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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肥料标准

复混肥料标准
复混肥料标准

复混肥料

科技名词定义

中文名称:复混肥料英文名称:complex fertilizer

定义:由几种单质肥料或单质肥料与化成复合肥料相混而成的肥料的总称。

应用学科:土壤学(一级学科);农业化学(二级学科)

以上内容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

由几种单质肥料或单质肥料与化成复合肥料相混而成的肥料的总称。

简述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

本试验采用的复混肥料由江苏阿康化肥公司生产,复混肥料是复合肥

料和混合肥料的统称,由化学方法和物理方法加工而成。生产复混肥料可以物化施肥技术,提高肥效,减少施肥次数,节省施肥成本。生产和施用复混肥料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复混肥料是世界化肥工业发展的反响,全世界的消费量已超过化肥总消费量的1/3,而我国约占国内化肥总消费量的18%,我国作物多样化,土壤也由过去克服单一营养元素缺乏的所谓”校正施肥”转入多种营养成分配合的”平衡施肥”。为此,加速发展复混肥工业已是势在必行。

复合肥料是通过化合(化学)作用或混合氨化造粒过程制成的,有明显化学反应,在我国也有人称之为化成复肥。复合肥料一般都在大、中型工厂进行,品种和规格往往有限,较难适应不同土壤、作物的需要,在施用时需要配合某一二种单质化肥加以调节养分比例。

混合肥料是将两种或三种单质化肥,或用一种复合肥料与一二种单质化肥,通过机械混合的方法制取不同规格即不同养分配比的肥料,以适应农业要求,尤其适合生产专用肥料。复混肥料中营养元素成分和含量,习惯上按氮(N)-磷(P)-钾(K)的顺序,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0”表示无该营养元素成分。如18-46-0表示为含N18%,含P2O546%,总养分64%的氮磷二元复混肥料;15-15-15表示为含N、P2O5、K2O各15%,总养分为45%的三元复混肥料复混肥料中含有中、微量营养元素时,则在后面的位置上表明含量并加括号注明元素符号。如18-9-12-4(S)为含中量元素硫的三元复混肥料。将上述表示方法称肥料规格或肥料配方。商品复混肥料的营养元素成分和含量在肥料口袋上都明确标记。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GB 15063—2001

前言

本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和第8章中8.1、8.2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对GB 15063—1994《复混肥料》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严格了有关包装标识的规定。同时提高了高浓度产品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标和二元低浓度产品的总养分指标。

本标准增加了氯离子含量的指标及其分析方法,取消了颗粒平均抗压碎力指标及测定方法,采用了新的有效磷含量测定方法,使本标准更适合于目前市场发展的要求,也使分析方法更加简便,易于执行。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15063—1994。

本标准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刚、杜显兰、张小沁、章明洪、朱涛。

本标准于1994年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混肥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复混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复合肥料如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磷酸二氢钾、钙镁磷钾肥等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250 — 1989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6003.1 —1997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eqv ISO 3310 –1:1990)GB/T 6679 — 1986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8569 — 1997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 8572 — 2001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蒸馏后测定法(neqISO 5315:1984)

GB/T 8573 — 1999 复混肥中有效磷含量测定

GB/T 8574 — 1988 复混肥料中钾含量测定,四苯基合硼酸钾重量法(eqv ISO 5317:1983和ISO 5318:1983)

GB/T 8576 — 1988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

GB/T 8577 —1988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卡尔·费休法(neq ISO 760:1978)

GB 18382 — 2001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neq ISO 7409:1984)

HG/T 2843 — 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复混肥料(Compound fertilizer)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

3.2 复合肥料(complex fertilizer)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复混肥料的一种。

3.3 掺合肥料(blended fertilizer)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复混肥料的一种。

3.4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organic-in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含有一定量有机质的复混肥料。

3.5 大量元素(主要养分)(primary nutrient;macronuutrient)对元素氮、磷、钾的通称。

3.6 中量元素(次要养分)(secondary element;nutrient)对元素钙、镁、硫等的通称。

3.7 微量元素(微量养分)(trace element;micronutrient)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相对来说是少量的元素,列如硼、锰、铁、锌、铜、钼或钴等。

3.8 总养分(total primary nutrient)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以质量百分数计。

3.9 标明量(declarable content)在肥料或土壤调理剂标签或质量证明书上标明的元素(或氧化物)含量。

3.10 标识(marking)

用于识别肥料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标识可用文字、符号、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3.11 标签(label)

试料在微酸性溶液中,加入过量的硝酸银溶液,使氯离子转化成为氯化银沉淀,用邻苯二钾酸二丁酯包裹沉淀,以硫酸铁铵为指标剂,用氰酸铵标准滴定溶液定剩余的硝酸银。

5.7.2试剂

5.7.2.1 邻苯二钾酸二丁酯;

5.7.2.2 硝酸溶液:1+1;

5.7.2.3 硝酸银溶液[c(AgNO3)=0.5mol/L]:称取8.7g硝酸银,溶解于水中,稀释至1000ml,储存于棕色瓶中;

5.7.2.4 氯离子标准溶液(1mg/mL):准确称取1.648 7g经2700C -3000C 烘干至恒重的基准氯化钠于烧杯中,用水溶解后,移入1000mL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混匀,储存于塑料瓶中。此溶液1mL含1mg氯离子(Cl¯);

5.7.2.5 硫酸铁铵指示液(80g/L):溶解8.0g硫酸铁铵于75mL水中,过滤,加几滴硫酸,使棕色消失,稀释至100ml,

5.7.2.6 硫酸铁铵标准滴定溶液[c(NH4SCN)=0.05mol/L]:称取3.8g 硫氰酸铵溶解于水中,稀释至1000mL。

标定方法如下:准确吸取25.0mL氯标准溶液于250mL锥形瓶中,加入5mL硝酸溶液和25.0mL硝酸银溶液,摇动至沉淀分层,加入5mL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摇动片刻。加入水,使溶液总体积约为100mL,加入2mL硫酸铁铵指示液,用硫氰酸铵标准滴定溶液滴定剩余的硝酸银,至出现浅橙红色或浅砖红色为止。同时进行空白试验。

硫氰酸铵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c(mol/L)

按式(2)计算:

c= (2)

式中:Vo—空白试验(25.0mL硝酸银溶液)所消耗硫氰酸铵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V1—滴定剩余的硝酸银所消耗硫氰酸铵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m2—与1.00mL硝酸银溶液中氯离子的质量,g;

0.035 45—与1.00mL硝酸银溶液c[(AgNO3)=1.000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氯离子质量。

5.7.3 操作步骤

称取试样约1g至10g(精确至0.001g)(称样范围见表4)于250mL 烧杯中,加100mL水,缓慢加热至沸,继续微沸10min,冷却至室温,溶液转移到250mL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混均。干过滤,弃去最初的部分滤液。

6 检验规则

6.1 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断,采用GB/T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

6.2 产品应由生产企业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生产企业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等级产品净含量、总养分含量以及分别标明氮、磷、钾含量、氯离子含量、生产许可证号、及本标准编号。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的产品应注明为“枸溶性磷”。

6.3 用户有权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核检其质量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

6.4 氯离子含量为型式检验项目,下列情况时,应检测氯离子含量:

a. 正式生产时,原料、工艺发生变化;

b. 正式生产时,定期或积累到一定量后,应周期行进行一次检验;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5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二倍量的包装袋中采取样品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中,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

6.6 产品按批检验,以一天或两天的产量为一批,最大批量为1 000t。

6.7 袋装产品,按表7采样,超过512袋时,按式(4)计算结果采样,计算结果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产品如含硝态氮,应在包装溶器上标明“含硝态氮”;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为“枸溶性磷”;如产品中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其余执行GB 18382。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产品用编织袋内衬聚乙烯薄膜袋或内涂膜聚丙烯编织袋包装,应按GB 8569规定执行。每袋净含量(50±0.5)kg、(40±0.4)kg、(25±0.25)kg、(10±0.1)kg,每批产品平均袋净含量不得低于50.0kg、40.0kg、25.0kg、10.0kg。

8.2 在规定每袋净含量范围内的产品中有添加物时,必须与原物料混合均匀,不得以小包装形式放入包装袋中。

8.3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防破裂。

产品规格有:

通用型:15-15-15 45% 复合肥:16-16-16 48% 复合肥:17-17-17 51% 复合肥:18-18-18 54% 复合肥:15-10-15 40% 高氮型:25-0-0 25%

复合肥:30-0-0 30% 复合肥: 30-5-0 35% 复合肥:30-0-5 35%

复合肥:28-5-7 40% 高磷型: 18-22-5 45% 复合肥:16-26-6 48%

高钾型:18-9-18 45% 高钾型: 18-10-20 48% 复合肥:15-5-21 41%

多彩控释:24-14-10 48% 多彩控释:22-8-12 42%

硫磷酸铵:20-20-24(S) 64% 硫磷酸铵:26-10-24(S) 60%

硫磷酸铵:16-20-24(S) 60% 硝基磷酸铵:26-13-0 39%

太阳能高效复合肥:26-0-0 26% 太阳能高效复合肥:26-0-6 32%

太阳能高效复合肥:25-5-6 36% 太阳能高效复合肥:18-6-18 42%

硫酸钾镁肥: 22% 白加黑:15-15-15 16-16-16 17-17-17 18-18-18 扩展阅读: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https://www.sodocs.net/doc/ee8508415.html,/soft/17131.html

开放分类:化学,农业,肥料,土壤学,农业化学

“复混肥料”相关词条:碳酸氢铵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磷酸二铵磷酸一铵钾肥硫酸钾合成氨

复合肥磷肥氮肥复合肥料微生物肥料微生态制剂

35-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二)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部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2 - 第二章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 - 3 - 第三章证书许可范围 ......................................................................... - 6 - 第四章附则 ......................................................................................... - 7 - 附件....................................................................................................... - 8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由各省级生产许可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生产许可管理部门发证。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应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发证产品定义及范围 (一)定义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是指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纸制品和复合纸制品以及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纸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二)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细则规定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细则规定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三)单元划分及产品品种 实施生产许可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根据产品使用特点分为食品用纸包装和食品用纸容器2个产品单元,各单元产品品种见表1,各产品品种执行的产品标准见附件表B。 按企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生产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属于本细则列出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范畴或适用范围的,企业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取证。

对复混肥料的采样(1.3.1)

一、试题名称:对复混肥料的采样(笔试) 考核时间:20min 1、背景资料: 东风化肥厂成品仓库有一级复混肥料,批量为560包,批号20081108,生产日期2008-11-8,每包净重为25kg,进行每次全分析检验所需试样量约250 g。 2、试题要求 (1)最少抽样件数的计算。 (2)确定抽样件的位置,符合随机抽样要求。 (见附随机表,设抽样件的起始位置是第6行、第5列) (3)如进行一次四分法缩分,每单元样品采样量,总需采样量的计算。 (4)采样工具、采样、混和、分装过程回答正确。 (5)抽样记录、标签准确。 试题:对复混肥料的采样 东风化肥厂成品仓库有一级复混肥料,批量为560包,批号20081108,生产日期2008-11-8,每包净重为25kg,进行每次全分析检验所需试样量约250 g。 (见附随机表,设抽样件的起始位置是第6行、第5列)

一、参考答案: =25包。 (1)最少抽样件数的计算采样单元数=33560 (2)采样单元位置:根据随机表标出。 ①见附随机表,例:如起点是第6行、第5列开始,就找到随机表中39,由于样品数是560,三位数,因此以三位数为一例,起点数据是394,以列方向往下数,如有超过560的数,跳过,不足换成下一列,重复数据删掉。 ②采样数据分别是:394、315、297、440、454、128、134、359、435、534、246、60、203、384、479、146、117、3、230、535、192、379、437、487、142(共25个数) (3)采样数量:三次全分析需要样品量: 250×3=750g——→约放大至800g(因为分装过程有损耗,该数据可适当大一些) 三次留样分析需要样品量:250×3=750g——→约放大至800g(因为分装过程有损耗,该数据可适当大一些) 总取样量为3200g,四分法缩分一次取1600g,其中留样800g,取样分析800g。 每包取样量 3200÷25=128g——→约放大至130g(该数据可适当大一些) 每单元样品采样量是130g,总需采样量为3200g。(这数据是参考值,适当大一些也可以。) (4)采样操作及注意事项①采样工具:取样钻、采样瓶。 ②采样操作:采样前,取样钻、采样瓶必须干净、干燥。用采样钻,从采样单元(包)对角线插入2/3深度,取不少于130g 样品于采样袋中,按采样单元位置取满25包,在袋中混匀,用四分法缩分,取对角,分别装入两个干燥清洁瓶中,密封,贴上标签,一瓶送检验,一瓶留样。剩余的样品归回指定点,不许乱扔。 ③采样时安全注意事项:注意通风,防止眼睛和皮肤接触,采样时手套、防护眼镜、工作服等个人防护。 (5)采样标签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油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原油田外购物资和自产产品的质量,根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中原油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部建设工程以外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于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围的,本办法也适用。 第三条监督抽查分为定期监督抽查、不定期监督专项抽查及监督统一抽查。 定期监督抽查每两个月或每季度开展一次;不定期监督专项抽查根据油田所用物资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监督统一抽查对油田使用的不同厂家生产的同种(类)产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时间和统一判定法开展。 第四条技术安全监督处负责组织和实施监督抽查工作,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并发布监督抽查通报;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的局级质量检验机构或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受技术安全监督处的委托,负责承担监督抽查样品的抽样和样品的检验工作。

第五条为避免重复监督抽查或质量检查、检验,给油田带来不必要的负担,油田有关部门不得擅自组织产品质量抽查或质量检查、检验活动,不得发布产品质量抽查通报。若需对某类产品进行质量检查、检验,应与技术安全监督处联合开展。 油田所属单位组织的任形式的检验不得代替监督抽查,其检验结果以监督抽查为准。 第六条监督抽查的质量判定是以《标准化法》的要求和中原油田有关规定的有效标准、技术规等为依据。 第七条监督抽查的样品,在目前所抽查产品的类别中,除各种橡胶制品和阀门产品属破坏性检验外,其它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无偿提供。对各种橡胶制品抽样时,质检站以领料的形式抽取样品,质检站付给被抽查单位所抽样品的费用,由技术安全监督处审核后,随每次的检验费用补偿;阀门样品的处理暂按阀门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 第八条被抽查单位或生产厂家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抽查工作,无正当理由任被抽查单位不得拒绝监督抽查。 第九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或生产厂家收取检验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财务资产处(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抽查计划和抽查实施细则 第十条技术安全监督处根据上年度的抽查情况,结合本年度的主要工作量,年初制定本年度的监督抽查计划,通过征求有关部门

37-压力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四) (压力锅产品部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2 - 第二章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 - 3 - 第三章证书许可范围.............................................................. - 4 - 第四章附则 ............................................................................. - 5 - 附件 ........................................................................................... - 6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压力锅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压力锅产品由各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发证。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压力锅产品生产许可工作,应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发证产品定义及范围 (一)定义 压力锅产品主要根据锅体使用材料分为不锈钢压力锅和铝压力锅。 不锈钢压力锅:用不锈钢板加工成型的家庭用压力锅。 铝压力锅:锅身用铝及铝合金板材加工成型的家庭用压力锅。 (二)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细则规定的压力锅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细则规定的压力锅产品。 (三)单元划分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压力锅产品范围包括公称工作压力在50kPa~120kPa,容积不大于18L 各种规格型号的不锈钢压力锅产品、铝及铝合金压力锅产品。 实施生产许可的压力锅产品包括2个产品单元,详见表1,各单元产品执行标准详见附件表B。 表1 实施生产许可的压力锅产品目录

肥料质量存在的问题及证后监管的注意事项

肥料质量存在的问题及证后监管的注意事项 一复混肥料的质量现状 目前国内复混肥料市场竞争激烈,加上进口肥料冲击和国内需求不足,复混肥生产和销售均处于低谷期,产量只有生产能力的30%左右。一些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为了追求利润,以偷工减料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复混肥料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无法保证产品质量。近年抽样合格率多在70%左右。主要问题是肥料总养分低,单一养分与标识不符,水分不合格率次之,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不合格率较高。包装标识较为混乱,有的把微量元素、稀土元素、有机质甚至钙、硫等计入总养分,以中低浓度产品冒充高浓度复混肥料。另外,有的产品氮、磷、钾单养分与标明值偏差过大,除了工艺控制方面的原因外,还有成本上的考虑。通过提高原材料成本较低的单养分含量和降低成本较高的单养分的含量来降低成本,使肥料标明的养分配比与实际不符,降低了肥效,侵害农民利益。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低水平重复建设,工艺落后,规模小,产品浓度低 据统计,广西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复混肥料企业有200多家,绝大多数生产规模为年产几千到1万吨左右,大多采用

简单的圆盘造粒工艺流程,设备简单,技术含量低,投资少,生产的产品大多为低浓度产品。同时,大多数企业缺乏必需的技术人员,技术力量薄弱,无产品更新、开发能力,不能针对土壤性质和作物性质特点调整配方,产品单一雷同,缺少市场竞争力。 2.缺乏质量法制意识,短期行为严重 一是少数企业检测手段不完善,把不住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质量关。有的企业没有化验室,有的没有称职的化验员,检测、检验的结果不真实,甚至伪造检测记录。二是少数企业不按标准生产,有意降低价格较高原料的含量,或用质次价低的其他原料替换。掺杂使假,偷工减料,降低成本。 3.流通企业缺乏诚信意识,不把进货质量关 一是大多数无经营资格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销企业,进货渠道混乱,购进产品不检验,质量如何心中无数。二是个别不法商贩有意寻购低价劣质化肥;个别生产企业迎合不法商贩,有意降低总养分含量,甚至合伙制假售假。加之个别执法部门监管不力,以罚代刑、罚过放行等,助长了利欲熏心者的不法行为。 三、证后监管的注意事项 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是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重点工作,主要通过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回访等措施和方式,加强对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生产情况

新建年产5万吨复混肥厂生产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新建年产5万吨复混肥厂生产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提要 1、项目名称:新建年产5万吨复混肥厂生产线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单位: 4、法人代表: 5、所有制形式:民营企业 6、建设地点: 7、建设规模:年产5万吨复混生产线工厂规模 8、建设周期: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 9、主要建设内容:车间、仓库、职工宿舍及食堂、以及其它水电等配套设施。 10、项目申报单位: 11、投资规模及资金构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6万元,流动资金469万元,项目总投资额775万元。 12、资金筹措:项目建设总投资775万元筹措方案,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包括项目流动资金469万元由企业自筹。 1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本项目达产后的企业年生产能力为5万吨复混肥料,年可创销售收入9000万元,总成本8362.14万元,年总利润255.87万元,投资收益率34.98%,投资利润率

33.01%,投资回收期:3.03年。 二、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1、项目单位有良好的技术队伍和管理。 2、ⅩⅩ县为农业大县,复混肥料产品有良好的市场条件。 3、原料供应可以得到保障。 4、工程方案合理、工艺技术先进、设备选型科学、投资来源可靠。 5、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第二章项目背景与建设的必要性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 2004年,我县被农业部列为全国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县,测土配方施肥成为了全县农民种田的首选。农民利用测土配方施肥可使水稻平均亩增产39.8公斤,增长7.56%,增产明显。现在农民种田离不开了测土配方施肥,把它视为夺取稻、油、棉等农作物丰产的“灵丹妙药”,根据配方生产的复混肥成了农民的抢手货,许多外县农民都前来抢购,幅射面很广。现按水稻播面58万亩,油菜播面10万亩,棉花播面2万亩,花卉苗木播面2万亩,共计72万亩,平均按每亩用复混肥50公斤计,年总需复混肥量3.6万吨。此外,周边县市如高安、上高、宜丰、靖安、安义、铜鼓等都没有建类似的肥料厂,这些外县的复混肥订购量都达3万吨以上。因此,按配方生产的复混肥不仅县内有较大的

复混肥料质量手册【最新】

质量手册 手册版号:第1版 生效日期:2010年6月15日 批准人: 批准日期:年月日 副本控制:受控类 编号: 持有人:

2 1 1 1 1 1 4 3 2 1 2 2 2 1 1 4 1 2 6 4 标题 页次 0.1 目录 0.2 企业简介 0.3 组织机构框图 0.4 质量方针和目标 0.5 公正性声明 0.6 工艺流程图 1.0 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2.0 过程控制程序 3.0 计量器具控制程序 4.0 质量检验控制程序 5.0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0 采购质量控制程序 7.0 抱怨 8.0 管理制度 8.1 卫生管理制度 8.2 质量奖惩及考核办法 8.3质量文件管理制度 8.4 仓库管理制度 8.5 设备管理制度 8.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7 工艺管理制度 9.0 操作规程

配料计量工艺操作规程 9.2 混合搅拌机操作规程1 9.3 包装计量工序操作规程1 9.4 电器安全操作规程3

总经理

质量方针 质量第一、顾客至上。 通过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和控制,不断提高我公司生产经营水平,以优质的产品追求最佳效益,并持续质量改进,从而达到“向顾客提供完美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最周宗旨。 2. 质量目标 成品一次交验合格率A 95%,三年内每年递增1%。 顾客投诉或意见处理率100% 各个部门应将本公司的总目标进行分解,转化为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并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确保我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 各级领导要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传达到管理、执行、验证和作业层人员, 使全体职工都能正确理解并坚决执行。 工厂应不断地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进行适宜性评审,必要时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以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 3. 质量承诺 如因我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原因给顾客造成损失,我们承担一切必要的经济赔偿。 总经理: 2010年5月25 日

复合肥料施用技术

复合肥料施用技术 一、复合肥料的概念 在一种化学肥料中,凡是含有氮、磷、钾等主要营养元素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的,称为复合肥料。含有两种主要营养元素的叫二元复合肥料;含有三种主要营养元素的叫三元复合肥料;含有三种以上营养元素的叫多元复合肥料。 复合肥料的有效成分,一般习惯用N——P2O5——K2O相应的百分含量来表示。例如10——10——10是表示N、P2O5、K2O含量各为10%的三元复合肥料,18——46——0表示含N 18%,含P2O546%的氮磷二元复合肥料。 复合肥料按其制造方法可以分为化成复合肥料和混成复合肥料两大类。化成复合肥料是指通过化学方法制成的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营养元素的肥料。混成复合肥料是将积压种单质肥料机械混合制成的肥料。 二、复合肥料的优缺点 (一)优点 1、化成复合肥料性质稳定,混成复合肥料可以按照作物、土壤的需要配制成各种比例的氮、磷、钾养分。 2、养分全面,含量高,能同时供应作物生长发育所需要的多种养分,充分发挥营养元素之间的互相促进作用,提高施肥增产的效果。 3、副成分少,对土壤性质不良影响较小。 4、物理性状好,便于运输和施用。 5、养分配比多样化,便于选择施用。 6、降低生产成本,节约开支等。 (二)缺点 1、养分比例是固定的,而不同土壤,不同作物所需养分种类、数量和比例是多样的。因此,复合肥料很难满足各类土壤和作物的要求,往往要配合单质肥料施用,才能得到更好的增产效果。 2、复合肥料中的各种养分施在同一时期、同样深度,不一定适合作物生长的需要。例如,磷肥移动性小,一般是作种肥和基肥施用,有时甚至需要分层施用,而氮、钾肥移动性大,除了作基肥外,还要以一部分作追肥施用。所以,将氮、磷、钾复合肥在同一时期,同样的深度,就不能充分发挥每种营养元素的作用。 (三)、复合肥料的施用原则与技术 (一)、应根据不同土壤类型、作物对养分的供需特点来选择适宜的复合肥品种,也就是说,复合肥的氮、磷、钾等养分比例要与作物、土壤情况相适应,

常用肥料的国家、行业标准参考

常用肥料的国家、行业标准参考 肥料种类产品标准名称标准编号 氮肥硫酸铵GB535--1995 氯化铵GB/T946--2008 农业用碳酸氢铵GB3559--2001 氨水HG1--88--81 硝酸铵GB2945--1989 尿素GB2440--2001 磷肥普通过磷酸钙GB20413--2006 重过磷酸钙GB21634--2008 钙镁磷肥GB20412--2006 肥料级磷酸氢钙HG/T3275--1999 钾肥农用硫酸钾HG/T3279--1990 氯化钾GB6549--2011 农业用硝酸钾GB/T20784--2006 硫酸钾镁肥GB/T20937--2007 微肥硫酸铜(农用)GB437--2009 农业用硫酸锌HG3277--2000 肥料硼砂GB/T537--1997 复合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GB10205--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15063--2009 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GB/T10510--2007 磷酸二氢钾HG2321--1992 有机肥料有机肥料NY525--2012 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肥料NY227--199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T798--2004 根瘤菌肥料NY410--2000 固氮菌肥料NY411--2000 磷细菌肥料NY412--2000 硅酸盐细菌肥料NY413--2000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NY481--2002 生物有机肥生物有机肥NY884--2012 控释肥料控释肥料GB/T4215--2011 叶面肥料微量元素叶面肥料GB/T17420--1998 含氨基酸叶面肥料GB/T17419--1998 冲施肥料水溶性肥料HG/T4365--2012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1107--2010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NY1428--2010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NY1429--2010 含腐殖酸水溶肥料NY1107--2010

1-2017年塑料类食品相关产品-密胺餐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附件1 塑料材质-密胺餐具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塑料材质-密胺餐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为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塑料材质-密胺餐具。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 2.2 产品种类 产品种类按照生产许可划分单元为食品用工具。 产品形态可包括碗、盘、杯、壶、勺、筷、托盘、分格盘(餐盘)、快餐盒、汤盅、味碟、双耳煲等。 按颜色分有单色、双色及贴花。 3 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所指塑料材质-密胺餐具,是以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为基材,以纤维素为填料的密胺模塑粉为原料,加入颜料及其他助剂,经模压成型制得的密胺塑料餐具,见附录1。

4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密胺餐具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密胺餐具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3。 表2 企业规模分类表 5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GB 5009.156-2016 食品用包装材料及其制品的浸泡试验方法通则 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3160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 GB 3160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GB 3160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 GB 3160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

中国复混肥工艺及产品

中国复混肥工艺及产品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沈兵 1团粒法复混肥料 该方法是国内外复合肥生产的主要方法,根据使用造粒设备的不同,可分为圆盘成粒、转鼓成粒、双浆混合成粒等工艺。前两种方法是目前复合肥料厂生产中广为采用的方法。其技术成熟、质量可靠。 1.1 团粒法工艺成粒的基本原理 团粒法工艺成粒的基本原理是一定颗粒细度(粉粒状)的基础肥料借助肥料 盐类的液相粘聚成粒,再借助外力使粘聚的颗粒产生运动,相互间的挤压、滚动使其紧密而成型。 1.2 团粒法复合肥产品生产特点 (1)流程特点:第一,团粒法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将粉末状的干质混合料借助液相并受机械作用结成颗粒,因而整个流程内没有化学反应发生,这是该产品最显著的特点。第二,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较长,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筛分、造粒、干燥、冷却等过程需要单独装置。第三、氮源选择面广,尿素、MAP等均可加入,但由于不能以高浓度的液氨和磷酸为原料,因而难以生产高含量复混肥料。 (2)优缺点:由于团粒法生产工艺相对简单,不需要加温、加压等条件限制,所以产品控制稳定、技术成熟、投资少,操作简便。但是由于造粒过程中没有化学反应仅靠液相粘结成粒,所以产品颗粒强度差,产品容易粉化结块。 2料浆法复混肥料 2.1料浆法复混肥料基本原理 料浆法复混肥料是进入造粒过程中的全部或大部分物料都是料浆形式,料浆通常是硝酸、磷酸或硫酸与氨反应生成的,再经过造粒、干燥等工艺制成颗粒。按原料分类可以分为硫酸铵一磷酸铵系、硝酸铵—磷酸铵系、尿素-磷铵系等。

2.2料浆法复合肥产品生产特点 (1)流程特点:第一、通过氨和磷酸等发生中和反应形成料浆,比团粒法造粒过程复杂。第二、原料广泛,即可是液态的也可是固体尿素、MAP、DAP等,固体原料需经熔融态处理。第三、流程复杂但产品灵活,可生产各种类型的复混肥产品,NPK产品最高含氮量可达30%左右。 (2)优缺点:整个流程装置复杂、自动化程度高,因而产品内在质量控制精确,产品类型丰富。另外可使用管式反应器,节省能耗。由于操作复杂,造成生产成本高,并且对原料(尤其是磷酸)质量要求较高。但是,该工艺与某些生产工艺比较,氮含量难以提高,难以生产高氮型复合肥。 2.3 硫酸铵一磷酸铵系复合肥料 由硫酸铵与磷酸铵、钾盐组成的一系列硫磷铵系复合肥料具有吸湿性小,呈微酸性,对碱性土壤有改良的作用,对茶叶、甘蔗有其独特的肥效,适用于多种土壤和作物。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国家肥料开发中心研究成功的管道反应器用氨中和磷酸、硫酸的技术首先应用于硫磷铵系复合肥的生产,该法已在我国 的复合肥生产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原料湿法磷酸(小于40%P 2O 5 )加入尾气洗涤系 统洗涤转鼓氨化粒化器、回转干燥机—回转冷却筒等,抽出含氨、含尘尾气,得到的洗涤酸经过酸预热器加热,经计量后加入管道反应器。硫酸经计量后从反应管的另一管加入。液氨和少量水从反应管的端部加入。酸和氨在管道里高速流通时迅速混合并发生反应。反应热使物料温度上升到料液沸点以上,产生的蒸汽使管内物料处于0.3 ~0.4MPa的压力状态,高温度使磷酸铵的溶解度增大,所用原料磷酸的浓度可以稍高一些,这就意味着随磷酸进入生产系统的水量减少,中和反应热用来蒸发物料带入水分的比例增高,管道反应器工艺的造粒物料干燥负荷显著降低。 2.4 硝酸铵—磷酸铵系复合肥料 硝酸铵—磷酸铵系复合肥料生产多数是把硝酸铵浓溶液加入磷酸与氨反应器的预中和器,或者把浓硝铵溶液加入回转鼓氨化粒化器,与预中和器来的磷酸铵料浆一起在氨化粒化器内造粒。少数工厂把硝酸和磷酸的混合酸用氨中和,生成的N—P料浆返料造粒,或者再加钾盐制造N—P—K复合肥料。硝酸铵的溶解度

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最新版

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最新版食品监督是食品安全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对于这个环节,我们了解的有多少呢?下面跟随橙子的脚步来看一下吧! 食品监督抽检管理办法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监督抽检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监督食品安全,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进行有计划的抽样、检验,并对抽检结果进行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组织、规划和指导国家监督抽检工作。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监督抽检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监督抽检工作。 第四条监督抽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抽检分离、利益回避的原则。 第五条实施监督抽检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被抽检单位收取检验费用和其他任何费用,抽检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阻碍、拒绝监督抽检工作。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发布国家监督抽检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国家监督抽检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发布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第二章监督抽检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工作的抽样、检验、结果报送、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国家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并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检年度计划,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专门机构作为国家监督抽检工作秘书处,负责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国家监督抽检方案,承担数据汇总和分析等工作,编制食品监督抽检报告,指导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和备案,承担监督抽检的其他具体工作。 第十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或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检验机构作为抽样单位,承担监督抽检的抽样工作。

复混肥料行业分析报告

复混肥料行业分析报告 一、复混肥料行业现状分析 1.1行业概况 化肥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为我国粮食增产做出了重要贡献。化肥分为氮肥、磷肥、钾肥和复混肥料,其中最主要的产品种类是复混肥料。复混肥料是指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复混肥料能够满足不同生产条件下农作物对多种养分的综合需要,具有提高肥效、简化施肥技术等优点,其生产和使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近几年得到了很快发展。生产复混肥料可以物化施肥技术,提高肥效,减少施肥次数,节省施肥成本。生产和施用复混肥料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复混肥料是世界化肥工业发展的反响,全世界的消费量已超过化肥总消费量的1/3,而我国约占国内化肥总消费量的18%,我国作物多样化,土壤也由过去克服单一营养元素缺乏的所谓”校正施肥”转入多种营养成分配合的”平衡施肥”。为此,加速发展复混肥工业已是势在必行。 当前,就整个化肥行业来看,我国的化肥行业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总量不足。从20世纪中叶开始,我国为促进农业发展,日益重视化肥的施用,尤其是近20年来,化肥施用量平均每年以144万吨的速度递增,化肥施用总量由1980年的1269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4146.4万吨,约占世界化肥消费量的30%居世界之首。但是若按单位面积计算,化肥施用量为319kg/hm2仅居世界的中上水平。二是产业结构不合理。以2000年为例,氮:磷:钾施用比例为1:0.47:0.21,钾肥明显不足,复合肥919.7万吨,仅占化肥施用总量的22%,其中进口复合肥324.9万吨,占35.4%,国产率仅为64.6%,化肥品种结构不合理也是影响我国化肥肥效发挥的一个重要原因。 1.2复混肥料的关键指标 (1)氮养分。以总氮(N)质量分数表示。氮主要以氨态氮或(和)硝态氮形态

如何正确使用肥料

如何正确的施用复合肥 一、不同工艺复合肥特点及注意事项 尿基复合肥:是指复合肥中氮元素以尿素的形式获得,尿基复合肥一般都是高浓度酰胺态氮肥,属中性速效肥料,对土壤、作物的适应性强,尿基复合肥中的氮元素施入土壤后,需转化为氨态氮和硝态氮植物才能吸收,因此在施用过程中,气温较低的地区应提前施入,且施后不宜立即灌水,也不宜在大雨前施用,应间隔4-6天在灌水,尿基复合肥在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缩二脲,不宜直接作种肥。不宜在温室大棚、覆膜作物施用,易迅速分解为氨气,对农作物产生影响。 硝基复合肥:是一种含铵态氮、硝态氮的高浓度复合肥,与传统复合肥相比,肥效快、吸收率高,还具有抗土壤板结的特点。硝态氮不需要经过二次转化就可以被植物根部直接吸收。硝态氮化肥不宜在水田施用。碳酸铵等硝态氮化肥解离出来的硝酸根离子,在水田易被水淋失至土壤深层而产生反硝化作用,造成氮素损失。 氯基复合肥:是指钾元素以氯化钾的形式存在,可分为单氯和双氯产品,单氯是指除钾元素是氯化钾形式外,氮元素为尿素等不含氯离子的制成,双氯是钾元素以氯化钾形式、氮元素以氯化氨的形式取得的复合肥。氯基复合肥忌长期单独施用,并避免在忌氯作物施用。可作基肥和追肥,不宜作种肥,作基肥时在中性和酸性土壤上宜与有机肥、磷矿粉等配合混合使用。长期施用氯基复合肥,会使土壤中氯离子积累增多,易造成土壤板结、盐化、碱化等不良现象,恶化土壤环境,使作物养分吸收能力降低导致。1、水生蔬菜和麻类作物上施用氯基

复合肥反应较好,因为氯离子是麻类作物所必需的,它能促进纤维发育,增强纤维的韧力。2、对于大田作物,如玉米、水稻、大豆、小麦等作物,与硫基复合肥的肥效是一样的,没有差别。而真正以硫酸钾为原料的复合肥,价格都很高,因为硫酸钾的价格太高了,所以在大田作物上,用硫基复合肥都是没有必要的,也不划算。喜氯作物:椰子、洋葱、菠菜、芹菜、甘蓝等;耐氯较强的作物:甜菜、水稻、谷子、高粱、大麦、小麦、玉米、茄子、豌豆、菊花等;耐氯中等的作物有:棉花、大豆、油菜、番茄、柑橘、葡萄、茶、葱、萝卜等;忌氯作物有:莴苣、四季豆、烟草、薯芋类等。 硫基复合肥:是指钾素的来源采用硫酸钾,或将氯化钾脱去氯离子制成的复合肥料,且氯离子的含量不能超过3%。硫基复合肥适用比较广泛,作基肥、追肥、种肥和根外追肥。在缺硫土壤和需硫较多的蔬菜如洋葱、韭菜、大蒜等上面施用效果不错,在对缺硫比较敏感的油菜、甘蔗、花生、大豆和菜豆中,施用硫基复合肥有较好地反应,但在水田中容易生成硫化氢,对作物产生毒害作用,不宜施用。 二、不同养肥配比复合肥使用方法 1、通用型复合肥 通用型复合肥主要有芭田三个十五复合肥15-15-15、芭田铂金复肥16-16-16(50KG)、芭田和天下复肥17-17-17、芭田大量元素18-18-18(5KG)几种配比式,氮磷钾总含量高达45-54%,产品配方合理,养分全面,肥效持久,利用率高,有利于平衡土壤养分和培肥地力。

有机肥料国家标准及各个指标的检测方法

有机肥料的国家标准及各个指标的检测方法 简介:本文介绍了生物有机肥肥料的国家标准,以及各个指标的检测方法。具体包括:有效活菌数,有机质,水分,PH,粪类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N,P5O2,K2O,重金属等指标的测定方法和流程。可供同行人士参考,可大大缩减您查阅资料的时间,本文采用word文字编辑,下载后可以直接复制粘贴。一.各个指标的标准 1.各个技术指标 项目指标要求 有效活菌数≧0.2亿/g 有机质(以干计)≧45% 水分≦30% PH 5.5-8.5 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 蛔虫卵死亡率≧95% ≧5% 总养分质量分数(N+P5O2+K2O,以烘干 计) 2.重金属指标 项目指标要求 总AS ≦15mg/kg 总Cd ≦3mg/kg 总Pb ≦50mg/kg 总Cr ≦150mg/kg 总Hg ≦2mg/kg 二.各个指标检测方法 1.有效活菌数的测定 (1)稀释 称取固体样品10g,加入带玻璃珠的100ml的无菌水中,静置20分钟,在旋转式摇床上200r/min充分震荡30分钟,即成母液菌悬液。 用5ml无菌转液管分别吸取5ml上述母液菌悬液加入45ml无菌水中,按1

比10进行系列稀释,分别得到10-1,10-2,10-3、、、稀释倍数的菌悬液。 (2)加样及培养 每个样品取3个连续适宜稀释度,用0.5ml无菌移液管分别吸取不同稀释度菌悬液0.1ml,加至预先制备好的固体培养基平板上,分别用无菌玻璃刮刀将不同稀释度的菌悬液均匀地涂布于琼脂表面。 每一稀释度重复3次,同时以无菌水作空白对照,于适宜的条件下培养。 (3)菌落识别 根据所检测菌种的技术资料,每个稀释度取不同类型代表菌落通过涂片、染色、镜检等技术手段确认有效菌。当空白对照培养皿出现菌落数时,检测结果无效,应该重做。 (4)菌落计数 以出现20-30个菌落数的稀释度的平板为计数标准,(丝状真菌为10-150个菌落数),分别统计有效活菌数目和杂菌数目。当只有一个稀释度,其有效菌平均菌落数在20-300个之间时,则以该菌落数计算。若有两个稀释度,其有效菌落数在20-300个之间时,应该两者菌落总数之比值决定,若其比值小于等于2应该计算两者的平均数;若大于2,则以稀释度小的菌落数平均数计算。有效活菌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同事计算杂菌数。 N1=(x*k*v1/m0*v2)*108 N2=(x`*k*v1/v0*v2)*108 式中: N1——————质量有效活菌数,单位为亿每克; N2——————体积有效活菌数,单位为亿每毫升; x·——————有效菌落平均数; K———————稀释倍数; V1———————基础液体积,单位为毫升; V2———————菌悬液加入量,单位为毫升; V0———————样品量,单位为毫升; M0———————样品量,单位为克。 2.有机质的测定 (1)方法原理 用定量的重铬酸钾-硫酸溶液,在加热条件下,使有机肥料中的有机碳氧化,

【法规标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规标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类别】质量管理和监督/质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质技监局政发[2001]43号 【批准日期】 【发布部门】中央其他机构/其他/各局(其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1.03.15 【实施日期】2001.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唯一标志】35934 【全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1年3月15日质技监局政发〔2001〕43号) (相关资料: 案例1篇裁判文书1篇相关论文1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自2000年9月1日起实施。该法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解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做好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1.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需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当按照检验的合理需要确定。因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抽查,样品由被检查者无偿提供。检验合格的样品除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耗之外,在检验工作结束且无异议后一个季度内必须返还。同时通知被检查单位解封作备样的封存样品。 2.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监督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合格的,不再收取检验费;复检不合格的,应当缴纳检验费。 3.《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据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时,要正确把握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的界限。有严重质量问题是指:(1)产品质量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3)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4)失效、变质的。(5)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生产

复混肥生产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复混肥料生产项目报告书

目录 1.项目概况 (1) 2.评价区环境现状 (3) 2.1环境现状 (3) 2.2环境保护保护目标 (4) 3工程分析主要环境影响 (5) 3.1施工期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 (5) 3.3运营期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情况 (7) 3.4污染物排放总量 (11) 3.5项目与产业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1) 4污染防治措施 (13) 4.1施工污染防治措施 (13) 4.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4) 5.公众参与 (17) 5.1个人调查表结果分析 (17) 5.2团体调查结果分析 (17) 5.3结论 (18) 6.环评总结论 (19) 7.相关附表、附图 (20)

1.项目概况 目前云南市场上销售的复混肥主要还是从省外国外调入,由于需求量大,运输和销售成本过大费用较高,直接加大了农民的使用成本,增加种植户的投资负担,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和阻碍了效益农业的发展。 昆明喜来宝复混肥生产有限公司拟在晋宁县工业园区二街片区建设年产13万吨复混肥料生产项目。本项目已在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进行了备案,备案项目编码为10530122262136,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项目属复合肥料生产,在施工及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将对周围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受昆明喜来宝复混肥生产有限公司的委托,由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实地考察、收集有关资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导则,编制了《年产13万吨复混肥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项目名称:年产13万吨复混肥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昆明喜来宝复混肥生产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晋宁县二街乡甸头村。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 项目总建筑面积调整为4953.06 m2。项目主要建盖生产厂房、仓库、办公楼、职工宿舍以及附属设施等,建筑物占地总面积4767.06平方米。项目的工程内容详见下表: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五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五)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部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2 - 第二章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 - 3 - 第三章证书许可范围......................................................... - 5 - 第四章附则 ........................................................................ - 6 - 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由各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发证。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工作,应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发证产品定义及范围 (一)定义 以电作为加热能源的工业和商业用食品加工或饮食加工器具。 (二)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是以电作为加热能源的工业和商业用食品加工或饮食加工器具。专为家庭使用而设计的器具,不在本细则规定的范围之内。 (三)单元划分及产品品种 实施生产许可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包括2个产品单元,具体产品单元和产品品种见表1,产品品种对应的执行标准见附件表B。 表1 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注:本实施细则中涉及的标准一经修改,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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