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中石油关于集团公司内部退养的通知》

《中石油关于集团公司内部退养的通知》

《中石油关于集团公司内部退养的通知》
《中石油关于集团公司内部退养的通知》

《中石油关于集团公司内部退养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单位,各子、分公司:

依据《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开展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石油[xx]72号)的规定,集团公司积极开展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结合企业提质增效、三年脱困目标,切实推动公司走出困境并实现健康发展,为妥善分流安置部分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经xx年3月3日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部退养年龄条件(不包括由中石油集团、自治区管理的干部,下同)

1、截止xx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于196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2、截止xx年12月31日,在管理岗位或技术岗位的女干部年满50周岁(于196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3、截止xx年12月31日,女工人年满45周岁(于197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二、符合以上内部退养年龄条件的职工,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内部退养待遇,保留劳动关系。符合法定退休条件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三、截止xx年12月31日,在管理岗位或技术岗位的女干部,年满45周岁且不满50周岁(1967年1月1日与1971年12月31日

之间出生的),如本人申请按照工人条件退休的,可提出内部退养申请,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内部退养待遇。待年满50周岁,符合法定退休条件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四、截止xx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病保、待岗休养、停薪留职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办理内部退养,享受内部退养待遇。符合退休条件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五、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时出生时间的认定,以本人档案最先有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六、内部退养待遇

1、按xx年2月岗位工资、保留工资、学历职称津贴之和的100%核定内部退养工资。病保、待岗休养、停薪留职人员内部退养时,按办理病保、待岗休养、停薪留职前最近一个月的岗位工资、保留工资、学历职称津贴之和的100%核定内部退养工资。病保、待岗休养工资高于内部退养工资的职工,按病保、待岗休养工资核定内部退养工资。

2、内部退养职工不再享受集团公司内部的保健、津贴、绩效工资等其他工资性待遇。水电补贴按规定的156元/月标准执行。

3、内部退养职工办理残疾证的,残疾证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使用,每月增加200元/月的伤残津贴。

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5、集团公司普调工资时,内部退养职工按平均调资的50%调增内部退养工资。

七、内部退养程序

1、符合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职工,由各单位人事(或综合)部门确定;符合第三项规定条件的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

2、由各单位单位人事(或综合)部门根据内部退养审核表,编制内部退养职工花名册,于xx年3月10日前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3、内部退养审核表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认定后,于xx年3月1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内部退养职工花名册通知各单位人事(或综合)部门。

4、内部退养人员于xx年3月15日前完成工作交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自xx年3月起按内部退养工资标准支付待遇。

八、内部退养人员管理

1、自xx年3月15日起,内部退养人员转入集团公司工会统一管理。

2、内部退养人员应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按照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九、职工分流安置是是一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改革,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为稳妥推进改革创造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内部退养审核表

xx年3月5日

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