关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定和要求。

二、工作范围及重点

1.环保水保控制监理工作重点

(1)路基、隧道、桥梁、站场工程在施工期间产生的水土流失。

(2)取、弃土场的绿化及复耕。

(3)工程施工对地下水径流及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2.环保水保控制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1)掌握设计文件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

(2)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控制工期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发包人。

(3)审查承包人现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专职人员、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当符合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才能批准工程开工。

(4)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及验收。

三.工作流程

环保与水保控制程序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控制手段

1、设计图要求控制临时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单位修建临时施工道路、征地或租用土地要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办理相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手续。

(2)修建过程中对树木的砍伐,要办理相关手续。

(3)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

○1临时便道的修建,如对地表水系造成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原来的地表水系要予以恢复。

○2施工弃碴不得弃入当地河、湖;不得影响现有地表水系

2、水上施工作业环境保护措施的检查

水上施工作业方案必须符合环保的要求。

3、取土场,弃土场的使用和恢复

(1)施工中取土及弃碴应在设计文件中指定的位置,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办好相关的征地手续。

(2)检查取、弃土场便道扬尘对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

(3)施工取土场及弃碴场应建立良好的防排水系统,弃碴场挡护结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周边地貌特点,对取土场予以恢复,在取土场及弃碴场周围,按设计要求进行地表绿化。

4、施工污水排放的处理

1、隧道施工中,污水不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洞外地表,也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

2、施工营区的生活污水,必须建立适当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

5、施工营区的环境保护

(1)施工营地要进行适当绿化,以便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放置运至当地的垃圾处理点,不得随意丢弃。

(3)施工营区要有专人进行卫生清扫,搞好环境卫生。

6、施工现场周围水系的保护

施工中应尽量保护当地水系,如有破坏,应采取工程措施予以恢复,防止地表水土流失造成堵塞,排泄不畅。

7、施工影响区的恢复

施工结束后,应按照原地貌特点,进行土地复耕,地貌恢复并进行绿化,清除一切施工垃圾。硬化的地面、地表临时建筑予以凿除。

8、混凝土拌和站的环境保护

(1)污水处理:施工中的污水、设备清洗污水要经处理才可排放,并应建立排水系统。

(2)原材料堆放,要符合规定。

(3)混凝土搅拌机要适当封闭,防止扬尘污染

9、隧道内施工环境

(1)隧道内施工要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

(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有害气体排放进行检测。

(3)弃碴运输尽量采取减少污染环境的手段(如轨道运输等)。

(4)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要符合有关规定。

10、改良上施工控制环境污染措施的检查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投标承诺及批准的施工方案、检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工艺。

(2)采用拌和场集中配制时,检查堆料覆盖、拌和配料的封闭(或半封闭)设施。

(3)对于路拌施工,检查撒灰、拌和使用的设备、检查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扬灰。

11、采取的手段

(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工程主体同步验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不达标工程不予验收。

(2)经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技术措施费所列环境保护、水土

保持费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达不到要求该项费用不予计价支付。

(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不重视或不采取措施的施工单位,及时向发包人或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建议列入不良记录。

五.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巡视与指令

(1)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了解各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状况。对重点工序或重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了解环保进展。

(2)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指令施工单位改正进行复查。

(3)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项目按设计要求验收。

A 路基边坡植草及地表排水系统

B 弃碴场挡墙的砌筑及岸坡防护

C 站场排污设施、排水系统

D 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2、环保水保控制的监理措施

(1)隧道

○1对于岩溶地下水发育地段,采用超前钻孔等手段探明地下水赋存情况,以防突水、突泥灾害发生。

○2各施工单位应设专职检查人员,配备相应检测设备,驻守现场。加强瓦斯监测、报警工作,监控隧道通风、排尘。同时,施工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3弃碴应及时运至指定弃碴场,减少临时弃碴堆放时间。

○4对于溶洞漏水的隧道,在施工中要及时堵漏、疏导。

○5地质薄弱部位应及时衬砌,以减少围岩的坍塌,同时做好临时防护。

○6隧道洞门边仰坡尽早修筑天沟,预防地表水冲刷。边仰坡按要求进行支护、种草皮撒草籽等,进行绿色防护。

○7采取防护措施,尽量保持地下水位的稳定,对隧道顶及洞口附近水井的水量、水位做调查,做好纪录。

(2)桥梁

○1桥梁基础工程和两端桥台产生的弃方,应运至指定弃碴场,不得弃于河道、边坡。

○2临河道墩台填方需设置挡碴墙,防止堵塞河道,污染水体。

○3山沟、河道中桥梁墩台在施工前,应充分考虑到防洪泄洪的需要及季节水流的变化。并做到尽量少侵占过水断面,施工完毕尽快清除侵占过水断面的物体(如围堰等),恢复河床。

○4钻孔桩施工,对钻孔桩排除的泥浆进行沉淀,通过沉淀净化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河沟或二次利用,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将沉淀池进行覆盖、整平,并播植种草。

(3)路基、站场

○1采用湿法作业,洒水降尘,覆盖蓬布。同时,在残土、残碴运输中不能有漏洒现象。

○2凡路堑开挖地段必须采取固土措施,采用植草、砌石或喷浆等措施。

○3在施工中注意保护树木、花草,做到少伐或不伐树木,不随意超出设计界限。

○4路堤施工过程中,设计的排水沟未形成贯通前,先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施工期间水流排放通畅。

(4)预制梁场

①工程产生的弃方,应运至指定弃碴场,不得弃于河道、边坡。

②临河道处宜设置挡碴墙,防止堵塞河道,污染水体。

(5)运输车辆

定期检查运转情况,急时修理漏油、燃料燃烧不充分等情况,防止车辆尾气超标,避免造成空气污染。

3.水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排水设置与排水量相适应的污水沉淀池,经沉淀过滤净化,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河道中。如设一道沉淀池达不到过滤施工排水的需要,应另增设沉淀池或采用过滤等办法处理,以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沉淀池应每日设专人清掏。标准按Ⅲ级排放标准,具体控制标准可委托当地省市级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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