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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根据《市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教科研工作考核,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考核对象

1.考核对象为市直学校在职在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特级教师、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名教师、市名校长等教育专家和在规定培养周期内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

2.学年度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人员不列入考核。

3.市教育局直属其他教育机构中在职在岗的优秀教育人才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优秀教育人才在职业道德、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实绩、教研科研工作、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职业道德:主要考核优秀教育人才当学年度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执行《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规定等方面情况。(二)学校管理:主要考核名校长当学年度学校规范管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以及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等方面情况。

(三)教育教学实绩:主要考核优秀教育人才当学年度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和所取得的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以及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等方面情况。

(四)教研科研工作:主要考核优秀教育人才当学年度参加本校

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发挥骨干作用;参与教育科研活动以及撰写教育论文或专著等方面情况。

(五)示范辐射作用:主要考核优秀教育人才当学年度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开设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和学科讲座,参加教师交流活动以及为本市学科基地(网站)服务、为本市教学资源库提供优质资源、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相关活动等方面情况。

三、考核分值

(一)职业道德根据《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进行定性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实绩、教研科研工作、示范辐射作用等进行定量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量化分值为:

1. 国家、省、市教育专家考核,教育教学实绩占30分,教研科研工作占30分,示范辐射作用占40分。

2.校长考核,学校管理占20分,教育教学实绩占25分,教研科研工作占20分,示范辐射作用占35分。

3.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市直)学科带头人考核,教育教学实绩占40分,教研科研工作占30分,示范辐射作用占30分。

4.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考核,教育教学实绩占60分,教研科研工作占30分,示范辐射作用占10分。

(三)设立特色加分项目,分值最高为10分。

四、考核等次

考核以定性与定量考核的综合成绩为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

格三个等次。

优秀:职业道德考核优秀,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实绩、教研科研工作、示范辐射作用等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

合格: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实绩、教研科研工作、示范辐射作用等考核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1.职业道德考核为不合格;

2.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实绩、教研科研工作、示范辐射作用等考核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

3.年度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低于应承担教学工作量70%的(校长以及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人员,教学工作量要求适当降低);

4.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及以上教育专家、市级学科带头人当学年度无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无市级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或无市级以上发表(获奖)论文的;

5.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当学年度无校级公开课,或无发表(获奖)论文的;

6.参加市直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未获优良等次的;

7.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名校长。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考核对象认真总结本人当学年度工作情况,对照考核评分细则,收集整理相关材料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及以上的考核对象认真填写相关考核登记表,报送学校审核。

(二)学校审核。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考核小组,负责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对考核对象填写的各类考核登记表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教师对考核对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测评,组织学生或家长对考核对象进行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的不进行学生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根据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综合考核打分。

(三)市教育局考核。市教育局成立市直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直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奖励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学校审核合格的申报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初步考核意见,提交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四)公布考核结果。市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拟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对象在泰州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六、考核要求

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是落实我市教育转型升级“163”行动计划,推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优秀教育人才自身发展,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管理。

严格把关。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紧紧围绕考核要点,严把审核关,坚持对照标准认真评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并查

实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申报考核资格,并暂停两年参加考核,情节严重的按管理权限建议或取消当事人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按时完成。考核按学年度进行,每年6月份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细化目标要求,明确责任措施,确保按时完成考核工作各项任务。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的中坚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骨干教师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向专业化、名师化发展,使得全校教师在现有基础上普遍有所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2、本办法包括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3、本办法考核细则的制定倾向于一线教学人员。 4、骨干教师的履职由学校管理考核,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学校可另行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 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保持学科教学水平领先;同时要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和手段的不断提升,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应相统一。骨干教师在充分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应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待遇;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相应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有权根据其履职情况扣除其部分津贴直至取消其荣誉和待遇,用于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一)骨干教师的职责 1、“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每学年主持或参加一项县级或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admin 资源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为了实现学生宿舍管理的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健康、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细则,在宿舍管理上对住宿生从出勤、纪律、内务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学性,从而培养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住宿生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文明守纪的优良品质,为未来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具体要求: (一)出勤方面 1. 住宿生要按时离开寝室去上课、上自习,迟到者扣1分。 2. 午休时要求按规定时间返回寝室,不得在休息时间出入寝室,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3. 晚自习后,要求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就寝,按时熄灯。晚归者扣个人2分。 4. 住宿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夜不归宿者给予停宿处理。 5. 节假日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返校,未能够正确办理请假手续者扣个人2分。 (二)纪律方面 1. 宿舍楼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 2. 宿舍楼内禁止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者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给予停宿处理。 3. 宿舍内严禁大声吵闹、斗殴,违者扣个人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4. 寝室内不允许下棋、打扑克、玩球,违者没收其物品并扣个人1分。 5. 爱护公物,不撬门砸锁,更不能故意破坏宿舍内设施,违者扣个人3分,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6. 上课、晚自习期间,没有请假条而进入寝室者扣个人1分,没有正当理由而滞留在寝室内的扣个人2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7. 不经学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寝者扣个人2分。 8. 未经允许在寝室内私贴乱画各种印刷品、广告、启示等,违者责成恢复宿舍原状,并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1-3分。 9.对无视检查,态度生硬,谎报姓名等的住宿生扣个人3-5分,并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或停宿处理。 10.不经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允许,私自离开学校者扣个人2分。 11. 熄灯后不能按时就寝,还在宿舍内走动者扣个人1分。 12熄灯后住宿生应立即上床休息,不得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如亮灯、刷牙洗脸、吃东西、讲话聊天、开电筒看书、播放音乐和晾洗衣服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2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办法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

办公会审定。 .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 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 丿元。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标准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 规章制度。分值5分。

骨干教师管理与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管理使用与考核办法 为加快增大我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批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厚实的专业素养,开阔的教育视野,较强的教育科研与教育创新水平的教师队伍,并在一定范围内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根据《金凤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选拔办法》和《金凤区骨干教师奖励考核表》相关规定,特制定我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使用与考核办法”。 师。我校各级骨干教师共12名,教坛新秀1人。其中自治区级骨干教师5人:魏茜(语文)、康海燕(语文)、赵红(语文)、范淑红(语文)、李素华(语文);银川市骨干教师1人:石海亮(美术);金凤区级骨干教师5名:马向丽(数学)、邓艳萍(数学)、王海燕(数学)、刘惠珍(语文)、李炜炜(语文);校级骨干教师:方莉(数学)杜媛媛(数学)。 二、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及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组成我校骨干教师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魏茜(校长) 副组长:马向丽(副校长) 三、考核形式 考核分学年考核与任期考核两种形式,实行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

学校完成学年考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考核内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在教师会上的述职,根据《金凤区骨干教师奖励考核表》最终综合评定学年考核等次。 四、考核内容与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及新课程理念,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尊重每一位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教学创新、实践教学创新,任教课程与原申报专业相符,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每年至少1节。 3、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持续更新教育观点,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了解并宣传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教师培训等活动。 4、主动承担或参与课题研究、小专题研究,积极撰写科研论文和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文章或随笔,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实验活动。努力开发校本课程或地方教材,并在校本教研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每年在各级刊物上发表或在教育行政部门上获奖至少1篇论文或教学设计等。 5、积极发挥校级骨干的示范作用,每学年要完成以下任务: ①每人精读一本理论书籍,写一篇读后感;②每人完成一篇优秀的教学设计。(备注:金凤区级以上的骨干教师2篇以上)

学生常规管理量化考核细则

学校管理制度系列School Management System 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 制度 学校必备管理制度模板 学生常规管理量化考核细则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给师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的提高,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此常规管理量化考核细则。 一、加分(1—6项) 1、厕所每天+24分。 ①地面(-3分/次),扫、拖干净,无脏、杂物; ②蹲位(-3分/次),拖干净,无粪便、污迹; ③大小便池(-2分/次),无积余粪便、杂物,内壁干净; ④纸篓(-3分/次),摆放规范,每天倒2次,干净,无漫出; ⑤积小便筒(-1分/次),摆放规范,内无废纸、杂物;

⑥隔板、柱子、水管(-3分/次),无污迹,无灰尘; ⑦水池(-2分/个、次),无积水,无杂物,内外干净,龙头关好; ⑧墙壁(-2分/次),无污迹,无灰尘,无乱写乱画; ⑨打扫工具(-2分/次),干净,摆放规范,无废弃工具; ⑩其他(-1分/次),无蛛网,标语标志无破损、剥落,墙壁上无乱贴; 2、教学楼楼梯道每天+24分。 ①门厅(-3分/),扫、拖干净,门柱上无乱写乱贴; ②台阶(-4分/次),扫、拖干净,无废弃物; ③栏杆(-2分/次),无灰尘; ④标语(-1分/个、次),无损坏,无乱贴,无乱写乱画; ⑤门(-1分/扇、次),无灰尘无污迹,无乱写乱画; ⑥电闸开关(-1分/个、次),盖子无打开,胶布无剥落; ⑦一楼楼梯下(-2分/次),扫拖干净,无垃圾,无废弃物; ⑧其他(-1分/项、次) 3、教室每天+5 分。 ⑴走廊(-2分/次),扫、拖干净; ⑵室内地面(-3分/次),扫、拖干净; ⑶讲桌(-2分/次),干净,上下物品摆放规范,无废弃物; ⑷室内外墙壁(-2分/次),无污迹,无乱写乱画; ⑸桌凳(椅)(-2分/次),排列整齐,美观; ⑹打扫工具(-2分/次),无积余垃圾,摆放规范;

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为激励学生工作岗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来实现学生工作岗位职工在学生管理工作过程中积极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寻找差距、提升能力和实现双赢的管理目的,特制订如下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一、学生工作岗位的月度绩效考核由各项目(校区)具体实施。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 二、学生工作岗位的月度绩效工资核算方法 1.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1(或标准2或标准3)×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系数 2.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系数,根据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成绩确定。 3.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学工主管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成绩=月度绩效考核工单成绩×60%+(校区主任评分成绩×50%+总部评分成绩×50%)×40% (2)辅导员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成绩=月度绩效考核工单成绩×60%+学工主管评分成绩×40% 4.月度绩效考核工单的执行方法 (1)根据岗位考核内容,由总部或各项目(校区)主任下发月度绩效考核工单至各项目(校区)学工主管,各项目(校区)学工主管(含兼职学工主管)下发月度绩效考核工单至学生工作岗位各人员。

(2)工单下发人根据月度绩效考核工单列明的任务、完成情况和任务权重比例进行评分。 (3)校区主任评分成绩、总部评分成绩、学工主管评分成绩和公司各级执行的月度绩效考核工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三、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成绩和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系数对照表 四、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本办法由互联网职业教育事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工作。 北京打造前程互联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职业教育事业部 2017年5月9日

学科带头人考核办法

学科带头人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学带头人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队伍在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示范指导作用,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二、考核组织 考核由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考核小组组织,成员学校领导成员及教师代表。 三、考核形式 学科带头人考核分学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实行“分散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每年一考,两年一聘”的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学年度考核学科带头人由学校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量化、切合学校实际的可操作的考核方案来进行;任期考核每两年一次,各学科带头人进行任期述职的汇报。 四、考核内容 学科带头人考核内容分学科带头人考核期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和资格取消情形两部分。 学科带头人考核期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学科带头人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任教课程必须与原申报专业相符,每学年任课时数应达到规定的课时数,

3、学科带头人有义务根据需要由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安排跨校上课。 4、学科带头人的业务活动必须无条件服从教研部门的统一调配,学校创造条件予以支持。 5、学科带头人实行开放式课堂教学,必须随时接受其他教师进课堂听课。 6、学科带头人应认真承担培养新教师任务,两年内至少培养1名新教师成为业务骨干教师,同时有计划、有目标地指导1-2名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力争尽快把他们培养成为学科带头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科带头人资格自然撤销: 1、教育思想不端正,滥编滥发教学辅导资料,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 2、热衷第二职业,搞有偿家教的。 3、品行不良,有参与赌博、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的行为的。 4、受到区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学科带头人退休或离岗退养的。 7、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擅自离岗的。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种。

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中坚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省市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能使我校教师队伍在现有基础上有一个更大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3、本办法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4、国家、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管理,履行职责。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校级由学校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 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要相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学科教学水平和教学成绩保持领先水平;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能够独立完成或组织完成学科的现代化课件的制作和应用,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5、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主持或参加一项省、市(区)、校级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2)、承担学校教学研究工作或带头参与某学科研究,并富有成效。 (3)、每年至少撰写教学论文一篇。 (4)、每学年承担一次市、区(校)级示范课,并参与师资培训工作。

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南昌工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激发二级学院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激励和 促进相关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涉及学生管理工作,未涉及二级学院其他工作。 其考核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考核结果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考核内容分为“规定工作”、“附加工作”和“特色工作、创新与奖励”三部分。具体包括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风和学风建设、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安全稳定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等内容。 (一)规定工作:各学院所要完成的日常工作或在某一时间段所应完成的任务,多为常规性工作。 (二)附加工作:在学校安排的日常工作之外的各项任务,包括开展学校要求的各类活动以及对各类活动的支持等。 (三)特色工作、创新与奖励:

1. 特色工作是指与其他二级学院相比较而言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相关工作。特色工作应围绕学校的大政方针和政策,立足长远规划,力争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结合当前工作,力争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2. 创新包括理论上的创新、业务技能上的创新和管理方法与成果上的创新,包括集体和个人的各类科研成果、项目发表的论文,学生工作中的特色案例,以及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与成果。 3. 奖励则指校级及以上的各类集体和个人荣誉。 第三章考核办法与程序 第五条考核办法 (一)成立学校学生工作考核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学工处、人事处、校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考核方式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分为三类: 1. 规定工作考核采取“抽查制”,由学工处、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对 各学院常规性工作的进行和完成情况随机检查;其评比方式采取“减分制”,满分为100分,对于未完成规定工作或未达到规定指标的,将根据相关考核细则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扣分。 2. 附加工作考核采取“评比制”,由学工处、团委对各学院开展各 项附加活动的情况和结果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其最终结果将计 入学院考核总成绩内;附加工作考核的相关评分细则,以当月活动通知为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为使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够真正得到贯彻实施,发挥其评价功能,真正体现评价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诚信度,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支撑保障本系。 一、完善机构建设,形成组织保障机制 1、成立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霍六荣、郭纪辰。 主要职责: ①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 ②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③负责制订《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 ④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对评价实施的过程、效果进行监控,表彰先进,惩戒违规违纪人员; ⑤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2、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实施小组) 组成人员:袁明芹、李爱果。 主要职责:①负责实施《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②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完善与管理;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公示工作; 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册的印制发放;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档案管理;⑥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具体分工: 赵慧如: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评价工作。 丁江立、李钧:负责社会实践的组织管理、班主任评价手册中的监督管理、培训指导、检查评比、总结反馈,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栾英慧:负责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公示、评价表册的印制发放工作;负责班主任教师评价工作的日抽查、周反馈、参与月检查和学期评比工作;负责评价工作的档案管理。 3、成立年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①做好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的宣传工作;②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班级评价小组并组织各项目的评价实施;③监督和指导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④检查指导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⑤审定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相关材料。 4、成立班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班主任、副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代表、班干部代表、学生代表。 主要职责:①按照学校的要求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和培训;②组织学生开展自评和互评、指导家长评价和社区评价③按照评价程序完成各项工作,指导本班学生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成长记录袋》并妥善保管;④负责对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⑤接待家长来访和咨询。 二、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管理保障机制 1、建立培训制度 (1)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省厅文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吃透精神、领会实质,使教师对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细节把握清晰、明了,同时也要加强职业道德培训,使每个教师都要真正树立起对评价工作的责任心,真正意识到做好评价工作是对学生终生负责,才能保证做好评价工作。 (2)要利用多种形式,向家长、向学生、向社会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印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向学生、家长、社区人士和实践基地宣传解读,使其熟悉并掌握各项评价体系的操作规程。 (3)学校要按照工作安排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以确保评价结果的权威性与可信度。 2、建立公示制度 (1)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并把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级界定和结果使用进行公示,通过学生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媒体等形式,向家长做出明确说明,征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2)学校各评价领导小组的组成办法及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要进行公示,以便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

科技大学学科带头人遴选及考核办法

xx科技大学学科带头人遴选及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我校国内一流造船大学的长远战略目标,提升学科建设整体水平,规范学科管理,稳定和吸引优秀拔尖人才,带动一批一级学科达到国家级、省级先进水平,推动我校一级学科建设的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科带头人按一级学科遴选,实行聘任制。 第三条对于跨学院组建的一级学科,由学校确定牵头学院。 第四条学院应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院长担任,学科建设实行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学科带头人负责制。 第二章遴选原则 第四条遴选本着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择优遴选、强化培养、严格考核、滚动管理。 第五条每个一级学科设学科带头人1人,学科带头人须兼任本一级学科下的一个方向带头人。 第六条学科带头人应在本一级学科内遴选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七条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不能跨学科兼任。确因研究内容属交叉学科的,可在所跨学科兼任一个方向带头人。 第三章遴选程序 第八条学科带头人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学科遴选带头人分校、院两个层面进行。需要在学院层面遴选的带头人,由学院成立专家小组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上报研究生院;需要在学校层面遴选的带头人,由学校成立专家小组进行遴选,同时,对学院层面遴选的学科带头人进行审定。 (三)校专家小组评审通过的候选人向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校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审定,发文公布。 第四章遴选条件 第九条学科带头人遴选条件: (一)一级博士点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不受年龄限制)。一级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科学素养,作风民主、胸怀宽广、敢于创新、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能团结和带领本学科梯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在本一级学科领域有稳定的、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学术地位与影响力,学术造诣深,具有学术远见,能准确把握学科发展趋势。 (四)科研能力强,成果丰硕。近5年来,应获国家/省部级人才称号,或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具有授权发明专利,或有ESI/SCI/SSCI/EI/CSSCI收录文章等方面的成果。 (五)科研经费充足。目前正在主持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技术开发项目;基础学科的带头人应有在研项目。 第五章职责与权利 第十条学科带头人职责 (一)根据《xx科技大学学科布局优化和发展规划xx-2033》制定本学科发展规划及具体实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更有效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于骨干教师业务素质的巩固和提升,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一、活动领导机构 组长:Z 副组长:X 成员:C V B N M 二、时间和具体要求 1.考核的对象:全县省、市、县骨干教师及其骨干教师培养人选。 2.本次骨干教师考核时间:2020年9月5日 3.考核要求: (1)按照X教体文广办发〔2020〕258号文件精神,“十三五”期间第一批县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要将每月手写的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教学反思或读书心得,纳入骨干教师考核资料进行检查。 (2)本学期已调到新学校的教师在原学校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教学成绩; (2)各级公开课、示范课; (3)业务讲座、报告; (4)赛课、教学技能比赛; (5)培养指导青年教师、薄弱教师;

(6)听课、评课每学期不少于30课时; (7)参加科研课题研究; (8)科研课题成果获奖情况; (9)满意度测评。 四、等次确定 (1)城区组评为优秀等次的骨干教师,考核分必须达到85分及以上,农村组评为优秀等次的骨干教师考核分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 (2)省骨干优秀率控制在60%以内,市骨干优秀率控制在50%以内,县骨干优秀率控制在40%以内。 (3)上级下调。上一级管理层级的骨干教师在同级中未评上优秀的,可以在同一任教层次、同一任教地域的次一级管理层级的骨干教师中继续参评,并占下一层指标。 (4)空缺处理。若某一组别的骨干教师,因考核分达不到评优要求,出现优秀等次人员空缺,则在全县未评为优秀等次且考核分符合评优条件的骨干教师中,根据考核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优秀等次人员。 (5)骨干教师必须全面履行职责,凡《高县骨干教师学年业务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中的考核指标,有一项得0分(《高县骨干教师学年业务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第4点除外)的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报送材料 1.骨干教师工作总结一份(电子文档); 2.骨干教师年度业务考核申报表(电子文档+纸质);

班主任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

马尚中心小学班主任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 班级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班级管理是维护学校优良秩序、实现学校优良校风、学风的基本保障。为了优化班主任队伍,调动班主任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特制订以下管理和考核细则。 一、班主任的选拔和培训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承担班主任工作是教师的光荣职责。学校根据教师的工作情况,每学年都要对班主任进行选拔任用。实施班主任每月工作例会制度,班主任必须准时参与。学校将以“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在每学年至少对班主任进行一次培训,并优先推荐参与职称评审。 二、班主任的任务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中特殊重要的岗位,应注意营造以从事班主任工作为荣的氛围。班主任在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中起着导师的作用,班主任负责协调本班的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联系。班主任应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的品行、学习、身心健康、教育活动、安全自护等,负责管理班级日常事务,执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决定,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创新主题班队会或班队活动,并上交相关材料(方案、总结中插入图片资料进行说明)。 (二)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任教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三)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关心学生的课间及课外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学生社团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引导学生养成自己的事自己做,别人的事帮着做,不会的事学着做的良好习惯。 (四)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规,成立班队委,培养学生干部自主管理的能力。实施班级工作岗位责任制,培养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形成良好的班风,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五)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认真做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有关评优工作。 (六)成立班级家委会,认真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和家访工作,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七)班主任应关注安全,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班主任应与学生同步在规定时间到校,

苍南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

苍南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 为稳定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关于规范对骨干教师考核及奖励的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县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县名校长、县名教师、县名班主任; (二)县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县教坛新秀、县教坛中坚、县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县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县学科骨干教师、县骨干班主任; (四)2012年评上县学科带头人和县专业骨干。 非名校长但担任正校长职务的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可参照《名校长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中小学教学第一线和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45周岁及以上

的教坛中坚(到龄享受年限未满的,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县政府文件延续享受); (三)已退休的三个层次所有骨干教师。 二、考核原则 (一)正向激励原则。坚持绩效挂钩、优劳优酬、奖勤奖优的激励导向,切实把骨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引导到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示范辐射上来; (二)公平公开原则。在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履职考核的基础上,坚持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公开公平。考核标准、考评过程、考评结果、表彰奖励均向全县教师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三)考核奖励原则。按照申报、考核、审核、公示、表彰奖励的程序进行,层层把关,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本职工作”、“专业发展”、“引领辐射”和“特色加分”四个方面。本职工作包括工作量、校内示范、教育教学效果、满意度测评;专业发展包括综合荣誉、教学业绩、科研成效;示范辐射包括教师培养、知名度影响力;特色指对象在本学年度取得的特别突出、受到一致公认的成效。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四、考核程序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臵考核要求。

宿舍管理员考核细则

宿舍管理员考核细则 学生宿舍管理员考核细则【1】 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和学校的声誉、形象。 为了进一步落实‘成型、成人、成才’”的育人目标,加强住宿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学生寝室“六净”、“三齐”、“三关”、“一安全”,特制订本细则: 一、宿舍管理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其程序是 本人申请--政教处初聘--学校聘用,每学年一聘。 二、宿舍管理的具体办法 1、针对我校的条件和实际情况,学校设宿管干事一名,负责男、女生宿舍的检查、评比、统计、协调及牵头处理宿舍发生的各类事件,带头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2、男生宿舍管理员6名,分为A、B两组,每组3人,各组设组长一名,两组轮流值班,每班每人定楼层管理,所定楼层的管理员全面负责该楼层的内务卫生、人数清点、寝室纪律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3、女生宿舍分为A幢、B幢、C幢,所有女生宿舍管理员分为A、B、C三组,每组两班,负责所管楼幢。 4、宿舍各楼层管理员将检查评比结果每周公布,每月会议

通报。 各值班组对值班期间的“卫生”、“纪律”、“安全”三个方面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和政教处随时抽查。 5、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在宿舍的活动有监管及教育责任,学生寝室卫生由班主任派室长安排落实,管理员负责督促打扫及评比工作。 三、宿舍管理员量化考核细则 1、宿舍管理员应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上班要穿戴整齐、精神饱满、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在校园内走动。 违者一次扣1-2分。 2、冬季每天7:30-8:00(夏季每天7:00-7:30)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前一班的人员不能离岗,8:00至9:30(夏季每天7:30-8:00)必须对各寝室内务、卫生进行检查登记公布并上报政教处。 对无故迟到或脱岗的扣1-2分。 3、每天晚上按时清点就寝人数并登记,对迟到同学要及时批评教育,对缺席的同学要及时报告,违者一次扣1-2分。 4、除学生家长外,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楼(男家长不得上女生楼),严禁留宿校外人员或非本寝室人员,违者一次扣1-2

2009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

浦东新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 (2009年修订版) 为切实促进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下简称为“骨干”)的专业发展,有效发挥他们在浦东新区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促进浦东新区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浦东《浦东新区关于加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浦社发〔2004〕68号)精神,遵循“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原则,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1、在职市特级教师(已评为基地主持人的特级教师参加基地主持人考核) 2、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含郊区学校区级骨干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三、考核标准 1、师德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由教师任职学校实施,并由学校填写《在校履职情况汇总表》,统一报送教发院培训部骨干室。师德不合格者,任期考核为不合格。 2、在校履职 (1)在职履职由教师任职学校实施。各校以校长为组长的评价小组,根据本校骨1骨干教师教学展示和培训课程分可相互替代,两项总分累计不超过30分。

干的履职情况(如每周课时数、教育教学业绩、学生满意度、在校本研修中发挥的作用等)和《自我发展计划》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排序和赋值(赋值规定另行通知),填写《在校履职情况汇总表》,由学校统一报送教发院培训部骨干室。 (2)参加区内支教的骨干,参加原学校认定。 (3)在校履职情况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进入合格等第。 3、教学展示 (1)所有教学展示课,均需执教者提前一周在“名师园地”网上发布信息,考核时需提交该年度组织单位教学展示课安排表(或公开通知)、教学评价表2、教案和本人教学反思。 (2)可认定的展示课为:教育署(含教研联合体)展示课,基地/工作室展示课,学段学科组展示课,区级以上展示课,由上海市或浦东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展示竞赛课(三等奖以上)。 (3)教育署、区基地/工作室或学段学科组展示课(此三类展示课每类课骨干教师每年均仅限认定1节),骨干教师每节8-10分;区级展示课或市基地展示课,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每节8—10分,骨干教师每节11—15分;市级及以上展示课,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每节11—15分,骨干教师每节16—20分。 4、培训课程 (1)教师培训选修课程(含在线课程),需提交教发院培训部教务处证明。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每8课时为5分,骨干教师每8课时为10分。被教发院培训部评为精品课程的予以适当加分。 (2)项目培训讲座。培训讲座需为上海市或浦东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项目培训讲座。市级讲座,学科带头人每4课时5分,骨干教师每4课时10分;区级讲座,学科带头人每4课时2分,骨干教师每4课时5分。 5、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 (1)发表论文只认可第一、第二作者。获奖论文(区三等奖以上)同发表论文。发表论文需与本学科专业相关。 (2)论文(著)/课题研究重点考核质量。每人需重点提供该年度1篇论文/著(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署级及以上或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度成果集3)或课题研究成果4(区级及以上),供专家评分。 2学段学科组展示课评价表需学段学科组组长和5位本小组组员签名,基地/工作室展示课评价表需主持人签名,署级展示课评价表需教育署公章,区级展示课评价表需区教发院教研室、培训部或德育室公章,市级展示课评价表需上海市教研室公章,国家级展示课评价表需教育部职能部门公章。 3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年度成果集指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编印的关于本校在创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过程中的论文成果集(每年仅限1本) 4课题:当年开题,提交课题申请书(立项单位盖章);中期,提交课题申请书(立项单位盖章)和本人研究成果;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中心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宜县教体办〔2018〕75号《宜宾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骨干教师培养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各级骨干教师管理工作,确保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同时充分发挥省、市、区级已结业的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成立凤仪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组 组长: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中心学校副校长兼工会主席 中心学校副校长兼初中校长 成员: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 中心学校总务处主任 中心学校教务处主任 中心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中心学校总务处副主任 中心学校出纳 领导组下设骨干教师考核组,考核组设在中心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骨干教师考核的日常事务。 考核组组长: 成员: 二、骨干教师考核流程

1.个人申报。个人如实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申报、评价表》并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并按评分标准自评打分。 2.任职学校(片联校)审核材料。任职学校(片联校)成立审核组,对教师提供的所有佐证材料和《骨干教师培养人选结业证书》复印件进行审核。对属实的材料由分管领导或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上报中心学校,同时填报《骨干教师××学年考核汇总表》电子文档。 任职学校(片联校)审核材料后,对骨干教师自评分认可的,在评分表第二页下端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对骨干教师自评分不认可的,修改教师自评分后让其重新填写打印上交。 3.中心学校考核。中心学校考核组再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依据《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并确定考核等级,公示考核结果(3个工作日),处理异议。填报《骨干教师××学年考核汇总表》电子文档,送研培中心复核并确定等级。 三、骨干教师考核相关说明 骨干教师考核评分标准严格按宜县教体办〔2018〕75号《宜宾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骨干教师培养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附件4《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评分标准》执行,结合本乡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说明。 1.关于任教情况。凡未上课的行政管理人员按“学校安排未上相应骨干学科”处理,以3分计算。 2.关于教学质量。中心学校未上统考学科的管理人员的得分计算办法为:(1)中心学校目标考核获得一等奖计满分,二等奖计46分,

学生量化考核细则

学生个人量化考核细则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1、班主任老师是所在班级学生个人量化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的考核工作。 2、政教处负责全校学生个人量化考核的组织和领导,检查各班级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各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并做好记录。 4、舍务管理人员对住宿学生的内务、卫生、纪律三个方面进行评定并做好记录。 5、值周教师对各班学生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班主任抄录本班情况做好登记。 6、校警在工作中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要做好记录,并实时报给值周教师。 二、考核的对象和范围 1、考核的对象:注册我校学籍的全体学生。 2、考核的范围:学生注册学籍期间校内外的各方面表现 三、学生量化考核的计算办法 学生量化考核采取累计加减分的办法进行,起始基础分均为80分。对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同学,依规在基准分中扣分;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依规在基准分中加分。考核第一周的量化考核分为第二周的基础分,依次类推,直至学期结束,学期最后一周每位学生的量化考核分数即为该生该学期最终考核分。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成绩由第一学期50%和第二学期50%相加得出;毕业成绩综合三学年的考评成绩(前两年各占30%毕业学年占40%)相加得出。 2、量化考核在85分(含)以上的学生,评定等级为优秀;75分(含)—84分,评定等级为良好;60分(含)—74分,评定等级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每个月班主任要对班内每位学生个人表现进行评定,将结果上报政教处。 4、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学生评优与奖惩的主要依据。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的操行评定等级必须在“良好”以上;评选“标兵”类荣誉的操行评定等级必须为“优秀”。优秀毕业生的操行评定等级必须是五学期均为优。 5、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一个重要依据 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等级至少为“优秀”的学生,才能有获得奖学金的机会;考核成绩至少要60分以上,等级至少“及格”以上才能有获得各种资助的机会。 6、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的一个重要依据 另外如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学年内评优资格: (1)携带管制器械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的 (2)顶撞教师或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3)参与打架 (4)参与赌博 (5)盗窃、抽烟、喝酒、早恋的 (6)故意破坏公物的 7、量化考核结果记入学生档案。 8、学生发生违纪行为除扣减量化考核分以外,还要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本办法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并督促实施,各班主任、课教师、舍务管理人员等具体负责执行。 六、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0日起开始执行。

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的资助政策,根据登封市教体局、石道乡中心校《资助工作考核标准及考核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一、考评内容 (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财务负责人为组长的“资助工作小组”各班主任为“资助工作组”成员开展全校的资助工作,按登封市教体局、石道乡中心学校的有关要求开展资助工作。 2、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校的资助工作方案、资助工作行事历。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金发放管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家长(或学生)申请——班级评审——学校评审组评审——中心校审核——提交教体局资助中心的工作流程进行。认定工作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因学生资助发生上访时间,坚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2、资金发放根据上级要求上报材料,及时装订、归档发放资料。

(三)宣传教育 1、要利用校讯通、黑板报、微信公众平台、家长会、电子屏等载体,把上级的资助政策向社会及学生家长进行深入宣传。使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让每个学生家庭了解资助政策。 2、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让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真正贫困的学生身上,;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让受资助学生懂得饮水思源,懂得感恩社会,努力学习,立志成才回馈社会、报效国家。 (四)资助档案管理 1、资助工作小组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填报、装订、归档资助档案。 2、资助工作要遵循谁经手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管理责任制。 二、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办法 1、对参与资助工作的人员从事资助工作的工作量计入该人员总工作量。 2、资助工作绩效基础分100分。开展资助工作时,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上交材料的奖励10分,不能按时完成的酌情扣分(5——20分);所负责工作或审核的资料有错误的扣10分,受到上级表扬的奖励10分;因工作失误被上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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