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控制费用开支,确保低值易耗品满足使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三、批准和解释
★本制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本制度由********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
四、主要内容
1.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物品、设备、用具等,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入库、领用等管理统一由综合办负责。
2.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1)综合办保管人员根据公司低值易耗品的常规使用量,制定“常用低值易耗品最低库存量”,并在达到最低库存量时及时申请购置。在申请购置时,购置数量要按满足最高需求量和最低库存量的原则核定,要做到既满足使用,又不造成物品积压和资金浪费。
(2)非常用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需求人填写《低值易耗品申购单》,要求注明申购原因或用途,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办,为杜绝临时采购和紧急采购的现象,申报时间限每月15日,综合办保管人员根据公司低值易耗品及废旧资产的可利用情况出具审核意见,确需购买的汇总填写《低值易耗品购置审批表》交采购人员预估购置费用,报综合办负责人批准后,由采购人员购置,未经批准或自行采购的低值易耗品一律不得报销。
(3)采购人员负责公司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要求定期了解市场,“货比三家”,确保选择物品质优价廉、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必要时应邀请三家以上单位招标或议标。
(4)采购人员购进低值易耗品时,应与保管人员交接,保管人员对低值易耗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严格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入库并开具《入库单》;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应坚决退回。
(5)采购人员报销采购票据时应附保管人员开具的《入库单》,否则财务部不得报销。
3.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使用和管理
(1)保管人员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办理领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实行每周二、五统一领用,不论金额大小一律由领用人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领料单》到综合办保管人员处领取,保管人员做好入库、领用的台帐记录。
(3)综合办保管人员应专门建立“非常用低值易耗品分类明细帐”,记录每位员工领取的非常用低值易耗品的时间、品名、规格、数量等。
(4)各部门应严格控制低值易耗品的领用量,要求每位员工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尽量减少损耗,常用低值易耗品提倡以旧换新;对不能满足正常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经检验确认后,可进行更换,由保管人员通知采购人员及时联系供应商进行退换货处理。
(5)使用部门应不定期清点员工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如有员工调岗或离职,由综合办、使用部
门负责人监督员工将领取的非常用低值易耗品交还综合办;
如发现因员工保管不善等人为原因导致非常用低值易耗品毁损或短缺的,由员工负责修复或购置,如由公司修复或购置,费用全部由员工承担。
(6)综合办保管人员应及时做好入库、领用的台帐登记,每月末与综合办经理对库存的所有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保管人员对本月低值易耗品的入库、领用、月末库存情况进行统计,编制《低值易耗品进销存月报表》,报综合办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备案,以便核查;
如发现因保管人员保管不善等人为原因导致低值易耗品毁损或短缺的,损失在300元以内的(含),由保管人员承担;损失在300元以上的,保管人员承担80%的损失,公司还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7)低值易耗品毁损或短缺的,综合办将核查报告及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保管人员方可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帐实相符。
(8)对不需要的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应及时报综合办,由综合办在公司内部调剂使用,避免浪费。
4.其他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公司其他办公用印刷品、招待用品等其他消耗品的申请购置(印制)、领用、管理均按上述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执行。
5.附则
(1)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视情节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
(2)本制度一次修订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五、本制度运行相关的记录和表单
1.《低值易耗品申购单》
2.《低值易耗品购置审批表》
3.《低值易耗品进销存月报表》
4.《领料单》
5.《入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