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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首件验收和样板工程制度

工程首件验收和样板工程制度
工程首件验收和样板工程制度

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九龙湖北站工程

(装饰采购)

程样

首板

件工

验程

收制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西省洪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九龙湖项目部

二零一六年七月

工程首件验收和样板工程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的管理,强化质量检查程序,规范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行为,从施工源头上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章、有序、有效地实施,履行合同质量目标,最终向业主交付合格的工程,特制订本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首件验收制度是对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旨在以首件样本的标准在分项工程每一个检验批的施工过程中得以推广,认真落实质量控制程序,实现工序检查和中间验收标准化,统一操作规范和工作原则,从而带动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结构分解

在获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由项目部质检部以检验批为最小单位进行项目结构分解,明确各分项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要点及需要收集完善的施工记录、现场检查、试验项目、质量验收等质量文件目录。

项目部质检部根据《轨道交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标准(修订版)》JQB-048-2008)要求对本标工程进行单位工程、分部和子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划分。

三、首件验收项目

主要包括:基础垫层、陶瓷钢板墙面、门窗安装、天花吊顶、防火乳胶漆、地面石材铺贴、水磨石地面、墙面瓷砖铺贴、地面瓷砖铺贴、防水,抹灰,防静电地板,各分项工程及每项检验批,具体的

首件验收项目见附表五。

四、首件验收小组人员组成及人员职责

首件验收小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质检员、项目部质检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业主代表等,主要为参建四方人员,必要时可聘请专家。

施工单位首件验收小组人员职责:

1、质检员:自检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整理内业资料,执行每道工序的

自检并向项目部质检负责人报告;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

2、质检部负责人:检查各道工序的结果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实施过程质量控制,贯彻执行质量体系及程序文件、

管理制度,整理内业资料;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检;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

3、专业技术负责人: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实施前进行技术交底,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及

规范,实行过程控制;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

4、技术负责人:确定总体及各分项工程工艺流程,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质量体系及程序文件,确定每

项首件验收时间并参加四方验收,积极与其他参建各方沟通。

5、监理单位:组织四方验收、主持召开四方验收准备及总结会议并参与验收;在施工过程前、过程中及结束后

实施监督及检查的责任与权利,验收过程中进行内业和外业方面的检查并提出指导性建议。

6、设计单位:参加首件验收,检查工程首件验收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和结构功能性要求,对首件

进行初步评定并提出相关意见。

7、建设单位:参加首件验收并实施监督指导,对验收及其他施工过程提出建设性意见,听取首件验收各方的检

查结果及初步评定,提出整改要求或下一步工作要求。

在首件验收过程中由参加四方共同对产品进行评定,对不合格产品提出的整改意见由专人负责落实整改,项目部质检负责人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各方进行首件验收,直至产品合格。

五、首件验收程序

每个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首先由工程技术部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工作。各分项工程首件开始施工后,质检部全程参与施工过程,加强过程控制,保证首件产品能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当每分项工程首件产品施工完毕后,由施工作业队质检人员进行自检,合格后上报项目部质检部门组织准备首件验收。

验收参与的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各方,在验收之前召开验收准备会议,内容包括准备检验资料、确定流程、人员分工、验收方法、部位及数量等;现场验收后作会议总结,总结验收情况、验收各方

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在会议讨论并通过整改意见后由施工单位进行下一步的整改;对于一次性通过验收的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进行四方会签,并对同一分项其他部位或下一道工序提出施工和指导意见,确保样板引路。整个验收过程分内业和外业组,分别验收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的内业资料、现场结构尺寸、强度、平面位置、外观及探测等。在整个验收过程中,须留有文字及影相资料。只有经四方对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或批量生产、进行下道工序。具体流程参见首件验收制度流程图。

六、首件验收的评定标准

对产品进行首件验收主要从外观质量、设计要求、验收标准、使用功能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评定标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2

3

4

5

6

标准等。

具体规范有:

1

2

3

4

5

6、《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7、《城市轨道交通照明》(GB/T 16275-2008)

8、其它相关规范和规定及江西省、南昌市相关行业标准;

七、首件工程验收的要求:

1、设计单位进行了设计交底。监理单位组织了图纸会审。监理单位制定监理细则并进行交底。施工方

案已按要求进行审批。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标准等齐全有效。

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或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10、首件工程的观感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评定出结果。

八、样板检查要求:

1、样板验收必须合格样板的照片资料。

2、样板验收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3、样板必须要进行点评。

4、所有样板检查须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检查合格后报工程部检查,

5、样板检查验收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必须参加。

6、样板验收结论:

a)样板的报验批、报验位置。

b)明确样板工序的设计、规范(图集)要求。

c)明确样板工序材料、施工质量要求标准。

九、首件工程质量验收需准备资料:

1、施工小结;

2、设计交底记录、监理交底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审批过的施工方案;

3、进场材料、设备及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和验收试验报告;

4、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监理验收评估报告;

6、第三方监测报告;

7、第三方控制测量报告;

8、参加验收人员签到表;

9、会议纪要;

10、其它保证资料。

十、首件验收评审和总结

对验收指标不达标的分项首件必须返工,并按各方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相应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及质量意识,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验各方验收,提高产品首件验收合格率,形成奖罚机制。经评审达标的分项首件工程,对各方在验收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引起重视,对产品的工程质量要精益求精,做好样板引路工作,形成流水作业,保证工程质量。通过首件验收的分项工程,要严格要求管理人员、施工班组按照确定的施工工艺、施工参数、操作规程组织规模施工,推动施工过程中切实落实全面质量管理措施、层层分解落实质量目标、细化施工程序,实施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以分项工程优质保证工程整体质量的优质。

十一、首件验收形成的资料

每一个分项工程完成首件验收后需要形成相应的资料,为分项工程的后续施工做好样板引路工作。首件验收完成后形成的资料主要有:会议纪要、首件验收记录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以及影像资料等。详细的资料表格详见附表1~附表5。

十二、目的意义

按照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通过推行工程样板先行管理制度,以样板工程引领后续同类工程施工,从而规范施工流程管理,提高施工工艺和技术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创造精品工程。

十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工程的管理。

十四、机构职责

1、工程样板管理小组职责:

(1)由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总工程师、现场工程师、施工员组成样板管理小组;

(2)工程样板管理小组负责工程样板的确定并组织实施;

(3)工程样板管理小组组织样板的验收且标识;

(4)对验收合格后的材料样板封样留存;

(5)对验收合格的施工样板推广实施;

(6)建立新型材料样板和新工艺样板跟踪档案。

2、项目管理中心职责:

(1)对材料样板和施工样板进行抽查和巡查;

(2)组织公司各中心相关人员参加工程样板验收;

(3)负责对工程样板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负责工程样板管理制度的推广与应用;

(5)负责工程样板管理制度的解释、修改与完善。

十五、设置原则

1、凡涉及结构安全、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都应设置工程样板。

2、施工样板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设置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设置在户内;不能设置在户内的,应选择在工程合理的位置(施工样板设置的具体要求、具体位置及验收内容详见附表六)

3、同一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不同的施工单位应各自单独做工程样板。

十六、内容要求

1、材料样板应包括名称、型号、规格、形状、尺寸、颜色、图案造型,且符合法律法规、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2、施工样板其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的要求,其质量应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

十七、验收程序

1、工程样板管理小组及项目管理中心对工程样板验收合格后,书面函告项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接到函告后,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按照《首件工程验收记录表》(附表三)进行工程样板验收。

3、工程样板管理小组按照公司相关人员在验收中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函告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样板确认及验收流程

(1)材料样板

合同中约定的主要材料均要求在计划进场前报样给监理工程师。经过各方确认后,签字盖章进行封样,样品存于样品间,资料存于监理单位,作为施工时对照样板。未送样板或未经过样板确认的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对样板材料的确认内容应全面、仔细、具体,包括材料的规格尺寸、品种级别、颜色或材料其它个性的特征等各方面,供货商在提供样板材料的同时必须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或相关检测报告。

所有的已有封样的材料第一次进场时,必须进行现场对样,并对现场对样情况做出书面记载。

现场材料样板封样流程:供货单位送样→各方(设计、发包人、监理公司、供货单位)确认并会签《材料设备封样标签》→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粘贴标识入库并登记台帐

材料设备封样标签

对所有可见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结构

和功能有重要影响的隐蔽工程,在大面积施工

前,承包人应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

艺,由承包人依据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先做工

艺样板,然后报监理公司和发包人进行验收并

办理《工程工序(分项)样板验收会签表》(见

附表4);重要工序及标准段施工,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加,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大

面积施工。

十八、管理要求

1、工程样板管理小组负责材料样板现场检验,如需送检检验的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工程样板管理小组必须明确样板工程工序流程、施工工艺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3、工程样板管理小组对工程样板施工的每一步骤必须进行记录管理,必要时辅以照片,待整个工程样板

施工完成后,将其记录编辑成册,并将此成果推行到工程相同部位的施工。若为新型材料样板和新工艺样板,

工程样板管理小组应形成跟踪档案。

4、按照工程质量PDCA管理循环法,工程样板管理亦适用此法。对于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样板,工程样板管

理小组负责落实整改及处理,直至合格。

5、工程样板施工完毕后,经工程样板管理小组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公司相关人员验收。

6、一个分项样板施工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该分项工程方可按照样板标准大面积施工。

7、在整个工程施工中,工程样板管理小组负责工程样板推广实施。

十九、附则

1、本工程样板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工程样板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项目管理中心。

会议纪要(例)

时间:2011年01月11日

地点:北京地铁7号线十三标项目经理部

参加人员:轨道公司:业主代表

铁二院:专业设计负责人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总工及专业技术负责人等

事由:为保证本标段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降水工程施工质量,对降水工程第一批30眼降水井进行首

件验收,经现场验收,形成意见如下:

1、本次验收降水井的管井井深、管井滤料含泥量、管井直径允许偏差、洗井效果、井位、管井滤水管孔

隙率、管井实际填料量以及滤水管垂直度等性能指标符合设计图纸及降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满足

降水工程施工需要。

2、后续降水井施工时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保证降水井的施工质量,为结构在无水条件

下进行施工创造条件。

参加会议人员

轨道公司第四项目管理中心: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城业地铁7号线第五总监办: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事由:为保证本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轻质隔墙工程施工质量,对6层轻质隔墙进行样板验收,经

现场验收,形成意见如下:1、本次验收墙板垂直、平整、位置正确,以及有无裂缝等性能指标符合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满足轻质隔墙工程施工需要。2、后续轻质隔墙施工时严格按施工方案及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保证轻质隔墙的施工质量,为进行施工创造条件。

附表一

工程首件验收申请表(例)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表二

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九龙湖北站装修采购工程首件验收项目表

附表三

首件工程验收记录表(例)

工程名

称:地铁7号线工程焦化厂站标段:13标段2011年2月25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施工、监理及业主代表各一份。

附表四:工程工序(分项)样板验收会签表

大区(轨道交通)片区编号:

大影响的工序(分项)样板如:景观铺装、防护栏杆等的验收,在甲方项目验收通过后,由甲方项目部组织大区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2、工序(分项)验收由施工单位发起验收;监理、甲方项目部100%参与验收。

3、验收意见如内容过多可另附页。;

4、无工序样板、工序样板验收未通过,不得隐蔽该道工序。

附表七:

材料设备封样清单

注:产品的准用证、合格证、厂家及检测中心出示的检测报告等应作为本清单的附件。

附表八:

材料封样及施工样板台账(例)

1、施工样板工作开始前必须明确全部设计条件。

2、材料封样及施工样板验收作为材料进场验收及工程验收的依据之一,封样、样板验收工作不能取代监

理、甲方对材料及工程的验收。

3、样板如由于非乙方原因多次认样的,施工合同应约定包含的次数,大于该次数的应单独对认样单独付

费,避免甲方、设计管理的随意性。

江西省洪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部

年月日

首件验收制度(优.选)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四项目管理中心 首件验收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保证地铁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实行首件验收制度,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使工程验收一次通过达到长城杯的目标要求。 二、首件验收程序 1、检验批首件工程应由施工单位自检(见首件工程验收记录附表1),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甲方代表、设计代表、施工单位负责人、质量工程师、工区长及监理单位的技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等参加进行四方检查验收,并签字。 2、分项工程首件验收应由施工单位自检(见首件工程验收记录附表1),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项目部质量工程师等人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四方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签字。 3、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工区长等参加进行验收(见首件工程验收记录附表1),合格后,由四方进行首件验收,并签字。如地基与基础应有勘察单位人员参加。 4、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见首件工程验收记录附表1),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单

位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监督机构参加。

附表1 首件工程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标段:年月日 4 / 7word.

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首件验收项目表表2

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首件验收项目表表2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甲方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到位。 四、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甲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首件制验收制度

虹梅南路金海路通道越江段新建工程 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一、首件验收的要求 1.“工程首件验收制度”按照“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对首件工程的各项工艺、技术和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建立样板工程,以指导后续工程施工,预防后续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有效减少返工损失,缩短施工工期。。 2.实行“工程首件验收制度”着眼于各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保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子单位工程质量,从而确保本工程项目工程质量。 3.凡未经首件工程验收的关键工序、分部工程,一律不得开展后续施工。 4.实施首件工程验收的具体工序和分部工程详见《首件工程验收项目表》(附后)。 5.施工总包单位应在首件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该方案经监理单位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施工准备阶段,总包应按要求合理配置人员、设备及各项安全设施,操作过程中总包单位质检人员应详细记录操作程序和相关过程数据,执行过程中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督查操作全过程并及时纠偏。 6.首件工程完成后,施工总包单位应对已完项目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书面自评意见,自评合格后由监理组提出复评意见,复评合格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出具书面认可意见后,方可实施后续施工。 7.“首件工程验收制度”为现场控制施工质量的主要手段,总包单位应提前 3 天通知各家单

位参加首件工程验收 8.首件工程验收程序不得代替上海市质安监站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关键节点验收工作。 二、首件验收的责任体系 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参建单位根据合同要求和监理规程,结合实际工作,分别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 1.施工总包单位作为施工责任主体,承担自评责任,评价时必须提供施工工艺措施及自检报告、质保责任人,监理单位承担复评责任,必须提交该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承担终评和认可责任。 2.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承担工序的首件工程的认可和评价,建设单位承担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的认可和评价。 三、首件验收的实施程序 1. 关键工序首件工程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总包单位专职质量员、施工单位分部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代表、设计代表、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总包质量员、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参加进行四方检查验收并签字。 2. 分部工程首件工程验收应由施工总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业主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总包质量员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参加进行验收。合格后由四方进行首件验收并签字,其中,基坑工程应有勘察单位人员参加。 3.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有总包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负责人进行子单位工程验收,并提前一周通知市质安监站相关人员参加。

工程质量首件验收制度

首件验收制度为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的管理,强化质量检查程序,规范作业人员 的质量意识和行为,从施工源头上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章、有序、有效地实施,履行合同质量目标,最终向业主交付合格的工程,特制订本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首件验收制度是对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旨在以首件样本的标准在分项工程每一个检验批的施工过程中得以推广,认真落实质量控制程序,实现工序检查和中间验收标准化,统一操作规范和工作原则,从而带动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一、项目结构分解 在获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由项目部质检部以检验批为最小单位进行项目结构分解,明确各分项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要点及需要收集完善的施工记录、现场检查、试验项目、质量验收等质量文件目录。 项目部质检部根据《轨道交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标准(修订版)》JQB-048-2008)要求对本标工程进行单位工程、分部和子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划分。 二、首件验收项目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对于本标段明挖工程,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主要包括钻孔灌注桩(含钢筋笼、灌注混凝土)、钢支撑加工及安装、防水工程(含SBS 卷材及涂膜防水)、喷射混凝土、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安装、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结构各分项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各分项工程及每项检验批,具体的首件验收项目见附表1。 三、首件验收小组人员组成及人员职责 首件验收小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质检员、项目部质检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业主代表等,主要为参建四方人员,必要时可聘请专家。 施工单位首件验收小组人员职责: 质检员:自检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整理内业资料,执行每道工序的自检并向项目部质检负责人报告;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 质检部负责人:检查各道工序的结果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实施过程质量控制,贯彻执行质量体系及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整理内业资料;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检;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 专业技术负责人: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实施前进行技术交底,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贯彻 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及规范,实行过程控制;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 技术负责人:确定总体及各分项工程工艺流程,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质量体系及程序文件,确定每项首件验收时间并参加四方验收,积极与其他参建各方沟通。 监理单位:组织四方验收、主持召开四方验收准备及总结会议并参与验收;在施工过程前、过程中及结束后实施监督及检查的责任与权利,验收过程中进行内业

电力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指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下同)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安全优质投产,特制定本办法。 1、2为了提高工程验收质量,调动参加验收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与积极主动性,本办法贯彻责任终身追究与闭环式管理的指导思想,即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有人检查;每一项验收工作都要履行签字手续,验收人员对验收质量负责。 1、3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包括阶段性验收与竣工验收两部分。 1、3、1阶段性验收就是指工程竣工前为了控制工程质量而对各个关键性工艺环节进行的验收。包括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监造;出厂试验的监督;各项隐蔽工程掩盖前的验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安装过程中的跟踪验收;部分设备安装前的解体检查;分步带电设备验收;以及其她需要验收的工艺环节。 1、3、2竣工验收就是指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的验收。 1、4为保证工程验收的有效性,尽量减少人员差异对验收效果产生的影响,参加验收的各有关单位应依照事先批准的验收细则开展各阶段验收工作。验收细则由各单位起草,经公司技术主管部门(生技科或调度所)批准后执行。各验收责任单位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该细则,以逐步推进工程验收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1、5现已批准执行的设备验收细则见附件2。 2、基建工程验收 基建工程就是指由基建科进行工程管理的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输变电工程。 2、1阶段性验收 2、1、1监造 设备订货后,生技科应根据所订设备的重要程度、工艺的复杂程度通知基建科该设备就是否需要监造。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必须到生产厂家进行出厂试验的监督与最后组装前的吊罩检查,监造技术人员由生技科、修试工区、施工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其它设备也要逐步加强质量监督,加大到厂监造力度。监造人员应提前根据设备订货技术协议整理好监造大纲,监造过程中要详细记录,对发现的任何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都要指出,并要求制造厂家改正。监造结束后,参加监造技术人员要写出监造报告,签字后作为验收报告的一部分暂交生技科保存,工程总体验收投运后交办公室存档。 2、1、2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就是指工程竣工后不易或无法检查的各类施工项目。变电工程的隐蔽工程主要有变电站接地网的敷设等。输电工程的隐蔽工程主要包括重要杆塔的基础制作、接地装置的安装等。基建科应根据工程进度在隐蔽工程掩埋之前通知生技科,生技科组织修试工区或输电工区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验收后应写出验收报告,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逐条列出,并规定好整改期限。基建科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消缺,并在消缺完毕后通知生产技术人员再次验收,不允许有缺陷遗留。复验合格后,验收人员要写出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签字后作为验收报告的一部分暂交生技科保存,待工程总体验收投运后交档案室存档。 2、1、3跟踪验收 对于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的安装调试、输电工程的基础掩埋夯实等输变电工程,由于验收过程复杂或需要监督部分工序,要进行跟踪验收。基建科应将有关施工图纸提前交给跟踪验收人员,以便在跟踪中使用。生技科组织修试工区、运行工区、输电工区等有关单位派遣有关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对各个关键环节进行跟踪验收。验收工作应按照验收细则开展,验收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施工单位均应积极解决,验收合格后各单位验收人员应编写跟踪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

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首件验收制度

首件验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的管理,强化质量检查程序,规范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行为,从施工源头上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使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章、有序、有效地实施,特质订本质度。 第二条首件验收制度是对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旨在以首件的标准在分项工程每一个检验批的施工过程中得以推广,认真落实质量控制程序,实现工序检查和中间验收标准化,统一操作规范和工作原则,从而带动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第三条本制度都适用于天津地铁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第R6合同段 第二章首件验收项目 第四条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的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 第五条主要包括(不限于):钻孔灌注桩(钢筋笼、混土灌注)、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安装、脚手架,混凝土浇筑、桩头凿除、基底处理、预应力等。 第三章首件验收小组人员组成及人员职责 第六条首件验收小组主要为参见四方人员,必要时可聘请专家。组成人员主要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专业技术负责人、

质检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天津是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子公司或建管中心总工或质量管理工师、业主代表等。 第七条施工单位首件验收小组人员职责: (一)质检工程师:自检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实施过程质量控制,贯彻执行质量体系及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整理内业资料;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检;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 (二)专业技术负责人: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实施前进行技术交底,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及规范实行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 (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确定总体及各项工程实施工艺流程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确定每项首件验收时间并参加四方验收,积极与其他参建各方沟通。 第八条监理单位首件验收人员职责:组织四方验收、主持召开四方验收准备及总结会议并参与验收;在施工过程前、过程中及结束后实施监督及检查的责任与权利,验收过程中进行内业和外业方面的检查并提出指导性建议。 第九条设计单位首件验收人员职责:参加首件验收,检查工程首件的验收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否符合设计和结构功能性要求,对首件进行初步平定并提出相关意见。 第十条地铁集团各子公司或建管中心首件验收人员职责参加首

工程质量首件验收制度

首件验收制度 为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的管理,强化质量检查程序,规范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行为,从施工源头上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章、有序、有效地实施,履行合同质量目标,最终向业主交付合格的工程,特制订本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首件验收制度是对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旨在以首件样本的标准在分项工程每一个检验批的施工过程中得以推广,认真落实质量控制程序,实现工序检查和中间验收标准化,统一操作规范和工作原则,从而带动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一、项目结构分解 在获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由项目部质检部以检验批为最小单位进行项目结构分解,明确各分项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要点及需要收集完善的施工记录、现场检查、试验项目、质量验收等质量文件目录。 项目部质检部根据《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04)要求对本标工程进行单位工程、分部和子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划分。 二、首件验收项目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对于本标段桥梁工程,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主要包括钻孔灌注桩(含钢筋笼、灌注混凝土)、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安装、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结构各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及每项检验批,具体的首件验收项目见附表1。 三、首件验收小组人员组成及人员职责

首件验收小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质检员、项目部质检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业主代表等,主要为参建四方人员,必要时可聘请专家。 施工单位首件验收小组人员职责: 质检员:自检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整理内业资料,执行每道工序的自检并向项目部质检负责人报告;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 质检部负责人:检查各道工序的结果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实施过程质量控制,贯彻执行质量体系及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整理内业资料;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检;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 专业技术负责人: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实施前进行技术交底,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及规范,实行过程控制;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 技术负责人:确定总体及各分项工程工艺流程,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质量体系及程序文件,确定每项首件验收时间并参加四方验收,积极与其他参建各方沟通。 监理单位:组织四方验收、主持召开四方验收准备及总结会议并参与验收;在施工过程前、过程中及结束后实施监督及检查的责任与权利,验收过程中进行内业和外业方面的检查并提出指导性建议。 设计单位:参加首件验收,检查工程首件验收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和结构功能性要求,对首件进行初步评定并提出相关意见。 建设单位:参加首件验收并实施监督指导,对验收及其他施工过程提出建设性意见,听取首件验收各方的检查结果及初步评定,提出整改要求或下一步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轨道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轨道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证地铁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使工程验收一次通过达到创优目标要求。全面推行工程质量“首件验收,样板引路”的制度,通过“首件验收,树立一批样板工程”,通过抓典型,树样板质量观摩,经验交流来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水平。本制度适用于第二项目管理中心所管的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 第二条首件验收的要求: 1、为便于资料管理和资料收档,各参建单位要制定首件验收记录表。 2、地铁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由施工单位按照轨道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下发的记录表填写。 3、地铁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控制: (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平行检查或见证取样检测。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

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地铁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对涉及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10)单位工程的观感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评定出结果。 第三条工程质量首件工程验收的划分: 1、首件工程验收划分是在轨道交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 2、首件工程验收划分见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首件工程验收项目表。 第四条工程质量首件验收: 1、首件验收应具有下列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1) (3)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 起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 日内,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首件验收小结模板

重庆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 BT一标段一分部邱家湾明挖车站 主体结构底板钢筋、防水、杂散电流 首 件 验 收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Array 重庆育才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目录 一. 工程概况 (2) 二. 工程进度完成情况 (3) 三. 验收工程范围 (3) 四. 验收依据 (3) 五. 监理过程控制情况 (4) (一)原材料抽检及见证取样检验情况 (4) (二)工序检查情况 (6) (三)旁站监理情况 (6) 六. 测量监理工作 (6) 七. 设计变更及技术洽商情况 (7) 八. 监理工程师通知执行情况 (7) 九.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7) 十. 工程质量验收小结 (7)

一. 工程概况 邱家湾车站位于通江大道与同景国际销售通道的十字路口下,沿通江大道布置。本站为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中间站,车站分界里程为YDK1+619.68~YDK1+797.78,车站主体全长178.1m。标准段宽度20.9m,加宽段为24.6米。本站为12m站台岛式车站。本站站内结构工程,由地下一层(站厅层)和、地下二层(站台层)组成,主体结构设计安全等级均为一级,耐火等级为一级,抗振设防烈度为6度。该工程结构均为钢筋砼框架结构,防水层为4mm厚的卷材防水,底板纵向基础梁纵向钢筋为Ф32、箍筋为Ф14@100、腰筋为12Ф20、拉结筋为Ф12@200;底板1~2轴线横向钢筋下排为Ф28@200、上排为Ф25@200,纵向钢筋上、下排均为Ф22@100;底板2~8轴线横向钢筋下排为Ф28@200、上排为Ф25@100、中间梁下排附加筋为Ф28@200,纵向钢筋上、下排均为Ф22@150;积水坑底板横向钢筋下排为Ф28@100、上排为Ф25@100、纵向钢筋上、下排均为Ф22@100;底板基础梁及边墙加腋处纵向钢筋均为8Ф22,横向钢筋均为Ф22@100;底板上、下层拉筋标准段为Ф12@400*450、加宽段为Ф12@400*400、架腋范围内Ф12@300*300;侧墙1~2轴线外侧钢筋为Ф32@200、内侧为Ф22@100,2~8轴线外侧钢筋为Ф28@200、内侧为Ф20@150;Z1纵向主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 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 年12 月18 日水利部令第30 号发布2014 年8 月19 日水利部令第 4 6 号第一次修改2016 年8 月1 日水利部令第48 号第二次修改2017 年12 月22 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 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 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 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 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 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 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 表及专家参加。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1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

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验收的规 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

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目录 一、首件验收的要求 (2) 二、工程质量首件工程验收的划分 (3) 三、工程质量首件验收 (3) 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5) 五、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首件验收项目表 (6) 六、本标段首件验收计划 (8)

为了切实保证地铁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使工程验收一次通过达到长城杯的目标要 求。我项目部全面推行工程质量“首件验收,样板引路”制度,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水平。 一、首件验收的要求 1、施工单位制定首件验收记录表。 2、地铁工程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控制: (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平行检查或见证取样检测。 (2)个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进行自查,并形成记录报项目监理部。 (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 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地铁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

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和核查。(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单位工程的观感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评定出结果。 二、工程质量首件工程验收的划分 1、首件工程验收划分是在轨道交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 2、首件工程验收划分见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首件工程验收项目表。 三、工程质量首件验收 1、首件验收应具有下列内容: (1)实物检查。 ①对原材料、构配件等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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