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第七章卫生健康

第一节总体要求

一、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应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

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陕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

细则(试行)》执行。

二、学校应配足配齐专兼职保健医生、保健员,按规定设立卫生

室,配备医疗卫生器械和药品,定期对师生进行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开展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三、学校应做好传染病防控,规范处置公共卫生事件。

第二节硬件设施

一、学校人数低于150人的,学校必须配备卫生急救箱或急救包,

内有无药性消毒纱布、黏性纱布、三角绳绷带、胶布、吸水脱脂药棉、压力绷带、安全扣针、一次性手套、洗眼杯及洗眼水、防水胶布、创可贴、消毒药水、换药用剪刀、体温计、小手电筒等。人数在150人以上600人以下的,设立卫生保健室,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l2m2,设有观察床、桌椅、药品柜、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等设施。并配备以下基本设备:杠杆式体重秤、身高计、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尺、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

手电筒、急救箱、压舌板、止血带、污物桶等。有常用消毒剂和紫外线空气消毒设备。卫生保健室不得开展任何诊疗活动。

二、学校人数在600人以上,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在150人以上的学校要求设立卫生室,卫生室面积应大于40平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设有药品柜、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等设施,同时应配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01.

有常用消毒剂和紫外线空气消毒设备。学校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室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任何诊疗活动。

第三节人员配备

一、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的配备,幼儿园按150:1的比例配备一名保健人员,150人以下的需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中小学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不足600人的学校,可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二、保健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当地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每年

至少参加一次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三、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

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第四节一日生活安排

一、学校根据学生(幼儿)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保证学生(幼儿)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学校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学校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二、学校正餐间隔时间为3-3.5小时,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由学校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学生、幼儿校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202·

第五节膳食营养

一、膳食管理

1.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2.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市政管网集中供水有供水公司的供水证明,有水费收取票据等相关资料。非城市管网集中供水的学校每年委托卫生监督或疾控

部门进行水质检测,保证师生饮用水合格。禁止给学生、幼儿提供不

合格的自备井水饮用。使用桶装水给学生、幼儿饮用的应索取营业执

照复印件和水质检测合格证。

3.幼儿园要保证学生按需饮水,随渴随饮,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

调整饮水量。中小学必须给学生提供饮水设施设备,保证学生可以喝

到安全、卫生的水。

4.学校膳食由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每

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进行民主管理,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齐全,教职工与学生膳食要严格分开,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0%o。由食堂管理人员填写《学校(幼儿园)膳食委员会会议记录表》(附表:7-1)。

二、膳食营养

1.学校根据学生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并根

据膳食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

搭配。

2.学校卫生保健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

·203·

第六节体格锻炼

一、学校根据学生(幼儿)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

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身体素质。中小学每周开设体育课不少于两节,幼儿园开设户外游戏课每周不少于两节。保证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运动安全有序。

二、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学生(幼儿)面色、

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学生、幼儿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三、患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的学生(幼儿)不得参加剧烈运动,不宜久立和强烈阳光下运动。病愈恢复期的学生(幼儿)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学生(幼儿)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其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第七节健康检查

一、学生健康检查

1.学生(幼儿)入学(园)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

后方可人校(园)。入园体检必须由当地镇级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妇保院须规范填写《新生人校(国)健康检查表》(附表7-2),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儿童入园时,幼儿园应当查验“儿童人园健康检·204·

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2.预防接种查验流程:每年7月暑假前通知家长_家长持接种证,

带幼儿到当地卫生接种机构查验-接种机构查验,开具接种查验证

明,并对幼儿进行补证、补种_9月持接种查验证明报到_÷班级做好登记、汇总和补种督促。

3-幼儿园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由当地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免费进

行。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后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

结果。

4.儿童离开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人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转园儿童持原幼儿园提供的“儿童转学(园)健康证明”(附表10-3)、“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学(园)。“儿童转学(园)健康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由幼儿园保健医生填写列L童转学(园)健康证明7-3)。

二、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学校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晨午检要做到一问:问家长,学生(幼儿)有无发热或其它异

常,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二看:观察学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

皮肤有无疱疹等;三摸:是否发热,有无肿大的包块;四量:对有异常的

学生(幼儿)测量体温,班级教师和保健医生及时填写《学校(幼儿园)晨

午检登记表》(附表7-4)和《学校(幼儿园)晨午检汇总表》(附表7-5),

对因病缺勤学生(幼儿)进行追踪登记,填写《学校(幼儿园)因病缺勤病

因追踪登记表》(附表7-6),发现传染病,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和校

(园)长,认真填写《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登记册》(附表7-7)。

2.班级教师应当对学生(幼儿)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

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学

生(幼儿)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第一时间送学生(幼儿)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患病学生(幼儿)应当离校休息治疗。

·205·

三、教职工健康检查

1.学校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附表7-8),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精神病患者或有精神

病史者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工作。

2.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每年对所有教职员工(包

括临聘人员)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

3.凡患有发热、腹泻等症状;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或疾病者

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

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校(园)工作。第八节卫生与消毒

一、环境卫生

1.学校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卫生检查

1次并记录,为学生、幼儿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应放置在学生(幼儿)

接触不到的地方。

3.集中消毒应在学生(幼儿)离校(园)后进行。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

燥后存放。

5.寄宿制学校学生被褥每月曝晒1N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l—

2次。

-206-

二、个人卫生

1.学生、幼儿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要求每人1巾1杯,1床1被。

2.学生、幼儿应饭前便后洗手,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澡。

3.学生应保持衣着整洁,勤洗衣物和鞋袜。

三、预防性消毒

1.教室、活动室、寝室、功能部室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

30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用紫外线灯消毒60分钟,认真做

好消毒记录,空气紫外线消毒记录采用倒计时方法填写,灯管寿命为

1000小时,时间清零立即更换灯管。保育教师和保健医生规范操作,

认真填写《学校(幼儿园)学校紫外线灯照射消毒记录表》(附表7-9)。2.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

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

巾每日消毒1次。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

毒1次。消毒器械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消毒方法科学规范,保

育教师和保健医生认真填写《学校(幼儿园)环境及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附表7-10),同时规范填写《学校(幼儿园)消毒登记表》(附表7-11)

第九节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结合季节

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键康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二、学校应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

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学校分管领导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立即向

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镇卫生院)报告。

三、学校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病学·207·

生、幼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并积极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终末消毒,同时增加消毒次数,做到一天一消毒,7-15天疫情稳定后,恢复常规预防性消毒。

四、患传染病的学生(幼儿)隔离期满后,凭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

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校。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

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回校。

五、学校应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学生(幼儿)预防接

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学生(幼儿)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

应急接种工作。

第十节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一、学校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学生(幼儿)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学生(幼儿)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学生(幼儿)进行治疗和复诊,并由保健医生认真填写《学校(幼儿园)儿童疾病登记表》(附表7-12)。

二、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学生(幼儿),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学生(幼儿)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护理

工作。

第十_节伤害预防

一、学校的各项活动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安全排查制度,落实

预防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学校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208·

三、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学生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

力。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应做好登记(附表7-13《学生(幼儿)伤害

登记表》)。

第十二节健康教育

一、学校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

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学校应每季度对师生开展1次健康专题讲座,幼儿园每学期至

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

三、学校应配备健康教育图书,向学生开放借阅。

四、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应有记录(附表7-14《学校(幼儿园)

健康教育记录表》)。

第十三节档案管理

一、学校建立健康档案,包括: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学生(幼儿)

入学(园)健康检查表、学生(幼儿)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学生(幼儿)转学(园)健康证明。

二、学校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

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学校定期对学生(幼儿)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

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学生健康及营养状况,由保健医生统计并填写《学校卫生保健资料统计表》(附件:7-15的4个表册)。

四、卫生保健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至·209.

少保存3年。

第十四节卫生保健参考制度及适用表册

一、保健教师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中小学生卫生条

例》《传染病防治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努力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2、制定每学年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全力做好学校卫生保健工

作,利用多种形式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3、与属地医院和疾控部门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常见病、多发病、

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指导班级做好晨午检和全日观察,检查督促班级因病缺勤学生追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全体教师开展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提

高教职工卫生保健水平和传染病防控能1力。

5、负责学校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工作,保证各项卫生制度的实施,

参与学校环境卫生检查活动。

5、做好日常保健、防疫、接种免疫查验等工作。

7、参与制定学校食谱,督促做好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8、组织安排教职工体检,对体检情况进行分析登记,上报分管领

导。协调属地医院或妇幼保健机构对学生进行每年的健康体检,做好资料分析收集工作,及时反馈家长。

9、认真填写学生健康卡片,对有特殊疾病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学

校,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对有病的师生,应根据具体病情,分析提出治疗、休息和增加营养的建议。

10、搞好保健室的内部管理,各类药品、器械、资料分类摆放,整齐有序。认真做好保健室消毒工作,指导班级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210·

11、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对不能处理的危重病人,应第一时

间组织护送到医院诊治。

12、消灭病媒生物孽生地,努力保持校园环境的卫生、整洁。

二、晨午检制度

(一)晨检

晨检内容及方法:

一问:问学生有元发热或其它异常,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

二看:观察学生精神状态、面色、呼吸,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摸:有无肿大的包块和发热现象,教师摸后要对手消毒。

四量:对有异常的学生测量体温。

五登记:填写《晨午检登记册》和《晨午检汇总表》。

(二)午检及全日观察

1.午检内容。检查方法及内容同晨检。

2.午检记录。午检后,教师需将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的学生

(幼儿)登记下来,,并关注当日学生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分管领导。

3.学生在校期间,教师要随时观察学生的情况,减少被感染机会,

出现发热、出诊等症状及时就诊,及时隔离。

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保

障在校学生(幼儿)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1、班级教师认真按照学校晨午检及全日观察工作的要求,及时对

学生(幼儿)进行晨午检,对晨午检中高热或疑似传染疾病的患儿及时登记,并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或校(园)长。

2、学生(幼儿)因病缺课,班级值班教师应对缺课病因作具体记

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填写《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

·211·

3、学生(幼儿)因患传染病而居家隔离治疗的,班级老师要每天按

时进行追踪,将追踪情况登记在册。

4、学生(幼儿)病后复课,认真查验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医疗卫生

机构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后方可入校,并作好记录。

四、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

《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病媒生物防制

的常规工作,确保学校饮水安全。

2、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水源,应经卫生监督或疾控部门水源水质

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

源保护措施,水源30m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自备井水可作为盥洗用

水,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期消毒,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

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3、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

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

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检测一次。师生的

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

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4、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

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5、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并每

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212·

6、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

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7、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闭饮水机、

烧水器电源。

8、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

下载文档原格式(Word原格式,共31页)
相关文档
  • 20个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 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总

  • 学校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