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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D强制性条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D强制性条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D强制性条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强制性条文

1.0.3隧道规划和设计应遵循能充分发挥隧道功能、安全且经济地建设隧道的基本原则。

隧道设计应有完整的勘测、调查资料、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地震和交通量及其构成。

1.0.5隧道主体结构必须按永久性建筑设计,具有规定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建成的隧道应能适应长期营运的需要,方便维修作业。

1.0.6应加强隧道支护衬砌、防排水、路面等主体结构设计与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交通监控等营运设施设计之间的协调,形成合理的综合设计。必要时应对有关的技术问题开展专项设计和研究。

1.0.7隧道土建设计应体现动态设计与信息化施工的思想,制定地质观察和监控量测的总体方案;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制定地质预测方案,以及时评判设计的合理性,调整支护参数和施工方案。通过动态设计使支护结构适应于围岩实际情况,更加安全、经济。

3.1.1应根据隧道不同设计阶段的任务、目的和要求,针对公路等级、隧道的特点和规模,确定搜集、调查资料的内容和范围,并认真进行调查、测绘、勘察和试验。调查的资料应齐全、准确,满足设计要求。

3.1.3应根据隧道所通过地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并综合考虑调查队阶段、方法、范围等,编制相应的调查计划。在调查过程中,如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预计的情况不符,应及时修正调查计划。

7.1.2隧道应遵循“早进洞、晚出洞的原则,不得大挖大刷,确保边坡及仰坡的稳定。

8.1.2隧道衬砌设计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断面形状、支护结构、施工条件等,并应充分利用围岩的自承能力。衬砌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保证隧道长期安全使用。

10.1.1隧道防排水应遵循“防、排、截、堵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保证隧道结构物和营运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隧道防排水设计应对地表水、地下水妥善处理,洞内外应形成完整通畅的防排水系统。

15.1.1隧道路基应稳定、密实、匀质,为路面结构提供均匀的支承。

15.1.2隧道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平整、耐久、抗滑耐磨等性能。16.1.1公路隧道通风设计应综合考虑交通条件、地形、地物、地质条件、通风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火灾时的通风控制、维护与管理水平、分期实施的可能性、建设与运营费用等因素。

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 (一)主要标准 根据《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安全监理审查内容,所涉及的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 (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3)《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111—98) (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其中,第三章土方工程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执行)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8)《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 (9)《大模板多层住宅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G20—84) (10)《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 (11)《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12)《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95) (13)《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 (14)《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1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 (19)《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1997年版)) (2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21)《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2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23)《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2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97) (2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2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27)《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2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29)《钢筋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范》(GBJ130—90) (30)《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31)《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 (3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3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34)《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 (二)涉及安全的其他标准 (1)《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98) (2)《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92)

强制性条文

安达市老虎岗风电场风机调试强制性条文 调试单位: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王中 审核:徐鹏 批准:张建忠

目录 1.调试概述 (2) 2.编制主要依据 (2) 3.编制依据和目的 (2) 4.强条实施组织机构 (4) 5.安达市老虎岗风电场风机调试强制条文 (5)

一调试概述 风力发电机组调试的任务是将机组的各系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协调一致,保证机组安全、长期、稳定、高效率地运行。调试分为厂内调试和现场调试两部分。 调试必须遵守各系统的安全要求,特别是关于高压电气的安全要求及整机的安全要求,必须遵守风机运行手册中关于安全的所有要求,否则会有人身安全危险及风机的安全危险。调试者必须对风机的各系统的功能有相当的了解,知道在危急情况下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总之,调试必须由通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尤其是现场调试,因为各系统已经完全连接,叶片在风力作用下旋转作功,必须小心完全按照调试规程中的要求逐步进行。 二编制依据和目的 1)DQA540-2005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2)DQL550《TZ1500风力发电机组调试过程控制文件》 3)GB1845.1-2001 《风力发电机组安全要求》 4)GB50169-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调试规范》 5)调试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2版 a)TZ1500系列风力发电机定值表2014STZ-1500 变速恒频风电机组技术规 格说明书2013 6)TZ-1500 变速恒频风电机组电气接线图2008 2.目的 为了确保老虎岗风电场工程项目验收达标,在TZ1500风力发电机组现场安装完毕后,现场电气调试人员遵循本文件规定步骤对风力发电机组进行现场验收

最新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说明 (一)强制性条文背景 1、我国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总计约3600本规范标准中的绝大多数(97%)是强制性标准;其中有关房屋建筑的内容,总计约15万条。这样多的条文给监督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而且,这些标准尽管是强制性的,但其中也掺杂了许多选择性的和推荐性的技术要求。例如,在标准规范中表达为'宜'和'可'的规定就完全不具备强制性质。加上强制性标准数量多、内容杂,在实际执行时往往冲击了真正应该强制的重要内容,反而使‘强制’逐渐失去了其威慑力,淡化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作用。 因此,尽管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对严密而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而且其中多数都是强制性的,但多年来工程质量事故仍不断发生。排除许多非技术性因素的干扰,传统标准规范的管理体制恐怕也存在一些问题。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为加强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2001年1月30日国务院以第279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管理部门在工程质量中的权力和责任,对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条例的最后有'罚则'一章,规定了勘察、设计单位如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如由此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还要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资质证书。造成的损失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法令的形式,肯定了强制性标准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中的作用,这是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近年发生的许多工程质量事故以后得出的结论。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尽管各自的具体情况不同,但总有一条最基本的理由- 那就是或多或少地违反了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因此,为提高我国的工程建设质量,避免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强调强制性标准的作用。但是,条例在实际执行上也会发生一些具体困难。对房屋建筑而言,多达15万条的强制条文,很难在实际工程建设监督中真正地全面检查执行。 3、强制性条文编制 2001年3月初,建设部在北京集中了我国有关房屋建筑重要强制性标准的主要负责专家150人,从各自管理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十余万条技术规定中,经反复筛选比较,挑选出重要的,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环保、健康、公益有重大影响的条款1500条,编制成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经有关专家、领导审查鉴定,2000年5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正式公布。稍后,2000年8月又公布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对其执行作出规定。 此后,建设部及有关部门连续组织学习班,由各地抽调骨干进行宣贯培训,迅速将强制性条文的精神传达到全国以贯彻执行。2001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被列为重点的检查项目,表明了领导部门对强制性条文的高度重视和坚决贯彻执行的决心。 (二)强制性条文的作用 1、具备法律性质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国务院通过行政立法程序公布的法令,具备法律性质,对整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中的竞争行为,将起到了重要作用。《强制性条文》作为《条

强制性条文

清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采用强制性条文 辽宁宏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清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部

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一、土石方工程 1.1开挖 1、《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1)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和或药壶爆破法施工。 2)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 2、《水工建筑物底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 (1)地下洞室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进洞前,应做好开挖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危石清理和坡顶排水,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加固。 (2)当特大断面洞室设有拱座,采用先拱后墙法开挖时,应注意保护和加固拱座岩体。拱脚下部的岩体开挖,应符合下列条件:1)拱脚下部开挖面至拱脚线最低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顶拱混凝土衬砌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3)对存在在有害气体、气温等作业区,必须做专项通风设计,并设置检测装置。 (4)洞内供电线路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力起爆主线应与照明及动力线分两侧架设。 (5)洞内电、气焊作业区,应设有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 (6)当相向开挖的两个作业面相距小于30m或5倍洞径距离爆

破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7)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离通面5m时,应自上而下贯通。 (8)采用电力起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30m以内应断开电源,可在30m以外用投光灯或矿灯照明。 1.2锚固与支护 1、《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46—94 (1)张拉操作人员未经考核不得上岗;张拉时必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2)《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SL377—2007 2、竖井或斜井中的锚喷支护作业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井口应设置防止杂物落入井中的措施。 (2)采用溜筒运用喷射混凝土混合料时,井口溜筒喇叭口周围应封闭严密。 二、砌石工程 1、《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试行)SD120—84 (1)在胶结料初凝前,允许一次连续砌筑两层石块,应严格执行上下错缝、铺浆及填浆饱满密实的规定,防止铺浆遗漏或插捣不严。 2、《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1)干砌石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石应垫稳填实,与周边砌石靠紧,严禁架空。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D强制性条文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J T G D强制性条文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 T G D70-2004 强制性条文 1.0.3隧道规划和设计应遵循能充分发挥隧道功能、安全且经济地建设隧道的基本原则。 隧道设计应有完整的勘测、调查资料、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地震和交通量及其构成。 1.0.5隧道主体结构必须按永久性建筑设计,具有规定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建成的隧道应能适应长期营运的需要,方便维修作业。 1.0.6应加强隧道支护衬砌、防排水、路面等主体结构设计与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交通监控等营运设施设计之间的协调,形成合理的综合设计。必要时应对有关的技术问题开展专项设计和研究。 1.0.7隧道土建设计应体现动态设计与信息化施工的思想,制定地质观察和监控量测的总体方案;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制定地质预测方案,以及时评判设计的合理性,调整支护参数和施工方案。通过动态设计使支护结构适应于围岩实际情况,更加安全、经济。 3.1.1应根据隧道不同设计阶段的任务、目的和要求,针对公路等级、隧道的特点和规模,确定搜集、调查资料的内容和范围,并认真进行调查、测绘、勘察和试验。调查的资料应齐全、准确,满足设计要求。 3.1.3应根据隧道所通过地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并综合考虑调查队阶段、方法、范围等,编制相应的调查计划。在调查过程中,如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预计的情况不符,应及时修正调查计划。

7.1.2隧道应遵循“早进洞、晚出洞的原则,不得大挖大刷,确保边坡及仰坡的稳定。 8.1.2隧道衬砌设计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断面形状、支护结构、施工条件等,并应充分利用围岩的自承能力。衬砌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保证隧道长期安全使用。 10.1.1隧道防排水应遵循“防、排、截、堵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保证隧道结构物和营运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隧道防排水设计应对地表水、地下水妥善处理,洞内外应形成完整通畅的防排水系统。 15.1.1隧道路基应稳定、密实、匀质,为路面结构提供均匀的支承。 15.1.2隧道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平整、耐久、抗滑耐磨等性能。 16.1.1公路隧道通风设计应综合考虑交通条件、地形、地物、地质条件、通风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火灾时的通风控制、维护与管理水平、分期实施的可能性、建设与运营费用等因素。

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2018年度

常用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内容汇总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6.《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7.《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276-2012 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9.《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 10.《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2.《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14.《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 1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序号强条 编号 强条具体内容 一《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 3.4.3 可搞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2 6.2. 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3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m (图 6.3.3)。 图6.3.3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1-横向扫地杆; 2-纵向扫地杆 4 6.3. 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5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6 6.6.3 高度在24m 及以上的双 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 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 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 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 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 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 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 图6.6.3 高度24m以下剪刀撑布置 7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8 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9 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10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11 9.0.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城乡规划部分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的通知 建标[2000]179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我部建标[2000]31号文的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称《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强制性条文》汇集了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方面的内容,同时也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应在文本中明确表示,并应纳入《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已经我部组织审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由我部标准定额司负责具体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0年8月19日

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 基本要求表1 受检地区:时间:年月日工程名称金石“钻石广场”商住楼工程结构类型底框砖混结构建设单位贵州安顺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检部位地基与基础施工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开工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 条号项目检查内容判定结果 3.0.3 施工质量验收 A B C D 技术标准施工技术标准储备、执行、降低、验收 A B C D 勘察、设计按图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组织设计 A B C D 人员资格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助理工程师 A B C D 验收过程施工(自检)、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A B C D 见证取样检测措施、制度、人员、报告、结果分析 A B C D 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填写制度及落实 A B C D 抽样检测制度、检测结果 A B C D 检测单位单位资格、人员、结果的规范性 A B C D 观感检查监理计划 A B C D 5.0.4 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 测、抽查结果、观感验收 A B C D 5.0.7 严禁验收加固、论证、判定 A B C D 6.0.3 验收报告自检报告、检查程序 A B C D 6.0.4 工程验收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程序,报告内容 A B C D 6.0.7 工程备案备案准备、时间 A B C D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判定”填写说明: 1、A表示符合强制性标准;B、表示可能违反强制性标准,经检测单位检测,设计单位核定后,再判定; C、表示违反强制性标准; D、表示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 2、由多项内容组成为一条的强制性条文,取最低级判定为该条的判定。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1 总则 (1) 2 主要术语与符号 (2) 3 隧道调查及围岩分级 (5) 4 总体设计 (11) 5 建筑材料 (17) 6 荷载 (22) 7 洞口及洞门 (25) 8 衬砌结构设计 (27) 9 结构计算 (33) 10 防水与排水 (40) 11 小净距及连拱隧道 (42) 12 辅助通道 (44) 13 辅助工程措施 (48) 14 特殊地质地段 (51) 15 隧道内路基与路面 (54) 16 机电及其它设施…………………………………………………………………68 附录A围岩分级有关规定 (60) 附录B隧道标准内轮廓 (63) 附录C型钢特性参数表 (65) 附录D释放荷载的计算方法 (69) 附录E浅埋隧道荷载的计算方法 (71) 附录F偏压隧道衬砌荷载的计算方法 (74) 附录G明洞设计荷载的计算方法 (75) 附录H洞门土压力荷载的计算方法 (77) 附录I荷载结构法 (78) 附录J地层结构法 (80) 附录K钢筋混凝土受弯和受压构件配筋量计算方法 (88) 附录L本规范用词说明 (94)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全国已建和在建的公路隧道进行了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搜集并分析了大量设计文件、工程报告、营运管理报告,就有关专题进行了研究,并听取了全国有关设计院和专家的意见。考虑到我国公路隧道技术起步较晚,其经验和基础性工作不足,因此在我国经验的基础上又采用或借鉴了国外公路隧道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 本次修订中,充分考虑了与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协调性,并保持一致。同时,在全面修订的原则下,尽量按原《规范》的风格编排撰写。本次修订的重点为调查、围岩分类、总体设计、锚喷支护与衬砌、洞口段工程、结构计算、特殊构造设计、特殊地质地段设计等,并增加了三车道隧道、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等内容。 关于强制性条款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中第1.0.3、1.0.5、1.0.6、1.0.7、3.1.1、3.1.3、7.1.2、8.1.2、10.1.1、15.1.1、15.1.2、16.1.1条为强制性条款,必须 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严 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或临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8、0、7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与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5、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 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她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3 混凝土结构工程 模板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与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3、2 模板与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与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69-2011 5、4、3滑模工艺施工,应在现场操作面随机抽取试样检查混凝土出模强度,每一工作班不少于一次;气温有骤变或混凝土配比有调整时应相应增加检查次数。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 74-2003 3、0、5 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与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 6、5、2 大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内,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不得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2、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否则应采取另外措施,确保模板放置的稳定。没有支撑架的应存放在专用插放架上,不得倚靠在其她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 3、大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版面对版面相对放置,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当长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整体

强制性条文

附件: 工程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xxxxxxxxxxx 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编写:年月日 年月日 目录 1 工程概况 (1) 2 编制目的 (1) 3 编制依据 (2) 4 强条实施组织机构 (2)

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3) 6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检查表 (4)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7)

1工程概况 新建线路起于220kV变电站,止于110kV变电站,长度10.80km,全线采用架空方式架设,其中:新建双回线路2×0.54km(xx—xx110kV线路7#~9#段)、新建单回线路9.08km,利用xx—xx110kV线路1#~7#双回路铁塔单侧挂线1.18km。 建设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吕梁供电公司 设计单位:山西国源盛世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xxxxxxxxxxxx 施工单位:xxxxxxxxxxx 工期要求:2017.12 2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的要求,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性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其作为法律和行为的准则。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xxxxxxxxxxx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建设期间技术管理行为,解决建设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和质量问题,确保xxxxxxxxxxx建设成达标投产工程和优质工程,特编写了本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3编制依据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条文管理实施规程(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Q/GDW 10248.7-2016)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1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 18-201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8—201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DL 5009.2-2013) 4强条实施组织机构 我项目部在开工后设立了xxxxxxxxxxx强制条文实施领导小组。具体机构如

高速公路隧道运行管理规范实用版

YF-ED-J682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高速公路隧道运行管理规 范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高速公路隧道运行管理规范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公路隧道管理系统的特点 1.1 环境特征 公路隧道是公路的特殊构造物,在空间上 的限制而使隧道内的环境状况具有以下特 点: 1)行驶车辆排放出的气态及游离固态微粒 混合成的有害废气和车辆携带的尘土及卷起的 尘埃,因隧道内空间的限制,往往不能很快扩 散、消失; 2)因山体丰富的淅沥水和洞内外温差的作

用,而使隧道内常常处于很潮湿的环境中; 3)因隧道的二次衬砌和隧道内的路面均为刚性体,当重车通过隧道时,洞内震动较大; 4)由于隧道内交通繁忙,加上环境恶劣和空间场地的限制,而使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检修工作困难、劳动强度大而效果较差 1.2 公路隧道运营管理设施的特点 长大公路隧道中的运营管理设施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设施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隧道照明系统、隧道通风系统、隧道消防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检测及手动报警系统、紧急电话系统、隧道无线调度对讲系统、隧道有/无线广播系统、隧道闭路电视监视系统、交通参数检测及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编制:郑钦龙 审核:梁田田 批准:李华祥 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

立体车库安全操作规范 一、立体车库在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响及异味,通风、照明是否良好,观察有无其它异常现象. 二、搞好载车板、操作器的清洁卫生,清理导轨附近的杂物,保证立体车库的载车板的正常运行. 三、严禁立体车库超载运行,禁止运送超大、超长或重量不明的车辆. 四、禁止在立体车库运行中乱按开关按钮. 五、立体车库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立体车库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立体车库电源,及时通知立体车库维护保养企业进行处理. 六、车库发生火灾时,立体车库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消防措施.火灾发生后,应请立体车库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企业级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 ②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 ④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

隧道设计说明

说明 1 设计依据以及总体原则 1.1 设计依据和技术标准 1.1.1 设计依据: 1)勘察设计合同及相关批复文件 《高整公路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第三合同); A省交通厅桂交基建函[2010]564号文《关于高整公路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的要求; A省环境保护文件《关于高整公路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管字(2009)268号。 1.1.2 执行的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⑴《公路工程技术指标》(JTG B01—2003); ⑵《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⑶《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⑷《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 (JTG/T D71-2004); ⑸《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JTJ 026.1—1999); ⑹《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 ⑺《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 ⑻《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 ⑼《公路隧道施工技术细则》(JTG/T F60—2009); ⑽《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94); ⑾《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 ⑿《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 ⒀《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 ⒁《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 ⒂《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2-2004); ⒃《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 D63—2007); ⒄《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TJG D50-2006; ⒅《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 ⒆《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 (JTG/T B05-2004); 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G B03-2006)。1.1.3 技术标准 ⑴隧道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m; ⑵隧道设计为高速公路双洞单向交通行车两车道分离式隧道; ⑶隧道长度超过100米,设置照明;若L·N≥2×106设置机械通风,否则自然通风; ⑷隧道设计交通量:2033年交通量32562辆/日(小车); ⑸隧道建筑限界净宽:10.75m 净高 5m ⑹ CO设计浓度正常行驶时δco=250ppm 交通堵塞时δco=300ppm(20min) ⑺烟雾设计浓度正常行驶时K=0.0065m-1 事故时 K=0.009m-1 ⑻火灾时,隧道内换气风速为 2.5m/s 1.2 总体原则 遵守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借鉴、参考国内外类似工程的成功经验,根据隧道所处的总体线形、地形、地质条件,结合施工、运营、管理等情况,遵循“安全、经济、合理、环保”的原则进行设计。 2 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以及相关咨询意见的执行情况: 本合同段施工图技术标准按初设批复意见执行,结合新民交投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新民公路学会对本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根据地形、地质条件优化隧道平纵面线形,合理确定轴线、洞口位置和类型,对洞口段支护参数进行了进一步优化调整: 2.1隧道地质勘探工作 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以及相关咨询意见,加强了隧道地质勘探工作,增设了部分钻孔,加大了勘探力度,重点加强对断裂破碎带等不良地质的勘察,通过相关工程试验,取得了可靠的围岩物理力学特性,并对围岩的稳定性作了综合分析评价。 2.2隧道线形优化 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及相关咨询意见,对本合同段隧道平纵面线形进行了优化。 2.3隧道洞口 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以及相关咨询意见,对隧道的洞口方案进行了合理的方案比较,隧道洞口采用削竹式及端墙式洞门。

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十忌

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十忌” 我国建设部从2000年开始,在现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对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利益的条款进行摘录,编制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水利工程、电气工程等15部分,并在全国实行。2002年,由于房屋建设的设计、施工规范全面修改,房屋建筑部分的强制性条文也相应进行了修订。建设部同年以建设部令81号《实施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对参与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做出了具体规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性条文(简称“强条”)实施以来,对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强化人民环境意识,防公害意识,杜绝重大质量事故、质量隐患,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对“强条”贯彻力度不够,实施不全面、掌握不准确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在这里,我将以一名监理工程师的身份,结合工程实际,总结出实施“强条”十忌,与同行交流,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忌:轻视程序性、管理性“强条”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中对施工验收程序,施工管理提出6条强制性要文。其中3.03条第四款规定:“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而在实际施工中,很多施工单位在检验批、分项工程上很少进行自检。同过去一样,由资料员“闭门造车”,将检验批、分项工程资料填好,待一定时机交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在分部验收上,除基础、主体两个部分外,其它分部也基本上不进行自检,只是事后由资料员填上相应的表格交监理签字。 又如6.0.3条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按此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质量、技术部门相关人员与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员一道,共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系统的核查,确认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自评报告及竣工申请报告。但实际上,现在很少工程能做到有公司一级对单位工程组织自检自评,一般好的情况是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一班人进行自检自评。 以上情况表明,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削弱,特别是公司对项目的管理能力正在削弱。而一些挂靠企业,质保体系更是形同虚设。对于以上轻视程序上、管理上“强条”规定的现象,监理人员有责任做好如下工作:(1)应提请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将施工方质量保证体系的具体要求写进合同。(2)施工单位进场后,应要求其对照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的要求,认真核查项目部的实际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如不能满足要求,如实向建设书面报告,并责成施工方限期完善质量保证体系。(3)在实际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中,如施工单位不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监理人员应拒绝验收,并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自检)要求,指出这是“强条”的规定。如施工方接到通知后,仍不能建立有效的自检机能,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直至建议更换施工单位。 二忌:建设单位为节约造价,降低桩基检测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5.1.5条指出:“工程桩应进行承载

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第一篇建筑设计 1 设计基本规定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6.3.3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 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3 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 8.1.5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0.90 m。 8.1.6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10 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 3.2 居住建筑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5.5.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5.6.2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5.8.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6.1.1 楼梯间、电梯厅等公共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 时,应有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 6.1.2 住宅的公共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小于1.05m。 6.2.4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6.2.5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3.1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6.3.2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3.5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6.4.1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16m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6.5.1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3.6 屋面工程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表3.0.1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高速公路隧道运行管理规范(2020年)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速公路隧道运行管理规范 (2020年)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高速公路隧道运行管理规范(2020年) 1.公路隧道管理系统的特点 1.1环境特征 公路隧道是公路的特殊构造物,在空间上的限制而使隧道内的环境状况具有以下特点: 1)行驶车辆排放出的气态及游离固态微粒混合成的有害废气和车辆携带的尘土及卷起的尘埃,因隧道内空间的限制,往往不能很快扩散、消失; 2)因山体丰富的淅沥水和洞内外温差的作用,而使隧道内常常处于很潮湿的环境中; 3)因隧道的二次衬砌和隧道内的路面均为刚性体,当重车通过隧道时,洞内震动较大; 4)由于隧道内交通繁忙,加上环境恶劣和空间场地的限制,而

使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检修工作困难、劳动强度大而效果较差1.2公路隧道运营管理设施的特点 长大公路隧道中的运营管理设施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设施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隧道照明系统、隧道通风系统、隧道消防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检测及手动报警系统、紧急电话系统、隧道无线调度对讲系统、隧道有/无线广播系统、隧道闭路电视监视系统、交通参数检测及交通控制和信号提供系统、隧道环境参数检测及通风、照明控制系统、供配电系统。 2)许多子系统内设备数量大,如照明灯具、自动火灾探测器、摄像机、报警按钮。 3)设备价格高,投资大,运营维护工作量大:如能见度仪、照度仪、通风、照明系统。 4)很多专用设备国内无成熟定型产品,需依赖进口。 综上所述,从公路隧道本身具有的特殊性及隧道运营管理系统的特点,可以看出隧道运营管理设施的设计、设置、系统配备与路段上的交通监控系统相比,因涉及更多的因素而更为复杂、要求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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