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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及专项扣除系统实施方案4.0

新个税及专项扣除系统实施方案4.0
新个税及专项扣除系统实施方案4.0

目录

1.1新个税方案系统调整需求 (2)

1.2相关方案设计 (2)

1.2.1工资明细表中,构建累计扣税表相关字段 (2)

1.2.2构建扣税累计税率表 (2)

1.2.4公式开发(个税) (3)

1.2.5非居民公式开发(个税) (3)

1.2.6 报表修改 (4)

1.3系统配置 (4)

1.3.1建立两个薪资附表、税率对照表 (4)

1.3.2薪资项目公式设置 (6)

1.1新个税方案系统调整需求

根据最新国家个税操作指导文件,按照新个税的实施方案,目前系统需要满足以下需求:

1)构建新个税参数对照表;

2)构建新个税工资方案项目及导入表;

3)累计项目公式开发:对影响工资统计的各项工资项目进行累计计算;

4)新个税公式开发:根据新的税率表,根据累计应纳税额进行核算;

5)中途入职公式开发:对中途入职的人员累计周期进行核算;

6)个税明细报表;

7)现所有工资报表修改,增加“专项扣除”合计项;

8)非居民员工个税算法设计(非居民指外方员工、港台澳地区员工)。

1.2相关方案设计

1.2.1工资明细表中,构建累计扣税表相关字段

1.2.2构建扣税累计税率表

1.2.4公式开发(个税)

1)“应纳税额”计算描述:累计本周期内的应发减掉个人三险一金、六项扣除及其他税前扣除等进行;

2)"个税"计算描述:

根据“累计应纳税额”套所属税率区间进行按比例扣税,同时减掉“累计已交个税”项目。个税=累计应纳税额*个税比例---速算扣除数--已缴纳个税

例如下所示:

1.2.5非居民公式开发(个税)

1)“应纳税额”计算描述:个人当月所获得工资收入减掉5000免税额,再减掉20%的收入额作为减免项作为最终的“应纳税额”。再根据应纳税额套个人所属税率,税率表如下:

2)具体计算事例:

假如某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则这笔所得应扣缴税额为:

个税=(当月工资-当月工资*20%-5000)×税率-速算=?

1.2.6报表修改

1)新增个税明细表(供HR人员及财务人员查询核查所用)

2)原所涉及到的工资报表中需全部增加“专项扣除合计”项目。

1.3 系统配置

1.3.1建立两个薪资附表、税率对照表

个税专项扣除表xczxkc

新建字段:注意选择”数值类型NUMERIC“, 字段长度为20小数点 2,字段名ZX01

入职前累计工资扣除表xcrzljkc

累计税率表xcljslb

非居民累计税率表(若本单位无外籍员工忽略此项)

在薪资主业务表sal中新建字段

1)专项附加扣除zxfjkc数值型宽度 20 精度2

2)年内本月前累计工资ljgzbefore

3)年内本月前累计扣除ljkcbefore

4)年内累计工资ljgznow

5)年内累计扣除ljkcnow

6)本期累计应预缴税额yjsenow

7)年内本月前累计预缴yjsebefore

8)扣税年月ksym

1.3.2薪资项目公式设置

1)扣税年月

convert(varchar(6),dateadd(mm,1, cast(年月 as varchar)+'01'),112)

2)年内本月前累计工资ljgzbefore

case when right(扣税年月,2) = 1 then 0 else

(SELECT top 1 isnull(ljgz,0) from GZ_PROCEDURE_0002 where gz_ym = 年月)

else (select sum(ljgz_now) from c21 where a0188 =

GZ_PATSETDATA0002.a0188 AND PATBM=GZ_PATSETDATA0002.PATBM

AND A_ID=GZ_PATSETDATA0002.A_ID and

LEFT(KSYM,4)=LEFT(GZ_PATSETDATA0002.C21KSYM ,4) and KSYM <

GZ_PATSETDATA0002.C21KSYM )

end

end

3)年内本月前累计扣除

当扣税年月是1月时,年内本月前累计扣除就是0。

case when right(扣税年月,2) = 1 then 0 else

case when convert(varchar(6),入职日期,112) = 年月 then

(SELECT top 1 isnull(ljkc,0) from GZ_PROCEDURE_0002 where gz_ym = 年月)

else (select sum(ljkc_now) from c21 where a0188 =

GZ_PATSETDATA0002.a0188 AND PATBM=GZ_PATSETDATA0002.PATBM

AND A_ID=GZ_PATSETDATA0002.A_ID and

LEFT(KSYM,4)=LEFT(GZ_PATSETDATA0002.C21KSYM ,4) and KSYM <

GZ_PATSETDATA0002.C21KSYM )

end

end

4)年内累计工资

isnull(年内本月前累计工资,0) +isnull(本月应税工资,0)

5)年内累计扣除

isnull(年内本月前累计扣除,0) + isnull(专项附加扣除,0)+5000

6)本期累计应预缴税额

Case

w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扣除,0)) between

0.01 and 36000.00 t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

扣除,0))*0.03

w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扣除,0)) between 36000.01 and 144000.00 t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扣除,0))*0.1-2520.00

w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扣除,0)) between 144000.01 and 300000.00 t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扣除,0))*0.20-16920.00

w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扣除,0)) between 300000.01 and 420000.00 t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扣除,0))*0.25-31920.00

w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扣除,0)) between 420000.01 and 660000.00 t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扣除,0))*0.30-52920.00

w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扣除,0)) between 660000.01 and 960000.00 t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扣除,0))*0.35-85920.00

w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扣除,0)) > 960000.00 then (isnull(年内累计工资,0)-isnull(年内累计扣

除,0))*0.45-181920.00

else 0 end

7)年内本月前累计扣除

case when right(扣税年月,2) = 1 then 0 else

case when convert(varchar(6),入职日期,112) = 年月 then (SELECT top 1 isnull(ljks,0) from GZ_PROCEDURE_0002 where gz_ym = 年月)

else (select c21.yjse_now from c21 where a0188 =

GZ_PATSETDATA0002.a0188 AND PATBM=GZ_PATSETDATA0002.PATBM

AND A_ID=GZ_PATSETDATA0002.A_ID and

LEFT(KSYM,4)=LEFT(GZ_PATSETDATA0002.C21KSYM ,4)

and KSYM = 年月 )

end

end

8)个人所得税

case when right(扣税年月,2) ='01'

then isnull( 本期累计应预缴税额 ,0)

else

isnull( 本期累计应预缴税额 ,0) - isnull( 年内本月前累计预缴 ,0)

end

9)个人所得税

case when isnull(个人所得税,0) <0 then 0 else 个人所得税end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精品资料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归纳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 1000 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 500 元。 3.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 3 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有政策扣除。

9. 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 3600 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 4 年(48 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答:具体范围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 1000 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 500 元。 3.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 3 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有政策扣除。.

9. 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 3600 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 4 年(48 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 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 续教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具体范围见答:通知》(人社部发〔2017〕68 号)。

2019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标准及提报资料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 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一)子女教育 1.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的子女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您和配偶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此时,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如果有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比如,有2个子女,则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具体由谁来扣除,父母双方可选择确定,假如一个家庭中,子女教育每月有1000元的扣除额(即只有1个子女),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只是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如果是学前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则起止时间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提醒大家的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起止时间的计算,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则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二)继续教育 1.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如果正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最长不超过48个月)按月扣除;(2)如果接受的是资格类的继续教育,且在纳税年度内已经取得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则可在取得证书的当月及以后月份可通过扣缴单位扣除;当然,也可以年度终了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而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这些培训之外的兴趣培训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如果您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则每月可以扣除400元;如果您接受的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年扣除3600元。由于接受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一般都已经就业,因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本人扣除。但有一个例外,如果您已经就业,并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您的父母扣除,也可以由您本人扣除。

申报个税扣除的十大问题

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大类支出的,都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中获得相应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但个人申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要不要放弃“房租专项扣除”的福利、个税申报被就业了怎么办、非独生子女应如何申报赡养老人项等。以下收集整理了十大常见问题,填报时可参考: 问题一:要不要放弃“房租专项扣除”的福利? 在北上广深等地工作租房的年轻人来说,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是适用最广泛又最实用的一项,根据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最高可扣除1500元/月。然而,当理想靠近现实,这变成了选择题。 在个人所得税App里,租客在填写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需要填写出租方,也就是房东的信息,其中,若房东为自然人,系统要求填写房东的姓名和身份号码。当租房者去索要房东信息时,有的房东拒不配合,理由是“提交了信息后,房东可能会缴纳房屋出租收入的相关税负,这部分多余出的税负大概率会被转嫁给租房者,最后很可能会被涨房租,且涨幅会超过扣除的税款部分”。 要不要放弃“房租专项扣除”的福利呢?

如果房东已经足额纳税了,就不存在增加税负的问题,如说房东是一个规范的公寓出租公司,可是大多数情况是,个人房东纳税并不普遍。在现有规则下,如果要享受房租专项扣除福利,若是和房东签的合同,房东的姓名及纳税人识别号是必填项,填不了则无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这一项,如果房东担心因此要交税而拒不提供信息,没有强制办法,只能与房东协商。 目前税务部门尚无明确说法,从眼下来看,要么与房东协商要来房东信息,面临可能涨价的隐忧,要么放弃房租专项扣除福利。 问题二:个税申报被就业了怎么办? 有一些个人在填写信息的时候发现除了本职工作,还“被入职”了陌生公司,这不仅仅是个案。 国税总局的回复是如果确实没有接触过该公司,可能是信息被盗用,可在线投诉。 问题三:非独生子女应如何申报赡养老人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_6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答疑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1、父母一方满60岁,另一方未满,是扣2000元还是1000元?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只对是否为独生子女进行了区分,未规定必须父母两人都满60岁才能合计扣除2000元,只要有一人年满60岁即可;赡养2个及以上的老人,也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若不是独生子女,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需注意的是,每人每月分摊的扣除额度不超过1000元。 2、我是独生子,父亲2019年10月28日满60岁,母亲58岁,什么时候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答:可以在2019年10月开始享受,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期限是指被赡养老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3、我的父母已经去世了,所以由我来赡养祖父母,我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4、A和B的父母已满60岁。由于A工资比较高,两人父母商量,A每月按5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B每月按1500元扣除,是否可行? 答:不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B每月扣除的额度超过1000元,故不可行。 5、张一、张二和张三口头约定:2019年三人每人每月按666.67元均摊扣除赡养父母支出,请问这样处理是否妥当? 答: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仅仅是口头约定,不够妥当。 6、A和B于 2019年1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每人每月按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后来因为家庭原因,两人商量6月份以后赡养老人支出全部由A来扣除,可以吗? 答:不可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一个纳税年度指的是1月1日-12月31日。协议变更只能约定下一个年度的分摊情况。 7、我赡养岳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吗?

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详解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详解 一、子女教育 1、起止时间: (1)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2、享受条件: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 3、标准方式: (1)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 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2)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3)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继续教育 1、起止时间: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2)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三、住房贷款 1、享受条件 (1)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2、起止时间: (1)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3、标准方式: (1)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指南来了_HR都用i人事算工资

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施行。不少员工已经完成了第一次申报,但是,究竟可以少交多少税,个人如何选择扣除对象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等问题都是大家所关注的热点。 本次个税改革亮点如下: 1、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按年计税,预扣预缴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2、新设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1 明确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条件和标准 暂行办法在表述上进一步明晰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和标准。 2 确定居民和 非居民纳税人扣缴方法 ①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②非居民个人扣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3 现家庭收益最大化的策略选择 ①个人工资、薪金预缴计算方法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②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

(一)赡养老人 被赡养人是指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起止时间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二)子女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住房贷款利息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起止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每月1000元。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住房租金 起止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镇江地区扣除标准::每月1100元。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五)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400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集锦(超详细解答)

专项附加扣除问题集锦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1000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500元。 3.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3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冇,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

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冇政策扣除。 9.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3600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4年(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 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答:具体范围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汇总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 及填表问题汇总 一、扣除时间及方式 (一)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二)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2.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3.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4.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三)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二、专项扣除政策解释

(一)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备查资料: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二)继续教育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扣除标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条件及标准2018.12.20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一、子女教育: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继续教育: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

度内不变 四、住房租金: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五、赡养老人: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学习心得-最新范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1、专项附加扣除 没有出意外,就是定额与限额的结合。就如专家解读, 这是相对节省征税成本的最好办法,也是对付国人聪明劲的利招。 2、专项附加中,赡养老人不按人头不合理。特别是只针对自己上一辈的规定有问题, 三代四代同堂时,上二代的负担,很多情况下是落在第三代身上的,但他只能抵扣自己父母辈的份额,而自己父母已退休,对爷奶辈的赡养就无从抵扣,除非父母还在兼职工作。另外如上二代都是农民时,第三代的负担只减除一人。 3、继续中与职业相关的费用,按当年取得证书来抵减,那这证书是什么类型的?一般的培训机关发的都行?还是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证书?这块其实还需要明确的,如我们学财务的,为了更好的工作 ,我去学计算机VBA、去学外语,算不算职业相关?这个可能还需明确。 4、大病医疗 生成病自负部分过一万五了,那真的是重病,限额六万,有点低了。

先看二个数据,一是统计局数据,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中位数是33834元,二统计局数据,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医疗消费支出1451元。 从一般情况而言,老人医疗费会多点,年青人医疗费会低点,但从对经济承受力,对家庭的影响角度,中青年人大病的影响显然要大得多。如有此情况,对该家庭可能是灾难性的。 而且60岁后,离退休人员也无个税抵扣的情况(除非有兼职)。 所以上限还可上调点甚至取消上限,保留下限就够。 就平均收入而言,下限还有下调的空间。 5、住房贷款利息 放弃了传说中的普通住宅概念,提出了首套概念。 6、个税实施条例38条 “第三十八条对年收入超过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数额的个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是: 1、子女教育费。纳税人的子女在年满3岁后接受学前教育阶段和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费。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费。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万元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费。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

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5、住房租金费,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按照每月15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他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双方在当地均没有住房而各自租赁住房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双方在两地均没有住房而各自租赁住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6、赡养老人费。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答疑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子女教育费10个答疑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有两种分配方式:(1)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2)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答疑50问 1、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3、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今天,我们来讲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的。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篇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说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都适用于扣除规定。 ●子女的围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同时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扣除的标准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若是父母两人扣除分配选定后,还想进行分配变更,改成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则需要等待一个纳税年度之后进行,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不能变更。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无论子女在民办学校孩子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接受教育,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一定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篇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围包括:纳税人在中国境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1)纳税人在中国境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执行说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 一、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实施安排 1、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开始实施日期是2019 年1 月1 日。也就是说,您在2019 年1 月1 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就可以按一定的标准,从中扣除上述六个项目的支出了。 还需要特别向大家说明的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需要采集个人有关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以判定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2、2018 年12 月19 日,向广大个人纳税人发放统一的信息采集电子模板,纳税人可以开始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政策所必需的有关个人信息。同时,下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指引》,便于扣缴单位和纳税人理解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采集和以工资税款计算等政策及操作办法。 3、2018 年12 月22 日,升级扣缴端软件,扣缴单位可以据此导入前期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计算工资和应当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办理途径 1.两种主要途径 (1)由单位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

对其他五项扣除,您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首次享受时,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一般来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您可以选择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30 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税款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随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①不愿意通过单位办理扣除,未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必须汇算时扣除,由于医疗支出以年为单位计算扣除限额) ④纳税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等其他情形。 如果同时有两个以上发工资的单位,那么对同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您只能选择从其中的一个单位办理扣除。 这里的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是指: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则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两个以上任职受雇单

个税专项扣除文件填写说明

个税专项扣除文件填写说明 一、首页 扣除年度:2019 纳税人姓名:填写人本人姓名 纳税人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手机号码: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扣缴义务人名称:不需要填写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不需要填写 配偶情况:下拉选项选择“有配偶”或者“无配偶” 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配偶身份证件号码 二、子女教育支出 1.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注:a.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B.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也需要填写。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

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3)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的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子女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0000-00-00 国籍: 当前受教育阶段: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0000-00 当前受教育结束时间:0000=-00 教育终止时间: 当前就读国家(地区): 当前就读学校:填写学校名称(如子女在2019年度内满3周岁,目前还未上学,可以填写“无”) .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中学分别填写? 答:无需细化填写。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也无需细化填写。 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分别填写? 答:无需分别填写,只需要填写填表时的就读学校即可。 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阶

2019年起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说明

2019年1月起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说明》 一、实施时间:2019年1月1日起 二、办理方式:2种 1、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 2、自行申报办理; 三、六项扣除内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大病医疗; 1、子女教育 境内:1)每个满3周岁子女,每月扣1000元; 2)可由父母双方分别扣除或一方扣除; 3)提供:《户口本》中户主页、纳税人(本人)页、子女页; 境外: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2、继续教育 1)学历(学位)教育:每月400元;提供:由学校或资质机构开具相关入学证明; 2)职业资格:3600元/年;拿到证书当年扣除;(按年扣) 3)本人或父母(专科以下)扣除; 3、住房租金 1)厦门市计划单列市:1500元/月; 2)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3)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承租人扣除; 4)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协议; 4、住房贷款利息 1)每月1000元/月,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240个月; 2)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由住房; 3)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4)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 注: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5、赡养老人 1)老人满60周岁; 2)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每人不超1000元/月,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月; 3)非独生子女:签订分摊协议,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4)提供: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6、大病医疗 1)限额80000元/年; 2)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提供: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 一.子女教育支出(子女年龄需大于3周岁): 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当前受教育阶段:受教育日期起: 就读学校名称:本人扣除比例:50%?、100%?二.继续教育支出: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情况: 入学时间起:(预计)毕业时间: 教育阶段: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类型: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业人员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的条件为发证日期在本年内,并需提交证书的复印件。 三.住房贷款支出: 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证书类型: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 ? 房屋楼牌号:房屋证书号:

本人是否借款人:是?、否? 是否婚前首套房贷:是?、否? 贷款类型: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贷款合同编号: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期限(月数):贷款银行(公积金贷款不填):四.住房租金支出: 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姓名(单位名称):证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房屋坐落楼牌号: 租赁日期起:租赁日期止: 五.赡养老人支出(被赡养人需年满60周岁): 非独生子女的,本年度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是否独生子女:是?、否?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 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关系: 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关系: 共同赡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由于此次信息采集涉及到个人隐私,如果不愿填写信息的可在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店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于缴税年度次年的3月-6月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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