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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目录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二、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一合同编号规则

附件二合同管理文件样式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信用管理办公室,与销售公司合署办公。公司销售主管副总经理为信用(合同)管理的分管领导,信用(合同)管理常设机构负责人,信用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销售公司经理兼任。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由公司办公室、销售部门的内勤、财务、采购部门业务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销售公司内勤人员负责。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对潜在的不良账款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

1 .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经理报告。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伸裁、诉讼。

●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参与商账追收。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 .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做好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 .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技术合同。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三、信用(合同)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 .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

2 .考评时间: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 .考核内容:

(1)▲掌握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3分)

▲认真参加部门或公司举办的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5分)

(2)▲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3分)▲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五审查”(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授权代理是否合法,资信是否有保证,经营范围是否超出.合同结算方法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3分)▲检查除即时清结外,是否签订书面合同。(3分)

▲检查使用各类合同文本的正确性和合同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手续完备。(6分)▲检查签订合同人员的有效代理范围和权限。(4分)

▲检查杜绝无效合同的出现。(4分)

(3)▲检查有关合同审查表的办理和送审,内容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5分)▲定期或不定期与业务员对账。(6分)

▲经常督促合同的履约行为。(5分)

▲全面了解本部门的合同履行隋况。(6分)

(4)▲检查本部门的合同变更、解除手续的及时办理且手续齐全。(6分)▲协助做好信息反馈和信访工作。(4分)

(5)▲建立合同台帐。(6分)

▲检查合同台帐的登记质量(台帐登记及时、正确、全面)。(10分)

▲检查合同章的使用和保管。(5分)

▲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6分)

(6)▲在信用(合同)管理上有创新的典型事例(包括运用计算机管理等事项)。(10分)

共应得分100 分。

4.考核部门: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5.奖惩方法: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获先讲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中产生;

●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0~95分者中产生;

●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中产生;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 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 分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

●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 .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定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 .厂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信用(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还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信用(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 .公司分管信用(合同)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合同)负责人及信用〔合同)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一、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一)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1 .必须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2 .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 ,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二)“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程序

1 .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同法》培训人员登记表”。

2 .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合同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3 .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要求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再经公司人事部门和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章颁发授权证书。

(三)“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1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 .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 .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 .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信用(合同)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5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

●“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

●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

●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持证人”资格;

●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

6 .经颁发的“法人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向法定代表人报告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7 .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四)责任

1.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的教育和管理.凡发现严重违反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失职、读职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销证件。

2.持证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的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二、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内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副总、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信用(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供销、财务和质量部门负责人等。

(一)合同评审程序

1 .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

2 .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后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 .特殊或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合同)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4 .经法人代表授权,本公司所属分厂、子公司代表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正式签约前也必须经过评审并交公司归档。

5. 信用(合同)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 .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力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自定各类合同标准)

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例):

●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合同;

●投资、联营的合同;

●涉外合同;

●安全质量技术风险较大的合同或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1.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2.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一、合同签订管理

1 .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公司内各单位的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或擅自以其他单位、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其他公司或个人所办各类企业以本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3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4 .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5 .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的,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销售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买卖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外协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加工定做、承揽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供应、设备、基建部门外出采购尽可能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如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以根据所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统一购买或定制。

6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都应由合同管理机构按统一规则编号。合同编号规则见附件一。

7 .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8 .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安全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9 .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10 .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

11.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2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的申请人必须是有权对外签订合同的部门和分公司。

●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报告的审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如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发生,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清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合同专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人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发现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各子公司自行刻制的合同专用章,必须到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留样备案。

13 .订立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特别程序的合同时,应当依法办理特别手续。

14 .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同时送一份办公室归档,本部门只保留复印件。

二、合同履约管理

1 .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新任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前任法定代表人依法订立的合同。

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现场考核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 .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 .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 .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公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6 .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 .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3 .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4 .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报告。

5 .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区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1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 A 、 B 、 C 、 D 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报主管副总审批后,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4 .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的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 .对延迟付清款物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恶意拖欠款物的客户授信额度为零,要求采用即时清结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单,拒绝业务往来。

6 .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反馈;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 .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 .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3 .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员。信用(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4、公司及各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

5 .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6 .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

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7 .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任专(兼)职档案

管理员。

8 .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应收账款与商帐追收管理制度

1.建立应收账款帐目,明确应收货款、分期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数额、期限、应

付款人等内容。

2.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分级表,将应收账款按账龄分为合同期内,进入预警期内,

到期、逾期、进入最后通牒期、进入专业追账期、付诸法律期和坏账期八级,制订相应的催收措施。

3.对应收账款加强日常监督,根据实际情况每周或每月打印出会计账上全部接近到

期的应收账款记录进行分析和诊断,对每笔账款作出处理意见。

4.制订商账(逾期应收账款)追收办法,培训催收、追收人员。

5.设计商帐追收工作流程,包括内勤提示、外勤催收、委托专业信用管理公司追收、

法律诉讼。商账追收程序一般应包括下列步骤:

步骤 阶段 时间段 联系方法

催帐形式 1 提醒客户 逾期第一天

传真 礼貌提示

2 提醒客户 以后第4天

传真 再度提示

3 了解问题 以后第4天 电话 了解客户发生了什么

问题

4 第一次正式催账 以后第4天 传真 显示证据

5 严肃通知 以后第4天

传真 严肃通知

6 第二次正式催账 以后第4天 传真 显示证据

7 压迫客户式谈话 与6同一天 通话/拜防 表达不满

8 第一次经理对话 以后第3天 电话 催帐级别升高

9 第二次经理对话 以后第3天 电话 最后一次谈话 10 最后通知 以后第3天 挂号信

最后通牒

11 送专业追帐公司 一周以后 委托追帐

与追账代理签约

12 提出法律诉讼 半年以后 委托律师

法律行动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

取消赊销条件; 停止供货; 取消供货资格; 诉诸法律。

2. 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 表现形式:

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 产品合格率未达标; 拖欠货款;

其他。

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消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合同纠纷处理

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供材料。

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

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日起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

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在涉及合同纠纷的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中,行使可能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的处分权时,应当报请有关部门或主管公司批准。

辽宁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级暂行办法

辽宁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级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真实反映会员企业的资信状况,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完善会员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与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国发[2016]33号文件)的要求,本协会制定本办法,并与辽宁企业信用评级认证有限公司共同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第二条信用等级评价应遵循自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采用标准的数学模块和信用标准体系软件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条信用等级评价的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包括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第四条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在AAA级以上的诚信企业除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激励优惠外,也可以在其产品或者服务以及包装、装潢、产品说明、广告宣传中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字样或标识,但应注明评价机构、评定时间及有效期限。 第五条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可以提出续展申请;未申请续展的,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 第二章信用等级和评级标准 第六条本办法设定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分为AAAAA、AAAA和AAA三个等级。 第七条符合申报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标准,且

通过标准的数学模块和信用标准体系软件,对申报企业信用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分值在800分以上者为AAAAA级信用企业。 第八条符合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标准,且通过标准的数学模块和信用标准体系软件,对申报企业信用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分值在700分以上者为AAAA级信用企业。 第九条符合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标准,且通过标准的数学模块和信用标准体系软件,对申报企业信用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分值在600分以上者为AAA级信用企业。 第三章信用评价的内容和分值 第十条企业信用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品牌经营、合同管理、经济效益、社会责任、创新发展等方面。总分值为1000分。 第十一条品牌经营,主要包括:(一)品牌管理;(二)资质认证;(三)销售份额;(四)荣誉称号等。分值为100分。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主要包括:(一)合同管理体系完备性;(二)合同行为规范性;(三)合同履约状况等。分值为200分。 第十三条经济效益,主要包括:(一)营业收入增长率;(二)主营业务利润率;(三)净资产收益率;(四)资产负债率;(五)速动比率;(六)应收账款周转率;(七)逾期账款占应收账款比例;(八)逾期账款占应付账款比例等。分值为400分。 第十四条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一)劳资社保;(二)绿色环保;(三)安全生产;(四)纳税信贷;(五)扶贫捐赠;(六)诉讼仲裁等。分值为150分。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为提高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水平,争创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特制定如下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企业设立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由为分管负责人,组成人员有、等人。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 1.宣传合同法律法规,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信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制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参与商账追收。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1、为规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 制、签订、修改等工作,使其符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采购合同的编写 1)公司采购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事项。 2)公司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高于_______元,必须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1)选择供应商,必须是公司认可合格供应商。 2)进行谈判。采购部应与合适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容包括采购物料的价格、数量、质量、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方面的谈判,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择对公司最有利的供应商。 3)拟定草案并评审。采购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采购合同草案,报送总经理/分管副总进行审批。 4)拟写正式的采购合同。采购部应根据各相关部门、总经理、分管副总的意见对采购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4、正式的采购合同必须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主要容。 1)合同签订双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3)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4)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6)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付款方式和期限。 8)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5、采购合同的条款容必须齐备、明确、具体,表达必须严谨。 采购合同的签订 1.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 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委托别人代签,采购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 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合同一式四份,生产管理部、供应部、质量部各留存一份。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1、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采购部应及时向供 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公司所需的物品。

发票、合同管理规定

发票、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目前公司合同、发票的管理状况,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合同、发票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部及各分公司 三、发票及收据的管理 1、发票的管理: (1)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作废、回款的发票管理台账,及时登记,以备查录。(2)发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3)发票必须在财务保存,并由财务人员开具。 (4)发票项目必须填写完整,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无收款单位及金额的发票。 (5)业务人员凭合同或收据到财务部门开具发票,发票所载客户与合同中所载客户及实际付款的客户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必须附上付款单位签章的代付款及委托开发票证明,否则所造成的税金损失由业务人员承担,开具发票后在此合同上注明“发票已开”字样。收据换发票,需同时交回收据。 (6)如需先开具发票后收款,业务人员填写《先开发票后收款申请》,并经总裁(或营销总监)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具。业务人员收款后需及时交回合同款项并取回《先开发票后收款申请》,财务人员在此申请上注明“款项收回”字样。若未将《先开发票后收款申

请》取回,则视同款项未收回处理。 (7)未足额收到发票开具的款项,将发票交予客户时,需由客户在发票回执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开具欠条,加盖客户财务章。 (8) 若因合同不成功等原因款项未收回,一周内须将发票交回财务进行作废处理,原则上不能跨月,如未交回,按发票遗失处理。 (9)如有特殊情况,对领出的发票,跨月申请作废的,对经办业务人员给予发票金额10%的处罚。 (10)发票视同现金管理,如丢失发票,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原则上需按票面金额将款项交至财务部,经由总裁审批处理决定。 2、收据的管理 (1)收据的管理视同发票管理,建立收据管理台账,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进行。(2)对外开具的收据需加盖财务专用章,收据必需注明业务人员姓名、合同号、客户名称及金额,一式三联,一联由业务人员交客户,一联财务做为入账依据,一联随同合同统一保管。 3、发票回执 业务人员在借出发票当月盘点日前必须将有客户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及接收人员签字之回执(格式见附件二)交回给公司财务,如无法按时交回符合规定的发票回执则视同发票遗失,办理相关责任承担手续。 四、合同管理

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目录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二、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一合同编号规则 附件二合同管理文件样式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信用管理办公室,与销售公司合署办公。公司销售主管副总经理为信用(合同)管理的分管领导,信用(合同)管理常设机构负责人,信用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销售公司经理兼任。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由公司办公室、销售部门的内勤、财务、采购部门业务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销售公司内勤人员负责。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对潜在的不良账款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 1 .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1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劳动合同等),应当依照本制度执行。 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出具其他法律文书(包括授权委托书、单位证明函等),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 (1)负责联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 (2)负责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填写合同报表,保管合同文本、变更函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办理合同资料年终归档,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原件由行政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管理 第四条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进行评审。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购买或定制。 第七条各部门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 第八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

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进行审查。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三章合同履约管理 第十一条合同承办人应当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合同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三条接收合同标的物时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第十四条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本公司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管理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十七条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八条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

客户及合同管理流程说明

抚顺石化分公司客户及合同管理流程说明 流程编号及名称:R/CM06.03 客户及合同管理 一、流程简介: 1、流程内容本流程描述客户合同管理及客户档案管理的过程。 2、流程的起止点自客户提出购货需求开始,至通知客户交预付货款,进入预收货款流程止。 3、术语解释: 二、流程涉及部门及职责 1、业务主管部门及职责:营销信息处炼油、化工销售部:负责抚顺石化分公司产品买卖合同起草。营销信息处综合部:负责合同会签,归档;及客户档案的归类、保存。 2、业务参与部门及职责: 审计处:负责对合同进行抽审,并对合同的签订执行及其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合规性、准确性及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企管处:负责对合同条款法律有效性进行审核。 三、流程涉及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1、制度: 抚顺石化分公司《产品买卖合同管理办法》

2、记录: 买卖合同、客户档案 四、涉及的相关流程 15.01合同管理 五、涉及风险和相关控制 1.涉及风险 2 ?相关控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制度是以执行力为保障的。制度”之所以可以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力为前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对人们的行为也将起不到任何的规范作用。只有通过执行的过程制度才成为现实的制度,就像是一把标尺,如果没有被用来划线、测量,它将无异于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不是现实的标尺。制度亦并非单纯的规则条文,规则条文是死板的,静态的,而制度是对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灵活,时常变化的。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态转变为了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成为了制度。制度”是在通过其执行力对人们的行为起到规范作用的时候才成为制度的,使其从纸面、文字或是人们的语言中升腾出来,成为社会生活中人们身边不停发生作用的无形锁链,约束、指引着我们的行为和尺度。无论是正式制度还是非正式制度都须有其执行力,只不过差别在于正式制度的执行力由国家、法庭、军队等来保障,而非正式制度的执行力则是由社会舆论、意识形态等来保障的。在笔者看来,认清制度所具有的执行力是剖析制度本质的首要条件。

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汇总

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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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总结 在上级领导及高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领导下,我公司“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有了健康稳步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具体表现为:企业信誉得到了推进,企业信用形象得到了改善,企业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提高,企业的效益得到了促进,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合同号意识得到了增强。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促使我公司“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下面我们把公司一年来“守合同重信用” 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几年来,公司领导始终把做好“守合同重信用”工作作为一项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具体负责管理,工程部、财务部、办公室销售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做到了分工明确,监管人员落实到位,把规范合同管理作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一个相对重要的环节,把合同管理视为企业的生命线和财富源,把诚实守信作为企业的发展之本。为此,公司主管领导经常听取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汇报,还要求各部门加强“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通过共同努力,公司上下对这项活动的认识逐步得到了提高,思想也得到了统一,上下齐心协力,力争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加强管理、制度到位

为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我们首先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我们还对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适合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注重质量、履约到位 通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这项活动,我们增强了: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发展“的经营理念,并在公司上下达成了共识。在日常的公司运作中,能够讲诚信,讲质量,认真履行每一份合同,在社会上、合作单位中、客户中也享有良好的信誉,并与各合作单位和个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四、广泛合作、全员参与 我们知道,要想在激烈的房地产市场竞争中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在企业内部营造一种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氛围,培养良好的企业信誉环境。为此,公司几年来坚持不懈的贯彻诚信为本的原则,作为企业员工的思想道德、精神文明、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并把这一内容深化、细化,赋予之生动丰富的具体内涵。即:高度负责的精神、爱岗敬业的精神,自觉珍惜呵护企业的信誉,团结协作的精神,让员工形成一个以诚信为本的思想理念,并有极大的凝聚力,使公司在稳中求进,发展壮大。 总之,我们在“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还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如:对合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doc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

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39709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合同信用管理水平,争创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及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公司设立合同信用管理领导小组,由为分管负责人,组成人员有等三人。 (一)合同信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能 1、宣传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 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 统计分析。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信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合同信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定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强购销合同的管理,明确购销双方的责任,保障购销双方的正当权益,明确职责权限,以利监督检查,根据《公主岭监狱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监狱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监的全部购销活动。 第二条凡一次总价在5000元以上的采购均应签订购销合同。 第三条购销合同由国资处按标准格式统一制作,包括技术合同、商务合同,其中,属招标采购的同时应有《合同审批运行表》。 第四条在进行商品采购业务活动中要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及有关规定并一律采用合同制(上级指令调拨除外)。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技术合同主要依据招、投标文件和供货商所供货物的各项技术指标及参数编制,必须满足申购部门的使用要求;商务合同包括采购数量、总金额、付款方式、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条款. 第五条签订合同要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一) 商品名称、厂牌、规格、含重“计重单位、包装。 (二) 数量、质量(包括对质量的具体要求)。 (三) 价格(单价或参考价格,实价或扣率)。

(四) 交货时间、地点(包括自提、代运、运输方式、路线、中转地点和单位、到达地点的车站、码头)。 (五) 结算方式(包括开户银行、账号、付款期限)。 (六) 其它 (本办法中未列而应说明的特殊条款)。 (七) 违约责任。 (八) 实行“三包”的商品,合同上要写明“三包”的内容及期限。 第六条技术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人确认,并与供货商签订。供应科与供货商签订商务合同。 第七条供货商合同签字人应为法人成法人委托人(必须有法人委托函原件),其他人员一律不予签订。 第八条商务合同和技术合同签订手读完善后,由供应料负责填写《合同审批运行表》,履行有关签字审批手续。 第九条供应科是购销合间签订的唯一管理部门,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所签订的相关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第十条供应科专人负责合同的草拟及管理: (一)商品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须经购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员签字并盖章 (或合同专用章) 后方可生效。函件、电报、电传要货,待另一方承诺后,视为合同生效,货到后追补正式合同。 (二)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不准签订合同。 (三) 销货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按期交货. 半年合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62957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对合同的内部控制,避免或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范围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市场营销部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三、职责 3.1市场部是销售合同的承办部门 3.2财务部协助市场营销部和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销售合同档案 四、内容 4.1销售合同订立的形式 投标的项目,先由市场营销部门业务人员,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相关文件投标,其他部门提供协助,如投标文件中需投标保函的部分,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起的申请备忘录,向银行提起开具保函的申请。 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由市场部根据协议和客户谈判订立。 4.2销售合同的格式: 正式订立的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客户提供的格式条款合同和根据公司销售产品的特点制定的一般销售合同版本。因情况特殊或条件限制等因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采取补签手续。对常年有业务往来关系或框架协议下的客户订单也可视为简易合同。 4.3销售合同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9)合同双方如有特殊要求或情况,可另签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10)合同的附录(包括具体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详细的付款条件)也属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4销售合同的评审 业务经办人填制“合同(协议)审核会签表”,附合同草案连同对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等,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同意后,通过公司OA系统送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公司法务,研发技术部,生产部,运营项目部和财务部等)领导评审会签。 4.5销售合同的订立 经评审同意签订的合同,由公司授权的业务员与用户签订正式合同,双方需签字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 4.6销售合同的归档 合同订立后,市场部应及时下发合同,将合同正本的扫描件,合同评审,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模板,分项报价和付款计划下发给财务部,运营项目部和综合管理部等。市场部负责保管合同的正本,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副本的归档。 4.6销售合同的履行 4.6.1市场营销部应应当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严格履行合同内容。 4.6.2财务部门协助市场营销部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建立合同台账,工号的开立等。 4.6.3合同履行的内容: 4.6.3.1市场营销部应负责投标,合同订立以及预付款的收取。 4.6.3.2运营项目部负责合同项目的交付(包括协调设备的生产和安装,交付计划的制定和调整,到货,安装进度以及验收节点的回款等)。 4.6.3.3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在质保期内的保修以及质保金的回款。 4.6.3.4其他部门协助业务和运营项目部完成合同的履行。 4.7销售合同变更、解除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树立依法为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省合同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特制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2条合同管理的总目标:机构网络化,制度系列化,行为规范化、经营管理和合同管理一体化。 第3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维护,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各级部门经理、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做好以“守合同重信用”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制度 第4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公司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权。 第6条建立合同信用评价体系,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签约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无经营权、有无履约能力及其信用情况;坚持对合作伙伴资信调查制度,着重了解对方企业年检等级,“守重”等级,合同信用、税务信用,收发货(款)情况,进行企业信用综合评估。减少交易风险,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效益原则。

第8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相互协调,然后签约。 第9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使用国家和省指定的示范文本,确因需要公司可以参照示范文本制定合同文本,但必须报工商部门备案。对对方企业使用自制的合同文本与本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认真审查,防止“霸王条款”以及“合同陷阱”。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对方在合同中每一项应负担的义务均应与违约责任相对应。 合同内容应审查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部门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11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应约定在我方住所所在地外,还应当争取合同争议管辖选择在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我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第12条签订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以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签订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公司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2 职责 采购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控制等管理事项。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采购合同的编写 3.1.1 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a)选择供应商应是公司认可的合格供应商; b)采购部应与合适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的内容包括物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方面的谈判,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 择对公司最有利的供应商; c)采购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合同草案,报送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及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d)采购部应根据法律顾问及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意见对采购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3.1.2 采购合同应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 a)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b)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c)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d)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e)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f)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g)付款方式和期限; h)售后服务和其它优惠条件; i)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3.2 采购合同的签订 3.2.1 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委托别人代签,采购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3.2.2 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其它任何形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2.3对于长期、稳定的供应商,可采取签订一份总合同(如一年期),此后以每一采购订单作为合同附件的方式进行交易。 3.2.4 签订后的合同由采购部保管。 3.3 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3.3.1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的约束力,采购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公司所需的物品。 3.3.2 采购部应配合品质管理部做好采购物料的进厂验收工作,当所采购的物料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应积极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3.3.3 采购部应建立合同履约的管理台账,并保存好能够证明合同履约的原始凭证。 3.3.4 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采购部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将供应商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伙伴,互惠互利。 3.3.5 采购部应本着经济型的原则做物料的进度控制工作,既保证采购物料的库存最低,同时还能保证采购物料满足生产的需求。 3.4 采购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3.4.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一些客观原因造成无法按量供应的采购物料,采购部经调查核实,可与供应商重新签订采购物料的数量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4.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外部环境的变化(如原材料的涨价、人工工资的上涨等,供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交货),采购部可与供方进行协商,签订新的供货价格的条款,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4.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供方无法按时交货,采购部经核实,可与供方协商签订双方的延期交货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合同终止: a)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双方同意取消合同; b)因市场环境或需求的变化,一方提出取消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

关于协议客户合同协议书管理规定制度格式

关于协议客户合同协议书管理规定制度格式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关于协议客户合同管理规定 第[012]号 一、目的 为了加强酒店挂帐合同及协议单位合同的管理,加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和交流,防止因酒店合同(协议)管理不善,给客户造成不便,特制本关规定。 二、内容 (一)规定 1、酒店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由财务部统一管理。营业部门对外签订的经营合同,均需在正式签署前由财务部审核。 2、营业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必须按照既定的合同模式签订,合同模式由营业部出样本,财务部审定,如果合同中结算方式变动,必须由财务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盖章生效。 3、销售合同及协议正本由营销部申请,总经理审核,加盖合同专章;合同一式三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对方留存,一份交财务部监督执行。 (二)管理流程 1、营销部与客户所签订的挂帐合同(协议)等,必须在合同签订的次日报财务部一份备案。 2、财务部应收帐款核算员必须在收到协议或挂帐合同的当日,将合同(协议)中与结算相关的内容,如单位名称、协议起始日期、挂帐限额、授权人姓名、折扣率等,按签订的内容分别录入微机结算系统,并以通启形式下发收银,收银在当日例会上传达,并到位检查。 3、合同、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截止到每年3月31日,财务部应制订周期工作,审核合同的有效性。财务部至少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将所有相关客户通知营销部,营销部收到财务部通知后,尽快与客户取得联系确认

协议合同是否续签,并将确认的信息及时反馈给财务部,凡没有反馈信息的,则财务部视为合同终止,上报酒店领导。 4、对于续签合同有困难的,营销部应根据客户信誉度下通启形式通知财务部是否可以挂帐,财务部考察挂帐客户信誉后拿出方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合同是否续签,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总经理批示过的方案由财务存档。 5、对于信誉欠佳的客户,不予签合同的,营业部门应将此信息书面反馈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核实,并逐级向酒店领导审批,直至总经理签字确认,作为不可签字挂帐的特别客户对待。 三、考核、 1、凡违反本规定,不按此程序操作的,将根据酒店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由企管部监督执行。 木子 优品音 厨房 2007年7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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