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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基础知识

合同基础知识

合同基础知识

一、绪论

1、设备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设备合同管理贯穿设备形成全过程

(2)设备合同管理为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提供了依据和目标

(3)合同管理是使签约双方运用法律手段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有效方法

二、设备合同管理的任务

1、设备工程合同管理的根本任务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

2、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设备委托监理合同是设备监理工程师对设备合同管理的依据之一

三、常用基本知识

1、法人的概念和条件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为法人。法人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设备委托监理合同法律关系

设备委托监理合同关系,是指委托监理合同当事人--业主(委托人、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监理人)之间,依据法律和委托监理合同以及相关合同,委托实施监理服务,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依法承担责任的权利义务关系。(见合同教材11页图示)

3、担保的概念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保证的概念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法》对以下单位的保证人资格进行了限制:

①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担保法》规定了两种保证方式,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A、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B、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

(2)留置的概念

A、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在合同中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其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

采用留置担保的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①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②留置的财产必须与债权人的债权有牵连关系;

③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

④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

B、留置权的适用范围

留置仅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的债权担保。

C、留置权的实现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3)定金的概念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交付定金时,主合同也即生效。

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4、要约、承诺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因此,要约邀请人无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此乃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关键区别点。

5、合同履行的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A、合同内容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

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B、合同中规定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合同管理办法格式

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的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其他法人或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等,公司参股、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应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合同管理办法。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CF A101.001-2003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 Q/GDCF A202.002-2003 《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合同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范围内各种经济活动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4.2 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合同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商务谈判、起草合同、组织评审及提交公司领导签订合同等。 4.3 工程部或生产准备部负责提出或审核有关合同中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设备的规格型号和质量要求以及工程及物资的验收标准等。 4.4 计划部对合同经济条款进行审核。 4.5 财务部可参与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并进行财务审核。 4.6 综合管理部(审计)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公司经济合同条款等进行审计。 4.7 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或委托法律顾问对合同与协议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计划部、物资部以及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合同的范围: 5.1.1 物资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购销合同;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合同; ——货物仓储保管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保险合同;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5.1.2 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劳动合同; ——专业技术培训合同; ——法律咨询合同; ——审计事务采购合同; ——广告、宣传合同; ——后勤管理合同; ——绿化维护合同;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合同法基础知识

1、什么是合同 现在的社会当中,采用合同这个概念,用合同这种形式,用得非常广、非常滥。例如计划生育也签订一个什么计划生育的合同,还有什么责任承包,什么治安哪,什么综合治理的责任制合同,有的地方还有什么反腐倡廉的责任制合同,这些关系虽然用了合同,叫什么什么合同,什么什么协议,但是它的本质不是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也不适用合同法。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人)、法人(单位阐述开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其他组织之间(阐述)设立、变更、终止(三种合同行为)民事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关系的协议。一句简短的话把什么是合同的所有问题都说明白了,有主体、有合同行为、有合同内容。例外的是婚姻、收养、监护不适用合同法(也可以签合同但受特别法的约束) 2、什么叫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相对于法人来说的,因为法人本身就是一个组织。一个组织体,取得了法人的资格,它就叫法人,例如公司法人、企业法人等等。同样是一个组织体,它没有取得法人资格,没有办理法人登记,这个组织体在这里就叫作其他组织。这个其他组织,它首先要有一个组织体,还要有一定的经费、财产,还要选择一个负责人来对外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这样的组织体可以在法院起诉应诉,这样的组织体就是平时所说的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团体。所谓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团体,就是说没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团体其他组织又分为其他经济组织和其他非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最典型的就是合伙企业、合伙组织,还有联营企业。那个联营企业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它也就属于其他经济组织。还有一个公司下面的分支机构,没有取得法人资格,它也就是一个其他经济组织。其他非经济组织,我们举例来说,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什么学会、协会,有的学会、协会在民政部门办理了法人登记,它就成了一个社会团体法人;如果它没有办理法人登记,那就成了这里的其他非经济组织。因为它不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营利,因此它就叫其他非经济组织。这样的组织也可以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也可以起诉应诉。最后要说明的事,这里所说的其他经济组织和法人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如果作为其他组织,它自己的财产不能够清偿债务,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我们的法院就会把它一个合伙企业,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并不就此罢休,我们的法庭还要让它的合伙人都来承担责任。这一点和法人是不同的,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最后破产就完了,并不找它的那些股东。其他组织,还要找它的成员,如果是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起诉应诉当中,我们当然把你作为一个原告或者一个被告,你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不足以承担责任,这个时候就不行,我们就要变更一下,我们就要把你的上级,把那个法人,或者叫公司或者叫总公司请到法庭上来,让它来充当被告,让它来承担责任。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这样的分支机构它自己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那也就算了,也就让它承担责任,它的财产够了,就不必要找它的上级。一个合伙企业自己的财产足以承担债务,足以承担责任,也就不必要找它的成员、它的合伙人。 3、合同的基本原则 第一、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原则。第二、合同自由原则。(1)签与不签的自由(2)和谁签的自由(3)约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协商)(5)选择违约责任的自由上述的所有自由都必须在法律的前提下。第三个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这个原则的对立面就是欺诈,不仅是合同原则也是我门做生意搞经营,同时也是做人的原则。第四个原

合同的基本知识

合同的基本知识 一、合同的法律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形式 在我们国家合同形式目前有这样几种形式:1、书面形式(有些合同法律规定必需采用书面形式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2、口头约定(在能够证明的情况下,双方口头约定也可以成立合同。口头约定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证明,所以这种形式不可取)3、其他形式,它又分为默示形式和视听资料形式。 三、签订一份合同的过程 我们签订一份合同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或者说必要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 3、数量、质量; 4、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办法。 五、合同的特殊形式——格式合同 (一)概念:格式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包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为格式合同,又称为标准合同。 合同法制定了一套规则来管制格式合同。 第一、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要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二、在格式合同中,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另外,还请记住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二种情形的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六、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1、合同文本的起草 2、审查合同对方的签约资格及履约能力 3、合同双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应当明确具体切忌含糊笼统 4、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5、“明确合同签订地”的意义。 6、合同内容完成后,双方签字盖章有关事项,特别注意合同的附件,也要盖章。 专题: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指的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 二、“阴阳合同”与“补充合同”不是一回事 阳合同只用来登记,真实的成交价是阴合同,两份合同的价格不同,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可能是同一天,也可能相隔数天,但大致时间一致。而补充合同是对前一份合同的变更,一般是在合同履行到一定阶段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而对原来合同所作的变更。 三、“阴阳合同”出现的两大原因: 1、下家为多贷款 2、上家为少交税 四、卖方签订“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 1、交易不成时,承担房价下跌损失的风险。 如果房价下跌,买房人以签订“阴阳合同违法”为理由毁约,卖方有可能承担房价下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2、买方违约的风险。 如果买方没有按期支付甚至拖欠过户价之外的房款,那么卖方将会陷入尴尬境地:协商、催讨,买方可能不予理睬;向法院起诉,则会因存在明显的偷逃税行为而受到经济处罚。 3、行政处罚的风险。 签订“阴阳合同”后,卖方因此可以少缴甚至不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被税务机关查出,则不仅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高额的罚款。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

精选考试类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

姓名单位编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电务公司合同管理采用()的合同管理体制。 A综合管理 B科学管理 C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 D专项管理 2、()是工程类合同专项管理部门,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类合同的管理,建立工程类合同管理台帐,对工程类合同进行归档。并组织对工程类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等事宜,对工程类合同进行交底。 A经营开发中心 B项目成本管理中心 C施工技术部 D法律事务部

3、施工技术部是()专项管理部门和合同履行监督的主责部门,并负责对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组织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A劳动合同 B劳务分包合同 C工程施工合同 D劳务用工合同 4、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有权在检查结束后的()内向被检查单 位送达检查意见书,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内,将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监督检查小组。 A 10日 15日 B 5日 10日 C 10日 5日 D 15日 5日 5、因合同纠纷被起诉而需应诉的,合同执行部门(单位)必须 在接到法庭应诉通知起()内将合同相关资料报公司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准备应诉。 A 1日 B 2日 C 3日 D4日 6、对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的物资、设备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 A 1万 B 2万 C 3万 D4万 7、内部设备无法调剂或租赁的,方可批准项目部外租。项目部计 划外租设备时(),需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 组织评审并签订租赁合同。 A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1个月的 B 单台价值大于4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姓名单位编号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 题 简答 题 总分阅卷人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电务公司合同管理采用()的合同管理体制。 A综合管理B科学管理 C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D专项管理 2、()是工程类合同专项管理部门,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的 主责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类合同的管理,建立工程类合同管理台 帐,对工程类合同进行归档。并组织对工程类合同的审查、评审、签 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等事宜,对工程类合同进行交底。 A经营开发中心B项目成本管理中心 C施工技术部D法律事务部 3、施工技术部是()专项管理部门和合同履行监督的主责部门,并负责对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组织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查、 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A劳动合同B劳务分包合同 C工程施工合同D劳务用工合同 4、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有权在检查结束后的()内向被检查单

位送达检查意见书,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内,将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监督检查小组。 A 10日15日 B 5日10日 C 10日5日 D 15日5日 5、因合同纠纷被起诉而需应诉的,合同执行部门(单位)必须在 接到法庭应诉通知起()内将合同相关资料报公司合同综合管理机构, 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准备应诉。 A 1日 B 2日 C 3日D4日 6、对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的物资、设备合同签订前,必须 进行合同评审。 A 1万 B 2万 C 3万D4万 7、内部设备无法调剂或租赁的,方可批准项目部外租。项目部计 划外租设备时(),需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 组织评审并签订租赁合同。 A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1个月的 B 单台价值大于4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C 单台价值大于10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D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8、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在下列情形中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是()。 A 患职业病的 B 医护人员在救护“非典”病人过程中感染“非典” C 因公喝酒导致酒精中毒的

(完整版)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整理知识点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整理知识点 第二章: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是招标人事情公布工程、货物或服务等发包业务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通过发布广告或发出邀请函等形式,召集自愿参加竞争者投标,并根据事前规定的评选方法选定承包商的市场交易活动。 2.招投标这种交易具有以下特征: a、平等性 b、竞争性 c、开放性 3.建设工程市场中、市场主题包括:建设单位、承包商以及各种类型的咨询服务机构。 4.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原则: A、公开原则b、公平原则c、公正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 5.强制进行招标的范围: 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B、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C、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具体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在50万以上的;单项合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 6.建设项目招具备以下条件才可进行施工招标: a、招标法人已经依法成立 b、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已履行审批手续 c、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已履行核准手续的 d、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 e、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7.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招标事务,委托具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由该中介服务机构在招标人委托授权的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独立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并由建设单位接受招标活动的法律效果的一种制度。 8.招标分类: 按建设阶段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建设监理招标、工程施工招标、材料设备招标; 按承包范围分:项目总承包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专项工程承包招标 9.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两阶段招标 10.公开招标程序: ⑴建设项目报建⑵编制招标文件⑶投标人的资格预审⑷发放招标文件⑸开标、评标与定标⑹签订合同 11.招标申请书:是指招标人向政府主管机构提交的要求开始组织招标的一种文书。 12.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的两种做法:一是实行资格预审二是实行资格后审

买卖合同常见风险防范实务培训

买卖合同常见风险防范实务培训 第一部分: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形式 1、建议书面形式,且要打印版。而不要用手写填加,特别是数量和金额。不要再数字处留有空格。 2、采用传真和数字电文的形式的,应当事后补上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 3、订购单形式的合同,一定要载明当事人信息、标的物信息、数量、质量、价款及付款时间、交货等主要条款,且需双方签字盖章来确认。 4、预约合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第2条)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一)核对主体身份,调查其履约能力、权限。 核实内容:企业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在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状况、签约人权限等信息。 主要途径包括:①营业执照,注意年检信息。②查询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登记信息。③实地考察对方的经营状况。④查询有无被执行情况。(最高院网站)

(二)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包括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尺寸、数量、质量、包装等。在书写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标的物信息要明确。包括品牌、型号、规格、尺寸等。成套产品的,应当写明套内产品的品名及具体内容。2、数量要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计量方法具体解释,如一箱具体的产品数量。3、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应当约定清楚关于包装标准、包装标签、费用负担、以及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等内容。4、确定验收的质量标准。也可采用封存样品方式确定质量标准,对封存样品的质量加以说明。样品说明上最好有对方员工的签名确认。防止发生纠纷时对方否认样品来源。合同中应载明“货物应当与样品一致”等字样。5、明确质量检验(异议)期。建议保留标的物出厂检验合格的证明,以证明标的物在交付货物时标的物是合格的产品。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三)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中应当写明单价、总价款、币种、付款方式(现金/转账/支票等)。金额最好注明大写(不易被修改)。转账的应要求提供企业账户而非个人账户。 2、发票:合同应约定清楚发票的交付时间及发票是否作为付款凭证。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审理买卖合同纠纷的解释》第8条) 3、载明付款或结算时间。分期付款的,应当写明每次的交付时间、确切的金

合同管理 知识点

1、合同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2、代理的范围: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3、合同的分类:(1)根据履行期限的长短不同,可分为长期合同和短期合同 (2)按合同的效力不同,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 (3)按合同内容的包含关系不同,可分为总合同、分合同。 (4)根据合同的主从关系不同,可分主合同、从合同。 (5)按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 4、要约和承诺最典型的表现形式是招标和拍卖。 5、合同的担保形式:定金、保证、抵押、留置权、质押。 6、定金:是指缔约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前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的担保形式。 7、定金和押金的区别: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且可适合于多种合同;而押金是在履行中交付的,且只适用于租赁合同。 8、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主体的变更,他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 法律规定:(1)合同转让建立在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之上,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是无效行为。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让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其合同转让才有效。 (3)违反以下规定转让无效:根据合同不得转让而进行的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而进行的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而进行的转让 (4)合同权利转让后,受让人依法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合同义务转让后,受让人应当依法担当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5)合同权利转让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合同义务转让后,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9、合同的鉴证:指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法律制度。 合同的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的法律制度。 鉴证和公证的区别:1,性质不同。鉴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合同鉴证法规依法作出的管理行政行为;公证是国家司法部领导下的公证机构根据国家公证法规作出的司法行为。 2,行使鉴证和公证权的国家机关不同。公证是由国家公证机关统一行使公证权;鉴证由政府鉴证机关行使的鉴证权。 3,法律效力不同。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在国外都有作用;鉴证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只在国内起作用。 10、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1、公路施工招标的方式: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中投标单位的数量不受限制,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人都可自愿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又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还有一种邀请招标称为排他性招标。 12、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 (2)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或地方公路建设计划,业主已办理建设项目报建手续。

合同模板管理复习资料整理

`合同治理复习整理资料 一、法律基础知识 熟悉:合同与法律的关系,代理的差不多差不多概念与差不多特征,合同代理的差不多形式与要求。 掌握: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合同 1.合同的概念(见P10):合同又称为契约、合约,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 A.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B.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C.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且具有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和真实性的协议。 D.合同须具有合法性、确定性和可履行性。 3.《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仅仅调整债权合同(见P10)民法中的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合同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是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债权关系的协议。我国《合同法》中所称的合同是指狭义上的合同。 《合同法》分则中列出了: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托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15种有名合同。 法律 1.法律的概念(见P2)法律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专门行为规范。即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合同与法律的关系(见P3) A.合同的效力是以服从法律为前提的。 B.合同是一种法律手段。 C.合同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合同法律主体关系 A.概念:通常称为当事人,它是合同权利的享有者(债权人)和合同义务的承担者(债务人)。 B.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买卖合同(安装调试条款版)

同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乙方将下列货物出售给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信守: 、货物内容 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厅" 1 2 3 4 5 6合计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 7优惠总价小写:¥_____ (大写:________ 人民币元整) 以上价格含—姮增值税以及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培训、保险费等费用 二、质量技术标准 1、乙方所供货物应为全新、合格的原装产品,保证该货物的制造与安装符合原厂标准、符合国家颁布的设备制造与安装国家标准、安全规范、技术条件,符合行业标准并满足双方 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质量技术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若双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没有约定,则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准;若企业标准高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为准;若甲方对所提供货物质量技术有特别说明,还应满足特别说明要求。 三、货物包装 1、乙方应对货物妥善包装,符合运输中的防潮、防锈、防震等要求,确保货物不受损坏;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包装不回收,不计价。 四、货物运输及交付 1、乙方暂定丁年—月—日到货并进场安装;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提前—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以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通知可进场安装后—日内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具体的安装调试培训地点为:。经甲方正式验收合格后视为乙方完成交付;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将所供货物的全套技术材料及其他资料随货交付甲方,包括但不限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厂出具的质量保修卡及技术说明文件等。 五、货款支付 1、本合同总金额共计:小写¥ (大写人民币:元整)(含 % 增值税)。

签订合同的基本法律知识和技能

商业新手如何签订合同 一份好的合同,能够保障商业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预防和避免纠纷的产生。而一份有缺陷的合同则会留下隐患,产生纠纷和败诉,给一方或双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在日常生活和商业交往中,合同是最常见的规范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几乎所有的纠纷都涉及到合同。因此,签好一份合同极其重要。对于商业新手而言,必须学会一些签订合同的基本法律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识别合同陷阱、预防合同欺诈的能力。 一、合同及基本要求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既然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最根本的作用就是变“不确定”为“确定”,即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个好的合同应该内容清楚、语言明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均衡、内容合法;采取书面形式。 1.内容清楚、明确:是指合同反映的内容具体,容易操作,没有意思不确定的语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合同字斟句酌,进行反复推敲,尽量避免使用含义模糊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如果必须使用也应当在合同中把定义协商清楚。 2.条款完备:一般情况下,一个合同应具备合同当事人(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比如购销合同中的货物)、品质、数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对于合同来讲,某些条款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这些条款欠缺,则合同根本无法履行,这些条款被称为“主要条款”。主要条款欠缺的合同不能成立,不产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即合同当事人也就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和合同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欠缺这两种条款的合同不成立。如: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向乙购买一套商品房,但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房屋的坐落方位,根据合同中其他条款也不能推断确定双方买卖的是具体某套房屋(包括某几套同类房屋中的其中一套房屋)。甲、乙之间的合同就因为欠缺了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而不能成立。 3.权利义务均衡:《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享受相应权利,就必须承担相应义务。当事人不应该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同样,也不应该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以就该合同违

签订合同的细节与技巧培训课件

签订合同的细节与技巧 我的讲座从一个名气大得很的人物观点说起,这个人就是通用电气(GE)董事长兼CEO,杰克·韦尔奇,这位被誉为“世界第一CEO”传奇式人物在短短2 0年间,使GE的市场资本增长30多倍,达到了4500亿美元,排名从世界第1 0提升到第1。他所推行的“6个西格玛”标准、全球化和电子商务,几乎重新定义了现代企业……,在其堪称一部“CEO的圣经”自传中介绍他的管理思想和经验时提到这么一个观点:“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今天的主题是:谈谈签订合同的细节与技巧。 签订合同要注意两个原则:一是确保合同的完整和合法;二是维护已方在合同中的利益。根据这两个原则我认为签订合同时在已有的格式合同基础上应注意如下细节与技巧性的问题。 一、注意合同主体资格问题。 一份合同至少会涉及两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作为参与签订的一方,要注意合同的主体问题,就得一要弄清楚自己代表的是谁,二要弄清楚与谁签合同的问题,三要弄清楚对方是否为我们设置了主体资格的陷阱问题。 (一)、要弄清楚我是谁。 案例:刘福明借贷案对方律师的两个观点,一是矿石买卖合同而不是借贷合同;二是永顺磁选厂运的矿不能按三高公司的货计价。 错误之处:一是混淆了买卖合同的概念,二是混淆了永顺磁选厂与三高公司的关系。

问:什么样的合同是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问:永顺磁选厂与三高公司是何关系? 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公司与下属机构,我们要分清楚你是以哪一个主体在与对方签订合同。 (二)、要弄清对方是谁。 与你签合同的对方,并不是我们有些人想像的那样简单,只要他能拍板,他就是合同的主体。其实与我们签合同的神仙,我们可以分为两路,一路是公民(自然人),另一路是法人(主要是企业法人)。 1、公民(自然人)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通俗点说,就是一对父母亲造出来,普通的实实在在的人。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是指个人合伙。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就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1.目的:为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陆续出台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监督管理。 2.适用范围:山西***集团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适用本制度。本次制订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签订生产经营采购合同、项目建设合同、临时增补业务合同及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3.总则:山西***集团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合同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公司合同的管理、主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细则: 4.1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集团管理部监督,各分、子公司具体实施管理的原则。合同管理由主办部门管理与专业职能部门审核相结合的原则。 4.1.1集团管理部是合同管理、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招标、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四)审核公司对外业务签订的合同。 (五)对超出分、子公司合同签订额度权限的合同进行审批。 (六)其他应当由合同部门承担的职责。 4.1.2合同主办部门是指经公司相关规定流程后,负责发起合同签订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牵头组织合同的拟定。 (二)依公司相关规定具体负责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 (三)负责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原件移交档案部门存档。 (四)在法律专业人员指导下起草合同文本及处理合同纠纷。 (五)建立本部门的合同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 (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七)负责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八)其他应由主办部门承担的职责。 4.1.3技术支撑部门合同管理职责: (一)是指合同项目所在部门或实际负责合同履行的部门以及需要提供业务支撑的部门。 (二)负责合同技术内容审核。 (三)负责确认合同标的配置符合公司市场前景的需求,未来可能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与相关行业规定不相矛盾。 4.1.4集团专职法律人员合同管理职责: (一)参与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提出专业建议和意见。 (二)负责合同内容条款审核。 (三)会同合同主办部门参与合同纠纷、案件等处理。 (四)对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4.2合同签订流程:合同主办部门拟定合同草案后,经专业职能部门及人员审核后,根据合同审核流程限额,提交集团管理部审批后,总经理签字并盖章,完成合同签订。(附件1:合同审核流程) 4.2.1合同草案拟订: (一)基本条款:合同订立前,合同主办部门应从以下方面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合同内容进行调查和确认: 1)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数据传输方式订立的合同,应在合同成立后书面确认或在合同中注明传真有效等字样。 2)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应合法,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和信用,必要时应要求

最全合同基础知识讲解

最全合同基础知识讲解 买卖合同时当今市场交易中最常用的合同,几乎和每一个人都相关。我们每个人去超市买东西,都属于和超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只不过这种合同时默示的而且是非书面的。买卖合同早已经成为我们无法避免的一种合同,但是很多人却对买卖合同只是甚少,本文就买卖合同的概念、形式、种类等方面对买卖合同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三、买卖合同法律特征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现就几个一般性问题作一简单探讨。 (一)双务与有偿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 姓名单位编号 一、单项选择题库(每题库1分,共10分) 1、电务公司合同管理采用()的合同管理体制。 A综合管理 B科学管理 C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 D专项管理 2、()是工程类合同专项管理部门,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类合同的管理,建立工程类合同管理台帐,对工程类合同进行归档。并组织对工程类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等事宜,对工程类合同进行交底。 A经营开发中心 B项目成本管理中心 C施工技术部 D法律事务部 3、施工技术部是()专项管理部门和合同履行监督的主责部门,并负责对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组织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A劳动合同 B劳务分包合同 C工程施工合同 D劳务用工合同 4、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有权在检查结束后的()内向被检查单 位送达检查意见书,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内,将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监督检查小组。 A 10日 15日 B 5日 10日 C 10日 5日 D 15日 5日 5、因合同纠纷被起诉而需应诉的,合同执行部门(单位)必须 在接到法庭应诉通知起()内将合同相关资料报公司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准备应诉。 A 1日 B 2日 C 3日 D4日 6、对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的物资、设备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 A 1万 B 2万 C 3万 D4万 7、内部设备无法调剂或租赁的,方可批准项目部外租。项目部计 划外租设备时(),需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 组织评审并签订租赁合同。 A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1个月的 B 单台价值大于4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C 单台价值大于10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D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2019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2019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电务公司合同管理采用()的合同管理体制。 A综合管理 B科学管理 C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 D专项管理 2、()是工程类合同专项管理部门,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类合同的管理,建立工程类合同管理台帐,对工程类合同进行归档。并组织对工程类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等事宜,对工程类合同进行交底。 A经营开发中心 B项目成本管理中心 C施工技术部 D法律事务部 3、施工技术部是()专项管理部门和合同履行监督的主责部门,并负责对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组织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A劳动合同 B劳务分包合同 C工程施工合同 D劳务用工合同 4、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有权在检查结束后的()内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意见书,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内,将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监督检查小组。 A 10日 15日 B 5日 10日 C 10日 5日 D 15日 5日 5、因合同纠纷被起诉而需应诉的,合同执行部门(单位)必须在接到法庭应诉通知起()内将合同相关资料报公司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准备应诉。 A 1日 B 2日 C 3日 D4日 6、对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的物资、设备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 A 1万 B 2万 C 3万 D4万 7、内部设备无法调剂或租赁的,方可批准项目部外租。项目部计划外租设备时 (),需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组织评审并签订租赁合同。 A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1个月的 B 单台价值大于4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C 单台价值大于10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D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8、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在下列情形中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是()。 A 患职业病的 B 医护人员在救护“非典”病人过程中感染“非典” C 因公喝酒导致酒精中毒的 D 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9、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基础知识培训

合同法基础知识培训讲课目的:了解合同法基本框架知识 讲课内容:合同法立法背景及框架介绍、合同法基本知识讲解、具体讲课内容: 一、《合同法》立法背景介绍 1、何时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于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2、为何立法? 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部合同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扩大,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合同纠纷的日益增多,我国原有的以三部合同法为基础的合同法律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的发展了,主要表现在:第一,国内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和涉外经济合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合同法。这不利于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全球市场一体化的趋势下,我国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应当与国际的交易规则一致,在全国范围内也应当有统一的标准,不能内外有别。第二,原有的三部合同法对于合同的一些基本问题、基本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有的规定也不尽一致,有的甚至没有规定,如对合同的订立(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等没有具体和可操作性的规定。第三,原有的三个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不一致和较窄。三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不一致和调整的范围较窄不能完全适应经济贸易的发展。第四,随着近年来经 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交往的日益密切,出现了一些新的合同形式,如融资租赁合同、委

托合同、民间合同等,这些合同还无法可依,急需制定法律加以调整。第五,近年来,在市场交易中利用合同形式搞欺诈,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情况较为突出。特别是在金融领域,借款人利用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的形式,诈骗金融机构,对金融机构造成了极大的金融合同的风险。因此在防范合同欺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方面需要作出法律方面的补充规定。 二、《合同法》的框架和总则内容介绍 合同法共分二十三章,前面八章是对合同法的一些总则做了规定,后面则 是针对各类合同分别做了相应解释和说明,下面先就合同总则及合同的一些基 本常识和基本问题做一简要介绍说明,随后就建筑行业常用的建设工程合同作 详细说明,再向大家介绍与大家一起探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签订中注意的一些问题。 1、合同订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一般都有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构成。讲明要约和承诺的概念。举例说明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问题。如要约未经承诺,能否成立合同?招标合同是否为要约?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是指订约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的内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其向自己提出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

合同基本知识点

1合同文本中工程概况包括哪些内容? 答: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2、合同文件由哪些内容构成? 答:(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率行本合同 3、合同生效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答: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同签订时间能否在工程开工日期以后? 答:不能 5、什么是合同协议书?

答: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 6、什么是中标通知书? 答:是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7、什么是投标函? 答: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文件。 8、什么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答: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9、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 答:指发包人和承包人。 10、什么是发包人? 答: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什么是承包人? 答: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什么是监理人? 答: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3、什么是分包人? 答: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

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4、什么是发包人代表? 答: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5、什么是项目经理? 答: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6、什么是永久工程? 答: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7、什么是临时工程? 答: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 18、什么是单位工程? 答: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9、什么是工程设备? 答: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20、什么是施工设备? 答: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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