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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水电费公摊的计算办法

写字楼水电费公摊的计算办法
写字楼水电费公摊的计算办法

关于写字楼水电费公摊的计算办法分摊能耗总体原则以收支平衡为目的,业户自用的水、电、空调能耗由业户自行承担,其余的所有公共能耗,都需要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根据以上原则并结合实际运行数据对公共水电及空调(制冷/制热)执行如下方案进行分摊:

一、五彩国际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公摊原则:以收支平衡为目的,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2.公摊收费执行的收费单价测算依据:设备100%运行成本。

3.费用分摊原则:按照实际运行费用据实收取。

4.分阶段执行的分摊单价。

1)为降低分摊费用,减轻业户负担,物业服务中心暂时停用不需要开启的设施设备,同时

严格控制设备的运行时间和方式,尽量降低能耗。

2)未来随着设施设备行的的增加,由于分摊面积是固定的,分摊费用会逐步增加,但最终

总分摊费用不超过设施设备100%运行成本。

5.分摊计算方法:

总分摊费用=总分摊电费+总分摊空调(制冷、暖)费用+水费用。

1)总分摊电费=总电费—地下车场电费—中央空调电费—业户户内自用电费。

2)总分摊水费=总水费—中央空调水费—环境用水水费。

3)总分摊空调费(制冷、暖)=中央空调总费用—空置室内总面积。

二、写字楼公共部分能耗的构成

1、各楼层公共用电(包括公共共用区域、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3、动力系统(包括消防给水系统、排烟系统、排污系统)。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楼层公共用水、绿化养护用水、环境卫生用水)。

6、电梯用电.(分低、高区+消防电梯) 。

7、空调能耗(空调用水、用电、用气) 。

三、分摊方式

1、各楼层公共用电

各楼层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楼层业户合同建筑面积分摊。

月计算公式:

每户分摊费用=【(该楼层公共计量电量/该楼层业户合同建筑面积总面积)×单价元/㎡】×业户合同建筑面积.

2、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备弱电系统总表用电,总电量按面积由全体业户按合同建筑面积均摊。

月计算公式:

每户分摊单价费用=【(该总计量电量/总楼层建筑面积)×单价元/㎡】×业户合同建筑面积。

3、动力系统:

设备动力系统总表用电量,由全体业户按合同建筑面积均摊。

月计算公式:

每户分摊费用=【该总计量电量/总楼层建筑面积×单价元/㎡】×业户合同建筑面积。

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写字楼全部采用二次供水,电费按实际用电量按面积由全体业户按合同建筑面积均摊。.

月计算公式:

每户分摊费用=【(B3二次供水增压泵计量电量+15楼增压泵电量)/总楼层建筑面积=×单价元/㎡】×业户合同建筑面积。

6、公共用水:

各楼层均安装公共用水计量装置,分摊方式按楼层业户合同建筑面积分摊。

月计算公式:

每户分摊费用=【(该楼层公共总计量吨位/该楼层业户合同建筑面积总面积)×单价元/㎡】×业户合同建筑面积。

7、电梯用电:

写字楼电梯用电分属高/低区电梯+(消防电梯/2)用电,根据电表计量,总电量按面积由全体业户按合同建筑面积均摊。.

月计算公式:

1)业户按高/低区平方均摊:每户分摊费用=【(电梯区域用电/该区域(高/低区)楼层总面积)×单价元/㎡】×业户合同建筑面积。

8、空调能耗(水、电、气):

写字楼空调能耗分低区/高区结算总费用,按楼层1-14/16-29由该区域已售业主按户平方阶

梯分摊。

月计算公式:

1)按区域业户面积均摊:每户分摊费用=【空调能耗总费用/(已售房屋套内面积总和+总公摊面积)=单价元/㎡】×业户合同建筑面积。

高区业主面积费用:低区能耗单价+(高区计量/高区业主合同建筑面积)×业户合同建筑面积。

2)已售未装修业户户内空调能耗不收取费用。

3)已售办理装修进场之日起户内空调能耗按分摊费用足额收取。

注:总面积:㎡

写字楼建筑面积:㎡

楼层面积:㎡(商户面积总和)

华润置地(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蜀山五彩城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共享

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共享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 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月票方式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行分摊;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物业水电费公摊计算方法

物业水电费公摊计算方法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月票方式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1、各单元公共用电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2、公共照明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3、弱电系统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每月计算公式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5、公共用水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关于写字楼水电费公摊的计算办法2015.03.11

关于写字楼水电费公摊的计算办法分摊能耗总体原则以收支平衡为目的,业户自用的水、电、空调能耗由业户自行承担,其余的所有公共能耗,都需要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根据以上原则并结合实际运行数据对公共水电及空调(制冷/制热)执行如下方案进行分摊: 一、五彩国际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公摊原则:以收支平衡为目的,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2.公摊收费执行的收费单价测算依据:设备100%运行成本。 3.费用分摊原则:按照实际运行费用据实收取。 4.分阶段执行的分摊单价。 1)为降低分摊费用,减轻业户负担,物业服务中心暂时停用不需要开启的设施设备,同时 严格控制设备的运行时间和方式,尽量降低能耗。 2)未来随着设施设备行的的增加,由于分摊面积是固定的,分摊费用会逐步增加,但最终 总分摊费用不超过设施设备100%运行成本。 5.分摊计算方法: 总分摊费用=总分摊电费+总分摊空调(制冷、暖)费用+水费用。 1)总分摊电费=总电费—地下车场电费—中央空调电费—业户户内自用电费。 2)总分摊水费=总水费—中央空调水费—环境用水水费。 3)总分摊空调费(制冷、暖)=中央空调总费用—空置室内总面积。 二、写字楼公共部分能耗的构成 1、各楼层公共用电(包括公共共用区域、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3、动力系统(包括消防给水系统、排烟系统、排污系统)。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楼层公共用水、绿化养护用水、环境卫生用水)。 6、电梯用电.(分低、高区+消防电梯) 。 7、空调能耗(空调用水、用电、用气) 。 三、分摊方式 1、各楼层公共用电 各楼层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楼层业户合同建筑面积分摊。

物业公摊水电费收取依据方法

公摊水电费收取的法律依据 一、 国务院于2003年9月1日起发布并施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其中规定物业小区内所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最终由用户承担,每一户业主自己单独消费的气、水、电、暖、有线电视可以直接向有关单位缴费,但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能耗(路灯、景观喷泉等)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二、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于2004年1月1日发布施行的相关管理条例,共计二十四条。其中第十一条如下: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其中并没有对公摊水电费做出解释,物业公司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三、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

小区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邦嘉物业水电费公摊的计算办法 结合各省物业小区公摊的收取方法,确定本物业下属各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按以下原则收取: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户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阶梯收费方式分摊。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动力系统(包括消防给水系统、排烟系统、排污系统、新风系统) 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6、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7、电梯用电 二、住宅小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动力系统 设动力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低、中区和高区(或低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或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低区1-4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二次供水增压泵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6、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加装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7、电梯用电 小区电梯用电加装电表计量,各栋电梯用电根据电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该栋全体业户按户均摊或阶梯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2选1): ①按户均摊: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电梯用电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②阶梯分摊:(以平均值做为基数,2-5层每户分摊金额按均值的70%收取,6-10层每户分摊金额按均值100%收取,10层以上每户分摊金额130%收取) 2 - 5层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电梯用电电费/该单元户数×0.7 6-10层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电梯用电电费/该单元户数×1 10层以上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电梯用电电费/该单元户数×1.3

物业公摊水电费收取依据方法

一、 国务院于2003年9月1日起发布并施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其中规定物业小区内所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最终由用户承担,每一户业主自己单独消费的气、水、电、暖、有线电视可以直接向有关单位缴费,但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能耗(路灯、景观喷泉等)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二、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于2004年1月1日发布施行的相关管理条例,共计二十四条。其中第十一条如下: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其中并没有对公摊水电费做出解释,物业公司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三、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所以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公摊水电

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共享终审稿)

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共享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区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 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 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 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 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 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 月票方式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空置物业业主 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 ×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水量进行分摊; 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户按户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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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法共享[精华] 区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 , 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月票方式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 ×70%,,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 ×70%,,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 ×70%,,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小区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邦嘉物业水电费公摊的计算办法结合各省物业小区公摊的收取方法,确定本物业下属各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按以下原则收取: 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户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阶梯收费方式分摊。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动力系统(包括消防给水系统、排烟系统、排污系统、新风系统) 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6、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7、"电梯用电 二、住宅小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动力系统 设动力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 ×70%)] 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低、中区和高区(或低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或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低区1-4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二次供水增压泵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6、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加装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居民阶梯电价电费计算方法-民用梯价电费怎么计算-Word整理

居民阶梯电价电费计算方法 阶梯计费用户电费计算方法 广州市原居民电价为0.61元/千瓦时,执行阶梯电价后第一、二、三档电价分别为0.61元/千瓦时、0.66元/千瓦时、0.91元/千瓦时。 对以下3例抄表时间不同的用户电费计算方式分别为: (例一)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某用户李明,抄表月份为1、3、5、7、9、11等6个月,其9-10月用电量为1500千瓦时,11-12月用电量为900千瓦时,分别计算其9-10、11-12月份电费(未考虑公摊电量)见表一。 (例二)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某用户刘洋,抄表月份为2、4、6、8、10、12等6个月,其4-5月用电量为1100千瓦时,10-11月用电量为1500千瓦时,4-5月、10-11月电量都跨了一个夏季月和一个非夏季月,电费分别计算(未考虑公摊电量)见表二。 表二刘洋4-5月、10-11月阶梯电费计算(抄表周期为两个月)

(例三)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某用户刘洋,抄表月份为2、4、6、8、10、12等6个月,其4-5月用电量为1100千瓦时,公摊电量为50千瓦时,10-11月用电量为1500千瓦时,公摊电量为80千瓦时,4-5月、10-11月电量都跨了一个夏季月和一个非夏季月,电费分别计算(计算时包括公摊部分)见表三。 表三刘洋4-5月、10-11月阶梯电费计算(抄表周期为两个月)

合表计费用户电费计算方法 广州市原居民电价为0.61元/千瓦时,执行阶梯电价后合表电价为0.647元/千瓦时。 (例)某用户何平为合表计费用户,某抄表周期抄见电量为800千瓦时,当期电费为517.6元(800*0.647)。 分时阶梯计费用户电费计算方法 (1)“先分时,后阶梯”计算方法。即先按照峰、平、谷各时段用电量和对应电价计算全部电量的基础电费,再按照第二档、第三档用电量及其加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加价电费,基础电费与加价电费之和为居民总电费。 (2)峰平谷电价 广州市原居民电价为0.61元/千瓦时,作为阶梯第一档电价和平段电价,对应的峰平谷电价为表四: 表四某市峰、平、谷电价表 (例)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某用户刘洋,选用了峰谷分时计费方式,10-11月用电量为1100千瓦时,峰平谷电量见表五,其电费计算(未考虑公摊)见表五。 表五刘洋10-11月分时阶梯电费计算

住宅小区共用电费水费如何分摊原则方法(附计算公式)

住宅小区共用电费水费如何分摊原则方法(附计算公式) 一、共用电费、水费的分摊方法遵循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公平合理分摊给使用的用户 二、共用电费的分摊分为楼道照明用电、路灯照明用电、夜景照明用电、电梯用电、生活水泵用电、监控室用电、差额电费等 三、共用水费的分摊主要为绿化用水和水损两项 四、分摊方法及比率 1、楼道照明用电 由该栋的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比例分摊该栋的楼道照明用电,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 2、路灯照明、夜景照明用电 由该区域的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比例分摊该区域的路灯照明和夜景照明用电,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

3、电梯用电 由各梯住户按楼层系数及入住情况进行分摊,楼层系数的界定: 1-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 5-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 11-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 如此按5层为一段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即系数为1+(N-1)×0.2。 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 4、生活水泵用电 由该楼栋的使用单元按各单元的用水量比率进行分摊。 5、监控室用电 由该区域的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比例分摊该区域的监控室用电,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 6、差额电量是指总表电度数与其属下分表之和的电度差,主要由变损、线损和表损等损耗电量构成,该项用电由该区域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

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共享

区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 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月票方式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摊;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物业公摊水电费收取依据方法

物业公摊水电费收取依 据方法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公摊水电费收取的法律依据一、 国务院于2003年9月1日起发布并施行,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其中规定物业小区内所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最终由用户承担,每一户业主自己单独消费的气、水、电、暖、有线电视可以直接向有关单位缴费,但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能耗(路灯、景观喷泉等)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二、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是为了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的合法权益,根据《》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由中华人民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于2004年1月1日发布施行的相关条例,共计二十四条。其中第十一条如下: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其中并没有对公摊水电费做出解释,物业公司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三、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所以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公摊水电费用。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为小区内业

写字楼水电费公摊的计算办法

写字楼水电费公摊的计 算办法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写字楼水电费公摊的计算办法 分摊能耗总体原则以收支平衡为目的,业户自用的水、电、空调能耗由业户自行承担,其余的所有公共能耗,都需要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根据以上原则并结合实际运行数据对公共水电及空调(制冷/制热)执行如下方案进行分摊: 一、五彩国际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公摊原则:以收支平衡为目的,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2.公摊收费执行的收费单价测算依据:设备100%运行成本。 3.费用分摊原则:按照实际运行费用据实收取。 4.分阶段执行的分摊单价。 1)为降低分摊费用,减轻业户负担,物业服务中心暂时停用不需要开启的设施设 备,同时严格控制设备的运行时间和方式,尽量降低能耗。 2)未来随着设施设备行的的增加,由于分摊面积是固定的,分摊费用会逐步增加, 但最终总分摊费用不超过设施设备100%运行成本。 5.分摊计算方法: 总分摊费用=总分摊电费+总分摊空调(制冷、暖)费用+水费用。 1)总分摊电费=总电费—地下车场电费—中央空调电费—业户户内自用电费。 2)总分摊水费=总水费—中央空调水费—环境用水水费。 3)总分摊空调费(制冷、暖)=中央空调总费用—空置室内总面积。 二、写字楼公共部分能耗的构成 1、各楼层公共用电(包括公共共用区域、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3、动力系统(包括消防给水系统、排烟系统、排污系统)。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楼层公共用水、绿化养护用水、环境卫生用水)。 6、电梯用电.(分低、高区+消防电梯) 。 7、空调能耗(空调用水、用电、用气) 。 三、分摊方式 1、各楼层公共用电 各楼层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楼层业户合同建筑面积分摊。 月计算公式: 每户分摊费用=【(该楼层公共计量电量/该楼层业户合同建筑面积总面积)×单价元/㎡】×业户合同建筑面积. 2、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备弱电系统总表用电, 总电量按面积由全体业户按合同建筑面积均摊。 月计算公式: 每户分摊单价费用=【(该总计量电量/总楼层建筑面积)×单价元/㎡】×业户合同建筑面积。 3、动力系统: 设备动力系统总表用电量,由全体业户按合同建筑面积均摊。 月计算公式: 每户分摊费用=【该总计量电量/总楼层建筑面积×单价元/㎡】×业户合同建筑面积。 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区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区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
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 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 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 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 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 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 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 按户、 按常住人口或月票方式分摊, 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 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 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小区公用水电费分摊办法

小区公用水电费分摊办法 为了确定科学、合理的住宅小区公用水、电费收取标准,解决过去由于公用水、电费分摊不合理带来的矛盾纠纷,长期第一线实践经验,根据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和工作过程,运用数学方法,建立了一套数学计算式解决公用水、电费分摊问题。 首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差额水量、水泵用电量、电梯用电量、楼梯灯用电量、路灯用电量。 差额水量是指每幢住宅楼的总水表和分水表的水量差,主要由自然损耗、清洗水池等损耗水量构成。 水泵用电量是指每幢住宅楼住户共用蓄水池的水泵所耗用电量。 电梯用电量是指停泊或候机时所耗用电量和电梯运行时所耗用电量之和。 楼梯灯用电量是指每幢住宅楼公共楼道照明灯所耗用电量。 路灯用电量是指住宅小区内道路照明电器所耗用电量。 差额水量分摊方法

差额水量按共用蓄水池和水泵的住户用水量进行分摊比较合理,计算比较简单。 差额水量分摊计算式为:住户分摊差额水量=(住户分表水量/住户分表水量和)×总表与分表水量差额 水泵用电费分摊方法 目前小区大多采用恒压变量水泵二次供水方式,这种供水方式为先设定水泵压力恒定值,水泵耗能量随其流量变化而改变。因此,当供水压力确定后,对于用水量相同的不用楼层的水泵耗能量基本相同,例如7楼和10楼两用户在不同时间使用相同水量,由于供水压力值恒定,所以7楼和10楼用水耗能量基本相同。故可以从采用二次供水楼层开始,按每幢住宅楼共用蓄水池的住户用水量进行分摊。 水泵用电分摊计算式为:住户分摊水泵电量=(住户分表水量/住户分表水量和)×水泵电量 电梯用电费分摊方法 电梯用电费分摊求证过程比较麻烦,但其运用则较简单。为便于统计电梯工作过程所产生的不同电量,需在电梯上安装两块电度表和安装记录电梯运行次数的计数器,电度表用于记录电梯停泊或候机时所耗用电量(简称基本电量)和电梯运行时所耗用电量(简称专用电

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共享

公摊的计算方式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 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月票方式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分摊;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70%)】×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共享

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共享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 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月票方式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行分摊;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公共水电费分摊办法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物业小区公共水电费分摊办法》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琼价营字[1999]411号 各市、县物价局(办)、洋浦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物业小区公共水、电费分摊管理,保障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海南省物业小区公共水电费分摊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物业小区公共水电费分摊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物业小区公共水、电费分摊管理,保障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海南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范围内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及工业、商业用房的公共水、电费的分摊。 凡符合《海南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性质的房屋,不计摊公共水、电费用。 第三条物业小区水、电收费由供水供电企业按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按表计费,收费到户。暂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代抄表代收费的,中间环节发生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严禁向业主、使用人分摊。 第四条物业小区各类用水、用电户必须按照收费到户的需要分类安装相应的水、电计量装置,列入公摊范围的小区公共用水、用电及电梯、空调用电必须分别单独安装计量装置。 第五条城市供水、供电企业向用户收取水、电费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水、电费必须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分类水、电价格标准收取。 第六条下列范围的公共用电按现住业主、使用人用电量平均分摊:围墙、花地、区内道路照明用电;楼梯间和走道路灯、配电室、地下室等公共照明用电;消防设施用电;小区自备发电设备用电。 用电户应缴公摊电费的计算公式为:用电户应缴公摊电费=分类目录电价×小区公共用电表计电量÷小区用电户分表电量总和×该户表计电量。 第七条住宅楼、写字楼的公共电梯用电费用按该物业二楼以上(含二楼)业主、使用人的房屋建筑面积据实平均分摊。 用户应缴公摊电梯电费的计算公式为:用户应缴公摊电梯电费=分类目录电价×电梯表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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