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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伤保险工作情况汇报

2018年工伤保险工作情况汇报

一、工伤保险工作进展情况

(一)扩面任务进展情况

截止8月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单位5163户,全市参保人数为299045人。已完成自治区下达298700人的全年参保任务的100%。

(二)基金征缴任务进展情况.

截止8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436万元,支出9527元,累计结余25183万元。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基金收缴任务13400万元的93%。

因赤峰市社会平均工资七月下旬公布,所以2018年新发生的工伤及工亡人员相关待遇基本在下半年之后支付。据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统计数据,2018年1-7月新发生的工亡人员有32人,新发生工伤人员617人。2018年工亡人员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费合计75.98万元,32人应支付工亡待遇约2431万元,加上其它工伤人员的工伤待遇合计预计支出3000万元以上,预测可支付月数为16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汇总表

(三)领取工伤待遇人员情况。

全市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数3786人,其中一至四级工伤人员679人,五至十级工伤人员2059人,未评定伤残等级人员396人;领取工亡待遇人数16人;领取供养亲属待遇人员636人。

市本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数1974人,其中一至四级工伤人员275人,五至十级工伤人员1534人;领取工亡待遇人数4人;领取供养亲属待遇人员66人。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今年我们把建筑施工企业做为参加工伤保险扩面的重点,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施以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的专项扩面行动,大力推进建筑类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二)严把审核关口,确保待遇按时支付。征缴是基础,发放是关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防跑冒滴漏,严格落实工伤保险政策,确保工伤待遇及时发放。严把审批关,坚持“三查七对”法,确保工伤基金运行安全,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

(三)加强实地检查,规范医疗机构服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规范医疗服务机构的协议管理工作。坚持到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费用核实和医疗协议监督、检查。有效杜绝挂床、冒名顶替、虚开医疗费、超工伤范围诊疗等现象的发生。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工伤保险宣传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宣传主题,扎实依托传统媒体宣传基础,适时抓住互联网发展新机遇,发挥宣传优势助推业务发展,有效提高了工伤保险的社会知晓度。

(五)认真查找经办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我科对经办业务进行认真梳理后,查找到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审核、工伤保险费率核定、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申请审批三个经办业务的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进行了分析,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三、存在问题

(一)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

1、工伤待遇支付核定不按设定发放方式进行支付核定。

近期信息系统出现工伤待遇支付核定不按设定发放方式进行支付核定的问题,已经在系统中设定发放方式为银行发放人员的医疗费等、丧葬费、待遇补发等一次性待遇在支付核定时变为单位代发,造成工伤人员领取待遇困难。

2、工伤人员数据丢失

近期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工伤人员查询不到工伤信息

的问题。只能通过需求平台请求工程师在后台恢复。现阶段只能发现一个恢复一个,造成工伤人员办理工伤业务困难。

(二)个别工伤人员过度医疗问题

个别工伤人员工伤人员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特别是个别患职业病的工伤人员存在到了多发病的季节就长期住院治疗,不按医生处方标准用药,存在过量用药的问题。

(四)、业务经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部分旗县区未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业务经办规程和工作制度,个别旗县区存在制度照抄照搬现象。在待遇支付方面,部分旗县区未建立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待遇支付核实等制度,个别旗县区存在待遇审核复核手续不齐全情况。

(五)四项费用使用存在的问题

1、喀旗、敖汉存在超范围支出劳动能力鉴定费情况。

2、林西县存在工作预防费支出手续不健全情况。

3、多数旗县区存在四项费用报销不及时、集中处理现象,少数旗县区报销手续不严谨、不严密,甚至存在极个别违反规定报销费用情况。

四、解决问题途径

(一)做好信息系统使用工作。我科已经将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到需求平台,并请局里通过有效途径告知系统开发人员不要随意修改本来就很脆弱的信息系统,给业务经办及待遇支付带来为必要的困难。

(二)加强工伤医疗监管工作。加大对协议医疗机构实地稽查力度,坚决杜绝挂床、冒名顶替、虚开医疗费、超工伤范围诊疗等现象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工伤保险经办工作。一是要求各旗县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二是要求各旗县区进一步压实岗位职责。坚决避免岗位形同虚设、签字随波逐流现象。三是要求各旗县区进一步严密经办流程。坚决避免一人从头办到尾和不相容岗位未实现有效分离现象。

(四)切实做好“四项费用”使用管理工作。要求各旗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政策,加强“四项费用”使用管理。一是列支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二是必须随时进行财务处理,不得阶段性集中处理;三是必须附全所有原始正规凭证,不得以其它票据、凭证代替;四是需要会议研究、上报相关机关、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要必须履行规定程序。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扩面、基金征缴工作。推进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力推进以农民工为主的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将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工作纳入社保工作年末考核。落实自治区出台的针对用工方式灵活、流动性大、农村贫困劳动力相对集中的小微企业先行参加工伤保险政策。

下半年我科将联合审计科到旗县区检查行政事业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费的情况(重点是阿旗、克旗、宁城)。

(二)确保工伤待遇及时发放。严把审批关,坚持“三查七对”法,既要确保工伤保险职工待遇及时支付,又要确保基金安全。

(三)做好工伤保险扶贫工作。推进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对发生工伤的贫困劳动力优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四)以促进工伤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下半年要按照自治区《区级统筹工作方案》要求按步骤实施工伤保险区级统筹的准备工作,提高基金的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工伤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基金市本级统筹工作已经向人社局陈局长汇报,现等待财政部门出台相关文件。

(五)做好工伤保险宣传工作。下半年工伤保险宣传工作要以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重点有内容、找准对象有抓手、把握节奏有态度。努力做到人人都是宣传员、地地都有宣传品、时时都是宣传点,把工伤保险宣传品牌建设推向全社会。

(六)做好风险点防控工作。在业务经办过程中继续查找新的经办风险点,及时设置风险防控措施。既要着眼于“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手续,提高经办效率,又要立足于基金安全,严密防范风险。

(七)加强经办业务学习。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到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开展较好的邯郸、淄博进行考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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