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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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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在国内外已经引起极大的关注,不同领域的专家都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很多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文献。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生态学、科技伦理、环境科学等方面,主要通过技术层面来分析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问题。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一致认为,生物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它对于人类社会的深远影响已经超过人们的预期,原来那种希望仅仅依*科学技术的完善来解决人们对生物安全的疑虑和不安的想法已经显得过于简单。

近年来,中国出现了一系列涉及到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案件和纠纷,如雀巢转基因食品标识纠纷,美国转基因大豆进口许可证风波等,还有如今沸沸扬扬的转基因稻米市场化争议,国内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意识到生物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在生物安全立法、管理体制等方面作了很多开创性的研究工作,但是与国外的研究现状相比,我国对生物安全的法学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的状况比较严重。因此在生物安全法律规制的框架构建上缺乏足够的法学理论支撑。就现有的极少量相关研究成果而言,大都出自生物技术专家之手,而非出自法律专家。从采取的研究方式来看,长期以来仅仅引进和介绍国外相关研究成果,研究范围狭窄,层次相对单薄,没有建立起独立和成熟的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研究框架和法学理论。

作为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的逻辑起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概念界定是一个核心问题和工作基础。笔者有感于国内学者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概念理解的不一致,结合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的科技背景和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的演变,试图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概念作一梳理和探究。

二、“转基因”词源和“生物安全”的由来

“转基因生物”一词的最初来源是英语“Transgenic Organisms”,因为在上世纪7 0年代,重组脱氧核糖核酸技术(rDNA)刚开始应用于动植物育种的时候,常规的做法是将外源目的基因转入生物体内,使其得到表达,因而在早期的英语文献中,这种移植了外源基因的生物被形象地称为“transgenic Organisms”,即“转基因生物”。但随着分子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科学家们能够在不导入外源基因的情况下,通过对生物体本身遗传物质的加工、敲除、屏蔽等方法也能改变生物体的遗传特性,获得人们希望得到的性状。在此类情形下,没有转入外源基因,严格说就不能再称为转基因,称为“基因修饰”更加合适和全面,因此现在开始用“G 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简称GMO)”,即“基因修饰生物”,来代替早期的“T ransge nic Organisms”。因此,现在我们所指的“转基因生物”,其概念已经为“基因修饰生物”所涵盖。但因为“转基因”一词已经普遍为人们接受,而且外源基因导入仍然是目前分子生物技术在作物育种领域中所采用的主要方法之一,“转基因生物”一词就沿用至今。基于此,本文继续沿用“转基因”一词,不过是在“基因修饰生物”的意义上加以使用。

早在1956年,Crick和Watson对生物遗传物质的结构的揭示极大地促进了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到1968年,美国科学家Paul Berg成功地将两段没有遗传相关性的DNA片段连接,引起生物学界的轰动,该科学家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奖。随后,他试图开展将这段重组脱氧核糖核酸(rDNA)导入真核生物细胞核的实验,由于实验采用的DNA来源于一种非常危险的病毒,一旦DNA片段在真核细胞内恢复了生物活性,后果不堪设想,此时,有同行意识到该实验的危险性,向他发出了警告,Pau l Berg在仔细斟酌后暂时放弃了这项可能再度让他问鼎诺贝尔奖的实验。而在1972年,生物学家Boyer从大肠杆菌中提取了一种限制性内切酶,命名为EcoRi酶,这种酶能够在特定编码区域将DNA链切断,这使得不同遗传物质之间的重组变得愈加可行。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家们再次考虑到生物实验的安全性问题,并且于1975年召开了著名的Asilomar会议,专门讨论生物安全问题。

在Asilomar会议召开后不久,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就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门针对生物安全的规范性文件,即《NIH实验室操作规则》。在《NIH实验室操作规则》中,第一次提到生物安全(biosafety)的概念,可以说,以后生物安全概念的变动和发展,都是基于这一概念。但是要注意的是,此处的生物安全是指“为了使病原微生物在实验室受到安全控制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A series of procedure s in the laboratory to ensure that pathogenic microbes are safely contained)。可见,就生物安全问题的起源来说,有两个基本要素:其一,生物安全与生物技术紧密相连,如果没有现代分子生物技术的发展,没有对遗传物质在物种间进行转移的科技能力,就不会有生物安全问题的出现;其二,生物安全是基于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而导致的确定或不确定的潜在风险。综合上文对转基因生物概念的分析,可以看到,《NIH实验室操作规则》对生物安全概念的界定,主要针对的是转基因生物,所调控的是一种狭义的生物安全,即将病源性微生物控制在实验室内的安全使用。

在我国法学界,什么是生物安全?不同的学者有各自不同的解释。如有的学者认为,“生物安全,是指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以及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人类的生物技术活动和其他开发利用活动侵害和损害的状态” ;有的学者认为,“生物安全是指生物种群的生存发展处于不受人类不当活动干扰、侵害、损害、威胁的正常状态……所谓人类不当活动是指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的人类活动,包括开发、利用生物资源的生产活动、交易活动和技术活动” ,等等。这些概念的界定是否准确?是否具备了法律上的特征?

正如很多其它科技发展带来的法律问题一样,对生物安全概念的界定,不能脱离生物安全问题的科技背景,否则就不能准确找到法律层面的切入点。正如前文所述,生物安全的最初概念可以等同于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概念,但是随着生物安全被人们重视的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问题被归入到生物安全的范畴中去。比如外来生物入侵,这是一个传统的生态危害问题,而且已经为人们认识到了,但是在转基因生物的生态危险性尚未显现以前,没有人把生物入侵看成是生物安全问题。即便现在看来,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还是生物安全的主要方面,当前在调整生物安全过程中体现的一系列原则,如“审慎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实质等同性原则(substanti

al equivalence)”,“事先知情同意(Advance Informed Agreement)”等都是在调整和规范转基因生物安全的过程中被强调和研究的。

而值得进一步考虑的是,从上文所引的国内两种代表性观点看,似乎“生物安全”一词中的“生物”是作为被保护的对象来说的,使其保持在一个不被“干扰、侵害、损害、威胁”的状态。但事实并非如此。从生物安全概念的起源来看,我们可以很明确地知道这里的“生物”指的不是“需要保护的生态环境内的生物”,而恰恰是“能够引起不安全状态的病原生物”;所谓的“安全”则是指对采取措施使得这类危险的生物被控制在“安全”状态而言的。如果不明确这一点,就会对生物安全作扩大的解释。与生物技术无关的人类活动,比如滥捕野生动物、过度砍伐等行为,即使是产生了对生物界的危害,也不应被纳入生物安全的范畴。

三、生物安全概念的演变和发展

《NIH实验室操作规则》第一次提出生物安全的概念,但如果生物安全概念只停留在这个层面上,转基因生物停留在实验室里而没有产业化的价值和意义,那么所谓的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问题无非是一些实验室的操作规范而已,法律所能起到的作用就会微乎其微。

实际上,随着农业绿色革命的风起云涌,传统的农业栽培和育种模式的潜力已经挖掘怠尽,日益精细的耕作和大量的农药、化肥投入使得原本已经脆弱不堪的生态环境遭到进一步的恶化,同时世界日益增长的人口又使得温饱问题的解决雪上加霜。

此时,人们认识到生物科技对于农业的运用所能带来的巨大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对以上问题的缓解作出贡献。农业产业的独特生产特性使得转基因生物获得了极大的应用前景,尤其在一些气候恶劣、病虫频发的地域,转基因作物显现出传统作物所难以企及的优势,市场化推进速度惊人。不能否认的事实是,在1996至2004年的九年期间,全球累加的转基因作物价值为240亿美元。专家预测,2005年,全球转基因作物(仅指官方登记认可的,不包括非法栽培的转基因作物)的价值预计将超过5 0亿美元一年。而全球全部转基因生物产品(包括农作物、药品等)总产值从1984年来以每年25%的速度增长,至2003年,已经达到450亿美元之巨。这也是目前生物安全研究的主要对象恰恰是转基因农业作物的根源。

转基因生物技术在很大程度上能对农业生产产生很大的促动,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现代生物技术可以将无关联的生物品种,包括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中的遗传材料相互转移(并且可以指定要转移的基因),产生出新型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因此技术本身还是存在一些不能确证但却危害巨大的隐患,包括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威胁。在生态方面,如果转基因作物的外源基因向亲缘野生种转移,就会污染到整个种子资源基因库。1997年,人们在玉米的原产地—墨西哥山区的野生玉米内检测到转基因成分,但转基因玉米的栽培地却是在离山区几百里之遥的美国境内。人们由此觉得转基因生物的负面生态影响必须得到重视。在食品健康方面,人们担心转入了其它基因的作物含有对人体不利的成分。尤其是美国王斑蝶(Monarch butterfly)事件和英国普斯陶教授(Arpad Pusztai)的转基因土豆毒性研究报告的发布,更加使人们对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的安全性问题充满了忧虑。

这种利益和风险之间的冲突必然会大大促进生物安全概念的发展。生物安全已经不再仅仅是实验室内的一种安全操作规则,而是演变成为政治、经济、伦理、法律诸方面相胶合的综合性问题,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被极大地扩展了。可以看到,生物安全又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有一定的时空范围,又随自然界的演进、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变化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变化。

从国际法的层面上来看,第一次提出生物安全问题的是1990年制定的《生物多样性公约》。该公约是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角度来理解生物安全的。在术语一章中没有为生物安全作出定义,而是把生物安全和外来生物入侵、恶意生物资源勘探等活动一样作为危害到生物多样性的一种原因而加以关注,它的内容还是十分单一,很大程度上是对生态风险的强调。但在2000年根据公约制定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中,生物安全的概念就得到极大的拓展,虽然《议定书》也没有给出生物安全的确切概念,但在《议定书》的目标中提到,“本议定书……协助确保在安全转移、处理和使用凭借现代生物技术获得的、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的改性活生物体领域内采取充分的保护措施,同时顾及对人类健康所构成的风险并特别侧重越境转移问题” ;在“术语解释”中,“现代生物技术”被定义为包括两种技术,“其一,试管核酸技术,包括重新组合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和把核酸直接注入细胞或细胞器;其二是指超出生物分类学科的细胞融合,此类技术可克服自然生理繁殖或重新组合障碍,且并非传统育种和选种中所使用的技术” ;“改性活生物体”是指“任何具有凭借现代生物技术获得的遗传材料新异组合的活生物体” 。可见,目前国际法上对生物安全的概念界定,主要规范的还是与生物技术紧密相关的转基因生物,但议定书对生物安全产生最深影响的,是将生物安全的内容和范围由实验室扩展到更广的范围。根据议定书,生物安全涉及到GMOs越境转移的程序、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国家间生物安全信息资料交换、GMO损害的责任与赔偿等方面。在这里,转基因生物安全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即从实验室研究到产业化生产,从技术研发到经济活动,从个人安全到国家安全,都涉及到生物安全性问题。

四、结论

总之,转基因生物安全首先是一个科学的概念,转基因生物从实验室到栽培实验地,到大田,到食品加工厂,到超级市场,到我们的餐桌上,随着消费者离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距离越来越近,在这各个过程中,生物安全涉及到实验室安全、项目审批、大田栽培风险评估、市场准入、运输隔离、食品标签等一系列问题。而在法律的视野中,转基因生物安全包括着两个层面的安全:其一是生态和健康上的风险防范。因为“科学不确定性”的存在,使得法律对转基因生物的风险规制努力只能是“防范”而非“根除”隐患;其二,是指一旦转基因生物造成了损害,法律是否加以救济,提供怎么样的法律框架予以救济。这也是生物安全的另一个方面,是法律框架内的安全。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转基因生物安全概念,“转基因生物安全,是指为使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在研究、开发、生产、运输、销售、消费等过程中受到安全控制、防范其对生态和人类健康产生危害、以及救济转基因生物所造成的危害、损害而采取

的一系列措施的总和”。相应地,调整和规范其中每一个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其总和也就构成了转基因生物安全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0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4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 规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 (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 (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 (三)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

(四)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分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本条例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是指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风险。 第四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由农业、科技、环境保护、卫生、外经贸、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实行分级管理评价制度。

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课时课题: 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课型:新授课课时:1授课时间: 2014年5月10日,星期五,第1、2 节课

二、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争论:过渡:转基因生物安全吗有人说“Yes”,有 人说“No”,在你的内心,对转基因生物的安 全性有哪些想法呢关于安全性的争论可以归纳 为几个方面 阅读课本,并完成导学案。 二、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争论: 学生阅读教材, 回答问题,并完 成导学案。 学生阅读、获取 新知识的能力。 总结:生物安全是指现代生物技术的研究、开 发、应用以及转基因生物的跨国转移可能对生 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所构成的潜在 的风险与威胁。 展示多媒体幻灯片: 学生观看幻灯 片,并对于相关 知识进行归纳总 结。 培养学生知识归 纳能力。

三、理性看待转基因技术: 小资料:在DNA重组技术诞生之初,伯格()教授就已经敏锐地意识到这种技术潜在的影响力。作为一名有责任感的科学家,他曾写信给美国国家科学院,建议将重组DNA的研究工作先冻结一年,以便让科学家们有时间讨论这项技术的安全性;而今天一些新闻媒体和某些科学家的过激倾向已经给生命科学的发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压力。 探讨:现在的你,作为一名普通的民众,对于 生物技术带来的安全性和伦理问题,究竟该采取怎样的态度 1.首先认识到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前景是非常广阔的,以基因工程为代表的一大批生物技术成果,进入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特别是在医药和农业生产上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2.要正视转基因技术带来的安全性问题,切实认识到个别有害转基因生物的危害性,要趋利避害。 3.完善相应的法令法规,利用法制手段确保学生阅读资料、 讨论,并回答。 引导学生理性看 待转基因技术。

转基因技术及其生物安全管理

农业转基因技术及其生物安全管理 一、生物技术与遗传改良生物 生物技术(biotechnology)是当代科学技术的前沿领域之一,包括基因工程、蛋白质工程、酶工程、细胞工程、组织工程和生物信息技术等等一系列新技术。其中基因工程(genetic engineering)及其操作技术——重组DNA技术(recombinant DNA technology)在近二十年来发展极为迅速,成为引领生物技术的先导。1953年Watson和Crick首次提出了DNA二级结构的双螺旋结构模型,揭示了DNA分子双螺旋结构及其与遗传功能的关系,开创了分子水平阐述生命现象本质的新纪元。1972年美国斯坦福大学Paul Berg教授利用限制性内切酶和连接酶成功完成了噬菌体DNA和猴病毒SV40DNA的体外重组;1973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Herber Boyer教授等成功完成了大肠杆菌抗四环素质粒和抗卡那霉素质粒的体外重组产物到大肠杆菌的转化,并成功实施了表达。这之后,生物技术便进入了基因工程时代,人类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从生命的最基础物质—DNA水平改造生物体,继而改造自然界。 遗传改良生物(gn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GMO),是利用重组DNA技术产生的生物体的统称。通常称为转基因生物(transgenic organism)。转基因生物的定义主要是指该生物被转入的基因是经过人工重组的来源于不同生物或人工合成的新基因,常含有至少一种非近源物种的遗传基因。目前,转基因受体包括有微生物、植物、动物。实际上,构建转基因生物的目的,是在于通过相对便捷的手段①获得在以常规操作较难或需较高成本获得的、或有特殊需求的人类生命活动所需的某些表达产物(如:利用转基因植物生产乙肝疫苗等);②获得或作为或替代操作工具的天然受体生物所不具备的某些特定的遗传性状(如:基因操作所需的特定克隆;某些工程菌;抗虫或抗除草剂转基因作物等)。借助于转基因生物的构建,生物技术已经在医药领域如:生物制药、诊断试剂等以及农业领域的转基因农作物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其中转基因农作物的培育、田间释放、及进入市场等一系列行为,尤其使生物技术深入到人类日常生活和劳作中,并给自然界带来意义深远的重大影响。 二、转基因农作物

转基因安全性评价(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19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转基因安全性评价(正式 版)

转基因安全性评价(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对转基因植物食品未知物质风险的主要担忧有: ①致病性物质的出现,即转基因生物产品食用后是否 会致病;②营养成分的 变化及抗营养因子的出现,如蛋白酶抑制剂、脂 肪氧化酶 的产生或含量的变化;③新的过敏原的出现,如 大豆中的 致敏性蛋白和巴西坚果中的2s清蛋白¨u;④天 然有毒物的产生,如茄碱、葫芦素、Ot一番茄素等 u2棚1。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有可能会产生毒素、 抗营养物质、过敏原以及致癌物质或联合致癌物质。

转基因奶牛生产的激素(rbGH)在美国投入商业化使用后,使用者很快发现这类药物导致了奶牛乳房炎发病率加繁殖率低。由于药物的作用,奶牛新陈代谢加快,导致能耗增加而引起死亡,牛奶的营养价值也降低了。对获准在西班牙和美国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玉米和棉花进行针对性研究后认为,转基因作物可能引起脑膜炎和其它新病种。也有资料证实,转基因食品可能诱发癌症并传递给下一代以及导致失调,可能需要30年或更长的时间。转基因治疗性药物、人体组织器官等是否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尚无法检测证实¨转基因的管理 我国对转基因产品的管理主要是针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管理。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农业部负责;卫生部依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转基因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此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8 号)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文号】农业部令第8号 【发布日期】 2001-1-5 【生效日期】 2002-3-20 【效力】 【备注】食品伙伴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4第38号(二00四年七月一日)》对本办法已经修订。 1.第十六条修改为:“农业部每年组织两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审。第一次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31日,第二次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9月30日。申请被受理的,应当交由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农业部自收到安全评价结果后20日内作出批复。” 2.删除第二十六条中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交纳审查费”的规定。 【食品伙伴网说明】本办法食品伙伴网已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保障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依照《条例》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条例》规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即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 (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 (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 (三)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 (四)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第四条本办法评价的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的风险。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植物、动物、微生物三个类别,以科学为依据,以个案审查为原则,实行分级分阶段管理。 第五条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设立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由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生产、加工、检验检疫、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农业部设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工作。 第六条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应当成立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负责本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及安全评价申报的审查工作。 第七条农业部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检测,为安全评价和管理提供依据。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文号】农业部令第8号 【发布日期】 2001-1-5 【生效日期】 2002-3-20 【效力】 【备注】食品伙伴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4第38号(二00四年七月一日)》对本办法已经修订。 1.第十六条修改为:“农业部每年组织两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审。第一次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31日,第二次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9月30日。申请被受理的,应当交由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农业部自收到安全评价结果后20日内作出批复。” 2.删除第二十六条中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交纳审查费”的规定。 【食品伙伴网说明】本办法食品伙伴网已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保障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依照《条例》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条例》规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即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 (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 (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

(三)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 (四)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第四条本办法评价的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的风险。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植物、动物、微生物三个类别,以科学为依据,以个案审查为原则,实行分级分阶段管理。 第五条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设立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由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生产、加工、检验检疫、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农业部设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工作。 第六条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应当成立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负责本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及安全评价申报的审查工作。 第七条农业部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检测,为安全评价和管理提供依据。 第八条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种苗,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的或者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定、登记或者评价、审批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转基因生物是否安全

正方辩词 一 1 进行转基因的物种,只是插入小部分其他物种的基因,这不会也不可能改变该物种的在生态系统中的地位。 2 对于可能产生类似超级杂草的物种从而威胁环境,我们应该看到,转基因作物的花粉其传播的范围和存活时间都即为有限,不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破坏。 3 对于转基因作物其可能带有的毒性从而对其他物种产生影响的问题,至今只在高浓度的实验条件下出现,未在自然界发现。而科学家对于转基因作物的实验有科学严谨的态度,发现对环境和其他物种产生危害,即会销毁。 二 任何一种转基因食品在上市之前都进行了大量的科学实验,国家和政府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而科学家们也都抱有很严谨的治学态度。另外,传统的作物在种植的时候农民会使用农药来保证质量,而有些抗病虫的转基因食品无需喷洒农药。还有,一种食品会不会造成中毒主要是看它在人体内有没有受体和能不能被代谢掉,转化的基因是经过筛选的、作用明确的,所以转基因成分不会在人体内积累,也就不会有害。

比如说,我们培育的一种抗虫玉米,向玉米中转入的是一种来自于苏云金杆菌的基因,它仅能导致鳞翅目昆虫死亡,因为只有鳞翅目昆虫有这种基因编码的蛋白质的特异受体,而人类及其它的动物、昆虫均没有这样的受体,所以无毒害作用。事实上,转基因食品不仅是安全的,而且往往要比同类非转基因食品更安全。种植抗虫害转基因作物能不用或少用农药,因而减少或消除农药对食品的污染,而大家都知,农药残余过高一直是现在食品安全的大问题。抗病害转基因作物能抵抗病菌的感染,从而减少了食物中病菌毒素的含量。应用转基因技术,还可以改变某些食物的致敏成分,使得对这些食物过敏的人也可以放心地食用。例如,5岁以下幼儿和某些成年人会对大豆过敏,这是由大豆中三种蛋白质引起,用转基因技术使编码这些蛋白质的基因失去功能,就能培育出不会导致过敏的大豆。此外,用转基因技术改变种子油的成分,降低饱和脂肪酸的含量,或降低重金属在果实、种子中的沉积,都是很有益身体健康的。 【一般人不知道,我们天天吃的大米实际上不是“健康食品”。大米中含有一种叫做肌醇六磷酸的小分子,它能与铁紧紧地结合,使得小肠难以吸收食物中的铁。因此那些以大米为主食的人,容易患上铁缺乏症而导致贫血。】

转基因安全性评价

转基因安全性评价对转基因植物食品未知物质风险的主要担忧有:①致病性物质的出现,即转基因生物产品食用后是否会致病;②营养成分的 变化及抗营养因子的出现,如蛋白酶抑制剂、脂肪氧化酶 的产生或含量的变化;③新的过敏原的出现,如大豆中的 致敏性蛋白和巴西坚果中的2s清蛋白¨u;④天然有毒物的产生, 如茄碱、葫芦素、Ot一番茄素等u2棚1。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有 可能会产生毒素、抗营养物质、过敏原以及致癌物质或联合致癌物质。转基因奶牛生产的激素(rbGH)在美国投入商业化使用后,使用 者很快发现这类药物导致了奶牛乳房炎发病率加繁殖率低。由于药 物的作用,奶牛新陈代谢加快,导致能耗增加而引起死亡,牛奶的 营养价值也降低了。对获准在西班牙和美国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玉 米和棉花进行针对性研究后认为,转基因作物可能引起脑膜炎和其 它新病种。也有资料证实,转基因食品可能诱发癌症并传递给下一 代以及导致失调,可能需要30年或更长的时间。转基因治疗性药物、

人体组织器官等是否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尚无法检测证实¨转基因的管理 我国对转基因产品的管理主要是针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管理。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农业部负责;卫生部依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转基因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此外,国务院还建立了由多个有关部门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和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了促进我国生物技术的发展,对作为其核心技术的重组DNA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必须加强安全性管理。早在1990年,中国政府就制定了《基因工程产品质量控 制标准》,成为我国第一个有关生物安全的标准和办法。1993年,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基因工程的定义、安全等级及安全性评价的划定、申报及审批程序等作了规定。在这一技术在国际上开始进入商品化的1996年,农业部又相应制定《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具体规定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明确各阶段的审批权限,以及相应的安全性控制措施;对农业生物技术的全过程,从实验研究,到中间试验,遗传工程体及其产品的环境释放,到遗传工程体及其产品的商品化生产实施管理,其适用范围涵盖我国自己研发的工作,也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试题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试题 一、单选题: 1. ()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A) A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B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 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制度。(B) A 标注 B 标识 C 标签 3.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的,应当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C) A 单位加工 B 个人标识 C 单位和个人加工 4.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相应的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并定期向()提供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情况和产品流向的报告。( B) A 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B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5.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运输、贮存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相适应的()措施,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运输、贮存的()。(A)A 安全控制安全B 标识安全C 安全控制正常 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

当有明显的()。(B) A标注B标识C信息 7.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引进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或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引进单位或者境外公司应当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和相关批准文件,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B) A 许可证书 B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C 批号 8. 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没有()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的,或者与证书、批准文件不符的,作退货或者销毁处理。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不按照规定标识的,重新标识后方可入境。(A) A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B省农业厅行政主管部门C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9.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对其安全等级的 影响类型和影响程度,确定转基因产品的()。(B) A 是否安全 B 安全等级 C 是否可以生产加工 10.农业转基因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和销毁、灭活时,应当采取相应的 )措施,具备特定的设备或场所,指定专人管理并记录。(C) A管控B标识C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11. 发现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和生态环境存在危险时,农业部有权宣布禁止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收回(),由货主销毁有关存在危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C) A 农业转基因生物 B 货物 C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12. 对于进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按照用于研究和试验的、用于生产的以及用作()的三种用途实行管理。(B) A 种植 B 加工原料 C 买卖

转基因生物安全性

转基因生物安全性 1998年8 月,英国阿伯丁罗威特研究所教授普兹泰发现老鼠食用转基因土豆之后免疫系统受到破坏,普兹泰进一步推论,很多消费者也象被用于试验的老鼠一样食用没有经过严格鉴定的转基因食品。该消息的发布,使世界各国如日中天的转基因热潮蒙上了一层阴影。人们开始疑惑:转基因技术-改造自然还是破坏自然?造福人类还是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毁灭? 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举办第七次生命科学前沿讨论会--基因工程和生物安全性问题,邀请了部分在京的转基因专家,畅谈讨论,旨在为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出谋划策。 从本世纪80年代世界上第一例转基因植物的诞生,到目前全世界大约2780万公顷的转基因作物,到利用转基因动物生物反应器大量生产医用蛋白,人类将最新的生物技术应用于医药、食品、农业领域以摆脱自然对传统作业的限制。1998年8 月,英国阿伯丁的罗威特研究所教授普兹泰发现老鼠食用转基因土豆之后免疫系统受到破坏,普兹泰进一步推论,很多消费者也象被用于试验的老鼠一样食用没有经过严格鉴定的转基因食品。该消息的发布,使世界各国如日中天的转基因热潮蒙上了一层阴影。人们开始疑惑:转基因技术--改造自然还是破坏自然?造福人类还是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毁灭? 转基因植物是把来源于任何生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转入植物。这可能是自然界无法发生的,人们也无法预测基因进入一个新的遗传背景中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转基因动物,一是将正常人的基因片断导入动物体内,让这种基因在哺乳动物体内表达,并通过该动物分泌的奶或其他组织,提取获得具有活性的分泌物质,获得大量廉价的珍稀药物;另一方向是利用转基因动物培养人体器官,解决人体器官移植供体短缺问题。 利用转基因技术人为地打破自然界世代沿袭的性状平衡,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基于以上疑虑,基因工程生物安全性的评价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 目前对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一方面是环境安全性,另一方面是食品安全性。 环境安全性评价的核心问题是转基因植物释放到田间后,是否会将所转基因移到野生植物中,是否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打破原有生物种群的动态平衡。包括:1)转基因植物演变成农田杂草的可能性。2)基因漂流到近缘野生种的可能性。 3)对生物类群的影响。 关于食品的安全性 经和组织(OECD)1993年提出了食品安全性评价的实质等同性原则。如果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则可以认为是安全的。反之,

转基因生物安全

转基因生物安全 一、引言 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在国内外已经引起极大的关注,不同领域的专家都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很多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文献。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生态学、科技伦理、环境科学等方面,主要通过技术层面来分析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问题。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一致认为,生物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它对于人类社会的深远影响已经超过人们的预期,原来那种希望仅仅依*科学技术的完善来解决人们对生物安全的疑虑和不安的想法已经显得过于简单。 近年来,中国出现了一系列涉及到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案件和纠纷,如雀巢转基因食品标识纠纷,美国转基因大豆进口许可证风波等,还有如今沸沸扬扬的转基因稻米市场化争议,国内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意识到生物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在生物安全立法、管理体制等方面作了很多开创性的研究工作,但是与国外的研究现状相比,我国对生物安全的法学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的状况比较严重。因此在生物安全法律规制的框架构建上缺乏足够的法学理论支撑。就现有的极少量相关研究成果而言,大都出自生物技术专家之手,而非出自法律专家。从采取的研究方式来看,长期以来仅仅引进和介绍国外相关研究成果,研究范围狭窄,层次相对单薄,没有建立起

独立和成熟的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研究框架和法学理论。 作为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的逻辑起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概念界定是一个核心问题和工作基础。笔者有感于国内学者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概念理解的不一致,结合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的科技背景和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的演变,试图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概念作一梳理和探究。 二、“转基因”词源和“生物安全”的由来 “转基因生物”一词的最初来源是英语“Transgenic Organisms”,因为在上世纪70年代,重组脱氧核糖核酸技术(rDNA)刚开始应用于动植物育种的时候,常规的做法是将外源目的基因转入生物体内,使其得到表达,因而在早期的英语文献中,这种移植了外源基因的生物被形象地称为“transgenic Organisms”,即“转基因生物”。但随着分子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科学家们能够在不导入外源基因的情况下,通过对生物体本身遗传物质的加工、敲除、屏蔽等方法也能改变生物体的遗传特性,获得人们希望得到的性状。在此类情形下,没有转入外源基因,严格说就不能再称为转基因,称为“基因修饰”更加合适和全面,因此现在开始用“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简称GMO)”,即“基因修饰生物”,来代替早期的“Transgenic Organisms”。因此,现在我们所指的“转基因生物”,其概念已经为“基因修饰生物”所涵盖。但因为“转基因”一词已经普遍为

农业转基因技术运用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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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技术运用及发展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应用最新的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农业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生物技术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它包括四大技术: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和微生物工程。基因工程是生物工程中的后起之秀。1转基因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发展概况自1953年英国科学家沃森和克里克提出了DNA的分子结构双螺旋模型以来,人们对遗传基因密码的了解有了突破性进展,现代生物技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此后,生物技术研究倍受青睐,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里,应用范围已经涉及到农业,医药,环境,食品和化工等多个领域。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如美国,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早已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美国等国家投资了上亿美元的资金对人类基因组进行研究,并于今年4月完成人类基因图谱,我们国家承担了全部工作的l%左右。我国的863计划,攀登计划等对动植物的转基因及水稻的基因组进行了研究。人类在生物基因工程研究领域已经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19%年,中国水稻研究所以黄大年研究员为首的课题组,在世界上首次研究出了抗除草剂转基因杂交稻,为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杂交稻制种纯度问题提供了新方法。微生物农药因具有对环境和生态安全的突出优点而受到国内外高度重视。将毒蛋白抗虫基因和抗除草剂基因分别导人水稻,使得新种质不仅有显着的抗虫性,而且有较强的抗除草剂效果。控制谷蛋白产生的基因植人“越光”号水稻中,使它的谷蛋白含量减少了四分之三,大大提高了它在食用和造酒方面的质量。瑞士培育出能产生p一胡萝卜素的转基因水稻,在不久的将来,出现在餐桌上的米饭不是白色的而是金黄色的。全世界估计有24亿人口以大米为主食,还有上千万人因铁的摄人量不足而使智力和身体发育受到影响;因维生素A的摄人量不足而在少年时期就失明。并且受影响的人群无法通过食用蔬菜、水果和肉类补充主食中缺乏的铁和维生素。瑞士科学家把黄水仙等植物的基因植人水稻,从而提高大米的营养价值,

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管理

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管理 刘永兰 摘要:无论就是在学术界还就是生活中,转基因生物得安全性问题都就是争议很大得问题。转基因生物为什么会引发安全问题,现在主要又有哪些转基因安全问题。作为转基因作物头号大国,美国对待转基因生物十分积极开放,她们对于转基因生物得安全问题十分有信心,这就是因为美国拥有比较完善得监管组织:美国农业部(USDA)、环保署(EPA)、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三个机构,以农业部为主。这三个机构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来完成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得监管。欧盟在转基因生物得安全性问题上则显得要谨慎许多,处理得更加保守一些。我国在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方面,仍面临着较大得问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就是我们在发展转基因相关产业及安全管理方面踏出得第一步,也就是关键得一步。 关键词:转基因生物安全;美国;欧盟;风险评估 目录 1 转基因生物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转基因生物得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1、2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得由来2? 1、3 转基因生物得主要安全问题..........................................................错误!未定义书签。2美国与欧盟得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管理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 2、1美国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管理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 美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2、1、2美国监管组织结构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欧盟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管理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 3我国得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我国目前转基因生物发展问题?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我国转基因生物未来得发展........................................................................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建立科学得风险评估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4、1、1 开展转基因生物风险评估培训..............................................错误!未定义书签。 4、1、2 编制转基因生物风险评估手册?错误!未定义书签。

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安全控制措施

附录Ⅳ 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安全控制措施 为避免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潜在不利影响,特对不同等级的基因工程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1 实验室控制措施 安全等级Ⅰ控制措施: 实验室和操作按一般生物学实验室的要求。 安全等级Ⅱ控制措施: 实验室要求: 除同安全等级Ⅰ的实验室要求外,还要求安装超净工作台、配备消毒设施和处理废弃物的高压灭菌设备。 操作要求: 除同安全等级Ⅰ的操作外,还要求: 在操作过程中尽可能避免气溶胶的产生; 在实验室划定的区域内进行操作; 废弃物要装在防渗漏、防碎的容器内,并进行灭活处理; 基因操作时应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将工作服等放在实验室内; 防止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生物如昆虫和啮齿类动物进入实验室。如发生有害目的基因、载体、转基因生物等逃逸、扩散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的实验室安全控制措施,还应符合兽用生物制品的有关规定。 安全等级Ⅲ控制措施:

实验室要求: 除同安全等级Ⅱ的实验室要求外,还要求: 实验室应设立在隔离区内并有明显警示标志,进入操作间应通过专门的更衣室,室内设有沐浴设施,操作间门口还应装自动门和风淋; 实验室内部的墙壁、地板、天花板应光洁、防水、防漏、防腐蚀; 窗户密封; 配有高温高压灭菌设施; 操作间应装有负压循环净化设施和污水处理设备。 操作要求:除同安全等级Ⅱ的操作外,还要求: 进入实验室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批准;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在更衣室内换工作服、戴手套等保护用具;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沐浴;不准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工作服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后清洗; 工作台用过后马上清洗消毒; 转移材料用的器皿必须是双层、不破碎和密封的; 使用过的器皿、所有实验室内的用具远离实验室前必须经过灭菌处理; 用于基因操作的一切生物、流行性材料应由专人管理并贮存在特定的容器或设施内。 安全控制措施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按其要求执行。 安全等级Ⅳ控制措施。 除严格执行安全等级Ⅲ的控制措施外,对其试验条件和设施以及试验材料的处理应有更严格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按其要求执行。 2 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控制措施 安全等级Ⅰ的控制措施: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得利斯股字[2008]34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 2008-4-4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活动,确保转基因生物在装卸、运输、储存以及加工过程中的封闭式管理,防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危险或潜在风险,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华农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用于农产品加工的具有活性的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具体指进口转基因大豆及其加工的产品(包括豆油、豆粕、浓缩磷脂产品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是指以具有活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为原料生产农业转基因产品的活动。具体指以进口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生产豆油、豆粕、浓缩磷脂产品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四条成立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管理小组 为确保进口转基因大豆在采购、运输、贮藏、加工及产品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性,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将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公司特成立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负责进口转基因大豆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等工作。 组长:汉宗 执行组长:卢德明 执行副组长:王海波 组员:王永强淑颖殷方玉文学黄庆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组长

(1)负责公司进口转基因大豆各环节安全工作的总体策划。 (2)负责进口转基因大豆加工过程中及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资源(人力、物力,必要时财力等)的配备工作。 (3)负责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总指挥及突发事件后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 (4)对本公司采购加工的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性负整体责任。 2、权限 (1)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资源。 (2)有权组织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进口转基因大豆相关安全工作会议。 (3)有权变更安全管理小组中所有人员及其职责和权限。 (4)有权对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工作进行直接安排。。 (5)有权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直接处理。 (二)执行组长 1、职责 (1)配合总经理做好公司进口转基因大豆各环节的相关安全性工作。在总经理不在期间全权代表总经理履行相关职责。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执行进口转基因大豆加工过程中及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资源(人力、物力,必要时财力等)的配备工作。 (3)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的安排、管理。 (4)负责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和处理工作。 (5)负责统一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间的工作。 2、权限 (1)可行使总经理授权下的一切权限。 (2)总经理不在期间,可代表总经理行使一切权力。 (3)紧急情况下,有直接调动一切资源的权力。 (4)有权对作业现场进行直接指挥。 (5)代表总经理有权对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工作进行直接安排。 (5)有权按相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人员直接进行处理。 (三)执行副组长

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问题

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学案 学习目标 1.举例说明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问题的不同观点及论据。 2.形成对待转基因生物安全性问题的理性、求实的态度。 学习重点: (1)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问题多层面、多角度的关注。 (2)运用生物学知识对不同观点的理由进行辨析和讨论。 学习难点: (1)从关注整个生物圈的和谐、稳定与发展的高度去审视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2)了解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性问题争论背后复杂的政治、经济、宗教和伦理道德背景。(3)保证课堂讨论、辩论会,以及社会调查的组织工作有序而有效地实施。 一、转基因成果 1.微生物方面 (1)制造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各种重组微生物,如清除石油污染的_______________。 (2)使用___________ ____,生产稀缺的生化药物,即_______________。 2.转基因动物方面 (1)在培育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的转基因家畜、家禽方面不断取得辉煌成就。 (2)科学家把转基因动物(如奶牛)变成_______________,让它们的奶中富含某种营养物质、____________或人类所需要的____________。 3.转基因植物方面 (1)成果:目前科学家已经培育出了大批具有________、_______、抗除草剂、______等全新性状的农作物。 (2)推广国家及品种:全球种植转基因农作物的国家已经有十几个,种植面积最大的前四个国家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其中以种植________ _______最多,其次是______ _________和_________。

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2)

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活动,确保转基因生物在装卸、运输、储存以及加工过程中的封闭式管理,防范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危险或潜在风险,根据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用于农产品加工的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具体指进口转基因玉米。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是指以具有活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为原料生产农业转基因产品的活动。具体指以进口转基因原料,进行饲料加工等活动。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四条成立进口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 为确保进口转基因玉米在原料采购、运输、贮藏、加工及产品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性,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公司特成立进口转基因玉米安全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负责进口转基因玉米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日常监督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等工作。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组长(总经理) (一)职责 1.负责公司进口转基因玉米各环节安全工作的总体策划。 2.负责进口转基因玉米加工过程中及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等)的配备工作。 3.负责转基因生物扩散突发事件的总指挥及突发事件后与上级主管部门

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 4.对本公司采购加工的进口转基因玉米安全性负整体责任。 (二)权限 1.有权调动公司内一切资源。 2.有权组织各相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进口转基因玉米相关安全工作会议。 3.有权变更安全管理小组中所有人员及其职责和权限。 4.有权对进口转基因玉米安全工作进行直接安排。 5.有权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直接处理。 二、副组长(副总经理) (一)职责 1.配合组长做好公司进口转基因玉米各环节的相关安全性工作及技术指导。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转基因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负责转基因生物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 4.负责进口转基因玉米相关标识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相关部门有关进口转基因玉米安全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 6.配合组长做好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和处理工作。 7.厂内有关转基因产品标识牌的制作和使用及加工过程中废弃物的处理等。 8.含转基因产品标识的申报和审批手续办理、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办理等事宜。 9.具体负责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联系有关转基因方面的事宜。 (二)权限 1.有权对出现的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在第一时间向组长汇报。 2.在组长的授权下,可直接对转基因安全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高中生物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高中生物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2019年3月20日 (考试总分:130 分考试时长: 120 分钟) 一、单选题(本题共计 20 小题,共计 100 分) 1、(5分)下图是通过植物细胞工程技术获得紫杉醇的途径,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A.该途径依据的原理是植物细胞具有全能性 B.过程①需控制好培养基中植物激素的比例 C.经过程①细胞的形态和结构发生了变化 D.过程③需使用液体培养基,有利于细胞增殖 2、(5分)下列不属于基因工程成果的是 A.乳腺生物反应器生产药用蛋白 B.从大肠杆菌体内获得白细胞介素 C.从大肠杆菌内获得生长激素 D.用高产青霉菌生产青霉素 3、(5分)下图为真核细胞内某基因(15N标记)结构示意图,该基因的全部碱基中C占30%。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该基因中含有180个碱基,则该基因中含有的氢键数目为180个 B.将该基因置于14N培养液中复制3次后,含15N的DNA分子占1/8 C.DNA解旋酶只作用于①部位,限制性核酸内切酶只作用于②部位 D.该基因的一条核苷酸链中(C+G)/(A+T)为3:2 4、(5分)下列有关基因工程的相关叙述中,正确的是 A.基因治疗就是去除生物体细胞中有缺陷的突变基因 B.运载体上抗性基因的存在有利于对目的基因是否表达进行检测 C.在基因工程操作中,剪切目的基因和质粒的限制性核酸内切酶可以不同 D.转基因技术造成的变异,实质上相当于人为的基因重组,但却产生了定向变异 5、(5分)下列有关基因身份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基因身份证上可以检测到个人的所有基因 B.基因身份证只对少数、个别基因进行检测 C.用基因身份证去看病或预见将来已经实践应用 D.有基因身份证就可以治疗任何疾病 6、(5分)基因治疗给无数的遗传病患者带来了希望,下列关于基因治疗的叙述正确的是 A.基因治疗可以治愈所有的遗传病B.基因治疗就是对有遗传缺陷的细胞进行基因修复 C.基因治疗分为体内基因治疗和体外基因治疗,体外基因治疗操作简便,效果可靠 D.基因治疗时可用经过修饰的病毒或农杆菌的质粒作运载体 7、(5分)在畜牧养殖业上,科学家利用基因工程的方法培育出了转基因奶牛、超级绵羊等多种转基因动物。“转基因动物”培育利用的原理是 A.基因突变 B.基因重组 C.染色体结构变异 D.染色体数目变异 8、(5分)科学家现在已经能够实现了分子水平遗传物质的人工重组。下列实例中属于分子水平人工重组的是 A.克隆动物 B.能产生抗体的小鼠脾细胞与骨髓细胞的融合细胞 C.人类基因组计划 D.将人的α-抗胰蛋白酶基因导入到羊的DNA分子中 9、(5分)关于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应用的安全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中国对于克隆人的态度是不反对治疗性克隆,可以有限制的进行克隆人的实验 B.对待生物武器的态度明确而坚定,即坚决禁止生物武器 C.对转基因植物外源DNA要进行认真选择,避免产生对人体有害或过敏的蛋白质 D.反对设计试管婴儿的原因之一是有人滥用此技术选择性设计婴儿性别 10、(5分)目前科学家把兔子血红蛋白基因导入到大肠杆菌细胞中,在大肠杆菌细胞中合成了兔子的血红蛋白。下列所叙述的哪一项不是这一先进技术的理论依据 A.所有生物共用一套遗传密码子 B.基因能控制蛋白质的合成 C.兔子血红蛋白基因与大肠杆菌的DNA都是由四种脱氧核苷酸构成,都遵循碱基互补配对原则,都具有相同的空间结构 D.兔子与大肠杆菌有共同的原始祖先 11、(5分)下图是某DNA片段,下列有关该图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②③④组成DNA的基本组成单位 B.⑥在DNA中特定排列顺序可代表遗传信息 C.某限制性内切酶可选择①作为切点 D.DNA连接酶可连接⑤处断裂的化学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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