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1、学生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统一使用电子化学籍系统,按照“小学入学建档,各学段随转”的原则管理。
2、校长是学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主管责任人,学校学籍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学生学籍信息保密制度。
3、学校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合理排座制度。
4、小学班容量原则上限定在45人以内,最大不超过50人。
5、转学实行同级互转的原则,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原则上学期中不予转学,毕业年级不能转学。
6、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学有特长的学生,给予奖励,对违反校规校纪及治安管理规定者,给予处分,全部记入档案。
7、要按照教育局规定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严格招生,并为正式录取的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8、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9、严格程序和手续办理休学、复学、退学、借读、毕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