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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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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培训中心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开支行为,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本中心经营效益,根据《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省地税局财务

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和要求

(一)财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省地税局的财务管理制度,以统

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精打细算、合理使用资金为原则,切实保障培训中心正常

工作的需要。

(二)加强会计核算,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本中心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

担风险的国有事业单位,其财务管理重点应体现以提高经营效益为中心,把有限的财务费

用用于拓展业务、促进发展、提高员工收入上来。加强会计核算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在接受省地税局财务监管的同时,加强自身财务控制和监督,防止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本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同时接受省地税局和本中心全体员工的民-

主管理与监督,定期向全体员工报告财务收支状况。重大财务事项须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

研究决定并报省地税局批准。

(二)根据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本中心成立财务管理委员会,中心主任任主任委员、分

管财务的副主任任副主任委员,综合部经理、

综合部财务人员为委员。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财务管理办法,决定重大财务开支事项,监督检查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定期公开财务收支,定期向全体员工报告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等。

(三)本中心由综合部负责财务工作,由中心主任分管。综合部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处理本

中心费用开支的审核、帐务处理、会计地税管理等工作。

(四)会计人员必须审查原始凭证,对于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退回更正补充,对

于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坚决拒绝受理,保证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及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未经审批的凭证不得入账。

(五)会计人员要按照会计制度和规定设臵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帐目。对发生的经济活动要进行如实的反映和监督,按会计制度及时记帐、算账、报账。账

簿内容完整,按规则记收,字迹工整,账账清洁,账账相符;及时编报各种月报、季报决算。会计报表必须及时、准确。

三、费用支出的项目和标准

(一)工资与奖金。按照《工资奖金发放管理办法》办理。

(二)福利费。按照当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后发放。(缺标准)劳保福利费:1.

因工作需要或节日活动而发生的劳保福利支出,须经培训中心主任批准,由指定部门统一办理。费用须经中心负责人审批。

2.工作服管理:费用须分摊入账。

3.其他福利费开支项目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

(三)差旅费。一般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70元,中心领导最高不得超过340元;出差补贴每人每天25元。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四)交通费。以勤俭节约办事为原则,按实际车辆保养、保险、行驶里程办理报销事宜。一般的1公里汽油消耗应控制在1元以内。公车使用应符合省地税局相关规定。

(五)印刷费。按照培训中心工作开展需要,印制地税教材及其他地税用品、办公用品。

印刷费每年应制定计划,定点印制,并签订印刷合同,按合同办理支付。

(六)设备购臵费。工作需要的投影仪、打印机、电脑及音像器材等,应经前期调研、审核、报批,确定价廉物美商品。具体按照《浙江省地税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理。

(七)通讯费。由财务部报经税务部门同意确定,一般员工每月300元,中层以上人员每月500元。

(八)会议费。全体员工会议、中层以上人员会议及各种专题会议、培训等,按照财政厅

有关会议经费的规定核定,一般控制在每人每天260元。

(九)业务费。本中心与外单位合作举办培训班所产生会务费及其他费用。业务费的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或双方约定执行。

(十)接待费:因工作需要接待业务单位人员,地点限于普通菜馆和农家乐,每次人均消费控制在150元以内。

(十一)其他公杂费。包括水电、房租、邮电、报刊等办公费用,应从严控制,根据实际发生额支付。

四、财务费用开支的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本中心财务费用开支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

1.建立费用开支审批台帐,逐月记载财务开支项目,未经审批费用严禁挂帐处理。

2.本中心发生的费用开支,无论哪一级审批的开支,一律经财务部核销,方能列支费用

帐户。

3.费用票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须由经办人和审批人签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须由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3人以上签字,会计人员把关审核,确保凭证合理合规。(二)财务费用开支必须按下列权限分级审批;

1.副主任或主任助理负责单笔费用1000元以下的审批。

2.主任负责1千元费用支出的审批。

3.2万元以上设备购臵费,20万元以上的会议费用等支出,报省地税局审核。

4.单笔费用2万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财务费用开支应严格按规定办理。无论哪一类费用,一律实行逐笔审批的办法。各

部门对费用开支要坚持“必须、合理、节约”

的原则,严格控制开支范围,且票据合法,内容完整,手续齐全,决不允许无效票据列支费用的现象发生。

五、现金、支票管理

(一)现金的支取、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二)收支现钞必须当面清点、办妥手续,并及时入账,每日终了应结出当日余额。财务

室严禁存放大额现金,日库存现金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天的日用量,超过限定额度要及时

交纳银行;每月终了要清点库存现金,发现长短款要查明情况,按规定调整账目。

(三)公-款不得私借,工作人员因公借款要办借款手续,并按程序审批。原则上一借一清,前账未清,不得再借。单位之间不得互相借用现金,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办理储蓄。

(四)出纳付款时,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完整、准确的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

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求更正、补充;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严禁“白条” 抵库,“白条”列支。

(五)支票管理。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费用均须用支票(外地电汇)支付(劳务费、外

地办班除外)。签发的支票必须填明签发日期和用途,收款单位和用款额度也要尽可能填明。支票不得转让、涂改,不得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

六、银行账户管理。

(一)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不得多设、滥设帐户,不准出借给

任何单位使用;银行存款应定期与银行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

账要及时查询,做到账实相符。

(二)每项往来款的发生应及时、详细记载;要做好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一般一个季度

清理一次,年终大清理一次。到期的债务、债权该退的退,该收的收,应经常督促有关部门和经办人员及时结清往来账目,谨防呆账以致造成损失。

(三)帐内资金属于国有资产,任何个人不得挪用、转借、转移资产和擅自投资。凡属投资行为,应报省地税局审核同意。

(四)对弄虚作假、违规变通套现、私人占有、私分行为,一经发现,将按金额200%分别处罚责任人员、会计人员,问题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臵、调拨、转让、报损和报废等手续,统一由培训中心综合部负责按规定办理,具体按照《浙江省地税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八、纳税管理

本中心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等的交缴,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规

定执行,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偷税漏税。一旦发现,除按规定补缴外,对会计人员和相

关责任人员处以2%的罚款。

九、凭证管理

(一)记账凭证

填制记账凭证时要仔细复核原始单据的准确性,然后进行填制,填制凭证时要做到摘要简明,运用科目准确,所附单据数量详细登记,并打印记账凭证。

(二)总账、日记账、明细账

总账、日记账、明细账要根据原始凭证顺序逐笔登账,摘要明了,书写规范,分清资金类别,防止串户,做到日结月累,账实相符,并打印装订成册。

(三)报表

每月终了要及时编制会计报表,编制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表表、表账、表实

相符,月报一式二份,一份送省财政厅,一份留存归档。

十、会计地税管理

会计材料应随时进行收集和整理,剔除凭证中的金属物,做到原始凭证粘贴整齐,会计凭证装订整齐美观。年度终了要对当年的会计材料(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发票本存根、

账本、数据备份磁盘、银行对账单等)进行整理和立卷,会计人员保管1年后,移交地税室存档。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XXXX培训学校财务制度

2017-06-28 18:24 | #2楼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活动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结合

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的关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具

体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立财务室。财务室

配置会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出纳必须由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并取得会计从业资

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第三条学校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对违反学校财务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严格开支审批制度。坚持“用钱大家议,审批一支笔”的原则。学校重大开支须经董

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学校所有开支、借支都必须经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违

反规定,乱开支,乱借支。学校所有开支、借支必须手续完备,按正常程序进行。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可靠,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经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所有开支必须在一周内履行完报销手续,不得拖延。任何人不得虚列虚报任何支出。第五条学校的经费支出要以教学为中心。根据“确保必需、突出重点、效率优先”的原则安

排各项支出。要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加强收入管理,确保应当收取的各项收入足额收取。要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

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账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隐匿、截留任何收入。学校的任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需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均不得乱收费,也不

得私自表态减免学费。

第七条学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搞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要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和编报各项财务报告,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帐表相符、帐物(钱)相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

的限额。要按照有关规定,保存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会计人员调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 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

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 按要求予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

等政府部门规定的工作

3. 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

保存、备份工作。做好学生交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出纳岗位职责

1.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支票的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收支两条线。

3. 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

金安全。

4. 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钱)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分管财务的领导。

5. 做好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的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加强资产管理

1. 资产是置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

种存款、应收款、暂

付款、借款等。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 为加强流动资产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对应收款和暂付款应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3.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登记造册。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培训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017-06-28 17:53 | #3楼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学校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学校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学校财务部由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1

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学校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校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校长或主管副校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校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校长或主管副校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2

(二)监督学校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

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学校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学校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学校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学校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校长或主管副校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校长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3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校长,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学校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校长或主管副校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校长。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校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校长监交。

4

处罚办法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学校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学校财物的;

5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学校款项的;(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学校利益遭受损失的;(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成都益州紧急

救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0一五

年五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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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2017-06-28 19:46 | #4楼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及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董事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

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董事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

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3.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学校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

上缴财务。

4.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0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

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学校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

四、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1. 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

2. 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

3. 员工向学校的借款在年末应全部还清,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书面说明原因的,财务部有权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库存现金的管理:

1. 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学校2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禁止超过限额备用 1

金。

2. 办理现金业务,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

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 财务人员必须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

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后按照董事长审批签章后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4. 财务每月末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5. 现金保管要有安全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

六、处罚:

1. 对违反本制度照成学校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结予处罚,并保留以法律手段

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2. 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冲抵库存现金,未经批

准坐支现金,私存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截留收入,逾期报销的,除

给有关人员处罚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20%的罚款。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学校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第二章规定的可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保管。

三、为随时掌握银行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合理组织货币资金的收入,按各开户银行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

四、财务人员应定期到各开户银行收取银行结算凭证,对所有的银行结算凭证必须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和杜绝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并每月末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第四章资金管理审批制度

一、日常管理费用的管理

所有费用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学校,可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一)业务审批流程:经办人提出申请——→分校执行校长核准——→财务审核——→董事长审批——→财务付款

(二)业务范围: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等

1.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规定:(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汽车大修须经行政部认

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报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3)汽油费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办理,主卡由行政部管理。(4)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领导同意 2

后方可办理报销。

2.学校办公用品、学校聚餐费用等由各分校采购管理,学校制定预算。

(三)办理标准

1.经办人要求财务开具的支票如果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学校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证明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凡是支付现金,必须取得收款方现金收据,如果收款方是个人,须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条。

2. 涉及采购、应酬等费用,须提前作预算申请并经学校领导批准,无审批单财务

不予报销。

3.所有关于日常管理费用的报销,超过会计年度(指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发生的费用,学校不予进行报销。

5.费用报销时间一般定为每月25日报销,紧急购买材料及其他特殊款项不受此时

间限制。

6.一般费用报销小于1000元可以现金结算,大于1000元通过银行(包括支票、网

银)结算。如果大于50000元需要用现金支付,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财务与银行预约

后才能报销。

7. 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类日常费用必须凭发票报销,所有原始单据不得丢弃。复

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取得对方有经税务同意的证明以及学校领导的批准。

8.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笼统名称一律附销售清单)、单价、

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付款人信息必须正确无误。办公费

用和劳保用品报销发票后面必须附送货清单或明细。

9.报销费用、付款或转账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用款申请单”,所有单据要

按性质(如办公费、通信费、招待费等)和部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粘贴不能超出纸

的范围,不能整叠粘贴,一张张分散整齐贴好),并具体填写摘要,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

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

二、员工借款的管理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

“借支单”。“借支单”分备用金借款和专项借款。

1.“借支单”留财务部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借款人,备用金借款

员工原则上在每年年底25日前须还清备用金借款。

2. 支票领用必须在支票头上签名确认,“借支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学校主管领导签字,

财务审核后支付。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凡学校购入的运输设备、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和

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其余作为低值易耗品。

1. 学校财务部负责学校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监督。

2. 学校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学校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3. 行政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学校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学校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学校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4.财产的清查、盘点

(1)学校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2)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必须由行政部每年年底盘点一次,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会计处理,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本学校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年度、月份、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由会计归档保存。

3.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负责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4.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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