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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模板】

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模板】
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模板】

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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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部门(盖章):渭南高新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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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部门(盖章):渭南高新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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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市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7〕3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7〕7号)和XX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补充通知》和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精神,使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通过省政府和本市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全市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要素,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并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各部门统一组织,从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科学梳理出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提供的具体的、依申请的、授益性的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二)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编制政务服务目录的基础上,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统一标准,通过统一平台集中录入、公开全市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作为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参考,接受社会监督,并依法依规进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统一规范、全面准确、合法有效、动态管理、便于应用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的统一。对各部门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调整,逐步推进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过程的标准化。各部门依照职权类行政权力按上述要求并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相关行政权力为参照,进行规范管理。

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材料填报说明

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材料填报说明 一、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劳务派遣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子公司)新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 (六)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七)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八)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九)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十)劳动合同文本样本; (十一)集体合同文本样本(非必须提供)。 请按以上序号顺序排列材料并用夹子固定(无需装订),其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应提供原件,其他申请材料出示原件,经当场审查后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 属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的劳务派遣单位,请在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参考文本(下载地址:https://www.sodocs.net/doc/e85394892.html,——下载中心——劳动维权)。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符合的标准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1.“申请单位盖章”处所盖印章的字迹应清楚;拟新开设劳务派遣单位的不需盖章,只需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名称后面加上“(预先核准)”;2.在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前划“√”;3.“单位名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完全一致;4.“企业类型”应为登记注册类型;5.“工商注册地”应按“XX省XX市XX区”填写;6.“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和“营业期限”应填写完整、清楚;7.“注册资本”的单位为万元;8.“住所”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按照“XX区XX街道XX号”填写;9.“邮政编码”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便于日后有关文书的邮寄送达;10.“劳务派遣经营区域”应填写劳务派遣经营的区域范围,细化到社会保险统筹区;11.“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填写现任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该“姓名”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上“姓名”完全一致;12.“身份证号码”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数字);13.申请单位留下的“联系电话”、“联系传真”和“电子邮箱”应是申请单位经办人员的常用电话(手机)、传真和邮箱;14.“申请、延续、变更许可事项”按以下几种情形填写:申请前已经开展了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已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前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申请人,填写“新开办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的的单位,填写“申请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限”;变更行政许可证事项的,填写“申请变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 15.“填表人姓名”中所填人员应是经办人员;16.“填表日期”可等受理机构核验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再填,或在补正补齐申请材料后再填。 (二)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

网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网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三)危害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消除影响,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网信办 4 行政处罚 对散布虚假违规信息的处罚 (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第四十条禁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 (五)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消除影响,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网信办 5 行政处罚 对制作、散布淫秽、暴力、恐怖、教唆犯罪信息等行为的处罚 (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第四十条禁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 (六)制作、散布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凶杀或者教唆犯罪信息;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消除影响,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网信办

6 行政处罚 对网络运营和使用单位不落实信息安全责任等行为的处罚 (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第四十三条网络运营和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信息安全责任不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网上传播的信息未进行严格审查,导致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消除影响,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西宁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西宁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宁政办[2017]128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12 【实施日期】2017.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西宁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宁政办〔2017〕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青政办〔2015〕232号)和《2017年西宁人民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宁政办〔2017〕104号)精神,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就制定西宁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的对象和范围 (一)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部门(单位)。已建立部门权责清单的部门均要开展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主要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清单的公共服务事项。需纳入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时,需要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提供或有责任提供的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就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个人、企业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事项。梳理中,要准确把握公共服务事项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能将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列为公共服务事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性、准确性原则。保证公共服务事项界定明晰、设置有据。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准。 (二)坚持便民、服务化原则。将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梳理形成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实用性、长效性原则。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事项的梳理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重要活动或重要事件节点上开展的临时性服务项目不在此列。 (四)坚持动态调整原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适时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上报。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认真梳理公共服务事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梳理,并注明具体承办的单位。各部门(单位)于6月19日下午6:00前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清单样表祥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稿一并报市编办。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V1.0操作手册

政务服务目录管理系统V1.0 操作手册 哈尔滨华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一、系统概述 (3) 二、系统操作 (3) 2.1用户登录 (3) 2.2行政权力事项 (5) 2.2.1行政权力管理 (5) 2.3公共服务事项 (8) 2.3.1公共服务管理 (8) 2.3.2公共服务引入 (12) 2.4.政务服务事项 (14) 2.4.1事项认定 (14) 2.4.2办事指南管理 (16) 2.4.2.1指南信息 (17) 2.4.2.2申请材料 (19) 2.4.2.3采集地址信息 (19) 2.4.2.4流程图 (20) 2.4.2.5权责信息 (21) 2.4.2.6中介信息 (21) 2.4.3待审核事项 (21) 2.4.4已发布事项 (22) 2.5目录清单 (22) 2.5.2目录清单管理 (24)

一、系统概述 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参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结合工作实际,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综〔2017〕7号)文件,建设了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在原有权力清单、公共服务目录等数据基础上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所有应公开信息相互关联、动态管理。目标是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编码唯一、标准统一、同步更新、同源公开、多方使用”的标准化管理。 二、系统操作 2.1用户登录 平台的互联网访问地址是https://www.sodocs.net/doc/e85394892.html,:8888,在系统登录页面提供了由省编办制定的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标准、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操作手册和指导视频以及使用平台的各单位账号。如图1所示。 (图1)使用平台的各地市、省直部门应在登录页面下载本地区对应的账号。账号按分工的不同,分为两种权限:一是管理账号,各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部门使用管理账号登录平台,实现对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情况、目录清单生成情况、办事指南录入情况的查看和统计;二是录入账号,各地区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使用

(完整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docx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标准得分 明确了标准化试点领导机构及职责,得 1 分; C1领导职责 (2 分 ) B1 组织管 试点单位或区域主要负责人承担标准化试点建设领导职务的,得 1 分。 理( 4 分)组建标准化试点工作机构,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物资等工作条件, C2工作机构( 2 分)得 1 分; 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掌握标准化知识与工作方法,至少接受过 10 学时标准化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明,得 1 分。 A1 基本要将标准化工作及试点建设纳入试点单位或区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促进标 准化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得 1 分; 求( 10 分) C3管理机制( 2 分) 制定较为完善的标准化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制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以及 标准化考核奖惩、持续改进等工作机制,并能长期有效运行,得 1 分。 B2 机制建 设( 6 分) C4经费保障( 2 分)为试点工作提供了保障经费,通过文件等形式建立了标准化工作经费长期保障机制,得 2 分; C5激励政策( 2 分)发布了标准化工作激励和奖励机制、政策性文件或主要领导批示的,得 2 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C6 体系规范性( 2 分) C7 体系完整性( 4 分) B3 标准体 系要求 (12 分) C8 体系协调性( 2 分) A2标准体 系( 30 分) C9 体系有效性( 4 分) C10 标准规范性( 6 分) B4 标准要 求( 18 分)C11 标准科学性( 6 分) C12 标准适用性( 6 分) 评分标准得分 标准体系框架、标准明细表、标准汇总表及编制说明满足GB/T24421 等相关 国家标准的要求,或者与本单位、本区域社会管理和服务事项、流程相适应, 得2 分 标准体系构成合理、结构完整,覆盖试点建设所涉及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全部事项 ; 标准体系从试点单位或区域实际出发,覆盖了主要管理和服务活动的各环 节,得 2 分。 标准体系内各项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协调统一,得 1 分; 标准体系内各项标准之间协调统一,得 1 分; 标准体系能够体现该试点所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特点,体现该单 位或区域特点,得 2 分; 标准体系与该单位或区域发展战略以及该试点建设目标任务相协调,能支撑 业务发展,得 2 分。 标准文本格式规范,满足GB/T1.1 要求,标准文本结构合理,标准语言表达 准确、严谨、简明、易懂,术语、符号统一,标准制修订程序规范,得 6 分; 标准技术要求合理,指标科学、具有可操作性,得 6 分; 标准内容与组织管理特点相适宜,与管理服务活动、流程相匹配,能反映服 务对象的需求,得 6 分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附件1 深州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核准编号:深审招标核字()号

附件2 深审核准()号 深州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深州市××××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深州市××××起止路线位置。 三、项目的王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标准。该项目属 于..............等。 四、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万元, 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 %. 五、招标内容。该项目依建设单位申请不采用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项目申请报告》、《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出让合同)﹙深国用()第号、深国用()第号﹚,《资信证明》,节能、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相关意见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深州市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 项目代码: 抄送:市环保局、建设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等单位 深州市行政审批局年月日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四项内容汇总表

关键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14项服务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类别服务对象项目及内容 一健康档案管理 (2009年开始 实施)辖区内常住居 民,包括居住 半年以上非户 籍居民 1.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二健康教育(2009 年开始实施)辖区内居民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2.设置健康教育宣 传栏。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4.举办 健康知识讲座。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2009 年开始实施)辖区内0~6岁 儿童和其他重 点人群 1.预防接种管理。 2.预防接种。 3.疑似预 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儿童健康管理 (2009年开始 实施)辖区内居住的 0~6岁儿童 1.新生儿家庭访视。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 理。3.婴幼儿健康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 康管理。 五孕产妇健康管 理(2009年开 始实施)辖区内居住的 孕产妇 1.孕早期健康管理。 2.孕中期健康管理。 3.孕晚期健康管理。 4.产后访视。 5.产后 42天健康检查。 六老年人健康管 理(2009年开 始实施)辖区内65岁及 以上常住居民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2.体格检查。 3.辅助检查。 4.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 康管理(2009 年开始实施)辖区内35岁及 以上(原发性 高血压患者和 2型糖尿病患 者) 1.检查发现。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 健康体检。 八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健康管理 (2009年开始 实施)辖区内诊断明 确、在家居住 的严重精神障 碍患者 1.患者信息管理。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九结核病患者健 康管理(2015 年开始实施)辖区内肺结核 病可疑者及诊 断明确的患者 (包括耐多药 患者) 1.筛查及推介转诊。 2.第一次入户随访。 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4.结案评估。 十中医药健康管 理(2013年开 始实施)辖区内65岁及 以上常住居民 和0~36个月 儿童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2.儿童中医调养。 十一传染病和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和处理 (2009年开始 实施)辖区内服务人 口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 理。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 和登记。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 关信息报告。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的处理。 十二卫生计生监督 协管服务(2011 年开始实施)辖区内居民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2.饮用水卫生安全 巡查。3.学校卫生服务。4.非法行医和非 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十三健康素养促进 行动项目(2017 年开始实施) 十四免费提供避孕 药具(2017年 开始) 金龙整理

北京市财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北京市财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批准 事项名称: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批准 基础编码: 实施编码: 设定依据: 、[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 法条内容:第二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须经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依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法条内容:第三章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第二十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立分所。第二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所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应当由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二十三条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年以上,内部管理制

度健全;(二)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低于名;(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四)申请设立分所前年内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已设立的分所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的,其成立时间可以合并或者分立前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时间为准。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分所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二)至少有名注册会计师(含分所负责人);(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第二十五条分所的名称应当采用“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分所所在行政区划名分所”的形式。第二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向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申请表(附表);(二)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做出的设立分所的决议;(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四)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五)会计师事务所拟设立的分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分所的管理办法;(七)分所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合并当年提出设立分所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材料,但应当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第二十七条省级财政部门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程序比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的,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就设立该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征求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的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日内回复意见。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分所申请之日起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会计师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方案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 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XX〕108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综〔20XX〕7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规〔20XX〕17号)有关精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的编制和事项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通过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编码、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要素,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确保20XX年底前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进行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完成我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电子化,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区、县(市)政府具备相应主体资格且行使相应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以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政务服务实施机构’’)。 三、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标准 政务服务事项分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关于行政权力事项的认定标准 “9+x’’类纳入政务服务。即: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年检、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税费减免和部分其他类行政权力。 其他“4+x’’类不纳入政务服务。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用、行政监督检查和部分其他类行政权力。 需要说明的是:其他类行政权力中,与政务服务紧密相关、符合政务服务特征的事项,需纳入政务服务事项。此项工作由市、区、县(市)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依此自行确定。 (二)关于公共服务事项的认定标准 公共服务9大领域中符合政务服务特征的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即: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9类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县2017年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防治公共服务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6]208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6]232号)和四川省农业厅植保站《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公共服务项目和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农业植保函[2017]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注重引导,有序实施、竞争择优、以补定事、绩效优先、保证效果”原则,实施政府购买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防治公共服务项目工作,为改革创新病虫防治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充分吸引和调动社会化组织参与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规范施药,推进我县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提高全县病虫防治组织化程度和防治效果,确保流行性病害不扩散蔓延、迁飞性害虫不起飞危害、重大病虫不暴发成灾;培育和规范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推进现代植保体系建设。 二、经费预算及购买内容 (一)经费预算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5万元。 (二)购买内容 省级财政资金对开展水稻重大病虫灾害全程绿色防控购置的绿色防控产品(性诱装置、天敌昆虫、杀虫灯)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25元;补贴面积1万亩;对开展水稻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20元,补贴面积1万亩。 补贴对象为承接政府购买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服务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目标任务 (一)实施区域及面积 实施政府购买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服务。按照重点选择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水稻IPM绿色防控示范园区的要求,经领导小组研究拟在庆岭、大窝片、蕉村镇2个区域内实施。庆岭、大窝片6000亩,蕉村片4000亩。 (二)具体任务

XX区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方案

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XX区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龙河高新区,区直各部门:《XX市XX区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迅速抓好组织实施。 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

XX市XX区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38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2017?68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做好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我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提供公平可及的政务服务为目标,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公平规范、阳光透明。 二、编制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政务服务事项设立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梳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编制范围,原则上予以取消。 (二)科学准确。编制范围要涵盖正在实施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与我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相互匹配,切实做到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 (三)统一规范。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和形式,逐一规范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设定依据、服务对象、申请材料等要素,确保清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公开透明。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相关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审查细则等内容,实现政务服务公开透明和可追溯、可核查,切实提升服务实效。 三、编制范围 (一)编制主体范围。涉及政务服务领域的各级政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部门以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各单位”)。各级政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以及其他部门负责本系统内企事业单位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 (二)编制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其中,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及其他事项等;公共服务事项是指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基础性、经济性、安

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和《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各部门负责梳理本部门、本系统(行业)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形成省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市县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以下简称市县通用目录)和乡村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乡村指导目录),由省政务管理办公室统筹汇总,提请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 第三条各市(州)、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对照市县通用目录认领事项,连同本级立法设定的事项,形成本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合实际认领乡村指导目录中的事项,形成乡镇(街道)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经所属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可在清单中新增公共服务事项,向本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备案后发布。 第四条各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必须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第五条省政务管理办公室制定事项目录与清单编制标准规范。 事项目录与清单内容含大项、子项、业务办理项、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要素分为公共要素、个性要素;公共要素分为关键公共要素、一般公共要素、特定公共要素;个性要素分为一般个性要素、特定个性要素、自动生成要素。 第六条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对事项目录与清单进行调整。

(一)因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修订、废止,导致事项原法定依据发生变化的; (二)国务院作出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事项的决定,以及国家事项基本目录库作出调整的; (三)因行政机关职能调整,需对事项进行调整的; (四)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或方便企业群众办事,需对事项进行调整的。 第七条省级实施清单、市县通用目录和乡村指导目录中大项、子项的新增、取消由省人民政府审定;业务办理项的调整由省级部门负责,省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业务办理项的填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作形式审查。 市县通用目录、乡村指导目录调整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依据第三条规定及时调整事项清单。

山东卫生计生委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序号办理项名 称 对应的公 共服务事 项子项 对应的公共 服务事项 服 务 对 象 环节和 流程 申请 材料及数量 承诺 完成 时限 办 理 成 本 是 否 为 全 程 网 办 事 项 是否 为零 跑腿 事项 是否为 “全省 通办” “全市 通办”或 “全县 (市、 区)”通 办事项 备注名称 编 码 名称编码 1 政府信息 公开 信息 公开 3 1、提交 申请材 料并受 理; 2、办结 并送达 办理结 果。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 机关申请提供与自身相关的税费缴 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 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 文件。 15 0 是是否 2 医疗保健 机构内分 娩首次签 发出生医 学证明 出生 医学 证明 办理 1 1、提交 申请材 料并受 理; 2、办结 并送达 办理结 果。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公安机关); 2、母亲委托书(非母亲领取); 3、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 父母领取)(公安机关); 4、《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 0 否否否

(签发机构)。 超过一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还需向签发机构提交: 1、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分娩的医疗机构); 2、住院费用结算凭证(分娩的医疗机构); 3、逾期情况说明; 4、个人信息真实的承诺; 5、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司法鉴定机构)。 3 医疗保健 机构外分 娩首次签 发出生医 学证明 出生 医学 证明 办理 1 1、提交 申请材 料并受 理; 2、办结 并送达 办理结 果。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具有资质的亲子鉴定证明(司法 鉴定机构); 2、亲子关系声明; 3、如有接生人员,需提供接生人员 接生情况证明; 4、医疗机构外出生首次签发登记表 (签发机构); 5、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公安机关); 6、母亲委托书(非母亲领取); 2 0 否否否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V操作手册

政务服务目录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哈尔滨华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一、系统概述 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参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结合工作实际,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综〔2017〕7号)文件,建设了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在原有权力清单、公共服务目录等数据基础上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所有应公开信息相互关联、动态管理。目标是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编码唯一、标准统一、同步更新、同源公开、多方使用”的标准化管理。 二、系统操作 用户登录 ,在系统登录页面提供了由省编办制定的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标准、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操作手册和指导视频以及使用平台的各单位账号。如图1所示。 (图1)使用平台的各地市、省直部门应在登录页面下载本地区对应的账号。账号按分工的不同,分为两种权限:一是管理账号,各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部门使用管理账号登录平台,实现对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情况、目录清单生成情况、办事指南录入情况的查看和统计;二是录入账号,各地区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使用本部门账号登录平台,实现对政务服务事项的认定、办事指南录入、目录生成等操作。 首次登录系统时,系统要求必须修改密码才能登录,密码至少设置6位以上。如图2所示。 (图2)输入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可以查看到四个栏目,分别为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如图3所示。 (图3)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这两个栏目用于管理基础数据;政务服务事项栏目用于认定政务服务事项和录入、审核、发布办事指南;目录清单用于生成和管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目录清单。

街道公共服务清单自查报告

街道公共服务清单自查报告 街道公共服务清单自查报告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20xx]18号)。xxx街道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积极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动员培训部署。街道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级会议精神;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谁提供服务、谁梳理报送”的原则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党政办、司法所、服务大厅参加的公共服务清单初审工作组。 二是跟踪服务指导,保证编审质量。为加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编制进度,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等各类规范性文件,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对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街道各部门、站所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清单,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为保证编审质量,主动跟踪服务指导,建立QQ工作群、微信,线上、线下实时动态联系沟通。 三是规范初审标准,严格把关确认。按照“依法依规、

应进则进、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提交的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单位、清理意见及理由、服务指南及相关报表逐项审核,确保填报事项的规范性。坚持“端菜”型和“点菜型”型服务相结合,确保填报事项的全面性。根据街道的职责,广泛征求各站所、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互动交流,发挥集体智慧,拾遗补漏,去伪存真,确保了填报事项的准确性。通过此次全面自查清理,街道各部门、站所共梳理出公共服务事项160项,经审核小组初审建议保留160项。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进展不平衡。公共服务清单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部署推进工作中,各站所、部门存在不平衡,个别站所认识不够,没有及时规范清理,制定清单进展较慢。 二是清理质量不高。各站所、部门没有进行系统学习,制定清单过程中对梳理方式、清理范围、服务事项等把握不清,少数站所直接照搬其他试点市的公共服务清单填报清单,未能结合我站所工作实际。 三是审核水平有限。公共服务清单各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时间跨度、范围较广,审核人员也是在同步学习中,难免出现遗漏或把握不准的问题。 三、工作建议 为扎实做好本单位两项清单建设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涉水公共服务,在实践过程中有以下建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统计表填写说明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统计表填写说明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免费体检人数全年应达到4252×60%=2551,2551÷12=213人(每个月),每季度达到638人。 A8是指估算的高血压总人数= 18岁即以上常驻人口数(33269)% =% = 8384 高血压管理率= 年内已经管理高血压人数÷评估年度管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总人数 2953÷8348X100%=% A9是指估算的糖尿病总人数= 18岁及以上常驻人口数%=%=3227 糖尿病管理率=918÷3227X100%=% 规范管理率:(918)规范管理人数÷已经管理的人数(918)=918÷918X100%=100% 控制率: 最近一次随访达标人生数(599)÷已管理人数(918)=559÷918X100%=% A7是指估算的65岁以上的老年人总数=常驻人口数(44453)% =%=4801 管理率=老年人管理人数(4252)÷估算老年人数(4801)X100% 4252÷4801X100%=% 服务率:

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表上的人数÷A7 X 100% 1539÷4252X100%=% 精神病管理率= (在册登记人数(239)÷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34869X1% )X100% 239÷(34869X1%)X100%=% 规范管理率= 规范管理人数220÷在管人数220X100% 220÷220X100%=100% 电子档案中的A1代表什么意思 填表说明:

1、常驻人口数不变 2、已建档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有新建立健康档案就可以增加) 3、本季度新建档案数(在有新建档案时在填写数字,若无新建档案则填写0) 4、档案类型(基本上新建档案数都要纸质和电子所以就填1、2)

最新整理街道公共服务清单自查报告.docx

最新整理街道公共服务清单自查报告 街道公共服务清单自查报告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20xx]18号)。xxx街道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积极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动员培训部署。街道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级会议精神;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谁提供服务、谁梳理报送”的原则落到实处,成立了分管领导牵头,党政办、司法所、服务大厅参加的公共服务清单初审工作组。 二是跟踪服务指导,保证编审质量。为加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编制进度,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等各类规范性文件,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对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街道各部门、站所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清单,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为保证编审质量,主动跟踪服务指导,建立QQ工作群、微信,线上、线下实时动态联系沟通。 三是规范初审标准,严格把关确认。按照“依法依规、应进则进、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提交的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单位、清理意见及理、服务指南及相关报表逐项审核,确保填报事项的规范性。坚持“端菜”型和“点菜型”型服务相结合,确保填报事项的全面性。根据街道的职责,广泛征求各站所、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互动交流,发挥集体智慧,拾遗补漏,去伪

存真,确保了填报事项的准确性。通过此次全面自查清理,街道各部门、站所共梳理出公共服务事项160项,经审核小组初审建议保留160项。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进展不平衡。公共服务清单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部署推进工作中,各站所、部门存在不平衡,个别站所认识不够,没有及时规范清理,制定清单进展较慢。 二是清理质量不高。各站所、部门没有进行系统学习,制定清单过程中对梳理方式、清理范围、服务事项等把握不清,少数站所直接照搬其他试点市的公共服务清单填报清单,未能结合我站所工作实际。 三是审核水平有限。公共服务清单各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时间跨度、范围较广,审核人员也是在同步学习中,难免出现遗漏或把握不准的问题。 三、工作建议 为扎实做好本单位两项清单建设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涉水公共服务,在实践过程中有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前一阶段的培训,对清理过程中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梳理总结,集中反馈至有关站所,提高清理规范水平。 二是全面细化审核。在已汇总梳理事项中,充分借鉴试点单位基础上,重点审核“点菜型”公共服务清单,确保街道制定的公共服务清单全面、严谨、规范。 三是严格考评机制。将公共服务清单编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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