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织布厂安全管理规定

织布厂安全管理规定

织布厂安全管理规定
织布厂安全管理规定

织布厂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车间安全制度

一、车间上班员工不准围、披、裹、包皮布,不准戴手套,穿拖鞋,女员工发辫不准外露,不准戴头巾,围巾,必须戴工作帽。

二、机器传动,转协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安全架;电缆地沟盖齐全;安全牢固同轴开关处不准堆物。

三、打包机地坑严禁存放易燃物,易爆物品,不得存有大量油污及棉、绒。

四、操作台必须有专人启动开闭,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

五、车间必须备足水源,灭火器具,工具齐全,摆放整齐有序,不准随意挪作它用。

六、酒后不准上岗位,未成年人或精神病者不准进入车间。

七、有意违反或指使他人违反操作规程和消防规定的要加倍处罚,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八、建立火灾、人身事故报告制度,发生火灾、人身伤亡事故不如实报告的要追究部门责任人责任。

九、凡违反以上一条者罚款50元。

班组安全制度

一、负责班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制度。

二、经常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努力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三、制定各工序操作规程。

四、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落实防范措施。

五、机器、电机严禁超负荷生产。

六、车间严禁使用明闸无防护、防爆灯具。

七、操作台专人操作,不准他人乱操作。

八、机器启动时必须先打电铃,间隔不得少于三分钟,再开机。

九、车间卫生必须各班及时打扫。

十、每天每班要指定1---2名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火情,火灾事故报告,登记报告制度。

十二、发生事故后要坚决贯彻,《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当事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事故没有处理不放过。

七禁止十不准

七禁止

一、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二、禁止设备运转时将手伸入危险部位。

三、禁止设备运时进行修理。

四、禁止在危险区停置站立。

五、禁止擅自拆除或移动安全防罩壳。

六、禁止在运转设备上攀登跨越。

七、禁止盲目追求产量,忽视质量。

十不准

一、不准上班迟到、早退。

二、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三、不准违章操作。

四、不准上班打瞌睡。

五、不准上班看书报。

六、不准上班时开玩笑。

七、不准干私活。

八、不准带火种。

九、不准酒后上班。

十、不准私自找人带班。

应急救援措施

1、事故发生后迅速起动应急救援预案,决定应急救援和处理。

2、根据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公司有关力

量,使应急救援队伍全力投入现场救援。

3、协助事故现场指挥,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向上级汇报、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组织疏散周围人员,减少伤亡与损失。

5、调查、分析事故的原因,或协助与配合上级派遣调查组开展调查。

6、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进度、验收整改工作。

7、及时筹集后勤供给经费,保障救援的财物需求。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